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深府〔2008〕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2001年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以来,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实施两个《规划》,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我市实施两个《规划》的实践,经市政府同意,现对两个《规划》中的相关内容,目标和指标予以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
(2001—2010年)
前 言
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人类进步的象征.倡导性别平等,发展与和平,要从更高的视野规划妇女发展,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保障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挖掘各行业妇女的智慧,才能,使妇女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分享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成果,实现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携手共创深圳的美好明天.
1996年,深圳市政府制定颁布了《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以下简称《"九五"规划》),这是我市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的政府规划.在市政府的积极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通力支持下,《"九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我市妇女发展有了明显进步:妇女就业领域得到扩展,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所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缩小,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改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网络逐步建立.但受社会发展水平,传统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尚需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妇女在就业,参政,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需要进一步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存在的种种歧视妇女现象需要进一步消除.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谋求男女两性的实质平等与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仍是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2001—2010年,是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使我市妇女发展与全国,广东省妇女发展和深圳现代化建设目标相适应,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制定妇女发展规划的经验,以《"九五"规划》的实施成效为基础,结合我市妇女发展的特点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制定《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基础,以男女平等,和谐,共同发展为原则,以提高妇女整体的综合发展能力和培养高素质妇女群体为目标,将经济,政治,教育,健康,法律,环境作为21世纪第一个十年中我市妇女发展的重要领域,并根据我市特点,将流动人口中的女性纳入《规划》范畴.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市,区政府管理妇女工作的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总目标
从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出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的就业机会,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的参政议政水平;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和获得终身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促进妇女身心健康;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使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实现妇女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参与经济
女性与男性平等地参与经济建设,共享经济资源与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目标与指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证男女就业机会均等.
——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45%以上.
3.改善女性就业岗位结构,逐步提高女性在经营,管理,研究,开发等领域的比例和整体就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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