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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作者:饶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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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巢经济开发区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 抚州金巢开发区镇(街道)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单位: 抚州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 宗 保
    联 系 人: 艾卫平 电 话: 7069022
    编制时间: 2010年8月
    工程名称
    抚州金巢开发区镇(街道)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
    建设地点
    金巢经济开发区五期
    建设规模
    平整场地260亩,挖运土方量约32 万立方米.
    工程总
    投资
    约200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
    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自签订施工合同起工期为45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土石方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数额
    20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www.fzztb.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同建设地点
    招标答疑方式
    1,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fj5859@163.com )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94-8230815)无记名提出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 9 月 8 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补遗书方式发布答疑结果(http://www.fzztb.gov.cn/).
    投标文
    件份数
    资格标正本 壹 本,副本 贰 本
    技术标正本 壹 本,副本 贰 本
    商务标正本 壹 本,副本 贰 本
    投标文
    件递交
    受理
    单位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行政中心西面附楼四楼)
    投标截
    止时间
    2010年9月13日( 下 午)15 时 00 分
    开标会
    时间
    2010年9月13日( 下 午)15 时 00 分
    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中心西面附楼四楼)
    其 他 说 明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交纳投标资格审查费,招标文件资料费等 800 元(交纳后不退).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抚州金巢开发区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1)施工用水,电 / ;
    (2)有关勘探资料 齐 全 ;
    (3)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齐 全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的要求提供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即不能参加开标会.
    (三)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一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以带编号的补遗书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www.fzztb.gov.cn/)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备案内容.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zztb.gov.cn/)上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请投标人及时自行查阅,如未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直接管辖权的本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 标 报 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 (1) 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
    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 %(一般按2%—5%;工期在6个月内的,可按0—3%).
    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10%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投标人可小于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
    投标人大于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可变价格报价
    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合同价或者单价在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3) 种方法.
    (1)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定额计价
    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3)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 1 ),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规定,并结合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意见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 3 天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zztb.gov.cn/)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自行查阅,如未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供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逾期均不予认可.
    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
    (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
    ①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3)采用 《江西省市政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 及《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 .
    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
    (5)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
    (6)本工程按 江西省现行工程费率 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7)本工程采用 九夹板 模板;钢管 脚手架; 现场搅拌 混凝土.
    (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 ③,④ 项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②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③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④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9)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由中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供应.
    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 8 %,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 8 %,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应出具情况说明.
    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
    的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否则经核实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附件一.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4)投标清单预算书;
    3.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3)工期,质量等级的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性计分内容的承诺;
    (4)辅助资料表;
    (5)参与本工程投标评审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3.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
    (1)商务标部分: (1)~(4) 项材料.
    (2)技术标部分: (1)~(5) 项材料.
    4.投标人应使用我省 2006 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及信誉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并要求在开标前一天转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是否到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同时,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企业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提交所在地现金支付.
    (1)缴纳投标及信誉保证金程序
    A,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汇入:
    帐 户: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抚州市建行九洲分理处
    帐 号:36001550040050002585
    B,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当天于开标前将投标人的到账情况告知业主和监管部门.
    (2)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手续
    A,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7日内,持未中标通知书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办理退投标及信誉保证金的手续(无息).
    B,中标人的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在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综合服务费缴纳发票,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办理退投标及信誉保证金的手续(无)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fj5859@163.com)或无记名传真方式(传真号:0794-8230815)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结果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zztb.gov.cn/)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A4纸)或书写,资格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1)要求各投标人将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装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内.
    (2)商务,技术标和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和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和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资格后审,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具体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评标法评标(资格后审合格人全部参加投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5)查验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7)宣布资格标审查结果;
    (8)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9)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10)招标人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
    (11)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植,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3)宣布中标排序;
    (14)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退场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5)将中标候选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2个工作日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附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招标人选择招标控制报价方法开标,采用(招标控制报价)方法控制报价.开标约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的相关规定开标,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参加评审.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 4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② 方法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1) 条执行: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工程评标结束后,将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zztb.gov.cn/)上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结束后招标人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后依法确定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分包 .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方法进行合同担保.
    3. 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7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中标总金额的3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在签订合同前转帐至招标单位指定帐户 .
    4. 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在6个月内确定审定施工图预算,作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6.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8.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低价中标风险履约担保函,承包商(中标人)供货保函等担保函均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示范文本.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施工组织设计组成内容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要求施工工期 45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1 条.
    1.甲方要求工期45日历天
    2.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2) 条.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 3万元 .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 条实施奖励.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期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
    (2)按 支付赶工措施费.
    (3)按 支付提前竣工奖.
    (4) .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 奖励.
    二,质量与安全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 级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第 条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
    (1)乙方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2)按合同总价格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 (2)条支付赔偿金.
    (1)乙方投标书中自报的赔偿金.
    (2)按合同总价格 10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七)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
    (八)合同价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依据决算审查结果视资金状况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付清(不计任何利息).第一年支付决算价款30%,第二年支付决算价款20%,第三年付清.(竣工之日起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设计图纸上工作内容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同意的上报日期.)
    四,材料设备供应
    (九)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
    五,保 修
    (十一)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按国家或部颁布现行的建设工程有关主要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乙方购买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规格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需进行"二次"检测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检测.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工程由招标人设置招标最高控制价:2077351.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柒万柒仟叁佰伍拾壹元伍角).
    土石方超运距每公里最高控制价1.0元/立方米,挖运石方1.5公里内最高控制价32元/立方米(投标人必须报综合单价,但不含在招标控制总价中).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且土石方超运距,挖运石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工程建设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土石方工程,平整场地,清表,挖树兜等.
    4,投标人必须提交拟投入符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的施工主要机械表:本项目要求开工后不少于220型号以上挖掘机9台,装载机5台.
    5,增减工程,工程量误差引起造价变化的调整条件:①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若调增减项目内容与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内容一致,则保持合同单价不变;若内容相似,则单价可参照合同单价确定;若内容不同,则单价执行江西省2006年市政,园林工程定额和相配套的费用定额下浮10%计价.②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
    6,附件一:资格后审条件及程序.
    7,附件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2010年8月31日
    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2010年8月31日
    附件一
    资格后审条件及程序
    一,投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后审),并应提供下列合格证件及材料的原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3)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4)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
    (6)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
    (7)投标人提供《2006年版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8)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资格登记证.
    (9)投标及信誉保证金转账凭证.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投标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13)以上所有人员(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五大员等)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发票.
    (14)抚州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及企业"三无证明".
    (15)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附件).
    (16)企业近三年内已竣工类似本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
    二,以上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资格查验不合格.
    除法定代表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外,其他上述材料的原件必须装在一个袋内密封(法人证及身份证除外);上述所有的材料应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装入同一个袋内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同时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时,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及身份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其它规定: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投标审查文件与递交投标审查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后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资格后审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
    1,投标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2,投标人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材料应装订成册(含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按须知要求按时递交资格后审材料.
    3,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
    四,资格后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加有关单位和人员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2,查验法定代表人证及身份证;
    3,查验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情况和签章并确认其的有效性后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审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内容进行评审;
    5,宣布资格审查评审结果.
    附《承诺书》格式:
    承 诺 书
    抚州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贵公司发布的金巢经济开发区镇(街道)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招标信息,并有意参与此项工程投标事宜,因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殊要求,为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期保质竣工,经我公司商议,决定参加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镇(街)道块状经济场地平整工程的投标,并接受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具体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自愿接受在开标前交纳本工程投标信誉保证金,计 20 万元.
    二,若我公司中标,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愿意接受一次性交纳本工程中标价30%的施工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且由下一中标排序人中标.同时,愿意承担所交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被甲方全部没收的责任.
    三,我公司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并接受工期为45日历天的要求,即开工日期为:2010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 月 日.如我公司中标后不能按期竣工,愿接受:一次性罚款10万元,同时按每延期一天追加1万元的罚款,在工程结算中相应扣除.
    四,我公司愿意接受根据《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依据结算视资金状况3年内分次付清,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20%,第三年付清,并列入该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条款.同时,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长驻工地,未得到业主方同意不得更换.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月 日
    附件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一,开标
    (一)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后审合格人在10家(含)以内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
    2,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后审合格人在10家以上的,按下列顺序开标:
    1,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7至15家)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
    3,投标报价排序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4,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
    5,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
    1. 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 细微偏差评审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 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
    (三)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入围者不排序,入围者投标报价进入报价详细评审,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报价详细评审.
    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三,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评审规则及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A>M或A0.97M),及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至大于或等于0.85M(0.89M>A≥0.85M)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第二阶段的合理报价中标排序竞争失败,失去中标排序资格.
    5,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2)所有投标报价(A)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3)所有投标报价(A)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
    6,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
    P=βδαAP
    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本工程按二类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三类工程为1.015;四类工程为1. 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四类工程为1.022.
    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2;
    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3;
    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5;
    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7;
    当AP值小于0.90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9.
    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7,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
    (1) 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
    (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 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及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详见下表:
    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
    排序
    投标报价范围划分
    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 进入排序
    报价中标排序
    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不 排 序
    合理竞争报价
    大于平均值的
    其余投标报价
    其余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
    竞争候补人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进行候补)
    排序候补人
    投标报价大于平均值(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进行排序)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二区
    第七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六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五
    投标报价等于
    平均值(P)
    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 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以此类推
    第四
    投标报价小于平均值(不足三家,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 以此类推)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一区
    第三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二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第一
    小于平均值的
    其余投标报价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失去排序资格
    不排序
    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不排序
    注: 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二)商务报价的评审
    招标人设置标底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对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审核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规费,税金), 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 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4,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强制性条文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三)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
    四,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注:
    1,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
    2,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标详细评审过程中出现废标的,不影响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计算结果(即D值仍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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