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河套大学 会计服务中心
张晓东
新企业所得税基本知识
一、纳税人、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经营所得或未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
新企业所得税基本知识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税额
新企业所得税基本知识
一家国有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当即投入使用。
举 例
举 例
应税收入=2000-100=19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000-(100-1800×0。5%)
-(50-200×14%)-(20-200×2.5%)-(10-200×2%)-10-100=756
应纳税所得额=1900-756=1144
允许抵免税额=500×10%=50
应纳税额=1144×25%-50=286-50=236(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
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2、工资薪金和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