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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田县国有出租房竞租公告
竞租编号:QTCQ2009 -009
现有青田县范围内国有出租房一批,定于2009年11月18日上午 9:30 时在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举行青田县国有出租房竞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租标的及招租底价详见附件
二,竞租展示: 2009年11月10日至13日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展示,竞租会资料备索.
三,竞租对象: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租.
四,公告时间: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16日
五,竞租报名时间及办法:有意竞租者须于2009年11月12日至 2009年11月16日下午 4:00前(以竞租保证金到帐为准)报名时须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复印件一式三份):
法人单位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须携带批准或核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华侨持有效护照)及复印件;代理人受委托参加竞租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三份复印件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综合科申请办理报名登记,竞租保证金:每个标的各20000元人民币.竞租人报名时须交纳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保证金交纳帐号信息:
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
帐号: 1109021201201000377303
标的咨询:0578-6818681 691313 杨小姐
报名电话:0578-6818395 廖小姐 0578-6818681 杨小姐
网络信息平台:www.qtzfcg.gov.cn/gycq.asp
委托人:青田县国有资产有限公司 等
见证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拍租代理人: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青田县国有出租房竞租会报名须知
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竞租各方权益,根据拍卖法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竞租标的简况:详见附件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以展示现状为准,委托人,见证方,拍租代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租对象: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租.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复印件一式三份):
法人单位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须携带批准或核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华侨持有效护照)及复印件;代理人受委托参加竞租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交纳竞租保证金,领取竞租入场证(凭证入场),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报名资料(保证金收据,身份证等所有涉及报名的资料)合格后取得正式竞租人资格.未办理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租人.
四,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 每个标的各20000元人民币.
须在报名截止前到竞租人指定帐户.每份保证金有权成交一个标的,允许一个竞租人交纳多份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帐号信息:
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
帐号: 110902120120100037730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竞租人应对竞租申请书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租人报名时须交纳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3,竞租人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租的,需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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