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8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发布了 《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初步确定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吸收合并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发布了 《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因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程序较为复杂,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 目前,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股票 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于2013年11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以下简称 " 本次会议" )于2013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 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审议通过了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的关联交易方案 同意公司收购清华控股持有的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龙江环保" )12.8125%( 4100万股)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 标的股权" ). 因清华控股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处置遵照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 公开挂牌出售, 其挂牌价格以清华控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作为参考 依据确定. 清华控股聘请了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龙江环保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 《 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71号). 评估方法分别为收益法和市场法. 根据评估报告,龙江 环保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 母公司口径)为54,341.83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28,035.33万元,评估增值73, 693.50万元,增值率135.61%;市场法评估价值为116,123.76~126,680.46万元,评估增值61,781.93~72,338.63万元,增 值率113.69%~133.12%. 本次评估中,选取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8,035.33万元. 标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6,404.53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已由清华控股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清华控股于2013年11月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龙江环保12.8125%股权, 挂牌价格为16,404.53万元. 根据清华控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与转 让方签订 《 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龙江环保偿还所欠清华控股借款人民币2亿元及利息(截至 2013年10月31日利息为人民币6,978,082元),其中,实际利息计算时间应截止到受让方还款当日. 在清华控股收到 上述借款和利息后3个工作日内,清华控股与受让方及龙江环保签署相关协议,明确上述借款的出借人变更为本 项目受让方.( 2)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与清华控股签订 《 产权交易合同》五个工作 日内,与清华控股签署 《 反担保协议》,为清华控股向龙江环保提供的人民币11.38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并以受 让方拥有的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财产提供质押、抵押. 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挂牌交易条件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竞标情况实施 本次交易. 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公司将在摘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购买清华控股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涉及到资产评估的有关事 项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清华控股聘请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 评估师与本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 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71号)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 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 对于评估资产, 评估机构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并选取适当方法的评估结论作为评估主结 论.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符合评估资产 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 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确定挂牌价格,评估定价公允. 5、重要评估依据、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对评估资产进行评估时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 预测期收益分布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评估资产 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陆致成先生、周立业先生、童利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潘晓江先生、杨利女士、左小蕾女士发表 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ISP证)年检需要,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范围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增加内容为" 许可经营项目: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北京1直辖市以及长春、南昌2城市)"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 《 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公司在担保项下使用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 同意将相关下属子公司纳入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范围,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发生额及被担保对象将严格按照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执 行. 公司将在具体担保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 12.812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内容:公司拟收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清华控股" )持有的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龙江环保" )12.8125% ( 4100万股)的股权 ( 以下简称 " 标的股权" ). 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清华控股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处置遵照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为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其潜在意向受让方出 价高于公司价格,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不存在过去12个月与清华控股进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江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125% ( 4100万股)的股权. 因清华控股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处置遵照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 公开挂牌出售, 其挂牌价格以清华控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作为参考 依据确定. 清华控股聘请了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龙江环保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 《 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71号). 评估方法分别为收益法和市场法. 根据评估报告,龙江 环保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 母公司口径)为54,341.83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28,035.33万元,评估增值73, 693.50万元,增值率135.61%;市场法评估价值为116,123.76~126,680.46万元,评估增值61,781.93~72,338.63万元,增 值率113.69%~133.12%. 本次评估中,选取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8,035.33万元. 标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6,404.53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已由清华控股报经教育部财务司核准备案. 清华控股于2013 年11月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龙江环保12.8125%股权,挂牌价格为16,404.53万元. 根据清华控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与转 让方签订 《 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龙江环保偿还所欠清华控股借款人民币2亿元及利息(截至 2013年10月31日利息为人民币6,978,082元),其中,实际利息计算时间应截止到受让方还款当日. 在清华控股收到 上述借款和利息后3个工作日内,清华控股与受让方及龙江环保签署相关协议,明确上述借款的出借人变更为本 项目受让方.( 2)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与清华控股签订 《 产权交易合同》五个工作 日内,与清华控股签署 《 反担保协议》,为清华控股向龙江环保提供的人民币11.38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并以受 让方拥有的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财产提供质押、抵押. 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挂牌交易条件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竞标情况实施 本次交易. 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公司将在摘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对方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21.60%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存在在过去12个月与清华控股进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21.60%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 科技大厦) A座25层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徐井宏 注册资本 20亿元 主要股东 清华控股系清华大学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清华大学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主要经营业务 清华控股依托清华大学雄厚的科技优势和人才资源,在制定清华大学科技产业发展 战略、整合资产、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清华大学科技企业投融 资、科技开发、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作为清华大学唯一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授权 经营单位,清华控股负责经营管理清华大学全部科技型企业,是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 化的平台和孵化器. 其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 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 经营成果 清华控股主要拥有同方股份(股票代码" 600100")、紫光股份(股票代码" 000938")、诚志 股份(股票代码" 000990")、启迪股份、清华大学出版社、清尚装饰、阳光能源等控股子 公司,涉及信息技术、能源环保、生命科技、科技服务四大产业领域. 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总资产为704.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81.48亿元. 2012年度,清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414.89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85亿元. 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 清华控股现金流状况良好. 清华控股的战略定位为孵化创新型企业,建立全线投资 基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营发展战略性企业;战略发展方向为科技产业、知识产 业、科技金融业;战略发展的核心手段是基地化、基金化、平台化、板块化;战略发展的 总体目标是成为中国高校产业的引领者和世界标杆,成为产学研一体化的行业巨人, 成为清华大学整体发展的重要力量. 公司与清华控股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 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股权为清华控股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 ( 4100万股)的股权,龙江环保的相关情况如 下: 1、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亿元 成立时间:2004年5月8日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11层1109 公司主要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龙江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7,000,000 17.8125% 香港信远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53,750,000 16.7969%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48,750,000 15.2344% 亚洲开发银行 39,000,000 12.1875%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2,500,000 10.1562% 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7.8125% 北京弘正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00 5.9375% 云南华涛实业有限公司 15,000,000 4.6875% 江门市稳卓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3.7500% 常州伟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6,000,000 1.8750% 嘉信力合( 中国)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 1.5625% 哈尔滨鑫民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1.2500% 景宁方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 0.9375% 合计320,000,000 100.00% 2、龙江环保生产经营情况 龙江环保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供水业务. 龙江环保2004年设立之初拥有太平污水处理厂一家水厂. 2004年 发展至今,龙江环保依靠专业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能力赢得了黑龙江省各地政府的认可,并陆续在黑龙江省内获 得14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龙江环保处理的污水总量占黑龙江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的70%. 随着龙江环保在 水务行业的深入发展,2010年4月获得牡丹江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2011年8月获得佳木斯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 权, 龙江环保业务范围增加了供水业务. 龙江环保首次涉及的哈尔滨市污泥处理项目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污 泥处理项目,污泥产业也是成为未来企业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龙江环保负责运营15个污水处理厂和3个自来水厂.其中,15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合计约为196.5万吨/ 日, 实际最高处理能力为203.91万吨/日,2012年污水实际处理量为51538.80万立方米, 比2011年增加处理水量 19500.97万立方米,增幅60.87%,出水合格率近100%;主要污染物COD消减量达到91766.29万立方米,承担了黑龙 江省70%以上的减排任务. 3家自来水厂合计完成供水量11809.2万立方米,出厂水合格率从99.8%到100%. 3、龙江环保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龙江环保201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龙 江环保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并报表口径) 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97,706.05 399,948.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529.33 72,572.23 项目 ( 合并报表口径) 2013年1-6月(未经审计)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26,025.07 52,38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1 6,125.29 4、公司为龙江环保存在担保和委托贷款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龙江环保的持股比例增至22.9688%,成为龙江环保单一最大股东. 截至2013年6月30 日,公司为龙江环保提供的担保和委托贷款情况如下: ( 1)对龙江环保的担保情形 公司以保证方式为龙江环保的下列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保证期间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12,500.00万元 2012.07.02-2015.07.02 2012.07.02-2017.07.02 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14,000.00万元 2012.07.20-2013.07.20 2012.07.20-2015.07.20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10,000.00万元 2013.03.19-2014.03.18 2013.03.19-2016.03.18 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 10,000.00万元 2013.01.16-2014.01.15 2013.01.16-2016.01.15 合计 46,500.00万元 公司以保证方式为龙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哈尔滨龙江环保平义治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保证期间 中国银行( 北京支行) 9,160.00万元 2009.11.27-2019.08.09 2009.11.27-2021.08.09 中国银行( 道里支行) 7,725.00万元 2009.09.18-2019.08.09 2009.09.18-2021.08.09 合计 16,885.00 万元 ( 2)对龙江环保的委托贷款情形 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向龙江环保提供10年期委托贷款19,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6年6月29日起至2016 年6月28日止;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委托贷款尚未归还本金为7,600万元. (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挂牌价格以清华控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 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确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挂牌交易条件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 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竞标情况实施本次 交易. ( 三)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清华控股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龙江环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71号). 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企业的 资产、经营状况等因素最终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标的 账面净资产 ( 母公司口 径) 市场法 收益法 评估值 评估 增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值 评估 增值 评估增 值率 龙江环保 100%股权 54,341.83 116,123.76~126,680.46 61,781.93~72,338.63 113.69%~133.12% 128,035.33 73,693.50 135.61% 上述评估结果已由清华控股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因清华控股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处置遵照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本次交易需通过产权 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 并以清华控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作为挂牌 价格的参考依据.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挂牌交易条件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 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竞标情况实施本次 交易.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并拟通过产权交易 机构公开挂牌竞价方式实施,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自2004年开始投资龙江环保,累计投资4750万元,持有龙江环保10.1562%股权,截至到2012年底公司拥有 的龙江环保相应净资产份额为7,370.58万元. 在国家大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大环境下,近期国务院又出台《 关 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要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抓住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机,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是公司产业投资的一个重 要思路. (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往在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水方面的投资,除了龙江环保外还有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简称" 淮安水 务" )和惠州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 简称 " 惠州水务" ). 2009年3月公司投资惠州水务36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同年9月公司联合下属投资平台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淮安水务,公司出资5726万元,持有49.55%股权. 公司所投资的水务公司分布在黑龙江、 江苏和广东三省, 未来的产业整合将加强公司在水务领域的地位和竞争 力,而进一步增持龙江环保股权,取得单一最大股东地位及相对控股权,将有助于公司运作未来在该业务领域内 的并购重组.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 12.812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致成先生、周立业先生、童利斌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潘晓江先生、杨利女士、左小蕾女士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并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 挂牌竞价方式实施.为确定标的股权的价值,公司董事会还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龙江环保进行了评估,并以此确定了意向受让价格. 我们对评估涉及到 的评估方法、假设前提、未来预测、评估参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评估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预测收益分布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评估资产 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丽江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未来对于下属水务产业进行整合,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因清华控股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处置遵照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需通过产权交易机 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以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为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其潜在意向受让方出价高于公司价格,导致 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与清华控股发生历史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八、上网公告附件 (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 三)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 (2013)第071号)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对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 " 因特 网接入服务业务 ( 北京1直辖市以及长春、南昌2城市)" ,其他经营范围不变,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章程修订前后的对照如下 原经营范围 修改后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 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 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 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 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 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 造.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 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 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 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 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 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 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 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 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 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 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 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许可经营项目: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北京1直辖市以及长 春、南昌2城市)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 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 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 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 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 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 造.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 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 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 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 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 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 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 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 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 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零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整;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海淀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2013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会议审议的议案包括 《 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 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 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 控参股公司在担保项下使用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整. 2、会议地点: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的关联交易方案 1-2关于本次购买清华控股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涉及到资产评估的有关事项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公司在担保项下使用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3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帐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 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 于11月25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到本公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8239997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张园园、张燕青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理人 (此处填 " 有" 或"无" )表决权; 2、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月日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证券代码:002139 公告编号:201304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正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一)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10:30; (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梨园工业区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 四)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五)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63,285,07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28.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国枫凯文 ( 深圳)律师事务所应邀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28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二)律师姓名:崔宏川,刘逃生; (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0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2013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会议共发出表决票十二张,收回 有效表决票十二张,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 前提下,会议以书面形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 关于延长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临时)会议及2012年12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3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本次项目进展 情况,公司决定延长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自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 效. 关联董事李瑞元先生、崔岩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1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 (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临时)会议决议召集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9日(周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8日—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15:00—2013年1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 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中捷股份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详情参见2013年8月24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2013年9月24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3-043;2013年11月14日刊载于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 议案如 下: ( 一)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二) 《 公司未来三年 ( 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三) 《 关于延长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四)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四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 含)同意. 三、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投资中心 地址: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 邮编:317604 ( 三)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2日— 11月28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 双休日除外),2013年11月29日上午8:00—11: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 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1:00前送达或传真至 本公司登记地点. ( 四)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姚米娜、郑学国,联系电话:0576-87338207/87378885,传真:0576-87335536,邮箱:yaomina@zoje. 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1 2.投票简称:中捷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 " 买入" . ( 2)在"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 " 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 委托价格" 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全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元 议案一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元 议案二 《 公司未来三年( 2013-2015年) 股东回报规划》 2.00元 议案三 《 关于延长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00元 议案四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4.00元(3)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 " 委托数量" 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 ( 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 只对 " 总议案" 进行投票. 投票举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021 买入 100元 1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 " 总议案" 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即如果股东 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下午3:00至2013年11月29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 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 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 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 " 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公司 ( 人)出席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议案 表决情况 一、《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二、《 公司未来三年( 2013-2015年) 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 反对 弃权 三、《 关于延长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四、《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 √"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3、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 正楷):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 (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 正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3-04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的通知:李水荣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万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5.40%)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购回期限为730天,初始交易 日为2013年11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2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荣盛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53%)质押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李水荣等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场外质押担保. 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 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水荣共持有公司股份95,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7%,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0%. 荣盛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8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44%,累计质 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3-4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金岭南 ( 香港)矿业有限公司 全面协议收购公司控股的澳大利亚佩利雅的进展公告 ( 2)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岭南 ( 香港)矿业有限公司 ( 简称:香港矿业)全面协议收购公司控股的澳大利亚佩利雅有限公司 ( 简称:佩利雅)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全面协议收购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项目核准的批复》( 粤发改外资函 【 2013】3001号),同意公司通 过在香港全资设立的香港矿业全面协议收购佩利雅项目. 香港矿业全面协议收购佩利雅,尚须获得佩利雅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后续进展情况.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 临)2013-02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 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拟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主要涉及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包钢集团")购买 相关资产,上述相关资产包括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包钢集团选矿厂和尾矿库等. 目前,该重大事项 还在进一步论证中. 因有关事项尚需与相关机构沟通,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股价造成 重大影响,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继续停牌,直至确定相关事项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前述重大事宜,并根据相关规定在不迟于2013年11月21日公告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第五批集中招标中标信息,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下属三家子 公司具体中标信息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中标单位 中标产品类别 中标金额 占本次同类型招标 的比例 占中标单位2012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 限公司 继电保护和监控类设备 2,858.06 5.84% 4.07% 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10kV电缆附件 1,336.84 30.30% 5.18% 35KV电缆附件 72.85 26.67% 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1000kV输电线路复合绝缘子 780 16.63% 4.57%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发布了《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2),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 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11月7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各项工作,并购重组委将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2013年第3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在收到并购重组委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结果后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2013年11 月14 日 星期四 B13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zqsb@stcn.com (0755)835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