关于做好推荐评选2012~2013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和第二届"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工作的函 各镇教卫文体办公室(综合办)、各中小学: 苏州市教育局将于近期评选2012~2013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和第二届"十佳"班主任.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师; 2.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德育处(室)主任(副主任、干事)、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市(区)级以上专职德育教研员或专职德育管理干部、市(区)级及以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干部及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一)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 1.连续从事班主任、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德育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 2.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转化问题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且在2011年以来获得过县市、区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者,德育教研员应获得过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科学二等奖及以上. (二)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 1.曾获得"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 2. 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 3. 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成果奖; 4. 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且现仍从事班主任工作; 三、评选办法 1.镇属小学、初中的推荐评选以镇为单位,由各镇教管办负责,教育局直属学校、各高中直接推荐评选; 2.推荐名额:杨舍镇、金港镇最多推荐2名,其他镇和直属学校、各高中最多推荐1名.在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上报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13名,"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候选人6名,"苏州市十佳班主任"候选人3名; 3.学校应将此评选文件在校园网站上予以公布.推荐评选过程中,各校要坚持"择优评选、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原则,经过师生民主推荐、学生测评、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布等程序产生.确定人选后,由学校张榜公示三天.各镇各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和评选程序.凡发现不符合标准或评选过程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称号,并将取消该镇该校下一次评选、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推荐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如果确定为"十佳"班主任推荐候选人(另行通知)的还要由推荐单位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有关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基础教育科910室黄奇,并将《推荐名册》、《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jy.hq@zjg.gov.cn.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和第二届"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张家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4年4月23日 苏教政宣〔2014〕13号 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苏州市 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 和第二届"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决定评选表彰2012~2013年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及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2012~2013年苏州市优秀班主任100名、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50名、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30名.其中,"十佳"班主任在历届"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中产生,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各评选10名.各地推荐申报时要兼顾不同学段教师. 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师.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德育处(室)主任(副主任、干事)、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市(区)级以上专职德育教研员或专职德育管理干部、市(区)级及以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干部及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⒈ 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1)连续从事班主任、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德育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2)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转化问题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且在2011年以来获得过县市、区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者,德育教研员应获得过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科学二等奖及以上. ⒉ 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曾获得"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成果奖;(3)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且现仍从事班主任工作;(4)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 以上所有荣誉均两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宁缺毋滥,并应遵照如下程序: 1.学校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选,并在校园内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2.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3.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并在"苏州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或其它违反师德现象的(如表彰后两年内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2)推荐、初审过程违反规定程序的; (3)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并经核实的.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被推荐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其中,被推荐"十佳"班主任的老师要由推荐单位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市、区均须在5月7日前将《推荐名册》、《申报表》和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到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同时将《推荐名册》、《申报表》电子稿(文件包名称为"某某地区、学校德育评选材料")报送到sjyjzxc@163.com.市直属(代管)学校每校限推荐申报1名(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并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65211041.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推荐名册 3. 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4日空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名额分配表单位优秀 班主任 名额 优秀德育工作者 名额 "十佳"班主任名额 合计 小学 (幼儿园) 初中 高中 张家港市 13 6 3 1 1 1 常熟市 14 7 4 1 1 2 太仓市 6 3 2 1 1 昆山市 14 6 4 2 1 1 吴江区 12 5 3 1 1 1 吴中区 9 4 3 1 1 1 相城区 6 3 2 1 1 工业园区 8 4 2 1 1 高新区 6 3 2 1 1 姑苏区 6 3 2 2 德育研究系统(教科院负责) 0 1 0 苏州市直属 (代管)学校 6 5 3 1 1 1 合计 100 50 30 10 10 10 附件2 推荐名册推荐单位: 序号 姓名性别 年龄 任职学校 职务 拟推荐荣誉 备注 说明:推荐申报苏州市"十佳"班主任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获得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份. 附件3 申报表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身份 职称 学历 教龄 任教学科 学校全称 拟推荐荣誉 获得 荣誉 教育教学 成果(论文论著、公开课等) 班主任 或德育工作 事迹 (300字,可附页) 学校 点评 校长签字: 年月日市、区初审 意见签章: 年月日市教 育局 意见 填表说明:"拟推荐荣誉"应填写"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第二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或"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