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摇 摇录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题 (1)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1)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免 名单 (3)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 《广州市南沙新区 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结果的报告 陈小清 (5)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 《广州市城乡规划 条例 (草案修改建议稿)》 审议意见的报告 魏摇 强(10)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广州市公共图书 馆条例 (草案)》 的议案 (20) …………… 关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的说明 吴明场 (21) 关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审议意 见的报告 黄炯烈 (25)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张建华 (29) ………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的审 议意见 (35) 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 告 张连广 (36) 《关于检查 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业 和 掖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业 实施情况 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40) ………………… 公报编辑委员会 主摇 摇任: 周素勤 副主任: 汤抗美 委摇 摇员: 金晏晨 丛翠玲 沈摇 莹 陈摇 跃 容摇 异 李国强 曾海文 胡爱斌 任辽粤 张振兴 责任编辑: 彭朝阳 刘庆瑜 主办单位: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本刊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 296 号 邮政编码: 510030 电子邮箱: gzrdgb@ rd郾gz郾cn 下载网址: www郾rd郾gz郾cn (广州人大网) — 1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 (42) ……… 关于李贻伟等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史摇 琨(42)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委托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的综合报告 汤抗美 (43)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赴韩国、 日本、 泰国访问的情况报告 (47)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53)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 (55)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56)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陈建华 (57) ……………………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64) ……………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谢晓丹 (66)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74)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潘建国 (75) ………………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85)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86) …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袁锦霞 (86) ………………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袁锦霞 (94)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 欧阳知 (96)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杨国权 (97)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101)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曾庆椿 (102) …………… 关于对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报告的初审意见 李兆宏 (104) …………………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105) ……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汤抗美 (106)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108) — 2 — 关于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说明 (109) ……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赴英国、 西班牙、 摩洛哥访问的情况报告 (109) ……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118)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132) — 3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题 (2014 年6月19 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 审议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修改稿)》 (本次会议是三审, 建议交 付表决); (二) 审议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本次会议是二审, 建 议提请常委会三审); (三) 审议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本次会议是一审, 建议提请常 委会二审); (四)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五)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 和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 审议市公安局 《关于提请许可对广州市人大代表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 施的报告》 及常委会有关决定 (草案) (建议表决决定); (七) 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建议交付表决); (八)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李贻伟等的代表资 格审查情况报告》 (建议交付表决); (九)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和委托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的综合报告》.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6月19 日至20 日上午召开, 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陈建华同志所作 《关于提请审议周亚伟等同志职务任免 的说明》 (其中, 周亚伟同志和骆蔚峰同志作了自我介绍)、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 年夫同志所作 《关于提请审议廖荣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王福成同志所作 《关于提请审议王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和广州海事法院院 长钟健平同志所作 《关于提请审议熊绍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表决通过了有 — 1 — 关人事任免事项, 包括: 免去市人民政府陈志英等 4 位同志的职务, 任命市人民政 府周亚伟等 4 位同志的职务; 免去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健等 5 位同志的职务, 任命市 中级人民法院廖荣辉同志的职务; 免去市人民检察院廖荣辉同志的职务, 任命市人 民检察院王健等 14 名同志的职务; 免去广州海事法院熊绍辉等 5 位同志的职务, 任 命广州海事法院熊绍辉等 4 位同志的职务.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清同志所作关于 《广州市南沙新区 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结果的报告, 表决通过了 《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副局长、 交警支队支队长逯峰同志所作 《关于提请许可对 广州市人大代表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报告》, 表决通过了 《广州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 (草案)》. 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 代表资格审 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琨同志所作 《关于李贻伟等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 条例 (草案)》;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广州市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部分常委 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委托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 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会议明确, 会后由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法 制委员会,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广州市公 共图书馆条例作进一步调研论证, 修改完善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由常委会各有 关工作机构, 综合整理有关议题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稿, 报主任会议审定后, 印 发市政府研究处理. 受常委会委托, 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同志向新任命的广州市副市长周亚伟同志、 骆蔚峰同志,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主任陈小钢同志、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佑满同 志,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 副院长廖荣辉同志, 广州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 副检察长王健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6 月20 日下午, 常委会举办了 "贯彻监督法加强监督工作冶 专题讲座, 主讲人 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胡康生同志. 出席会议的有: 常委会主任张桂芳, 副主任李力、 谢宝怀、 吴树坚、 赵小穗、 张嘉极, 秘书长周素勤, 委员王成、 邓小建、 古穗成、 史琨、 丛翠玲、 邝振标、 伍—2—第政、 汤抗美、 许若宁、 苏佩、 李廷贵、 李兆宏、 李国强、 李瑾、 杨保林、 杨清蒲、 吴先浪、 余堪赐、 沈莹、 张永良、 张连广、 张镜初、 陈小清、 陈伟光、 陈创生、 陈 荣昌、 邵建明、 林沛勋、 欧阳知、 易松厚、 岳向阳、 周济光、 黄周海、 黄荣康、 黄 美银、 黄炯烈、 黄洪飙、 谢伟光、 魏国华、 魏强. 请假的有: 常委会委员严翠芳、 杨明德. 列席会议的有: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凌伟宪, 副市长陈如桂, 市中级人民 法院院长刘年夫,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健平, 市人大 常委会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 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各区、 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 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任摇 免摇 名摇 单一、 任命 周亚伟同志为广州市副市长; 骆蔚峰同志为广州市副市长; 陈小钢同志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邓佑满同志为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廖荣辉同志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 副院长; 王健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 副检察长; 周晓光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容俊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韩丽斯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玉璜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鹏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葛翔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宇筠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林海森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德良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奕星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 — 卫斌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巍文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焰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熊绍辉同志为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伟莉同志为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长; 倪学伟同志为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韩海滨同志为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珠海法庭庭长. 二、 免去 陈志英同志的广州市副市长职务; 欧阳卫民同志的广州市副市长职务; 冼伟雄同志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建青同志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王健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 刘卓江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小薇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小翔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剑平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荣辉同志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职务; 熊绍辉同志的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长职务; 宋伟莉同志的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倪学伟同志的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庭长职务; 韩海滨同志的广州海事法院江门法庭副庭长职务; 冯金如同志的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 4 —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 《广州市南沙新区 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结果的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摇 陈小清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2013 年9月, 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2013 年12 月25 日,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对草案和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修改建议稿)》 (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 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2014 年4月29 日, 市第十四届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 二次审议稿)》 (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 进行了审议, 并决定继续审议. 在市人大常委会对法规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后, 法制工委就草案二次审议稿涉及 的主要问题再次发函, 分别征求了市法制办、 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房管局和市编 办、 人才工作局等部门以及广州海关、 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的意 见, 同时书面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立法的原则, 通过电子邮件、 立法官方微博和人大信息网等途径, 征求了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 并再次征求了广大公众的意见. 在充分调研、 论证的基础上, 法制委员会于 5 月13 日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 市法制办、 发改委、 规 划局、 国土房管局等十几个政府部门和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市 地铁总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 他各方面的意见, 法制委员会对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一款有关南沙新区建设 发展原则的表述中有些用词不规范, 建议修改. 有意见认为, 南沙新区的建设发展 应当体现南沙新区应有的特色, 只强调 "以人为本冶、 "高端发展冶 和 "改革创新冶 的原则即可, 其他一般性的原则可以不作规定, 同时可以将本条第二款与第一款合 并表述.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一款、 第二款合并 为一款表述, 并作了相应修改. 具体表述为: — 5 — "南沙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 高端发展、 改革创新的原则进行建设和发展, 在经济体制、 文化体制、 行政体制、 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加 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冶 (草案修改稿第四条) 二、 有意见认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条第一款关于市人民政府作为南沙新区 建设主体的规定不妥, 会弱化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的地位和职能, 导致市人民政府与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之间职责不清.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承担新区开发建设的具体 职责, 而市人民政府则应当承担领导和统筹协调的职能, 因此, 建议删除有关市人 民政府作为南沙新区建设主体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 稿第五条第一款作了相应修改, 删除了有关内容. 具体表述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推进南沙 新区的建设发展.冶 (草案修改稿第五条第一款) 三、 有意见认为,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的有关规定, 控 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市级管理权限, 因此, 授权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 目前南沙开发区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实践证明, 这一 做法对促进南沙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 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中明确授权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有意见认为, 修建性 详细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本条例无需再作规定, 建议删除草 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中有关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定. 法制委 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作了相应修改. 具 体表述为: "组织编制和实施南沙新区总体规划, 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冶 (草案修改稿第 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 四、 有意见认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关于在限制开发区域设立保护标志 的规定不妥. 限制开发区域面积较大、 区域较分散, 设立保护标志具有一定的难度, 同时限制开发区域不同于禁止开发区域,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开发的, 因此也没有 一定要设立保护标志的必要性, 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删 除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有关在限制开发区域设立保护标志的规定. 具体表述 为: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在编制南沙新区规划时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和 建设标准, 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 将南沙新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 重点 — 6 — 开发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对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加强土 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并在禁止开发区域设立保护标志.冶 (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 五、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应当对南沙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收益 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四 条增加一款, 规定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将南沙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 赁收益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将南沙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收益的使 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冶 (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六、 有意见认为,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明确规定, 允许南沙新区对符合 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使用海域, 优化申 报程序, 探索用海管理与用地、 供地管理衔接试点. 南沙区政府草拟的 《广州南沙 新区用海用地衔接实施意见》 强调要完善用海管理与用地、 供地管理衔接机制, 目 前该实施意见已广泛征求意见, 并邀请省市国土、 海洋部门进行研究, 具备了较好 的实施基础. 因此, 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增加有关完善用海 管理与用地、 供地管理衔接机制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 议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作了相应修改, 增加了有关内容.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海域, 并完善用海管理与用地、 供地管理的衔接机制.冶 (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七、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规定,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 能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严格保护, 建议依 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有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 规定进行相应修改, 并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作出规定. 有常委会组 成人员认为, 南沙新区的环境基础很好, 特别需要加强保护, 建议增加有关实行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草案二次 审议稿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作了相应修改, 明确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以及红线 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 规定南沙新区实行环境保护目标 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划定本辖区内森林公园、 湿地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 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 向社会公布, 并建立配套的 保护机制. 不得擅自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用地性质, 不得缩小生态保护红线的范 围. — 7 — 南沙新区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冶 (草案修改稿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第三款) 八、 有意见认为, 农业不仅制造农产品, 而且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 应从环 境保护的角度重视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推广, 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同时消减人畜 粪便向周边环境的排放量, 达到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的目的, 因此, 建议在草案二次 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增加推广生态农业的内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草 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有关 "不得对南沙新区以及周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 的负面影响冶 的规定实践中难以认定, 何为 "明显的负面影响冶、 "周边区域冶 没有 量化指标, 而且, 工农业生产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标准进行, 只要建设 项目的工艺、 技术、 装备、 管理水平和环保措施等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即可, 因此建议删除有关内容.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 作了相应修改, 在第一款中增加了推广生态农业的内容, 删除了第二款中 "不得对 南沙新区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冶 的表述.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财政扶持等措施,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 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 推进清洁生产, 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企业节能、 减排、 降耗、 增效, 推广绿色建筑、 绿色交通和生态农业. 南沙新区应当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 南沙新区内建设项目的工艺、 技术、 装备、 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应当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冶 (草案修 改稿第四十一条) 九、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目前中央正清理各地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避免冲突, 建议在法规中不出现财税 优惠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规定, 删除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有关财税优惠和个人所得税补贴的规定.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 对南沙新 区产业发展目录中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落户南沙新区, 给予资金扶持、 土地供应和 物业使用等方面的支持和便利.冶 (草案修改稿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争取在港澳人才往来便利、 与港澳职业资格互认、 股权税收激励等方面在南沙新区进行先行先试, 率先形成具 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冶 (草案修改稿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十、 市金融办认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五条中有关金融事项的部分规定不 妥. 2013 年5月8日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 — 8 — 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请示》 中包括了本条关于 "支持港 澳银行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对设立在南沙的企业、 项目发放人民 币贷款和银团贷款冶、 "港澳台居民可以将人民币资金存入南沙的银行机构, 并用于 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冶 以及 "支持在南沙新区依法建设跨境贵金属交易 市场冶 的内容, 但近期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 国家有关部委不同意在南沙开展上 述金融业务, 为避免与出台后的政策相冲突, 建议删除.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五条作了相应修改, 删除了有关规定. 具体表述为: "南沙新区在国家金融政策的支持下, 推进下列金融工作和事项: (一) 拓展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 (二)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法人机构、 分 支机构和开展业务; 广州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用于 支持南沙开发建设. (三) 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 开办期货交易、 信用保险、 融资 租赁、 信托投资等业务; 南沙新区可以引进信托机构, 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 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 (计划) 试点. (四)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机构可以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合资证券投 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五) 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可以在南沙新区成立自保公司、 相互制保险公 司等新型保险公司, 发展再保险、 航运保险、 货运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六) 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支持港澳等 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 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 投资、 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七) 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为港澳台机构和居民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 融服务, 开发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产品,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鼓励和支持粤港澳 企业跨境直接融资;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冶 (草案修改稿第四 十五条) 十一、 有意见认为, 为鼓励创新, 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议增加有关对 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七条增加一款, 规定支持南沙新区内的高等院校、 科研院 所和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 权和分红激励. 具体表述为: — 9 — "南沙新区支持本辖区内的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 规定, 采取职务科技成果入股、 科技成果折股、 股权奖励、 股权出售、 股票期权、 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 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 激励.冶 (草案修改稿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十二、 有意见认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十九条有关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前置审 批的规定不妥. 据了解, 国务院将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进行修改, 可能进 一步放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范围, 为避免与上位法相抵触, 并体现社会组织直接 登记的改革方向, 建议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前置审批仅作概括性规定. 法制委员 会同意这一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十九条作了相应修改. 具体表述为: "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法律、 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冶 (草案修改稿第六十九条) 此外, 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 的其他条文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 提出了 《广州市南沙 新区条例 (草案修改稿)》, 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以上报告和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草案修改稿)》, 请予审议.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 《广州市城乡规划 条例 (草案修改建议稿)》 审议意见的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摇 魏摇 强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2014 年1月, 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广州市 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4 月29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草案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提出的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草 案修改建议稿)》 (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 进行了审议. — 0 1 — 为进一步做好法规论证修改工作, 2014 年5月, 法制工委发函征求了市法制 办、 发改委、 建委、 规划局、 财政局、 国土房管局、 城管委等二十多个政府部门和 市政协、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等近十多个单位的意 见. 5 月8日, 分别召开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 5 月9日上午, 召 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 5 月13 日上午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等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座谈会, 深入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5 月13 日下午召 开了各区规划分局征求意见座谈会. 5 月19 日下午, 召开了立法顾问论证会. 5 月20 日上午, 召开有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和市法制办、 规划局、 建委、 国土房 管局、 城管执法局、 环保局等十几家单位参加的立法协调会, 就法规的主要内容进 行了协调. 5 月26 日上午, 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法制委委员和法制专 业代表小组成员到花城广场、 海心沙公园、 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进行实地调研, 并与市规划局、 天河区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等相关 负责人以及粤海地产开发部、 石东实业有限公司、 仲量联行研究部等单位的代表进 行了座谈,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此外, 还通过人大信息网和立法官方微博征求 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广大网友的意见, 委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编辑印发了 《广州市城 乡规划条例》 立法专题信息摘报. 在充分调研、 论证的基础上, 法制委员会于 6 月6日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对草案修改建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 资工委、 市法制办、 建委、 国土房管局、 交委、 规划局、 城管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负 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 法制委 员会对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 立法顾问认为, 条例的章节逻辑不合理, 建议理顺各 章节的关系. 其中, 第二章的逻辑关系不够清晰、 明确, 建议理顺法定的规划与我 市创设的规划体系之间关系. 第三章是分节的体例, 但各节的内容没有相对独立性 且与其他章不协调, 建议取消分节的体例. 有立法咨询专家认为, 按照立法技术规 范, 章的排序应先是 "公众参与冶, 然后再是 "监督检查冶 较为合理, 建议将原第 五章的 "公众参与冶 与原第四章 "监督检查冶 对调.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理 顺了各章节的逻辑关系, 对章节进行调整, 对条文进行了重新排序, 即第二章的城 乡规划体系按照先主干再分支的顺序, 规定各种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然后规定 编制城乡规划的制定要求, 最后规定规划的修改程序. 第三章按照先规定一般规定 再规定特殊规定的顺序, 第四章按照先规定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的内容, 再规定公 众参与的原则和方式. — 1 1 — 二、 有立法顾问认为, 为了更具操作性, 建议细化规定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 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规划委员会审议, 再按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 未经规划 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市人民政府不予批准.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草案修改 建议稿第五条进行了修改. 具体表述为: "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城市总体规划、 控 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其他重大事项, 应当先经规划委员会审议, 再按照法定 程序报送审批. 未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市人民政府不予批准. 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专业委员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审议. 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代表、 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其中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并且应当包括一定数量的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规划委员会实行票决制. 每次参加会议人数应当不少于各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二 分之一. 参加会议的委员均享有表决权, 表决议题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 须有三 分之二以上参加会议的委员赞成方可通过. 规划委员会的产生、 任期和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并报省人民政府备 案.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条) 三、 有立法顾问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条关于规划原则的内容语言表述不 清晰, 逻辑关系比较混乱, 将"原则冶 和"目标冶 混淆在一起, 建议对 " 原则冶 与 "目标冶 的表述重新进行调整.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 和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 "1+15冶 政策文件对今后的城乡规划工作做出的部署, 对 规划原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具体表述为: "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 城乡一体、 优化布局、 节约用地、 集约发展、 生态文明、 传承文化的原则, 建设宜居城乡和国家中心城市.冶 (草案二 次审议稿第五条) 四、 有意见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多为程序性规定, 缺少制定和实施规划的实 体性要求, 容易导致制定和实施规划的随意性, 为保持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避 免一届政府一个规划等问题的反复发生, 建议增加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实体性和 刚性的要求, 将经过科学论证并已经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要求写进条例中, 长期遵 守执行.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总则部分, 结合国家和我市新型城市化确定 的发展战略和要求, 补充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 实施城 — 2 1 — 乡规划的具体要求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条. 具体表述为: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制定、 实施本市城 乡规划: (一) 坚持多中心、 组团式、 网络型的城市空间结构, 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市 域城镇体系; (二) 科学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 加强城乡空间管制,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基 本生态控制线, 构建生态廊道体系, 加强各功能区、 城市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 引 导城市组团内部的紧凑布局、 集聚发展. 保护珠江水系、 岸线和山、 城、 田、 海的 城市风貌格局; (三) 新城区、 副中心的规划建设应当注重突出主体功能定位和特色, 完善居 住、 产业、 医疗、 教育、 文化、 体育、 商业、 市政、 生态、 政务服务功能, 同步配 套建设各类优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构建各功能区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 (四) 旧城区应当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 增强高端城市功能和改善人居环 境, 减少居住人口和规划建设总量.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挖潜存量用地, 按照城市 更新单元统筹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五)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加强历史城区、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风貌区、 名镇 名村、 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 体现 岭南特色和传统风貌; (六) 推进广州与佛山、 清远、 东莞等城市的同城化, 协同周边城市打造珠三 角地区世界级城市群.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条) 五、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三规合一冶 是我市规划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成 果, 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通过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但草案修改建议稿第六条对 "三 规合一冶 的表述不够准确、 不够到位, 建议修改.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草 案二次审议稿第七条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一致. 同时, 将 "三规合一冶 贯穿在其他相关条文中, 在草 案修改建议稿第十四条增加规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应当作为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类专业规划的依据. 在草案修改 建议稿第十九条增加规定市人民政府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具体表述为: "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相互 衔接, 协调一致.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条) — 3 1 —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 组织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经市人民政 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后, 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城市发展战略 规划应当作为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 各类专业规划的依据.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报总体规划 审批机关备案. 市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 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 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城乡 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土地开发利用和储备供应等方面的年度计划.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 六、 有立法顾问认为,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法律、 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提高 公众自觉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应当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报刊、 广播、 电视等媒体 进行城乡规划宣传、 教育的责任.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增加了相关内容作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 具体表述为: "规划、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国土房管、 建设、 教育、 科技信息化等有关行政 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以及报刊、 广播、 电视等媒体, 应当加强对城乡 规划法律、 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教育工作, 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 七、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 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十 二条关于规划体系的规定表述较为混乱, 不够清晰, 建议对法定的规划体系和本市 创设的规划类型进行梳理和整合. 另外, 为了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分阶段实施, 应 当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有意见认为, 编制年度计划是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的内部工作内容, 不宜在条例中加以规定. 还有意见认为, 城市设计、 专项规 划不属于城乡规划体系的主体规划, 应该明确是在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 性详细规划层面可以编制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 建议单独作为一款表述. 法制委员 会同意这些意见, 理顺了规划体系中的各种规划的关系, 明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 基础性地位, 按照先主干再分支的顺序规定了各种规划的编制程序. 具体表述为: "本市应当按照下列要求, 构建本市的城乡规划体系: (一)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 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 4 1 — (二) 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为分阶段实施城市 总体规划, 每五年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三)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 根据需要, 特定地区编制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其余地区按照功能分区和组团编制分区规划, 镇总体规划纳入分区规划统筹编制; (四) 在城市总体规划、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的基础上, 编制控制性 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 根据需要可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市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三个层次的 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三条) 八、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涉及的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 序有不少重复上位法的规定, 建议进行梳理, 不照抄, 不重复. 有立法顾问和行政 相对人认为, 应当对上位法已经有明确规定, 条文明显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 梳理, 建议删除或按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删除 了草案修改建议稿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第十八条的相关表述, 对于上位法已 经规定的城市总体规划、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增加一 条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五条, 统一作指引性规定. 对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二十六 条关于可以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作了修改. 删除了与上 位法规定的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时间和接收主体不一致且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 的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十七条, 同时, 一并删除了对应的法律责任, 即草案修改建 议稿第六十八条. 具体表述为: "城市总体规划、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编 制和报送审批.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五条)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 经同 意后, 编制修编纲要或者修编方案. 修改总体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审批 程序执行. 补充城市总体规划的, 由组织编制机关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 政府备案后公布实施.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七条) 九、 有意见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十六条规定的村庄规划编制的程序、 原则 和要求过于笼统, 为了增强操作性, 建议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 "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冶 的文件精神予以细化和完善, 加快并规范我 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对编制村庄规划进行了细化规定. 具体表述为: — 5 1 — "镇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经村民会议 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 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本市按照村庄发展阶段差异性和村庄发展模式差异化原则, 将村庄分为城中村、 城边村、 远郊村和搬迁村, 按照各类型村庄的不同要求编制村庄规划, 市人民政府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乡村地区发展指引确定编制村庄规划的范围. 村庄规划编制应当尊重村民意愿, 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 优先保障村民合 理需求, 合理划定村民居住区、 现代农业区、 产业经济发展区、 基础设施区、 生态 保护区等功能区.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七条) 十、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基本生态控制线是为保障城乡生态安全, 结合城 市实际情况划定的实行特殊保护的区域范围界线.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二十四条关于 基本生态控制线的规定不够严格, 建议从严控制. 同时, 应当强调区人民政府在基 本生态控制线划定的地位和职责, 另外, 基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和管理权限都 在政府, 应当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 有立法顾问认为, 为便于操作, 应根据城市 生态保护的要求设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原则或标准.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补充了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原则、 要求, 明确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需报市人 大常委会备案. 具体表述为: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区人民政府编制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 并制定保护措施, 经征询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后,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应当遵循生态优先、 系统完整、 因地制宜、 永续发展的原 则, 保障城乡基本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统筹兼顾经济、 社会发展、 建设 管理现状, 实现生态、 生产、 生活并重和可持续发展. 公布基本生态控制线, 应当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 二条) 十一、 有意见认为, 由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是对城市社会、 经济、 资源环境和 空间发展所作的全局性、 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 应当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情 况进行评估, 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完善或者修改, 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法制委员会 同意这一意见, 增加了相关内容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六条. 具体表述为: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 评估, 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完善或者修改. — 6 1 — 修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冶 (草案二次 审议稿第二十六条) 十二、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意见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十四条对乡村 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 乡村规划管理的权力过分集中、 要求过于严 苛, 不适应乡村建设的实际, 具体表现在批不过来、 管不过来, 客观上造成乡村违 法建设行为, 且乡村规划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如果仅对非公寓式村民住宅实 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其他建设使用另外一套管理制度, 在操作上、 衔接上都 会存在问题, 建议维持政府草案的规定, 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即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的建设, 统一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有市人大代表认为, 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办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村民会议意见的规定与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 十条的规定不一致, 省条例明确提交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 不用提交村民会议的书 面意见, 建议删除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意见的规定. 另外, 由于我市正在进行村改居 工作, 一些农村已改制为社区, 因此申请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还可能需要提 供居民委员会、 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意见.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第一款、 第二款作了相应修改, 同时, 由于第一款已经明确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故不涉及使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情况, 据此, 删除了第四款. 具体表述 为: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住宅 建设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历史文化名村的乡 村建设还应当遵守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的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应当向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交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意 见等材料, 并由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 许可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依据经批准 的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施工许可; 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 应当在一年内开工. 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开工、 且 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冶 (草案二次审议 稿第三十五条) 十三、 有区规划分局认为, 现实中存在大量擅自改变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和位置 的现象, 为了约束此类现象, 同时, 规范建设单位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和位置的 — 7 1 — 责任, 建议增加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共同确定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和位置的义务.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十六条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第一 款. 具体表述为: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 涉及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 应当征求自来水、 电力、 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 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 公共服务设施的 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七 条第一款) 十四、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缺乏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要 求, 目前, 我市正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于规划审批工作, 应当从方便群众 办事, 节约行政资源, 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 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增加关于规划行政审批提速和服务水平的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据此, 增加了相关内容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 具体表述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和审批时, 应当简化审批流程、 缩短审批 时间, 实行一站式受理、 限时办结、 跟踪服务等制度, 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 十五、 有市人大代表、 立法顾问和其他意见认为,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 保障公 众知情权, 方便公众监督规划, 应当进一步充实 "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冶 这章的相 关内容, 如: 充分利用规划展示固定场所为公众参与提供有效途径; 建立城乡规划 义务监督员制度等内容, 以扩大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增加相关的内容分别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具体表述为: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规划展示固定场所, 免费向公众开放, 并配备方便查询 的设施、 设备, 为公众查询和了解规划信息, 参与和监督城乡规划的制定、 修改和 实施提供便利.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义务监督员制度, 从公众中选聘义务 监督员. 义务监督员协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下列工作: (一) 进行调查研究, 了解城乡规划制定、 修改、 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收集 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 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有 关部门调查、 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 8 1 — (三) 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工作、 解决问题 的意见和建议; (四) 其他相关工作.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三条) 十六、 有立法顾问和其他意见认为, 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应当增加政府相关 部门的职责,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 在草案修改建 议稿第五十三条细化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工作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机关对于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职责, 作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十一条. 具体表述为: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对本辖区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在政府网站上向公众公布检查情况: (一) 规划许可、 审批情况; (二)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情况; (三) 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工作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 行为的, 应当及时告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 对本辖区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 应当及时依法 处理.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十一条) 十七、 对于法律责任部分, 有立法咨询专家、 政协委员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 第六十七条的处罚标准有待斟酌. 有意见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违法行为与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十八条的表述不一致, 且处罚幅度超越了省条例规 定的幅度, 建议修改. 有立法咨询专家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相关规定不符, 建议删除; 第二款关于 "申 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冶 应当限定在 "取得的行政许可属 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事项冶 的违法情形下, 建议补充. 有意见认为, 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七十三条第一、 二项已有上位法规定, 没有必要再 作出规定.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对相关条文的法律行为进行了修改. 具体表 述为: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划核实的规定, 其建设工程未经 规划核实而投入使用的, 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限期办理规划核实, 暂停 办理除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以外的其他规划许可手续直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完毕, — 9 1 — 并可以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未经核实的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以下的罚款.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未在施工现场对外公布建设工 程规划公示牌的,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五千 元罚款.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欺骗、 贿赂等手段取得规划许可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应当撤销该项行政许可, 并依法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因可能对公 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无法撤销的可以不予撤销; 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 共安全、 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 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建设项目 的规划许可;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四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 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一) 隐瞒真实情况, 采取修改地形图和标注虚假尺寸等手段编制城乡规划的; (二) 提供虚假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的.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五条) 此外, 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草案 修改建议稿其他条文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条序也作了相应调整.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对草案修改建议稿进行了修改, 提出了 《广州市城乡 规划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建议本次会议继续审议. 以上报告和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二次审议稿)》, 请予审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广州市公共 图书馆条例 (草案)》 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已经市政府第 14 届9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 过, 请予审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3 年11 月30 日—02—关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的说明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摇 吴明场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我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 现就制定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以下 简称 《条例》) 作如下说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是2013 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 在 《条例》 的起草过程中, 市文广新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多方意见, 并同时收集、 研究相关的法律、 法规资料. 我办在审核阶段多次征求了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 直属单位、 各区、 县级市人民政府, 以及市编办、 政协、 佛山市法制局、 公众的意 见, 组织召开了基层图书馆、 图书馆学专家座谈会并到各级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调 研, 经反复修改论证, 形成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并于 2013 年11 月18 日市政府第 14 届9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定 《条例》 的必要性 近年来,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在市委、 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 进入了 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取得了突出成就. 馆舍面积不断增加, 藏书量迅速增长, 服务 水平逐步提高, 市属公共图书馆全面推进免费开放, 图书馆之间基本实现通借通还, 四级服务设施网络已经建立. 然而, 与广州市快速增长的经济水平相比, 与国家中 心城市地位和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目标相比.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还存在 一定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 (一) 覆盖面不够广、 布局不合理, 服务保障水平低. 目前, 从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现状来看, 规划建设等方面缺乏科学标准, 布局 不合理. 市一级公共图书馆 (含珠江新城新馆) 已达到了一定水平, 但区 (县级 市) 图书馆的发展却极为不平衡, 有的区内公共图书馆过于密集, 有的区 (县级 市) 的公共图书馆规模相对较小, 与人口密集度不相适应; 街 (镇) 文化站图书馆 (室) 大部分常年处于 "三无冶 状态, 即无购书经费, 无专职人员管理, 无正常读 者服务工作, 而且馆藏规模小, 图书陈旧; 社区 (行政村) 图书馆 (室) 的建设水 平低, 馆舍和设施、 设备存在被侵占, 或被借用, 或被改变用途的情况, 图书馆 — 1 2 — (室) 名存实亡. 在馆藏方面, 广州市馆藏资源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如2011 年, 广州市图书总藏 量约为 2004郾7万册/ 件, 人均 1郾57 册. 同期, 上海已达到人均 4郾7册, 深圳人均 2郾3册. 而国际中心城市平均值为人均 4郾94 册. (二) 总体投入不足, 基层公共图书馆发展不均衡. 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总体投入不高. 在经费方面, 自2007 年以来, 除2010 年总经费投入有稍微下降以外,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投入总体上呈持续增长的 趋势, 2011 年,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总投入经费约为 1郾5亿元, 其中广州图书馆的 经费投入为 7791 万元. 同年, 深圳市公共图书馆总投入经费约为 2郾2亿元, 其中深 圳图书馆的经费投入为 1郾1亿元; 但与国内公共图书馆事业发达地区相比, 我市仍 需进一步加大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投入. 各区 (县级市) 图书馆投入差距较大, 导致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不利 于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发展. 如2012 年, 越秀区图书馆的经费投入有 1028 万, 购书经费 96 万, 而白云区图书馆的经费总投入只有 170 万, 购书经费 30 万; 在建筑面积方面, 2011 年增城市图书馆的建筑面积达到了 3郾28 万平方米, 而 萝岗区只有 0郾4万平方米; 2011 年, 在总藏书量上, 番禺图书馆最高, 有99郾65 万册, 南沙图书馆最少, 只有 19郾35 万册; 在年购藏量上, 花都图书馆多达 8 万册, 而南沙和从化图书馆年新购藏量分别为 0郾33 万册、 0郾23 万册; 在图书馆座位数量 方面, 花都区图书馆高达 1300 个, 而番禺图书馆只有它的三成左右. (三) 现行管理体制运行绩效低. 目前, 广州市图书馆事业实行管理体制从属于行政管理, 市、 区 (县级市)、 街镇三级图书馆 (室) 条块分割、 互相协作但互不隶属, 缺乏统筹规划、 均衡投 入、 规范管理, 总体上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 各种资源不能充分共享, 重复建设现 象严重. 虽然广州图书馆、 广州少儿图书馆、 越秀区图书馆等部分图书馆个体的服 务绩效在全国名列前茅, 但地区图书馆事业总体服务绩效较低. 发达国家和地区普 遍采用总分馆管理体制, 服务绩效突出. 通过对广州和香港地区的跟踪比较发现, 两地服务绩效差距很大, 而且随着发展速度加快, 管理体制的束缚越来越明显, 虽 然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资源投入大幅增加, 甚至已经超过香港, 如2011 年, 广州 地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面积和总藏量都已远远超过香港, 然而, 广州地区公共图书 馆的登记读者量、 文献外借量、 人均外借量仅是香港的 27% 、 13% 、 7% , 资源投 入与服务效益不成比例, 公共图书馆服务效益的改善不明显. — 2 2 — (四) 现代化程度不够, 影响信息化的发展. 目前, 本市图书馆的数字化、 网络化程度与发达地区和发达城市相比, 如香港、 北京、 上海, 甚至深圳, 有很大的距离. 如现有的数字资源比较少, 公共图书馆资 源建设几乎没有涉足外文数据库, 而国内数据库主要集中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和 广州图书馆两个具有一定资金保障的省、 市馆, 其他区 (县) 图书馆数字资源购置 少而分散, 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 全市尚未建立统一的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 这些 使信息知识的储存、 利用、 传播, 以及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受 到了制约. (五) 缺乏社会资源支持图书馆发展的政策安排. 社会资源是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力量. 社会资源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只有得 到有效的制度保障、 支持, 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作为国家, 要从制度安排上鼓 励和保护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和机构的积极性, 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奉献爱心的 环境. 在美国, 对图书馆的资助可以获得免税资格, 但如果以遗产方式留给下一代, 则需要缴纳高额的遗产税, 从而在法律层面构建了鼓励捐献的氛围. 但在我国, 并 没有建成类似的社会和法律制度, 缺乏相应的政策安排. 综上所述, 为了提高我市公共图书馆的整体服务绩效, 建立和健全市、 区 (县 级市)、 街 (镇)、 村四级图书馆服务体系, 加大图书馆间的合作力度, 实现信息资 源共建共享, 很有必要进行公共图书馆立法. 针对图书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具体、 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结合未来的发展趋势, 大胆尝试有前 瞻性的制度设计, 为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持. 二、 《条例》 的主要内容和立法参考 《条例》 分六章共四十七条, 分别对立法的目的、 适用范围、 部门职责、 管理 机制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与发展、 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与管理、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 用、 公共图书馆权益与服务、 数字资源建设、 法律责任等作了较为全面而具体的规 定. 《条例》 主要参考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 化建设的意见》、 《文化部 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业》 等政策文件, 同时借鉴了北京、 上海、 深圳等地有益的立法经验. 三、 《条例》 涉及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 关于 《条例》 的调整范围. 《条例》 的调整范围定位为 "公共图书馆冶, 主要考虑到: 一是除北京外, 全国 — 3 2 — 各地图书馆立法包括国家即将出台 《公共图书馆法 (草案)》 均只对公共图书馆进 行规范; 二是大中小学校图书馆、 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等来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类型图书馆的性质、 任务、 经费来源、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人员结构等也有所 不同, 其人、 财、 物的管理不在一个系列, 无法在立法上统一调整规范. 因此 《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 管理与服务 等活动冶; 对其他各类型的图书馆在 《条例》 第十条中作了鼓励性的规定, 以实现 资源共享与联合服务. (二) 关于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规定. 总分馆制是国外公共图书馆普遍采用的发展模式, 国内苏州、 嘉兴、 杭州以及 深圳福田区等均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总分馆体系, 成为我国公共图书馆发展模式典范. 为发展镇 (街) 公共图书馆,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条例》 第八条提出在区建立以区公共图书馆为总馆、 以镇 (街) 公共图书馆为分馆的总分 馆体制, 并对建筑面积、 文献资源、 人员等做出规定, 保证了镇 (街) 公共图书馆 的人、 财、 物投入, 这在国内各地立法中尚属首次. 同时为避免资源浪费, 本条明 确指出省、 市、 区、 县级市公共图书馆所在镇 (街) 不再设立图书馆. 《条例》 关于镇 (街) 公共图书馆的规定是本次立法的核心, 最能体现广州处 在发达地区、 具有较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努力培育 "世界文化名城冶 的特点, 在全国将具有广泛的示范效应. (三)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图书馆的规定. 近年来, 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事业, 为响应国家 "文化大繁荣、 大发展冶 的 号召, 全国各地纷纷涌现了一批私人图书馆. 以浙江为例, 社会力量兴办图书馆已 成为图书馆事业重要的发展力量. 因此, 本 《条例》 第九条分别从社会力量捐资兴 办、 与政府合作兴办公共图书馆或者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和以文献、 实物、 设施、 设备等资助公共图书馆发展两个方面给予鼓励, 并在税收、 用地和资金上给予扶持. (四) 关于公共图书馆设立标准、 馆藏资源建设的规定. 目前国家公共图书馆法尚未出台, 客观上本 《条例》 没有上位法可依. 本 《条 例》 第十一、 十二、 十三、 十七条对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 文献信息资源的基本藏 量、 年新增藏量等的规定, 主要是依据文化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关于公共图书 馆建设的标准, 借鉴国内部分省市图书馆立法经验, 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需要, 以培育世界文化名城、 建设广州 "图书馆之城冶 为目标而提出的, 本 《条 例》 首次明确各项标准的人均指标, 提高了条例的可操作性. — 4 2 — 在建筑面积方面, 市级公共图书馆每千人建筑面积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标准, 区 (含镇 (街)) 公共图书馆的每千人建筑面积再增加 8 平方米即可达到条例规定目 标. 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面, 全市的人均藏量还需增加 1郾43 册, 其中 2020 年前 市级公共图书馆的人均年新增量还需增加 0郾02 册, 区、 街(镇) 还需增加 0郾08 册. (五) 关于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规定. 数字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的必然发展趋势, 有利于打破传统图书馆时间和空间 上的限制, 为公众提供 24 小时的远程服务. 本 《条例》 第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从 数字资源建设、 数字图书馆平台建设以及网络服务三个方面做出规定, 旨在通过搭 建以用户需求为导向, 以广州图书馆为核心, 以区、 县级市等公共图书馆为节点的 虚拟网, 全面提升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形成覆盖全广州的 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 以上说明, 请审议. 关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审议意见的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摇 黄炯烈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我受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委托, 作关于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案)》 (以下简称 《草案》) 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3 年11 月底, 我委收到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草案》 后, 依照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 的有关规定, 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审议前的调研论证 工作: 在市人大信息网站、 大洋网站上公布 《草案》 文本, 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 书面征求 12 个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的意见; 从3月中旬开始, 先后 召开多个征求意见座谈会, 听取了市文广新局等 10 个有关行政部门以及部分区、 镇—52—(街) 图书馆 (室) 负责人的意见, 同时分别听取了图书馆学专家、 立法顾问、 市 人大代表、 市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的意见; 4 月下旬, 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实地视 察了黄花岗、 石牌街道图书馆; 4 月至 5 月期间, 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赴深 圳、 武汉、 成都、 杭州、 嘉兴和苏州市进行立法考察, 学习、 借鉴各地图书馆事业 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5 月中旬, 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广州图书馆实地调研, 并与专家交换意见; 5 月下旬, 组织部分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实地调研了白云、 花 都区部分镇 (街道) 图书馆及村图书室运行情况. 5 月21 日, 我委又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市文广新局和市政府法制办, 对 《草案》 逐条进行了研究. 在认真分析、 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6 月5日, 我委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 《草案》, 提出了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草 案修改建议稿)》 (以下简称 《修改稿》). 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一、 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公共图书馆馆舍面积不断增加, 馆藏 信息资源日益丰富, 四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但目前公共图书馆的发展现状与人民 群众的文化需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 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 要体现在: 一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 覆盖面不广, 布局不合理, 服务保障水平不 高; 二是总体投入不足, 基层公共图书馆硬件设施陈旧, 馆藏资源匮乏, 资源利用 率低; 三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条块分割, 各种资源不能充分共享; 四是数字化、 网络化程度较低, 尚未建立统一的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 制约了搭建 统一服务平台和提供快捷的数字资源服务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图书馆服 务水平, 对公共图书馆的体系建设、 布局规划、 功能定位、 运行保障等给予规范, 填补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立法的空白, 我委认为制定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十 分必要. 《草案》 主要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为依据, 参考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 化建设的意见》、 《文化部 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业》 等政策文件, 吸收借鉴了外地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立法经验和先进做法, 要求和标准向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 看齐, 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我委认为 《草案》 围绕解决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 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规范, 操作性较强, 内容基本可行. 二、 对 《草案》 的主要修改意见 针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委对 《草案》 的修改主要围绕明确 — 6 2 — 职责、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增加馆藏资源、 配备工作人员、 完善服务体系和网络、 共建共享数字信息资源、 合理定位图书馆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 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 关于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的问题 有意见认为,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和管理等工作涉及市、 区政府多个职能部门, 为了强化条例的有效实施, 应当在 《草案》 中有所体现. 同时,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 门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可以对公共图书馆进行考核. 据此在第四条增加 了第三款 "各级发展改革、 财政、 城乡规划、 国土房管、 人事、 建设等行政管理部 门应根据各自职责, 协同实施本条例冶, 在第二十二条确定了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的 "考核冶 职责. (二) 关于公共图书馆发展基金会设立的问题 有意见认为, 设立基金会是社会行为, 政府是否发起设立基金会不需要在本法 规中规定. 另有意见认为, 根据 《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性基金实行中 央一级审批制度, 申请和审批程序复杂, 基金会由地方民政部门审批成立即可, 设 立基金会更具有可操作性. 一些城市例如杭州市成立了图书馆事业基金会, 提供了 借鉴. 据此, 删除了 《草案》 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并将 "公共图书馆发展社会基 金冶 改为 "公共图书馆发展基金会冶. (三) 关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设立的问题 有意见认为, 从其他城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经验来看, 建立公共图书馆 "中心馆— — —总分馆冶 的服务体系, 具有运作成本低、 运行效率高、 资源利用率高、 服务水平高等优势, 有利于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草案》 本意也是要建立 "中心馆 — — —总分馆冶 的服务体系和四级服务网络, 但表述不够清晰. 据此对 《草案》 第八 条的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 明确规定: 广州图书馆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的中心馆; 各 区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区公共图书馆为区域总馆; 各区域总馆应当在 镇、 街道设立公共图书馆分馆; 公共图书馆 (分馆) 可以在社区、 行政村、 学校、 企业、 地铁站、 火车站、 汽车站、 航空港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公共图书室或图书服 务网点. (四) 关于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问题 有意见认为, 随着公众对数字阅读的需求越来越大, 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 信息资源建设, 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 做到资 源共建共享, 避免重复建设. 还有意见认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等法律 法规已作出版权规定, 公共图书馆主要是引进数字信息资源供读者使用, 故不必再 — 7 2 — 对数字资源的版权许可作规定. 据此,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草案 送审稿)》 有关表述, 将 《草案》 第十四条第一款改为 "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冶, 同时删除第二款规定; 在第十九条规定中心馆负责统筹全市 公共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建设. (五) 关于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有关问题 《草案》 第二十五条对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服务进行了规范. 多数意见认为,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六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在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 信息查阅场所作了规定,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对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公开信息 查阅点作了规定, 因此, 公共图书馆应当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据此在第二十五 条中增加了第 (三) 项 "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冶 的规定. 《草案》 第二十六条对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以外的服务进行了规范. 有意见认 为,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普遍、 平等的服务原则, 不应特别强调服务行政机关; 另外, 第 (四) 项 "开展图书馆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冶 不属于服务范畴, 属于职 责范畴. 据此在 《修改稿》 第二十六条中将第 (一)、 (二) 项合并修改为 "为公 众提供决策信息等专题信息服务冶, 同时将第 (四) 项内容作为职责范畴的增加条 款调整到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并把需保留的内容合并为一段文字. (六) 关于公共图书馆的志愿服务问题 有意见认为, 应当鼓励公共图书馆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增加服务人员数量, 提高 服务水平. 据此, 根据 《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 的有关规定, 并参考外地公共图书 馆立法的相关规定, 增加第三十九条 "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需要, 向志愿服务组织 申请提供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工作冶. 此外, 我委还对 《草案》 第二十一条中出版物和地方文献资料的呈缴规定、 第 二十八条中少年儿童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开放时间存在矛盾的内容、 第三十条用户 权利等条文做了部分调整和修改, 在附则中增加了对 "服务人口冶 的解释, 对部分 文字作了修改. 三、 对有关争议内容的说明事项 征求意见过程中, 《草案》 第十二条、 十三条、 二十七条有关 "到2020 年冶、 "2020 年前冶、 "2020 年后冶、 "在2020 年前冶 的表述, 存在较大争议. 有意见认为, 《草案》 是地方性法规, 不是计划或规划类文件, 不宜出现具体年份的规定, 建议 删除涉及 "2020 年冶 的表述. 也有意见认为, 对纸质信息资源到 2020 年的馆藏量、 2020 年前和 2020 年后的年增长量规定以及完成通借通还工作的时间进度予以明确, — 8 2 — 是一种刚性规定, 有利于保障有关工作快速推进, 也有利于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量 化考核和监督. 另外, 我市在以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也有对具体年份的规定. 我 委经研究后, 保留了 《草案》 对具体年份的表述. 以上报告, 连同 《修改稿》, 请予审议.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摇 张建华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 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 下面由我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广州市开 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 在市人 大的监督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 我市自 2012 年以来, 扎实推进商事登记 制度改革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基本情况 (一) 改革进程. 我市于 2012 年4月着手筹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成立了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 2013 年9月1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沙 新区等 6 个区域正式启动试点改革, 并于 2014 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改 革. (二) 改革内容.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以信息化、 智能化手段为抓手, 以完善制度设计、 放宽准入门槛、 推进平台建设、 狠抓后续监管为重点, 全面释放 改革红利.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 度. 改革 "先证后照冶 制度, 实行 "先照后证冶, 除从事金融、 电信等涉及国家安 全等特殊行业外, 其他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获得商事主体资格和一般项目 经营资格, 需要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 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后, 开展经 营活动. 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改革后, 可 "零首付冶 领取营业执照. 三是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制度, 允许 "一址多照冶、 "一照多址冶. 四是取 — 9 2 — 消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 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并将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公示 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是实行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将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年 度报告、 未在核准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通过公示平 台向社会公示. 六是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七是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 实现网上申报、 网上受理、 网上审批、 网上发照的电 子化登记管理模式. (三) 改革成效.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认可, 中央书 记处书记、 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 国务委员王勇, 中央政治局委员、 省委书记胡春 华等领导到我市调研时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市的改革也引起了省内外兄弟城市的 高度关注, 北京、 厦门、 成都、 西宁等地纷纷到我市调研学习, 长沙、 郴州等地更 是依照 "广州模式冶 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同时,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也受到 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热烈欢迎. 全面实施改革以来, 全市新增商事主体数量呈现 出 "井喷式冶 增长, 今年 1 月至今, 全市新设立商事主体 8 万户, 相当于 2012 年全 年的 2郾7倍, 约为 2013 年全年的 95% ; 新增注册资本金 1024 亿元, 同比增长 124% . 截至 6 月6日, 全市实有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110郾6万户, 同比增长 19% , 广 州平均每 10 个常住人口中就有一名经营者. 二、 主要做法 (一) 总体规划, 及时调整, 确保改革切实可行. 我市根据国务院推进注册资 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并充分结合地方实际, 制定了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 度改革方案》、 《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 《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 则》 等一系列改革框架性文件, 明确了改革内容、 具体步骤、 配套措施、 部门职责 等. 今年 3 月1日, 我市又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等9部法律、 法规, 及时修改、 调整了相关配套文件及做 法, 使我市改革更加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 清理前置, 简化流程, 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实施 "先照后证冶.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有关要求, 我市对企业登记 前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除从事金融、 电信等 18 种行业保留 "先证后 照冶 外, 从事其他 83 项许可审批经营活动的, 一律实行 "先照后证冶, 前置审批事 项精简比例达 82% . 二是实现 "三四三冶 轻松办理营业执照. 在简化办照申请材料 和审批流程、 压减核发执照时间上下功夫, 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改革后, 申请人 只需通过申请名称核准、 自助录入经营范围、 提交申请材料 "三个步骤冶, 提交名 — 0 3 — 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场地资料、 企业章程 "四份材料冶, 便可在 "三个工作日冶 内领到营业执照, 最快的甚至可以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 (三) 优化环境, 放宽准入, 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 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同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是允许 "一址多照冶、 "一照 多址冶. 放宽对商事主体住所及经营场所限制, 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制度, 允许 "一址多照冶, 即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园区内的企业, 以及有投资关联关系的 企业, 可以选择同一地址作为住所; 允许 "一照多址冶, 即企业在所属行政辖区增 设经营场所, 不需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只需向工商部门备案经营场所信息. (四) 完善机制, 形成合力, 构建信用监管新模式.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 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管理平台, 实现了与市、 区两级 308 个许可审批部门的信 息共享、 无缝衔接.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 管理平台智能判断、 自动将注册登 记信息推送给相关许可审批部门; 许可审批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后, 许可审批信息自 动上传至管理平台. 此外还将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 3 个月但仍未办理许可审批的 情况予以公示, 使许可审批部门和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同时, 监察部门的电子 效能监察系统同步嵌入管理平台, 对平台运行情况、 部门履职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 实时效能监察. 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 较好解决了长期困扰行政审批改革 的 "信息孤岛冶 问题, 有效化解了后续监管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战、 互相推诿的局 面, 使 "一家监管冶 变为 "多家齐管冶, 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 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许可审批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后 1 个工作日内, 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公示平台. 公众可以通过直接登录公示平台或者扫 描营业执照二维码, 查询商事主体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所获荣誉等信 用信息, 自行判断企业是否有实力、 是否诚实守信、 是否值得交往合作. 公示平台 上还开发了 "订阅冶 和 "分享冶 功能. 通过 "订阅冶 功能, 公众可以实时了解所 关注企业的登记、 许可、 处罚等变动信息, 平台将第一时间自动推送最新信息到订 阅人的手机或邮箱; 通过 "分享冶 功能, 公众只需轻点鼠标, 所关注企业的信息便 可链接到微信、 微博等社交媒体上, 与生意伙伴共享信息. 三是建立商事主体信用 公示制度、 年度报告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各职能部门制定了与改革相配套的 后续监管办法, 形成了有力的后续监管链条, 全市 "政府主导、 工商牵头、 多方参 与、 协同共治冶 的信用监管新模式已初步形成, "宽进冶 之后的 "严管冶 也已初见 成效. — 1 3 — (五) 积极创新, 便民惠民, 拓宽政府服务渠道. 一是在全国首创了营业执照 二维码标识, 公众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营业执照或公示平台上的二维码, 轻松获取商 事主体注册登记、 许可审批、 年度报告、 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二是在拆分 《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 的基础上, 研发了 "具体经营项目生成器冶, 方便申请人快速准确 的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如申请从事国内旅游业务, 申请人在 "生成器冶 中进行勾 选, "生成器冶 就会自动显示其经营范围是 "国内旅游冶, 并发送至申请人手机上. 同时, 工商登记系统可以根据 "生成器冶 的选项, 自动判断经营范围中的许可审批 事项, 由登记系统通过管理平台将该商事主体信息自动推送给对应的许可审批部门. 三是在全国率先上线网上年度报告系统, 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脑、 手机 APP (应用软 件) 应用、 工商所自助服务区等多种方式提交年度报告, 极大的方便了经营者. 截 至目前, 已有 41郾4万户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该系统提交了年度报告. 四是上线 "广州 商登易冶 APP 应用软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该软件, 在手机、 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 上, 实时在线办理名称核准、 开业、 年度报告等商事登记业务, 推动全市行政审批 工作进入移动互联时代. (六) 宣传先行, 舆论引导, 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制作了 7 集3D 动漫宣传片, 在公交、 地铁、 户外 LED (发光二极管) 屏、 楼宇电视上密集播放, 向各类市场主 体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摄制了两部改革工作宣传片, 记录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及主要特点. 新华社、 人民网、 南方日报、 广州 日报、 香港文汇报等主流媒体对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持续深入报道, 在国 内外引起热烈反响. 三、 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改革力度大、 内容多、 涉 及面广, 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主要集中在平台运行管理和后续监管工作两个 方面. (一) 平台运行管理方面. 一是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由于平台运行的信息类型复杂、 数据交换量大, 无法连接数据库、 获取数据、 分发 数据等情况偶有发生, 影响了窗口业务的受理及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准确性、 时效性. 对此, 近期完成了平台数据库服务器的专机专用, 接下来将尽快完成应用服务器的 优化、 升级工作, 确保商事主体信息平台稳定运行、 快速响应. 二是职能部门业务 系统和平台的对接有待进一步完善. 个别部门业务系统和平台的接口设计不完善, 存在兼容性问题, 造成了接收数据不稳定、 不完整、 不及时等现象. 对此, 将督促 — 2 3 — 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对业务系统与平台的接口进行修改调整. (二) 后续监管工作方面. 个别部门仍抱着旧思路开展工作, 存在只监管平台 推送的商事主体、 执行力度不到位、 监管效果打折扣等现象. 对此, 将召开全市会 议进一步明确, 平台推送信息的目的在于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而不是确定后续 监管职责的依据. 无论平台是否推送信息, 各部门都应按照 "谁许可、 谁监管、 谁 负责冶 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确保后续监管不留真空. 四、 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市将继续围绕国家和省的新政策、 新要求, 与时俱进, 协调联动, 进一步深 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一) 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工商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登记服务, 积极探索商事主 体登记注册 "全城、 全区通办冶, 实现商事主体不受经营场所的区域限制办理工商 登记, 如企业可以到就近任何一个区工商分局的办事大厅办理登记业务, 个体工商 户可以到所在区就近的任何一个工商所办理登记业务. 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 审批 标准, 坚持准入条件、 准入程序、 准入服务 "三统一冶, 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是尽快完成广州商事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号的开发和上线工作, 进一步完善 "广州 商登易冶 APP 应用软件, 实现手机等移动终端在线办理开业、 变更、 注销、 提交年 度报告等全部商事登记核心功能. 通过实现窗口全城、 全区通办和移动终端在线办 理, 切实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 (二) 强化后续监管. 一是明确许可经营事项后续监管的牵头部门及监管职责.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一般事项生产经营活动的, 由工商部门 依法监督查处; 对应获审批但未获审批就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 由审批部 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查处; 对须经多个部门审批但未获审批就擅自从事相关 生产经营活动的, 由牵头部门统筹、 多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执法行动; 对商事主体住 所 (经营场所) 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由工商部门依法监管; 对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 住所 (经营场所), 或者利用非法建筑、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由国土房管、 规划、 建设、 消防等部门依法监管. 二是进一步完善后续监管措施. 督促各部门结合法规政策的新变化及改革的新要求, 对职责范围内的后续监管办法 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是转变监管理念. 探索建立 "抽查制冶 监管方式, 在数据分析 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 确定重点行业、 重点领域、 重点地区, 明确抽查范围、 抽查 比例等, 确保后续监管公平公正、 落实到位. (三) 保障平台运行.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 "大数据冶 平台建设, 优化硬件配置, — 3 3 — 完善数据保障机制, 完成平台应用服务器的专机专用, 避免出现运行出错、 无法连 接、 响应过慢等不稳定现象. 二是落实平台运行管理规则, 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 则细化本部门平台使用、 管理的相关规定, 避免出现随意回退信息、 不上传信息或 上传信息不规范、 不完整的情况. 三是进一步扩展平台的涵盖范围, 为海关等中央 驻穗机关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开放平台端口, 协调归集各方资源, 全面 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 整合、 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效能 监察力度, 定期通报对平台运行和使用情况的效能监察结果, 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职 到位, 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 1. 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 (市政府令第 102 号) (略)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穗 府函 也2013页62 号) (略)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 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的通知 (穗府办函 也2013页119 号) (略) 4. 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则的通知 (穗工商法 也2013页298 号) (略) 5. 广州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略) 6. 广州市商事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目录 (略) 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穗府办函 也2013页125 号) (略) 8. 市委办公会议纪要 (十届 也2013页187 号) (略) 9. 市委办公会议纪要 (十届 也2013页172 号) (略) 10. 广州与其他地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对比一览表 (略) — 4 3 — 《关于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 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6月19 日至 2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建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 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 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 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人民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 成立了 由贡儿珍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 署, 结合广州实际, 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出发点, 扎实推进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 我市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中, 仍然存在办 事机构、 监管部门不适应, 后续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水 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现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注重统筹协调, 研究破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商事 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要切实履行职责, 进一步理顺市场、 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管理效能.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及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践中的问题和 困难. 加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宣传力度, 创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 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 形成监督合力, 提高后续监管水平. 研究出台与商 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后续监管制度, 按照 "谁许可、 谁监管、 谁负责冶 原则, 落实监管责任. 各部门应当主动作为, 避免部门间的相互推诿.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 自律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提升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 进一步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 完善信息平台, 为商事主体自治提供更加便 利条件. 积极推进政府 "大数据冶 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 尽快打造全市统一的商事 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优化运行网络平台硬件配置, 确保数 据安全、 完整和稳定. 加快完善信息平台运行配套制度, 细化平台运行管理规则, 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 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 为深化商 事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5 3 — 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 和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摇 张连广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我市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以下简称 《大气污 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 请予审议. 一、 对我市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情况的总体评价 《大气污染防治法》 自2000 年9月1日颁布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自2005 年1月1日颁布实施. 近10 年来, 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围绕落 实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分步实施, 出台配套制度, 开展集中治理, 强化专项执法, 动员群众参与, 做了大量艰苦细致、 扎实有效的工作, 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环境 空气中一次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 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 《大 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的情况总体是满意的. (一) 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政府规章、 工作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大气污染防治 法》 施行后, 我市先后对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和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 防治规定》 进行修订, 完善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 加快推 进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先后出台了 《关于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污染 综合整治的意见》、 《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关于重点工业企业实施 降氮脱硝工作通告》、 《关于严格环保审批强化 PM2郾5污染源头控制的意见》 等一 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加强建章立制, 制定实施 《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工作方案 (2014-2016 年)》 和 《广州市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 完善空 气监测和发布机制, 在全国率先按照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时发布空气检测 数据; 完善环境污染应急机制, 印发实施 《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试—63—行)》. (二) 建立有效的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参考体系. 一是整合了各类环保议事协 调机构, 于2012 年11 月成立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长担任组长, 设立大 气治理等四个专项办公室. 二是将大气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定期向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 (县级市) 政府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列出各部 门环保任务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积极健全完善齐抓共管、 分工配合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三是紧密依托高端专家团队科学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连续多年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整治大气污染出谋划策, 由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牵 头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 (三) 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 分三批完成了环城高速 公路内 162 家环保 "退二冶 企业的关停、 搬迁或转型计划.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 推 动印染、 平板玻璃、 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 三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组织划 定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冶 并积极推进; 将1000 台燃煤、 燃重油锅炉淘汰或清洁能 源改造工作纳入我市今年十件民生实事. (四) 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治理. 在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方面, 完成 56 家 重点工业企业脱硫、 26 个重点企业的降氮脱硝工作和 76 个烟尘、 粉尘控制改造工 程, 推动火电企业开展 42 台燃煤机组的脱硫、 脱硝和除尘升级改造. 在机动车排气 污染综合整治方面, 实现机动车国郁排放标准的全覆盖和燃气汽车国吁标准; 实施 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和工况法排气检测; 推动黄标车淘汰、 限行、 电子执法工作;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力度. 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 对 全市化工、 表面涂装、 家具、 印刷等 13 个典型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查, 对挥发性有 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达标验收; 对储油库、 油罐车、 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 理, 初步建立加油站、 储油库油气排放常态化监管机制. 在扬尘及餐饮业污染控制 方面, 建立污染扬尘联动控制机制, 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工商、 环保、 食 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联动, 对餐饮业准入实行一次性告知, 对污染投诉实行联 合查处; 组织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完成 250 座以上大型餐饮业户排 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整治工作. 二、 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 执法检查组在了解我市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 污染防治规定》 取得成效的同时, 认为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 7 3 — 1、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任务重. 我市煤炭消耗总量大, 部分地区存在大量燃煤、 燃重油工业锅炉. 例如我市的重工业区黄埔区, 辖区内有石油化工、 火电、 造船等 产业, 但目前该区辖内企业能源消耗仍然是以煤炭为主, 燃烧排放量大、 污染重. 此外, 我市一些小餐馆、 小作坊、 家庭等仍存在使用蜂窝煤的情况, 需要加强引导、 取缔工作. 2、 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 尾气污染日益突出. 近年来, 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 快, 自2007 年突破百万后, 今年已达到 250 万辆, 年均增长接近 20% . 机动车所排 放的大量氮氧化物和各种有机化合物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 特别是大型 货车、 物流运输车辆以及营运客车等成为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在车辆超载、 交通 严重拥堵等情况下, 更加加重了尾气污染. 3、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专业化水平较低, 监管不到位. 大部分建筑工地没 有安装扬尘污染的检测设备, 对扬尘污染仅靠估算, 执法存在困难. 同时, 在工地 车辆运输导致的路面二次扬尘污染工作方面, 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仍需进一步加强 协调配合. 4、 小型餐饮及个体饮食油烟污染较严重. 现有餐饮业油烟整治主要集中在 75 座和 250 座以上的大中型餐馆酒楼, 对小型餐饮及个体饮食经营重视不足, 特别是 一些露天大排档和烧烤等, 煤炭燃烧的废气和饮食油烟直接露天排放, 对周边空气 造成严重影响, 亟需整治. (二) 环保执法手段和震慑力不足. 现行法律法规对各类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 够, 执法周期长,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大气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主要以罚款等形 式. 例如执法检查组抽查市环保局近三年的执法卷宗显示, 处罚措施大部分都是 10 万元以下罚款, 有多家大中型企业在一年内多次因相同原因被罚, 显示出环境违法 成本低, 震慑力不足, 难以起到遏制环境违法的效果. (三) 部门联动和区域联防联治机制不完善. 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较多地规定 了环保部门、 单个地区的工作职责和措施要求, 对于部门协作管理方面的规定相对 原则化, 要求笼统, 缺乏具体、 可操作性的机制设计. 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 门存在不想管、 不敢管、 不善管的现象, 遇到问题的时候绕道走, 互相推诿责任. 三是珠三角区域城市之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 对企业参与环保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我市计划两年 内完成全部燃煤和燃重油锅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由于我市地处西气东输 末端, 工业用气价格高于北京、 上海、 深圳等城市, 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后企业运行 — 8 3 — 成本大幅提高, 影响企业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推进工作难度较大. (五)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 企业和居民环保意识亟待增强. 政府及环保部 门通过学校、 社区、 传媒、 网络等形式对大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的力度不足; 部分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环保意识不强, 缺乏 社会责任感, 有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保护. 三、 对贯彻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改进意见和建议: (一)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决心, 转变发展观念, 实施源头防控. 正确认识和处 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坚持环境优化发展战略, 克服 GDP 路径依赖的政绩冲动, 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控 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新增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压缩过剩产能, 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 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提高能源使用效 率. 提高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落实新、 改、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强化环保指标硬约束. (二) 严防严管措施要到位, 不断增强执法刚性. 树立环境污染零容忍的执法 理念,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对偷排 偷放、 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 依法果断停产关闭;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与公安司法机 关的沟通衔接, 丰富执法手段, 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震慑力. (三) 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强化部门联动, 推动区域联防联控. 在进一步明 确部门职责要求的基础上,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实行信息共享, 推进联合执 法, 实现协同监督, 形成执法合力; 完善我市各区 (县级市) 之间、 广州与周边城 市之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采取环评会商、 区域执法、 预警应急等联合防治 措施, 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推动协同共治. (四) 完善企业环保改造激励机制. 针对我市工业用气价格高的现状, 积极研 究推进财政资金补贴等经济激励措施, 推动中小锅炉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五) 加强宣传教育, 动员社会参与. 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普 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 倡导绿色、 健康、 文明、 低碳的生活方式. 充分发挥 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完善相关政策, 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 域.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向公众公开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企业 污染物排放、 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 主动向社会通报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大气 环境事件. 发挥好公众、 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鼓励公民、 法人和其他 — 9 3 — 社会组织就污染问题进行举报, 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 对现行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实施时间较长, 其中一些规定已 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防治工作的要求, 建议主动向全国人大反映 《大气污染防治 法》 的修改意见, 并尽快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修订工作,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 面: (一)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定滞后. 现行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 颁布于 2000 年, 《大气防治规定》 颁布于 2004 年, 其防治的主要对象是二氧化硫等一次污染, 缺乏 PM2郾5、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等污染物指标, 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与措施等方面的专项条款, 建议增加和完善相关内容. (二) 部门联动和区域联防联治职责规定不明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十几 个部门, 每个部门都负有不可替代的职责; 由于空气的流动特性, 要治理大气污染 离不开区域间的联防联控. 但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中较多 地规定了环保部门、 单个地区的工作职责和措施要求, 有必要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 的其他部门的职责和相关地区的职责要求予以明确, 从立法层面确定长效联动机制. (三) 违法责任规定过轻.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中, 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行政处罚力度相对宽松, 主要以罚款等经济处罚形式, 环境违 法成本低, 建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现实需求, 在符合新环境保护法规 定的前提下, 提高处罚力度, 加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追究的立法和实践.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 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和 掖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业 实施 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6月19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连广受市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 《关于检查 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业 和 掖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业 实施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发言情况, 将常委会组 — 0 4 — 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 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围绕 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做了大量工作, 我市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同时,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加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 转变发展观念, 实施源头防控.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让市民呼吸上清新 的空气, 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 为此,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改变 GDP 依赖的工作思路, 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下大力气抓好源头防控工作, 多措施促进企业能源应用技 术改造, 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加强环保部门的环评职 能, 提升重大决策和规划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力度. 二、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和治理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完善大气 污染排放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提出建议: 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方面, 加大对工业 企业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和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 确保设备有效运行, 达到预期效果; 加大污染排放巡检力度, 提高执法针对性, 在排污企业最容易出现偷排行为的时段 执法.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方面, 对市区交通进行综合治理, 在交通高峰期对洒 水车、 垃圾车等作业车辆以及运钞车、 货车等实行错峰行驶, 改善交通拥堵, 减少 尾气排放量. 在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面, 强化对施工工地的扬尘和废弃物运输撒漏 污染管理. 在餐饮业污染控制方面, 加强小型餐饮及个体饮食油烟污染整治力度; 对家庭油烟排放处理进行研究. 在抓好重点污染源排放整治的同时,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大气污染防控管理细 节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加强宠物店污染管理, 针对宠物气味和毛发污染扰民的现 象, 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引导大厦地下停车场收费岗建在平地上, 避免车 辆斜坡起步而增加尾气排放; 三是对污水排放引起的气体散发污染进行监管. 三、 强化部门协作, 推动区域联防联控.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明确部门 职责,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学习借鉴京津冀的做法, 争取省政府的支持, 尽 快建立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 1 4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 (2014 年6月20 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 《广州市公安 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广州市人大代表马银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报告》.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十二条、 《广 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 判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若干规 定》 第九条的规定, 决定许可对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马银良采取取保 候审措施. 关于李贻伟等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摇 史摇 琨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现将李贻伟、 陈志英、 杨杰锋、 黄翔、 周亚伟、 骆蔚峰、 陈小钢、 冯舶、 李瑞 陶、 卢锦南等 10 人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广州市委同意提名李贻伟、 陈志英、 杨杰锋、 黄翔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候选人, 周亚伟、 骆蔚峰、 陈小钢、 冯舶不再担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 周亚伟、 骆蔚峰、 陈小钢工作调整, 冯舶到龄退休, 卢锦南取得香港 永久居留权, 李瑞陶涉嫌受贿犯罪, 请求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 务. 2014 年4月18 日, 海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黄翔为广 — 2 4 — 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4 年6月12 日, 黄埔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补选陈志英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4 年6月13 日, 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李贻伟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 2014 年6月16 日, 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补选杨 杰锋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4 年4月18 日, 海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接受冯舶辞去 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4 年4月28 日、 6 月16 日, 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分别 召开第三十三次、 第三十四次会议接受李瑞陶、 骆蔚峰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4 年6月12 日, 荔湾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接受周亚伟、 卢锦南辞去 代表职务的请求; 黄埔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接受陈小钢辞去代表职 务的请求. 2014 年6月19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的规定, 对李贻 伟、 陈志英、 杨杰锋、 黄翔、 周亚伟、 骆蔚峰、 陈小钢、 冯舶、 李瑞陶、 卢锦南等 10 人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认为李贻伟、 陈志英、 杨杰锋、 黄翔的当选符合规定, 周亚伟、 骆蔚峰、 陈小钢、 冯舶、 卢锦南、 李瑞陶的代表资格终止, 建议本次常委 会会议予以确认. 现在,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 569 名.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 委托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的综合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摇 汤抗美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 — 3 4 — 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认为各项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均 符合相关审议意见要求; 讨论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受常委会委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 后提出的审议意见 (稿), 决定委托副秘书长 就有关审核意见和审议意见 (稿) 在常委会会议全体会议上作综合报告. 现在, 我 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 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 积极采取措施落实. 市政府坚持以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 以社区居民满意认同 为标准, 通过完善政策文件、 加大宣传力度、 突出工作重点, 指导各级创建单位整 合资源、 强化协同治理, 着力改善社区设施环境, 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推动新一轮 创建工作制度化、 多元化、 均衡化发展, 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 市政府报告的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是实事求是的. 下一步, 由市人大内司工委继续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 进 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软件建设, 增加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深入推进幸 福社区创建工作. 二、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 要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认真研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 积极查 找存在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 力争 "十二五冶 规划指标任务完 成: 一是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 二是健全投融资体系; 三是持续优化投资营商环 境; 四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对部分指标的跟踪监督. 主任会议要求, 市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继续提升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 综合环境. 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改进金融服务.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 驱动机制, 加大对企业自身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和保护力度. 注重培育以新一 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以满足和引领个性化需求为目标的智慧型产业链, 抢占经济发 展制高点. 对于部分未达到规划纲要进度要求的指标, 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建 立目标考核机制, 加强跟踪督办, 并采取有效措施, 力争在 "十二五冶 期末完成指 标任务. 三、 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 掖政府工作报告业 目标任务情 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 4 4 — 主任会议认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 认 真研究, 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 在推进有关工作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大对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执行力度, 积极推动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二是 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三是不断完善人才政策, 积极推进人才资源服 务产业园建设. 主任会议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继续加大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 例》 执行与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快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 以及推进城乡劳动保 障服务均等化; 继续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新要求, 着力完善和实施促进就业创业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 调整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长效机制; 继续进一步完善人才战略体系和落实高端人才 政策, 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四、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 掖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业 审议意见 处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 制定整改 措施, 逐条落实: 一是制定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是进一步规 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三是加强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 四是注重发挥政 府投资管理部门联动机制; 五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主任会议要求, 市有关部门要依法管理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 破解政府投资管 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按法定程序办理. 加快推进和完善政 府投资项目库的建设, 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 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 管理水平. 五、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1142 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 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积极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 坚持科学规划, 落实配 套政策, 坚持阳光规划, 保障村民参与,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 已完成 1142 条行政村中 889 条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 其余村庄的村庄规 划编制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之中. 主任会议要求, 市政府要将工作重点由从规划编制向规划实施转变, 确保本轮 村庄规划落地实施; 要研究分类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改革, 促进乡村地区建 设、 发展; 要疏堵结合, 严控乡村地区违法建设. 六、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花城绿城水城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 5 4 — 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相关要求, 市政府认真进行办理落实, 各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良好: 一是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 二是注重节约, 强化投资 监督, 鼓励社会投入; 三是着力提高建设实效; 四是加强管理; 五是提高公众参与 度. 主任会议要求: 市政府在花树管养、 河涌治理、 环卫保洁等方面, 要继续加强 精细化管理; 要进一步提高治水规划的完整性、 科学性、 战略性和长远性. 七、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稿) 审议意见认为,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 部署, 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和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工作. 总体来说, 我市绿色建筑工作 起步早、 措施实, 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审议意见指出, 我市绿色建筑工作仍存在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 全、 建筑整体能耗较高、 高耗能建筑所占比例较大、 政府对推广绿色建筑的强制措 施和政策支持的执行力度不够、 市场主体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审议意见要求, 市政府要科学做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要加强建筑节能减排技 术研究, 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 要注重强制与激励措施相结合, 加强绿色节能 技术的推广应用; 要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要加强宣传教育, 让全社会充分 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审议意见 (稿) 和相关工作报告进行审阅. 如有意见 或建议, 请于分组审议时反馈至记录工作人员. 报告完毕. — 6 4 —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赴韩国、 日本、 泰国访问的情况报告 — — —2014 年6月1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赴韩国、 日本、 泰国友好访问团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应韩国光州市议会、 日本福冈市议会和泰国曼谷市政府邀请, 广州市人大常委 会党组副书记陈伟光率友好访问团一行 6 人, 于2014 年4月27 日至 5 月6日先后 访问了韩国光州市、 日本福冈市和泰国曼谷市, 受到热情接待和高规格礼遇. 访问 团代表广州参加了国际友好城市结好纪念活动, 与到访的城市议会和政府进行了友 好交流, 同时围绕 "完善民意听取机制, 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冶 的主题进行了专 项调研, 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取得较好成效, 达到了预期目的. 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 出访的主要情况和成果 (一) 参加与友城结好的纪念活动, 促进友城关系的发展. 福冈市是广州市的 第一个国际友好城市, 两市于 1979 年5月结为友好城市, 今年正值两市结好 35 周年.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 由陈伟光副书记率团代表广州市参加友城结好系列纪念活 动. 福冈市对访问团的到访高度重视, 福冈市议会议长森英鹰亲自到机场迎接访问 团, 并携同副议长及三位前议长和议会各党派负责人会见访问团. 福冈市政府市长 由于出国访问未能与访问团见面, 安排了三位副市长共同会见访问团, 表达了增进 两市合作交流的愿望. 在拜会福冈市政府时, 陈伟光副书记表示, 广州与福冈结好 35 年, 双方关系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35 年来, 两市积极探索互利合作途径, 不断扩大双方的合作交流领域和规模, 提高合作交流质量和水平, 合作成果日益丰 富. 福冈市副市长贞刈厚仁说, 在这 35 年间, 两市政府之间、 民间都开展了活跃的 交流, 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今后, 两市应继续推动各方面的交流. 为纪念两市结好 35 周年, 访问团代表广州市向福冈市赠送了礼品— — —木棉花雕塑, 象征两市的友谊 地久天长. 今年是广州市和曼谷市结为友好城市 5 周年. 访问团在泰国期间, 拜会了曼谷 — 7 4 — 市代理市长撒迪·达姆泰, 并出席了礼品赠送典礼, 代表广州市向曼谷市赠送了木 棉花雕塑. 陈伟光副书记、 曼谷市代理市长撒迪·达姆泰、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首席 馆员张益明参赞等共同为雕塑揭幕. 陈伟光副书记还接受了曼谷东盟卫视的采访. 陈伟光在典礼中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他说, 5 年前, 广州和曼谷缔结了国际友 好城市关系, 自此以后, 两市高层和民间交往频繁,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 两市友 好关系快速发展, 经贸、 农业、 文化、 教育、 体育、 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成果丰硕, 两市人民的友谊不断加深. 为了表达我们之间的深情厚谊, 值两市结好 5 周年之际, 广州向曼谷市赠送纪念礼品— — —木棉花雕塑. 它象征两市的友谊如同绽放的木棉花, 长盛不衰、 地久天长, 标志着两市的友好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曼谷市代理市长 普撒迪·达姆泰女士在致辞中说, 今年是广州和曼谷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第 5 周年, 广州市代表团来到了曼谷并且还带来了富有意义的纪念品赠送给曼谷市人民. 曼谷 市政府会将这珍贵的礼物放置在曼谷的公园里, 让曼谷的市民有机会欣赏, 并且时 常想起广州市对曼谷市的友谊. 我及全体曼谷市民对此非常感动. 我希望曼谷市和 广州市能够更紧密地合作, 将城市发展得更繁荣兴盛. (二) 积极开展人大与议会交流, 提升人大对外交往水平. 这是此行访问的重 要任务之一. 光州和福冈市议会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外交往最密切的议会, 双方 签订友好交流备忘录, 坚持隔年互访, 交流效果明显. 此次访问团对光州市议会和 福冈市议会进行回访, 两市议会都积极期待. 访问团在光州期间, 光州市议会主持 工作的副议长罗钟天及各委员会委员长等出席交流会和欢迎宴会, 陪同访问团参观 议会会议厅、 宣传馆等场所, 介绍议会运作的有关情况. 罗钟天在致辞中说, 你们 的到访能够持续发展双方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感到非常欣慰. 希望广州市人 大常委会访问团对正在发展成为国际城市的光州市及光州市议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 支持, 也希望双方以此访问为契机, 进一步扩大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促进共同繁荣, 为东北亚的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访问团在光州期间, 正值韩国发生 "岁月冶 号轮船沉没事件, 访问团在罗钟天副议长陪同下, 前往该市的中心灵堂悼念遇难者, 当地媒体对此作了报道. 在访问福冈市议会期间, 宾主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 福冈市议会和福冈市日中议员联盟分别设宴招待访问团, 气氛友好热烈. 陈伟光副 书记在致辞中说, 自1991 年起,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与福冈市议会开展了友好交 往, 双方定期互访交流,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问题, 举办了系列主题交 流会, 有力促进了两市友好关系不断发展. 福冈市议会议长森英鹰在致辞中也表示, 福冈市和广州市结为友好城市 35 年来, 福冈市议会和广州市人大之间的相互访问交 — 8 4 — 流, 算上这次已达 22 次之多, 每次交流都非常有收获, 友好关系也随之更上一层 楼, 对两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曼谷市议会的访问是广 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正式访问, 旨在拓展新的交流渠道. 曼谷市议会第一副主席曼· 查伦及有关议员会见访问团, 向访问团介绍了议会的职能、 架构及其运作情况. 陈 伟光副书记也向对方介绍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及广州民主法制建设等情况. 通过与议会的交流, 增进了了解, 推进了双方关系的 发展, 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对外交往水平. (三) 开展专题调研, 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访问团在福冈和光州访问期间, 围绕"完善听取民意机制, 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冶 的主题进行了认真调研, 就市议 会和政府在涉及民生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时, 通过什么渠道和手段广泛征集市民意 见, 需要通过什么程序作出决定; 议员如何联系选民, 听取选民意见, 反映选民的 诉求; 市议会如何推进完善听取民意机制方面的立法; 以及议会是如何监督政府等 四个问题, 与福冈市议会、 光州市议会进行了广泛交流. 福冈市议会议长森鹰英、 副议长大石修二, 光州市议会副议长罗钟天及两市议会、 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分别参加了座谈交流会. 为了加强互动交流, 访问团在出国前认真作了准备, 精 心制作了 PPT, 座谈交流时图文并茂地向外方介绍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听取 民意机制、 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的一些做法, 并逐一回答了外方的提问. 通 过调研, 访问团成员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到访城市听取民意机制的运作情况, 开阔了 视野, 吸取了经验. (四) 宣传推介 "一奖两会冶, 增强广州的国际影响力. 今年 11 月, 中国国际 友好城市大会暨第二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大会及广州奖颁奖典礼将在广州举行. 举 办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 是由广州市与世界城市地方政府组织 (UCLG) 以及世界 大都市协会共同发起设立, 主要是倡导城市创新发展的科学理念, 推动全球城市全 面、 和谐、 可持续发展. 广州奖每两年举办一届, 今年是第二届. 访问团代表广州 市热情宣传 "一奖两会冶, 诚挚邀请光州市、 福冈市、 曼谷市参加 "一奖两会冶, 与 全球城市分享创新发展的成果, 得到上述三市领导人的热烈响应. 二、 福冈市、 光州市完善听取民意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 多渠道、 多层次广泛听取民众意见. 一是设置市民咨询室. 福冈市政府 及辖区政府均设有市民咨询室, 收集公众意见. 2012 年调查数据显示, 福冈市政府 以及所辖 7 个区政府的市民咨询室收集的公众意见达到 44970 件, 日均约有 180 件. 为了认真处理、 答复市民的咨询意见, 市政府设立广听课, 隶属市长办公室. 广听 — 9 4 — 课将收集的市民意见, 通过数据化处理而妥善管理和使用, 按照内容分类并确认负 责部门, 以负责部门的名义回答市民. 为了有效合理采纳市民意见, 数据库中的市 民意见除了隐私信息以外, 市政府全体职员可以共享并检索统计处理, 并由广听课 在福冈市官方网站上公开. 二是市长、 区长与市民对话. 直接听取市民的意见, 为 政府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市长与市民对话形式主要是举行市长座谈会和市长演讲会, 市长直接深入到社区, 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以及政府的主要措施进行演讲和介绍说明, 然后与市民交换意见. 在区的层面, 则实行 "你们好, 我是区长冶 事业, 各区长在 辖区内举行座谈会, 与市民促膝交谈, 围绕区行政的问题交换意见, 把听取的意见 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 三是开展民意调查. 调查对象为年龄 20 岁以上市民, 调查内 容包括宜居城市、 政府综合信赖度或某项工作的满意度等等. 每次调查结果均作出 书面报告, 并在网站上登载. 2013 年福冈市政府针对 21 个主题共进行了 6 次问卷 调查. (二) 重大问题决策前征求民众意见. 光州市第六届议会 4 年内, 进行了 91 次 政策讨论会. 市议会在制定和修改地区发展等相关领域的条例中, 积极利用政策讨 论会, 邀请专家、 市民团体人士等参加. 对于一些特别的议案, 则进行舆论调查, 并反映在市议会的决策中. 福冈市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要经过严格程序, 征求民众意 见, 履行民众建议手续 (在决定政策等的过程中, 先将方案向广大市民公布, 征求 市民的意见, 在充分考虑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决定, 到公布市民意见大致内容, 以及政府对此的相应思路为止这一系列程序, 即称为民众建议手续). 这一制度以 地方立法形式作出具体规定, 籍以收集更多的意见, 了解 "第三方冶 看法, 制定能 反映相关人士需求和意愿的政策, 减少实施时的阻力. (三) 市议会建立请愿和陈情制度. 福冈市议会为了听取市民意见, 设有请愿 制度, 这是任何市民都可以向市议会提出要求的制度. 请愿只有通过议员介绍才能 提出要求, 必须以书面文件形式提出. 由委员会对请愿内容进行审查, 在全体会议 上决定是否采纳. 其中需要以市长为首的执行机构采取措施的请愿, 可以要求市长 汇报处理经过和结果. 另外还有陈情制度, 这是不通过议员介绍, 市民以书面文件 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意见的制度. 光州市议会也有居民请愿制度. 任何居民不仅可以向议会提出意见和希望, 而 且在居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时, 也可以呼吁救助. 提出请愿的居民通过一名市 议员的介绍提交请愿书, 议长将请愿书提交到常任委员会, 请愿内容可以由执行部 门来处理的事项, 将移送至团体长, 即各团体的团长或会长, 团体长将处理结果向 — 0 5 — 议会报告. 为了保障市民的行政参与, 议会制定和运营市民参与基本条例. 条例规 定, 在取得 300 名以上市民同意后, 可要求举行特定政策的说明会和政策讨论会, 而市长则必须履行该要求. (四) 议会对政府听取民意工作加强监督. 福冈市议会通过行使表决权等职权 监督市政府工作. 表决权分为三个类别: 一是法律规定的事项, 二是条例规定的事 项, 三是市政府独自规定的事项. 法律规定的事项包括条例的制定、 修改和废止, 还包括预算决算等等. 条例规定的事项包括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鉴定、 财产的获得 和处理, 对出资法人的出资等等. 市政府独自规定的事项包括市政工作方面重要计 划的变更和废止、 综合计划的制定等. 此外还有监察请求权、 调查权、 批准权. 福 冈市议会对市长提出的议案可以交付表决, 也可以修改. 福冈市议会共设 5 个委员 会, 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审查后, 在全体会议上由委员长报告审查结果, 经过议员们 的讨论, 表决议案. 原则上市民都可以旁听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 向社会公开会 议记录, 全体会议现场视频在网站直播和重播. 光州市议会通过行政事务监督、 市政提问等方式, 监督和牵制执行部门是否忠 实履行市民意见听取过程, 特别是对于在市民意见听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实行持 续关注和重点控制. 三、 几点启示和建议 对于此次出访, 访问团成员感到收获较大, 启示颇多. 联系广州实际, 对如何 更好地开展友城工作, 进一步提高地方人大对外交往水平, 推进完善听取民意机制 工作等, 提出以下建议. (一) 要认真总结友城工作经验, 促进广州国际化进程. 广州友城工作已走过 了35 年历程, 现有 32 个友城、 19 个友好合作交流城市, 初步形成一个联通世界六 大洲、 布局较合理的友城网络, 开展了众多领域的合作交流, 对广州国际化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 友城工作位于全国前列. 此次访问的三个友城, 与广州交往密切, 合作富有成果, 广州在当地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实践证明, 友城交往已成为 让世界了解广州、 让广州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之一. 建议籍纪念友城工作 35 周年之 机, 认真总结经验, 努力改进工作, 进一步提升友城交往水平, 加快城市国际化发 展. 一是要继续实施 "友城拓展战略冶, 积极发展新友城, 推动我市与更多的国际 化城市缔结友城关系, 拓展国际交往资源, 为广州加强城市外交工作搭建更大平台. 二是要创新友城交流机制, 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 增强合作成效. 不仅要深化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领域的交流, 更要注重经济合作, 发挥友城之间产业互补性强的 — 1 5 — 优势, 密切经贸往来, 加强招商引资, 促进广州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要在加强官方 交流的同时, 大力加强民间交流, 增强友城工作的基础和活力. 结合友城结好庆祝 活动或传统的城市节庆活动, 加大友城宣传力度, 策划组织市民互访, 加深了解, 增进友谊. 充分利用友城交往资源, 为市民前往友城探亲、 旅游、 留学、 经商牵线 搭桥, 提供便利, 使友城交流成果惠及广大市民. (二) 要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 地方人大与议会交往, 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地方对外交往的重要渠道. 外国议会在其国 家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重视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 对于配合国家 总体外交战略, 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建设民主法 制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托友城交流平台, 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 会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应继续深化, 不断提升人大对外交往水平. 一是要加 强定期互访. 将人大常委会出访纳入全市外交工作总体部署, 统筹安排, 加强管理. 此次到访的福冈和光州市议会之所以感到十分亲密、 交流效果好, 主要是双方签订 了友好交流备忘录, 确定了定期互访机制, 双边关系越走越近. 因此, 要争取与更 多的友城议会签订友好交流备忘录, 实现定期互访, 增进了解, 推动合作. 二是要 努力增强交往实效. 坚持以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为主题, 紧密围绕全市工作中心, 精心策划和选定交流内容, 增强交流的针对性和互动性. 要抓住一切机会, 积极主 动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宣传广州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三) 要不断完善听取民意机制, 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福冈市、 光州市听 取市民意见和建议, 制度健全、 渠道畅通、 程序严格、 工作到位, 充分保障了市民 的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近年来, 广州在推进民 主法制建设进程中, 不断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 逐步形成了了解民情、 反 映民意、 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为公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 参 与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但是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差距, 仍有不 断改进和完善的空间. 因此, 一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 紧紧依靠群众的观念. 坚持 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畅通市民的参与 渠道, 完善市民的参与机制. 二是重视倾听市民意见, 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和社会关 切. 市政府及各区政府要进一步拓宽渠道, 改进信访工作制度, 加强民意调查, 广 泛征集公众意见. 市长、 区长要更多地与市民直接对话, 面对面听取市民的意见. 例如, 可以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羊城论坛、 市民议政厅, 或者举行市长、 区长 与市民座谈交流会等, 深入了解市民的诉求和期盼.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凡是 — 2 5 — 不涉及保密的事项, 市政府及各部门都应该及时主动公开, 让市民知晓. 四是严格 重大问题决策程序. 制定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尤其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 政策、 方案前, 应广泛征求社会团体和市民意见, 进行专家论证和民主协商, 充分 吸纳市民的合理意见, 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市人 大常委会要坚持推进代表进社区工作, 密切与市民的联系. 市民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市人大代表, 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并交由常委会各工委处 理. 此次随陈伟光副书记出访的有: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创生、 市人大常委会 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主任李兆宏、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史琨、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陈建智、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副巡视员江雪凌. 以上报告, 请审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绿色建筑 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资委员会第九 次全体会议于 2014 年5月28 日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侯永铨主任受市政 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 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和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工作. 严把新建建筑节能关, 强化基本建设 程序重点环节监管, 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13 年, 全市共实施既有建筑节 能改造面积 207郾15 万平方米, 比上年增长了 33郾67% , 并荣获全国 "十大绿色建筑 标杆城市冶 称号, 成为全国发展绿色建筑先进城市之一. 总体来说, 我市绿色建筑 工作起步早、 措施实, 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会议同时指出, 我市绿色建筑工作仍存在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 全、 建筑整体能耗较高、 高耗能建筑所占比例较大、 政府对推广绿色建筑的强制措 施和政策支持的执行力度不够、 市场主体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会议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科学做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要把绿色建筑理念纳入各层次城市规划中, — 3 5 — 在城市新区建设、 旧城改造中, 以绿色、 节能、 环保为指导思想, 建立包括土地集 约利用、 绿色单体建筑比例、 绿色建材、 生态环保、 可再生能源利用、 废弃物回收 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 将绿色区域规划原则纳入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 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中, 在规划审批时对绿色建筑规划指 标予以把关. 二、 加强建筑节能减排技术研究, 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 针对广州市的实 际情况和地理气候、 建筑特点等, 加强建筑遮阳通风、 防湿隔热、 隔音降噪、 冬暖 夏凉以及岭南生态特色等方面的节地、 节水、 节电、 节材技术研究和具体项目应用, 依托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等, 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节能减排技术. 政府要加大 在节能技术与相关产品开发上的资金扶持力度, 培育节能、 环保、 新材料、 新能源 以及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等新兴产业发展, 促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规模化、 产业 化, 不断降低节能材料的使用成本. 三、 强制与激励措施相结合, 加强绿色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在总结现有经验 做法和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 研究制定绿色建筑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健全完善符合广州市实际情况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明确建设、 设计、 施工、 监理 等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对新建民用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制订绿色建 筑材料标准. 政府投资的建筑、 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 准, 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 的比例. 加强对绿色建筑的运营监管, 使绿色建筑在运行中真正达到效果. 在市场 形成期, 综合运用价格、 财税、 金融等激励措施, 对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单位 给予一定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对绿色建筑开发和绿色住宅购买的贷款给予适当利率 优惠等, 激发市场主体设计、 建造、 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与需求, 逐渐形成一 批高端、 有号召力的绿色建筑品牌, 同时, 对弄虚作假、 阳奉阴违的建设单位建立 检查追责和惩罚机制, 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逐步营造出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 场环境. 四、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开展大型公共 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 通风、 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 不断提高用能 效率和管理水平. 把对老旧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上升到民生工程的高度, 在对 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全面摸查和评估勘查的基础上, 制定既有建筑改造时间表, 明确改造标准、 落实改造资金, 加强政策和审批程序的引导, 分阶段、 分步骤, 有 计划、 有重点地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并同步对老旧小区的环境进行综 — 4 5 — 合整治. 五、 加强宣传教育, 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普 通民众是节能建筑的最终消费者和受益者, 建筑节能市场的成熟, 更依赖于民众对 绿色建筑的接受程度.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政策法规、 典型案例, 加强 对能源危机意识和绿色节能生活理念的宣传, 让民众认识到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节 约资源、 保护环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更是降低生活成本、 提高居住 舒适度的重要举措, 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不断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 认知度和接受程度,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 为建筑节能 市场不断注入成长的动力.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 (2014 年7月29 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 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 告》; (二)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并进行专题询 问; (三)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 告》; (五)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审查批 准预算调整方案 (拟建议表决决议); (六)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 报告》; (八)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的综合报告》; (九)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 — 5 5 — 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拟建议表决决定).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上午召开, 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同志所作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 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欧阳知同志所作 《关于广州 市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 表决通过了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事项, 表决通过了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 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 报告》;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 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以及市人大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 《关于对 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报告的初审意见》;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 会办公厅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 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会议明确, 会后由常委会各有关工作机构, 综合整理有关议题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稿, 报主任会议审定后, 印发市政府研究 处理. 会议期间, 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 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出席会议的有: 常委会主任张桂芳, 副主任李力、 谢宝怀、 吴树坚、 赵小穗、 张嘉极, 秘书长周素勤, 委员王成、 邓小建、 古穗成、 史琨、 丛翠玲、 邝振标、 伍 第政、 汤抗美、 严翠芳、 苏佩、 李廷贵、 李兆宏、 李国强、 杨明德、 杨保林、 杨清 蒲、 吴先浪、 余堪赐、 沈莹、 张永良、 张连广、 张镜初、 陈小清、 陈伟光、 陈创生、 — 6 5 — 陈荣昌、 邵建明、 林沛勋、 欧阳知、 易松厚、 岳向阳、 周济光、 黄周海、 黄荣康、 黄美银、 黄炯烈、 黄洪飙、 谢伟光、 魏国华、 魏强. 请假的有: 常委会委员许若宁、 李瑾. 列席会议的有: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凌伟宪, 副市长谢晓丹, 市中级人民 法院院长刘年夫、 副院长舒扬,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 健平,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 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各区、 县级市 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 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长摇 陈建华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 我代表市政府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 排, 请予审议. 一、 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 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围绕市十四届人 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 坚持为民, 用心做事, 全力以 赴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 惠民生、 增后劲. 为了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深入 到基层和企业调研, 及时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市长办公会, 与各区 "一对一冶 专 题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市领导挂点督导, 采取积极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 有效促 进了经济企稳回升. 上半年,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7666郾18 亿元、 增长 8郾3% , 地方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92郾03 亿元、 增长 9郾6%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 2郾4% , 工业、 投资、 消费、 出口等指标呈逐月上升态势, 民生社会事业扎实推进, 各项工作取得 成效. (一) 深化重要领域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根本之策, 按照市委全面深 — 7 5 — 化改革的部署要求, 对13 个方面 57 项改革要点和 10 大重点改革事项进行具体部 署, 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制定 《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 构改革方案》, 成立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完成食品药品监管、 卫生和计生、 文化 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开展行政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定工作, 推进萝岗和黄埔合并、 从化和增城撤市设区工作, 为全市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取消、 转移、 下放、 合并、 承接 92 项 行政审批、 备案事项, 优化审批流程, 提高审批效率. 铺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新 设立商事登记主体 92455 户、 注册资本金 1238 亿元, 分别增长 45郾5% 和116郾9% .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研究制定 《广州市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市属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等政策文件, 将65 户直接监管企 业整合成 32 户, 梳理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清单, 加快企业上市和股权投资基金发 展, 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增强. 四是推进财税改革. 把市预算内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 收支预算纳入向市人大报告范畴, 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合理划分市、 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存量债务化解工作, 广州被 《2014 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 评为第一名. 推进 "营改增冶 试点, 将铁路运输、 邮政业、 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 安排 6700 万元财政资金扶持试点企 业, 简化退税核准程序, 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五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出 4 个 重大项目参加省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推介会, 融资额 11郾1亿元. 筹建珠江金融租赁公 司, 与中国人寿、 新华人寿合作设立 2 支城市发展产业投资基金, 争取设立广州期 货交易所, 协调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小微企业个性化融资服务机构, 拓宽融 资渠道. 此外, 制定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在全市推广试点成果, 促进基层服务和社会治理创新. (二) 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 着力增强内需拉动 的主引擎作用, 想方设法推动外贸发展, 力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大力推进重 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提速. 上半年, 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742郾05 亿元, 增长 12郾6% . 136 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502郾9亿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 46% . 房地 产开发投资、 民间投资增长较快, 工业投资增速由负转正, 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组织召开 "新广州·新商机冶 重大项目招商推介会, 推出 136 个非金融合作项目, 签约金额 2530 亿元; 签约金融合作项目 18 个, 金额 4430 亿元. 二是着力释放消费 潜力 扩大消费需求. 上半年,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76郾01 亿元, 增长12郾3% . 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 16 个都会级商圈和 16 个区域级商圈建设. 拓展消费 — 8 5 — 市场, 开拓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冶 通道, 开展 "广货全国行、 网上行冶 展销活 动, 力促广货 "中扩北上西进冶. 发展电子商务, 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交易, 帮助支持唯品会、 梦芭莎等一批电商企业提高网购市场份额, 推行 "千企万 店冶 电子商务应用活动, 保持网络销售快速增长. 打造 "无线城市冶, 推进光纤到 户, 促进信息消费. 落实补贴政策, 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 文化、 旅游、 体育、 休 闲等新型消费, 鼓励餐饮、 住宿向大众化、 品牌化、 规模化发展. 三是全力帮扶外 贸企业稳定外需市场. 加大外贸企业帮扶力度, 下调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 50% , 帮助217 家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案 31 起、 涉案金额 2郾5亿美元. 优化出口退税办理 流程, 落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283郾4亿元.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出台海关先行先 试措施, 启动一次申报、 一次查验、 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保税物流进出口同比大 幅增长 64郾2% . 在国 (境) 外举办招商推介会、 设立生产基地、 建立营销网络、 开 发资源能源、 承揽建设工程, 主办中国 (广州) 世界品牌进口博览会, 组织 1200 多家企业参加广交会, 组织 2000 多家企业参加 590 个国际展会, 开拓海外市场. 上 半年, 完成商品进出口总值 587郾67 亿美元、 增长 5% , 其中出口 294郾75 亿美元、 增长1郾 4% , 进口 292郾92 亿美元、 增长 8郾9% ; 实际使用外资 27郾7亿美元, 增长 6郾4% . (三) 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把转型升级作为抢占经济制高点的关键, 在优化结构中稳增长, 在创新驱动中促转型, 为长远发展增添后劲. 一是推进重大 平台建设. 依托 "2+3+11冶 重大发展平台, 加大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投资强 度,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 33 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蕉门河中 心区基础设施逐步配套; 中新知识城、 科学城和生物岛完成投资 180 亿元, 同比增 长46% ; 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吸引平安集团、 新华人寿等 5 家金融机构进驻, 北京路 文化核心区、 白云综合服务功能区启动建设, 天河智慧城、 南站商务区、 海珠生态 城、 花地生态城、 国际健康产业城、 空港经济区、 国际创新城、 黄埔临港商务区等 平台建设按计划推进, 吸引一批优质项目进驻, 集聚了产业发展动力. 二是着力优 化产业结构. 全面落实 《广州市加快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提升产业 发展质量. 上半年, 三次产业比重为 1郾3: 33郾9: 64郾8. 第三产业实现 增加值4965郾15 亿元, 增长 8郾9% .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 贷款余额分别达到 36251郾35 亿元和 23571郾05 亿元, 同比增长 13郾8% 和11% ; 广州 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 706 家; 民间金融街三期开业, 累计进驻金融机构 128 家, 投放贷款 524郾37 亿元. 琶洲地区举办展会 106 场, 展览面积 434 万平方米, 增长 — 9 5 — 8郾1% 和 3郾 1% . 旅游业稳步增长, 实现总收入 1055郾35 亿元, 增长 14郾5% . 全市货 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 10郾3% 和27郾8% ; 机场货邮吞吐量和港口货物吞吐量分 别增长 9郾6% 和 5郾 7% . 工业发展稳中提质. 出台 《关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实施 方案》, 在家用电器、 纺织服装、 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认定一批转型升级示范 企业, 引导制造业高端化、 集聚化、 融合化、 低碳化发展. 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 总产值 8610郾03 亿元, 增长 7郾3% .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 43郾6% , 汽车、 石油 化工、 电子信息三大支柱产业总产值增长 14郾2% . 工业用电量 184郾3亿千瓦时, 增长5郾 4% . 民营和小微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 10郾8% 和 7郾 6% . 新业态蓬 勃发展, 扶持电子商务、 工业机器人、 3D 打印、 融资租赁、 移动互联网等新业态, 限额以上网上商店零售额 243郾33 亿元, 增长 65郾5% . 三是加快专业批发市场转型 升级. 出台 《关于推动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在荔湾区、 白云区关 闭、 转营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批发市场, 推进花都狮岭、 增城新塘专业批发市场群和 中心城区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试点, 大力发展 "网上广交会冶, 新增站西鞋城、 三元 里皮具商圈 2 个省级国际采购中心, 推进 10 个代表性专业批发市场向展贸化、 信息 化、 标准化发展, 提高专业市场销售额和附加值. 四是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 校 地协同创新联盟开始运作, 启动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 推进干细胞、 智能装 备产业化、 移动互联网产业化等协同创新专项. 实施 386 个技术进步项目滚动计划, 一批科技企业研发取得重大成果. 启动新一轮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新增孵化面积 10 万平方米, 孵化器数量达到 81 家. 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 "天河二号冶 运算速 度连续 3 次世界第一, 高性能计算用户达 100 多家. 推进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 工 信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建设, 全市有国家级工程中心 18 家、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3 家、 国家重点实验室 28 家和国家级质检中心 10 家, 加快南沙新区、 广州开发区、 天河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 上半年, 全市专利申请量达 19378 件、 增长14郾4% , 其中发明专利 6204 件、 增长 15郾2% . (四)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围绕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功能, 加快基础设施建 设,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实施精细化管理, 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 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白云机场第三跑道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第二航站楼建设和噪 音区治理工作进展顺利; 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完成全年投资的 66郾9% , 推动 穗莞深、 佛莞、 广清、 广佛环线等轻轨项目建设, 形成对周边地区的全方位辐射. 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年度投资的 57郾1% , 新化快速、 凤凰山隧道、 广明高速广州 段分别完成年度投资的 82% 、 101% 和105% ; 推进 11 条续建、 新建地铁线路建设, — 0 6 — 海珠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开始调试; 加快推进 53 个重点道路交通工程建设, 石 化南路拓宽、 黄洲立交跨线桥顺利完工, 洲头咀隧道、 花城大道东延线等抓紧推进, 城市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 二是推进科教文卫养老政法等设施建设. 广州博物馆新 馆、 广州美术馆、 广州科学馆、 广州文化馆和岭南大观园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南越王宫博物馆改造完工, 粤剧博物馆、 华侨博物馆、 南汉二陵博物馆等抓紧建设, 8 个儿童公园建成或部分建成开放, 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部分开放. 大学城提升工 程加快推进, 教育城一期入驻院校加快建设. 市第八医院新址二期、 市第一医院扩 建进展顺利, 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基本完工. 市老人院等 7 家养老机构加紧扩建, 市第二老人院等 6 家养老机构动工新建. 启动以看守所、 监狱、 强戒所等为重点的 38 项政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三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开展空气污染综合防治, 修 订实施 《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2014-2016 年)》, 完成重点工业企业 脱硫、 脱硝工作, 完成 665 台燃煤、 燃重油锅炉淘汰改造, 开展火电企业除尘设施 升级, 推广使用国郁标准车用柴油、 国吁标准车用汽油, 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至 528 平方公里,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 2郾8万辆, 会同佛山、 东莞、 肇庆、 清远、 河源开展联防联控. 推进水环境治理, 制定全市 51 条河涌整治方案, 开展 16 条广 佛跨界河涌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新建 140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6 座污水厂 新扩建和北江引水、 北部水厂一期等工程加紧推进, 凤凰湖、 挂绿湖、 智慧东湖、 花都湿地等水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推进生态园林建设, 新建成 57 公里绿道、 64 公里生态景观林带, 帽峰山、 火炉山、 大夫山、 黄山鲁森林公园完成升级改造, 麓 湖花园一期、 莲花山世界名花园一期建成开放, 4郾4万亩碳汇林年度任务全部落实 用地. 四是推进 "三旧冶 改造和城市更新. 推进 "三规合一冶 成果应用, 开展全市 "三旧冶 改造工作大调研, 研究提出城市更新改造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成片连片改 造, 完成广钢新城控制性规划和白鹤洞基地土地收储工作, 抓紧办理大坦沙岛 55 宗 地块用地手续和征拆工作. 按照市人大 2012 年1号议案决议, 继续推进珠江黄金岸 线建设. 加快推进 "幸福同德围冶、 "美丽金沙洲冶 建设, 启动罗冲围综合整治, 稳 步推进萝岗笔岗村等旧村改造工作. 五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继续落实市人大 2012 年2号议案决议,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万人行冶 活动, 召 开第三次全市垃圾分类动员大会, 推广 "定时定点+误时定点冶 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 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进一步改进; 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取得 进展. 加大查处违法建设力度, 拆除违法建设近 30 万平方米、 违法广告 9525 平方 米, 查处违法施工 1032 宗. 完善智能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 开展环境卫生作业质量 — 1 6 — 专项监测, 推进星级卫生街道和卫生镇、 村创建工作, 创建无烟单位 213 个, 市容 景观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五) 大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 坚持民生为先、 底线思维, 把解决民生问题摆 在更加突出位置, 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众. 上半年, 市本级投入 29郾3亿元用于十 件民生实事, 总体进度过半, 改善公交出行、 整合政府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工作已经 完成. 一是就业保持稳定.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5郾5亿元,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举办16 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组织创业培训、 创业指导、 就业讲座系列活动, 提供 2郾41 万个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 开展各类社会就业援助活动, 举办 "零距离冶 招聘 会172 场、 提供 11郾92 万个招聘岗位. 扶持 1郾41 万人成功创业, 带动 7郾58 万人就 业, 组织 7郾26 万名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类培训.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17郾19 万人, 新 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 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郾59% . 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 提升. 调整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 3019 元、 增长 8郾48% , 农转 居人员月人均养老金 738 元、 增长 10% . 工伤残疾退休人员月人均退休金 3471 元、 增长 4郾9% . 生育保险待遇人均 1郾73 万元. 全市五险参保 2975郾95 万人次, 新增 62郾59 万人次, 参保覆盖面扩大. 三是住房保障力度加大. 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 8059 套, 完成年度任务的 68郾9% ; 新增发放租赁补贴 1356 户, 完成年度任务的 104% . 着力解决 "夹心层冶 住房困难问题, 在白云、 花都、 番禺、 增城开展来穗 人员公租房建设试点, 规划新建公租房 1郾3万套; 6680 套在穗高校教师公租房纳入 保障房建设计划, 1725 套开工建设. 启动 26790 户泥砖房危房改造计划, 837 栋、 16郾8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的年度任务完成过半. 四是社会事业取得进步. 加快创建 "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冶, 推动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向两个新城区、 三个副中心 辐射. 组织文艺惠民演出 100 场, 举办 "羊城之夏冶 群众文化活动 1207 场, 开展 农村数字电影放映 8494 场, 向外来务工人员放映数字电影 3503 场. 制定实施改进 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1+3冶 政策文件, 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 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式契约服务工作. 举办国际龙舟邀请赛等 10 多项国际赛 事, 组织大型全民健身活动, 公共体育场馆对 280 万人次惠民开放. 推进 "平安广 州冶 建设, 开展家禽生鲜上市试点, 推进学校 "透明厨房冶 建设, 开展食品药品安 全专项整治;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隐患专项整治; 重拳打 击违法犯罪活动, 破获刑事案件 11047 宗, 全市案件类警情下降 12郾6% ; 化解社会 矛盾纠纷 11319 宗. 推进 "美丽乡村冶 建设, 开展第二批 27 个美丽乡村试点. 推 进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 市本级财政安排 4郾74 亿元扶贫专项资金. 开展幸福社区创 — 2 6 — 建工作, 完成全市村社 "两委冶 换届选举. 认真落实市人大 2013 年1号议案决议, 继续推进全市 "村改居冶 深化改革工作.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压力较大, 消费增 速同比回落 3郾3个百分点, 是五年来同期新低; 加工贸易进出口持续下降 9 个月, 形势不容乐观; 工业投资增速较低, 新兴产业处于初创时期, 工业发展后劲不足; 房地产拉动作用减弱. 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待改善, 城市交 通拥堵, 垃圾分类处理不够理想, 大气、 水和土壤污染治理仍需加强, 安全生产风 险仍然突出. 三是就业、 社会保障、 住房、 教育、 医疗、 食品安全、 城乡居民收入、 征地拆迁、 社会治安等民生工作, 与群众期望值差距较大. 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 位, 行政效能有待提高, 少数公务人员为政不廉和 "庸懒散奢冶 行为依然存在. 我 们要正视这些问题, 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这是经过市人民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的, 具有法律效力. 下半年, 我们将始终咬住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 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保持清醒头脑, 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 坚定信心, 主动作为, 化压力为动力, 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 抓项目, 保持经济增长. 紧紧扭住重大项目建设这个稳增长的 "牛鼻子冶 不放松. 集中力量推进 136 个年度重点项目建设, 完成投资 1090 亿元. 抓好 "新广 州·新商机冶 签约项目落地, 加快形成产能. 继续推进地铁、 机场、 港口、 高速公 路、 学校、 医院等在建工程建设, 力争南沙港铁路、 东北货车外绕线、 地铁 11 号线、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 "四馆一园冶 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加快 "三旧冶 改造 和城市更新步伐, 抓好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 着力解决用地、 融资、 审批等影 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二) 促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 署, 持续推进 57 项改革要点. 完成行政区划调整,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继续抓好简 政放权, 规范政府权力清单, 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投融 资体制改革, 出台民间投资、 工业、 商业和基础设施 4 个领域负面清单. 推进国有 企业改革, 分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通过系列改革, 把市场活力和增长动力真正 激发出来. (三) 调结构, 增强发展后劲. 认真落实十大重点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加快推 进汽车、 石化、 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 实现产业价值链由低端向 — 3 6 — 高端发展. 认真实施 《广州市加快新业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大力培育电子商务、 工业机器人、 工业设计、 融资租赁、 移动互联网、 3D 打印、 检验检测等新业态, 加 快发展金融、 科技、 总部经济, 做好 "增量冶. 按照 "一场一策冶 推动传统专业批 发市场分类改造, 抓好花都狮岭、 增城新塘、 越秀、 荔湾、 海珠、 天河、 白云和番 禺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 做优 "存量冶. (四) 惠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兑现十件民生实事. 举办 300 场就业专场 招聘会, 组织劳动者持券就业培训,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充分就业. 加大困难 群体参保资助力度, 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 扩大来穗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完成 8000 张养老床位、 40 个托老机构建设, 建成 18982 套保障性住房, 提高社会保障水 平. 铺开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进幸福社区建设, 优化人居环境. 推进 "食得放 心冶 系统工程,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实施城中村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加快管道煤气 入户进度, 开展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年冶 活动, 保持对暴恐等犯罪行为的高压态 势, 完善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 打造 "平安广州冶. 我们将群策群力, 责无旁贷, 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 工作安排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 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 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 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市政府上半年的工作卓有成效, 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 认真贯彻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的各项目标 任务, 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取得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8郾3% 、 地方公共财政预 算收入增长 9郾6%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2郾6% 等较好成绩, 重要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 社会事业继续进步,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城市辐射力 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市政府提出的下半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 重点突出, 措施有力, 切实可行.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 当前,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 4 6 — 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工业增长乏力, 重大平台建设尚未发挥应有的拉动作用, 消费、 外贸等经济增长点持续低迷; 城市管理问题突出, 一些地方脏乱差问题严重, 乱摆卖现象普遍, "五类车冶 非法营运问题出现反弹, 城中村和城边村违建现象有 所蔓延, 有的新建成、 新开放的项目管理跟不上; 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对文物 设施的保护、 修缮重视不够; 城乡发展、 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市政府下半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要确保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进一步简政放权,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中小 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鼓励和引导企 业自主创新, 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已经开工的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引进 符合广州产业规划、 技术含量高、 产业带动力强的大项目, 尽早形成新的经济增长 点, 同时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 提高投资效益; 推动传统批发市场的升 级改造, 完善专业批发市场链条, 加大对公共中间仓和公共交割仓建设的扶持力度; 优化第三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更加重视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加快 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借鉴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发展经验, 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要继续加快城市建设.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完善城市功能, 发 展城市群的快捷交通; 加快东濠涌二期等重点工程进度; 积极推动 "三旧冶 改造; 重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抽疏中心城区的建筑和人口密度; 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周 边环境的规划、 整治与文物的保护、 利用之间的统筹协调; 加快政法基础设施的规 划建设. 三是要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要加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 确保新建成、 新开 放项目的管理及时跟上; 切实加大力度, 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 坚决遏制城 中村和城边村违建蔓延现象, 逐步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大 幅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 探索建立科学的、 完整的、 稳定的垃圾处理模式, 督促街道、 社区等基层单位切实履行垃圾分类举措的落实职责; 综合治理 "五类 车冶 非法营运问题; 有效制止 "乱摆卖冶 行为. 四是继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建设. 要推动社会管理的精细化, 重视农村 的社会建设; 加大对 "三农冶 的投入, 着力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 更加 重视 "村改居冶 议案决议的落实工作, 完善 "村改居冶 后的管理体制; 高度重视食 品安全, 为推动冰鲜鸡的上市, 要适时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 培养全科医生的专业 素质和服务意识, 提高医疗机构的专业素质和公信力; 大力加强平安广州建设, 有 效预防和应对恐怖活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 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机制研究, 建—56—立和完善生态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以建成一条治理达 标的河涌样板, 然后再加以推广. 五是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加强干部队 伍的管理、 教育和监督,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 重视政府自身大数据平台的建设, 有效整合政府资源, 实现资源共享, 为激发市场 活力提供强大动力; 全面清理政府权力,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制定标准化和公开透 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副市长摇 谢晓丹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2012 年以来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一、 基本情况 2012 年以来,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 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 下, 以 "倾听民意转观念, 优化服务更便民冶 为立足点, 紧密围绕 "保安全、 保畅 通冶 的核心目标, 确立 "郊区道路和高速公路以保安全为主、 中心城区以保畅通为 主冶 的分类管理理念, 充分利用 "大数据冶 理论和 "自媒体冶 渠道, 构建多元化管 理主体和全市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 实现交通管理向 "民意 主导冶、 "服务主导冶 转变, 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我市主要从 "优化安全管理机制、 构建排堵保畅体系, 打造便民服务平台, 建 设规范廉洁队伍冶 等方面开展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统计, 2013 年与 2010 年 相比, 在汽车保有量增加 58郾3万辆 (增幅约 36郾5% )、 驾驶人增加 81郾1万人 (增 幅约 30% ) 的严峻形势下, 实现了 "三降一升冶, 即全市交通总警情、 信访量、 事 故死亡人数实现连续三年下降, 分别下降 24郾9% 、 63郾1% 、 13郾7% , 中心城区晚高 峰机动车平均时速由 24 公里上升至 25郾2公里, 道路交通总体处于平稳、 可控状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荣立集体和个人一等功 1 次、 二等功 22 次、 三等功 208 次, 队—66—伍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一) 建立健全 "群防群治冶 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机 制, 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和人性化执法, 开展立体渗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着 力构建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郾 深化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 席会议为依托, 进一步完善 "各区县政府负责、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社会各方面联 合行动冶 的交通事故源头预防工作机制. 通过出台全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 意见等 25 份规范性文件, 召开 12 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 全面落实事故责任倒查机 制, 推动各责任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2012 年以来共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42 份, 发出交通安全管理预警通知书 213 份. 2郾 采取多管齐下的预防措施, 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开展 事故隐患点段现场排查, 共排查 163 处, 深入分析事故数据, 制定整改方案, 确保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更加科学. 加强对高速公路、 农村等重点地区交通安全管理, 推 行高速公路安畅计划, 建立立体化管控体系; 建立全覆盖的农村交通管理服务站; 开展全市农村地区路口点位交通隐患大排查, 共排查出 676 处, 在566 个农村地区 路口实施 "五个一冶 工程, 即在各村道路口设置一条减速带、 一块反光凸镜、 一个 停车让行标志、 一条良好视线和一块警示标志, 全面提升公路和村道交通安全管理 水平. 3郾 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有机结合, 消除人为安全隐患. 深入贯彻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的执法理念, 对酒驾、 假牌假证、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严重交 通违法行为及违法行驶的泥头车、 校车、 "五类车冶 等重点车辆, 实行 "零容忍冶,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上半年共查处酒驾 3197 宗、 涉牌涉证 7郾2万宗, 分别查处涉及泥头车 6274 宗、 校车违法行为 308 宗, 切实减少安全隐患. 对 违法停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 "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冶 的原则, 建立人性化执 法服务机制, 通过电话、 短信等方式进行 "罚前提醒冶, 日均提醒 300 余宗; 对酒 驾行为采取进食肆宣传、 驾车前酒精检测等 "柔性执法冶 措施提醒, 世界杯期间共 劝导饮酒人士 4273 人, 派发 "请勿酒驾冶 爱心贴 1135 个. 深入实践 "大数据冶 理论, 建立交通执法 "数据分析、 综合研判、 灵活调整冶 机制, 定期分析排查道路违 法多发点 1032 个; 建立电子警察动态调整机制, 将市区测速电子警察向事故隐患突 出地区迁移. 2013 年违法行为总数同比大幅下降 39% , 今年上半年继续下降 — 7 6 — 38郾6% , 市民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中心区警情下降 3郾1% , 交通秩序呈现持续好转 态势. 4郾 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利用微博、 微信等新兴媒 介加强宣传教育, "广州交警冶 微信定期推送最新资讯, 2013 年荣获全国微信公众 号评选 50 强 "最佳轻应用冶 称号, 中央电视台、 新华社专题予以报道; 邀请 4 名 奥运冠军等社会各界名人担任广州交通安全大使, 开展 "无守法、 不交通冶 系列活 动; 推出全省唯一一档纯交通管理类电视专栏节目 《阿sir 出更》, 将交通管理内容 引入本地电视剧剧情中, 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加强青少年、 客货运车辆驾 驶人、 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50 场, 建设 2 个交通安 全教育基地. (二) 构建 "高效精细冶 的排堵保畅体系. 以最大限度为市民出行提供保障为目标, 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建设和应用, 全 面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 全面实施畅通工程, 加强对涉及民生的重点交通问题 的综合治理, 全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着力营造畅通、 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郾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形成排堵保畅合力. 为实现全市交通规划、 建设、 管理 "三位一体冶, 我市专门成立以陈建华市长任组长的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 将 "五类车冶 治理、 交通拥堵点治理、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冶 等交通管理工作纳入 该领导小组机制内推动. 召集全市交通管理专题会议 28 次, 制定并出台市层面交通 管理规范性文件 37 份, 共治理交通拥堵点 71 处. 全面推进 "幸福同德围冶 交通问 题改善工程、 大学城交通提升计划等惠及民生的重点项目. 深化公安、 交通、 质监 等部门协调联动, 做好道路规划设计审核、 施工交通疏解、 规范驾考等工作. 2郾 推进 "五类车冶 综合治理, 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按照 " 疏、 堵、 建、 管冶 的总体思路, 颁布 《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 并制定全 面治理 "五类车冶 问题工作方案, 落实各区、 县级市政府的属地责任, 全面开展网 格化整治; 推进落实社区便民车试点和禁油、 禁售等措施, 着力切断 "五类车冶 非 法营运链条. 2012 年以来共查扣 "五类车冶 68郾7万辆、 销毁 30 万辆、 拘留 6975 人、 整治中交警受伤 281 人次; 今年上半年查扣数、 拘留数分别上升 30% 、 545% . 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区域 "五类车冶 违法乱象得到一定遏制, 76 个黑点中有 63郾2% 不同程度好转, 77郾6% 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 投诉情况比今年年初减少 64郾3% . 3郾 建立高效指挥体系, 提高智能管理水平. 以 "接警快冶、 "处警快冶 为目标, 改革勤务运行模式, 实行警区承包责任制; 运用 "大数据冶 理论, 深化智能交通管 — 8 6 — 理51 个子系统应用, 利用智能指挥综合系统和移动警务终端, 实现警情、 警力、 调度"三统一冶, 出警、 处警时间平均下降 36% , 基本杜绝出警超时情况. 推行轻微 事故快撤理赔, 在中心城区均衡布局 18 个快撤理赔服务点, 创新推出微信快撤理赔 服务, 受理案件超过 10 万宗, 约占轻微交通事故总量的 50% , 有效减少了轻微事 故对交通秩序造成的影响. 4郾 深化交通设施管理维护机制, 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按照 "事前排查、 主动发 现、 及时整改冶 的工作模式, 增强指路标识的连贯性和清晰性, 制定设计技术指引 3 份、 规范 15 份. 建立交通信号配时内部优化审核机制和层层包干巡查机制, 优化 信号配时, 实现市区 76% 的路口信号灯根据实时车流变化自动调节. 建成 1887 个 交通监控、 150 块交通信息板, 在天河北等 36 条道路实施绿路计划, 在人民桥等路 段创新设置 5 条潮汐车道, 早高峰提速 1郾5倍以上. (三) 打造 "优质便民冶 的交通管理服务平台.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变管理为服务, 广纳民意, 顺应时代发展及新型城市化发 展要求, 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公安交通管理服务平台, 全面拓宽服务渠道, 为市民 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1郾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切实发挥管理主体作用. 我市积极构建 "自媒体冶 网络 问政平台, 通过 "广州公安冶、 "广州交警冶 微博 (共拥有粉丝 550 万, 其中 "广州 交警冶 微博被媒体网友评为广州最勤政、 最亲民的政务微博), 收集意见 2 万余条, 全部予以回复. 利用微博、 媒体和网络策划 4 期 "交警蜀黍请你来找茬冶 系列活 动, 并主动采取上门走访、 座谈等形式, 广泛收集各界意见 3965 条, 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 123 份, 根据意见调整完善 1400 余处交通设施, 优化 1200 余处交通信号配时. 积极通过网站、 媒体及微博等渠道, 第一时间主动公布电子警察点位、 交通组织优 化等重点交通管理信息, 确保市民对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的知情权. 2郾 构筑网上服务平台, 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 建立 "网上车管所冶, 累计访 问量 5536 余万次, 累计办理业务 42郾7万宗; 推出 "警民通冶 手机软件, 累计注册 用户达 110 万, 交管业务网办率达 70% , 市民能更加轻松地办理车辆管理、 违法处 理等 25 项业务, 今年 6 月8日《人民日报》 头版予以报道. 全国首创车辆年审预约 制度, 实现车辆 "即到即检冶, 全市年审能力提升 30% 以上, 有效解决 "年审扎 堆冶 和 "黄牛冶 等问题; 推行网上约考, 已约考 203 万人次, 超过 98% 的学员通过 网上车管所约考; 开办邮政送递和代办违法处理服务, 办理邮递牌证业务 2郾7万宗, 邮政代办违法处理 2郾6万宗. 在9家4S 店推出办理国产小车上牌试点工作, 实现购 — 9 6 — 车、 申请上牌一站式服务. 开发交通违法处理和监管系统, 推行 "大广州冶 跨区办 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 方便市民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3郾 加大监管力度, 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完善检测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 责令 30 家机动车检测站整改; 推进全市驾考工作统一规范化管理, 推行驾考全程电子化, 努力实现驾考更加客观公正; 加强信息公开, 每月公布驾校通过率等信息, 促使驾 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通过内部挖潜、 新建考场等措施, 有效缓解驾考积压, 积压 学员从 2013 年初的 8郾7万人下降到目前的 2 万人左右. 加大对 "买分卖分冶 等非法 代办交管业务 "黄牛冶 的打击力度, 2012 年以来, 共查处涉交管业务 "黄牛冶 违 法犯罪案件 55 宗, 抓获违法犯罪人员 247 人. (四) 建设 "规范廉洁冶 的公安交通管理队伍. 加强培训教育和作风建设, 着力构建一个全方位、 无死角的立体化监督体系, 力争打造一支廉洁奉公、 作风优良、 战斗力强的公安交通管理队伍, 为各项业务工 作提供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1郾 构筑科技信息化监管体系, 预防廉政风险. 2012 年以来梳理出 66 项职权目 录、 90 个风险点, 并逐一制定相应措施, 加强廉政风险排查, 定期对自由裁量权、 行政审批权、 行政强制权等涉权事项进行检查, 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 实现预警 防范前置. 建立网上督察系统, 将重点人员、 岗位纳入电子化全程监管, 进一步约 束自由裁量权和各类审批权限,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郾 加强规范化建设, 提升民警综合素质. 加强民警执法为民教育, 为一线民警 配备执法记录仪 2680 套、 移动警务终端 1500 套, 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 强与各大高校、 科研院所合作, 定期开展覆盖全体交警的培训教育, 并通过形式多 样、 内容深刻的廉政教育活动, 全面提升防腐拒变能力和专业素质. 2012 年以来, 开展针对性培训 1郾1万人次, 开展大型廉政教育活动 100 多场、 执法专题培训 25 场. 狠抓信访工作, 结合各渠道收集的意见, 从中发现队伍管理中的问题, 查漏补 缺, 防微杜渐, 促进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3郾 加强保障, 提升队伍战斗力. 针对交通管理工作高污染、 高强度、 高风险的 特点, 大力加强后勤保障, 更新执法装备, 大力推动高速公路等营房建设, 为一线 交警执勤创造更好条件. 针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 精简市区交 警大队编制成立高速公路三大队, 并优化调整警力配置, 切实减轻一线民警工作压 力; 通过健全慰问、 维权等机制, 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 存在问题 — 0 7 — 回顾两年多来的工作, 特别是通过对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和建议的认真研究 办理, 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 认真倾听民声、 切实转变工作理念, 充分发挥社会 各界交通管理主体作用, 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式, 是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不断进 步的力量源泉. 工作中我们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一) 交通管理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 执法理念有待更新. 在工作中表现为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未能全方位采取更多包括宣传引 导、 警告提醒等有效措施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执法提醒等柔性化执法措施有待进一 步推广. 由于对重大举措的宣传覆盖面、 持续性不足, 造成工作透明度欠缺, 未能 使市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容易导致部分群众产生 "以罚代管冶 的 误解. 此外, 交通标志标线的严谨性、 科学性有待增强, 需要进一步立足交通参与 者的角度进行考虑, 同时落实好响应、 处理、 反馈机制. (二)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公安交通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环节, 处于整个交通管理的最末端. 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机动车、 驾驶人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 道路交通执法环节 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 目前, 在大交通背景下, 由于对城市规划、 路网建设、 公交 配套、 物流配送、 交通基础设施等通盘考虑的系统性、 前瞻性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 导致公安交通管理中的交通拥堵疏导等难题, 难以依靠公安交警执法一己之力从根 源上破解. 比如 "五类车冶 治理问题, 由于中心城区批发市场的繁荣需要相应的物 流配送、 大量人口聚集产生的 "前后一公里冶 交通需求、 外来人口生计需求等诸多 因素交织在一起, 所以仅靠路面一线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整治难以从根源上消除 "五类车冶. (三) 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增强. 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牵涉到人、 车、 路等诸多因素, 工作中需要 交通设施建设管养、 驾驶人培训、 车辆安检机构等多部门的精密配合. 现实工作中部门 间的协作配合不同步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如 "五类车冶 综合治理的工作中, 各部门 的联动要进一步强化, 在限售 "五类车冶、 禁止本地残疾车非法营运、 加强 "人屋车场冶 管理等方面的同步推进仍显不足; 高速公路交通设施方面, 由于业主复杂、 利益交织等 因素, 交通部门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难度大, 存在设计标准不一、 出口指路标志不清、 安 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泥头车冶 管理方面, 建设、 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地及 "泥 头车冶 源头管理责任, 杜绝 "泥头车冶 超载、 撒漏等问题. — 1 7 — (四) 交通安全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入人心. 全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是减少交通事故、 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根本性因素. 《道 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条规定了全社会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特别是明确了 新闻、 出版、 广播、 电视等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 电台、 电视台、 报纸、 网络等媒体未给交通安全宣传预留免费的公益宣传时间或版 块,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未纳入中小学的专业课程中, 未成为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面对社会不同群体的复杂需求, 较难形成文明高效安全有序的社会共识, 一线交警 平衡各方利益的难度大. 比如部分市民对 "五类车冶 的危害性认识较为模糊, 机动 车乱穿插变线、 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 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在宣传的方式方法, 以及宣传的针对性、 有效性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五) 公安交通管理人财物保障相对薄弱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 我市公路和市政道路里程没有明显增长, 但全市汽车保有量、 驾驶人 数量急剧增长, 定量的路面与剧增的路面承载量间的矛盾突出, 交通堵塞有从中心 城区向外围扩大的迹象. 同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增长迅速, 仅2012 年以来我市高速 公路通车里程就增加 269 公里 (比2011 年增长 50% ), 高速公路高效便捷的特性也 伴随着事故的易发多发, 交通事故预防压力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 交警警力没有相 应增长, 队伍老龄化严重, 40 岁以上民警占 56郾4% , 且连续两年退休人数大于新增 警力数, 实际警力呈逐年下降趋势, 受工作环境影响, 职业病多发, 繁重的交管任 务与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 此外, 由于历史原因, 市内 5 个车管分所均由检测 站或其所属公司出资建设并免费提供使用, 车管所无所有权和独立管理权, 车管工 作开展以及群众办理车管业务容易受企业的干扰. 同时, 大部分窗口业务大厅由于 办公场地狭小、 停车场地不足等原因, 给群众办理年审、 换证等业务造成不便. 三、 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 特别是群众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 全力推进落实各项措施, 力争早日解决. 下一步, 将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市人 大的监督下, 进一步树立全市工作 "一盘棋冶 思想, 确立系统交通理念, 坚持管理 就是服务的理念, 明确政府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严格落实各部门职责, 加强工作督 办, 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加安全、 文明、 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 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 进一步统筹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放到大交通视野下进行系统考虑, 按照 "长远规划、 综合 — 2 7 — 治理冶 的思路, 完善规划、 建设、 公交、 物流等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前置环节, 统 一步骤、 协调联动, 避免问题积累成为顽疾. 进一步抓住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 路安全的主业, 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机制, 督促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 强化机动车安全隐患源头治理, 加强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监 管和整治, 全面落实高速公路、 农村等重点区域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严防死守, 大 力压减重特大交通事故. 同时, 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 推动 "五类车冶、 交通设 施管养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探索立法解决 "五类车冶 等难题, 固化整治效果. (二) 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强化交通安全理念. 继续发挥和调动全社会力量, 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化有机结合, 推动各 级政府、 机关、 企事业单位、 教育行政部门及新闻媒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 定的义务. 公安交警部门要开拓创新, 不断丰富各种宣传形式, 拓宽宣传渠道, 积 极与新闻媒体、 相关企业协作开展宣传活动, 逐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 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 "服务冶 理念, 综合考虑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平衡, 坚持 "走出去、 请 进来冶 的原则,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认真借鉴外地经验, 切实提升社会各阶 层作为管理主体的参与度, 增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管理响应、 处理、 反馈机制, 不断提升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 不断探索创新服务体制机制, 主动传播交通管理理念, 将柔性执法理念深入 贯彻到交通管理执法的各环节, 从源头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实现社会效果、 法律效 果相统一. (四) 进一步加强人财物保障. 继续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警力, 深度挖潜, 坚定不移地深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应用, 深化勤务运行机制改革, 向科技要警力、 向管理要效益, 努力实现缓解警力 不足和促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的和谐统一. 进一步提升指挥调度智能化、 科学化水平, 全面深化交通指挥综合系统应用,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机制, 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和交通管理效率, 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有效缓解城市交 通拥堵. 同时积极加强工作协作, 解决车管分所、 窗口业务大厅等场所问题, 为群 众方便办理业务提供良好的环境.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 3 7 —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 审议意见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晓丹副市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情况的报告》, 并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对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 "保安全、 保畅通冶 的目标, 认真 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强化便民服务举措, 在交通组织指挥、 交通事故预防及处 置、 交通管理执法、 交通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 我市还存在道路交通拥堵压力仍然较大、 交通管理 配套设施有待完善、 "五类车冶 整治效果有待提升以及驾考积压学员较多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 完善交通配套设施,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研 究进一步优化道路网结构和布局的有效举措, 增强局部对外交通通行能力, 打通城 市交通微循环, 破解交通瓶颈问题; 加强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 标线等交通设施 的建设及管理; 规范停车场、 占用道路停车位的设置及管理; 加强道路施工围蔽管 理; 研究解决市民出行 "前后一公里冶 公共交通问题. 二是进一步增强交通组织指挥的科学性, 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效率. 加强 对交通运行规律的研究、 分析, 做好交通管理措施评估及实施; 深入推进智能交通 管理系统建设; 增强交通信息发布、 指引的及时性、 科学性和准确性; 根据道路交 通流向特征科学实施交通组织, 研究道路限速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 "五类车冶 综合治理, 从根源上解决 "五类车冶 问题. 加强组 织领导、 统筹协调, 推进 "五类车冶 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 "五类车冶 生产、 销售、 拼改装及加油环节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研究 "五类车冶 治理有关法律法 规适用问题; 探索社区便民服务车及货物配送车试点工作; 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监管工作; 推进专业批发市场清理、 改造、 转型升级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 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 需求. 探索建立与交通管理形势相适应的公安交通警力增长机制, 深化勤务运行管 理机制建设, 优化警力配置; 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业务信息化及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 便民服务措施; 改进驾驶证及机动车年审工作, 规范机动车检测标准, 提高服务水 平和效率; 强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能建设, 合理调配考试资源, 加强对驾驶人考 — 4 7 — 场的监督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坚持听取群众意见, 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 识,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健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常态化工作机制, 保障人民群众知 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增加公益宣传投入, 拓宽宣 传载体、 渠道和受众面; 遏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摇 潘建国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 以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 我市坚持稳中求 进的工作总基调, 加大经济工作力度, 全力以赴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 惠民生、 增后劲, 有效促进经济企稳回升. 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7666郾18 亿元, 同比增 长 8郾 3% , 比一季度提高 0郾9个百分点. 工业、 投资、 消费、 出口等主要指标增速 均高于一季度, 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一) 产业发展平稳, 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1-6 月, 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8郾9% , 增速比一季度 提高 1郾1个百分点, 占GDP 比重达 64郾8% , 同比提高 0郾9个百分点. 金融业加快发 展. 截至 6 月底, 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 13郾8% 和11% . 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业运营, 挂牌资产金额达 700 亿元. 广州碳排放权 交易所完成交易额占全国的 77郾24% .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已达 706 家. 民 间金融街进驻机构达 128 家. 会展业平稳发展. 1-6 月琶洲地区共举办展会 106 场, — 5 7 — 展览面积 434 万平方米, 同比分别增长 8郾1% 和 3郾 1% , 其中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展 会有 9 场, 与去年持平. 现代物流较好发展. 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 10郾3% 和27郾8%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0郾1和3郾 3 个百分点, 机场货邮吞吐量和港口 货物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 9郾6% 和 5郾 7% , 比一季度提高 2郾5和0郾 7 个百分点. 新增 A 级物流企业 7 家. 旅游业平稳运行. 旅游业总收入 1055郾35 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5% ; 旅游业外汇收入 23郾54 亿美元, 同比增长 11郾2% . 支柱产业带动工业回升. 1-6 月,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8610郾03 亿元, 同比增 长 7郾 3%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1郾9个百分点. 三大支柱产业带动明显, 三大支柱产 业总产值 4128郾63 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2% , 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达 89% . 其中汽车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 22郾4% , 比上年同期提高 27郾2个百分点, 广 汽集团 (含广本、 广丰和自主品牌) 和东风日产产值同比分别增长 24% 和19郾8% ; 石油化工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 15郾7% , 比上年同期提高 13郾3个百分点; 电子产品 制造业产值增速转负为正, 同比小幅增长 1郾5% .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同比 增长 8郾5% , 比全市工业高出 1郾2个百分点, 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 43郾6% , 同比提高 1郾8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蓬勃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 700 亿元, 同比 增长 10% 以上,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2郾6个百分点, 拉动 GDP 增长约 0郾9个百分点.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汽车和生物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软件业务收入 883 亿元, 同比增长 17% , "天河二号冶 一期系统研制成功, 获得世界超算 "三连冠冶; 东风 日产启辰纯电动乘用车已进入批量生产, 广汽集团新推出 2 款纯电动公交车, 纯电 动物流车、 桶装垃圾车等车型完成样车; 广药集团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5郾2% , 利润 总额同比增长 35% . 移动互联网、 电子商务、 医学检验、 融资租赁等新业态领军企 业加速壮大, 移动互联网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超 600 亿元, 同比增长 1 倍左右, 龙 头企业久邦数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0% 以上; 苏宁云商线上销售同比增长 50% , 尚 品宅配连续三年保持 60% 以上的高速增长; 金域医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9% ; 量通 租赁融资租赁资产同比增长 100% .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 第一产业增加值 99郾76 亿元, 同比增长 2郾7% . 从化从玉 菜场等 3 个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和增城市荔城蔬菜生产基地等 5 个万亩蔬菜产业化生 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基本完成 5 家农业部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 2 家省级和 2 家 市级水产良种场创建工作. 美丽乡村试点顺利推进, 第二批名镇名村完成 402 个项 目, 完工率达 90郾95% . — 6 7 — (二) 内需拉动作用增强, 外经贸稳步发展 投资和 重点项目建设加快.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42郾05 亿元, 同比增长12郾6%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1郾9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 完成投资 787郾3亿元, 同比增长 22郾7%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8郾3个百分点. 工业投资增速止 跌回升, 完成投资 238郾66 亿元, 同比增长 3郾8%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14郾3个百分 点. 民间投资快速增长, 完成投资 612郾26 亿元, 同比增长 18郾8% , 比全市投资增 速高 6郾2个百分点. 全市 136 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502郾9亿元, 完成年度计 划投资的 46% , 同比提高 3 个百分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等 10 个项目上 半年完成投资超 10 亿元; 广汽乘用车工厂 10-20 万辆产能扩建等 38 个项目完成年 度投资计划的 60% 以上. 79 个产业建设项目合计完成投资约 254 亿元, 超过全市重 点项目完成投资的 50% ,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合计完成投资 92郾7亿元, 投资 完成率达到 84% ; 现代服务业项目合计完成投资 134郾4亿元, 投资完成率达到 68% . 12 个区 (县级市) 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247 亿, 完成年度计划 54郾4% . 招 商引资取得新成效, 组织召开 "新广州·新商机冶 2014 年重大项目招商推介会, 共 推出 136 个签约非金融合作项目, 签约金额约 2530 亿元, 截至 6 月底已有 36 个项 目开工建设. 消费增速提升.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776郾01 亿元, 同比增长 12郾3% , 增 速比一季度提高 2郾8个百分点. 其中,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零售额 3309郾37 亿 元和 466郾64 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 13% 和 7郾 6%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3 个和 1 个百分 点. 从限额以上商品销售来看, 在更新换代较快的智能手机等产品热销带动下, 通 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 39% . 在唯品会、 晶东等龙头企业带动下, 限额以上网 上商店零售额 243郾33 亿元, 同比增长 65郾5% , 增速比一季度大幅提高 28 个百分点. 房地产相关消费较好增长, 在上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 家具和建筑装潢材料类商品 销售同比分别增长 31郾9% 和41郾8% . 汽车类商品销售持续向好, 同比增长 23郾2% , 比上年同期提高 6郾1个百分点. 石油类消费降幅收窄, 石油制品类消费同比下降 1郾1% , 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7郾7个百分点. 外经贸保持增长. 实现商品进出口总值 587郾67 亿美元, 同比增长 5% , 增速比 上年同期提高 6郾5个百分点, 比国家和省分别高出 3郾8和19郾9个百分点. 其中出口 总值 294郾75 亿美元, 同比增长 1郾4% , 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1 个百分点. 机电、 高新 技术产品进口快速增长, 带动全市进口同比增长 8郾9% . 保税物流 (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物流货物) 进出口 59郾19 亿美元, 同比大幅增长 52郾5% , 成为 — 7 7 — 拉动外贸增长的主要力量, 飞机进出口以及一批新兴保税物流企业快速发展. 利用 外资水平稳定, 完成合同外资 40郾83 亿美元, 同比增长 8郾6% ; 实际使用外资 27郾7亿美元, 同比增长 6郾4% . 对外投资快速增长, 办理境外投资项目 85 个, 同比增长 73郾5% , 境外投资项目的协议总投资额 15郾66 亿美元, 同比增长 42郾4% , 中方协议 投资额 15郾26 亿美元, 同比增长 47郾3% . (三) 质量效益不断改善, 物价水平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1-6 月,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92郾03 亿元, 同比增长 9郾6% (按可比口径增长 14% ), 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 9郾5% . 四大主体税种中, 增值 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 9郾6% 、 24郾4% 和18郾7% , 受 "营改增冶 影响, 营业税下降 9郾6% . 企业利润较快增长. 1-5 月,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402郾89 亿元, 同比增 长24郾7% , 主要是利润占比达 40郾8% 的汽车制造业增势较好, 利润同比增长 51郾6% . 企业亏损面继续收窄, 企业亏损面为 23郾2% , 比一季度收窄 5郾8个百分 点. 物价水平保持平稳. 1-6 月, 全市 CPI 同比上涨 2郾4% , 涨幅比一季度下降 0郾2个百分点, 比去年同期下降 0郾3个百分点.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呈 "五 升三降冶 格局, 烟酒及用品类、 交通和通讯类、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 比分别下降 0郾3% 、 1郾3% 和 0郾 2% , 食品类、 衣着类、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 居住类价格同比同比分别增长 5郾3% 、 4郾1% 、 0郾3% 、 0郾1% 和 2郾 3% . (四) 城市建设成效明显, 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白云机场第三跑道主体工程 基本完成, 第二航站楼建设进展顺利. 南沙港区集装箱三期工程按计划推进, 珠江 电厂煤码头 7 万吨级泊位扩建工程完成交工验收. 贵广、 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进 展顺利, 上半年完成全年投资 66郾9% . 加快轨道交通 5 条续建线路、 6 条新开工线 路建设, 六号线二期、 九号线一期和广佛线广州段土建工程分别累计完成 56% 、 50% 和76% , 开展海珠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建设. 大力推进大广、 广明、 凤凰 山隧道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上半年全市高速公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57郾1% . 洲头 咀隧道等 53 个市政交通项目加快推进, 已建成石化南路扩宽、 广州大道中—金穗路 人行天桥等项目. 大力打造 "花城绿城水城冶. 完成 6 个岭南花园建设, 开展大沙 河花园、 花都岭南园和陈田花园二期等前期工作. 打造城市花海, 全市已形成 50 多—87—个主要赏花点. 新建绿道 57 公里. 碳汇林全年 4郾4万亩任务已全部落实建设用地. 帽峰山、 火炉山等森林公园已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大飞岗、 翁山、 外婆家等 3 个森 林公园建成对外开放. 基本完成凤凰湖湖区水利工程, 海珠湿地二期已基本完工, 广州水博苑工程的景观水体及琶洲涌工程完成总工程进度累计 98% . 平台建设成效显现. 上半年完成 175 项年度工作任务的 76 项, 其余事项正在稳 步推进. 平台 119 项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388 亿元, 投资完成率 46% . 南沙新区 加快发展, 明珠湾起步区融资和开发建设方案已确定, 蕉门河城市中心区、 龙穴岛 航运物流集聚区、 万顷沙电子信息产业园等重大功能平台建设正加紧推进, 上半年 南沙区 GDP 同比增长 12% ,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56郾9%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同比增长 15% , 增速均居全市前列. 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平台功能完善. 知识城南起 步区内部路网全面贯通, 海珠生态城环岛新型有轨电车完成组装调试. 产业项目投 产带动平台转型升级. 东部山水新城乐金显示 8郾5代液晶面板、 花都副中心东风日 产96 万台发动机产能扩建、 广州数控 GSK 等重大项目相继投产. 重点园区发展带 动平台竞争力提升. 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销售超千亿, 民间金融街入驻 机构达 128 家, 空港经济区成功引进顺丰速运等重大项目. (五) 改革活力逐步释放,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出台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对92 项行政审批、 备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其中, 取消 20 项、 承接省 14 项、 转移行 业自律 10 项、 下放 11 项、 合并调整 33 项、 新增 4 项.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研究制 定 《广州市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和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与薪酬管理办法》, 将65 户直接监管企业整合成 32 户. 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 利化, 出台 《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 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 登记制度、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等, 上半年全市新设立商事主体 9郾2万户, 新增 注册资本金 1238 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 45郾5% 和116郾9% .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出台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试行)》. 按照 "一个项目库, 多个子系 统冶 的建设思路, 统筹建设全市项目库数据化平台. 推动堤围防护费改革, 下调堤 围防护费征收标准 50% , 对单个企业按 500 万元定额封顶, 对月营业额 2 万元以下 的中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 2 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 文教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公办幼儿园占比 34%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 64% , 普通高考成绩创历史新高, 第一批本科上线率 17郾1% , 同比提高 4 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市组织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 650 项次, — 9 7 — 参与人数超过 100 万人次, 圆满完成了 2014 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等 10 余项国际 赛事. 开展一区一品民俗文化活动,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 "六一冶 部分开放, "四馆一园冶 等文化设施建设进入深化设计阶段. 医改工作成效显著, 增城、 从化 5 家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医疗服务价格已按规定调整执行到 位; 推进 33 家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 320 多家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 度. 大力促进就业, 全市举办 "零距离冶 招聘会 172 场, 提供招聘岗位 11郾92 万人, 扶持成功创业人数 1郾41 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7郾58 万人. 截至 6 月底, 新 增就业 17郾19 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郾59% , 控制在 3郾5% 的目标以内; 城镇登 记失业人数 14郾4万人, 同比减少 1郾6万人.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 人均养老金首次突破 3000 元, 达到 3019 元/ 月; 农转居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 738 元/ 月, 增长 10% ; 人均生育保险待遇达 1郾73 万元. 十件民生实事总体进展良好, 大部 分具体事项完成进度过半, 其中改善公交出行、 儿童公园建设等任务已经提前完成. 虽然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 但主要经济指标离年度目标差距仍然 较大, 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需要重点关注并着力解决. 一是消费增速仍然较低. 虽然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一季度有所加 快, 但比上年同期回落 3郾3个百分点, 是近几年以来同期新低. 住宿餐饮业增长缓 慢, 住宿业零售额同比下降 3郾1% , 餐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 8郾3% , 增速同比分别回 落 9郾 4 和 6郾 6 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商品销售来看, 受经济环境影响, 化妆品和金 银珠宝类商品销售同比分别下降 19% 和11郾5% . 二是外贸进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人民币汇率波动、 欧美经济复苏态势不稳定和 新兴市场增长乏力, 使外贸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增大. 劳动力、 融资、 土地等综 合成本上升导致部分产业和订单加速转移, 我市有进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从 2010 年的 1623 家减少到 2013 年的 1340 家, 加工贸易进出口自上年 9 月起连续下降 10 个月, 比重从 43郾2% 下滑到 39% , 1-6 月加工贸易进、 出口同比分别下降 7郾7% 和 6郾 4% . 今年以来商品进出口总值增速持续下滑, 再加上去年外贸月度基数 "前 低后高冶, 下阶段进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三是工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仍然突出. 虽然存量部分保持惯性增长, 但除汽车 外, 缺少新增长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在培育之中, 新业态规模也不够大. 上半年 全市完成工业投资 235郾7亿元, 同比增长 3郾8% , 比上年同期回落 24郾4个百分点. 市场环境依然严峻, 生产者价格继续走低,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PPI) 和购 进价格指数 (IPI) 同比分别下降 2郾3% 和2% , 单月同比连续 26 个月双回落. — 0 8 — 四是房地产市场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 1-6 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同比回 落63郾2个百分点, 市辖 10 区 (不包括增城、 从化) 一手住宅月均成交量不到 44 万 平方米, 比市场最低迷的 2008 年 (月均 46 万平方米) 还低, 为近 10 年来的低点. 同时, 去年房地产交易大幅上涨也抬高了基数. 房地产市场疲软, 导致其对经济增 长拉动作用减弱. 展望下半年, 预计国内外经济环境总体将朝着有利于我市的方向发展, 特别是 国家出台一系列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 惠民生的政策措施, 将逐步改善实体经 济发展环境. 上半年, 我市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5郾4% , 同比提高 6郾1个百分点; 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 10郾3% 和27郾8% ; 来源广州地区的财政收入同比 增长 12郾9% , 同比提高 13郾3个百分点; 6 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 8郾1% , 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 我市 PMI 指数连续四个月居于荣枯线以上, 这些指标 表明我市经济具有较好支撑, 运行向好趋势在加强. 下半年是施工的黄金期, 机场、 地铁建设等保持较大投资力度, 广清城际广州北站至清远段等重大项目将开工建设, "新广州·新商机冶 部分签约项目将落地实施, 投资增速有望稳步提升; 消费方面, 下半年基数影响将逐步减弱, 中秋、 国庆等节庆将给消费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内需 发展态势向好, 为下半年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 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 下阶段, 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以三季度为主要攻坚期, 任务前移, 早发力, 早出拳, 责任落实到人, 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努力保持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 确保 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 加强目标管理 一是大力实施目标责任制. 加快制定出台 《关于深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 方案》 和 《关于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措施》, 各区 (县级市)、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 求, 逐个季度细化分解下半年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完成进度,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加强督导帮扶. 切实贯彻好国家和省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 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 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 《市领导稳增长调 结构督导工作方案》. 继续开展暖区暖企暖项目活动, 着重帮助近 400 家重点企业 (项目) 解决转型升级、 扩大产销、 行政审批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加强跟踪 监测. 密切跟踪房地产、 财政、 投资等领域出现波动情况, 及时把握影响经济运行 的趋势性、 苗头性问题, 提出有效应对措施. (二) 扎实推进重点改革 — 1 8 — 一是扎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出台民间投资、 工业、 商业和基础设施 4 个领域负面清单.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出台 《广州市 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加快编制南沙实施 CEPA 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建设 方案, 继续配合省推进自贸园区申报工作. 二是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继续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 抓紧研究推进行政审批 "三级联动, 集成服务冶 改革实施方案, 抓 紧解决区 (县级市) 反映较为集中的规划、 环评等审批问题. 继续深化工商登记制 度改革, 推行内资企业注册登记 "全城通办冶. 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建设政 府大数据应用平台, 破除信息孤岛. 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推进规范行政权力公 开运行. 加快制定出台市深改办三定方案, 尽快使其机构人员到位, 增强我市改革 工作的统筹力量. (三) 狠抓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 一是推动重大平台建设. 加大招商力度, 围绕各平台不同主导产业, 瞄准关键 产业链项目, 以专业园区为依托加强重点产业对口招商, 促进平台产业集聚发展. 抓好平台建设政策扶持, 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在重大战略举措中对我市平台予以支持, 特别是要争取国家和省的重大项目、 专项资金及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坚持问 题导向, 加快推进两个新城区、 三个副中心相关政策事项的落地实施, 推动重大平 台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是抓好项目落地建设. 按照 "争开工、 保投产、 抓续 建冶 的原则, 集中力量推进 136 个年度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跟进投资完成率不理想 的项目, 找出存在主要问题逐一解决, 确保完成年度投资 1090 亿元. 抓紧推进 "新 广州·新商机冶 签约项目, 着力推动 2014 年签约的 36 个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采取措施确保南沙港铁路、 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项目、 地铁 11 号线、 广州 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年内开工, 力争 283 个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 750 亿元. 加大力度推进海华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基地、 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 区项目、 华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 伯明翰大学广州中心等一批科技产业项 目建设. 加快推进中国技术产权交易所华南中心、 广州知识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 建设. 加快 "三旧冶 改造, 抓紧制定出台 《城市更新办法》, 扎实开展城中村整治 提升工作. 三是抓好项目和平台建设的要素支撑. 加快市统筹资金、 战略性主导产 业发展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拨付进度, 督促、 协调各专项资金管理主体和使用单位及 时按进度使用资金, 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确保重大平台、 重点项目建 设资金来源.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优先落实近期建设急需的用地规模和指标. 推动 "三规合一冶 成果尽快落地, 简化用地审批程序, 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 2 8 — (四)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抓好金融、 科技、 总部经济三个战略重点.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双百工 程冶, 力争 "新三板冶 挂牌企业数达到 30 家, 引进和设立超过 30 家以上股权投资 机构. 加快建设民间金融街三期, 争取入驻机构突破 150 家. 做优做强广州股权交 易中心, 力争新增挂牌企业 400 家, 市场融资交易和流转交易总量达到 30 亿元. 支 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力争新增 20 家创新型企业和 100 家科技 "小巨人冶 计划,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发展计划, 力争国家重点实验室、 工程中心、 质检中 心、 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达到 70 个. 抓住申报设立自由贸易园区的机遇, 加快引 进央企和港澳企业等总部机构, 促成中国移动互联网公司等企业总部落户广州. 二 是推进企业增资扩产. 加大工作力度, 创造条件推动广汽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基地等 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帮助广汽本田、 广汽乘用车、 东风日产等增产大户实现预期目 标, 促使北汽 (增城) 项目按计划 9 月实现整车上市销售、 九元航空 8 月份投入运 营、 乐金显示 8郾5代液晶面板项目尽快释放产能、 建兴光电尽快上马新产品. 加快 实施 150 项企业技改项目滚动计划, 跟踪服务一批年内完工的技改创新项目. 三是 加大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充分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加快建设腾讯移动互 联网创新产业基地、 阿里巴巴华南物联网运营中心等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超级计算 广州中心, 加快建设政府大数据平台, 大力发展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标的智慧产业. 完善生物与健康产业链, 加快建设国际生物岛、 广药集团生物医药城等重大园区和 项目. 积极发展轨道交通、 工业机器人、 3D 打印、 卫星导航、 大数据等新业态. 制 定新业态示范企业认定扶持办法, 培育一批百亿级新业态企业, 引进一批重点企业 和项目落户新业态产业园. (五)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一是积极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精心组织暑期、 秋季、 岁末三轮消费促进月系列 活动, 提早策划 2014 广州国际购物节、 国际美食节、 广州国际服装节等系列活动. 继续推进商业示范社区建设, 开展社区商业 "双进冶 工程. 巩固提升 "万村千乡市 场工程冶, 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抓住国务院规定政府用 车新能源汽车比例的契机, 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3050 辆, 建设 46 个充电站和 2916 个充电桩 (柱). 出台实施 《促进信息消费工作 方案》 和鼓励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工作意见. 开展 "千企万店冶 电子商务应用活 动, 支持信息消费、 电子商务以及 O2O、 O2M 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以国家开展全 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 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 3 8 — 促进养老、 健康消费加快发展. 挖掘精神消费潜力, 举办 2014 年中国广州艺术节、 2014 广州国际演艺交易会等文化活动, 推动文化、 旅游、 体育、 休闲等消费健康发 展. 三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 扩 大全社会保险覆盖面,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供给、 促进流 通, 对低收入群体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六) 力促外贸稳定发展 一是全力扩大出口贸易. 举办好 "广州名品·世界巡展冶, 帮扶企业开拓国际 市场. 出台落实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 加强对汽车及零部件等 8 个国 家级外贸基地分类指导和扶持, 完善基地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支持 狮岭 (国际) 皮革皮具城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 培育本地影响力大、 辐射 力强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和企业, 推动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 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集聚区, 力争今年认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企业 40 家, 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 (B2C) 出口 2 亿美元. 二是着力优化外贸结构. 落实国家和省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2014 年版)》, 积极支持数字化、 智能 化等先进技术设备、 关键零部件进口. 抓紧出台我市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意见, 重 点推进文化、 体育、 旅游等服务贸易发展. 落实国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政策, 扩大软件、 动漫、 船舶设计、 数控产品技术等优势领域技术出口. 三是优化 贸易环境. 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扩大 "属地申报、 属地放行冶 试点, 深化 "一关通冶 模式. 全面推进 "一次申报、 一次查验、 一次放行冶, 扩大试点企业和商 品范围. 大幅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种类, 切实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七) 切实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创建 "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冶, 促进学前教 育健康规范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 落实大学城提升计划, 推进广 州教育城建设. 加快建设 "四馆一园冶、 粤剧艺术博物馆等重点文化基础设施. 加 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落实基本药物和全科医生制度, 加强基层卫生 服务机构建设, 扶持民间资本发展医疗服务业. 加快推进花城绿城水城、 美丽乡村 和幸福社区建设, 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 面, 加大对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助力度. 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 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继续完善和扩大对来穗人口的公共服务. 推进建 设8000 张养老床位、 40 个托老机构.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推动下半年新开工建 设保障性住房 3623 套, 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三是促进充分就业. 继续落实好各 — 4 8 — 项优惠措施, 举办 300 场就业专场招聘会, 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为各类就业 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发展职业培训,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 设. 全力兑现十件民生实事.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潘建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广州 市2014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 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上半年市政府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坚持改革创新、 稳中求进, 确保我市经济 和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同时指出,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 消费、 外贸出口等 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低于年度预期目标.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大力推进投资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各项改革, 打 破部门利益格局, 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使市场要素得到充分发 挥.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 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 依靠科技创新, 推动产 业升级改造. 大力发展智慧产业,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建设我市大数据应用平台, 破除信息孤岛, 创造条件为广大市民和投资经营服务. 三、 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切实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夯 实基础. 推进新广州新商机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 及 时按进度拨付和使用资金, 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 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继续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 面, 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 衡优质发展,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加快城乡生态建设, 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 5 8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4 年7月30 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广州市财政局局 长袁锦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 告》. 经过审查, 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 算调整的审查报告》, 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和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 市人民政府应及时拨付预算调整资金, 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督; 不 断完善预算管理,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市本级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摇 袁锦霞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 现将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市第十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 全市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 按 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以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引领, 着力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 构、 惠民生, 坚持依法理财、 科学理财、 民主理财,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 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 6 8 — (一) 财政收支情况. 上半年, 全市财政总收入 1143郾5亿元, 同比增长 19郾9% 、 增收 189郾7亿元, 完 成年度预算的 50郾6% .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92 亿元, 同比增长 9郾6% 、 增收 51郾9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8郾9% (剔除 "营改增冶 试点改革造成的一次性减收 因素后, 可比增长 14%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95郾4亿元, 同比增长 40郾4% 、 增收142郾4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54郾6%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9 亿元, 同比下降 0郾7% 、 减收 0郾2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0郾1%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27郾1亿元, 同比下降 14% 、 减收 4郾4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37郾7% . 全市财政总支出 1232郾3亿元, 同比增长 33% 、 增支 305郾5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 的42郾5% .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667 亿元, 同比增长 10郾3% 、 增支 62郾1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3郾8%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16 亿元, 同比增长 92郾6% 、 增支 248郾1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2郾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9 亿元, 同比增长 3郾1% 、 增支 0郾9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20郾3亿元, 同比下降 21郾5% 、 减支 5郾6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23郾1% . (二) 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386郾6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8% 、 增收 49郾7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9郾3% .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 278郾9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9% 、 增支 36郾1亿元, 完成年 度预算的 43郾3% . 二、 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一) 财政收支情况. 上半年,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 634郾5亿元, 同比增长 27郾5% 、 增收 136郾7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53郾6% .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64郾1亿元, 同比增长 9郾8% 、 增收 23郾6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51郾4% (剔除 "营改增冶 试点改革造成的一次性 减收因素后, 可比增长 13郾2%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25郾5亿元, 同比增长 53郾3% 、 增收 113郾2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57郾2%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9 亿元, 同比增长 0郾4% 、 增收 0郾1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6郾1%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收入 15郾9亿元, 同比下降 1郾3% 、 减收 0郾2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2郾3% .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 631郾7亿元, 同比增长 51郾4% 、 增支 214郾5亿元, 完成年度 预算的 48郾4% .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68郾4亿元, 同比增长 10% 、 增支 24郾3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8郾4%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25郾4亿元, 同比增长 1郾4倍、 — 7 8 — 增支 191郾8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50郾4%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9 亿元, 同比增 长 3郾 2% 、 增支 0郾9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5郾9%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8郾9亿元, 同比下降 21郾5% 、 减支 2郾5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21郾7% . 总的来看, 市本级财政运行情况整体趋好, 呈现 "增速趋稳、 重点突出、 体制 保障有力冶 的特征. 1郾 增速趋稳. 今年以来, 我市财政收入受政府性基金增长较快拉动, 增幅保持 较快增长, 实现 "时间过半, 任务过半冶 序时目标.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开局 良好, 但受经济发展增速放缓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随着广钢企 业地块等储备地块推出, 土地成交量回暖明显拉动基金收入大幅增长; 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则受去年同期不可比因素影响持续低位运行. 2郾 重点突出. 市本级税收收入 224郾9亿元, 同比增长 10郾6% 、 增收 21郾6亿元, 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 85郾2% , 比去年同期提升 0郾6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增量占财 政收入增量的 91郾2% . 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 295郾4亿元, 同比增长 63郾7% 、 增收 114郾9亿元, 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 90郾7% . 市本级用于民生及各项公共 事业支出 204郾5亿元, 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 76郾2% , 其中市本级十件民生实事支 出23郾3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89% . 3郾 体制保障有力. 虽然市本级受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 策减收效应影响较大, 但在财政体制保障下, 市本级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区 (县级 市) 增幅, 主要是由于个人所得税、 契税、 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市 本级固定收入项目拉动, 确保了市本级财政收入保持较稳定的运行态势. (二) 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郾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决定财政增收基础. 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 总值、 固定资产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但去年以来我市稳增长、 调结构各项措施效果显现, 企业利润大幅提高和个人收入 稳定增长. 受此影响, 增值税收入 38郾7亿元, 同比增长 3郾3% 、 增收 1郾2亿元 (剔 除免抵调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因素同比下降 4郾1% ); 服务业营业税收入 26 亿元 (全市), 同比增长 5% 、 增收 1郾2亿元; 企业所得税收入 33郾4亿元, 同比增长 25% 、 增收 6郾7亿元; 个人所得税收入 30郾1亿元, 同比增长 18郾2% 、 增收 4郾6亿元. — 8 8 — 二是政策性因素减收. "营改增冶 试点改革减税效应不断扩大, 试点企业固定 资产抵扣和非试点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增加导致减收, 上半年财政收入减收约 40 亿元(全口径). 继续落实各类减免税政策, 上半年税务部门对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企 业共办理减免税 109 亿元 (全口径). 房地产调控持续导致相关税收大幅减收, 销 售不动产营业税收入 27郾6亿元 (全市), 同比下降 25郾3% 、 减收 9郾4亿元; 存量房 契税收入 8 亿元, 同比下降 39郾7% 、 减收 5郾3亿元; 预征类土地增值税收入 11郾8亿元, 同比下降 16郾4% 、 减收 2郾3亿元. 三是加强组织收入工作促收. 地税部门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 清算类土地 增值税收入 13郾8亿元, 同比增长 73郾7% 、 增收 5郾8亿元. 市国土房管部门在年初开 始供应土地, 地税部门针对国土房管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信息开展专项纳税 评估, 土地契税收入 16郾2亿元, 同比增长 1郾2倍、 增收 9 亿元. 国税部门加强营改 增试点企业征收管理, 改征增值税收入 10郾4亿元, 同比增长 31郾8% 、 增收 2郾5亿元. (2) 支出方面. 一是继续坚持民生优先. 教育支出 23郾6亿元, 同比增长 17郾4% 、 增支 3郾5亿元, 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标准,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和进一步发展民 办教育, 加快推进教育城和广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郾7亿元, 同比增长 87郾8% 、 增支 3郾1亿元, 主要用于推进 "四馆一园冶 建设, 完善我 市重点文化设施, 推进社区文化室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郾3亿元, 同比增 长37郾2% 、 增支 13郾1亿元, 主要用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拨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 24郾9亿元、 再就业专项资金 5 亿元等. 医疗 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郾7亿元, 同比增长 55郾2% 、 增支 7郾7亿元, 主要用于实行医 疗保险城乡统筹,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郾1亿元, 同比增长 38% 、 增支 1郾4亿元, 主要是拨付产业投资引导资金 4郾4亿元,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 术、 生物与健康、 时尚创新、 商贸流通、 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 科学 技术支出 6郾5亿元, 同比增长 6% 、 增支 0郾4亿元, 主要用于超算中心等重大创新 平台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 业. 三是加快民生交通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 32郾8亿元, 同比增长 80郾6% 、 增支14郾6亿元, 主要是拨付公交行业综合补贴 9 亿元、 公交地铁票价优惠财政补贴 — 9 8 — 4郾5亿元、 对城市公交出租车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5郾3亿元、 白云机场扩建 工程 3郾6亿元等. 四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郾3亿元, 同比增长 31郾2% 、 增支 1郾3亿元, 主要用于支援新疆和西藏地区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中的扶贫支出 2 亿元, 同比净增, 主要是今年实施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确保北部山区镇、 贫困村以 及贫困户扶贫对象的稳定脱贫. 2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方面. 上半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主 要是我市改变以往年度在下半年集中出让土地的做法, 在年初即开始供应土地, 以 保证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平稳入库, 避免收入大起大落. (2) 支出方面. 上半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大, 主要是拨付土地储备 开发支出 137郾6亿元、 地铁资金 79郾5亿元、 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 37郾4亿元、 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郾9亿元等. 3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方面. 上半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幅较低, 主要是由于 去年同期广钢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入库抬高去年收入基数, 下一步将抓紧督促市属国 有企业按照规定上缴国资收益和股利股息, 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仍实现一定增 长. (2) 支出方面. 上半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是拨付战略性主导 产业发展资金 4 亿元、 越秀集团资本金 10 亿元、 白云机场扩建工程 3郾6亿元、 南沙 港三期工程 1郾4亿元、 偿还地方性债务 7郾5亿元等. 4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方面. 上半年,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下降 1郾3% , 主要是中小 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减收 1郾2亿元. (2) 支出方面. 上半年,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同比下降 21郾5% , 主要是部分 支出核算方式调整减支 3郾5亿元. (三) 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386郾2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8% 、 增收 49郾7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49郾4% .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 278 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8% 、 增支 35郾9亿元, 完成年 度预算的 43郾3% . — 0 9 — (四) 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郾 收入方面. 随着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增加及缴费基数的提高, 除个别险 种受政策性因素影响外, 其他各项基金收入均稳步增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 入169郾5亿元, 同比增长 8郾3% 、 增收 13 亿元; 失业保险收入 15郾1亿元, 同比下降 24郾5% 、 减收 4郾9亿元, 收入下降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 2013 年4月起全年 综合费率从 3% 降至 2%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 132郾4亿元, 同比增长 17郾1% 、 增收 19郾3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 9郾7亿元, 同比增长 1郾8倍、 增收 6郾2亿元, 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为筹集居民医疗保险资金, 财政资助资金于 今年上半年全部到位; 工伤保险收入 4郾8亿元, 同比增长 0郾2% ; 生育保险收入 7 亿元, 同比增长 21郾8% 、 增收 1郾3亿元; 其他保险基金 (农转居与城乡养老) 收入 47郾7亿元, 同比增长 45郾5% 、 增收 14郾9亿元,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筹集险种 资金, 财政资助资金于今年上半年基本到位. 2郾 支出方面.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9郾6亿元, 同比增长 14郾1% 、 增支 18郾4亿元; 失业保险支出 4郾5亿元, 同比下降 2% 、 减支 0郾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支出 89郾5亿元, 同比增长 19郾7% 、 增支 14郾7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4郾5亿元, 同比下降 15郾9% 、 减支 0郾8亿元; 工伤保险支出 2郾7亿元, 同比 增长 10郾8% 、 增支 0郾3亿元; 生育保险支出 7郾3亿元, 同比增长 4郾1% 、 增支 0郾3亿元; 其他保险基金 (农转居和城乡居民养老) 支出 19郾8亿元, 同比增长 18郾7% 、 增支 3郾1亿元. 三、 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有关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 2013 年预算执 行情况和 201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并对 2014 年预算执行提出了建议. 市政府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 健全 "全口径冶 预算管理体系. 我市 2014 年预算草案包含了公共财政、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 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全部 5 本预算, 真 正实现涵盖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均向全市人大代表报告.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我们按 照全口径分月统计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 并分别编制上述 5 本预算的执行情况 报表, 每月定时报市人大预算工委, 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沟通汇报. 同时, 我们还将同步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和相关报表, 每年 9 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 加强支出预算刚性约束. 一是加大全口径审计监督力度, 重点关注政府 预算体系建设、 预算编制、 执行和决算编制情况, 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 — 1 9 —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绩效审计, 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方面出 现的问题, 力促财政资金使用的廉洁高效. 二是建立预算编制及转移支付与支出进 度挂钩机制, 对当年 1-10 月实际支出进度低于 80% 的经常性专项, 市财政部门在 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 原则上对该项目按上年度预算额的 90% 安排. 对全年支出进 度较低、 存量资金较大的区, 市财政部门在分配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 核减. (三)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 从2013 年9月开始, 采取单位自报、 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 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全面 清理和整合, 共清理市级专项资金 214 项、 230郾7亿元, 清理后, 专项资金减少了 110 项、 38郾4亿元. 二是印发 《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专项资金 的设立、 审批、 监督等提出规范管理措施, 并明确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 三是专项资金使用纳入市统一的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管理范围, 市财政、 审计、 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所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杜绝违规使用资金和腐败现象发生. (四) 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加大对国资收益统筹力度. 根据我市重 点产业发展和经济规划发展布局, 逐年加大对国资收益的统筹力度, 国资收益重点 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 重点项目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 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强化国资预算执行跟踪, 对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市财政紧密跟踪执行, 加强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主动服务企业. 三是 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重组, 继续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机制, 做大 做强国有经济,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 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出台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防控债务风险的意见》 (穗字 也2014页6号), 进一步完善偿 债机制, 按照 "一区一策、 一企一方案冶 的方式, 制定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通过盘 活存量资源、 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等措施, 确保我市债务率保持在警戒线以下; 完 善举债决策程序, 每年的举债和偿债计划报人大常委会审批. (六) 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健全绩效目标管理, 凡列入部门预算的 项目都要制定绩效目标, 对500 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予以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 可列入预算; 继续推进预算绩效评审, 并对去年评审项目进行重点跟踪. 二是突出 绩效评价重点, 采取第三方评价、 财政评价和项目单位自评等方式, 突出重点、 热点、 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 同时, 今年我市将试点开展 "三公冶 经费绩效评价. 三—29—是加强整改落实和公开力度, 针对去年进行第三方评价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冶 等6个项目, 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并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 在广州财政网上公布 了2012 年、 2013 年共 11 个第三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 接受社会监督. 四、 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 我市财政收入仍然面临较大挑战, 受经济发展增速放缓、 国家继续加 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落实 "营改增冶 试点改革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影 响, 加上保障各项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支出、 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措施、 化解政 府债务风险等方面资金需求巨大, 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对此, 我市各级政府及 财税部门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促收入. 一是抓综合治税管理, 积极稳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加强部门 间协作, 完善税源库建设, 联合国税、 地税等部门做好经济和财政运行监测分析, 实行税源监控, 稳定地方收入来源. 二是抓税源涵养, 促收入质量优化. 用活用好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加快出口退 (免) 税办理进度, 加大企业办理免抵调库的审核 力度, 积极向省国税局申请免抵调库指标, 既保证企业能享受政策, 又促进地方收 入增长. 三是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管理效果. 国税部门进一步实施以集约化和标准 化为主要内容的税务稽查创新, 持续推进执法型稽查建设, 有效整顿和规范税收经 济秩序. 地税部门创新大企业管理服务模式, 有效发挥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税源管理 改革领头羊、 纳税服务大团队作用. (二) 稳增长. 市本级统筹安排 474 亿元, 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稳定外需、 着力扩大消费、 支持产业发展项目、 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5 个方面促进经济增长. 一 是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地铁、 公路、 城市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投入, 加快增强国家中心城市带动和辐射功能的交通枢纽工程建设, 以财政资金投入带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二是支持产业发展项目. 继续安排战略性主导产业发 展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 引入社会资本, 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与 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安排产业结构调整资金, 支持企业升级 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 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三 是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一方面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不断扩大 "营改增冶 改革范围, 另一方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落实 国家和省减免政策等, 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三) 保民生. 一是继续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标 准, 健全教育扶困助学资助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 — 3 9 — 助力度; 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加快保障性 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社区文化室建设, 支持农村数字电影放映、 广播电视村 村通等项目. 二是落实省、 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 确保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安排到位. 三是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机制,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 完善财政投入 "雪中送炭冶 的 托底保障机制, 确保政策落实. (四) 抓执行.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严格按照 "先有预算、 后有支出冶 的原则,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提升硬性约束. 二是均衡预算支出, 通过健全台账制 度, 优化支付流程, 加强督办考核等措施加快支出进度, 避免财政支出 "前松后 紧冶. 三是对市本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 增大一般性转移 支付比例, 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 1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表 (略) 2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表 (略) 3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略) 4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略) 5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略) 6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收支情况表 (略) 7郾 广州市 2014 年上半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略)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摇 袁锦霞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 现将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 4 9 — 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根据审计署对我市本级财政存量资 金审计报告, 市政府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 包括公共财政、 政府性基 金、 财政专户管理的结余结转资金和收回的财政周转金等, 合计 124郾3亿元可用于 统筹安排. 经研究, 拟集中用于稳增长、 调结构、 惠民生等重点领域. 一、 预算调整来源构成 (一) 公共财政预算可提供的新增财力 69郾4亿元, 项目调整资金 12郾7亿元. 其中: 1. 市本级财政上年净结余资金 22 亿元. 2. 清理财政周转金 11郾3亿元. 3郾 清理历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36郾1亿元. 4. 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项目调整 12郾7亿元.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可提供的预算调整资金 42郾2亿元, 其中: 1郾 清理土地出让金历年结转资金 36郾4亿元. 2. 清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历年结转资金 5郾8亿元. 二、 预算调整安排建议 (一) 公共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安排 1. 安排广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资金 30 亿元. 2. 安排广州教育城建设资金 9郾4亿元. 2014 年广州教育城建设资金需求 50 亿元. 年初已安排 4 亿元, 缺口资金 46 亿元, 本次预算调整按项目进度安排 20 亿元 (公共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安排 9郾4亿元、 项目调整安排 7郾3亿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 3郾3亿元). 3. 安排越秀集团资本金 30 亿元. 为推动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和加快区域金融中 心建设, 安排越秀集团 40 亿元用于该集团以收购、 并购等方式发展金融板块, 其中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安排 10 亿元, 其余 30 亿元从本次预算调整中安排. (二) 公共财政项目调整安排 1. 安排广州教育城建设资金 7郾3亿元. 2. 安排归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暂付款 5郾4亿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安排 1. 土地出让金结转安排土地储备开发资金 30 亿元、 广州教育城建设资金 3郾3亿元、 归垫财政暂付资金 3郾1亿元. — 5 9 —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转安排城市道路改造建设资金 5郾8亿元.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 1郾 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安排建议表 (略) 2郾 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建议安排项目表 (略)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的审查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摇 欧阳知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 7 月7日召开全体会议, 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 《广州 市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并进行了初步审查, 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 下: 市人民政府通过盘活和清理存量财政资金合计 124郾3亿元, 其中: 公共财政预 算82郾1亿元, 政府性基金 42郾2亿元 (含土地出让金 36郾4亿元). 预算调整资金主 要用于稳增长、 调结构、 惠民生等重点领域, 其中: 广州教育城建设支出 20 亿元, 广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支出 30 亿元, 越秀集团资本金支出 30 亿元, 广钢地块 储备开发资金支出 30 亿元, 归垫暂付金 8郾5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5郾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总体上是可行的. 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广州市 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的报告》 和2014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要求, 市人民政府应及时拨付预算调整资金, 加强项目资金绩 效监督; 不断完善预算管理,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 6 9 —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摇 杨国权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 广州儿童公园建设是市委、 市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民生幸福工程之一, 也是完善民生设施、 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截止今年 6 月, 已基本完 成第一阶段建设任务. 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儿童公园规划情况 14 届63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全市共启动 13 个儿童公园建设, 包括市 级1个、 区级 12 个, 规划总建设面积达 190郾02 公顷, 分布在各区 (县级市) 交通 相对便利、 紧临居住区的地块, 其中 7 个临近地铁或轨道交通. (一) 广州市儿童公园: 位于白云新城原白云公园, 面积 31郾88 公顷, 以 "自 然生态、 科普文化、 亲子交流、 体验参与冶 为主题. (二) 越秀儿童公园: 位于一德路原广州市儿童公园, 面积 1郾1公顷, 以 "文 泽越秀, 童年新晖冶 为主题. (三) 海珠儿童公园: 位于海珠区南洲路以南、 洛溪大桥北东侧, 面积 7郾6公顷, 以 "给孩子撒野的生态乐园冶 为主题. (四) 荔湾儿童公园: 位于浣花路地块, 面积 6郾9公顷, 以 "我是小小探险家冶 为主题. (五) 天河儿童公园: 位于原吉山村橄榄公园地块, 面积 20郾6公顷, 以 "星河 童年-橄榄园的智慧王国冶 为主题. (六) 白云儿童公园: 位于金沙洲原滨江公园, 面积 7郾29 公顷, 以 "金色童 年、 梦想启航冶 为主题. (七) 黄埔儿童公园: 位于文涌河湿地地块, 面积 4郾75 公顷, 以 "快乐运动冶 为主题. (八) 花都儿童公园: 位于花城街与花山镇交界处, 面积 18郾8公顷, 以 "花林 美景, 都市童趣冶 为主题. — 7 9 — (九) 番禺儿童公园: 位于东环路北侧, 面积 50郾3公顷, 以 "岭南水乡的阳光 童年冶 为主题. (十) 南沙儿童公园: 位于连溪大桥与市南路之间, 面积 13郾5公顷, 以 "海天 乐园—蓝色南沙, 我爱我家冶 为主题. (十一) 萝岗儿童公园: 西北临水西路、 南临开创大道, 面积 4郾9公顷, 以 "树林里的秘密冶 为主题. (十二) 从化儿童公园: 位于城郊街东风村, 面积 6郾8公顷, 以 "小树、 雨露、 成长冶 为主题. (十三) 增城儿童公园: 位于原增城公园, 面积 15郾6公顷, 以 "大树上的精灵 王国冶 为主题. 二、 儿童公园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统筹规划、 分区实施、 属地负责、 整体推进的建设模式, 市、 区(县级 市) 政府全力推进. 市财政承担市级儿童公园建设经费, 同时筹资 9000 万元用 "以奖代补冶 方式对各区 (县级市) 给予支持补助. 13 个儿童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 概算 4郾8亿元, 2014 年计划投资 3郾5亿元, 首批 "以奖代补冶 资金 3000 万元也已 下发到相关区 (县级市). 项目自 2013 年4月正式启动, 2013 年10 月开始施工, 到2014 年1月底除越秀 (按计划 2014 年底施工) 外, 12 个儿童公园全部进入施工建设. 截至 2014 年6月, 有8个建成或局部建成, 面积 60郾34 公顷, 并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 完成了 "2014 年半数以上儿童公园建成或基本建成开放冶 的第一阶段工作目标. 其他 5 个儿童公 园也按计划稳步推进. 其中, 荔湾儿童公园 (一期) 完成工程量的 88% , 花都儿童 公园完成工程量的 28% , 从化儿童公园完成工程量的 10% , 天河儿童公园完成工程 量的 6% , 越秀儿童公园已制订建设计划, 将于年底开工. 局部开放的儿童公园也 正按计划组织实施二期项目. 在抓好施工建设的同时, 从今年 4 月开始, 同步开展开园运营管理工作, 编制 开放运营方案、 应急处置方案等, 落实机构、 人员和运营管理经费. 目前, 8 个开 放的公园均落实了管理机构和管理运营费用. 为确保今年 "六一冶 国际儿童节 8 个儿童公园顺利开放, 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 市领导任组长, 包括公安、 建设、 交通、 城管、 林业园林、 妇联、 共青团等成员单 位的儿童公园开园工作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市林业和园林局), 制定了全市儿童公园开园总体工作方案, 认真做好安全保障、 交通疏导、 环境整治、 — 8 9 — 志愿服务等工作, 并按照简朴节约的原则, 举行了广州市新儿童公园开园暨各界儿 童庆祝 "六·一冶 国际儿童节活动. 8 个儿童公园开放首日入园人数达 19郾6万人 次, 各园区游园活动内容丰富, 交通疏导、 安全保障到位, 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没 有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发生, 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其中: 市级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欢乐谷等 12 个活动区域, 面积 10 公顷; 海珠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特洛 伊木马等 4 个活动区域, 面积 5郾6公顷; 白云儿童公园全园开放, 包括阳光天地等 活动区域, 面积 7郾29 公顷; 黄埔儿童公园全园开放, 包括魔幻城堡等区域, 面积 4郾75 公顷; 番禺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儿童涂鸦区等 2 个区域, 面积 4郾3公顷; 南 沙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戏水沙滩等 4 个活动区域, 面积 10 公顷; 萝岗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小火车欢乐世界等 4 个活动区域, 面积 4郾4公顷; 增城儿童公园 (一期) 开放活力纽带等 7 个活动区域, 面积 14 公顷. 除上述专类儿童公园外, 我市还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公园, 设置儿童户外公共活 动场地并增加免费游乐设施. 其中, 越秀公园、 珠江公园、 流花湖公园的儿童免费 活动区约 3800 平方米已对外开放. 三、 主要工作措施 (一) 周密部署, 为工程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 市委专门听 取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研究部署开园筹备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 3 次专门听取儿童公 园建设进展汇报, 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分别到施工 现场, 视察儿童公园建设和开园筹备情况, 并做出重要指示. 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 召开专题会议, 及时协调并解决各阶段存在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将该项工作纳入 2014 年重点审议计划, 经常督促、 检查和指导儿童公园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市人大 常委会及城建环资专业小组代表专门到市儿童公园调研, 听取汇报, 指导工作. (二) 问计于民, 丰富功能内涵. 为实现 "科普为主、 各有特色、 各有精彩冶 的目标要求, 我市广开言路、 问计于民, 专门组织规划、 设计、 园林、 管理、 儿童 教育等方面专家及各儿童公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就区域特色、 功能定位、 项目 配置、 差异化设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 明确各儿童公园的设计思路和方向, 并对 13 个儿童公园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多次修改完善、 提升. 同时, 组织编制了 《广州市儿童公园建设指导意见》, 在总体规划、 建设指标、 功 能设置、 科普设置、 绿化建设、 配套设施、 安全措施等各方面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明确具体要求和标准. 在儿童公园部分开园后, 再次组织专家、 家长代表实地考察 并进行座谈, 深入了解开园现状和存在问题, 征求对策建议, 力求打造凸显安全性、 — 9 9 — 趣味性、 科普性、 通达性和差异性的儿童专类公园体系. (三) 条块联动, 及时解决问题. 市发展改革、 国土、 环保、 规划、 林业园林 等职能部门主动牵头, 对接各区 (县级市) 对口业务部门, 协调指导涉及各自业务 工作中的问题. 各区 (县级市) 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主动协调区属部门, 全力推进 项目实施. 通过条块联动, 形成了责任明确、 分工合作、 高效运作的统筹协调机制, 及时解决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确保了建设进程顺利推进. (四) 细化任务, 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为了保障如期实现计划目标, 我们 对计划进行了节点分解, 明确各节点任务时效. 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 要求细化各环节完成时间, 尽量消除各环节之间的空歇期, 并实行进展情况半月一 报. 施工阶段, 细化施工进度安排, 落实施工质量保障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监督, 并实行建设进度、 质量情况每月一报. 同时, 将儿童公园建设工作纳入监察部门的 电子监察系统, 加强廉洁督办检查, 确保工程建设廉洁. (五) 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机制. 明确安全责任, 规范施 工操作流程, 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定期对园内基础设施、 游玩设施、 安全设施、 安保和消防设备等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 加强安全警示提醒,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和整改台账. 根据儿童的特点, 公园的设施全部采取特殊化处理, 保障儿童在游 玩过程中的安全. 针对儿童公园部分开放的情况, 合理设置安全护栏、 警示标识, 将开放区域与施工区域有效隔离. 同时, 各儿童公园与属地公安机关加强衔接和沟 通, 建立联动机制, 在公安机关指导下, 配足专业安保力量, 配置安全防护和应急 处置的设施、 设备, 开展消防、 安保、 反恐、 应急等技能培训. 综合分析研判公园 常态化及周末、 节假日和敏感时期不同的人流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 制定内部安全 防范工作方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做好巡逻防控、 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 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全市儿童公园建设的总体部署, 我市儿童公园建设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 市政府 6 月13 日专门召开全市儿童公园建设第一阶段总结会. 对一期项目建设、 开 园运营工作进行分析, 查摆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公园在配套设施比如避雨亭廊、 遮阳、 卫生设施等配置不足; 二是项目内涵上尤其是科普、 人文、 法制知识等教育功 能上有待提升, 游乐设施多数偏重于低龄段儿童, 对高龄儿童的需求关注还不够; 三是园区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个别项目建设表观质量显得粗糙. 在下一步继续推 进建设的同时,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完善配套设施, 提升功能内涵. 充分考虑广州高温、 多雨的气候特点, — 0 0 1 — 足量配置具有岭南特色的遮阳避雨设施、 餐饮服务点、 无障碍设施、 成人休憩设施 和公厕等. 在项目配置上争取形式多样、 内涵丰富, 突出儿童公园的教育功能, 配 置各具特色的更赋科普、 人文、 法制知识等教育功能的游乐项目和活动. (二) 科学安排工期, 确保完成任务. 科学做好施工计划安排, 力争在施工黄 金季节完成主体建设, 确保 2015 年6月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 抓好一期、 二期 建设的衔接, 及时做好验收、 完善、 试运营等工作. (三) 抓好质量安全, 杜绝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用材标准, 严格按照 《广州市 道路永久性材料使用指引 (试行)》 等标准进行选材施工; 提高绿化方面标准, 选 择好树种, 多种阔叶遮荫树种.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时间服从安全的原则, 严把工 程质量关. (四) 完善管理机制, 实现良好运营. 落实公园的管理机构、 人员及运营管理 经费. 坚持公益为主的原则, 吸收国内外儿童公园管理运营的成功经验, 综合考虑 运营维护成本, 探讨财政投入、 社会资本合理配置的可持续运营模式, 建立政府主 导、 市场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落实安保措施, 完善交通疏导与标识指引. 研究制定儿童公园管理指导意见, 规范全市儿童公园的管理服务. 我们相信,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人大常委会指导、 监督和支持下, 通过 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我市儿童公园建设将如期完成目标, 建设成果将进一步惠 及全市广大少年儿童.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关于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杨国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全市 儿童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 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 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全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认为儿童公 园建设作为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民生幸福工程之一, 建设工作推进顺利, 公园功 能内涵丰富, 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对于完善民生设施、 提高服务市民的能力, 不断 — 1 0 1 — 提升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软实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 我 市儿童公园建设推进速度较快, 导致部分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运营管理工作仍需进 一步完善.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做好儿童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 见. 一、 继续加强儿童公园建设. 对于已建成运营的儿童公园, 要综合评估部分项 目的运行情况, 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未建成的儿童公园, 科学安排 工期,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剩余建设任务. 二、 强化管理工作, 完善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建立儿童公园运行管理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 保障儿童公园的正常运行. 三、 重视儿童公园安全工作, 保证公园的设施安全、 运行安全和治安安全, 完 善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 防患于未然, 严防各类危害儿童安全的事件发生. 四、 整合社会资源, 探索与各类社会机构联合开展各类儿童公益类活动, 寓教 于乐, 重视发挥儿童公园的科普、 人文等教育功能, 不断提升各儿童公园服务儿童 健康成长的水平. 五、 新建的儿童公园应该全部免费开放并尽量避免园内有收费项目.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 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摇 曾庆椿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根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 第 (十八) 项的规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与波兰罗兹 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情况, 请予审议. 一、 罗兹是波兰第三大城市, 与我市合作潜力较大 — 2 0 1 — 罗兹位于波兰的中部, 是罗兹省的首府, 是波兰第三大城市. 全市面积约为 294 平方公里, 总人口约为 77 万, 地理位置重要, 对华友好. 罗兹市在城市定位和 发展战略方面与我市相似, 曾是波兰纺织业和制造业重镇, 被誉为 "波兰的曼彻斯 特冶. 20 世纪 90 年代后, 罗兹市推进经济转型, 积极吸引外来投资, 大力发展高新 产业和服务业, 成绩显著. 罗兹与我市在多个发展领域有着较高的契合度, 双方在 投资、 贸易、 物流、 教育和文化等优势领域行业合作基础良好, 前景广阔. 二、 双方往来频繁, 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增强 自2013 年6月我市与罗兹建立友好合作交流城市关系以来, 双方在高层交往、 卫生医药和高等教育等方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 2013 年3月, 罗兹市汉娜· 兹达诺乌卡市长致信我市陈建华市长, 表达了罗兹市愿与我市加强友好交流与合作 的愿望. 当年 4 月, 我市组团实地考察罗兹市, 为两市结好并开展相关合作进行调 研. 2013 年6月, 罗兹市马雷克·西斯拉克常务副市长率团访穗, 并与我市代表签 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与波兰共和国罗兹市加强交流合作备忘录》. 2013 年11 月, 罗兹医科大学副校长露西娜·沃兹尼亚克女士访问广州, 拜访市卫生局、 南方 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等单位, 了解我市社会健康和卫生政策, 探讨两市医科类高校开 展学生交流和教学合作的可能. 2014 年6月, 为增进中波地方政府合作, 推动中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 经批 准, 由省政府、 全国友协和波兰基础设施与发展部和波兰外交部联合主办的第二届 中波地方合作论坛于 6 月10 日在我市举行. 罗兹市马雷克·西斯拉克常务副市长率 团访穗, 并与我市政府党组成员骆蔚峰同志就促进双方人员互访及在教育、 经贸等 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交换了意见. 双方都表示将继续积极推进广州与罗兹结为国际友 好城市事宜. 罗兹医科大学副校长露西娜·沃兹尼亚克随团再次访穗, 拜访了市卫 生局, 继续深化探讨广州政策对社会健康与卫生的影响议题. 罗兹医科大学与南方 医科大学于中波地方论坛期间签署了建立合作关系谅解备忘录. 三、 罗兹对与广州结好态度积极, 双方对此达成共识 通过友好交流和双边等平台, 两市积极探讨结好可行性, 双方关系友好. 近期 我市向罗兹市政府提出将两市关系升格为友好城市的意愿, 该市复函表示同意与我 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我国驻波兰大使馆也对结好事宜无异议. 综上所述, 与罗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有利于加强我市与中东欧地区先进城 市的交流与合作, 增进友好往来, 提升我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与中东欧国家的交往与合作. 波兰于 2004 年加入欧盟, 是—301—中东欧重要堡垒国家, 为配合中央总体外交, 完善国际友城布局, 与罗兹结好对进 一步加强我市与波兰和中东欧地区的交往具有战略意义. 我市与罗兹市建立国际友 好城市关系事宜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 好协会于 7 月9日批复同意我市与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 我市计划于近期 正式与罗兹市签署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文本. 以上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 1郾 罗兹市概况 (略) 2郾 广州市与罗兹市交往大事记 (略) 3郾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批复 (略) 4郾 广州市与罗兹市加强交流合作备忘录 (略) 5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与波兰共和国罗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略) 6郾 广州市国际友好城市及国际友好合作交流城市一览表 (略) 关于对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 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报告的初审意见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摇 李兆宏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根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的有关规定, 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 6 月30 日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我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进行了初审. 现将初审意见报告 如下: 罗兹市位于波兰中部, 是罗兹省的首府, 波兰第三大城市, 面积约 294 平方公 里, 人口约 77 万. 罗兹市曾是波兰纺织业和制造业重镇, 20 世纪 90 年代后, 积极 — 4 0 1 — 推进经济转型, 吸引外来投资, 大力发展高新产业和服务业, 成绩显著. 罗兹市与我市在多个发展领域具有互补性, 双方交流潜力较大, 合作前景广阔. 自2013 年6月两市建立友好合作交流城市关系后, 双方通过高层往来和开展医药卫 生、 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活动, 促进了友好关系发展. 双方对正式结为友好城市 态度积极, 已达成共识. 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认为, 我市与罗兹市结为友好城市, 有利于进一步优 化广州国际友好城市的布局, 拓展对外交往平台, 提升广州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有利于加强与东欧地区先进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 华侨外事民族宗教 委员会希望, 我市与罗兹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后, 要建立完善互访机制, 加强实质 性合作与交流, 增强友好城市交往实效, 推动双方友好关系不断发展, 更好地为我 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以上意见, 请予审议. 《关于广州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 城市关系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4 年7月29 日至 30 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曾庆椿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 所作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与波兰罗兹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 罗兹市作为波兰第三大城市, 与我市在多个发 展领域具有互补性, 双方交流潜力较大, 合作前景广阔. 我市与罗兹市结为友好城 市,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国际友好城市的布局, 拓展对外交往平台, 提升广州的 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有利于加强与东欧地区先进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促进共同发 展. 希望我市与罗兹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后, 要建立完善互访机制, 加强实质性合 作与交流, 增强友好城市交往实效, 推动双方友好关系不断发展, 更好地为我市对 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5 0 1 —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摇 汤抗美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 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认为各项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均 符合相关审议意见要求. 现在, 我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对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的审核意 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财政局对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 认真按照审议 意见中提出的要求逐条落实相关工作, 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 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努力培植财源, 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编制工作, 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努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主任会议要求, 市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经济运行的预测分析, 挖掘财政增收潜 力, 确保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加快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出 台, 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配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 提高政府投 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 对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 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 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国 土资源保护和房屋管理工作, 各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良好: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是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 化利用水平; 三是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破解城乡二元土地管理结构; 四是加大住房 保障力度, 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主任会议要求市国土房管局: 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试点工作, 抓住国土资源部赋予广州创新试点政策的机遇, 大胆创新、 全面探索, — 6 0 1 — 认真调研、 科学论证, 积极破解用地指标难题, 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广州市实际情 况和新型城市化发展需要的土地管理路子. 二要加快危破房改造工作, 在全市范围 尤其是老旧城区内进行全面摸查, 建立信息库, 完善危破房改造相关政策法规, 健 全维修机制, 相关政府部门要检查评估并督促业主进行维修, 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 进一步疏通农民建房审批渠道, 加快农民建房问题的解决, 继续解决好留用地历史 欠账问题, 防止新的留用地欠账问题产生, 满足农民合理的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 四要加快完善广州市 "三旧冶 改造和城市更新相关政策, 加大三旧改造工作力度, 明确旧厂房改造等供地方式,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 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总体情况良好: 一是进一步 完善城乡规划体制编制; 二是积极推进 "村改居冶 体制改革; 三是积极推进城乡基 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主任会议要求, 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统筹协调, 加大投入力度, 逐步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 的各 项建议内容; 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指标体系, 建立健 全城乡统筹发展的组织保障和协调监督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已制定的政策得 到落实, 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进一步开拓创新, 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 政策措施, 着重研究解决农村人口集聚、 农村建设管理审批简政放权、 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流转整合、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 对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 掖政府工作报告业 目标任务情况报告审议 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和市知识产权局十分重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积极 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一是注重政策引领, 完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 加大 企业维权援助力度; 三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做好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引导和服务保 障工作; 四是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促进专利技术的资本化、 商品化和产业化. 主任会议要求, 市知识产权局要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尽快出台 《广州市专 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关于依法公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监督管理办法》 等政策文件; 要加快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 的实施, 协调各区和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定期检查督促, 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加—701—强与市科信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 建设广州知识产权交易所, 打造综合性科技交 易市场, 为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交易提供平台. 五、 对市人民政府、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 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 主任会议认为, 市政府、 市法院、 市检察院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进一步夯实党 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求真务实, 对应审议意见的要求, 逐项进行整 改,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答复情况, 积极拓展公开的方式与途径. 在闭会期间, 把闭会建议纳入本单位全年办理工作计 划, 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 提高了办理实效. 报告完毕.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14 年7月30 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伟光同志 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 表大会备案. — 8 0 1 — 关于陈伟光同志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说明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日收到陈伟光同志 《关于请求辞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的有关规定, 经主任会议同意, 决定将该事项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以上说明连同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伟光同志 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请予 审议.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赴英国、 西班牙、 摩洛哥访问的情况报告 — — —2014 年7月29 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赴英国、 西班牙、 摩洛哥友好访问团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应英国伯明翰市议会、 西班牙巴伦西亚议会和摩洛哥拉巴特市议会邀请, 广州 市人大常委会谢宝怀副主任率友好访问团一行 6 人, 于2014 年6月23 日至 7 月2日先后访问了英国伯明翰市、 西班牙巴伦西亚市和摩洛哥拉巴特市, 访问团与到访 国际友好城市议会就两市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交流, 推介了 11 月份在广州举行的 第二届 "广州奖冶 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 就预算审查监督及现代化农业发展问 — 9 0 1 — 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圆满完成了各项出访任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访的基本情况 广州 2006 年与伯明翰市缔结友好城市, 期间两市保持密切来往, 注重开展经 贸、 科技、 教育、 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访问团这次访问伯 明翰市为期 2 天的行程包括: 拜访伯明翰市荣誉市长, 与伯明翰市议会国际事务部 主任安德鲁·邓巴先生会面, 拜访伯明翰市议会绿色委员会气候变化部门负责人桑 迪·泰勒先生、 再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克莱夫·亚历山大先生, 探讨绿色城市和 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 协商建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与伯明翰市议会绿 色城市委员会联络机制; 与伯明翰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的伊恩·布里格斯博士、 伯 明翰市议会副行政长官保罗·德兰斯菲尔德先生座谈, 了解伯明翰市财政预算管理 情况; 还与伯明翰市议会议员和伯明翰中国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愉快的交流. 此行访 问, 是两市友谊的延续, 访问团与伯明翰市议会商谈了关于两市人大与议会签订加 强友好交流备忘录事宜, 为下一步签署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做好准备. 广州市 2012 年与巴伦西亚市结为友好城市. 两市友好关系快速发展, 在城市规 划、 文化艺术、 教育、 体育、 旅游等领域紧密合作, 两市人民的友谊不断加深. 6 月27 日, 访问团到访巴伦西亚市, 参观了巴伦西亚梅里亚广场和市政厅. 在巴伦西 亚市议会举行会议期间, 副市长阿方索·格洛·阿隆索先生与访问团进行了会面, 双方就加强合作交流交换了意见. 双方都认为, 两市应该加强经贸合作、 产业合作, 共同推进两市经贸往来, 实现产业优势互补, 共赢发展; 在教育、 科技、 文化、 旅 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可进一步加强. 巴伦西亚市会计、 审计和预算部门的主管艾 琳·卓娃·吉尔女士, 向代表团介绍了巴伦西亚市预算管理方面的做法, 双方就有 关问题展开探讨. 广州市 2013 年与拉巴特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 访问团这次到访, 是两市人大与 议会的首次接触. 6 月30 日, 访问团拜访了拉巴特市市长 Fathallah OUALALOU, 市 长与访问团进行了座谈. 拉巴特市国际事务部主管 DR Karima LEBBAR 女士专门就 外贸和招商引资问题, 提议与广州市政府建立固定联系制度; 拉巴特市经济合作促 进中心负责人 lmane MASMOUDI 女士向访问团作了拉巴特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面 介绍. 二、 出访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出访加强了交流、 增进了了解、 巩固了友谊, 取得以下成效: 积极推介广州, 提升广州国际影响力. 访问团向到访的三个友好城市议会有关 — 0 1 1 — 人员介绍了广州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也针 对现阶段经济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展示了广州的形象. 今年 11 月,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暨第二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大会及广州奖颁奖典礼将在广州 举行, 访问团代表市政府盛情邀请所到访友好城市派员到广州参加会议, 得到到访 城市的热烈回应, 大家都认同城市的发展在世界文明进步、 和平发展进程中扮演了 重要的角色, 城市在发展创新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相互分享经验, 合作共赢. 广州奖主旨是倡导城市创新发展的科学理念, 推动全球城市全面、 和谐、 可持续发 展, 其口号 "创新成就未来冶 "So Dreams Come True 冶 反映了会员城市的心声, 到 访友好城市表示希望有更多机会与广州来往, 增加互信, 推动更加长远的合作, 以 发挥地方政府更大的作用, 为人民创造福祉. 开展专题调研, 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围绕预算审查监督、 绿色城市与智慧城市 建设、 现代化农业发展, 访问团与到访的友好城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伯明翰和巴 伦西亚有比较完整的现代城市治理模式, 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伯明翰市议会向 访问团介绍了中央政府与伯明翰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伯明翰地方政府的 预算管理制度, 以及他们为应对 2008 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所作的大幅度削减财政预算 的努力; 巴伦西亚市议会向访问团详细介绍了其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 包括预算编 制格式和要求、 预算审批程序、 预算公开与公众参与等具体情况. 城市建设绕不开 的问题是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 绿色城市和智慧城市理念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两 把钥匙, 伯明翰是早期工业化城市, 其经济转型较早, 伯明翰议会向代表团介绍了 组建绿色委员会, 制定碳排放行动规划与目标, 并分项目落实的经验. 在现代都市 中, 农业仍然是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 拉巴特市农业发展及经济改革推动方面 的经验也给代表团很好的启迪. 为了加强互动交流, 到访城市都精心制作了 PPT, 图文并茂, 有关人员对提出的问题都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 通过调研, 访问团成员 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情况, 开阔了视野, 学习了经验. 三、 到访城市在预算监督及农业发展方面的主要经验 (一) 伯明翰市经验 英国是一个单一制、 君主立宪的国家, 政府层级简化, 中央政府高度集权, 实 行高度集权的税收体制. 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 不能设置、 开征地方税, 地方 虽有权决定地方税税率, 但中央政府在每年审批预算时会对地方的征收率加以控制. 由于地方税数量很少, 因此转移支付是地方政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伯明翰市在 英格兰中部, 人口逾 100 万. 在上述财政体制下, 伯明翰政府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 — 1 1 1 — 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直接测算到伯明翰地方政府, 伯明翰政府具有举债权. 2014 年 伯明翰政府预算总收入为 33 亿英镑, 其中中央政府转移支付 22 亿英镑, 占预算总 收入的 67% . 在预算支出方面, 伯明翰政府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预算资金的 66% 要 分配在中央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及偿还债务. 由于高度集权的高福利政策, 至2010 年英国中央政府财政赤字已达 860 亿英镑, 受金融危机、 经济不景气影响, 英 国中央政府近年一直采取财政紧缩政策, 为此, 伯明翰政府在 2014 年至 2018 年需 要削减约 6 亿英镑的财政支出, 并大幅减少公务员和雇员数量. 伯明翰政府认为财 政支出压减的同时, 必须改进政府服务, 政府服务的重心在于三个确保: 确保公平, 维护人民安全、 健康; 确保商业蓬勃发展, 市民得到充分就业; 确保民主, 认真倾 听民众的声音. 预算编制与审核方面, 伯明翰实行跨年度财政预算, 财政年度从当年 4 月1日开始, 至下年 3 月31 日止. 预算是 3 年滚动性预算, 当年收支预算比较详细, 后两 年收支具有概算性质. 预算从编制到审批历时约 1 年, 主要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阶 段(4-10 月), 财政部门发出详细指导性文件, 向各部门解释预算编制基本规则, 各部门据此搜集基础数据和资料, 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财政部门; 第二阶段 (10- 11 月), 财政部门审核各部门预算申请后, 将各部门预算分别递交到议会相关的委 员会去审议, 财政部门也同时向财政委员会上报一份预算报告, 提出基本趋势和相 对于支出水平可能对服务质量和地方税收负担的影响; 第三阶段 (12 月-次年 1 月), 各委员会审议投票通过预算, 各部门会收到有关自己的支出标准估计数及下 年度补助金的使用权限, 如果这一数字与当初申请数有较大出入, 可以要求进一步 调整; 第四阶段 (次年 2-3 月), 财政部门收集汇总各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的最后 调整数, 并向议会作陈述报告, 经议会投票通过后, 财政部门向公众公布政府服务 及税收水平. 预算执行监督方面, 预算案通过后, 议会年内每两个月对预算执行情况监控检 查一次, 根据预算进度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调整财政政策. 还设立隶属议会的审计委 员会及办公室, 负责账务审查、 风险管理、 金融监管和绩效审计. 预算监督注重绩 效管理, 推行绩效预算、 绩效审计、 绩效评估, 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公共服务协议 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资金预算战略目标、 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 在此基础上进行 资金分配, 预算执行过程定期对绩效完成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检查和监督; 政府部门 每年要向议会提交绩效报告, 审计办公室对报告进行绩效审计, 审计结果反馈给部 门也对外公布; 绩效结果与下一轮预算分配挂钩, 绩效好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面—211—对严峻的经济形势, 2014 年绩效管理将更加严格, 重点抓七个方面绩效评价: 健康 与成人社会服务、 儿童保护与教育、 就业支持和交通基础设施、 下放的政府职能、 社区服务分级协议及监管服务、 外包服务、 金融及支持服务. (二) 巴伦西亚市经验 巴伦西亚市在西班牙东南部, 是西班牙仅次于马德里、 巴塞罗那的第三大城市, 是地中海沿岸重要的商埠和经济、 文化中心. 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希腊主权债务危机 持续蔓延影响, 西班牙财政形势严峻. 2012 年西班牙公共债务总额达 8郯844郾16 亿 欧元, 比上年增加了 1郯480 亿欧元, 其中中央政府债务 7郯602郾62 亿欧元, 公共债务 占GDP 比例达 84郾1% . 在这样的背景下, 巴伦西亚财政形势也受到很大挑战, 财政 紧缩与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成为必然选择. 在议会君主制的国家政体下, 巴伦西亚市 议会代表市民行使立法、 审议财政预算、 监督政府行为等权力, 其财政预算审核、 执行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每年市长向议会作财政预算报告, 预算报告的格式有相当 严格的规范, 主体报告的内容 (9 个章节)、 报表需列示的科目 (功能分类、 经济分 类均分别要求细化到 5 个层次)、 附件资料等都有非常精细的要求, 全套预算文本 接近 2郯000 页. 此外, 对预算信息 (包括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 公开也有明确的程 序要求, 在议会全体会议审议预算案后, 规定有一个 15 天的预算公示期, 如果接到 市民投诉, 延期 1 个月核实、 再公示, 直到没有投诉付诸执行. 预算投诉一般交由 行政法庭裁决, 有时政党会介入, 并视不同情况跟进处理, 对不影响预算执行的问 题向议会报告即可, 对影响预算执行的问题交由审计师法庭作进一步裁决. (三) 拉巴特市经验 拉巴特是摩洛哥王国的首都, 总面积 117 平方公里, 总人口约 100 万. 拉巴特 是全国陆路运输枢纽和主要港口, 港口和城市周围是富庶的农业区. 根据 2008 年提出的 "绿色摩洛哥计划冶, 拉巴特的塞拉宰扎埃尔大区的区域农 业规划是 "绿色摩洛哥计划冶 的一个重要区域版本, 是促进该地区未来二十年农业 发展的路线图, 该版本要求围绕共同的目标, 加强区域合作, 动员区域基金和其它 信贷机构等投资者、 捐助者投资区域农业. 其主要目标: 一是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 创造就业机会; 二是提高生产率, 除满足当地市场, 还要增加出口; 三是保持水资 源、 气候和土壤等自然环境良好. 四是确定优先发展领域, 包括种植业的豆类、 蔬菜、 葡萄、 水果 (橄榄)、 香料和药用植物, 畜牧业的牛奶、 红肉、 家禽和养蜂, 共97 个项目得以实施, 预计到 2020 年, 农业产量翻倍, 农业增加值将增加至 1郯120 万迪拉姆. 计划实施到现在, 拉巴特市农业产值约占其 GDP 的21% . 目前拉巴特市 — 3 1 1 — 有935郯000 公顷耕地, 农业生产注重规模化、 集约化, 以农场经营为主, 有47郯000 个农场; 从事农业的专业性组织有 22 个, 合作性机构有 124 个; 农业加工企业有 131 个, 主要经营谷物收储、 碾磨制造、 饮料生产等. 此外, 拉巴特濒临大西洋, 渔产丰富, 渔业发达, 其郊区 15 公里处有国内最大最新的渔业市场, 渔业贸易繁 盛. 四、 启示与建议 依法加强我市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 不断完善预算监督手段, 促进政府 职能转变. 我市预算监管制度建设近年不断有新举措、 新突破, 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 城市治理及预算监管所取得的成效相比, 仍有不少差距. 预算监管是一个城市治理 水平的综合体现, 我市预算监管还有较大的努力提升空间, 为此建议: (一) 规范政府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2014 年起, 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政府性基 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等全部政 府财政收支已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 但是, 报送人大预决算内容还是比较简单, 编 报范围、 口径等都有待规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还需进一步完 善, 相对独立、 相互衔接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还有待健全. 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与政 府预算脱节问题就比较突出, 代表难以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 人大要督 促政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 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申报与部门预算编制时间 的衔接、 政府投资项目库与部门预算项目库的信息对接, 试编政府重点基建投资项 目预算, 报明年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单独表决. 待条件成熟, 再编制完整的政府投 资项目预算. (二) 规范政府预决算编报. 政府要早编、 细编预算, 按规定时间送代表审阅. 报送的预算报告文本要进一步细化, 目前政府提交的预算文本还存在财政部门代编 预算金额过大、 预决算口径差异大、 提供分析审查的明细资料不足等问题, 人大要 督促政府为代表提供按功能、 按部门和按经济分类的预算草案, 提供市本级对区 (县级市) 转移支付表, 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报送人大的预算报告 (报表) 的具体编 报内容, 包括报告格式和内容以及报表体系、 数据口径, 并逐步实现预算支出功能 分类细化到项, 部门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 (三) 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算方式. 重点是完善预决算 "三审冶 制. 一 是逐步完善代表大会之前的审查制度, 更加注重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 作机构的作用, 建立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同监督机制, 依托各工作委员会和专门 — 4 1 1 — 委员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 分别对对口联系单位的部门预算先行预审, 并将发现的 问题及意见建议反馈给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二是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 常委会 组成人员参与预算预审阶段的调研, 对民生、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等社会关注的预算 项目,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三是发挥预算审查专门委员会带头引导作用. 适当增加 财经委委员人数, 分配到各代表团, 让他们在分组审议预算报告时带头发言, 发挥 引导作用; 条件成熟时设立预算委员会, 配备专业人员, 更好地承担预算审查职能; 四是进一步强化代表的主体作用. 扩大代表对预算一审的参与度, 鼓励代表以代表 工作站为载体, 征询选区选民对预算草案的意见建议; 五是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 逐步建立公民参与预算监督的工作机制, 坚持人代会前在市人大信息网公布预算报 告, 通过市民议政厅、 羊城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公民的意见建议; 六是发挥专家专 业辅助作用. 安排专家解读预算, 帮助代表 "看懂冶 预算, 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 (四) 完善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程序. 一是恢复在人代会上作预算的口头报告. 对代表审查预算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 参照政府报告修改程序, 由市财政部门向大 会主席团作修改情况的说明. 二是增加人代会审查预算的时间, 议程安排上将政府 报告和预算报告结合在一起审议. 人代会前将预算一、 二审的情况综合作为参阅材 料与预算报告一并发给代表, 引导代表突出围绕公务预算支出、 专项资金、 政府重 大投资项目等方面, 着重审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 省、 市有关支出政策在 预算中的安排落实情况. 支持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 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预算方面的议 案. (五) 推动预算公开, 扩大民主参与. 从我市实际出发, 按照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 人大代表和公 众广泛参与的原则, 选取条件比较成熟的区或项目进行参与式预算试点. 根据具体 情况, 加强分类指导. 从项目开始做起, 积累经验, 循序渐进. 参与式预算试点项 目可以着重考虑三类: 一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 二是公众可参与性比 较强, 公众与政府之间比较容易达成共识的项目; 三是规模小、 周期短, 一般一年 以内, 短期能够产生社会效益的建设性项目.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 一方面推行人 代会前公开财政预算草案及报告,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另一方面在人 代会审查批准预决算案后, 督促财政部门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间公开预决 算案, 并进一步按规范细化公开的内容. (六) 有效利用各种预算监督手段. 一是健全基本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人 大、 审计、 统计、 财政共享的内部信息工作平台, 要加强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 财—511—税部门要按月向人大报送财政收支报表、 收支情况分析, 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等. 加强人大与财政联网在线分析审查工作, 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预算监督的能 力和水平. 二是人大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或委托审计部门开展 专项审计, 强化责任追究, 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 部门要进一步扩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核定与批复范围, 建立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责任制度; 推广绩效自评、 第三方绩效评价、 绩效审计相结合的绩效评价监督模式, 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建立绩效评价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以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方向, 优化农业生产和服务全流程体系, 稳步提升 "菜篮子冶 主要产品自给率. 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已取得了较好成绩, 但存在农业基础薄弱、 资源环境约束 加剧、 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 区域发展不平衡、 农业增收难等问题和困难, 可借鉴 拉巴特市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 加强政府对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形成规模化农 业经济的经验, 建议: (一) 夯实农业基础设施体系. 要大力建设标准化农田 (鱼塘), 按标准化建设 的要求完成基础设施的改造任务; 加快发展农业装备, 大力发展大棚、 喷滴灌、 农 业加工机械等农业设施, 稳步提升农业机械化、 设施化发展水平. (二) 创新农业组织体系. 要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 改革, 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大力 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 积极培育新型农民, 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三) 优化农业产业体系. 要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推进优势产业向现代农业园 区、 重点 "菜篮子冶 基地和特色产业板块集中, 形成北部山区生态农业组团、 中部 平原农业组团、 南部滨海沿江农业组团和城郊农业组团的组团式多板块都市型农业 布局; 加大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保证 "菜篮子冶 主要产品自给率稳步上升; 大力发 展观光休闲农业. (四) 健全农业科技体系. 要建立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如建立农业生物种质资 源库、 农业重点实验室、 农业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为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 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究, 除加大农业科技基础设施 建设, 还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积极加以推广; 要 面向社会开展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 果转化率;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推广, 建设名优产品繁育技术示范基地; 实施农业进 村入户工程, 建设各类农业科研推广机构; 要着力提高农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促—611—进企业设立专门研发机构, 生产品牌产品; 促进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人才总量要不断增大, 人才年龄、 职称及专业结构日趋合理. (五) 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要加强批发市场体系建设, 构建中心批发市 场、 二级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的三级批发市场体系; 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提升发展农超对接、 农校对接和定点基地直采模式, 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建 设网上选购农产品的交易平台; 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扶持 生产型农业企业向产销一体化发展, 扶持建设冷库、 冷藏车, 发展直销、 配送业务. (六) 强化农业安全监管体系. 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实施 "沃土工 程冶, 建立水稻、 蔬菜、 畜禽建设养殖环境监测点, 农业环境面源污染和耕地地力 及时进行监测, 深入开展农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农业 标准化, 推广农业技术规范, 制定农业地方标准;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构建以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龙头、 区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 农产品生产企业质检站为补充, 覆盖全市的监测体系; 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构建覆盖全市的防控体系. (七) 健全农业投入支撑体系. 要加大财政涉农投入,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探 索农村金融创新, 优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加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 要在稳步 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 水稻种植保险、 农村住房保险、 渔业保险基础上, 开发 适应新形势的农业保险品种; 搭建融资平台, 支持鼓励企业到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 牌, 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业务, 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融资; 要开展农村扶贫 开发, 帮助贫困地区困难户脱贫, 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速. 此次随谢宝怀副主任出访的有: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汤抗美、 市人大常委会 经济工委、 预算工委主任欧阳知、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邝振标、 市人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美银、 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调研员李 俭颖. 以上报告, 请审阅. — 7 1 1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摇 摇告(第 50 号)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6月20 日 通过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14 年7月31 日批准, 现予公布, 自2014 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 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的决定 (2014 年7月31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该条例与宪法、 法律、 行政法 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 决定予以批准, 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施行. — 8 1 1 —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2014 年6月20 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摇 2014 年7月31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摇 总摇 摇则第一条摇 为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新区科学发展, 发挥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功 能,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摇 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南沙新区 (以下简称南沙新区) 的规划、 建设、 管 理和服务等活动. 南沙新区的范围按照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摇 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新型城市化典范、 以 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 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 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 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 高端发展、 改革创新的原则进行建设和 发展, 在经济体制、 文化体制、 行政体制、 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 试, 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第五条摇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推 进南沙新区的科学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情况. 第六条摇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南沙新区的规划、 建设、 管 理和服务等工作, 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七条摇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 基础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 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南沙新区给予优先安排. 第八条摇 市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推进南沙新区的建 设和发展, 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有关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的事项, 依照规定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向 — 9 1 1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 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报 请审批; 对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直接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 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九条摇 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南沙新区发展的, 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 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就其在南沙新区的适用作出决定或者对有关地方 性法规进行修改. 市人民政府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 支持、 推进 南沙新区先行先试. 第二章摇 行政管理与服务 第十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在南沙新区行使市人民政府相应的管理权限, 依法 履行下列职责: (一) 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文件; (二) 根据工作职能需要, 按照协调、 精简、 高效的原则, 设置和调整相应的 工作机构; (三) 组织编制和实施南沙新区总体规划, 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 编制南沙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南沙新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 (五) 管理南沙新区的发展改革、 经贸、 科技和信息化、 财政、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 国土、 房管、 环保、 建设、 审计、 国有资产监管、 规划、 统计、 工商、 教育、 卫生、 民政、 知识产权、 旅游、 农业、 林业和园林、 水务等工作; (六)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及其行政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 门的决定, 行使其委托、 下放或者以其他方式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行政管 理权.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 市级审批权限、 执法权限目录并明确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管理职责、 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南沙新区的职责, 向社会公 布. 交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的市级审批权限和执法权限原则上不得收回. 第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托辖区人民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 探索和实施适合南沙新区综合发展的治理模式. — 0 2 1 — 第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 集中审批、 限时办结、 跟踪服务等制度.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本市规定的审批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缩短审批期限,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廉洁、 高效、 务实、 便民的行政运 行机制. 第十三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建立南沙新区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 设立决策咨询 委员会. 决策咨询委员会的组成、 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等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制定, 并向社会公布. 编制南沙新区的城乡规划、 确定重点工程项目、 引进大型项目等重大事项以及 对南沙新区发展或者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在决策前,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 应当组织决策咨询委员会中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为进驻南沙新区的海关、 检验检疫、 海事、 边防、 港务、 金融监管等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 提供便利和协助. 第三章摇 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 第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城市总 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按照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的要求, 依法编制 南沙新区规划, 并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法批准的规划应当严格执行,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在编制南沙新区城乡规划时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 的规划理念和建设标准, 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 将南沙新区划分为优化开 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对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 发区域加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并在禁止开发区域设立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摇 本市城乡规划应当统筹协调南沙新区与其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 使 南沙新区的基础设施与周边地区及港澳地区相衔接.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相互 配合,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组织建设南沙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 鼓励港澳等境内外企业或者个人以独资、 合资、 合作、 联营、 项目融资等方式 依法在南沙新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 1 2 1 — 第十八条摇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南沙新区轨道交通、 快速公路等重大公共基 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 按照满足南沙新区发展实际需要的要求, 组织建设南 沙新区与市中心城区之间的快速直达交通干线, 完善南沙新区及其与市中心城区之 间的交通网络. 第十九条摇 南沙新区的土地利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动态评估、 监测机制, 实行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差别化供地模式, 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方式, 提高土地利用 效率; (二)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安排产业、 住宅、 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 形 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三) 产业用地应当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 先进制造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用地; (四) 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律、 法规和南沙新区城乡规划、 南沙新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产业发展需要, 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和租赁的条 件、 标准和程序, 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建立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符合规 定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 租赁或者入股. 第二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产业用地评估制度, 对产业生命周期、 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评估, 依据评估结果对不同的产业确定相应的土地使用期限. 评估应当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士和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土地使用的退出机制, 在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退出条件, 当合同约定的情形发生 时,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 第二十三条摇 南沙新区可以依法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 与进驻南沙新区的重要项目单位进行合作. 第二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的收益全额留存南沙新区, 按照国家规定扣除、 计提有关税费和政策性资金后, 作为南沙新区建设发展资金.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将南沙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收益及其使用情 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提高海域使用的效率, 保证海域有效利用, 并与环 — 2 2 1 — 境保护相协调. 南沙新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海域, 并 完善用海管理与用地、 供地管理的衔接机制. 第四章摇 区域合作 第二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在产业发展、 社会治理、 综合服务、 环境保护、 人 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与港澳地区的全方位合作, 以金融保险、 商业服务、 休闲旅游、 航运物流、 科技创新、 研发设计、 法律服务、 文化创意、 教育培训等为重点合作领 域, 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十七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创新与港澳及国际合作的机制, 营造国际化、 法制 化的营商环境, 逐步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 第二十八条摇 南沙新区在作出涉及港澳合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前应当听取港澳地 区的专家和社会组织的意见, 并为其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十九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推进与港澳地区的健康医疗服务合作, 建立与港澳 医疗机构的沟通机制, 推进互认检验检查结果, 使港澳居民享受更加便利的转诊等 医疗服务. 南沙新区应当通过技术合作、 学术交流、 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集聚国内外高端 医疗资源, 扩大医疗服务市场, 引入港澳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和先进管理模式. 第三十条摇 南沙新区可以采取资金资助、 场租优惠等措施, 支持港澳及国际知 名高校与内地高校在南沙新区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建设国际教育合作实验区, 探索 创新国际教育合作模式; 鼓励港澳地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内地院校、 企业、 机构 在南沙新区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实训基地, 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服务. 第三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推进粤港澳科技合作, 加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交流 和信息资源共享, 吸引港澳等境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高校科研创新机构进驻南沙, 支持港澳等境内外企业在南沙设立研发中心, 规划建设粤港澳创新产业基地. 第三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与周边地区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环境整治, 推 进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合作与网络建设, 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和区域大气污 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保护生态环境,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南沙新区可以采用政策引导、 资金资助等方式支持港澳企业在南沙新区开展清 洁发展机制项目, 加强与港澳企业在清洁生产、 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 — 3 2 1 — 的合作, 引导区内企业采用有效的污染物减控措施及清洁生产技术, 建设良好的生 态环境. 第三十三条摇 鼓励和支持跨区域的行业组织或者国际标准认证组织依法在南沙 新区设立机构从事相关的认证活动. 鼓励港澳地区金融、 医疗、 保险、 律师、 会计、 物流、 咨询管理等服务组织和 个人到南沙新区开展相关业务. 港澳地区的建筑、 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可以持港澳地区许可 (授权) 机 构颁发的证书, 按照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有关规定经备案或 者许可后, 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 第三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提升与港澳口岸合作水平, 探索与港澳间口岸查验 结果互认, 简化通关手续, 为人员往来和货物通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内涉港澳、 国外合同的当事人, 可以依法约定选择处理 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可以依法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案件,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摇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香港、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可以经依法任命后, 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南沙新区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 第三十七条摇 南沙新区内涉港澳、 国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选择内地、 港澳或者国外的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仲裁. 鼓励仲裁机构聘任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作为仲裁员, 在南沙新区设立的仲裁机 构应当为港澳人士参加仲裁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章摇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八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生态、 宜居、 可持续的要求制定和完 善南沙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 并将其纳入南沙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 规划. 南沙新区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三十九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划定本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 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 向社会公布, 并建立配套保护机制. 未经规定程序, 不得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用地性质、 不得缩小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 第四十条摇 南沙新区围填海项目应当经过科学论证, 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 4 2 1 — 作, 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 不得破坏海岸带、 海域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 统 筹海岛保护、 开发与建设. 第四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的保护, 制定湿地保 护规划, 建立湿地保护区, 创新湿地保护机制, 对湿地实施有效保护.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湿地保护区的范围向社会公布, 并在保护区内设立保 护界标. 第四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财政扶持等措施,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的科学研究, 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 推进清洁生产, 发 展循环经济, 支持企业节能、 减排、 降耗、 增效, 推广绿色建筑、 绿色交通和生态 农业. 南沙新区应当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 南沙新区内建设项目的工艺、 技术、 装备、 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应当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第四十三条摇 与南沙新区相邻两千五百米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能对南沙新区造 成环境污染的, 有关部门应当在办理项目选址、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之前征求南沙新 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跨区域、 过境工程需要占用南沙新区用地或者从其地下穿越的, 有关部门应当 在办理项目选址、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之前征求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南沙新区 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南沙新区周边非本市的拟建或者在建项目影响南沙新区生态环境的, 市人民政 府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异议, 或者提请省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六章摇 产业促进 第四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重点发展金融保险、 文化创意、 研发设计、 航运物 流、 滨海旅游、 重大装备、 先进制造业等产业, 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 产业体系.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并根据产业发展规划、 政 策以及环境影响、 资源节约、 技术水平、 经济效益等要素, 建立项目评价和准入、 退出制度, 编制产业发展目录, 明确鼓励、 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 并向社会公布. 对目录中禁止发展的产业, 不得引进; 对限制发展的产业, 限制引进, 并明确引进 的条件和程序. — 5 2 1 — 第四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 对南沙新区产业发展目录中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落户南沙新区, 给予资金扶持、 土 地供应和物业使用等方面的支持和便利. 南沙新区可以通过风险投资、 股权投资、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中 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促进创新企业的设立. 第四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在国家金融政策的支持下, 推进下列金融工作和事项: (一) 拓展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 (二)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法人机构、 分 支机构和开展业务. (三) 鼓励和支持广州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 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 (四) 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 开办期货交易、 信用保险、 融资 租赁、 信托投资等业务; 南沙新区可以引进信托机构, 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 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 (计划) 试点. (五)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机构可以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合资证券投 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六) 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可以在南沙新区成立自保公司、 相互制保险公 司等新型保险公司, 发展再保险、 航运保险、 货运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七) 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支持港澳等 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 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 投资、 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八) 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为港澳台机构和居民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 融服务, 开发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产品,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鼓励和支持粤港澳 企业跨境直接融资;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 (九) 其他经国家批准开展的金融工作和事项. 第四十七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 经营活动的监管, 完善市场 主体信用制度建设,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 对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 备案 信息、 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 银行记载的信用信息进行公示, 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 评级制度. 第四十八条摇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和扶持先进生产性 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优化税收征管机制,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创建有利于南沙 — 6 2 1 — 新区建设和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 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符 合规定的产业、 行业和人员制定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九条摇 南沙新区在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范围内对企业实行行政审批零 收费制度, 但资源补偿、 环境保护和国际对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 第五十条摇 市人民政府、 南沙新区应当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南沙新区科技 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投入, 用于支持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 并创新科技投入的机制,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第五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 用于支持企业、 高等学校和 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 合作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实现创新成果产 业化. 第五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支持信用、 法律、 保险、 知识产权、 信息咨询、 人才服务、 资产评估、 审计、 会计、 国际标准 认证等服务组织在南沙新区建立机构和开展业务. 第五十三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采取资助、 奖励等多种措施, 支持企业拥有和运用自主的知识产权. 南沙新区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区域范围内侵 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为企业防范知识产权纠纷 和在国际竞争中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提供帮助. 南沙新区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 运用、 保护和管 理工作. 第七章摇 人才保障 第五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创建人才管理改 革试验区, 制定南沙新区人才发展规划, 制定人才引进、 培养、 使用、 流动、 评价 和激励的具体措施, 鼓励和支持各方面专业人才到南沙新区工作, 并为其在南沙新 区工作提供便利和权益保障. 第五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项资金, 支持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为在南沙新区工作的人才在企业设立、 创新创业、 户口 迁移、 居住证办理、 配偶就业、 未成年子女教育、 住房购买或者租赁、 办公用房补 — 7 2 1 — 贴、 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争取在港澳人才往来便利、 与 港澳职业资格互认、 股权税收激励等方面在南沙新区进行先行先试, 率先形成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第五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鼓励和支持优秀科学家在南沙新区领衔组建新型科研机 构和主持科研项目, 并对进驻南沙新区主持研究机构或者研究项目的优秀科学家, 给予物质帮助或者资金资助. 南沙新区应当建立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 为高层次人才积聚、 发展创造有利 的环境. 第五十七条摇 南沙新区对本区产业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的科研项目, 可以给 予相关研究机构或者人员奖励. 在南沙新区工作的科研人员, 从事科研开发、 科研服务和科研成果转让所获得 的收入, 依照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南沙新区支持本辖区内的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 定, 采取职务科技成果入股、 科技成果折股、 股权奖励、 股权出售、 股票期权、 科 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 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 励. 第五十八条摇 南沙新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南沙新区设立教育培训机构, 培养各 类人才; 鼓励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其他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为南沙新区的企业培训、 输送技术以及管理人才; 支持南沙新区企业通过为在校学生提供科研、 实习、 见习 条件等参与南沙新区人才培养计划. 第五十九条摇 南沙新区鼓励社会组织、 征信机构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才信用评价 和管理, 建立人才信用记录, 推广使用人才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第八章摇 社会治理 第六十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探索建立以人为本、 协商民主、 多方参与、 公平正义 的治理机制, 形成公开透明、 办事高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第六十一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推动在本辖区内居住的人员积极融入社区, 并为其 提供优质的教育、 医疗、 卫生、 文化、 体育、 公共交通、 就业培训、 社会保障等公 共服务, 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 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 — 8 2 1 — 等化. 第六十二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镇街事权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 有利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治理机制. 南沙新区应当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建 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 矛盾调解、 权益保障制度, 有效协调各方利益诉求, 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十三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根据新区建设发展需要, 建设适量的公共租赁房屋、 廉租住房等, 完善普惠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 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 为人才引进、 企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物质保障. 第六十四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支持和引导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南沙新区的 社会事务管理, 保障其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 南沙新区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 健全基层人民调解 机制. 第六十五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推动各类社会组织规范、 健康、 有序的发展, 鼓励 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 反映利益诉求、 增强社会活力、 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 挥作用, 建立与南沙新区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逐步实现社会组 织自我管理、 自主发展. 第六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可以将行业管理、 社会事务治理、 市场监督等职能依法 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接, 为社会组织发展拓展空间. 第六十七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加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力度, 以项目资助为 主, 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资助和激励机制,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活动和提供基层多元化的社会服务. 第六十八条摇 南沙新区应当建立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人才登记服务和保护 制度以及考核评估制度, 引导社工以及社工组织专业化发展. 政府应当通过补助社 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 加大政府资助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社工力度的方 式, 支持社工组织的建设. 第六十九条摇 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摇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摇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921—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未在禁止开发区域设立保护标志的; (二)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未建立产业用地评估制度的; (三)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建立企业土地使用的退出机制的; (四)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 (五)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未制定湿地保护规划或者未在湿地保护区 内设立保护界标的; (六)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未建立项目评价和准入、 退出制度, 或者未编制产业发展目录, 或者未将产业发展目录向社会公布, 或者违反条件、 程 序引进限制发展的产业的; (七)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未制定人才引进、 培养、 使用、 流动、 评 价和激励的具体措施的; (八) 其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摇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 由其上报的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的事项未优先上报, 或者对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上 报的有关事项, 未提供便利和支持, 影响或者延误工作的, 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 关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第七十二条摇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 有关部门在办理项 目选址、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之前未征求南沙新区管理机构意见的, 由上级行政机关 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摇 南沙新区进行的创新活动, 未能实现预期效果, 但同时符合下列 情形的, 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不作负面评价: (一) 创新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 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 (三) 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的.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章摇 附摇 摇则第七十四条摇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 0 3 1 — 第七十五条摇 市人民政府、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本条例的实施细则或者其 他规范性文件中, 对本条例的 "鼓励冶、 "支持冶 条款明确具体的鼓励、 支持措施, 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六条摇 南沙新区获得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南沙新区范围内的经济技术开发 区、 保税港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第七十七条摇 本条例自 2014 年9月1日起施行. — 1 3 1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摇 摇告(第 51 号)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30 日 通过的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7月31 日批准, 现予公布, 自2014 年11 月29 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 年8月12 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的决定 (2014 年7月31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该条例与宪法、 法律、 行 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 决定予以批准, 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公布施行. — 2 3 1 —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14 年4月30 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摇 2014 年7月31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摇 总摇 摇则第一条摇 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促进国家机关和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摇 本条例所称预防职务犯罪, 是指预防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 员利用职权实施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侵犯公民民主 权利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是指下列人员: (一) 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 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 企业和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摇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条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原则, 构建内部 预防、 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体系. 第五条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监督权利以 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 第六条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维护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 正常工作、 生产和经营秩序. 第七条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相 互配合, 公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摇 预防职务犯罪以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重 要领域、 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职务犯罪易发、 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 — 3 3 1 — 第九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监 督. 第十条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并列入 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摇 预防职责 第十一条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二) 在作出有关经济、 社会等重大事项决策时, 同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三) 完善行政程序制度, 规范行政审批、 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依法行政考核 制度; (四) 督促所属各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 组织、 协调所属各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六) 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教育活动; (七) 结合职务犯罪易发、 多发岗位的特点, 进行预防研究; (八) 总结、 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 (九)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市、 区人民政府在作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决策时, 应当听取检察机关和审 判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家咨询机构, 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摇 检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依法开展案件预防、 提出检察建议; (二) 针对职务犯罪易发、 多发领域, 开展重点预防; (三) 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系统, 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四) 应有关单位要求, 指导、 协助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提供预防咨询和 预防指引; (五) 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教育活动; (六) 针对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 特点和规律进行预防研究, 提出预防对策和 建议; — 4 3 1 — (七)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检察机关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摇 审判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结合审理职务犯罪和其他有关犯罪案件情况, 依法提出司法建议; (二) 结合审理职务犯罪和其他有关犯罪案件情况,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 教育活动; (三) 针对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 特点和规律进行预防研究, 提出预防对策和 建议; (四)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四条摇 监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 (二)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执法、 廉政、 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三) 纠正消极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调查处理行政违纪、 违法行为; (四) 组织建设电子监察系统, 开展对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 (五) 组织开展廉政法制教育; (六) 定期向社会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七)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五条摇 审计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实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二) 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 多发行业及领域的审计监督, 并将审计结果向社 会公开; (三)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 采集、 分析违反财经法律、 法规的信息, 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 议; (五)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六条摇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 督促、 指导国有公司、 企业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体系; (二) 督促、 指导国有公司、 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推进董事会建设, 加强 监事会监督,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 的集体决策制度, 促进国有公司、 企业科学民主决策; (三) 规范国有公司、 企业产权交易、 无偿划转等行为, 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 5 3 1 — (四) 加强对国有公司、 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三章摇 预防措施 第十七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负责人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或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其他负责人根据 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本机关或者本 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 并指定相关机构承担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十八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机关或者本单位的实际, 结合上一 年度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和监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指出的 易发、 多发职务犯罪领域、 行业和岗位情况, 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 罪年度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实施回避、 审 计监督等制度, 并结合自身特点, 建立健全和落实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度; (二) 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三) 述职述廉制度; (四) 民主评议制度; (五) 诫勉谈话制度; (六)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七) 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公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 按照 法律、 法规规定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获取相关信 息. 第二十一条摇 行政机关、 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通过全市统一的信息共享平 台共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查, 评估本机关或者本单位的职务犯罪风险, 排查职务犯罪风险节点. 发现隐患的, 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 应当及时进行调 — 6 3 1 — 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开展招标、 采购和招聘、 录用、 选任人员 等活动时, 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 供货人、 拟录用人员是否有 行贿犯罪记录, 并根据查询结果, 采取预防贿赂行为的措施. 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 供货人、 拟录用人员也可以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并要求检察机关出具查询结果. 第二十四条摇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从下 列方面对现行有效和正在制定、 修改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 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一) 是否存在部门利益制度化、 扩大部门权力、 侵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 权益; (二)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三) 是否存在职权与责任关系明显失衡、 自由裁量权范围过大; (四) 是否存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法律责任及问责机制缺位; (五) 其他制度廉洁性风险.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对现 行有效和正在制定、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第二十五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开展下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 (一) 结合本机关或者本单位实际情况, 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计 划并组织实施; (二) 对本机关或者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预防职务犯 罪专题教育, 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重要领域、 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职 务犯罪易发、 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三) 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培训; (四) 推广先进典型, 加强示范教育; (五) 结合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六) 其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第二十六条摇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在机关、 企业、 社区、 乡村、 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教育、 法律咨询.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和法规列入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 作人员学法教育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摇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国有公司、 企业开展预 — 7 3 1 — 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摇 检察、 审判、 监察和审计机关应当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 利用宣传栏、 警示教育基地和广播、 电视、 报刊、 互联网等媒体, 开展预防职务犯 罪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九条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内容列入国家 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 重点对新录用、 晋升、 转任人员进 行培训. 承担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根据培训规划和年度培 训计划, 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内容列入培训课程. 第四章摇 监督和保障 第三十条摇 市、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组织视察、 开展执法检查、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 对本级人民政府、 检察机关 和审判机关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民政府、 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接受监督. 第三十一条摇 监察机关应当对行政机关落实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预防措施的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的, 应当责令改正. 第三十二条摇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应当对国有公司、 企业落实本条 例第三章规定的预防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的, 应当督促整改. 第三十三条摇 检察、 监察和审计机关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 下列措施,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一) 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实、 及时提供与预防职务犯罪 事项有关的文件、 资料、 财务账目等; (二) 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事项所涉及的问 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 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停止违反法律、 法规和行政纪律 的行为; (四) 建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对有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 疑的人员暂停其执行职务; — 8 3 1 — (五) 建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人 员予以处理. 检察、 监察和审计机关采取上述措施获取的有关资料、 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但因履行职责需要并经其主要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摇 检察、 审判、 监察和审计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 发现国家 机关和有关单位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 有权向其提出检察建议、 司法建议、 监察建 议、 审计建议, 并同时告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被建议单位应当自收到检察建议、 司法建议、 监察建议或者审计建议之日起三 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研究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建议的单位. 未采纳相关建议的, 应当 说明理由, 无正当理由的, 应当采纳. 第三十五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公布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等 联系方式,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 不得妨碍新闻记者 合法的采访活动. 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 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研究 处理. 第三十七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采集、 分析、 研究涉及预防职务犯罪的 网络信息, 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当及时回应. 第三十八条摇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 机关和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有权进行举 报. 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受理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处理. 对于实名举报的, 受理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将举报处理情况答复举 报人,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威胁、 打击和报复举报人. 受理举报以及因职务行为接触举报线索的机关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 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保密. 未经举报人同意, 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 容.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举报行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威胁时, 有权要求公安部 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保护. 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四十条摇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举报行为, 受理举报 的机关和单位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 9 3 1 — (一) 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二) 有效防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 (三) 对侦破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 第五章摇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 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 由其上级主 管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一)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不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和督促检查的; (二)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不建立健全和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管理制度 的; (三)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查, 或者发现 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或者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进行 调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处理的; (四)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的; (五)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不配合检察、 监察和审计机关履行预防职 务犯罪监督职责的; (六)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不公布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的; (七)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妨碍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并造成恶劣 影响的; (八)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不将举报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的; (九) 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不 如实、 及时提供有关文件、 资料、 财物账目或者不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 依法给予 处分. 第四十三条摇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收到检察建议、 司法建议、 监察建议、 审计建议后, 不依法将相关建议研究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建议 — 0 4 1 — 单位或者未采纳相关建议不说明理由的, 提出建议单位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建 议其上级主管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摇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威胁、 打击和报复举报人构 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理举报以及因职务行为接触举报线索的机关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的,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不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保护的,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 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 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摇 附摇 摇则第四十五条摇 依照法律、 法规授权或者依法接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 单位, 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 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十六条摇 本条例自 2014 年11 月29 日起施行. — 1 4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