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粤价〔2012〕258号2012年11月21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涉及16个部门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印成目录并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目录及国家目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严肃处理.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省人大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截至2012年10月30日)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公安部门 1 犬类禁养区管理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2户口准迁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57号3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5]41号、粤价函[2001]42号4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和船舶户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40号5门(楼)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352号6治安联防费 省政府粤府[1990]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41号、粤价[2012]172号7居住证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7]475号、粤价函[2010]6号8非机动车牌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8]330号、粤价函[2009]1057号9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入出境办证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1]947号 物价部门 10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2]274号、粤办函[1992]569号 文化部门 11 文物鉴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98号 计生部门 12 病残儿医学鉴定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146号 安监部门 13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137号 法制部门 14 行政执法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2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2]22号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交通部门 15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398号16 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840号17 海安码头交通管理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65号18 船舶过闸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77号19 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506号20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 [2007] 545号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 21 劳动合同文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79号22 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223号23 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96号、粤价[2002]39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24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167号25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26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号27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3号28 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98号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 29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30 劳动能力鉴定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0]999号 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 3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39号 铁路部门 32 铁路护路联防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139号 住房建设 部门 3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3]160号34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仅对乡镇规划区收取)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8]14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35 绿化补偿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36 恢复绿化补偿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37 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省物价局粤价[2004]167号38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工本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248号 农业部门 39 农村承包合同鉴证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40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220号41 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46号42 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67号 知识产权 部门 43 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24号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水利部门 44 船舶、排筏过闸费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6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5]526号、粤价函[2008]378号、粤价函[2012]623号45 堤围防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对农民耕种的农田暂缓征收)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3]65号,省物价局粤价[1995]3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粤价[2001]69号、粤价[2002]99号46 水土保持补偿费 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粤水农字[1996]1号47 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60号 教育部门 48 招生录取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省高教厅、物价局粤高教招[199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319号49 自学考试审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50 自学考试准考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5号51 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27号、粤价[1996]62号、粤价函[2000]277号、粤价函[2001]213号、粤价函[2000]122号、粤价[2001]249号、粤价函[2003]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4]402号、粤价函[2004]460号、粤价函[2005]451号、粤价函[2007]470号、粤价函[2009]279号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教育部门 52 毕业生报到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157号 口岸部门 53 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员工通行证工本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7]482号注:1.打""的是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 2.2012年8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 3.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员工通行证工本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向小微型企业免收. 4.治安联防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村镇机场设施配套费、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至2014年6月1日向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免收. 5.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劳动合同文本费自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向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企业、小微企业免收. 6.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自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向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企业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