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 能源是基础西部大开发 能源是基础
——要认真研究西部水电开发
朱成章
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确定之后,有关部门都在研究加快西部水电开发的问题,大家都认为能源资源特别是水能资源是西部地区的重要资源优势。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认识西电东送对加快西部开发的重要意义,编制好电力“十五”规划和长期发展规划,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当前西电东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通过电力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促进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有的专家提出要在满足西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的条件下,来扩大西电东送的规模。这些意见和建议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要加快西部水电开发,需要认真研究若干问题。
一、总结我国水电开发的经验教训
我国在1979年就编制了“十大水电基地的设想方案”
,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上流千支流、红水河和澜临江的水能资源;1989年又将十大水电基地修订为“中国12大水电基地”,这12大基地中,有4个水电基地(黄河中游、湖南、闽浙赣和东北)位于东中部地区条件优势的、规模比较大的水电站已基本得到开发,有8个水电基地位于西部地区即长江干支流5个(金沙江、长江上游、大渡河、雅袭江和乌江),黄河上游1个,红水河1个,澜临江1个。可是近40年来,这8个基地的水能资源,金沙江还没有启步,长江上游正在建设三峡工程,雅袭江是建成了一个二滩水电站,只有黄河上游、红水河和乌江的开发程度比较高。关键在于西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比东部慢,用电需求增长缓慢,开发规模不大的水电站,无条件向东中部送电,因此西部丰富的水能资源就不可能尽快开发。要加快西部水电的开发,首先要发展西部经济,使电力需求加快增长。其次才是西电东送。当地建设水电站供当地用电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远比西电东送要高得多。
影响加快水电开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政策支持,水电工程的特点是基本建设投资大,运行费用低;而火电相对于水电,正好相反,基本建设投资小,运行费用高,对水火电站采用同样的还贷期,同样的税收政策和税率,表面上看是平等的,实质上是极不公平的。因此,要加快水电开发,不能完全依赖电力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而必须依赖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协调,主要是延长还贷期,或允许水电工程借新债、还老债,减轻水电工程的税种和税率。
二、根据我国水能资源的特点改进规划工作
我国位于季风气候区,汛期洪水暴发,冬季雨量少,全年经流量分布不均匀,多年间经流分布也不平衡;由于雨量分布不均,防洪、灌溉、给水、航运等综合利用的任务重,致使水电站的出力和发电量在年内和多年分布也不均匀,需要水库加以调节。从河流的梯级开发来讲,最好能先修建龙头水库电站或河段内调节性能好的水电站,但由于调节性能好的水电站往往规模较大,难以适应当地负荷发展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开始修建的电站往往是调节性能差或较差、规模较小的水电站,致使保证出力和保证电量小,季节性容量和季节性电能多,水电站的发电量不能充分利用,限制了电力系统中小电的比重,影响水电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南方中西部地区一些省、市、自治区,都曾经提出过水火比例失调(即水电的比重太大,火电比重太小),要求加快发展火电来补救。因此,实施“西电东送”优先开发龙头水库电站或河段内调节性能好的水电站,并加快水电开发。如金沙江要加快开发溪洛渡、大渡河要加快开发瀑布沟、乌江要加快开发构皮滩、红水河要加快开发龙滩、澜临江要加快开发小湾、糯扎渡等。
三、要把西部水电尽量用于发展当地经济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上
我国西部除新疆、宁夏、陕西和贵州等省不仅有一定的水能资源,还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新疆还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但新疆距东、中部地区太远,可以向内地输送石油和天然气,输电比较困难。水能资源丰富,有可能开发水电实行“西电东送”的只有四川、云南、广西、青海、甘肃等省区,而这些省区大都缺乏煤炭和石油、天然气资源,从总体上来讲,这些省区能源资源量不丰富,因此,大力开发水能资源应当尽可能用于当地发展经济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用电力来弥补当地优质能源资源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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