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3〕780 号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公布 2013 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省内各有关高等院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 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川教〔2013〕89 号)要求,20 所高校报送了 21 个项目申报 材料.经评审,同意四川大学等 7 所高校予以立项,同意四川 省高级人民法院等 15 个法律实务部门作为 2013 年度四川省卓 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予以立项. 项目 建设期为 3 年. 请项目高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申报方案基 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加强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的共建共享.方案要紧紧围绕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卓越 — 2 — 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法学实践 教学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针对性、操 作性,制定建设目标、改革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 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各高校应落实 《申报书》 中承诺的安排, 及时在本校网站 "质 量工程" 专栏上公布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及 建设进度.我厅将有计划地对各校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下 一年度申请增设项目的重要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 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立项 名单 2.2013 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 性实践教学基地立项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3 年11 月13 日—3—附件 1 2013 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 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类型 层次 1 四川大学 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2 西南财经大学 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3 泸州医学院 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4 四川师范大学 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5 西南科技大学 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6 四川民族学院 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7 四川警察学院 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本科 — 4 — 附件 2 2013 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立项名单 序号 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共建学校 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西南财经大学 2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3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大学 4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乐山师范学院 5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大学 6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南科技大学 7 康定县人民法院 四川民族学院 8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大学 乐山师范学院 9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大学 10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大学 — 5 — 序号 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共建学校 11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泸州医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 1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 四川警察学院 13 绵阳市司法局 西南科技大学 14 甘孜州司法局 四川民族学院 15 四川省律师协会 西南财经大学 — 6 —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 年11 月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