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区服务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新机制创新项目自评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社区服务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是指离休干部在原单位服务管理不变的基础上, 依靠社区就近提供社会化服务,居家享受周边的养老资源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近年来,我局按照中央组织部提出的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做好整合文章,探索了社区服务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新机制,实现了全方位、广覆盖、深服务,得到了广大离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一、立项背景
(一)离休干部已整体进入“双高期”。目前,全市共有离休干部数千人,他们已整体进入了高年龄期和高发病期(双高期)。从身体情况看,离休干部平均年龄已达81.9岁,生活不能自理的占11.5%,患有各类慢性老年性疾病的占89%,寡居和独居的占11%。从居住情况看,市本级长期居住在城区的离休干部占总数的95%,他们分布在318个不同的社区,其中居住在每个社区的离休干部数量不一,3%的社区离休干部数多于20人,97%的社区居住的离休干部数少于20人。同时,调研中发现,在传统原单位服务管理的模式下,离休干部工作面临着三大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就近医疗服务问题。如何实现小病不出社区,为离休干部诸多老年病、慢性病、常见病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生活照料服务问题。怎样就近照顾离休干部的饮食起居、陪伴就医、代购物品等,是非常迫切的问题。三是精神慰藉服务问题。怎样消除独居离休干部的孤独心理,与他们陪同谈心聊天、心理疏导、阅读书报等,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二)党中央有明确要求。离休干部是特殊群体,他们是新中国的奠基人,是党和国家的功臣。做好离休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历史时期干部制度改革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为了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工作,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强调指出“要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要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如何将党中央的要求贯彻落实,如何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新形势下离休干部居家养老中的诸多问题,给老干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市领导高度重视。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凝聚着广大老干部的功劳和辛勤汗水。让他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让他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是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的要求。2009年3月,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由市委公办厅转发了《关于杭州市社区服务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09〕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30日,在市委召开的全市社区服务老干部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同志强调指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四)共享“品质生活”。 改革开放30年来,杭州实现了从“发展滞后”到“品质之城”的飞跃,连续6年被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第一名,社会发展总指数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让广大老干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既要倡导共建,更要突出共享。离休干部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老干部是特殊群体,要用特殊的管理办法,给老干部特殊的照顾”。实现社区服务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就是要让他们真正沐浴“生活品质之城”的阳光。
二、创新难点
(一)理念创新难。传统的老干部工作以“原单位负责”,主要任务是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部分单位认为当前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已经到位,离休费和医疗费问题解决后,许多生活和精神上的需求应由离休干部家庭去承担;老干部工作部门、老干部工作者任务重、人手少、要求高,没有必要自找麻烦搞创新;尽管助老助残是社区的工作职责之一,但由于离休干部历史上就属原单位服务管理,造成了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对本社区离休干部底数不清,服务脱节,加之社区工作繁琐,也就顾不过来了;许多离休干部尽管居住地与原单位很远,联系极不方便,但一旦请社区给予多一份照顾时,他们还是以为原单位在甩包袱,心存疑虑,这种主观认识的错位,是项目实施之初最大的障碍。
(二)服务管理难。一是离休干部是特殊群体,有着不同身份、不同经历、不同思想、不同家庭条件导致他们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多种多样,需求参差不齐,这为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带来了困难。二是离休干部身体状况不稳定,住院、居家、投奔子女交替,居住地变化频繁,这对分类和常态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离休干部自身素质较好,对助老员的要求较高,造成对助老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缺少现成的模式,如何提升这支队伍的素质,更好地服务离休干部,是创新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