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价协[2014]09号2014年度铁道行业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及延续注册的工作安排 各铁路局、各设计院、中铁各局及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精神,铁价协现将2014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初始注册 (一)凡2013年及以前年度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50号部令)条件的,均可申请初始注册. (二)201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需要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a.org.com)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6月15日之前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个人的基础数据全部输入,并将照片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格式不限)、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本及社保缴纳单(无资质的不要)进行扫描,核查无误后上报.上报时点击"初审机构上报"至"铁道"(注意不要点错).上报后即用电话与铁价协联系是否上报成功. (三)初始注册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A4版面,不装订)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从网上下载打印(有照片影像),在"聘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2、近两年(2012、2013年)内本人编制或审核完成的两个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预算或概算、估算、标底、标书、结算等成果文件封面(或主要页面)的复印件各一份(必须显示项目名称、造价金额、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或盖章四个要素,项目、金额应与申请表内填写的一致);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盖章后退回)和身份证复印件,与申请表一致的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单位(注册证书用); 4、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每年度不少于30学时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到信息网上. (四)初始注册费160元/人(含证书、执业专用章等费用). (五)请各局、院定额站或指定的管理部门于6月15日之前统一将本单位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材料和费用一并寄汇(送)至铁价协.(在汇款单上注明初始注册费). 二、延续注册 (一)2010年做过延期注册包括2010年初始注册(建造号前两位是02、04、06、10)的造价工程师,按新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有效期4年到2014年,因此2010年造价工程师今年需要办理延续注册,请各局、院定额站或指定的管理部门通知本人直接与铁价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二)延续注册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的方式,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a.org.con)点击"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再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 2、上传劳动合同(封面后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继续教育(10至13年)、社保证明(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人事档案证明等,并更新业绩内容. 3、按页面提示,逐项完成后点击"延续注册上报"的"确定",完成上报,上报后及时用电话向铁价协询问是否上报成功. (三)要求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准确齐全.注意以下几点: 1、现聘用单位及存档单位按全称填写,不得简写. 2、工作业绩:必须是2010年至2014年内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主要业绩,不得少于三个工程项目,且应与上报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一致.其中,"起止时间"填写编制、审核的起止时间,如2010.5~2010.8;"委托单位":有委托单位的填写委托单位名称,无委托单位的填写该项目下达任务的单位名称,可简写. 3、继续教育信息:填写2010年至2014年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情况,填写培训的起止时间,并将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上传至信息网. (四)延续注册应提交的材料(A4页面,不装订) 1、延续注册申请表2份,本人签名并由现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专用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2010年至2014年内完成的三个工程项目典型业务报告封面(显示项目名称、造价金额、注册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或盖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每个项目可以一页或几页),或一份工程造价业务报告(只限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而无典型业务报告的人员,业务报告要有注册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5、延续注册费:160元/人(含重新制章费). (五)延续注册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慧 电话:010-51875951 51876422(市电) 021-75951 76422(路电) 传真:010-5187642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206室 单位名称:铁路工程定额所 邮政编码:100038 银行汇款:开户银行:工行北京铁道支行 帐号:0200023309200001680 帐户:铁路工程定额所 邮局汇款:收款人:王素娟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