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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的要求,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组织修订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被征求意见的各单位了解修订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修订后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符合实际、覆盖全面、科学适用,现对《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订重点作如下说明:
    1、重新划分专业分类.根据测绘行业发展实际,一是增加了测绘项目设计专业标准;二是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修改为测绘航空遥感数据获取专业标准,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修改为摄影与遥感测量专业标准;三是取消了原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试行资质标准,将其正式列为一项专业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专业分类为12项,较之原《标准》增加了2项.
    2、重新划分各专业标准的专业范围.根据近年来测绘事业发展现状,调整了原《标准》中各专业标准的专业范围.一是重新划分了测绘航空遥感数据获取的专业范围,将原来依据比例尺划分调整为依据数据获取手段进行划分;二是修改了摄影与遥感测量专业的内、外业划分,体现当前该业务内、外业一体化的需要;三是调整了工程测量的业务范围,将城镇规划定线拨地测量分开为两项业务,修改竣工测量为规划检测测量,增加了日照测量;四是补充细化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业务范围;五是根据地图内容的性质和特点重新划分了地图编制的业务范围;六是根据海洋测绘的发展实际,调整了海洋测绘的专业划分.
    3、适当提高各专业标准的考核条件.修订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提出的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的要求,提高了各专业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仪器、保密管理、质量管理等的考核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甲乙丙丁级分别由原来的40人、25人、8人、3人提高到50人、30人、15人、5人,并对各资质等级应具备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予以适当增加,对测绘相关专业人员的数量要求由原来的50%调整为40%.
    仪器方面,各专业标准增加了对GPS、全站仪、手持测距仪、水准仪、绘图仪等的数量要求,同时根据各专业标准的工作性质提高了对各种仪器的精度指标要求.
    保密管理方面,在通用标准中明确了各资质等级单位必须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适宜测绘成果存储的介质和库房等.
    质量管理方面,在原《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在通用标准中对各资质等级单位配备质检机构和质检人员等作出了进一步要求.
    4、量化各资质等级的业绩考核.针对原《标准》对业绩要求较为笼统,审查中难以掌握的问题,修订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了指标量化,分别从获奖情况和合同金额进行要求.一是在通用标准专设一项测绘业绩考核指标,对获奖情况,从获奖等次和数量区分资质等级进行要求;对业务规模,从承揽合同总金额、实际完成总金额和完成数量区分资质等级进行要求.二是在各专业标准中规定了业绩的考核指标,明确了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数量和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要求.
    5、增加了对职业技能鉴定资格人员的要求.结合各省局和行业单位反馈意见,将取得测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人员纳入《标准》考核条件十分必要.根据目前测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人员分类,修订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分别将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工程测量员、地籍测量员、房产测量员、地图制图员等6个员纳入人员的考核要求.
    6、增加了对注册资金和人均办公面积的要求.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增加上述考核指标对于严格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十分必要.经参考建设、国土等部门对注册资金、人员办公面积等的要求,结合测绘行业实际,在通用标准中分别对甲(特)、甲、乙、丙、丁级测绘单位作出了上述要求.
    7、修改了作业限额的规定.作业限额是体现不同资质等级生产能力的重要考核指标.原《标准》延续2000年测绘资格审查分级标准的作业限额,8年来未曾改变,现已不完全符合工作实际.修订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各专业标准的作业限额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调整,对原《标准》表述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了细化(如:对工程测量中的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桥梁、多层建筑物放样等作业限额进行了清晰表述).
    8、取消对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考核指标和相关部门授权的规定.修订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已量化了对各项指标的考核,能够反映一个单位的生产能力,不需要再重复提出要求,且原《标准》关于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太过原则,实际审查无法掌握,故予以取消.个别修订小组提出在有关专业的作业限额中保留相关部门授权的规定,我们考虑,从测绘统一监管的角度出发,不宜在《标准》中出现类似规定.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作为业主,可以根据本部门测绘业务的特点,对承揽单位资信和技术能力另行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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