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纪发2007第20号 > 中共中站区委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
  • 中共中站区委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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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站区委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站区委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要求,就区委常委班子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围绕狠刹"四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抓紧建章立制,推动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牢固树立,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得到增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组织生活健全规范,党内生活更加严格,班子更加团结有力.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解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成果,加强区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工作原则.坚持立说立行.扭住"四风"这个聚焦点和突破口,以"断其一指"的勇气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措施,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反馈的意见改起、从分管工作抓起,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坚决刹住"四风".坚持领导带头.明确"一把手"责任,率先垂范,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管好自己和家人、身边工作人员,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坚持建章立制.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把查出的漏洞和短板扎严补齐,形成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言行一致.定下的规矩决不突破,作出的承诺一定兑现,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坚决整改,自觉接受监督,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立行立改事项(18项) 1.切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驻点调研. 整改措施:(1)坚持领导干部分包联系点制度,每周专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了解基层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提出问题;(2)提前充分准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完善民主生活会公示制度、谈心交心制度、分析评议制度、整改落实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运行机制;(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把民主生活会列入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倾听基层意见建议,克服一言堂现象,变会议领导讲话为群众对话.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2.了解基层情况时,只听单位一把手的意见,不能客观地了解实际情况. 整改措施:(1)改进调研方法,除听取一把手的意见外,也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的意见,同时也听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全方位、立体式地掌握准确的实际情况,做到兼听则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2)落实《区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限期整改落实;(3)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强干部与党员群众的交流.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3. 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与群众沟通思想少. 整改措施:(1)落实《区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办实事,同时记好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2)每月到基层走访调研不少于4次,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工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3)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运用网络、网站、手机等平台广泛问计于民;(3)积极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活动;(4)定期到联系点和困难群众家中走访,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4. 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解决问题,工作不注重深入调研和深入实际抓落实. 整改措施:(1)履行区委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坚持定期调研、指导制度,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各项工作,限期整改落实,加强督导,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工作中既要抓重点、抓难点,培育典型、争出亮点,又要注重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共同发展;(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管领导与一把手责任机制;(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要求,少开务虚会,多开协调会、现场会,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能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5)坚持定期调研制度,多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多教给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少对群众发号施令;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6)每月开展一至三次调查问卷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提升工作方法手段,务求实效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5.分包企业、分包基层单位不够,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 整改措施:(1)深入分包企业、分包基层单位调研走访,改变过去形式上分包、不深入的问题,了解企业和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分包企业、单位商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实效;(2)每月党政联席会通报分包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3)加强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整改时限:2014年7月6.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谈心交流,反思自己的不足,强化自我批评,净化思想,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达到改正缺点的目的;(2)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3)自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自励,时刻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警,不越雷池一步.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7. 思想解放不够到位,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现象,缺乏逢山开路、过河架桥的勇气和意志,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狠劲.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宣传发动机制、加压驱动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考核评比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工作目标,提升工作标准,强化创新意识,自我加压,锲而不舍,狠抓工作落实;(2)深入开展"明职尽责、为民清廉、服务大局、甘于奉献、勇争一流"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培养责任、担当意识,努力做学习型、思考型、实干型、崇德型、廉洁型干部.(3)坚持区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4)创建《中站督查》刊物,破解落实难;加强学习,提升破解难题的工作能力;创新举措,攻坚克难.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7月8. 创新实施预防腐败体系有待完善,教育多、惩处少、查处案件少,对腐败未形成打压态势,应加强案件查处,并发挥典型案件的预警,加大通报力度和范围. 整改措施:(1)继续加大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力度,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2)严格执纪,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党政纪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3)严格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双月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当事人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对于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在通报的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 责任人:王付举、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7月9. 加强区委区政府领导,完善区委常委主导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 整改措施:(1)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核心价值追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一是政法干警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以工作实效赢得人民满意;二是切实把执法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切实把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置晒在阳光下;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服务改善民生,守底线,保稳定.一是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源头上要预防的早;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落实信访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和综合干预,落实对高危人群的教育管控措施,推动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计生委、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4年7月底 10.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思想. 整改措施:(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从实际出发,杜绝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思想,树立服务群众,心系群众的思想,决策前深化调研工作,采取征求意见函、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决策评价机制;(2)坚持区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时时刻刻以发展为重,以大局为重,以群众为重,不搞虚假工程和面子工程;(3)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4)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公示、群众听证、专家论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1.个别领导有官本位思想,作风不民主,批评人有不尽情不尽理现象. 整改措施:(1)坚持区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2)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3)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公示、群众听证、专家论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4)加强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完善和坚持谈心谈话提醒约谈制度,用刚性制度约束干部的行为.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7月12.社区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低、工资待遇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街道办事处无行政执法权,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只能向上级反映. 整改措施:(1)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把好选入关,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民服务水平意识强的优秀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工作,加强现有基层社区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从整体上全面提升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2)研究制定社区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机制,使工资待遇真正与劳动工作量、发挥作用与社会效果相一致,并适时研究出台增长机制,保障基层服务人员生活基本水平,真正使优秀人才愿意服务基层,留在社区;(3)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对于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办法,争取上级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责任人:杨素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城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13.关注工业多、关心关怀农村工作不够,工作方法不够具体,个别工作进展缓慢,进展不平衡,表现在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作研究多、推进快,一般工作、小项目推进慢,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问题关心少. 整改措施:(1)加强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把更多精力、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放到农村、放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上.(2)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事,大力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将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向各个基层社会细胞延伸,积小平安为大平安;(3)多深入基层,听民声,加大农村项目投入,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实际困难.(4)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责任人:刘明胜、周常普、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委农办、区卫生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4.抓群众基层基础工作力度还需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缺乏有力的分类指导;各村(社区)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最前沿,也是各种矛盾纠纷、社情民意的第一道关口,"民情室"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1)5、6、7月份进行基础组织建设调研,尤其是了解基层两委干部的状况,调研村干部的待遇问题,向区委提出操作性强的建议;(2)对各村进行分类指导,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为后半年农村换届做好准备.(3)强化"民情室"在收集民意、化解矛盾中的作用,研究解决当前"民情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打造好三级民情信息网络,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人:赵蜜腊、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15. 加大解决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等问题的力度.简化小额贷款的申请审核程序,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实现自主创业. 整改措施:(1)在全区9个街道办、13个社区、3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人社服务(所)站,依托站所平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就业援助需求.同时,提高远程教育网络发布用工信息,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各类就业创业政策信息;(2)以创业带动转移就业,积极支持有创业经验、有创业激情、有创业素质、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创业,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使部分农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3)建设外来务工服务中心服务转移农村劳动力;结合我区拆迁村实际情况,整合各村资源,在人群聚集的和顺、和美、和祥小区建立外来务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我市五城区小额贷款办理,全部是由焦作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各城区无办理权限;针对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向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及时反映. 责任人:刘文智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4年7月16. 中站区道路及绿化带维修和维护不够,部分路段绿化带有被老百姓占用种菜现象. 整改措施:(1)划分绿化区域,责任到人,加强绿化维护,增加修剪次数;(2)增强绿化工作人员巡视次数,杜绝在绿化带种菜等各种现象. 责任人: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17. 随着集聚区建设,土地被征用,四零、五零人群生活困难,建议加大对征地户的后续生活方面的保障. 整改措施:(1)继续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新型城镇(农村)医保、区政府"失地补"等现行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养老、医疗;(2)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协调用工单位,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公益性岗位尽量聘用40、50人员;(3)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失地农民中老弱病残、无能力就业、无生活来源的以及家庭人均收入每月低于120元的,做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责任人:刘文智、吴天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集聚区办公室 完成时限:1、农村低保已做到应保尽保;2、公益性岗位长期,对符合政策的力争予以安排. 18. 区直单位有衙门作风现象,一些机关干部和党员干部存在不办事、虚办事、假办事、办假事和久拖不办现象.机关工作人员及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1)开展"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制定《部门单位首问负责制度》和《部门单位失职追究制》等四项制度,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2)做好简政放权,把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促进政府部门提高服务发展的工作效能;(3)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力度,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4)继续加大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力度,加强党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整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检查;(5)深入开展"大家看、大家评"活动,广泛走访听取意见,确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增设暗访、曝光、现场提问、答复环节等,让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负责人公开述职,接受社区群众的评议和监督;(6)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拓宽举报途径,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二)专项整治事项(87项) 1.专项整治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87项专项整治项,其中中央21项、省委36项、区委30项.详细内容见《中共中站区委专项整治方案》. 2.制度建设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区积极开展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废止制度2条,修订制度7条,新建立制度26条.详细内容见《中站区委制度建设计划》. (三)近中期整改事项(12项) 1. 针对中站主要道路损坏严重(跃进路、怡光路),背街小巷道路设施配备不齐全,对农村、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够,老城区主要道路占道经营严重,道路绿化带维修和维护不够,一些路段路灯不亮,许衡公园管理不到位、拆迁安置进度缓慢等问题,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改专项行动.(整改落实重点事项) 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2)各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3)加大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对公众认可的,予以销号,多数人不满意的,重新修行整改措施,继续整改;(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中站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利局、西部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管理局、中站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 针对一批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问题,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重点事项) 整改措施:(1)调整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对19起疑难信访案件挂牌督办、限期解决;(2)对排查和交办的信访积案,责任人要调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等办法,理清案件;(3)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涉案单位积案化解工作点评会,点评上月各案件进展情况;(4)严明纪律,严格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部门,视情节予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5)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 针对"三资"代理服务运行情况(包括纳入"三资"管理的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决策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各责任单位对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2)组织纪检、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每个村进行检查,覆盖率达到100%;(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4)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决策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4. 针对当前我区电动自行车被盗现象突出的民生问题,扎实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组建打击小分队和专案组,对案件进行研判,梳理线索;(2)加快推动视频监控二级平台二期工程和三级平台建设,增加视频监控的安装密度,加强巡逻全面防范;(3)加强内部单位的安保工作和积极开展楼院封闭管理活动;(4)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治理,并为巡防大队配备200把爱心锁,对乱停乱放车辆予以临时管护;(5)坚持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中站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5. 针对目前党员中存在的传统文化道德缺失、诚信缺失等问题,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开展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活动;(2)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人: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6. 针对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淡化、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扎实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上档升级"活动,在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以"知心、关心、爱心、凝心"为内容的"四心"建设活动;(2)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于6月、7月分别开展一次民营企业形式报告会和中站大讲堂讲座活动;(3)加强政企对话,促进党委政府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沟通交流;(4)组织观摩考察,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之间交流合作;(5)开展"中站有爱"活动,在全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广泛开展"结对我帮扶、感恩在行动"主题活动. 责任人:马建军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7. 针对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冷、硬、横、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请客不吃、送礼不要、有事不办",衙门作风等问题,扎实开展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和公务人员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办结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定期通报;(3)加强案例教育,加大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4)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逐项予以落实;(5)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8.针对一些干部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到一边,吃不起苦、受不住累,忍受不了寂寞、担不起责任,或当断不断、推诿扯皮,或欺上瞒下、敷衍塞责,或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干部能够自觉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进行大清扫、大检修,真正树立"为官有为"的决心;(2)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查实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拉出详细清单,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具体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扎实进行明察暗访,成立督查组,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模拟办事、深入走访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进行监督检查;(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曝光一批不作为的典型案例.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9. 针对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推进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加强对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便民利民、专款专用等方面的检查;(2)采取村(社区)、办事处、区三级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3)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认真听取并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4)将惠民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如实予以公开公示.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10.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接触群众不够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印制并下发《中共中站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2)建立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群众制度、领导领导干部亲自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区直单位后备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3)在全区广泛开展以"进群众门、知群众事、解群众难"为主要内容的"连心工程"活动.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针对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等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方案,召开两项治理工作会议;(2)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3)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各项表格,按照要求作出不送、不收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的廉政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4)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5)纪检委协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6)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2.针对会风文风转变不到位、会议文件总量仍然偏多等问题,扎实开展整治会风文风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意见精神,深刻把握改进文风会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并结合实际落实今后的工作实践中;(2)要求各级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本地本部门制发文件、简报底数和召开会议情况,并把相关情况报送至区委办公室;(3)实行报批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批备案,经批准后由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4)各单位每季度把单位会议召开、文件发放详细情况报送至区委办公室备案;(5)加强督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远期整改事项(38项) 1.加大对农村、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地下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1)农林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主要用于涉农办事处各村,解决农村和山区吃水难、行路难问题,项目为修路、打井、铺设管道;(2)按照全区财力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责任人:古小六、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各涉农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16年底 2.市政配套设施应进一步完善,同时,应成立相关机构对水、电、天然气、供热、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统一协调施工,避免重复建设. 整改措施:积极做好施工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在新建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责任人: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 3. 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的政府工程应分期、分段建设. 整改措施:按照优先考虑急需建设路段原则,分阶段分区域实施.中站区雨、污水管网正在按此建设原则分期、分段进行. 责任人: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长期 4. 制定出台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政策,落实政策的过程更便民一些,措施更简便一些.已确定的优惠政策要尽快及早实施. 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上级支农惠农资金,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增加集体积累从而逐步壮大集体经济;(2)争取政策性资金,包括生态建设、水保、安全饮水、小流域治理、扶贫、菜篮子等,另外还有粮农和粮种、农机、退耕还林、病虫防治等补贴;(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掌握和运用好政策.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5. 建议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的治安环境治理. 整改措施:(1)投入100余万元实施校园安保提升工程,为每所学校配备专职保安,安装校园监控平台和校车监控平台;(2)建立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区综治、教育、公安、工商、城管、卫生、食药、文体以及各相关办事处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流动摊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3)建立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中站公安分局、区食药局、中站工商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 建议加强对许衡广场流动餐点的卫生监督. 整改措施:(1)6月份,对许衡广场流动摊点进行了2次专项治理行动,现已摸清许衡广场共有45家食品流动摊点,并要求各餐点负责人到房管局取得摊位证明后,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经营证明,然后到食药局实施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从业人员尽快办理2014个人有效健康证明.目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2)健全体制机制,继续加大对许衡广场流动餐点的监管力度,对依然不办理相关证件的餐点进行处罚、取缔. 责任人:陈志海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区房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监管 7.挖掘中站人文历史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产业,加大对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 整改措施:(1)做好许衡墓的保护开发工作;(2)积极做好北业、十二会老革命旧址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目前,省保申报工作已完成;(3)北朱村古民居保护规划:已选定5家具代表性、并受损比较严重的民居作为首批维修对象,同时北朱村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 责任人:陈志海、薛国新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底 8. 城管、城建部门不作为,有野蛮执法现象发生,应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 整改措施:(1)加强业务及理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及文明执法的管理力度;(2)区城管局已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期,提高城管队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意识;(3)我区城管队员在执法中配备执法记录仪,监督队员执法. 责任人:仝战军、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监管 9.建议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利益. 整改措施:(1)坚持均等化服务,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对集贸市场、工业集聚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2)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便民维权服务,开展"爱在流动"系列活动.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 建议加大公共卫生领域资金投入,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高卫生医疗技术水平和疾病防控能力. 整改措施:(1)积极争创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市级示范村卫生室,用2—3年时间将辖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打造成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基层卫生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积极推行公立医院改革,争取用人自主权,引进和招聘妇幼、疾控、检验等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充实我区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等专业人才队伍,缓解我区疾控、妇幼人员短缺的局面;(3)通过建立医联体,与市人民医院形成定向人才培养进修机制,力争使业务骨干轮训一遍;(4)采取积极措施吸引、稳定医学人才队伍,加大人才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从而全面带动我区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 建议加大对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前教育重视度,增设公办幼儿园,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及时更新设施.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支出要求,确保只增不减;(2)积极推进10所学校操场改造和许衡中学宿舍楼项目,尽早建成投用;(3)抓好和顺幼儿园运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9月份正常开园;(4)加强对幼儿园的检查指导,确保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 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整改措施:建立城镇居民增收长效机制,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长期 13. 部分拆迁区的群众经常性的阻碍企业项目建设问题,经常性的爆发部分群众到企业寻求帮助、支援、包赔损失等问题,一旦得不到满意答复,就寻衅滋事,阻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疲于应付,工作受阻. 整改措施:(1)协调区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行为;(2)强化责任意识,与企业分包办事处一起加大企业走访力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加以处理解决;(3)与办事处结合,加大群众工作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并予以协调解决,力争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中站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监管 14. 建议增加居民娱乐休闲广场. 整改措施:按照全区工作部署,逐步在辖区范围内选址规划建设新的居民休闲娱乐广场,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力争列入明年工作规划. 责任人: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体局 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 网吧24时后不能营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吧这些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1)6月份,组织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进行了2次综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文化市场;(2)继续加大对我区文化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对网吧的监管,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整治. 责任人:陈志海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监管 16.干部精神有所懈怠. 整改措施:探索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办法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转变干部作风.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17.在干部学习培训方面,偏重于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而对市场的经济理论、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的经济政策等学习培训少,尤其是应对各办事处党政正职和相关经济部门正职这方面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懂经济,懂政治的行家里手,促进我区在项目建设上有大的突破. 整改措施:今年下半年,积极与区政府、财政局沟通协调,申请建立人才专项资金,与省内外名校和经济发达的省市联系,举办2-3期区域经济专题培训,提高经济工作能力,促进我区在项目建设上的新突破.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18.调整干部周期长、不灵活. 整改措施: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广泛进行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全区副科级干部的思想、工作状况,严格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干部交流管理的办法,提高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19.有的干部工作中不敢碰硬,存在畏难情绪,直面问题的决心和勇气不足,不愿直面矛盾,遇见难缠事绕着走,此作风应进一步转变.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全区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明职尽责、为民清廉、服务大局、甘于奉献、勇争一流"实践活动,着力培育学习型、思考型、实干型、崇德型、廉洁型干部,探索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办法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转变干部作风.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20.在干部教育特别是公仆教育和坚定信念教育活动较少.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和党建网站的作用,发挥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与省内外红色教育实践基地联系,建立"红色家园"远教试点,探索运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干部,组织科级干部参加红色教育和党史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21.用人机制上存在有机械走程序、简单看票数的问题,没有形成用人上的激励机制,对干部在教育警示、监督管理、惩处威慑、制度约束等方面存在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调整提拔干部中有论资排辈现象,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上应侧重基层一线、侧重艰苦岗位、侧重复杂中心工作,从"急、难、险、重、繁"工作中选出的"苗子"综合素质更高.应该全面考核干部,加强干部流动交流和培训教育,招聘专业对口的技术人才,合理调配班子结构,要用人所长. 整改措施:(1)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探索在用人导向上注重基层一线、在用人标准上突出工作一流、在用人反响上力求公认一致的"三个一"选人用人导向;(2)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用其所长、人岗相适等情况相结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强化集体讨论把关,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22. 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排水路网建设,完善配套工程,暖气、天然气等应与企业相连接,或预留接口. 整改措施:(1)尽快完善已建成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对新建道路做到道路建设、管网先行;(2)加快建设经三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网工程,完善排水路网系统;(3)组织召开项目业主与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单位的对接座谈会,由企业方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水、电、气、热等需求量,由生产要素提供部门依据这些项目的需求量进行提前规划、提前建设、提前预留接口到位. 责任人:吴天广 责任单位: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经三路以东管网设计已完成,2014年底完工 23.加大对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行为打击力度. 整改措施:(1)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2)加大违纪行为惩处力度,进行公开曝光;(3)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拓宽举报途径,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4)强化摸排工作;(5)坚持打防并举;(6)强化宣传力度.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中站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前3条2014年6月底完成,后3条12月底 24. 建议加大计生奖励政策的落实力度. 整改措施:(1)确保计生困难户应保尽保.今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81名、女性提前三年奖励扶助对象148名、特别扶助对象29名,奖励资金预计10月份发放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享受人数共计7667人,奖励资金184.98万元,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62名计生家庭学生享受了中招加分政策;(2)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目前正在起草文件.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25. 绿色中站建设力度不够,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立绿色中站空气质量、植被覆盖率、饮用水质量等监测数据公布制度,加大工业排污排气治理力度、加强工业集聚区周边村的环境治理治污力度,坚决查封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植树造林,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整改措施:(1)尽快完善已建成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加快建设经三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网工程,完善排水路网系统;(2)与市环保局结合,建立我区的空气、饮用水监测指标,如能建立则定期发布;(3)开展企业污染整治、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违法排污排气行为的打击力度;(4)开展对集聚区周边村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做好雨污分离和规范堆粪场建设.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西部产业集聚区集聚区办公室 完成时限:经三路以东管网设计已完成,年底开工;环境治理:2014年底 26. 帮扶工作不扎实,存在重形式现象,只停留于逢年过节去看望一下、三秋三夏过去照个相或者只在帮扶工作开始的时候下去一次,真真正正的帮扶很少. 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单位帮扶、干部驻村、领导联系、激励保障、工作运行五项机制,通过领导联点,部门联村,党员联户的方式,扎实开展"三进五访"工作,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27. 招商引资力度不足,"四大经济"板块规划不够明晰,应重点培育多经济板块中的骨干企业(西部工业集聚区). 整改措施:(1)尽快完善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布局,努力做到规划引领、科学定位;(2)围绕主导产业链条和重点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大引强,延伸、壮大产业规模;(3)完善配套、强化服务、抓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在建的十亿元以上项目,促进其尽快投产达效. 责任人:吴天广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西部产业集聚区办公室 完成时限:1.集聚区控规10月底完成;2.富钛料、三木9月底投产,剩余力争2014年底完成 28. 招商引资力度不足,"四大经济"板块规划不够明晰,应重点培育多经济板块中的骨干企业(特色商业区). 整改措施:(1)做好详细性规划编制,完善商业区框架体系.力争原中州胶带、原海天印染、原王封木材厂地块年内开工建设;(2)加强调研,尽快拿出可行性建设方案;(3)加快土地收储挂牌工作,尽快开发中州胶带地块、王封木材厂、海天印染地块;(4)加强招商引资对接,促进项目落地. 责任人:张天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4年底 29. 招商引资力度不足,"四大经济"板块规划不够明晰,应重点培育多经济板块中的骨干企业(现代商贸物流区). 整改措施:(1)组织专人,破解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和用地指标的发展瓶颈;(2)加强物流园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个别人的无理行为;(3)组织专人结合全市物流发展规划和我区招商实际,高起点,高水平制定全区物流招商发展规划;(4)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服务力度. 责任人:马建军、赵金国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规划局、中站国土资源分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12月底 30. 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注重投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和投产效益,加大对高科技无污染产业的招引力度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 整改措施:(1)科技创新扶持方面:落实已出台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创新卷等政策,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力争今年与建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为企业提供科级贷款;(2)项目手续办理方面:项目落地后,主动介入跟踪服务,对属于我区职责范围内的备案、安评、环评手续,梳理并主动告知项目方办理流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我区职责范围内的,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加快解决. 责任人:张贵红、吴天广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中站规划分局、中站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2014年底 31.加快集聚区拆迁安置工作进度;在处理基础设施及项目占地工作时,结合实际,提高征迁工作的实效,加大集聚区安置房建设力度,为集聚区项目建设提供土地资源. 整改措施:(1)深入走访调研,研究完善集聚区拆迁安置政策,制度上有效解决抢栽抢建、私搭乱建等情况,提高征迁工作实效;(2)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和美二期工程尽快投用,开工建设和祥小区一期和和美三期工程,有效缓解搬迁群众安置压力;(3)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结合,尽可能对集聚区范围内土地进行预收储,增大项目土地存量. 责任人:吴天广 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西部产业集聚区办公室 完成时限:1、和美二期7月底投用;2、和祥一期已开工;3、和美三期9月份开工 32. 加强平安社区、平安楼院、平安村创建,并给予物质奖励.各村、各社区视频的升级换代,应给予适当补助.在主要路段及村主要位置安装摄像头. 整改措施:设立10万元"平安建设奖励专项资金",每年均对平安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创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区综治委已经下发了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方案,目前正在实施.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3. 建议在和美、和顺等新型农村社区成立管理组织. 整改措施:成立社区面临户口问题和资产问题,尚在协调. 责任人:杨素琴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4. 对环境污染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建议加大环境卫生的治理力度. 整改措施:加大环境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排气行为;加大环境监测频次,做好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监控.开展企业污染整治、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5. 解放西路与桃源路交叉口等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议增设信号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已组织交警、住建、交通等部门召开多次协调会,并向区政府、市交警支队请示汇报,希望协调资金. 责任人:刘文智 责任单位:中站公安分局、交通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6. 府城办事处水污染严重,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起来. 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氯离子超标水井的抽排水力度;(2)配合市环保局做好企业源头治理;(3)继续与华润电厂结合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情况;(4)请示市政府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修建事宜.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底 37. 加快集聚区已拆迁群众的安置进度. 整改措施:(1)加快和美二期工程的后续建设,尽快投用;(2)尽快开工建设和祥小区一期和和美三期工程.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中站规划分局、房管中心、集聚区办公室 完成时限:1、和美二期7月底投用;2、和祥一期已开工;3、和美三期9月份开工. 38. 应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对低保、五保对象的帮扶力度,重点做好特困户和低保户的优抚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整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严格按上级要求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及时拨付资金,积极帮扶困难群众;(2)对上报困难户、五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和五保救助范围. 责任人:刘明胜、杨素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第1条:长期;第2条:已完成 三、组织保障 1.区委常委要亲自抓整改.坚持每项整改工作都由1-2名区委常委负责,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报省委督导组和市活动办审核把关. 2.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责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专项整治任务和各项制度建设责任,制定落实办法,明确具体分工、整改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 3.强化督促检查.区委活动办要抓好督办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结束前,向省委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汇报区委常委班子整改工作情况. 4.整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开门整改.整改结束后召开专项治理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和专项治理的阶段性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评价. 中共中站区委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站区委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中央21项专项整治、省委36条专项整治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专项整治情况,就区委常委班子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我省调研指导工作和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把专项整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三、四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到专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专项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切实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推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及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工作原则: 1.全面落实,把握重点.认真对待中央、省委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做到全面落实.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问题、带有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使整改落实工作的重点体现在"四个着力"的要求上,体现在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上. 2.标本兼治,阶段突破.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每一项整改都取得阶段性成果. 3.把握政策,分类处理.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分类处置,准确把握政策,慎重稳妥对待,防止简单粗糙,既要正视问题,又不能简单行事;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不规范的做法,又要在法规和政策框架内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既要有利于解决好问题,又要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4.全局统筹,有机结合.把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切实用好教育活动载体,把需要整改的问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中央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21项)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严格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通知》,制订下发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大力精简文件数量,明确提出了文件逐年递减的目标,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政府性事项不用区委文件发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检查评比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各类检查评比,不符合规定的检查评比事项一律取消,确需参与评比的要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重点查找在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本单位工作安排的执行能力、群众观念、作风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3)强化日常监督,各单位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组成暗访小组,采取走访群众、电话咨询、现场查看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实行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区直各单位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以及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科室长进行定期分工调整或岗位轮换,轮岗交流时限原则上为5年1次.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采取重要节假日集中检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过度消费、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1)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区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工作. (2)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前一阶段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要求各单位对公务用车治理工作6个"一律不准"(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乘坐超标准车辆,一律不准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一律不准以借用、受赠为名占用和乘坐企业车辆,一律不准租用超标准车辆供自己乘坐,一律不准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一律不准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等进行对照检查,不断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我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盖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4)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财政局、区事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硬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严格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定点饭店接待制度,合理安排食宿和用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 (3)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规定,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强化出访计划、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三重控制.严格实行经费预算管理,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出访费用.组织开展全区制止公款旅游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人:刘明胜、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在全区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未经项目论证、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 (2)认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开展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检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检查危房改造、就业、医保、救灾、低保、阳光工程、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 (1)限期督办.各类问题线索经区政府办统一汇总梳理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由相关单位限期督办.各单位要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要将调查处理结果和下一步整改措施回复投诉群众. (2)跟踪督查.组织力量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的督办成效进行跟踪督查,特别是紧盯不落实的事和未解决的问题,做到全程跟踪、深究根源、力促整改. (3)实施问责.对经限期督办或跟踪督查,相关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或情况仍未明显改善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4)通报曝光.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落实实名通报制度,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达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全力营造正风肃纪的强大声势,坚决防范作风效能问题反弹.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纪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开展公路"三乱"整治活动,查处道路交通违规收费. (2)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教师违规补课. (3)设置专门意见箱,便于单位群众举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1)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完善低保网络,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素质,确保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办、区纪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 (1)集中审计力量,开展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把是否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等情况作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法律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1)对辖区内公园、景区、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私人会所进行排查. (2)全区党员干部做出不到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 (1)各主责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全力推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2)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瞒报漏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现问题不予整改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坚决防止已纠正的"四风"问题反弹.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1)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深刻认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一把手负责,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动真格、打硬仗,狠刹奢华浪费建设歪风. (2)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 (3)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对奢华浪费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清理工作出现问题、上报数据不实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5.关于清理调整"裸官". (1)将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16.关于整治干部"走读". (1)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得少于4天.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领导干部住夜和双休日值班情况统计表和下一周安排表报区纪委备查,用制度堵住基层干部"走读"的路,使基层干部不能"走读". (2)通过改善干部职工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条件,让他们不仅能工作好,还能有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使基层干部不想"走读". (3)区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级干部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公开曝光,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使基层干部不敢"走读". (4)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治本单位干部"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对常年坚持在基层,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那些作风飘浮、经常"走读"的基层干部,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坚持把干部考勤与年度考核、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考察使用相结合,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基层干部不愿"走读".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7.关于整治"吃空饷". (1)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完善纪检、组织、编制、人事、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对编制、人事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全面联网贯通. (2)建立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明确本系统、本单位负责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3)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规范完善事业单位进人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 责任人:刘文智、黄富芝、刘明胜、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18.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 (1)实施宣传发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了解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自觉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 (2)组织自查自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填写《个人承诺书》,并自行纠正违规行为. (3)认真梳理线索,拓宽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筛选、梳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群众举报中涉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线索.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19.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1)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实行禁赌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为本单位禁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的禁赌工作负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放任不管、隐瞒不查、知情不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因赌博问题查禁不力,导致赌博之风屡禁不止,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予以组织处理. (2)注重预防,教育为先.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正反典型加强教育领导,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赌博的危害,自觉拒赌、禁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禁赌、拒赌的良好氛围.要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3)群治群防,加强监督.要坚持专项整治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制止赌博活动,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积极拨打110进行举报.鼓励群众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0.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1)将其纳入"反四风"的重点,纪委监察部门设立参加天价培训的专门举报电话,并定期通报. (2)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违规参加天价培训的惩处办法. (3)鼓励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进入党校在职就读,既可以满足领导干部继续"充电"、提升自己的需要,也可斩断一些变味的、异化的天价商业培训背后的政商"勾兑".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1.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1)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二)省委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36项) 1.集中治理节庆活动. (1)全面清查全区节庆活动,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 (2)逐个审核节庆活动,分别作出予以保留、清理取消、修改完善等决定. (3)严格控制活动规模、数量,逐个活动完善工作方案.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前 2.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集中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成立治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主管财税监督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实行分级负责,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二是制定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重点: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2)做好宣传发动,落实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我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举报电话为2947808,举报信箱为zzqczjbgs@163.com.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在自查工作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4)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审计局在今后的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对"三共"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4.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1)4月23日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进行工作动员,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中区审改组〔2014〕02号)文件,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 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 推行"三集中、三直接",在相关部门挂牌"行政事项服务股",明确各部门内部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工作的责任股室.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7月11日5.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此项工作区一级没有管理权,将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6.集中清理临时领导议事机构. (1)集中清理一批.对上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已经撤销的、工作任务已经结束的、已无实质性工作任务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工作任务已按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协调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可以解决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予以撤销. (2)压缩一批.对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根据部门的职责分工,压缩规模. (3)严格审批.凡需设立、变更、撤销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具体办事机构报批,由区编办审核,由区委常委会议审定,由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临时机构的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变更或撤销,由区委办行文;凡属一个部门职责范围内、一位县级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可以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的问题,不得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应设在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7.会员卡专项清退. (1)制定措施方案,起草下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2)自行清退.党员干部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个人清退,组织不接受个人上缴会员卡.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的,均应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向本人所在单位作出零持有报告.自行清退面必须达到100%. (3)逐级上报.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本单位填写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会员卡汇总表》,连同本单位清退工作专题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上级党委. (4)重点抽查.区纪委将抽查各单位清退工作和党员干部个人零持有报告情况,并将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选取部分商场、酒店、会所、俱乐部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发现党员干部继续持有通知范围内会员卡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8.制止豪华晚会. (1)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从严从实,建立健全节俭办晚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以下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晚会须报请区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3)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工程奠基或竣工等活动举办文艺晚会.切实发挥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积极倡导艰苦奋斗精神,大力宣传勤俭办晚会,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鼓励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4)建立区委宣传部牵头等部门参加的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文艺科负责联络协调和日常工作.把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与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文艺晚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9.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清理. (1)4月23日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进行工作动员,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中区审改组〔2014〕02号)文件,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 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 推行"三集中、三直接",在相关部门挂牌"行政事项服务股",明确各部门内部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工作的责任股室.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编办 完成时限:7月11日10.区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内容,对我区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应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及时进行了更正.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11.规范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吃透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精髓,能减少的尽量减少,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切实做好我区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严格标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促进中站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3)从严掌握,实行总量控制,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有效防止出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 (4)注重实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结果充分体现典型性代表性.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2.规范国内公务及外事交往中礼品管理. (1)全区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根据国际惯例和对外工作需要,在外事交往中必要时可以赠送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的礼物,优先选择我区特色产品,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在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物,必须登记、上交. 责任人:刘明胜、赵蜜腊、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办、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3.改进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考核工作. (1)探索建立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目标考核机制,完善德的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2)班子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完成目标任务、抓基层党建工作等;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干部政治纪律、敢于担当、行为操守,帮扶困难群众、廉洁从政,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中所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绩效;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考核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坚持党性原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核主要采取专项测评、民意调查、实地查看、绩效公示等形式进行,建立日常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制度,结合年度目标、党风廉政、中心组学习、基层党建等考核,综合运用纪检、审计、信访等方面的意见,科学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立考核反馈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4.改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 (1)成立了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下发了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上报本单位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3)围绕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管理及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情况、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等五个方面情况撰写了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 (4)围绕加强和改进作风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遵守《廉政准则》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收集整理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5)围绕减少会议活动情况、精简文件简报情况、"三公"经费下降情况认真填写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表.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15.清理党内法规文件. (1)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我区没有制定党内法规文件的权限.对建国以来全区文件进行排查,凡属于党内法规文件的,一律予以撤销.对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废止一批、修订一批.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7.制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 区一级无权制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制度,将严格按照市里要求,做好科级干部和一般人员的工作生活待遇制度工作.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8.从严管理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1)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注重加强思想教育、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 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注意维护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9.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 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明确政策和纪律红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自查自纠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对照治理内容,协助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承诺报告书. (3)严肃查办持续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大宗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行为;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0.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1)召开动员会,加大对清理纠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宣传教育力度. (2)认真组织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填写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件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3)组织核查组深入到各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 (5)要对全区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梳理、及时改进.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1.专项治理"中梗阻"问题. (1)加强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区直机关的执行力、公信力、亲和力.(2)集中进行整改,围绕各单位查找出的"中梗阻"及"办事难"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改的目标任务.坚持边查边改,即行即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的具体问题,要逐个研究,逐个股室分析,逐个提出对策,限定整改时间.(3)创新监督机制.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组成暗访小组,采取走访群众、电话咨询、现场查看方式,对机关重点股室、行政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等进行暗访,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对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二是畅通网络监督,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实施实时全程电子监控,开通"中梗阻"及"办事难"问题举报热线,受理基层和社会群众投诉和意见,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记录在案,逐一督查督办.三是实行交流轮岗,区直各单位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以及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股室长,以及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审批、物资采购、行政执法、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的股室长,应进行定期分工调整岗位轮换.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2.新农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迅速予以改进,同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3)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3.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召开动员会,加大对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 (2)认真组织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填写情况汇报表,并将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件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3)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 (5)对全区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梳理、及时改进.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4.基层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治理. (1)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推进职能转变,分步全面清理区级各类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完善权力运行规则,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公共权力行使的随意性.(3)创新监督机制,加强明察暗访,确保整改落实.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5.换届工作纪律专项治理. (1)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传达严肃换届纪律相关精神,印制换届纪律征求意见函、换届提醒卡、宣传手册、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2000余份发至每位代表(委员)及科级干部手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2)聘请16名区级以上"两委员一代表"及其他各社会领域的优秀代表担任区换届纪律监督员,重点了解和掌握换届动态和热点问题,努力维护风气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3)在换届工作结束后,下发《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从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组织领导上对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三种形象",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促进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26.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 (1)开展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活动.召开动员会,加大对活动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 (2)组织核查组深入到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其情况进行核查. (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发现违纪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7.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1)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公园、景区、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私人会所. (2)全区党员干部做出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8.专项清退区机关借占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小汽车. (1)认真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填写情况汇报表,并将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一周. (2)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其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 (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 (4)对全区清退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梳理、及时改进.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9.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加强对粮农补贴、良种补贴、一喷三防补助、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各项涉农补贴工作负责人定期和三个涉农办事处负责人联系,走村入户及时了解发放工作进展和群众反映,发现问题迅速沟通协调解决,督促各涉农办事处加快工作进度,按照要求及时把惠农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0.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全区开展了信访积案专项化解活动,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一是及时摸排梳理,建立信访积案台帐集中交办,逐件督导化解.二是集中交办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以信访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集中交办信访积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访积案集中交办制度,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逐一落实重要信访事项目标责任书,包案领导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听取汇报,了解信访诉求;亲自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亲自参与协调,及时解决困难;亲自督查督导,确保问题解决.三是严格落实"四定"措施和"五个一"工作机制.信访案件责任单位,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的"四定"措施,做到每件信访案件都有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明确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方案,协调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问题,对案件的化解处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妥善解决问题,将处理意见落实到位. (2)集中治理赴京非访问题.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清理整治赴京非访活动.一是抓排查.对本辖区、本部门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留"盲区、死角".重点对缠访闹访老户、特殊利益群体、涉法涉诉、村委换届权益之争、征地补偿等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苗头性问题,力求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处置的好.二是抓化解.对我区已发生赴京非访的各涉案单位逐一梳理,查明情况,逐人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按照"四到位"要求,落实化解稳控措施.三是抓劝返.区委成立赴京劝返工作组,明确一名县级干部为组长,做好在北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应急劝返组,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火车站、汽车站及时劝返.四是抓处置.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25号)的规定,依据北京公安机关出具的"训诫书",进行依法处置. (3)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查处情况.一是重视程度高.中站区委把中央巡视组和省联席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案化解.4月15日省、市中央巡视组第一批案件交办会议后,中站区委立即召集区委常委、纪检书记黄富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常普及各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案件分包.区委书记王付举坚持每天听取信访部门和分包领导的情况汇报,对重大案件直接点名县级领导包案,在第一线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二是进展迅速.在每次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后,我区都及时安排专人深入到案件当事人所在的辖区办事处了解具体情况,因人施策制定详细化解方案.区委信访领导小组、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部门加强信息研判,对案件进行研究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案件做到事事深入了解,件件落实分包.三是采取措施细.针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每一起案件,建立交办化解台账,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包案,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期限,对重大疑难案件成立专案组,集思广益,集体研究化解方案,并出台了中站区《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站区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对每一起信访案件按"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办事处一岗双责之外的信访案件由分包办事处的领导负责、疑难特殊的信访案件以主要领导批示为准、特殊利益群体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分包的五个具体原则由县级领导包案.四是督导力度强.区委信访领导小组组织信访、维稳、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案件办理工作加强督导,坚持一天一汇报,每周一排名通报,对办案拖拉不及时,办理不得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及时追求责任,确保交办案件的结案进度. (4)对工作不力单位的督促查究情况.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置工作责任制,结合政法、维稳、国安、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四加一"工作机制,对违法信访(非访)人员落实相应的法律处置.落实责任查究.对发生赴京非访的办事处、区直单位按照责任追究相关文件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5)摸排特定利益群体完善稳控工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特殊利益群体各项优抚政策规定,定期对应各职能部门督导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摸排特殊群体重点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案、一人一档、一人一组、一人一策的"四个一"化解管控措施,确保特殊利益群体在重点敏感时期不到首都、省会干扰滋事,确保特殊利益群体逐步趋于稳定.三是加强预警信息研判及传递.在接到上级及各相关单位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进行安排处置,同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初步研判,对涉及到的相关各责任单位发布信息,要求其启动应急措施落实重点人员稳控.四是结合公安、国安、信访及特殊利益群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4﹢1"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作,确保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实现有机配合,确保信息研判、现场处置、劝返接回等各个环节环环紧扣,有效防范和化解特殊利益群体大规模串联聚集上访.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1.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各办事处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给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 (2)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防止事故发生. (3)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辖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7)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聘任非任课教师担任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现培考分离.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在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资格培训发证、安全中介监管、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2.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对于餐饮单位、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坚持严格监督、全面监管、重点排查、严肃惩处的原则,针对社会食堂、企业食堂、学校食堂、流动摊贩等开展了相应的监督检查 (2)将监督执法人员分为南北两片,做到无缝监管、不留死角,以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 (3)为了及时发现餐饮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餐饮、保健食品企业,保障群众利益,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正餐饮食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小组,并利用餐饮卫生制度牌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定期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对餐饮单位进行广泛监督,目前未发现餐饮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责任人:陈志海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33.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和蓝天工程工作.一是召开全区环保大会.制定了《中站区2014年度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在完成省市环保目标的基础上,强力实施"4334综合整治工程",紧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等4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开展"蓝天工程"、"清水行动"、"乡村清洁行动"等三大工程为载体,完成34项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站.同时与各乡办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为环保目标全面完成提供了保障. (2)做好企业的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环境监管网络继续加强对涉危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印染企业、环境风险源、"十五小"的监察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中站段)两侧污染源、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环境监察阳光执法活动.继续加强对涉水企业和市控断面的监管,在每周日常提样监测的同时,加大在夜间、重大节日、"两会" 期间监测频次. (3)一是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托环境督查、重点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制度,坚持上下互动,借助媒体,形成声势,充分宣传,发动群众,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把强化监督作为树立环保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对内制定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工作流程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依法、不廉洁从政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对窗口科室、审批大厅、重点岗位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管理.对外聘请了环保监督员,并利用区局网站站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工作情况,接收群众监督.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4.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在每所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市、区教育局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局长邮箱,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规范教育收费,创建和谐校园.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首先要求各中小学校对本校财务管理情况、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情况、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涉教收费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负责,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教育局对各校治理乱收费自查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订教辅不规范、公示栏未及时更新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 (4)加大惩处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要求各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焦政纠〔2014〕3号《2014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十不准"活动.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凡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学校和教师个人,属于有偿补课的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补课,要求所有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并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该校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部分有偿补课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取消教师个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最后违规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5)加强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教育局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制度,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通过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师德演讲、先进事迹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师德主题教育.今年,教育局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教师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5.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查医疗卫生机构廉洁从医.重点治理医疗收费不规范,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收费清单不详;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乱开方滥检查,存在过度医疗现象;医务人员医德水平不高,职业素质滑坡严重,收受"红包"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医疗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实行住院患者离院满意度调查. (2)查在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或好处的行为;查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购药及药品加价行为.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警示标语,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治理商业贿赂高压氛围;二是开展承诺行动,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设备、耗材采购相关科室人员作出书面承诺;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抓好卫生行业"十不准"的贯彻执行. (3)查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重点治理医疗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淡,缺少人文关怀;医疗安全意识差,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守医疗操作规程;就医环境差,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用语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三好一满意"及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将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服务安全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促进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转变思想观念,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党员先锋示范岗、树立服务标兵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安全行医、文明行医.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立足"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开工"的目标,积极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并予以迅速整改落实. (2)通过排查,目前有四个项目存在问题,这些需要治理整改的项目都存在手续未办理齐全的情况下,先开工建设的问题.一是计生综合楼、妇幼保健站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在初步设计未批复的情况下,允许其开工建设.责任人:区发改委邬月红.二是消防队搬迁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批复的情况下,允许其开工建设.责任人:区发改委邬月红.三是河南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新型高端铝型材项目,在未办理土地、规划、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其进行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责任人:环保局郭立.四是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公交汽校未搬迁完毕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责任人:府城办事处韩建红. (3)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审批前置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二是规范项目监管,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概算、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进行全程监管,坚决查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超规模、超概算等违规违纪问题.三是搞好项目决策,充分考虑政府投资可用财力、政府投资重点和入库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等相关因素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建议方案.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三)市委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48项) 1.针对有些职能部门工作推诿扯皮,部分窗口服务单位态度不好、作风不优,存在吃拿卡要、"中梗阻"和"庸懒乱散低"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1)由区纪委牵头开展了"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富芝担任,副组长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孙兰青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桂娥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等部门.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级各单位围绕服务观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工作标准等多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各单位通过自查,共梳理问题 58条,建立问题台账19个. (3)组织明查暗访.区纪委监察局抽调专人成立了4个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42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和公务人员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10次,对违法工作纪律的5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和函询,并要求其本人和单位写出书面整改材料,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4)在区电视台开设了"大家评、大家看"栏目,让全区职能部门负责公开述职,接受社会、群众评议和监督.同时开通了一部专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办结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定期通报.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专项整治 (1)4月23日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进行工作动员,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中区审改组〔2014〕02号)文件,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 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 推行"三集中、三直接",在相关部门挂牌"行政事项服务股",明确各部门内部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具有审批行政的管理事项"工作的责任股室.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7月11日3.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内容,对我区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应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及时进行了更正.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4.针对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的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1)我区开展了改进文风会风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以改进文风会风为切入点,着力引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今年以来,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共61件,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42%;组织召开重大会议8次,同比下降11.1%.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5.清理党内法规文件专项整治 (1)按照《河南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成立了全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我区清理工作,并召开区委常委会对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通过了《中站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2)在统筹推进全区清理工作的同时,我区将主要精力放在区本级文件的清理上. (3)按照清理工作的原则和标准,对起草单位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逐步审核,拿出初步清理结果.并认真对照省委、市委清理结果,进一步规范我区文件清理工作.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6.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仍然不够严格,需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成立治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主管财税监督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实行分级负责,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二是制定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重点: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2)做好宣传发动,落实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我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举报电话为2947808,举报信箱为zzqczjbgs@163.com.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在自查工作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4)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审计局在今后的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对"三共"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7.超标配备公车 我区开展了规范公务用车专项整治. 责任人:黄富芝、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8.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 (1)开展了清退办公用房专项治理. (2)清理办公用房方面.按照《焦作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集约、合理、公平的原则,采取"四大班子"机关带头,先易后难、先集中办公区后外围办公楼、先一级机构后二级机构,清理、整改、腾退、核查、移交、调配并行的方法进行.为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纪委全程对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纠正和查处在办公用房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9.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专项整治 8月13日下午全省召开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启动安排会议后,我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0.针对"对铺张浪费行为纠正不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专项整治 (1)我区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专项督查. (2)开展"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各项经费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审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责任人:黄富芝、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1.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 (1)采取重要节假日集中检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过度消费、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督促检查. (2)通过检查单位订餐、签单挂帐等措施,排查到隐蔽场所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违规行为.同时,利用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系统,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票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每月定期对消费金额较大(1000元以上)的发票进行梳理,排查党员干部过度消费问题.截至目前,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数量为2个,查处人数2人,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的情况2起,查处人数3人.下步工作中将把此项工作当成常态化工作,长期监督检查.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前 12.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认真对照编制台账,对超配领导干部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市委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调整一批、转任一批、退出一批、理顺一批、统计口径转变一批的办法,按期完成了市定目标.目前,我区通过理顺编制的办法消化干部25人,通过调整的方法消化30人.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 完成时限:2016年底 1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加强针对性教育.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利用换届、干部调整等关键时期,通过加强正面政策宣传、发放纪律要求资料,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行为. (2)改进推荐考察办法.探索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纳入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作为推荐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改变一次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的做法.探索利用年度考核、重大活动等时机,试行无任用推荐干部办法.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必须负责任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实施差额推荐、差额考察,注重把工作实绩突出、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不跑不要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3)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干部业绩考核档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将业绩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在干部推荐时发放《干部调整工作中治理拉票行为情况测评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拉票贿选线索.凡查实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同样坚决查处.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完成时限: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同时进行 14.换届工作纪律专项治理 (1)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传达严肃换届纪律相关精神,印制换届纪律征求意见函、换届提醒卡、宣传手册、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2000余份发至每位代表(委员)及科级干部手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2)聘请16名区级以上"两委员一代表"及其他各社会领域的优秀代表担任区换届纪律监督员,重点了解和掌握换届动态和热点问题,努力维护风气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3)在换届工作结束后,下发《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从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组织领导上对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三种形象",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促进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5.针对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我区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目前中央巡视组分六批交办我区的信访案件22起已全部办结;我区排查的35件疑难积案已化解21起.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6.疑难信访积案专项整治 (1)中央巡视组分六批共交办我区信访案件22起,其中:交办的大信访(诉求类)案件7件,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件,目前已全部结案. (2)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交办的重点案件,100%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市级领导包案,2批案件共实行市级领导包案34起.包案领导亲自听取案情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依规解决到位. (3)推动事要解决.以"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一案一策,综合施治,多策并举,按照"五个一"、"四到位"的要求推动信访事项的彻底化解."五个一"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一揽子"化解要求,确保案结事了."四到位"即:对要求合理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疏导到位;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缠访闹访违反法律的,依法处理到位. (4)挂牌督办,及时报结.派驻十二个督导组深入县区逐案督办,对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办结一起,查实一起,销号一起.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7.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质量不优、生态环境不佳、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和蓝天工程工作.一是召开全区环保大会.制定了《中站区2014年度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在完成省市环保目标的基础上,强力实施"4334综合整治工程",紧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等4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开展"蓝天工程"、"清水行动"、"乡村清洁行动"等三大工程为载体,完成34项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站.同时与各乡办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为环保目标全面完成提供了保障. (2)做好企业的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环境监管网络继续加强对涉危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印染企业、环境风险源、"十五小"的监察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中站段)两侧污染源、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环境监察阳光执法活动.继续加强对涉水企业和市控断面的监管,在每周日常提样监测的同时,加大在夜间、重大节日、"两会" 期间监测频次. (3)一是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托环境督查、重点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制度,坚持上下互动,借助媒体,形成声势,充分宣传,发动群众,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把强化监督作为树立环保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对内制定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工作流程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依法、不廉洁从政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对窗口科室、审批大厅、重点岗位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管理.对外聘请了环保监督员,并利用区局网站站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工作情况,接收群众监督.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8.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乱村、穷村占有一定比例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我区集中开展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确定了7个整顿村,每个整顿村都派驻了1个由区委常委任队长的工作队.工作队对全区七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深入调研,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整顿转化方案.截止目前,七位常委已分别带队深入软弱涣散党组织20余次,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18次,参与群众41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60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起,息访息诉4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3个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19.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服务群众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 (1)减少收费、罚款项目情况.2013年7月份以来,我区共减少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别是:住建部门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公安部门的户口本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新申请),国土部门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 (2)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情况.2013年7月份以来,我区对卫生系统乱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0."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 (1)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公园、景区、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私人会所.截至目前,先后开展集中行动6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违规违纪行为.在专项整理活动中,党员干部全部签订了《个人承诺书》,做出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1.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整治 按照《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13〕21号)和《焦作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焦纪发〔2013〕12号)要求,2013年全区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今年以来,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委、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五个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召开专项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卷、个人谈话等方式,对区直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 责任人:黄富芝、刘明胜、赵蜜腊、刘文智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2.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专项治理 (1)深入学习焦裕禄精神.8月15日,在《焦作日报》开设专题社论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深入持久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出再动员,提出新要求.开展"四知"主题教育,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破除衙门作风. (2)开展专项督促检查.7月28日,区纪委组织检查组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进行抽查暗访.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60余家单位进行10余次明察暗访.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3.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专项整治 (1)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责任人:黄富芝、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4.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专项整治 (1) 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明确政策和纪律红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自查自纠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对照治理内容,协助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承诺报告书. (3)严肃查办持续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大宗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行为;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5.清理纠正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和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召开两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重点抽查了办事处的党工委书记、主任和区直单位一把手.目前,全区556名干部参加了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及全区167名干部的210名干部亲属在企业任职或经商(包括未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如实进行了登记,并联合中站工商分局,对涉及50名"一把手"的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6.公路"三乱"专项整治 (1)开展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活动.召开动员会,加大对活动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 (2)组织核查组深入到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其情况进行核查. (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发现违纪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27.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和蓝天工程工作.一是召开全区环保大会.制定了《中站区2014年度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在完成省市环保目标的基础上,强力实施"4334综合整治工程",紧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等4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开展"蓝天工程"、"清水行动"、"乡村清洁行动"等三大工程为载体,完成34项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站.同时与各乡办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为环保目标全面完成提供了保障. (2)做好企业的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环境监管网络继续加强对涉危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印染企业、环境风险源、"十五小"的监察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中站段)两侧污染源、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环境监察阳光执法活动.继续加强对涉水企业和市控断面的监管,在每周日常提样监测的同时,加大在夜间、重大节日、"两会" 期间监测频次. (3)一是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托环境督查、重点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制度,坚持上下互动,借助媒体,形成声势,充分宣传,发动群众,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把强化监督作为树立环保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对内制定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工作流程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依法、不廉洁从政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对窗口科室、审批大厅、重点岗位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管理.对外聘请了环保监督员,并利用区局网站站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工作情况,接收群众监督.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28.涉及民生的政府资金专项整治 我区开展了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治理.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9.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专项整治 (1)查医疗卫生机构廉洁从医.重点治理医疗收费不规范,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收费清单不详;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乱开方滥检查,存在过度医疗现象;医务人员医德水平不高,职业素质滑坡严重,收受"红包"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医疗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实行住院患者离院满意度调查. (2)查在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或好处的行为;查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购药及药品加价行为.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警示标语,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治理商业贿赂高压氛围;二是开展承诺行动,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设备、耗材采购相关科室人员作出书面承诺;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抓好卫生行业"十不准"的贯彻执行. (3)查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重点治理医疗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淡,缺少人文关怀;医疗安全意识差,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守医疗操作规程;就医环境差,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用语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三好一满意"及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将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服务安全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促进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转变思想观念,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党员先锋示范岗、树立服务标兵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安全行医、文明行医.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0.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 (1)组织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对照本次治理活动重点和统计表,进行认真排查,逐项登记.各级纪检监察、卫生、财政和审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2)设立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集中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落实乡村两级在新农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向群众反馈. (3)开展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对全区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及新农合监管人员开展新农合政策教育培训及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 (4)完善新农合监管长效机制.通过调研、走访及召开有纪检监察、卫生、财政和审计部门参与的新农合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分析问题根源,加强部门合作,对各项监管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1.医疗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1)抓监督.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网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抓公示.要求医疗机构在明显位置公布医药价格、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和住院费用日清单,让群众看病明白消费. (3)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收"红包"、开"大方"、吃"回扣"、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非法行医、非法医药广告等不正之风,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单位和部门,重点抓好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等六个方面的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评议结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的考核体系,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收费、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窗口形象. 责任人:古小六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2.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强化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人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 (2)对专项整治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的逐步实施.一是对涉农收费领域全面排查,逐项检查;二是对于前段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核实、整改,确保不走过场;三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违规出台的文件要坚决予以取消,违规收取的资金要坚决限期清退,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四是对各街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3)把专项整治工作的集中检查与平时督查紧密结合,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质量;继续加大对各项涉农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乱收费的案(事)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通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省上将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3.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 (2)对群众举报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法违纪线索,建立台帐,逐件组织严肃查处,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对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包案领导,综合施策,逐案化解,逐案销号,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诉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立项督办,实行点对点、人对人、事对事督查,督查工作具体化,注重督查工作实效. (5)制定执法公开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并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和推进措施、保障机制,确保公开更加科学、更易操作、更便监督. (6)以执法司法关健环节和重点岗位为重点,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4.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各办事处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给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 (2)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防止事故发生. (3)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辖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7)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聘任非任课教师担任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现培考分离.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在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资格培训发证、安全中介监管、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完成时限: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时间期限内完成. 35.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对于餐饮单位、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坚持严格监督、全面监管、重点排查、严肃惩处的原则,针对社会食堂、企业食堂、学校食堂、流动摊贩等开展了相应的监督检查 (2)将监督执法人员分为南北两片,做到无缝监管、不留死角,以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 (3)为了及时发现餐饮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餐饮、保健食品企业,保障群众利益,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正餐饮食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小组,并利用餐饮卫生制度牌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定期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对餐饮单位进行广泛监督,目前未发现餐饮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责任人:陈志海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36.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从群众最关心的城区有烟烧烤治理、施工扬尘治理、清洁能源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交通运输扬尘治理、垃圾焚烧监管、工业点源治理等入手,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促进城区大气质量改善,逐步消除"雾霾天气"困扰. (2)以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为核心,以整治不达标河流为重点,以确保水环境安全为底线,开展"清水行动",解决辖区流域水质和断面超标问题. (3)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区、乡、村三级创建为抓手,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解决影响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问题,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利用来信来访、环保热线、网上投诉等方式,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到位.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7.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1)在每所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市、区教育局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局长邮箱,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规范教育收费,创建和谐校园.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首先要求各中小学校对本校财务管理情况、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情况、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涉教收费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负责,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教育局对各校治理乱收费自查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订教辅不规范、公示栏未及时更新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 (4)加大惩处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要求各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焦政纠〔2014〕3号《2014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十不准"活动.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凡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学校和教师个人,属于有偿补课的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补课,要求所有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并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该校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部分有偿补课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取消教师个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最后违规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5)加强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教育局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制度,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通过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师德演讲、先进事迹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师德主题教育.今年,教育局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教师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人:石文明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38.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 (1)大刀阔斧简政放权,推动行政服务上档升级.公开政府及政府部门权力列表清单,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区本级行政审批时限由300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工作日. (2)整顿机关作风,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机关病.出台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开展好市直单位重点科室评议、二级机构评议等活动,严格按照市委"五个一律免职"和"六条红线"的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3)开展多种形式评议测评,兑现奖惩.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社会群众,对涉企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评议活动.开展百姓问政"面对面"活动. (4)完善投诉查纠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效能投诉、效能查处、效能问责工作机制和办法,综合运用内部通报、批评教育等方式,切实解决环境不优、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督氛围,使群众敢于监督、乐于监督、实时监督.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市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39.集中治理节庆活动 (1)全面清查全区节庆活动,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 (2)逐个审核节庆活动,分别作出予以保留、清理取消、修改完善等决定. (3)严格控制活动规模、数量,逐个活动完善工作方案.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前 40.整治豪华晚会 (1)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从严从实,建立健全节俭办晚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以下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晚会须报请区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3)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工程奠基或竣工等活动举办文艺晚会.切实发挥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积极倡导艰苦奋斗精神,大力宣传勤俭办晚会,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鼓励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4)建立区委宣传部牵头等部门参加的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文艺科负责联络协调和日常工作.把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与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文艺晚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41.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此项工作区一级没有管理权,将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42.规范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吃透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精髓,能减少的尽量减少,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切实做好我区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严格标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促进中站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3)从严掌握,实行总量控制,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有效防止出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 (4)注重实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结果充分体现典型性代表性. 责任人:刘明胜、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43.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召开动员会,加大对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 (2)认真组织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填写情况汇报表,并将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件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3)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 (5)对全区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梳理、及时改进.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44.规范国内公务及外事交往中礼品管理 (1)根据国际惯例和对外工作需要,对来访的外宾可视情遵循对等原则赠送礼物.外宾向我方赠送礼物时,我方应适当回赠礼物. (2)对外赠送礼品必须贯彻节约、从简的原则,礼品应尽量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3)在对外公务活动中不得私下收受礼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物,应当妥善处理.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45.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 (1)继续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卡制度.加大对建筑领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实行劳动备案制度、不办理农民工工资卡以及不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备案制度.将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列入房地产开发及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的必要条件,对不办理农民工工资卡、不提供工资卡办理手续的备案材料不予受理,工程结束后不退还工资保障金. (3)建立失信惩戒管理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将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施工许可方面予以限制. (4)加大劳动用工巡视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人:刘明胜、赵立新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46.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 (1)进行全面复查.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区域和领域,特别是投融资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及时掌握最新情况. (2)强化案件办理.对已经立案查处的公司,增派力量,协调检察院、法院依法提前介入,力争快查快判.对重点案件,坚持"一案一组、捆绑作业",成立专案组,限期办理.实行区级领导分包制,强化对案件的研判、协调和督办力度,推进案件快速办理. (3)强化资产处置.成立多个资金追讨小组,加大资金追讨力度,最大限度回笼资金.对有还款能力但不积极返还的"老赖",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进行追讨;对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及时归还资金的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制定具体还款计划;对已经停产的企业,采取多种资产处置方式,力争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47.加强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1)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国土部门制定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回头看活动方案》,发现非法采矿点将坚决予以取缔. (2)环保部门对采石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责任人:吴天广、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48.开展"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1) 集中开展"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2)加强环境监管.充分利用"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等联合出台的《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处罚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3)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要逐个推进、逐个落实. (4)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综合协调机制.将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考核指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机制,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推进机制.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四)本单位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30项) 1. 针对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推进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加强对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便民利民、专款专用等方面的检查;(2)采取村(社区)、办事处、区三级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3)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认真听取并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4)将惠民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如实予以公开公示.截至目前,区审计局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2012年—2013年的指标性文件,逐项对惠民资金进行登记、分类、归口、汇总,最终统计出中站区2012年—2013年惠民资金的基础数据:全区2012年—2013年惠民资金总额约为28293万元,其中2012年的惠民资金约为13061万元,2013年的惠民资金约为15232万元,共涉及22个单位,惠民项目达92项.截至目前22家惠民资金相关单位调查核实表格已发放,现正在回收报表进行验证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2. 针对一批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问题,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调整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对34起疑难信访案件挂牌督办、限期解决;(2)对排查和交办的信访积案,责任人要调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等办法,理清案件;(3)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涉案单位积案化解工作点评会,点评上月各案件进展情况;(4)严明纪律,严格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部门,视情节予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5)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交办我区的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化解区级疑难信访案件24起.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 针对"三资"代理服务运行情况(包括纳入"三资"管理的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决策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各责任单位对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2)组织纪检、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每个村进行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共发现25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三资"方面11项,四议两公开方面8项,村务公开方面6项;(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4)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决策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4.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各级各单位进行自查,制度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制度建设的缺位情况提出整改措施;(2)根据自查情况,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3)对各项制度进行宣传、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4)区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单位对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效果评估.截至目前,全区共废止制度6条,修订制度22条,新建立制度51条.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5. 针对当前我区电动自行车被盗现象突出的民生问题,扎实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组建打击小分队和专案组,对案件进行研判,梳理线索;(2)加快推动视频监控二级平台二期工程和三级平台建设,增加视频监控的安装密度,增加巡逻全面防范;(3)加强内部单位的安保工作和积极开展楼院封闭管理活动;(4)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治理,并为巡防大队配备200把爱心锁,对乱停乱放车辆予以临时管护;(5)坚持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责任人:周常普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中站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6. 针对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问题,扎实开展治理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每个被确定的整顿村都派驻1个工作队,由区委常委任队长,区委常委部门和办事处各1名科级干部任副队长,由分包该村的区直部门科级干部、公检法司部门熟悉法律的同志、办事处工作人员各1名为队员,建立了区、办、村三级联动工作制度;(2)整顿工作队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座谈交流、翻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区七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3)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合实际的整顿转化方案;(4)针对各软弱涣散党组织存在的不同问题,坚持一村一策,加大整顿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对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整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起,息访息诉4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3个;县级干部带头化解信访积案15起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7. 针对目前党员中存在的传统文化道德缺失、诚信缺失等问题,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开展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活动;(2)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截至目前,每周五在区手机报上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内容. 责任人: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8. 针对纳税人分布面广,部分税源零星分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监控机制不够健全、税收征管工作难度大等问题,扎实开展税源建设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区政府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2)加强财税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3)实行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和建立综合治税情况通报制度;(4)把综合治税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范围,建立综合治税奖惩机制.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 针对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淡化、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扎实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上档升级"活动,在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以"知心、关心、爱心、凝心"为内容的"四心"建设活动;(2)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于6月、7月分别开展一次民营企业形式报告会和中站大讲堂讲座活动;(3)加强政企对话,促进党委政府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沟通交流;(4)组织观摩考察,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之间交流合作;(5)开展"中站有爱"活动,在全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广泛开展"结对我帮扶、感恩在行动"主题活动. 责任人:马建军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0.针对中站主要道路损坏严重(跃进路、怡光路),背街小巷道路设施配备不齐全,对农村、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够,老城区主要道路占道经营严重,道路绿化带维修和维护不够,一些路段路灯不亮,许衡公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改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2)各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3)加大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对公众认可的,予以销号,多数人不满意的,重新修行整改措施,继续整改;(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共为群众争取到涉农资金295万元,关闭4家污染企业,创建3个生态村,为群众办实事20余件.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中站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利局、西部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管理局、中站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1.针对一些干部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到一边,吃不起苦、受不住累,忍受不了寂寞、担不起责任,或当断不断、推诿扯皮,或欺上瞒下、敷衍塞责,或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干部能够自觉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进行大清扫、大检修,真正树立"为官有为"的决心;(2)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查实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拉出详细清单,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具体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扎实进行明察暗访,成立督查组,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模拟办事、深入走访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进行3轮监督检查;(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曝光一批不作为的典型案例.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2.针对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冷、硬、横、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请客不吃、送礼不要、有事不办",衙门作风等问题,扎实开展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和公务人员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10次督导检查;(2)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开通了一部专线电话,及时受理办结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定期通报;(3)加强案例教育,加大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4)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逐项予以落实;(5)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自查共建立19个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56条,对9家单位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31日1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接触群众不够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印制并下发《中共站区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2)建立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群众制度、领导领导干部亲自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区直单位后备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3)在全区广泛开展了以"进群众门、知群众事、解群众难"为主要内容的"连心工程"活动.截至目前,县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42户,科级党员干部与344户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共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和致富信息80余条,办理低保36户,办理残疾证22人,送去总价值达20000余元的米、面、油等慰问物资及慰问金.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针对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等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方案,召开两项治理工作会议;(2)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3)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各项表格,按照要求作出不送、不收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的廉政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4)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5)纪检委协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6)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目前,全区556名干部参加了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及全区167名干部的210名干部亲属在企业任职或经商(包括未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如实进行了登记,并联合中站工商分局,对涉及50名"一把手"的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检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5.针对会风文风转变不到位、会议文件总量仍然偏多等问题,扎实开展整治会风文风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1)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意见精神,深刻把握改进文风会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并结合实际落实到今后的工作实践中;(2)要求各级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本地本部门制发文件、简报底数和召开会议情况,并把相关情况报送至区委办公室;(3)实行报批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批备案,经批准后由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4)各单位每季度把单位会议召开、文件发放详细情况报送至区委办公室备案;(5)加强督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共61件,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42%;组织召开重大会议8次,同比下降11.1%.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针对超配、违反规定配备干部问题,扎实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采取调整一批、转任一批、退出一批、理顺一批、统计口径变化一批的"5个一批"的办法消化超配干部;(2)建立超配消化周报制度,对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超配干部消化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3)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超配消化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推动工作落实;(4)对整改进展缓慢和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制度,约谈党委第一责任人;(5)在干部调整事前审核中,干部不消化的一律不准新提拔干部,没有编制机构,没有空缺职位,违规提拔的一律不审批,防止新的超配干部产生.我区通过理顺编制的办法消化干部25人,通过调整的方法消化30人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17.针对享乐主义风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等问题,扎实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专项督查. 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意见的学习教育,营造浓厚的贯彻执行氛围;(2)加强检查督导和严格查处力度,采取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各项经费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审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3)结合"八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建立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如接待的标准问题),并尽快出台落实"八项规定"较为科学的考评机制;(4)实行开门整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发动群众提供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线索,并认真进行查处. 责任人:黄富芝、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8.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豪华装修等问题,开展清退办公用房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清退办公用房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2)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3)成立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检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区直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人:黄富芝、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事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19.针对买官卖官等问题,开展关于组织人事等领域腐败案件增多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着眼于预防和制度建设,选择一批选人用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解剖分析,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买官卖官问题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3)保持电话、信访、网络、短信等举报渠道畅通,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及时查办;(4)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到市示范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选树一批组织人事方面的干部典型,树立正确导向.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20.针对一些干部暗箱操作、收贿赂,故意枉法判案引发司法腐败案件和群众上访案等问题,开展关于法院系统腐败案件增多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督促法院系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加大执纪监督和司法监督力度;(3)全方位开展案件评查,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加大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办理力度;(5)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吃拿卡要"典型案件;(6)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21.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收受贿赂比较严重问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剖析检查,从中发现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收受贿赂等问题,筛选排查一批案件线索;(2)针对排查出的收受贿赂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方;(3)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推行工程项目"双推双优"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四方主体"行为的若干规定》,把土地转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22.针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站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建立档案管理资源共享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3.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在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的等问题,开展关于整合审计、信访、舆论等方面监督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由纪检机关和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报查办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2)建立舆情通报制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件、事件,形成快速反应,快查快办的联动工作机制;(3)建立审计结果移送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责任人:黄富芝、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电教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0日24.针对个别领导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足、走形式等问题,扎实开展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抓好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2)8月份,对"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完善和落实区委领导述廉、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全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情况等制度,完善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 责任人:王付举、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5.针对一些地方和区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等问题,开展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整治.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郭庚茂同志在全省纪念建党93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孙立坤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制定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打算;(2)责成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支部)书记认真反思近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方面的情况,并就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自查,明确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3)完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党建工作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考核.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6.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征地和拆迁群众利益诉求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规范征迁工作程序,实行公开产权面积、家庭人口、拆迁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情况等制度,在补偿中坚持标准统一,防止弄虚作假、重复登记等违规行为发生,避免引起群众意愿反复、政府失信;(2)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制定就业培训、养老保险及养老补助等社会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因地制宜地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业安置、就业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3)坚决维护群众权益,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和问效、问责行动,杜绝违规行为. 责任人:刘明胜、赵立新、吴天广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住建局、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房管中心、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5日27.针对非法集资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排查活动,坚持分类处置,及早消除隐患;(2)建立区领导分包案件制度和专案组办案制度,完善案件协调制度,加快资产处置,解决突出问题;(3)制定《中站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信访稳定接待组工作方案》和《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发群体事件实施预案》,实行县级领导接待制度和办事处领导接待制度,建立与群众代表定期通报机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加大帮扶救济力度,确保大局稳定. 责任人:张贵红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5日28.针对在选人用人方面不正之风问题,开展关于拉票贿选、跑官要官问题专项整治. 整改措施:(1)加强针对性教育.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利用换届、干部调整等关键时期,通过加强正面政策宣传、发放纪律要求资料,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行为;(2)改进推荐考察办法.探索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纳入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作为推荐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改变一次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的做法.探索利用年度考核、重大活动等时机,试行无任用推荐干部办法.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必须负责任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实施差额推荐、差额考察,注重把工作实绩突出、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不跑不要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3)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干部业绩考核档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将业绩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4)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在干部推荐时发放《干部调整工作中治理拉票行为情况测评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拉票贿选线索.凡查实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同样坚决查处.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完成时限: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同时进行 29.针对干部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开展"带病提拔"倒查专项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加大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2)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研究制定任前考廉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考察程序,保证考察时间,提高考察质量.注重经常性考察,干部考察后"晒"一段时间,进一步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后再上会,避免急拿现用;(3)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4)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重点对拟提拔对象和后备干部进行核查,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5)建立考核人员信息库,试行考核人员资格制度.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4年8月25日30.针对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对车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开展规范公务用车专项整治. 整改措施:(1)完善违规用车的惩戒制度,对违规审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严肃追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2)健全管理制度和用车规范,用公车要申请,说明时间用途等.用完公车及时归还,做好公车使用情况记录;(3)加强对公车使用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现象严肃处理,并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双月通报制度》的规定予以通报曝光. 责任人:黄富芝、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 组织保障 1.抓好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查找问题、集中进行治理、及时完善制度,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各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2.坚持自查自纠.对专项整治所列的突出问题,各活动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结合实际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各牵头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要负总责、亲自抓,做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带头整改,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督促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区委办要采取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4.注重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各单位承担了其中相关制度建设任务,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长效. 5.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开门整改.整治结束后召开专项治理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和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评价. 中站区委制度建设计划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重点围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健全完善相应的专项配套细则,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和严肃性.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同时在贯彻落实中不断健全完善相应的专项配套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维护党内规章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对同上位党内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2.对需要制定具体的贯彻执行细则的,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应的专项配套细则. 3.加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二、制度建设内容 (一)废止制度情况 1.《关于简化公务接待和减少会议、文件、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若干规定》 说明:因有新的制度代替,原有的内容不再适合新的形势和要求,决定予以废止.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废止时间:2014年9月2.《中站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监督管理办法》 说明:因有新的制度代替,原有的内容不再适合新的形势和要求,决定予以废止.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废止时间:2014年9月 (二)修订制度情况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决策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2.领导干部亲自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已完成 3.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已完成 4.谈心谈话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已完成 5.区委全委会议事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6.区委常委会议事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7.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说明:原有的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制度约束仍然有效,但是个别事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决定予以修改完善. 责任人:徐红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新建制度情况 1.区党政干部值班制度 说明: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2.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说明: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3.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说明: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4.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群众制度 说明: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已完成 5.区直单位后备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 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提升后备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质,推动基层工作开展,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已完成 6.首问责任制 说明:为强化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7.限时办结制 说明:为提升工作效能,减少推诿扯皮现象,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8.服务承诺制 说明: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有效服务,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9.责任追究制 说明:为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推动工作落实,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已完成 10.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说明:为进一步规范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培养、任用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1.科级干部"慵懒散"行为问责制度 说明: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2.科级干部德行表现考核制度 说明: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干部的德,着力培养崇德型干部,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3.科级干部社区(村)表现记实工作制度 说明:为加强对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4.街道办事处工作评价制度 说明:为完善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5.区直部门工作评价制度 说明:为完善对区直部门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6.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制度 说明:为规范科级干部行为,转变作风,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7.党员作用发挥考评制度 说明:为把党员作用发挥纳入日常考核,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赵蜜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8.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说明:依据省、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责任人:李坤承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9.特困群体救助制度 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对特困群体的救助程序、规则,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刘明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0.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则 说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1.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述廉制度 说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2.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说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3.区委区政府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说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4.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制度 说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5.查办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说明:依据省、《市查办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6.廉政督查制度 说明:依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黄富芝 责任单位:区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李坤承为组长的坚持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确保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精心研究谋划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用过硬的措施、管用的办法,加快工作进度,推进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长抓不懈.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坚持打好"攻坚战"、"持久战",不搞"一阵风",坚持管用、长效,不搞重复建设和层层相同,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强化监督.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中共中站区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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