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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
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科教处-学籍教材科
郑少燕
2006-9
总
则- 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应当政治思想高;应当爱国勤劳、自强不息,应当遵纪守法,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者,本人申请,经科教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一年,并应回家治疗。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格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或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自动退学处理。
注
册- 每学年安排3个学期,即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夏季学期。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日期到财务部门缴一年学费,然后凭缴费凭据和学生证到学院科教处办理注册手续。春季学期开学时不缴学费,学生须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日期凭学生证到学院科教处办理注册手续。夏季学期学生不必注册。
注
册- 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应及时向辅导员请假并转科教处,回校后立即补办注册,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又无正当事由者,按退学处理。
修业年限和编班
- 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为依据,实行弹性学制。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的时间,本科生在校时间(包括休、停学、降级重修)可延长两年。
修业年限和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