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汽车维修电工)考核大纲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汽车维修电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夹具、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电器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5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4、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5、 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6、 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经过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工等级证书满3年后,经过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
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满4年;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满7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满4年后,经过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
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满6年;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技师:
(1)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过技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深圳市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5)获省级、深圳市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过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7、 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并应通过论文预审及论文答辩;高级技师鉴定须通过论文答辩及业绩追踪的评审。
鉴定时间根据职业等级不同,理论知识考试为90~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50~240分钟。
1.8、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技能操作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
2、基本要求:(提纲式列出从事本专业应学习掌握的基础)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