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3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
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
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 《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
收规范》、 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
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
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原
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
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三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范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增
加了电缆桥架施工的要求、电缆防火措施的施工要求,补充了水底电缆敷设的部分内容、
机械敷设电缆的部分内容、塑料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要求。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本规范
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 年
12 月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
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 500kV 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
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
有关规定。
第 1.0.3 条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 1.0.4 条 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