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坝港镇村监督委员会 工作手册老坝港镇纪委印发 二00八年四月 目录1、镇纪委通讯录…1 2、镇纪委委员分工联系村…2 3、江海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3 4、建场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4 5、富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5 6、海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6 7、顾陶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7 8、川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8 9、镇海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9 10、通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10 11、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八项制度……………………11 12、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14 13、村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要求……………………16 14、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17 15、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20 16、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21 17、村级党务公开制度…24 18、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26 19、村务公开制度…28 20、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制度…………31 21、村务民主听证制度…37 22、村级事务议事规则…40 23、镇、村集体资金建设工程招标制度……………42 24、村级廉政季分析制度…44 25、村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47 镇纪委通讯录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88266826 举报投诉电话…88267469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承群 88266802 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徐希林 88266826 副主任科员、镇纪委委员、行政监察 汤进 88266826 88990018 纪委委员、妇联主席、财政所长邱美玲 88267702 纪委委员、司法所长周友平 88266811 镇纪委委员分工联系村 申承群、汤进:通港村、海港村 徐希林:富港村、建场村 邱美玲:镇海村、川港村 周友平:顾陶村、江海村 江海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周爱平 副主任:黄爱华 成员:许春福 88257246 殷春涛 88256090 谭友树 88256935 崔月朋 88256408 吴礼江 88268806 纪检监督:纪海东 崔月朋 马友龙 村务公开:谭友树 吴礼江 缪兴涛 民主理财:许春福 殷春涛 庄志元 建场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王春山 副主任:刘九山 成员:陈宝山 88256602 沈仪龙 88267598 吴志甫 88249190 孙文玉 88257916 纪检监督:陈宝山 沈仪龙 孙文玉 村务公开:陈宝山 孙文玉 吴志甫 民主理财:孙文玉 吴志甫 沈仪龙 富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严佩兰 副主任:张祥平 88028178 成员:李义发 88257183 余成德 叶伦进 88257160 王春发 88257149 缪维国 88257176 纪检监督:张祥平 缪维国 时春明 村务公开:李义发 余成德 王绍春 民主理财:叶伦进 王春发 缪桂存 海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张梅 副主任:张友健 成员:张保银 88257220 张桂洲 88254179 王元成 88257290 纪检监督:王元成 陈银山 曹明和 村务公开:王元才 吴志银 张群华 民主理财:吴志银 张桂洲 吴志林 王元成 张有群 顾陶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顾建 副主任:朱兴建 成员:丁怀民 88256029 吴志道 88257498 顾理勇 88257960 李连海 88257071 顾才居 88257953 纪检监督:王云顾理勇 王英村务公开:吴志道 李连海 吴礼发 民主理财:丁怀民 顾才居 孙呈银 川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陈晓鸿 88990090 副主任:张秀富 成员:沈九明 88980159 李文言 徐守根 纪检监督:陈海峰 张秀富 刘春发 吴文宽 刘一贵 村务公开:张秀富 刘春发 丁建生 张宝兵 李勤民主理财:沈九明 李文言 徐守根 吴文宽 万桂芳 镇海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邱美玲 副主任:董相宏 成员:申一连 88267655 徐全余 88267519 吴素芳 88256550 纪检监督:董相宏 徐全余 张明村务公开:申一连 吴素芳 周明亮 吴兰珍 民主理财:周明亮 王成秀 申一连 吴兰珍 通港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吴志明 副主任:吴志均 成员:王止田 88256010 佘凤玲 88259426 张宝监 88255842 张宝金 88267664 储均88267233 纪检监督:吴志均 张宝监 张宝金 村务公开:王止田 佘凤玲 张宝监 民主理财:张宝金 佘凤玲 储均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八项制度 一、县镇村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三级例会制度. 1、县纪委每一个季度召开由镇纪委副书记参加的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监督业务知识学习,听取各镇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抽查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台帐,研究布置下季度工作. 2、镇纪委每月召开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例会,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监督业务知识学习,检查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台帐,听取各村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当月工作. 3、村监督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村监督委员会委员例会,组织学习监督知识,研究监督工作,收集群众意见,检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 二、县镇村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三级工作考核制度. 1、县纪委对各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对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单列一项进行考核,纳入年终三大建设总分. 2、镇纪委要建立对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细则,对各村监督委员会进行考核. 3、各村对监督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进行考核. 4、县、镇纪检监察组织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制度. 每月的28日前,各镇纪委填写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向县纪委报告当月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的工作安排.各镇也要组织村监督委员会按月报告工作. 四、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巡查制度. 1、县纪委不定期对各镇村监督委员会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每季每镇抽查不少于一个村监督委员会. 2、镇纪委不定期对村监督委员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四个村. 3、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向所在党组织通报情况. 五、村监督委员会经费保障制度. 1、各村应保证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日常活动经费,各村监督委员会非村干部的委员参加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误工费参照本村党员干部参加村集体活动误工费标准进行补助,各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出. 2、各镇纪委应与组织、农经、财政做好协调,确保经费落实,并监督检查各村贯彻落实情况. 六、村监督委员会重点工作提示制度. 镇纪委每月结合镇党委政府实际工作.对村监督委员重点工作进行提示和安排,指导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 七、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联系点制度. 1、县纪委每位常委结合分工联系一个村监督委员会,每月检查督促该村监督委员会工作. 2、各镇纪委委员每人联系两个村监督委员会,每半个月要检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3、各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每人联系三户家庭,经常征求群众对县镇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 4、联系人员通过定期不定期回访,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为做好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发挥作用. 八、实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信息直报制度. 县镇纪委公布监督工作联系电话,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向县、镇纪委报告.有关调查结果,须在一个月内向反映的问题监督委员反馈.县纪委党风室电话:88815468,镇纪委办公室电话:88267469. 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村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按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职责开展工作.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1、加强对村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村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党员义务履行、党员奖惩、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培养和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2、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本村定职干部执行《村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镇纪委和村两委进行反馈;定期对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监督,对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国家对农业、农村扶持、创新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4、加强对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的监督.对村两委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和村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进行监督. 5、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对村两委落实上级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村两委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及时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的不良行为. 6、加强对村级财务及集体资金的监督.认真行使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账目和集体资产处理情况,对集体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实施监督,对村所有的开支票据和村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7、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督.对本村属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或公共筹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以及验收情况. 8、对村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向镇党委、政府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协助镇纪委查处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件. 村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高.积极拥护、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工作. 2、服务意识浓.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本村村务活动,主动为所在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出谋划策. 3、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熟悉村情、敢于反映情况. 4、原则把握准.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抵制各种干扰. 5、保密观念强.遵守监督纪律和保密规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随意打听. 6、群众基础好.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愿作群众的代言人. 7、自身要求严.遵纪守法,严于律已,公私分明、淡泊名利,顾全大局,协调配合能力强. 8、公众形象好.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新风,支持公益事业,热心公益活动. 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村纪检监督小组对村党员代表会议负责,在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参与村级廉政季分析会议 按照"村级廉政季分析会议"制度要求,认真分析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村干部工作情况、村级财务和村级重大事项公开情况、村级信访问题排查情况,并对本村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发挥"四员"作用 1、当好宣传员.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村的决策、决定的宣传者,特别是对镇、村一级的决策,小组成员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必须及时向村民进行解释和宣传,协助镇、村搞好稳定协调工作. 2、当好信息员.经常听取群众反映,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定期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他们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村两委会. 3、当好监督员.审核村党务公开内容,对村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两委会及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推行"四个民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全过程参与监督村水利设施建设、实事工程建设和村公有资产出租、拍卖等活动. 4、当好协调员.小组成员要定期排查分析所在村组的信访问题,对一些苗头性信访问题要早掌握、早疏导,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镇、村汇报. 三、切实履行村级党务公开监督职责 1、审核本村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广泛性. 2、对本村党组织不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村级党务公开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的,有权督促整改或向镇纪委反映. 3、监督本村处理群众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来信、来访以及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4、配合镇有关部门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时,对本村党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 1、协助组织开展村干部勤政、廉政"双述、双评"活动. 2、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村干部帮扶致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完成帮扶任务的村干部向镇纪委和组织部门提出惩诫建议. 3、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2、对村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验收审核和资金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就监督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3、参与重大经济投资项目的讨论;对村经营项目的发包、集体资产出租、出售进行全程监督. 4、参与讨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按规定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帐目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参与集体的重大经营决策,征求村民意见和要求.村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签(盖)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村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方能审核报帐. 一、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 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其中村民代表数量要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报镇纪委和农经站审核,并进行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由村民委员会聘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工作表现好的可以连续担任;工作不合格的由村提出意见报镇纪委审核同意,并经原选举人通过后方可变更.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条件 1、熟悉有关农村政策和一般的农村财务知识. 2、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威信高,身体健康,工作积极. 3、忠于职守,能认真履行职权和义务,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4、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三、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监督本村财务制度的实施. 2、检查本村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 3、检查会计账目及其他会计资料. 4、每月初集中对本村上月的全部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符合规定的签章确认入账,并以村务公开的形式公布. 5、审核本村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 6、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后及时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查处. 7、配合上级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管理监督工作. 8、受理村民意见,向村两委会报告,向群众宣传有关财经政策.参与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 9、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掌管,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保管. 四、要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执行"七不准" 不准非财务人员插手管钱,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多头开户,不准瞒收截留,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 村级党务公开制度 一、村党务公开内容 1、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事工程目标、争先创优目标,重点是本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 2、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包括每年党员参加设岗定责等各种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会议和政治学习、党费缴纳等情况. 3、党员奖惩情况.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受处分等情况. 4、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即在确定后备干部正式人选前,及时公开他们具体名单及个人情况. 5、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即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进入预备考察期、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及时进行公示. 6、先进评比公告.即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及初定名单等内容. 7、其他应公开的村级党务工作. 二、村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村党务公开应采取不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定期公开就是对公开栏内公开的重要事项,结合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一年4次公开;随时公开就是根据各项党务工作的具体进程,党组织或党员、村民代表认为必须向群众公开的,随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如党员发展情况、党内选举情况、先进评选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对即将公布的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党员讨论后,进一步听取全体村民代表的意见,完善公布内容,切实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民主、监督广泛.同时,由村党组织负责,对年初制订的一些尚未实现的目标和未能及时办成的实事,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加强村党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一要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村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村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监督.以镇纪委、组织部门和村干部为主,对村级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把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村党组织评优的重要依据和村干部岗位责任的考核内容.同时各村纪检监督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党务公开的监督.村党组织应积极支持村纪检监督小组履行职责,对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得推诿扯皮或置之不理. 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检查村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达到沟通思想、端正党风、增强团结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村干部个人艰苦奋斗、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个人及家庭成员重大事项. 6、其它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批评.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一般在年中和年底进行,必要时应随时召开.在召开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使民主生活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存在的实际问题,确定会议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3、要提前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通知参加成员,并报告镇纪委和组织部门. 4、会议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出席对象要安排好工作,作好发言准备,共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5、会议形式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和议题的需要来确定,必要时可扩大参加对象的范围. 三、会议要求 1、注重解决重大的、原则性、方向性和实质性的问题. 2、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推动工作. 3、充分发扬民主,村主要领导和其他同志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批评权. 4、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镇纪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根据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报告镇纪委和组织部门.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民主自治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方案. 3、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4、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厂房、商铺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出租、转让管理制度、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5、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9、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10、上级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1、村民社会保障、新型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2、村干部报酬、奖金、补贴、福利和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3、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4、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5、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6、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时间 每年1月18日、4月18日、7月18日、10月18日为全年村务公开日.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或规定权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专项内容,应及时单独公布;需群众参与决策的事项事前应公开;需群众参与管理的事项,事中应公开;重要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建设等,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全过程.每期内容公开前,可通过广播、板报预报即将公开的项目,以便群众了解并及时观看查对. 三、公开形式 主要形式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设置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须设置在群众聚集或便于观看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更新.提倡采用村干部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方式,也可用公开手册的形式发放到户.有条件的村,可采用电子触摸屏、广播闭路电视等现代化信息工具进行公开. 四、公开程序 村委会和村合作社要先把村务公开的内容经过必要的程序进行审查、核实,再向群众公布.财务公开内容,应在事前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查,由村合作社、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然后报镇农经站审核认可后方可公开.村务公开栏旁要设立意见箱.村务公开后,应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在一定范围向群众解释.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档案,切实做到真实、完整、规范. 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 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此制度. 一、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 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内容 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 履行职责情况包括: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的工作情况.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 5、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新型合作医疗费收支、实事工程的情况. 7、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管理、重大项目招标、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流转、征地补偿以及集体资产处置、农村抢险救灾、草危房改造、改水、特困群众低保、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和公示情况. 8、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9、其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 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 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遵守情况. 6、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村务重大工作决策包括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 疑难信访问题指赴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越级上访或重要上访. 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程序 (一)双述双评 各村每年12月30日前召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双述双评大会(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会议在村监督委员会的召集下进行,镇纪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1、双述双评对象分别书面报告本年度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下年度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 2、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逐一予以答复. 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梳理分类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答复或作出承诺. 4、对双述双评对象进行勤廉民意测评. 5、村党组织将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6、村监委会将会议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上报镇纪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二)公开质询 公开质询听证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镇分片领导主持,指定专人记录.与会人员包括镇各部门、各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疑难信访当事人等.每个村民小组的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1人.可邀请律师列席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1、事先预告.在质询听证会召开前10天,村监委会通知参加质询听证的主要对象,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主题,要求参加对象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疑难信访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2、召开会议.被质询对象在听证会上分别就本人过去一个季度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进行书报告.疑难信访问题听证由信访人报告反映的问题及自己的愿望.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被质询对象分别给予解答. 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就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下季度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以及信访问题商请村民代表听证和表决通过. 4、村监委主任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纪委备案,并督促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四、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要求 1、公开承诺: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分别制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报镇纪委、一份张贴村务公栏向群众公示、一份本人留存. 2、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空洞无物,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解释说明. 3、民意测评:采取不记名投票形式,测评情况由镇纪委负责统计,现场公开唱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90%,其中优秀得票率达到75%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75%的,为"称职"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得票率达到60%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低于60%的,为不称职等次.弃权票不计算. 4、考核奖惩:对群众评议为基本称职的干部,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评议为不称职的干部经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考核认定后,由镇党委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对其进行免职或罢免.测评结果纳入镇党委年终干部综合评定,作为村干部奖惩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5、监督保障:县纪委将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村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有效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村务民主听证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干部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经研究决定实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听证制度,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对村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约束为核心,以决策公开为重点,积极构筑权力制约机制和源头防范机制,加强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听证内容 本村半年或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自治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方案;村规划的制订和修改方案;村经济收入与列支计划;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招投标方案;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村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安排;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合提出的听证事项;其他需要听证的有关事项. 三、听证程序 1、确定听证事项.由村两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听证事项和实施方案,作出专题部署.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门走访、群众座谈、公开栏公布、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对听证事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听证方案作进一步完善. 3、选好听证代表.听证代表一般不少于15人(总人数须为奇数),由以下人员组成:村民小组民主推荐的代表、听证事务发生地的代表、村监督委员会全体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4、实施民主听证.民主听证一般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听证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听证主持人应将听证的事项向听证代表逐一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接受听证代表的质询,认真回答、解释代表的提问,并由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群众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组织第二次听证,如仍难以统一的,应暂缓实施. 5、听证结果反馈.对听证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最终确定听证事项的实施方案,立即以公示、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反馈. 四、听证要求 实行民主听证,是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组织民主听证,但听证不能代替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都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要求,实行民主决策,即按照议事的内容,在民主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根据各自的职责,再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依法作出决定或决议,并认真组织实施. 村级事务议事规则 凡村级事务,必须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错误做法. 一、对村及村党组织内部重大事项,应当召集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项应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进行讨论决定. 二、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实行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 三、研究村务一般应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主持的,委托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四、下列重大问题,必须先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进行民主决策: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2、投资额在3000元以上的建设和投资项目.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包括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 4、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流转、土地征用及补偿. 5、基建工程招投标. 6、村民宅基地安排. 7、需要村民承担筹资筹劳项目及方案. 8、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 10、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五、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之前,由村两委研究议题,提出初步方案,并将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议事准备. 六、召开村民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18周岁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议题须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未通过的事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不得组织实施. 镇、村集体资金建设工程招标制度 为增强建设工程项目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对镇、村集体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度. 一、招标范围 凡属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或公共筹资建设的工程项目,镇机关及各部门、集体事业单位购买的大宗物资及办公设施和用品,都必须实行招投标. 二、实行招标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的额度规定 1、凡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的镇、村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海安县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投标. 2、凡造价在3000元(含)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镇级的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招投标.村级的须委托镇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代为实行招投标. 3、凡造价在3000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4,各村应充分准备好招投标的相关材料(设计图纸、资金概算、招投标文书、公告、建设合同等),提前送达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告和报名. 三、组织领导 镇建立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各村应建立相应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村委会、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一般为3至5人组成.有关名单需报镇虫委备案. 村级廉政季分析制度 1、建立村级廉政季分析制度,是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的有力举措. 2、参加廉政季分析会议的成员为村监督委员会全体人员、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和村党风党纪监督员. 3,廉政季分析会议每季度一次,时间安排在季度首月的15日之前.会议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纪检监督小组组长召集主持,镇纪委可视情派员参加. 4、廉政季分析的内容,重点是村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处理村级信访问题情况、村干部办事效率和工作情况、村级财务和村级重大事项公开情况等. 5、加强对与会人员的教育.各与会人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要时刻关注本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经常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 6、及时、公正、客观地分析情况、落实措施.对廉政分析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应由召集人2日内报告村两委会,村两委会必须在半月内进行研究,作出整改或答复,然后通过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对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召集人应及时报告镇纪委,由镇纪委查实后作出严肃处理.村级廉政季分析提示 为了确保村级廉政季分析活动正常、有效开展,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对村级廉政季分析工作做如下提示: 一、分析方法 1、定性分析.即针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性质分析,掌握产生该问题的原因. 2、定量分析.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数量分析,弄清各类性质问题相互间的数量关系、发展趋势,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定向分析.即对某个群众尤其是老上访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引起村两委会的重视. 4、对比分析.即运用前后时间相关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掌握发展变化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1、做好准备.会议召开前,与会人员应统计收集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在分析会上汇报. 2、突出重点.对村级廉政分析应结合本村实际,围绕群众敏感的费用收缴、义务工支出、村各项收入支出、扶贫救灾、宅基地审批等情况,要敢于分析. 3、联系个体.要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分析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对村干部上报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分析. 村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 为切实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私设账外账、白条入账和侵占、挪用、私存及借用集体资金. 2、严禁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不得借办事之名利用集体资金外出旅游、办私事、吃喝送礼和相互宴请;村行政性公务招待要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 3、村集体经济实体的承包出租和村集体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包,须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开招标.村干部严禁利用职权压标或搞低价承包,不得在承包经营中为本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4、村干部应带头遵纪守法,严禁在土地承包和建房用地安排中,利用职务之便乱占、多占指标和优亲厚友,不准借机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不得在招商引资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严禁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得拉帮结派、参与宗族活动;严禁参加赌博;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6、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借节假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建房乔迁等时机收送礼金和贵重物品. 7、严禁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8、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严禁在办理低保资金审核、土地征用、补助赔偿等事项中谋取好处. 9、严禁用公款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0、严禁拉票贿选和买官、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