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文件
惠高[2008]18 号
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后勤管理工作,以管理来保护好学校财产,营造清静优雅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资金管理,正确执行上级财经政策,保证学校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 职责管理制度
学校校长,财务部门主管要学习,理解,把握,执行上级财经政策,了解财务管理知识,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清楚学校资金收支情况.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体制,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校长对学校财务管理负领导责任.
学校报帐员要学习,掌握,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熟练掌握财务管理业务,监督学校收支帐目,作好预算,对帐,结算工作,对学校财务管理负直接责任.
1,报帐员负责学校所有现金收支,按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及时登记日记账,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现金根据需要,及时提取,当日存放,不得透支现金,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0元.
2,在办理报帐手续时,报帐员掌握经费开支尺度,严格履行报账手续,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理性,严禁白条抵单,对内容不全,手续不齐,书写不规范的凭证一律拒予报销.
3,报帐员在每月底,向校长汇报上月经费收支情况,有责任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提供建议,每月将收支情况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二,收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严格按收费许可证开列的项目收费.
2,凡涉及学生代收费项目,收费额度必须按实际支出核算,经学校行政会决定,物价局通过后,向学生家长印发收费通知,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3,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额度范围及程序:
⑴,学期初,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等设备设施,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购置申请表,在规定的预算范围内由部门主管审阅,经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购置.
⑵, 凡一次性使用资金超过¥500.00元者,必须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经校长审批后凭申请单到财务部门预支现金(确因客观原因来不及填写申请单,事后要及时说明情况并补填申请单),并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一周),凭正式凭证与财务部门结算.
⑶,差旅报销规定:
会务费及交通费以上级下达的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
若以上费用不包括伙食,住宿费的,住宿以节约,务实为原则,参照省级标准,实报实销,出差至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每人伙食补助¥50.00元/日,除上述城市外在其它地区,每人伙食补助¥30.00元/日(淡水镇内出差不予补助).
⑷,办理报销手续时,凡报销凭证必须内容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领导签名方可报销.
⑸,凡学生及教职工困难补助,奖教奖学,教职工福利等资金支出,须经行政会,教代会讨论,校长批示后方可开支.
§报帐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坚持原则,保守学校财经秘密,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努力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算帐,报帐,填制报帐单,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结算中心报帐.
3,依据有关教育收费文件和收费标准,向学生发出收费通知和填写"缴款通知书",并及时与银行核对金额,根据审核无误的"收费确认书"及学校收费汇总,填制好报帐单交结算中心.
4,记好学校的货币资金台帐,做好学校日常报销和资金结算等具体工作,根据核定的备用金标准和支出范围,支付小额开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5,协助学校做好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的核算,上报,发放工作.及时清算债权债务.
6,每月按时分类整理原始凭证,填制汇总凭证,编制月结报表,向结算中心报帐;月末及时从银行取回所有单据,签名后交结算中心入帐,并与结算中心和银行对帐.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半年编制固定资产报表并上报结算中心.
8,年终及时与教育结算中心进行对帐,结算.
§购物申报验收制度
1,学校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统一采购制度.
2,申购物品须填写《购物申请表》,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由专人统一采购,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3,采购员必须具备学校主人翁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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