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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 :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 编制时间: 二〇一四年三月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制一九九九年十月填报说明《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 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 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 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表 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和级别. 七、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 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 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 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本表填写 4 份,报环保局审查,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 十一、此表经审查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 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庆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 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 建设单位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唐靖云 联系人熊永强 联系电话 13752819576 邮政编码 402767 通讯地址 正兴镇正丹路 99 号 建设地点 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 立项审批部门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313227K723143709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房地产开发 总投资 10000 万元 环保投资 143 万元 投资比例 1.43% 占地面积 15354.1m2 房屋建筑面积 61068.44m2 评价经费 /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万t, 煤平均含硫量 / % 电345 万kwh 油/t天然气 25.06 万m3 用水情况(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 / / 生活用水 18.35 18.35 / 合计18.35 18.35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项目是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综合社区, 位于正兴镇原粮站所在地, 在正兴镇人民政府与正兴镇汽车站之间, 距成渝公路最近出口 6km, 地理位置优越, 交通便利.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 15354.1m2 , 总建筑面积为 61068.44m2 , 主要包括 4 栋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持"国环评证乙字第 3124 号")受重庆正悦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2 号) 和 《重 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璧山)环评通[2013]138 号)要求,承接 了"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在环评技术人员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 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报告表.于2014 年3月11 日委托专家对报告表编制质量进 行了技术审查,我公司在专家组意见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 续表 1(1) 善,完成了《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特此呈报,敬 请审批.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 1.2.2 建设单位: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3 建设地点: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 1.2.4 建设进度:该项目整体实施,建设周期为三年. 1.2.5 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5354.1m2 ,建筑面积为 61068.44m2 ,主要包括 4 栋住宅及 其商业裙楼(1#及2#楼为 30F/-1F、3#楼为 4F/-1F、4#楼18F),另外配套设有管理用房、 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等.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1,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1-2,套型面 积明细见表 1-3,建筑面积明细见表 1-4. 表1-1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计量单位 数值 规划要求 总用地面积 m2 15354.1 15354.1m2 建筑占地面积 m2 5375.09 居住户(套)数户(套) 398 居住人数(每户按 3.2 人计算) 人1274 总建筑面积 m2 61068.44 一、计容面积 53155.13 地上建筑面积≤53207.88m2 1)住宅建筑面积 m2 42417.91 2)商业建筑面积 m2 10221.02 3)管理用房 m2 189.99 4)消防控制室 m2 63.63 二、不计容面积 m2 7913.31 1)地下车库面积 m2 7913.31 容积率 / 3.46 ≤3.47 建筑密度 % 35.01% ≤36.5% 绿地率 % 27.43% ≥27.43% 停车泊位 辆262 262 个 ①地面 辆30 ②地下 辆232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4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 % 1.43 续表 1(2) 表1-2 项目组成表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住宅 1#、 2#楼均为 30F/-1F, 住宅布置在 3F~30F, 各设有 165 户;3#楼为 4F/-1F, 住宅布置在 3F~4F,设有 8 户;4#楼为 18F,住宅布置在 4F~18F,设有 60 户;合计为 398 户,1274 人. 商业 商业建筑面积为 10221.02m2 . 其中, 1#及2#裙楼商业面积合计为 5629.29m2 ; 3#楼商业面积为 1458.38m2 ;4#裙楼商业面积为 3133.35m2 . 配套工程停车位 设有 262 个停车位,地上 30 辆,地下 232 辆. 管理用房 设置在 1#楼裙楼 1F,建筑面积为 189.99m2 . 消防控制室 设置在 1#楼裙楼 1F,建筑面积为 63.63m2 . 发电机房及储 油间 均设置在 2#楼南侧-1F 地下车库内,建筑面积合计为 71.85m2 ,内置一台 150kw 的柴油发电机. 生活及消防泵 房、消防水池 均设置在 2#楼南侧-1F 地下车库内. 环保工程垃圾收集点 共设 2 个垃圾收集点,分别设置在 1#楼西侧和 3#楼西南侧绿地中,均采用 箱式垃圾收集点. 污水处理设施 在2#楼东南侧修建 1#生化池,纳污范围为 1#~2#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设 计处理能力为 320m3 /d;在3#楼东北侧修建 2#生化池,服务范围为 3#~4# 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m3 /d. 生化臭气排放 口 生化池臭气收集后通过专用通气立管就近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1#生化池 臭气排放口设置在 2#楼裙楼屋顶,2#生化池臭气排放口设置在 3#楼屋顶. 地下车库汽车 尾气排放口 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排放,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 人行通道和住宅楼,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 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 商业专用烟道 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 理达标后排放.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外加油烟专用烟 道,并引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 技术规范》要求. 柴油发电机废 气排放口 设单独的排风系统,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排至室外绿化带. 小区绿化 小区配套的景观和绿化设施,绿地面积约 4211.65m2 . 公用工程 小区居民生活所需的水、电、气等均依托市政. 表1-3 拟建项目套型建筑面积明细表 类型 户型 套型面 积(m2 ) 套数 (套) 套型总面积 (m2 ) 套型面积比 (%) 套数比 (%) 套型面积≤90m2 二室一厅一卫 81 30 2430 5.93 7.54 30 2430 5.93 7.54 套型面积≥90m2 三室二厅二卫 112 30 3360 8.19 7.54 三室二厅二卫 101 8 808 1.97 2.01 三室二厅二卫 116 108 12528 30.55 27.14 三室二厅一卫 94 110 10340 25.22 27.64 三室二厅一卫 103 112 11536 28.14 28.14 小计 368 38572 94.07 92.46 合计 398 41002 100.00 100.00 续表 1(3) 表1-4 拟建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 栋号 部位 部位编号 主要 功能 层高 (m) 层数 (层) 建筑面 积(m2 ) 住宅面 积(m2 ) 商业面 积(m2 ) 配套面 积(m2 ) 备注 1#及2#楼 地下室 -1F 车库 5.7 1 7102.13 600.76 配套用房包括发电机房、 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裙楼 1F 商业 4.8 1 3205.42 315.90 2672.01 217.51 配套用房为厕所、消防控 制室;住宅为塔楼核心筒 及入户大厅 2F 商业 4.8 1 3188.78 152.28 2891.26 145.24 配套用房为厕所;住宅为 塔楼核心筒 转换 疏散 66.02 66.02 塔楼 3F 住宅 3.0 1 1268.22 1268.22 设有 12 户4F~29F(偶) 住宅 3.0 13 16486.86 16486.86 设有 156 户4F~29F(奇) 住宅 3.0 13 16486.86 16486.86 设有 156 户30F 住宅 3.0 1 689.53 689.53 设有 6 户 屋顶层 机房 98.66 98.66 小计 95 30 48592.48 35498.31 5629.29 963.51 330 户3#楼 地下室 -1F 车库 5.7 1 811.18 裙楼 1F 商业 4.5 1 779.13 31.20 713.13 34.80 配套用房为厕所,住宅为 住宅楼梯间 2F 商业 4.5 1 779.13 31.20 713 34.80 塔楼 3F 住宅 3.0 1 436.29 404.17 13 设有 4 户4F 住宅 3.0 1 404.17 404.17 32.12 设有 4 户 屋顶层 机房 34.16 34.16 小计 15.4 4 3244.06 904.90 1458.38 69.60 8 户4#楼 裙楼 1F 商业 4.5 1 731.77 27.95 配套用房为厕所 2F 商业 4.2/4.8 1 1364.94 155.25 1181.74 27.95 3F 商业 3.6 1 1298.65 47.61 1223.09 27.95 转换 疏散 1 24.70 24.07 塔楼 4F 住宅 3.0 1 384.92 384.92 设有 4 户5F~18F(奇) 住宅 3.0 7 2694.44 2694.44 设有 28 户5F~18F(偶) 住宅 3.0 7 2694.44 2694.44 设有 28 户 屋顶层 机房 38.04 38.04 小计 59.3 18 9231.90 6014.70 3133.35 83.85 60 户 合计 61068.44 42417.91 10221.02 116.96 398 户1.3 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地块被一条 10m 道路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地块中部沿道路形成一条商业 街.该项目主要包括 4 栋住宅及商业裙楼,其中,1#及2#楼为 30F/-1F,布置在南侧地 块;3#楼为 4F/-1F、4#楼为 18F,均布置在北侧地块. 本工程住宅建筑以高层为主,多层为辅.商业建筑设计强调明快大气,住宅设计强 调住宅的居住性、安全性、舒适性.明厅、明厨、明梯、明厕的设计使住宅视野良好, 续表 1(4) 通风顺畅,散热迅速,明确公私、动静分区.项目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 4 及附图 6. 1.4 交通组织 小区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主干道车行道宽度 10m;次干道宽 5m,满 足消防需求;支路宽 3m,为院落内部道路.商贸中心设置地下停车场,设两个出入口. 1.5 立面设计 本工程建筑造型采用简欧风格,通过立面线条的变化,开窗的变化,形成有个性的 立面设计,以简洁明快和个性化设计为主,通过线条的变化形成统一的设计风格.整个 项目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突出不同功能的个性,色彩搭配明快,充分体现了正兴 的良好形象. 1.6 景观绿化设计 拟建项目绿地面积为 4211.65m2 ,绿地率为 27.43%.植物配置选用开阔、宽敞的低 矮灌木为主,在植物色彩上选用颜色鲜艳,有变化的钯叶植物,如:美人蕉、希美利、 马樱丹、木樨揽、蚌兰、变叶木、红铁苋等成为节点彩化的重点表现. 道路绿化连贯而延续,形成贯穿整条道路的"绿轴",以乔木为主,在空间上强调连续性. 同时,辅以丰富的绿化线性灌木,植物配置上选取本地树种为主,如:黄桷树、小叶榕、 重阳木、刺桐、丁香、桂花等,充分体现重庆独特的地域特征,突出地方性. 1.7 公用工程 1.7.1 给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给, 拟从场地东侧和南侧市政供水管各接入一根 DN150 给水管作 为小区消防及生活用水,水压为 0.35MPa,能够满足 6F 及以下用水;6F 以上者采取加 压供水. 在地下车库内设置一个生活给水泵房,生活供水方式采用无负压叠压供水,分别设 两套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高区和中区各一套),加压给水管在车库内梁下敷设至各单 体水井内,形成生活给水加压管网.小区建成投入使用后消防、生活、公建、绿化等用 水分别计量,所有给水管选用钢塑复合管,热熔连接;水表后至各户分支管采用 PP-R 管,热熔连接. 1.7.2 排水 拟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污水均采用暗管(沟)组织排放,污水管管径为 d300~d400mm,雨水管管径为 d300~d600mm,分别排入地块东侧市政雨污水管. 营运期污水以小区居民、商铺及物业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为主,根据《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5-2003),项目营运期水量核算见表 1-5. 续表 1(5) 表1-5 拟建项目给排水水量核算表 处理装置 用水类别 规模 使用人数 用水标准 用水量(m3 /d) 排水量(m3 /a) 1#生化池 1#、 2#商 业裙楼 普通商铺 3940.50m2 / 5L/m2 · d 19.70 17.73 餐饮项目 1688.79m2 / 40L/m2 · d 67.55 60.80 1#及2#住宅楼 330 户1056 人220L/人· d 232.32 209.09 物业管理 189.99m2 20 人50L/人· d 1 0.9 未预见用水量 按以上总用水量的 10%计32.08 28.85 小计 352.65 317.37 2#生化池 3#及4#住宅楼 68 户218 人220L/人· d 47.96 43.16 3#及4# 商业裙楼 普通商铺 3214.21m2 / 8L/m2 · d 25.71 23.14 餐饮项目 1377.52m2 / 40L/m2 · d 55.10 49.59 未预见用水量 按以上总用水量的 10%计12.88 11.59 小计 141.65 127.48 蒸发吸收 绿化用水 4211.65m2 / 2.0L/m2 · d 8.42 0 合计 502.72 444.85 备注: 项目方案未设计通顶的商业餐饮油烟专用烟道, 但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建成后如有餐饮项目 入驻将通过外设烟道实现餐饮油烟通顶排放. 结合项目周边商业现状, 本评价认为该项目营运期设置 餐饮项目的可能性比较大, 为避免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太小后期无法接纳餐饮废水, 本评价将参照正兴 镇类似商住小区的餐饮项目设置情况(按照 30%的餐饮入驻率),依据渝市政委[2006]224 号文件餐 饮业用水标准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商铺用水标准预测商业用 水及废水排放量. 由表 1-5 核算结果可知,营运期日用水量为 502.72m3 /d,废水排放量为 444.85m3 /d. 1.7.3 电气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消防值班室消防报警设备、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电梯、应急 照明以及应急疏散指示照明为一级负荷.其他为三级负荷.工程用电由市政供给,10kv 电源由附近开闭所一回专线引入.此外,为防止市政停电,拟采用一台发电机容量为 150kw 的应急电源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应急电源与市电机械闭锁运行. 普通住宅按 6kw/户,商业按 60w/m2 、车库及设备用房按 10w/m2 ,可知项目营运期 用电负荷为 3142.65kw. 1.7.4 天然气 本工程天然气由城市天然气管道供应,由市政燃气管网接入.室外天然气管道采用 树枝状系统,室外中压天然气经调压箱调至低压后,经庭院天然气管道送至住宅用户使 用.住宅用户每户设置流量计单独计量. 本工程共有 398 户,居民生活用气规划指标采用 1.5m3 /户.日,商业等公共用气量按 居民生活用气量的 15%计,总用气量为 686.55m3 /日. 续表 1(6) 1.7.5 暖通 空调系统:拟建项目住宅及商业均采用分体空调,建筑专业预留空调机位,电气专 业预留负荷. 通风系统: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产生的废气和余热需通过机械通风排至室外,其系 统与防排烟系统共享;住宅内的卫生间通风由用户自理,厨房采用变压式排风道进行排 风;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均设独立通风系统. 1.7.6 消防设计 各建筑与周围建筑均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建筑四周均设有消防通道,消防车可在不 小于主体 1/4 外墙上进行扑救,消防车道宽度和转弯半径均满足规范规定.各建筑均设 有消防补救面,满足规范要求. 该项目消防系统设计还包括了室外消防系统、室内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 水箱和水池及消防电梯排水等多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消防需求. 1.7.7 弱电 通信:电话电缆干线接自市政电信管道接口处,均采用混凝土排管埋地敷设,进户 同轴电缆引自弱电间.分配分支传输方式,分支器设在多媒体布线箱内,在多媒体布线 箱内分支后分别送入各层电视终端.每户按 1 条电视线路考虑. 有线电视:电视与电话共用机房,电话信号线与电信电缆共排管敷设.经多媒体布 线箱复接后再分别引至各层电话插孔,每户按 1 对电话配线. 可视对讲系统:设置多功能访客对讲系统或访客可视对讲系统,采用总线制访客对讲系 统,并将住户的防入侵报警系统纳入其中.主机设置于 1#建筑一层消防控制中心. 1.7.8 节能 总平面设计:建筑大部分主要朝向均为南北朝向,所有房间均为自然采光和通风. 建筑材料:门窗采用铝合金窗,建筑外墙为无机保温沙浆,屋顶采用泡沫混凝土. 公用部分: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防止跑、冒、滴、漏水;配电柜、变压器、发电 机、起动器、信号灯均选用节能型产品;电动机的启动,尽量采用直接启动,以减少能 量的浪费;设计中尽量做到按各种场所的不同设置水、电分表;照明照度根据不同使用 场合,采用不同照明照度.照明灯具均选用高效节能型灯具. 主要原辅材料及原有污染情况分析 表2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数量: 拟建工程为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以砖、水泥、钢材、河沙、石子为主要材料.工 程建设期间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如下: 商品砼:15856t 钢材:4199t 木材:1300m3 服务期主要生活资源消耗量如下: 新鲜水:18.35 万m3 /年 天然气:25.06 万m3 /年电:345 万千瓦时/年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 楼;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 状居民楼为建兴路. 项目用地为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2013 年11 月8日璧山县人民政府以璧 山府地[2013]155 号文将 BS13-10J-002 号地块出让给了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所在地原为粮站和农贸市场,已由政府部门完成拆 迁,现主要为基本平整的空地.周边主要为居民楼、学校、汽车站及政府大楼,无污染 型工业企业.目前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表3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3.1 地理位置 璧山县位于重庆市以西,东经 106° 02'至东经 106° 20',北纬 29° 17'至29° 53'.东西宽 15.5km,南北长 66.5km,县域面积 915km2 .东邻沙坪坝、九龙坡;南界江津;西连铜 梁、永川;北接合川、北碚.璧山地处重庆西大门,是川东、川北、渝西各县市到重庆 的交通要道.1995 年7月成渝高速公路开通后,从县城以南 15km 的青杠街道上高速公 路至重庆(陈家坪),里程为 23km.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 楼;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 状居民楼为建兴路.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3.2 地形、地貌、地质 璧山县地质构造属川东南弧形构造带,华蓥山复式背斜中的温塘峡背(东山)与沥 青峡背斜(西山)之间.境东有缙云山,西有巴岳山,东山、西山为天然屏障,海拔分 别在 500-810m 和500-885m 之间,两山夹一槽,中部系丘陵地带,海拔在 270-400m 之间.东西山面积约 161km2 ,占全县总面积的 17.6%,丘陵面积 753km,占82.4%. 项目所在地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区内未发现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 陷等地质灾害. 3.3 气候、气象 璧山县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旱、 夏热、秋迟、冬暖、无霜期长以及风速小、湿度大、日照少、云雾绵雨多的特点.年平 均气温 18.3℃,极端最高气温 39.7℃,极端最低气温 2.3℃;年平均降雨量 1231.2mm; 年平均日照时数 911.5h;年平均相对湿度 80%;年平均无霜期 337d. 全年主导风向东北,夏季主导风向西南,年平均风速 1.1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14.3m/s,风向多为北北东向(N-NE). 3.4 水文 璧山县境内共有大小溪河 75 条,其中汇水面积大于 10km2 的有 10 条,属于常年性 流水的有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三条.璧南河发源于大路镇大沟村,流经大路镇、河 边镇、璧城街道、青杠街道、健龙乡、广普镇,于江津市油溪镇汇入长江,流域面积 441.3km2 , 河长度 73.1km, 平均比降 2.65‰, 年径流系数 0.42,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 1.4228 亿m3 ,平均径流深 3.23m.通过璧城街道的河段面宽 20m,平均水深约 3.0m,平均流量 1.55m3 /s,平均流速 0.026m/s. 续表 3(1) 3.5 自然资源 璧山县森林面积 21986.6ha,自然植被以常绿针叶林为主,竹林次之.常绿针叶林以 马尾松为主、 杉柏为辅. 其中: 针叶林 10259.2ha; 阔叶林 674.4ha; 针阔混交林 1359.6ha; 经济林 7599.1ha;竹林 2094.3ha.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28.27%.区域生态环境良好. 土壤以水稻土为主,次为紫色土.现有矿产煤、铁、石膏、天然气、重金石、页岩、 石英砂、瓷土等.其中石膏、石英砂、石灰石、页岩等建材矿产配套产出,规模大、品 质高,开采条件好,属地区优势矿产.随着生态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建成各类水利工程 项目 3024 处,改造中低产田土 1.6 万亩,退耕还林 0.4 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7km2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3.6 行政区划及人口 拟建项目所在的璧山县幅员面积 914.56km2 ,其中耕地面积 2.49 万公顷,森林面积 2.76 万公顷.辖9个镇、6 个街道办事处、37 个居委会、150 个村委会.县政府驻壁城 街道.2010 年末户籍人口 63.47 万,其中非农业人口 26.35 万,农业人口 37.12 万.常住 人口 58.6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4.64 万人. 2012 年年末全县总户数 24.57 万户,总人口(户籍人口)63.55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 口27.58 万人,农业人口 35.97 万人.在总人口中,男性 32.45 万人,女性 31.10 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 4670 人,死亡人口 4308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0.69‰.出生人口性别比 为107.28. 3.7 社会经济 2012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52.9 亿元,同比增长 18.1%.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 增加值 16.6 亿元,同比增长 5.9%;第二产业增加值 171.5 亿元,同比增长 25.1%;第三 产业增加值 64.8 亿元,同比增长 10.9%.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 7.1:65.3:27.6 调整 为6.6:67.8:25.6.与上年相比,第一、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 0.5、2.0 个百分点,第二 产业比重提高 2.5 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看:第一产业贡献率为 2.9%,拉动经济增长 0.5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为 75.0%,拉动经济增长个 13.6 百 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为 22.1%,拉动经济增长个 4.0 百分点. 3.8 交通运输 2012 年末全县公路里程 1513.3km,其中等级公路 939.8 公里.全县汽车拥有量(不 含摩托车)33457 辆,同比增长 30.2%.全社会公路客运量 4785 万人,同比增长 17.5%; 旅客周转量 139771 万人/公里,同比增长 18.2%;全社会公路货运量 1688 万吨,同比增 长29.1%;货运周转量 155778 万吨/公里,同比增长 24.5%. 续表 3(2) 3.9 文化、教育、卫生 2012 年末全县拥有文化馆 1 个,公共图书馆 1 个,档案馆 1 个,街镇文化服务中心 15 个,电影发行公司 1 个,歌舞娱乐场所 47 家,综合性体育中心 1 个,体育馆 1 个, 承办重庆老运会健身秧歌比赛、璧山县第 12 届领导干部运动会等各类比赛 39 场次. 全县拥有各类学校 187 所,其中普通中学 24 所、小学 46 所、幼儿园 114 所、职高 1 所、特殊教育学校 1 所、教师进修学校 1 所.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 5712 人,其中 专任教师 4721 人.在专任教师中,普通中学 2026 人,小学 1798 人,幼儿园 759 人,特 殊教育学校 17 人,职高学校 85 人,教师进修学校 36 人.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90 个.其中,医院 3 个、卫生院 15 个、妇幼 保健院 1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个、卫生监督所 1 个、私人诊所 107 个、村卫生室 262 个.全县共有医院、卫生院床位 1804 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 717 张.卫生技术人员 1440 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616 人.全县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848 人, 注册护士 563 人. 3.10 资源、环境及安全 全年水资源总量 33781 万m3 .年末水库蓄水总量 3053 万m3 .全县总用水量 7223 万m3 ,其中农业用水 3909 万m3 ,工业用水 1132 万m3 ,生活用水 1582 万m3 ,其他用 水600 万m3 ;总用电量 16.3 亿度;天然气用气量 9585 万m3 . 森林面积 55.2 万亩,森林覆盖率 40.2%;城区人均道路面积 14.6m2 .全年新增城市 绿地 100ha,城市绿地面积达到 1279 ha,其中本年新增公园城市绿地 74 ha,公园城市绿 地面积达到 470 ha.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0.05m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3.0%.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 326 天. 地表水质达标率 100%, 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 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 52.1 分贝和 65.3 分贝.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 100%.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 22 人,与上年持平.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 11 人,同比增长 10.0%;交通事故死亡 11 人,同比下降 8.3%. 环境质量状况 表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 境、生态环境等): 4.1 地表水 4.1.1 监测断面及时间 拟建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璧南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 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璧南河属Ⅳ类水域,应执行地面水 (GB3838-2002)Ⅳ类水域标准.重庆市璧山县环境监测站于 2013 年12 月18 日~12 月20 日对正兴镇污水处理厂入璧南河排污口处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及评 价结果见表 4-1. 4.1.2 监测因子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为:pH、COD、BOD5、NH3-N 及石油类. 4.1.3 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评价采用单因 子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 (1)一般水质因子 Si,j=Ci,j/Cs,i 式中:Si,j——标准指数; Ci,j——评价因子 i 在j点的实测浓度值(mg/L); Cs,i——评价因子 i 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2)pH 标准指数 , pHj>7.0; , pHj≤7.0; 式中, SpH,j ——pH 的单项污染指数; pHsu ——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上限; pHsd ——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下限; pHj——在监测点实测值. 4.1.4 监测结果及分析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见表 4-1. 续表 4(1) 表4-1 璧南河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 监测因子 pH COD BOD5 NH3-N 石油类 Ⅳ类标准 6-9 ≤30 ≤6 ≤1.5 ≤0.5 范围值 7.23~7.33 24.0~24.7 3.58~3.89 1.06~1.18 0.05 Sij 0.12~0.17 0.80~0.82 0.60~0.65 0.71~0.79 0.1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表 4-1 可知,璧南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 标准要求. 4.2 环境空气 4.2.1 监测布点及时间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 能区划分规定》 渝府发[2008]135 号及 《关于璧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 (璧 山府发[2009]4 号)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璧山县环境监测站 2013 年12 月16 日至 12 月22 日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 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点布置在项目中部,见图 4.1. 4.2.2 监测因子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为:SO2、NO2 和PM10 作为现状评价因子. 4.2.3 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通 过计算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 来分析其达标情况, 当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大于或等于 100%时, 表明环境空气 质量超标.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监测最大浓度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 Ci——第i个污染物的监测浓度值,mg/m3 ;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 4.2.4 监测结果及分析 拟建场地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及评价结果见表 4-2. 表4-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 评价因子 日均值范围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0.043~0.052 0.15 28.7%~34.7% 达标 NO2 0.036~0.040 0.12 30%~41.7% 达标 PM10 0.090~0.120 0.15 60%~80% 达标 续表 4(2) 由表 4-2 可知:现状监测的 SO2、NO2 及PM10 三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且有较大环境容量,有利于项目建设. 4.3 声环境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 楼;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 状居民楼为建兴路.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 [1998]90 号)、渝环发[2007]39 号及渝环发[2007]78 号的文件的规定,西侧正丹路属城 市支路,故项目所在地噪声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 求. 本评价采用璧山县环境监测站 2013 年12 月18 日至 12 月19 日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 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4.3.1 监测布点 共设置设 2 个现状噪声监测点,具体布置情况详见图 4.1. 4.3.2 监测因子 声环境监测因子为:等效 A 声级. 4.3.3 监测频率 监测时间为 2013 年12 月18 日~2012 年12 月19 日,1#点连续监测 24 小时,2#点 每天昼、夜各一次. 4.3.4 监测统计及分析结果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分析结果见表 4-3,1#点24 小时连续监测结果曲线图详 见图 4.2. 表4-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统计表 单位:dB(A) 1#监测点 2#监测点 昼夜昼夜范围值 42.5~52.1 38.3~45.0 51.2~51.9 43.9~44.3 标准值 60 50 60 5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从表 4-3 可以看出,1#、2#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利于项目建设. 续表 4(3) 图4.1 项目监测布点图 图4.2 1#点24 小时连续监测结果曲线图 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4.4 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4.4.1 环境敏感点 续表 4(4)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 楼;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 状居民楼为建兴路.项目场地及周边无珍稀濒危动植物及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分别见表 4-4 和附图 3. 表4-4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时期 现状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项目最近距离 敏感要素 性质 施工期正兴镇小学 西北 20m 施工噪声 施工扬尘 现状学校 居民区 西侧 20m 现状居民区 正兴镇人民政府 南5m 现状办公 居民区 西南、南5m 现状居民区 居民区 东9m 居民区 北6m 祥和花园小区 南30m 璧南河 /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受纳水体 营运期本项目及周边邻近居民楼 商业活动噪声、油烟、生化臭气 / 璧南河 / / 废水 项目受纳水体 4.4.2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及附近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文物,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不因拟建项目实施而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的降低,不影 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确保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维持现状. (2)水环境保护目标:不因拟建项目的建设而改变璧南河评价段水域功能,确保璧 南河评价段水质保持现状; (3)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活动,区域 声学环境无较大改变. (4)生态环境:尽量减轻水土流失,使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评价使用标准 表5分类大气 水 噪声 其他 环境质 量现状 环境空气中 NO2、SO2 及PM10 均能满足 GB3095-1996 中二级 标准. 璧南河评价段 pH、COD、BOD5、 NH3-N 及石油类五项指标均能满 足GB3838-2002 中Ⅳ类水域标准. 1#、2#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 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 求. 环境质 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Ⅳ类水域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2类. 污染物 排放标准执行 《重庆市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2)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试行)》 (GB18483-2001).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 中氨氮按照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 标准执行) 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的 B 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营运期商业活动执行《社会生 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2 类区标准. 5.1 环境质量标准 5.1.1 环境空气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8]135 号) 及《关于璧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璧山府发[2009]4 号),拟建项目所在 地属二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0 年1月6日修改)的二级标准,与评价的标准值见表 5-1. 表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取值时间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PM10 / 0.15 0.10 5.1.2 地表水 拟建项目所在地最终受纳水体为璧南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 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璧南河属IV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类水域水质标准,与评价相关的污染因子标准值见表 5-2. 表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COD BOD5 NH3-N pH 石油类 标准值(Ⅳ类水域) ≤30 ≤6 ≤1.5 6~9 ≤0.5 5.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楼; 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状居民 续表 5(1) 楼为建兴路.西侧正丹路属城市支路,根据渝府发[1998]90 号、渝环发[2007]39 号及渝环 发[2007]78 号的规定,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标准值详见表 5-3. 表5-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类别 适用区域等效声级 昼间 夜间 2 类 居住、商住、工业混杂区 60 50 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5.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属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第3.10 节"所指的影响区;根据"4.5.7.1 主城区和影响 区工艺废气排放执行表 7 所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区域工艺废气仍执行现行标准 (GB/T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值".故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及营运期 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应参照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2) 中表 7 工艺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执行,详见表 5-4. 表5-4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监控点 浓度 其他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NOx 0.12 SO2 0.4 ②营运期如引进餐饮项目, 产生的油烟执行 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参见表 5-5、表5-6. 表5-5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其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 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 ≥1.1,<3.3 ≥3.3,<6.6 ≥6.6 表5-6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2.0 5.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经现场踏勘和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污水可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故营运期废水可采取生化预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 续表 5(2) (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后通 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后排入璧南河.与本次评价相关的废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详见表 5-7、表5-8. 表5-7 拟建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COD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标准值(三级) 500 300 400 100 45 备注:NH3-N 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 表5-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染物 COD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一级 B 标准 60 20 20 8(15) 3 5.2.3 噪声标准 ①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 准,具体见表 5-9. 表5-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②营运期商业活动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区标 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5.2.4 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判别标准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暂行办 法的通知》和《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暂行办法(施行)》指出, 主城区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应进行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工 作,其他房地产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并明确了环境适宜性等级:宜居环境指数不小于 90 的,环境适宜性等级为优;宜居环境指数不小于80的但小于90的,环境适宜性等级为 良. 工程分析 表66.1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6.1.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图6.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6.1.2 该项目营运期用水工艺流程图 图6.2 营运期用水工艺流程图 6.2 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6.2.1 施工周期、施工内容、建设工序及主要施工机械 (1)施工周期:拟建项目施工计划大体分三步进行:①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②基 础及主体建筑;③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建成后外售住户,属清水房建设项目,不涉及 房屋建筑装饰和装修.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2)施工内容:项目场区原有建筑由正兴镇政府负责拆除,建设单位接手的为初步 平场后的熟地,故不涉及原有建筑拆除问题.施工期主要内容为基础开挖、建构筑物建 设、供水、供电及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3)施工方法主要为机械开挖,无需爆破. (4)建设工序:基础构造柱和圈梁、回填土、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构件安装等. (5)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汽车、振捣棒、电锤、塔吊等. (6)施工营地布置: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 6.2.2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6.2.2.1 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施工人员预计最大 200 人/d,用水按 100L/d· 人计(排放系数 0.9),将产 生生活污水 18m3 /d,主要污染物 COD400mg/L(7.2kg/d),SS250 mg/L(4.5kg/d). 施工废水:场地平整、房屋地基的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混浊的 施工废水, 预计废水为 10m3 /d, 其SS 浓度为 1200mg/L (12kg/d) , COD150mg/L (1.5kg/d) . 给水 用户用水 废水处理 达标排放 废气 废渣 基础施工 结构施工 设备安装 外售 粉尘、噪声、 燃油废气 噪声、 粉尘 噪声 废水、土石 方 废水 场地平整 粉尘、噪声 建筑弃渣 续表 6(1) 施工动力、运输设备将产生含石油类废水预计约 5m3 /d,其浓度约 12mg/L(0.06 kg/d). 施工期污水排放量合计 33m3 /d. 6.2.2.2 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有废气和粉尘两类. 废气: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进行场地清理平整、挖、填土石方、运输、建筑结构等施 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 CO、NOx;施工人员生活燃料燃烧将产生少量废气(燃 用液化石油气). 粉尘: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 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 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 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另外,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 最为严重.据有关监测,在风速为 1.2m/s 或2.4m/s 下土方和灰土的装卸、运输、施工或 现场施工时距离 50~100m 处下风方向粉尘浓度为 11.7~5.0mg/m3 . 6.2.2.3 噪声 大量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施工期噪声是最为敏感的环境问 题之一, 也成为当前房屋开发建设中民众投诉的热点问题, 应引起业主方和施工方注意. 根据施工特点,各施工阶段的噪声情况见表 6-1. 表6-1 噪声机械噪声一览表 产生阶段 机械 声源 基础施工阶段 结构施工阶段 设备安装阶段 钻机、载重汽车等 振捣棒、塔吊 吊车、卷扬机 75~90dB(A) 75~90dB(A) 68~88dB(A) 6.2.2.4 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地基及地下建筑开挖产生的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 垃圾. ①土石方平衡 拟建项目挖方量为 5 万方,填方为 2 万方,故施工期会产生的 3 万方多余土石方均 外运至正兴镇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 ②基础、结构施工建筑垃圾 按1.3t/100m2 建筑面积计,拟建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793.88t.施工过程 中产生的建筑弃渣及时清理后运往政府部门指定渣场处置,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 续表 6(2) ③生活垃圾 施工营区生活垃圾以 0.5kg/人· d 计,则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 100kg/d. 6.2.2.5 水土流失 (1)水土流失成因 拟建项目水土流失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形成,以人为因素为主.工程建设 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是地表径流和雨水冲刷等, 侵蚀类型以面蚀、 沟蚀为主.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有以下几点: ①工程施工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造成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甚至丧失,导 致土壤侵蚀加剧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 ②工程建设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的不合理堆放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 ③工程开挖形成的开挖面,在雨水直接冲刷时,产生水土流失. (2)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拟建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施工建设期和试运行期, 施工建设期平均为 36 个月, 试运行期为 6 个月.本工程的水土流失主要时段集中在施工建设期,主要包括场地平整、 基础开挖、建筑施工、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等过程,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其中又以场 地平整和基础开挖阶段最为严重.场地平整阶段主要表现为人为扰动和破坏地表,改变了 土壤的理化性质,致使土壤的抗蚀能力降低,坡体松动,各项防护设施又还未建成;基础 开挖阶段主要表现为临时弃土弃渣堆放多数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弃渣大量流失, 导致新增水土流失量的显著增加.但随着建筑施工、道路硬化、景观布置,裸露地表逐渐 减小,挡墙、排水、道路等各项设施逐渐完善,水土流失逐渐减小.试运行期各项水土保 持设施基本建设完毕,由于植物措施的迟效性,完全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功能还需要 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 (3)水土流失预测分区的划分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 测范围为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范围,共1.54ha. (4)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预测 ①扰动原地貌造成水土流失量预测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报告采用经验公式和类比分析,分别对工程建设区施工扰动破 坏地表和临时弃渣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 Ms=A· F· P 式中,Ms——新增土壤侵蚀量(t/a); 续表 6(3) A——加速侵蚀系数,据地形条件在 2~5 之间取值; F——加速侵蚀面积(km2 ); P——原生侵蚀模数(t/km2 · a). 项目施工期由于开挖土石方,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及植被的面积达 0.015km2 ;根据 《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璧山县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 1612.17t/km2 · a;项目建设导致 的加速侵蚀系数 A 取3.经预测,若不采取控制措施,施工期因侵蚀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 量约为 75.55t/a.工程施工期按 36 个月计,则施工期扰动地表带来的新增水土流失总量可 达226.65t. ②施工临时弃渣产生的流失量预测 施工期临时弃土、渣带来的水土流失量预测公式为: Ms=A· Q· T 式中,Ms——新增水土流失量(t/a); A——流失系数,根据堆放形态取 0.1~0.5,本评价取 0.4; Q——堆渣量; T——临时堆渣时间(a). 项目施工期挖方量约 5 万m3 ,填方量约 2 万m3 ,故施工期会产生 3 万m3 多余土石 方,均外运至政府部门制定渣场,不设取、弃土场.临时弃渣水土流失主要为挖填方过程 渣土在场地临时堆存产生的流失量, 施工期基础开挖每 10 天产生的临时堆方约 0.5 万m3 , 容重按 1.35t/m3 计,共计 0.675 万t.经计算,堆放 10 天的水土流失量为 73.97t. ③营运初期水土流失量预测 工程运行初期,水保措施得以完善,除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外,原地貌水土流失也 得到治理, 产生的水土流失原因主要为植物措施的迟效性, 面积 0.42ha (含公共集中绿地) , 随着植物措施逐步发挥作用,水土流失量逐渐减少;植物措施完全发挥效应后,整个项目 区土壤侵蚀模数在 500t/km2 · a 内,预计工程运行后,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 2.1t(按1年核 算). 拟建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量合计约为 302.72t. 6.2.2.6 交通影响 项目施工期约产生多余土石方 3 万m3 ,建筑弃渣 793.88t,均沿正丹路外运至政府部 门指定渣场,同时施工期间物料的运输等都会导致工程周边道路车流量将有所增加,预计 大型车将增加 3 辆/小时.运输车辆因物料装卸、轮胎带泥等原因而造成洒漏和产生二次 扬尘,将对沿线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引起运输沿线、物料装卸点附近 TSP 浓度有所增 续表 6(4) 加.此外,随着运输车辆的增加,沿线交通噪声也会随之有所增加. 6.3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6.3.1 废水 拟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污水主要为小区居民、 商业和物业管理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表 1-5 拟建项目给排水水量核算表可知,项目 营运期污水排放量为 444.85m3 /d. 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多年对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统计结果,结合《水处理工 程师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年4月)相关数据,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平均值分别 为COD450mg/L、SS350mg/L、BOD5 250mg/L、NH3-N 37mg/L、动植物油 100mg/L.则 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物产生量详见表 6-2. 表6-2 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产生量一览表 废水排放量(m3 /d) 污染因子 污染物浓度(mg/L) 污染物排放量(kg/d) 444.85 COD 450 200.18 BOD5 250 111.21 SS 350 155.70 NH3-N 37 16.46 动植物油 100 44.49 6.3.2 废气 拟建项目为集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住宅小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主要 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居民厨房油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污水处理 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恶臭等. (1)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 拟建项目居民厨房均使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政策要求.天 然气燃烧废气和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变压式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 项目营运期天然气耗气 量约为 686.55m3 /d. 根据 《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 , 1m3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 10.5 标m3 ,污染物产生系数分别为:SO2 6.3kg/万m3 ,NOx 34kg/万m3 ,烟尘 2.9kg/万m3 .由 此可估算出本项目营运期燃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量,详见表 6-3.污染物浓度分 别为:SO260mg/m3 ,NOx324mg/m3 ,烟尘 27.6mg/m3 . 表6-3 拟建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量核算表 耗气量(万m3 /a) 烟气排放量(万m3 /a) 烟尘(kg/a) SO2(kg/a) NOx(kg/a) 91.61 262.66 72.55 157.60 850.53 (2)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为防止市政电网停电,本项目拟在 2#楼南侧地下车库设一台 150kw 备用柴油发电机 续表 6(5) 组作为应急电源.柴油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少量含 NOx 和THC 的废气. 本项目共设 262 个停车位,其中地下停车位 232 辆,地上 30 辆,进出车辆会产生一 定量汽车尾气,主要含有 CO、THC、NOx 等污染物. (3)餐饮油烟 项目方案未设计通顶的商业餐饮油烟专用烟道, 但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建成后如有餐饮 项目入驻将通过外设烟道实现餐饮油烟通顶排放.故本评价对入驻餐饮项目提出如下要 求: ①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外 加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 术规范》要求.②入驻项目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后排放通过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小于 2.0mg/m3 .③营运期 应对商业用房的出租和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凡涉及餐饮的个体单位均预先布置油烟管道, 并与专用烟道连接;具体的还待入驻方入驻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 重新进行申报登记及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后而确定. (4)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拟建项目设有 2 个生化池, 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生化臭气, 主要成分为 H2S、 NH3 等污染物,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此外,本项目还设有2个垃圾收集点,用于临时收集小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如不能 及时运走,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发酵臭气,其主要成份为H2S和NH3,此外还有甲硫醇、 甲胺、甲基硫等有机气体.在氧气量足够时,垃圾中的有机成份如蛋白质,在好氧细菌作 用下产生NH3;在氧气不足时,厌氧细菌将有机物分解为不彻底的氧化产物H2S和NH3、 SO2、硫醇类、胺类等化合物,这些气体挥发性较大,易扩散在大气中,而且部分气体有 毒,刺激性气味大. 6.3.3 噪声 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有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及进出项目的机动 车辆.各噪声源的噪声值见表 6-4. 表6-4 主要噪声源表 单位:dB(A) 序号 名称声级 用途1给水泵、排水泵 85 给排水系统 2 室内、外消火栓泵 85 消防系统 3 风机、排烟机等 75 设备用房通风及火灾排烟 4 柴油发电机 95 备用电源,仅在停电时使用 续表 6(6) 6.3.4 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小区居民、商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商业餐厨垃圾及污水处理生化污泥,见表 6-5. 表6-5 固体废弃物核算表 场所 规模 单位产生量 日产生量(kg) 年产生量(t) 住宅 1274 人1.0kg/人· d 1274 465.01 普通商铺 7154.71m2 0.05kg/m2 · d 357.74 130.57 餐饮业 3066.31m2 0.5kg/m2 · d 1533.16 559.60 物业管理人员 20 人1.0kg/人· d 20 7.3 合计 3184.9 1162.48 生化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177.94 64.95 总计 / / / 1227.43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表7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 粉尘 5~30mg/m3 / / / 服务 期 停车场 CO、THC、NOx / 少量 / 少量 柴油发电机 NOx、THC / 少量 / 少量 生化臭气 H2S、NH3 / 少量 / 少量 居民厨房 油烟 / 少量 / 少量 天然气燃烧 SO2 NOx 烟尘 60mg/m3 324mg/m3 27.6mg/m3 157.60kg/d 850.53kg/d 72.55kg/d 60mg/m3 324mg/m3 27.6mg/m3 157.60kg/d 850.53kg/d 72.55kg/d 商业餐饮 油烟 12mg/m3 / 2mg/m3 / 水污染物施工 期 生活污水 18m3 /d COD SS 400mg/l 250mg/l 7.2kg/d 4.5kg/d 300mg/l 200mg/l 5.4kg/d 3.6kg/d 混凝土养护废 水(10m3 /d) SS COD 1200mg/L 150mg/L 12kg/d 1.5kg/d 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用 水,不外排. 设备含油废水 (5m3 /d) 石油类 12mg/L 0.06kg/d 隔油处理后回用作施工用 水,不外排. 服务 期 住宅生活污水 444.85m3 /d COD SS BOD2 氨氮 动植物油 450mg/l 350mg/l 250mg/l 37mg/l 100mg/l 200.18kg/d 155.70kg/d 111.21kg/d 16.46kg/d 44.49kg/d 300mg/l 200mg/l 100mg/l 35mg/l 50mg/l 133.46kg/d 88.97kg/d 44.49kg/d 15.57kg/d 22.24kg/d 固体废 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多余土石方 建筑弃渣 / 100kg/d 3 万m3 793.88t / 100kg/d 7 万m3 793.88t 服务期 生活垃圾 / 602.88t/a / 602.88t/a 生化污泥 / 64.95t / 64.95t 商业餐厨垃圾 / 559.60t / 559.60t 噪声施工期 各类施工机械噪声:68~90dB(A)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 值》(GB12523-2011) 服务期 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75~95dB(A) / 生态环 境 施工期 水土流失量约为 302.72t,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降低项目 在建设期产生的水土流失.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不够时可增加篇幅): 7.1 主要生态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建成后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 响以及周围城市景观的协调问题. 7.1.1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续表 7(1) (1)水土流失分析及水土保持 施工期,由于开挖土石方,扰动损坏原地貌、土地及植被的面积达 1.54ha,经水土 流失预测,若不采取侵蚀控制措施,建设期水土流失量为 302.72t.建议采取以下水土保 持措施以减缓水土流失现象: ①在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道; ②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工作; ③修建施工场地围墙,以避免施工弃土和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对景观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由于土石方开挖,扰动原有地形、地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另外原辅材 料及施工设施杂乱堆放,对景观均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减轻施工期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区域内统一规划设置各种原辅材料、施工设施、弃土的堆放场地,并放置盆栽植 物进行环境美化,使整个施工场地内原辅材料堆放井然有序,临时建筑物整齐美观,色 调统一,体现了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施工期对景观的影响得到减轻. (3)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所在地原为正兴粮站及农贸市场用地,场地无高大植物.该区域为城市建 成区, 是以人类活动为主体的生态系统, 附近环境中无自然林地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存在. 拟建项目建成后土地得到规整改善,新增的绿地不仅丰富了小区的景色,而且改善了城 市的生态系统,提高了城市形象. 7.1.2 营运期生态影响分析 (1)生态恢复 拟建项目开发建设使项目所在地部分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结构变化.因此,生 态环境的恢复主要指生态功能的恢复.拟建项目设计的绿地总面积 4211.65m2 ,绿地率 为27.43%. (2)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污水主要为小区内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及商铺产生的生活污 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 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地表水水质产生影响. (3)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续表 7(2) 拟建项目建成后绿地面积为 4211.65m2 ,绿地率为 27.43%.植物配置选用开阔、宽 敞的低矮灌木为主,在植物色彩上选用颜色鲜艳,有变化的钯叶植物,如:美人蕉、希 美利、马樱丹、木樨揽、蚌兰、变叶木、红铁苋等成为节点彩化的重点表现. 道路绿化连贯而延续,形成贯穿整条道路的"绿轴",以乔木为主,在空间上强调连续性. 同时,辅以丰富的绿化线性灌木,植物配置上选取本地树种为主,如:黄桷树、小叶榕、 重阳木、刺桐、丁香、桂花等,充分体现重庆独特的地域特征,突出地方性. 建筑造型采用简欧风格,通过立面线条的变化,开窗的变化,形成有个性的立面设 计,以简洁明快和个性化设计为主,通过线条的变化形成统一的设计风格.整个项目在 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突出不同功能的个性,色彩搭配明快,充分体现了正兴的良好 形象. 综上可知,拟建项目景观符合重庆市景观规划总体要求,实施后将改善所在地破旧 的现状,提升正兴镇形象,对景观呈正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表88.1 施工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8.1.1 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地基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浑浊施工废水;施工机械维 护保养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该类污染时间有限、排放量较小,分别采 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 ②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做施工用水. ③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用房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 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后排放,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点. 采取上述措施后, 在施工中可大量减少地表水污染物, 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1.2 废气 (1)粉尘 ①施工期大气污染特征 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来源于施工扬尘,如挖土、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 中产生的粉尘.施工期间扬尘污染具有如下特点: A、流动性:扬尘点不固定,多引发于料土堆放处、物料搬运通道、物料装卸地等 处; B、瞬时性:扬尘过程持续时间短、阵发性,直接受天气情况影响.大风、干燥天 气扬尘大,雨天扬尘小. C、无组织排放:扬尘点大多数敞露,点多面广,难以采取排风集尘措施,扬尘呈 无组织排放. 此外,还有建筑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进出工地的大型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②影响分析 由于土石方过程破坏了地表结构,会造成地面扬尘污染环境,其扬尘量的大小与诸 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本评价采用类比法,利用现有的施工场地 实测资料对大气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曾对主城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进行过抽样测 定,测定时风速为 2.0m/s,测试结果见表 8-1. 表8-1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单位:μg/m3 工地上风向(对照点) 工地内 工地下风向 50 m 100 m 150 m 316.7 595 486.5 390 322 续表 8(1) 由表 8-1 可见: A、建筑施工扬尘较严重,当风速为 2.0m/s 时,工地内的 TSP 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 的1.88 倍(平均),比对照点增加的浓度值平均为 278μg/m3 . B、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 150m 之内,被影响地区的 TSP 浓度 平均值 50m 处为 487μg/m3 , 100m 处为 390μg/m3 , 分别比对照点增加 170μg/m3 和73μg/m3 , 150m 处与对照点持平. 由此可见,在风速 2.0m/s 时,建筑工地的扬尘对下风向敏感点有一定影响.拟建项 目周边紧临现状小学、镇政府及居民楼,且分布集中,故施工期扬尘会给周边居民、学 校及政府工作人员带来一定影响. (2)机械燃油废气 拟建项目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现场进行场地挖填、运输、施工等作业时,排 放的废气中含 CO 和NOx 等污染物,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 石方工程阶段,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影响 将消失. (3)生活燃料废气 施工人员生活由于使用清洁能源液化气或天然气,所排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4)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时地表开挖粉尘、施工机具废气、物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 造成的污染,施工单位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 施方案(2013-2017 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 号)及重庆市建委"控制施工工地扬 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 年4月)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施工围挡、 硬地坪施工、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密闭运输等强制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如下 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实行封闭施工. 建筑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 1.8m 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 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 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禁止从 3m 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②实行硬地坪施工.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 控制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③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 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④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 续表 8(2) 料场设置临时遮挡设施;水泥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的库 房堆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露天堆 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 48 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 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面积 1000m2 或混凝土用量 500m3 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 ⑥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施工现场土方要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 集中堆放的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沙石料必须 覆盖,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 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 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 料场及主要运输道路,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 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 1~2 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 数.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减低 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周边居民影响. ⑧由于水泥、砂石、弃土弃渣等均是易扬尘物质,因此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关 于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改密闭式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3]228 号).参 照此文进行密闭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重庆市加盖密闭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并 取得《重庆市密闭式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合格证》.运输建筑渣土,还必须按《重庆市 城区建筑渣土清运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建筑渣土准运证》后方可进行.运输易撒 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 泥上路.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驶出建 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建筑垃 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 和流溢. ⑨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避免汽车空载,减少汽车往返次数,控制施工车辆车速,减 少汽车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养护维修,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 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⑩施工现场内禁止焚烧油毡、橡胶、树叶、秸杆、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 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 续表 8(3) 8.1.3 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动力设备、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分别产生于基础开挖、道路、 管线等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阶段,主要设备声源强度介于 68~90dB(A)之间.根据重 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多年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场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施工工地的噪声 级峰值约为 90dB(A),一般情况声级为 81dB(A). 鉴于施工场地的开放性及施工机械自身特点,不易进行噪声防治,只能从声源上控 制和靠自然衰减.本评价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声环 境影响预测方法预测施工场界外不同距离噪声值(不考虑隔声),预测结果见表 8-2. 表8-2 施工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距离(m) 5 10 20 40 60 80 100 150 200 (GB3096-2008) 2 类标准达标距离(m) 昼间 夜间 峰值 90 84 78 72 68 66 64 60 58 150 470 一般情况 81 75 69 63 59 57 55 51 49 60 160 由表 8-2 可以看出,施工噪声在通常情况下的达标距离是昼间 60m,夜间 160m.施 工期间噪声对外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昼间轻微,夜间影响较大.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价结合拟建项目的场地周边环境敏感点与项目的相互关系,预 测出拟建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分别见表 8-3. 表8-3 拟建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 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项目场界距离 施工噪声影响值 超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正兴镇小学 西北 20m 69.0~78.0 9.0~18 19.0~28 居民区 西侧 20m 69.0~78.0 9.0~18 19.0~28 正兴镇人民政府 东5m 81~90 21~30 31~40 居民区 西南、南5m 81~90 21~30 31~40 居民区 东9m 75.9~84.9 15.9~24.9 25.9~34.9 居民区 北6m 79.4~88.4 19.4~28.4 29.4~38.4 祥和花园小区 南30m 65.4~74.4 5.4~14.4 15.4~24.4 由表 8-3 可以看出,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大,但施工属短期 作业,随着施工的结束噪声影响将结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为减小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学校、居民及办公楼影响,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 年7月修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270 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 年)的通知》(渝府 [2013]43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具体 可采取如下措施: 续表 8(4) ①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 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方式. ②禁止晚 22 点至次日晨 6 点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 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连续施工 4 日前,按照《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 办法》中规定的报批程序向璧山县环保局申报,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给《污染 物排放临时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在连续施工作业前将《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存放 施工现场备查,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高考、中考前 15 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 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禁止高考、 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 100 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④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将施工机械 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大型 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设临时机房,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科学、 合理的设置渣土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渣土运输线路尽量避开正兴镇小学, 渣土运输时间应避开晚 22 点至次日晨 6 点, 同时经过居住区段时应减速慢行, 并做好与 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此外,考虑到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介于 50~85dB(A)之间 且随距离的衰减较快,其影响范围较小,因此对于机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作具体 分析,仅考虑噪声的影响. 8.1.4 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挖方量为 5 万方,填方为 2 万方,故施工期会产生的 3 万方多余土 石方均外运至正兴镇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后与多 余土石方均运往政府部门指定渣场处置,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 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丢弃. 8.1.5 水土保持 (1)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水土流失的主要危害一是破坏土地资源,使土地支毛沟密布,沟道纵横,直至形成 千沟万壑的景象,使土地丧失使用价值;二是土壤肥分流失,性状恶化,生产能力降低, 生态环境功能低下;三是流失导致下游河床淤塞,使河流行洪能力不畅;使渠道湮灭, 水利工程失效. (2)水土保持措施 续表 8(5) 为了尽量减轻水土流失的影响,应加强拟建项目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水保措施实 施,使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此,本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实行水土流失监理制度,以确保施工作业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降低到最小程度. ②施工结束后应同地方主管部门共同参与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地表植被恢复、 水保设施完成情况以及落实和解决有关资源补偿问题. ③服务期,应定期检查拟建项目小区内、外管道沿线(排水管、供水管)及所涉区 域水土流失情况,若发现有水保设施损坏的地带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修复和补救. 水土保持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②在施工期,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做到分区开挖,使工程施工引起、的难以避免 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必须根据施工区实际情况,有组织地结合工区施工计划,合理规划弃渣弃土暂时 堆放填埋处,周围修建沉砂池、排水沟、堡坎、挡土墙、护坡等,避免对地表径流的影 响. ④在开挖初期,应搞好坡体防护,防止边坡塌方和泥石流的产生,施工前应考虑好 修建相应的堡坎和挡土墙.施工过程中,开挖断面不能立即恢复时,应采用薄膜覆盖松 散表土,减少雨水冲刷. ⑤施工完成后,在房屋周围、道路两侧、空地等立即开展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 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 ⑥施工期,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挖方临时堆放、弃土处理、管沟 回填等问题, 做到尽量减少泥沙的排放量. 特别是弃土弃石的去向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 施工弃土弃石的去向以及弃土的处置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 运营期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定期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进一步完善绿化措施.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设围墙进行封闭施工,及时形成绿 化带,流水应引至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外排,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做到分区开挖, 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施工期采取上述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将大大降低. 8.1.6 交通影响减缓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会给正丹路交通带来一定压力,也会产 续表 8(6) 生一定噪声、汽车尾气和二次扬尘等污染.为保持道路畅通,拟建项目工地进出口应安 排专人负责车辆组织和指挥,合理疏导,防止引起交通阻塞、减缓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 影响.车辆运输必须遵循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得超载运输,车辆进入城区道路 前必须认真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污染环境. 通过上述对各类污染物的预测分析,为了把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对环境敏感点的影 响降至最低,施工单位采用优化的施工平面布置,并建立了一套"环境污染控制管理方 案",并利用其中的"运行控制程序"进行了严格管理.在施工期,开发商与建筑施工单位 签订了环保责任合同, 由施工单位负责场地环境管理, 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 8.2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8.2.1 废水 拟建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小区居民、商铺及物业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预计本小区 生活污水排水量约 444.85m3 /d, 全年废水总排放量为 16.24 万m3 /a, 主要污染物为 COD、 SS、BOD5、NH3-N、动植物油. 拟在 2#楼东南侧修建 1#生化池,纳污范围为 1#~2#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设计处理 能力为 320m3 /d;在3#楼东北侧修建 2#生化池,服务范围为 3#~4#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 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m3 /d.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 三级标准( 其 中氨 氮按 照 《污 水 排入 城镇 下 水道 水 质标准》 (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璧南 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由各商户在餐厅厨 房及备餐间内洗涤盆等器具的含油废水排水管上自行安装餐饮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各 餐饮项目产生餐饮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小区生化池,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餐 饮废水监督管理. 本评价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水环境可以接受. 8.2.2 废气 (1)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 拟建项目投入营运后居民及商业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 SO2、烟尘 等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对居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厨房油烟, 拟设置集中烟道引至塔楼屋顶高空排放,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餐饮油烟 续表 8(7) 项目方案未设计通顶的商业餐饮油烟专用烟道,但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建成后如有餐 饮项目入驻将通过外设烟道实现餐饮油烟通顶排放.故本评价对入驻餐饮项目提出如下 要求: ①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 外加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 护技术规范》要求. ②产生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高压静电捕集)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超 屋顶排放,净化后的油烟浓度为 2mg/m3 ,净化效率为 90%.高压静电除油烟技术是利用 阴极在高压电场中发射出来的电子,以及由电子碰撞空气分子而产生的负离子来捕捉油 烟、油雾粒子,使粒子带电,再利用电场的作用,使带电粒子被阳极所吸附,以达到清 除目的,净化效率在 90%以上,本处理工艺技术成熟,有大量成功的工程实例.油烟治 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油烟废气→吸烟罩净化除雾→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 (3)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 CO、THC、NOx 等.拟建项目共设有 262 个停车位(其中地 面30 辆,地下 232 辆).由于车辆进出为非连续性的,其尾气排放量相对较小,直接通 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进行排放,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人行通道和 居民楼,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 采取上述措施后,汽车尾气对小区环境影响小,环境可接受.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拟建项目设有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时应急使用,一般情况下不运行.柴 油发电机工作时将产生少量含 NOx 和THC 的废气,由于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少,设单 独的排风系统,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排至室外绿化带. (5)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污水处理设施将不可避免的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生化臭气,为避免臭气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须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专用通气立管就近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1#生化池臭气排放 口设置在 2#楼裙楼屋顶,2#生化池臭气排放口设置在 3#楼塔楼屋顶. 垃圾收集点存放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 中处置.收集点周围设置绿化带,低矮乔木与高大树木交叉,减轻垃圾收集点的视觉影 响.为防止垃圾收集点散发的臭气对用户的影响,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2003),垃圾收集点和居民楼距离不小于 8m,并加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 续表 8(8) 定期灭蝇、除臭等.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营运期的各类废气通过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排放, 对环境空气影响小,环境可接受. 8.2.3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及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工作噪声及商业活动噪声.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及《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 法》(渝府令 270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 案(2013-2017 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 号)中的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服务期须采 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设备噪声 ①地下车库风机、水泵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水泵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水泵和 其他振动设备与管道连接处,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及弹簧支吊架以减振隔音,在水泵的 出水管上增设消声止回阀,泵房做密闭隔声处理;风机采用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②柴油发电机组置于地下层发电机房内,设两级消音器,减轻气动性噪声,并进行 减振、隔音处理.柴油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时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社会生活噪声 物业公司应加大对商业经营场所商业经营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营业时间,禁 止高声喧哗,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以减 少对项目内住户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8.2.4 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铺、物管及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 理生化污泥及餐厨垃圾等. ①生活垃圾:拟建项目设有 2 个垃圾收集点,营运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物业管 理人员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填埋场集中处置. ②餐厨垃圾:商业部分入驻的餐饮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 办法》规定,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污水处理生化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 外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8.3 营运期对入驻商业的反馈意见 拟建项目商业面积合计为 10221.02m2 , 主要布置在 1#~3#楼的 1F~2F、 4#楼的 1F~2F. 续表 8(9)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可知,该项目方案未设计通顶的商业餐饮油烟专用烟道,但 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建成后如有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驻将通过外加烟道实现餐饮油烟通 顶排放;项目商业部分不引进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商业部分建成后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系统,不设置中央空调和冷却塔. 根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第 55 号) ,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②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 1.5m2 (农村地区 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m2 ,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 性区域;③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提出:"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 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 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 年)的 通知》(渝府[2013]43 号)明确指出:①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 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新建、扩建、改建餐饮项目必须通过环保审 查后才办理行政许可,餐饮油烟治理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②禁止在噪 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 石材加工、 木材加工等企业; 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200m 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娱乐场所. 鉴于目前无法确定商业各部分具体经营内容,根据上述文件及要求,结合本项目实 际情况,本评价对商业入驻项目提出如下反馈意见: (1)可引进的项目类型 ①休闲娱乐类:茶楼、咖啡、棋牌等.②卖场类:普通商品销售、专卖店等.③服 务类:银行、旅社、速递、复印、邮局等.④外加商业专用烟道后可引进餐饮和熟食加 工等产生油烟、废气的项目. (2)禁止引进的项目类型 ①本项目距正兴镇小学约 20m,紧邻正兴镇人民政府,禁止引进产生噪声和振动的 娱乐场所.②禁止引进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企业. (3)对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的要求 ①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在建设单位外加商业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屋顶后方 可入驻.入驻后需选用低噪音的排烟、通风设备;配备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处理后油烟 续表 8(10) 排放浓度小于 2mg/m3 ,并接入专用排烟管道;严格执行含油废水的隔油预处理措施,在 餐厅厨房及备餐间洗涤盆等器具的含油废水排水管上安装餐饮油水分离器,经油水分离 器隔油后排入小区生化池. ②入驻商户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独向璧山县环境保护局办理 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4)对其他入驻项目的要求 营运期入驻的涉及大气、噪声及其他环境污染的项目,入驻商户须按照环境保护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独向璧山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开业. 8.4 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 楼;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 状居民楼为建兴路.项目周边主要为居住和办公,无工业企业.考虑本项目为集商业、 居住为一体的综合社区,对外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结合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本评价认为 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正丹路和正兴汽车站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建成后与 外环境位置关系情况见表 8-4. 表8-4 拟建项目与外环境位置关系一览表 序号 外环境名称 方位 与临近敏感建筑最近距离 备注 1 正丹路(城市支路, 标准路幅宽 19m,其 中车行道宽 10m,双 向两车道)(已建 成) 西①4#住宅楼距中心线最近为 11.7m, 距东 侧路沿最近为 6.7m. ②1#住宅楼距中心线最近为 46.8m, 距东 侧路沿最近为 41.8m. 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可能对项目带来一定 影响. 2 正兴镇汽车站(现状) 东南 距3#住宅楼(4/-1F)最近为 8m,距4# 住宅楼(18)最近为 23m. 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可 能对项目产生影响. 8.4.1 正丹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由附图 2 和现状调查结果可知,正丹路地处正兴镇建成区,双向两车道,为场镇道 路,不属城市主、次干道,车流量较少;且道路直线距离较短,路过车辆车速较低.此外,由图 4.1 和监测报告中璧山县环境监测站对正丹路交通噪声连续进行的 24 小时监测 结果可知, 正丹路噪声源以生活源为主, 交通噪声较低, 24 小时连续监测结果均满足 《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故本评价认为正丹路交通噪声对拟 建项目影响较小,本报告不再对正丹路交通噪声进行预测. 8.4.2 正兴汽车站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续表 8(11) 正兴镇汽车站所发车辆主要为正兴到周边场镇的中巴车,发车频率较低,平均每小 时一班.由附图 2 可以看出,正兴汽车站西侧及南侧现状均为 4F~5F 居民楼及车站办公 楼. 拟建项目建成后 3#楼距正兴镇汽车站最近距离为 8m,除围墙外无其他建筑阻挡, 但考虑到正兴汽车站车辆少,发车频率低,且3#楼本身仅 4F,通过加强绿化和门窗隔声 后, 正兴汽车站对 3#楼居民影响较小, 在可接受范围内. 4#楼距正兴汽车站最近为 23m, 中间隔有 4F~5F 建筑,考虑进出车辆较小,经距离建筑,建筑隔声后正兴汽车站进出车 辆交通噪声对 4#楼影响也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居住适宜性、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99.1 生态适宜度分析 9.1.1 景观 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通过采取建筑工程和植物工程措施,使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 失得到控制,生态破坏得到恢复,并扩大绿化植物品种和植物种群数,增加了小区内的 生物多样性,绿色植物、人、各种鸟类等将参与小区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如:空气中 的CO2-O2 平衡),生态环境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善并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项目建成 后,将彻底改变原有的旧面貌,营造出舒适、优美、自然的空间景观,充分体现"以人为 本"的设计理念,为项目所在地增添新形象,为城市景观增添新亮点,对环境的影响呈正 影响. 9.1.2 绿化 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2 年8月1日起实施),旧城改造区绿 化率不低于 25%,新建城区绿化率不低于 30%.该项目属旧城改造项目,建成后绿化率 为27.43%,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9.1.3 通风 拟建项目与周边建筑物保持有一定距离,且设计中将各建筑沿场地周边设置,能够 保证各栋建筑均有很好的视觉环境,且有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9.1.4 视线干扰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视线干扰因素所要求的距离不 小于 20m 较合理.拟建项目塔楼之间最近距离为 30m,各建筑相互之间基本无遮挡.因 此项目建筑相互间对视线影响不大. 9.1.5 归一化的生态满意度指标 采用归一化的生态满意度方法对目前可量化的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市政化、环 境质量、停车车位、人口密度等因子进行评价.归一化的生态满意度如下: Mi=实际值/标准值(或满意值) 此处,Mi 以不达标或不满意为零值、达标或满意归一化为 1.若某因子 i 的满意值 为一定范围(比如容积率等),并设其范围为 a 上、a 下,并有 a 满=(a 上-a 下)/2+a 下, 当生态因子 i 的规划值为 ai 时,其满意度 Mi 计算如下: Mi=1-2|(ai-a 满)/(a 上-a 下)| 若等号右边计算值为负值,Mi=0. ①容积率 容积率过高或过低均不合适,结合重庆市山城的特点,以居住为主的房地产项目较 续表 9(1) 合适的容积率 aj 为4,aj 超过 6 或低于 2 均不理想,其容积率满意度: M 容积率=1-2(ai-4)/4 本工程的容积率为 3.46,容积率满意度值 M 容积率为 0.73. ②绿地率 根据重庆市的特点,对居住小区其绿地率 Xi 一般要达到 30%,低于 30%则不满意, 其满意度记为 0,达到 30%,则记绿化率满意度为 1,绿地率满意度为: M 绿地率=0,当Xi<30%; M 绿地率=1,当Xi≥30%; 本项目绿地率为 27.43%,因此绿地率满意度值 M 地率=0. ③交通 交通便捷满意度中,以临街数、进出口数及经过的公交线路数为分指标,分别为 X 交1、X 交2、X 交3,交通便捷满意度为:M 交通=(X 交1+X 交2+X 交3)/3 其中: 0 不临街 = 0.75 1 面临街 1 2 面以上临街 0 仅1个进出口 = 0.75 2 个进出口 1 3 个进出口 0 没有公交线路经过 = 0.5 1 条公交线路经过 1 3 条以上公交线路经过 拟建项目 1 面临街,即X交1=0.75;整个小区设有 3 个出入口,即X交2=1;本项目位 于正兴镇汽车站旁,经过的公交线路多于 3 条,即X交3=1. 由此得出交通便捷满意度值为 0.92. ④市政化 市政化满意度中,以7种管网全通为满意度 1,7 种管网包括供气、供水、供电、电讯、雨水、污水、中水. M 市政化=(X 供气+X 供水+X 供电+X 电讯+X 雨水+X 污水+X 中水)/7 项目建设将形成完善的供气、供水、供电、电讯、雨水、污水管网,无中水管网, 因此市政化满意度值 M 市政化=0.86. ⑤环境质量 续表 9(2) 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垃圾 等7个因素,全部达标为 1. M 环境质量=(X 环境空气+X 地表水+X 声环境+X 污水排放+X 废气排放+X 噪声+X 垃圾)/7 在上述 7 个因素中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均达标,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 垃圾处置达标,因此,P 环境质量=1.0. ⑥停车车位 一个大型的小区,人员流动较大,车辆来往较多,必须有足够的停车车位来满足这 种需求.重庆市城市规划要求居住建筑每 300m2 ,公共建筑每 200m2 至少应设置 1 个停 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 10%.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增 长, 这个数值只能作为比较满意的标准, 在此基础上, 将"最满意"的标准定为 50 辆/104 m2 .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61068.44m2 ,设置停车位为 262 辆,则停车车位为 43 辆/104 m2 , 则停车车位满意度为 0.72. ⑦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过高或过低均不好,位于大城市,居住规模为 0.7~1.5 万人,住宅为高层建 筑物的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 >1000 人/ha,为不适宜; 人口密度 <833 人/ha,为基本适宜; 833 人/ha≤人口密度 ≤1000 人/ha,为适宜. 本工程用地面积 15354.1m2 ,总居住人口为 1274 人,人口密度为 830 人/ha,本项目 人口密度基本适宜. 统计上述七项得出拟建项目的生态满意度评价结果,详见表 9-1. 由表 9-1 生态满意度评价结果可看出:评价选取的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市政化、 环境质量、停车车位及人口密度 7 项指标本项目生态满意度分别为 0.73、0、0.92、0.86、 1.0、0.72、1,生态满意度平均值为 0.75.由此可知,拟建项目生态满意度较好. (当X1<45 时) (45≤X1≤50 时) (当X1>50 时) 1 续表 9(3) 表9-1 生态满意度评价结果表 指标 项目 满意(最满意)值 最不满意值 本项目指标值 满意度 容积率 4 >6 或<2 3.46 0.73 绿地率 ≥30% <30% 27.43 0 停车车位 50 >70 或<30 43 0.72 交通 临街面 ≥2 1 1 面临街,3 个出 入口, 公交线路> 3 0.92 出入口数 ≥3 1 公交线路 ≥3 1 市政化 供气管网 通 不通 通0.86 供水管网 通 不通 通 供电管网 通 不通 通 电讯管网 通 不通 通 雨水管网 通 不通 通 污水管网 通 不通 通 中水管网 通 不通 不通 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1.0 地表水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声环境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污水排放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废气排放 达标,不扰民 未达标,扰民 达标,不扰民 噪声 达标,不扰民 未达标,扰民 达标 垃圾 处置率 100% 处置率 0 处置率 100% 人口密度 人/ha 833 人/ha≤Xi ≤1000 人/ha Xi >1000 人/ha 830 1 9.2 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 9.2.1 指标体系分析和评价 本评价在生态满意度、社会环境、环境质量、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等评价分析的基 础上,结合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 暂行办法的通知》就拟建项目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控制、生态满意度 3 类,废气、废水 治理等指标,对小区居住环境适宜性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打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结 果见表 9-2. - 46 - 表9-2 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预评定 分类 指标及分值 评价因子 分值评分方法 项目实 际得分 分数判定依据 环境 质量 (37 分) 环境空气质 量(9 分) 二氧化硫、可吸入 颗粒物、二氧化氮 6 二氧化硫、 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氮一项未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的,扣2分,扣完为止. 6 项目所在地 SO2、NO2 和PM10 三项指标均 满足二级标准要求,故此项记 6 分. 3 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项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污染物浓度限值一级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SO2 及PM10 不满足一级标准,NO2 满足一 级标准,故此项记 1 分. 声环境质量 (14 分) 噪声(昼间、夜间)14 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记8分;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 标准的,再记 4 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的,再记 2 分;若超标则按超标点位(或建筑面积)/总监测点位(或建筑面积)计算分值. 14 现状监测点昼、 夜间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 准,且均满足 1 类区标准,记14 分. 振动环境质 量(3 分) 振动污染源 3 周边(规划)50 米内没有 80 分贝以上的振动污染源的,记3分,若有 80 分贝以上的振 动污染源但对评价场址完全没有影响的,则记 2 分,若有 80 分贝以上的振动污染源 但对评价场址影响不大的,则根据实际影响程度记 1 分;若有 80 分贝以上的振动污染 源且对评价场址构成影响的,则记 0 分. 3 项目周边(规划)50 米内没有 80 分贝以上的 振动污染源,故此项记 3 分. 水环境质量 (5 分) 地块内部的水体水 质2有水体且水体水质达到功能要求的, 记2分; 没有水体或水体水质不满足功能要求的, 不记分. 0 项目地块内无现状水体,故此项不记分. 外部 200 米内的水 体水质 3 有水体且水体水质达到功能要求的,记3分;水体水质不满足功能要求但无黑臭的, 记2分;没有水体的,记1分;水体黑臭的,不记分. 0 项目外部 200m 范围内无现状水体,故此项 不记分. 辐射环境质 量(2 分) 国家规定的辐射限 值2电磁辐射限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记2分;若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记分. 2 辐射环境能够达到国家规定限值,记2分. 土壤环境质 量(2 分) 土壤环境质量 2 地块非工业企业原址或为工业企业原址但不需要修复,记2分;若地块为工业企业原 址需要修复,经修复达标的记 2 分,未经修复达标的记 0 分. 2 项目所在地原为非工业用地, 故此项记2分. 规划布局(2 分) 规划布局 2 满足《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 规划导则》等相关要求,记2分,不符合,记0分. 2 规划布局满足相关要求,记2分. 环境 污染 控制 (45 分) 废气 (12 分) 餐饮油烟 2 没有餐饮项目或餐饮项目与住宅楼独立布局, 记5分, 餐饮项目与住宅楼未独立布局, 不记分,商业门面设置有餐饮独立专用烟道,记2分. 2 本项目可能设置餐饮项目,与住宅楼未独 立; 如有餐饮项目入驻建设单位将增加通顶 烟道.故此项记 2 分. 备用发电机房废气 1 引至高空排放,记l分. 0 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排至室外绿 化带.记0分. 生化池臭气 2 有处理措施,记l分;不扰民,再记 1 分. 2 设有生化臭气收集设施, 引至建筑超屋顶排 放,能够实现不扰民,故此项记 2 分. 公厕、垃圾收集点 等臭气 2 有处理措施,记1分;不扰民,再记 l 分. 2 设有相应处理措施,能够实现不扰民,记2分. 废水(6 分) 生活污水 3 没有餐饮废水或有餐饮废水但经隔油处理达标,记3分;不符合,记0分. 3 可能设置餐饮项目, 由各商铺隔油处理达标 分类 指标及分值 评价因子 分值评分方法 项目实 际得分 分数判定依据 后排入生化池.故此项记 3 分. 3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记3分;不符合,记0分. 3 能够排入正兴镇污水处理厂.故记 3 分. 噪声 (15 分) 按照环评要求采取 了隔声窗、隔声屏、 绿化防护带等降噪 措施 6 与高速公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 50 米,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道路红线不小于 30 米, 次干道道路红线不小于 20 米,城市轨道交通边线不小于 30 米,记6分;每一条道路 不满足要求扣 1.5 分,扣完为止. 6 项目仅临正丹路,且为城市支路.故此项记 6 分. 6 采取治理措施后室外能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记2分;室外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2 类标准的,再记 2 分.采取治理措施后室内能满足《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的,记2分. 6 采取相应措施后,室内、外均能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故此 项记 6 分. 临道路一侧设计为 非卧室功能或非居 住建筑 2 临道路一侧设计为非卧室功能或非居住建筑,记2分. 2 项目周边无城市主、次干道,受交通噪声影 响较小,故此项记 2 分. 备用发电机房 1 位于负一楼及以下,记1分. 1 发电机设在地下设备用房内,故记 1 分. 固废 (12 分) 垃圾收集、转运点 密闭运输 8 设置垃圾收集点、转运点,记1分,布局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2002 )要求的,记2分,实行密闭收集密闭运输的,记2分,有定期清洁、 消毒、灭绳、除臭等环保处理措施,记1分;不扰民,记2分. 8 项目设置有垃圾收集点,布局满足规划要 求,实行密闭运输,有定期清洁、消毒、灭、 除臭蝇等措施.故此项记 8 分. 垃圾分类收集 3 垃圾分类收集,记3分,不符合,记0分. 3 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故记 3 分. 生化池污泥 1 按要求清掏,记1分;不符合,记0分. 1 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外运,记1分. 生态 满意 度(18 分) 生态恢复和 绿化 (13 分) 植被恢复情况 3 有裸露地表的,扣2分;裸露面积超过占地面积 2%,再扣 1 分. 3 建成后除绿地外均为硬质道路和广场, 无裸 露地表,故此项记 3 分. 绿地率 5 在35%的基础上每高于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加完为止. 0 项目绿地率为 27.43%,记0分. 人均绿地面积 2 人均绿地面积达到 9 平方米/人的,记2分;每低于 1 平方米/人扣 0.4 分,扣完为止. 0 人均绿地面为 3.31m2 ,记0分. 周边绿化状况 1 500m 内有自然绿地、森林、公园等,记l分. 0 项目周边 500m 内无自然绿地、 森林和公园, 记0分. 容积率 2 多层住宅容积率小于 2,记2分,容积率每增加 0.2,扣0.4 分. 高层住宅容积率小于 3.5,记2分,容积率每增加 0.2,扣0.4 分. 2 本项目主要为高层住宅,容积率为 3.46,故 此项计 2 分. 配套管道设 施(3 分) 雨水管网、污水管 网、中水管网等 3 每一套管网未落实扣 1 分,扣完为止. 2 项目配套有雨水、污水管网,无中水管网, 故此项记 2 分. 节能环保(2 分) 无污染可再生能源 1 小区有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利用设施,有其中一项记 1 分,不符合记 0 分. 0 小区未设置新能源利用设施,此项不记分. 非传统水源利用 1 有雨水收集系统,水景不用新鲜水补给记 l 分,不符合记 0 分. 1 有雨水收集系统,无水景,记1分. 合计 100 / 77 48 续表 9(4) 9.2.2 拟建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及反馈意见 由表 9-4 预评定结果可知,该项目居住适宜性评定分数为 77 分,环境适宜性一般, 主要失分于绿地率和节能环保上.建议小区对中水回用进行考虑和设计,在水资源日见 紧迫的现代社会,"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显得格外重要,本评价建议小区将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抽出部分用于绿化、道路清扫等环节,尽量提高小区水的重复利用率. 此外,由于很多指标在环评阶段没有具体落实下来,因此以上评定仅仅属于预评. 在项目落实了环境管理、监测制度后,拟建项目的居住适宜性可望更进一步. 9.2.3 环境适宜性预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暂 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预售前应填写"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 项目宜居环境指数预评定公示表",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发企 业应在售房大厅显著位置公示"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宜居环境指数预评定公示表", 公示时间为房屋预售开始至交房结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居住环境适 宜性验收评定,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 产类建设项目宜居环境指数验收评定公示表", 并在建成居住的居住小区入口等显著位置 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时间 180 日以上. 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宜居环境指数验收评定公示表见表 9-3. 49 表9-3 拟建项目宜居环境指数预评定公示表 建设单位(盖章)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 法人代表 唐靖云 联系人 熊永强 联系电话 13752819576 评定单位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 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5354.1m2 ,建筑面积 61068.44m2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42417.91m2 ,商业 10221.02m2 ,管理用房 189.99m2 ,消防控制室 63.63m2 ,地下车 库7913.31m2 .建成后可供 398 户入住,共计容纳 1274 人;项目设有 262 个停车位 (地面 30 辆,地下 232 辆),容积率 3.46,建筑密度 35.01%,绿地率 27.43%. 整个项目主要包括 4 栋住宅及商业裙楼(1#及2#楼为 30F/-1F、3#楼为 4F/-1F、 4#楼18F),另外配套设有地下车库. 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结果 分类 指标 评价因子 分值 本项目得分 项目实际情况 环境 质量 (37 分) 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氮 6 6 满足二级标准 3 1 PM10、SO2 不满足一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 噪声(昼间、夜间) 14 14 均满足 1 类区标准 振动环境质量 振动污染源 3 3 无 水环境质量 地块内部的水体水质 2 0 无水体 外部 200 米内的水体水质 3 0 200m 范围内无水体 电磁辐射 国家规定的辐射限值 2 2 满足国家辐射限值 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 2 2 非工业原址 规划布局 规划布局 2 2 满足规划要求 环境 污染 控制 (45 分) 废气 餐饮油烟 7 2 可能设餐饮,与住宅楼未独 立,外加通顶烟道 备用发电机房废气 1 0 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 井排至室外绿化带. 生化池臭气 2 2 就近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 公厕、垃圾站等臭气 2 2 有相应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3 3 由各商铺自行隔油处理 3 3 进正兴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 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隔声 窗、隔声屏、绿化防护带等 降噪措施 6 6 项目不临街 6 6 室内、外均满足 2 类标准 临道路一侧设计为非卧室 功能或非居住建筑 2 2 周边无主、次干道. 备用发电机房 1 1 设于地下设备房 固废 垃圾收集、转运点密闭运输 8 8 设有垃圾收集点,满足规范 要求,有相应措施. 垃圾分类收集 3 3 分类收集 生化池污泥 1 1 定期清掏 生态满意度(18 分) 生态恢复和绿化 植被恢复情况 3 3 无裸露地面 绿地率 5 0 绿地率 27.43% 人均绿地面积 2 0 人均绿地面积 3.31m2 周边绿化状况 1 0 无自然绿地和公园 容积率 2 2 项目容积率为 3.46 配套管道设施 雨水、污水、中水管网等 3 2 无中水管网 节能环保 无污染可再生能源 1 0 无 非传统水源利用 1 1 有雨水收集系统 评定结果 100 77 50 续表 9(5) 9.3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1)总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地块被一条 10m 道路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地块中部沿道路形成一条商业 街.该项目主要包括 4 栋住宅及商业裙楼,其中,1#及2#楼为 30F/-1F,布置在南侧地 块;3#楼为 4F/-1F、4#楼为 18F,均布置在北侧地块.本工程住宅建筑以高层为主,多 层为辅.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工程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避免 建筑物相互间对居民视线的干扰.拟建项目各住宅楼之间最近距离为 30m,保证了各住 户有足够的景观视线.故本评价认为给建筑总体布局合理. (2)交通组织 拟建项目区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主干道车行道宽度 10m;次干道宽 5m,满足消防需求;支路宽 3m,为院落内部道路.商贸中心设置地下停车场,设两个 出入口. 小区内部设置紧急消防车道, 场地内的车行道满足车辆进出和消防扑救的要求. (3)配套设施 ①垃圾收集点 拟建项目共设有 2 个垃圾收集点,其中 3#楼距其西南侧垃圾收集点约 16m,1#楼距 其西侧垃圾收集点约 10m,满足 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要求. 两个垃圾转运点均采用箱式收集方式,用于临时收集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环 卫部门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各垃圾收集点均临近小区环形道路,便于外运,且距各 住宅楼有一定距离, 对项目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减小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建设单位须加强收集点周边绿化,并及时清理、除臭. 综合上述分析,本评价认为垃圾转运点布置合理. ②生化池 拟建项目设有 2 个生化池,1#布置在 2#楼东南侧,设计处理能力为 320m3 /d;2#布置在 3# 楼东北侧,服务范围为 3#~4#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m3 /d.由表 1-5 核算结果 可知,2 个生化池处理能力均满足纳污区污水需求;由附图 5 可以看出生化池所在地标 高低于其服务范围内建筑标高,能够实现污水的收集,不需外加设备;且邻近东侧道路 沿线布设的污水管网,便于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3)柴油发电机房 为防止市政停电,本项目在 2#楼南侧-1F 地下车库内设有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 内置一台 150kw 的风冷式自启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 51 续表 9(6) 时运行,工作时间短,属间断性排放.临时工作噪声经建筑隔声、吸声后对小区居民基 本无影响;临时工作时废气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排至室外绿化带,与居民楼有 一定距离,且污染物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小,对项目及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9.4 产业政策符合性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的相关规定可知,拟建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故视为允许类项目;重庆市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3227K72314370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此外根据"关 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该项目既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又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故本 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5 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由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 BS13-10J-002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璧山府地[2013]155 号)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与项目建设内容 一致;2013 年12 月26 日璧山县规划局以地字证第 500227201300087 号《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批准了项目选址,并对项目建筑规模作了相应要求,详见表 9-4. 表9-4 项目设计方案与规划要求符合性对比表 项目 规划要求 设计方案 评价结果 综合 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15354.1m2 建设用地面积:15354.1m2 符合 地上建筑面积≤53207.88m2 计容建筑面积:53155.13m2 符合 容积率:≤3.47 容积率:3.46 符合 建筑密度≤36.5% 建筑密度:35.01% 符合 绿地率≥27.43% 绿地率:27.43% 符合 最低停车位配置要求262辆 共设有停车位262辆 符合 其他要求 建筑色彩用灰色、巧克力色等冷色系, 禁止大面积使用白色 本项目外墙基调为灰色. 符合 按环保要求配置生化 本项目设有2个生化池,满 足要求. 符合 由表9-4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拟建项目各指标均符合规划要求,故本评价认为本项目 符合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 9.6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完 52 续表 9(7) 善,地理位置优越;场地内未发现滑坡、危岩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该 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原址不涉及工业用地,场区及周边无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和自然 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等,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所在地大气、声环 境、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质量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故本 评价认为拟建项目选址合理. 53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表10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 称 防治措施 治理投资 (万元) 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期 燃油废气 施工扬尘 运输扬尘 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作业点定时洒水 抑尘、硬地坪施工、围栏施工、使用 商品混凝土、避免大风天气施工、禁 止焚烧垃圾等. 5 减轻影响 营运期 厨房 油烟 SO2、NO2 和烟尘 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经变压 式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 废气由防爆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 排至室外绿化带;地下车库和设备用 房产生的废气和余热通过机械通风 排至室外,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 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 度相当的乔、灌木. 20 不扰民 柴油发电 机、车库 NOx、 THC、CO 商业餐饮 项目 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 烟道引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 达标排放 生化池及 垃圾收集 点恶臭 H2S、NH3 生化臭气收集后通过专用通气立管 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密 闭运输,定期灭蝇、除臭. 不扰民 水污染物施工期 生活污水 COD SS 施工人员用房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 生活废水利用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后 排放,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点. 5 满足环保要 求 施工废水 SS 建立排水沟、集水井,经沉砂池沉淀 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 设备养护 废水 COD、 SS、 石油类 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做施工用 水. 营运期 生活 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动植物油 经拟建的生化池预处理达三级标准 (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 标准执行)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 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 后排入璧南河.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 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须 经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小区生化池. 50 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 多余土石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多余弃土及建筑弃渣运至政府部门 指定的渣场;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 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禁随意抛散和焚燃. 12 实现减量化、 无害化、资源 化,对环境无 影响,符合环 保规定 营运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物业管理人 员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天交由环卫 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10 生化污泥 定期清掏后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 餐厨垃圾 商业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 生的餐厨垃圾由各商户采用专用容 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满足环保要 求54 续表 10(1)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防治措施 治理投资 (万元) 效果噪声施工期 禁止夜间施工、选取低噪声设备,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 24 小时施工须提前 3 天向璧山县环保局申报并张贴告 示;高噪声设备放置隔离房内;运输渣土与材料车辆在 城区行驶时实行禁鸣.保证昼间、夜间场界噪声满足国 家规定的噪声限值(GB12523-2011). 8 符合有关规定 营运期 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车库 相应设备用房内,并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综 合降噪措施. 15 不扰民 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等高音响器材. 0 生态 施工期 设围挡、雨水排水沟、沉砂池、集水井;妥善处置弃土 弃渣;分段施工;避开雨季施工;及时硬化与绿化;雨 天施工覆盖塑料布. 45 有效控制水土 流失 营运期 绿地率不低于 27.43%,新建绿地面积 4211.65m2 . 60 满足规划要求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环境监督、宣传、竣工验收 15 符合有关规定 合计 / 143 投资比例为 1.43%有利于环 境保护 10.1 治理工艺流程图 10.1.1 污水处理措施 (1)生活污水 正兴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正兴镇石院村二组,占地 8194m2 ,主要用于处理正兴镇政府 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该污水厂处理工艺为格栅井-预沉调节池-接触 氧化池-沉淀池-人工湿地-接触消毒池,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B 标准.项目属正兴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东侧建兴路 下敷设有污水管网并能够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且本项目建成时污水厂已投入使用,故 营运期污水可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拟建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工艺流 程见 10.1. 图10.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执行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 厌氧池 生活污水 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 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臭气经专用管道就近 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 餐饮废水 格栅沉淀池 隔油设施 55 续表 10(2) 拟建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污水水质简单,并能够进入正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从节约能耗与运行费用的角度出发,选用无动力的多级厌氧生化处理方案. 多级厌氧生化处理过程主要由设计的坑型区高浓度微生物对有机污染物进行氧化分 解达到降解目的.首先,坑底的污泥消化区对可沉固体进行产酸发酵和产甲烷发酵;其 次由中上部悬浮污泥层兼性菌进行进一步氧化分解;最后由上部表层好氧菌和氧化沟好 氧菌彻底好氧分解,然后通过生物滤池,使微生物能通过酶的快速转移机理迅速吸附污 水中大部分可溶性有机物,经历一个高负荷的基质快速积累过程,这对进水水质、水量、 pH 值和有毒有害物质起到较好的缓冲作用,同时对丝状菌的生长起到抑制作用,可有效 防止污泥膨胀达到排放标准. 该工艺具有排放水达标稳定;设备有适宜的自动控制,管理方便;全地埋式,池顶 上覆土后可作绿化或它用,土地利用率高等优点,目前在国内生活污水治理上被普遍采 用. 10.1.2 商业经营废水 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关于商业配套环保设施的承诺可知,项目场区因地下车库和地形 限值无法预留隔油池,营运期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均由各商户 自行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小区生化池. 各商户可通过安装餐饮油水分离器达到隔油效果. 该分离器主要材质均采用不锈钢制作,不易腐蚀,可直接安装在餐厅的厨房及备餐间内 洗涤盆等器具的含油废水排水管上,且设备的长、宽、高外形尺寸可根据客户使用现场 订做,操作灵活.主要结构原理由三个槽组成,当厨房排水流入第一槽时;机械格栅机 将其中的固体杂物(菜叶等)截流除去;进入第二槽后,利用加压溶气水吸附油滴颗粒 表面向上流动,浮在隔油池的槽内而使油水分离;废水进入第三槽后从溢流堰流出,再 经出水管收集排出.水中的油珠通过刮油装置把油及悬浮物刮到集油槽,经再次沉淀油 水分离,油从溢流堰流出.油水分离器工作原理见图 10.2. 56 续表 10(3) 图10.2 餐饮油水分离器结构及工作原理图 查阅相关资料可知,该餐饮废水分离器油脂去除率按照日本 JIS HASS-217-1991 标 准测试达 90%以上, 经环台湾保署人证单位测试合格. 含油废水经处理后的效果优于 《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100mg/L) ,且零费用运行、安装简易、 维护方便,在国内外已有大量成功实例.故本评价认为采取该措施可能. 10.2 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经变压式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由防爆 风机通过专用排风竖井排至室外绿化带;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产生的废气和余热通过机 械通风排至室外,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 乔、灌木;生化臭气收集后通过专用通气立管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 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 排放.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外加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超 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10.3 噪声 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车库相应设备用房内,并采取隔 声、减振、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等高音响器材. 10.4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物业管理人员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城 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生化污泥定期清掏后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商业如引进餐饮和 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各商户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评价认为上述处理工艺应用广泛,处理技术成熟可靠,是切实可行的. 10.5 环境管理 57 续表 10(4) (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为了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做好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业主应设 置环保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 和教育、以及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 (2)施工期环境管理 为了保护好环境,在施工期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废气及废水等对 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让居民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由专人 分管环保工作,负责监督环保工作的落实,负责施工期环保工作的计划安排,负责编制 施工期环保工作规程和监控计划,并认真监督执行.特别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原则,切实按照设计要求予以实施,以确保环保设 施的建设,使工程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②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源管理,搞好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和组织施 工机械的运行及施工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振动、扬尘对环 境的影响. ③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施工噪声, 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须向环保局申报,经批准后才能施工,施 工单位应将施工时间期限、批准单位公告于众. ④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处置,防 止其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⑤合理组织施工,防止土石方开挖后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 ⑥参与施工运输作业的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施工废物沿途洒落,影响城市环境卫 生及产生大量的二次扬尘. 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车辆进行冲洗,并对运载弃土弃石的工程车辆加盖,施 工垃圾不准随意倾倒,严禁车辆超载在市区道行驶,严禁野蛮施工和不文明施工. (3)服务期环境管理 为了保护好环境,小区建成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必 须有人专管环保工作,特别注意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保证达标排放 和环保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应全面负责小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以下几项具体工作应特 别注意抓好. ①加强对员工和业主环保意识的教育和环保宣传,尽量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使其 主动爱护区域内的一草一木和环境卫生. 58 续表 10(5) ②加强物业管理,并及时清运区内的生活垃圾,杜绝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及对环境有 不良后果的行为发生. ③环保负责人员应加强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和环保工作.定期对环保设施进 行检查和维护,保证高效、正常运行. 10.6 环保验收内容及要求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渝环发 [2013]88 号):对于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 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以排放生活污水为主的房地产项目,不再进行环境保 护设施设计备案、 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 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拟建项目属正兴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且营运期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 兴镇污水处理厂,故项目竣工后可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 验收监测, 经璧山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后可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具体验收内容见附表 10-1. 59 表10-1 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执行标准 验收要求 总量控制 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 及居民厨房油烟 油烟、 SO2、NO2 和烟尘 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经变压式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 / / / 地下车库汽车尾 气、柴油发电机 房等设备用房废 气及余热 NOx、 THC、CO 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外排,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人行通 道和住宅楼,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 度相当的乔、灌木. / 检查汽车尾气和设备废气排放 口是否避开人行通道和住宅 楼. / 餐饮油烟 油烟 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 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外 加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 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 放标准(试行)》 如有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 驻,须现场检查是否增加了餐 饮油烟专用烟道,是否能够引 至住宅塔楼超屋顶排放. / 污水处理生化臭 气NH3 H2S 臭气 生化池臭气收集后通过专用通气立管就近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1#生化池 臭气排放口设置在 2#楼裙楼屋顶,2#生化池臭气排放口设置在 3#楼屋顶. / 现场检查是否设有生化臭气收 集管,是否就近引至了建筑屋 顶. / 废水 生活污水 (444.85m3 /d) COD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分别经 1#(设计处理能力为 320m3 /d)和2#(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m3 /d) 生化池预处理达三级排放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 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后排入璧南 河.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由各商户在餐 厅的厨房及备餐间内洗涤盆等器具的含油废水排水管上安装餐饮油水分 离器进行处理.含油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小区生化池,物业管理 人员应加强对餐饮废水监督管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三级 (其中氨氮按照 《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 行) 现场检查是否设有生化池,设 计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商 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 项目,采取的隔油设施由各商 户自行安装,在餐饮项目验收 时进行现场检查. 总量指标 计入正兴 镇污水处 理厂 排污口 设有 2 个排污口. / 噪声 风机、水泵及柴 油发电机等设备 / 置于地下车库相应设备用房内,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吸声、减振、隔声等 综合降噪措施. / / / 商铺 生活噪声 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等高音响器材,禁止叫卖.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22337-2008)2 类//固废 居民、商业及物 业管理人员 生活垃圾 分类袋装后由物业管理人员收集后置于临时垃圾收集点,每天由环卫部门 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 检查垃圾点收集点是否满足环 保要求. / 污水处理设施 生化污泥 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 / / 餐饮和熟食加工 项目 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由各商户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采用有 盖的专用容器(有盖塑料桶、箱等)单独收集,每日定时交有资质的单位 统一收运处理. / / / 60 污染物总量控制 表11 控制 项目 产生量 处理量 排放量 允许排放量 处理前 浓度预测排放 浓度 允许排放 浓度 生活废水 16.24 / 16.24 / / / / COD 73.07 63.33 9.74 450 60 ≤60 BOD5 40.59 37.34 3.25 250 20 ≤20 SS 56.83 53.58 3.25 350 20 ≤20 NH3-N 6.01 4.71 1.30 37 8 ≤8 动植物油 16.24 15.75 0.49 100 3 ≤3 固废生活垃圾 0.0603 0.0603 生化污泥 0.0065 0.0065 注:本项目营运期污水可排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COD 和NH3-N 总量纳入纳入污水处理厂,本 评价建议不对本项目总量进行控制,只纳入监督管理. 凡涉及到十二种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必须填写. 单位:废气量;万标米 3 /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 其他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标米 3 . 61 结论与建议 表12 结论 12.1 项目概况 "正兴商贸中心 (正悦佳城) "项目是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综合住宅项 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所在地,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楼; 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状居 民楼为建兴路.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5354.1m2 ,总建筑面积 61068.44m2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42417.91m2 ,商业 10221.02m2 ,管理用房 189.99m2 ,消防控制室 63.63m2 ,地下车库 7913.31m2 .建成后可供 398 户入住,共计容纳 1274 人;项目设有 262 个停车位(地面 30 辆,地下 232 辆),容积率 3.46,建筑密度 35.01%,绿地率 27.43%.整个项目主要包 括4栋住宅及商业裙楼(1#及2#楼为 30F/-1F、3#楼为 4F/-1F、4#楼18F),另外配套设 有地下车库.总投资 10000 万元. 12.2 与有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12.2.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的相关规定可知,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淘汰类和限制类,故视为允许类项目;重庆市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3227K72314370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此外根据"关于 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 通知"文件的要求,该项目既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又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故本评 价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2.2 与城市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位于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由璧山县人民政府璧山府地[2013]155 号文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与项目建设内容一致;2013 年12 月26 日璧山县规划局以地字证第 500227201300087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了项目 选址,并对项目建筑规模作了相应要求,由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均满 足规划要求.故本评价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 12.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2.3.1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的二类区;受纳水体璧南河评价段水域适用功能类 别为IV类;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12.3.2 环境质量现状 62 续表 12(1)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的 SO2、NO2 及PM10 三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且有较大环境容量,利于项目建设. 地表水:项目受纳水体璧南河各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声环境:现状监测的 1#、2#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利于项目建设. 12.4 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拟建项目位于璧山县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北侧临正兴汽车站和现状居民楼; 西侧隔正丹路为正兴镇小学和居民区;南侧为居民楼及正兴镇人民政府;东侧隔现状居民 楼为建兴路.项目场地及周边无珍稀濒危动植物及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12.5 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地基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浑浊施工废水,施工机械维护 保养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①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和车辆冲洗废水经 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②混凝土养护等浑浊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做施工 用水;③施工人员用房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后排放,不 新增生活废水排放点.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2)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粉尘和机械燃油废气. 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渝府发[2013]43 号) 及重庆市建委"控制施工工地扬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 年4月)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施工 扬尘污染,落实施工围挡、硬地坪施工、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密闭运输等强制规定执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动力设备、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噪声. 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 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 年7月修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渝府发[2013]43 号)等相关 63 续表 12(2) 规定施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并通过合理布置、设 置临时声屏障设施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须夜间施工时,需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设置施工公告牌, 接受市民监督,以求谅解;高、中考结束前 15 日内,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高、中考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 100m 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 噪声污染的作业.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多余土石方、建筑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及建筑弃渣及时清理后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严禁随意四处堆 放和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不得 随意丢弃. (5)水土流失 预先修围墙,进行围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暴雨季节; 修建截洪沟、排水沟、沉砂池、挡墙等措施;施工完后对裸露地面及时硬化和绿化,避免 雨水对地表冲刷和破坏,防治水土流失. 12.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小区居民、商业及物业管理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空调冷凝水和雨水接雨水管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 水分别经拟建的生化池(1#设计处理能力为 320m3 /d,2#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m3 /d)预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执行)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正兴镇污水处理厂, 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 璧南河. 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须由各商户在餐厅厨房及备餐 间洗涤盆等器具的含油废水排水管上自行安装餐饮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各餐饮项目产生 餐饮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小区生化池,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餐饮废水监督管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外排污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居民厨房油烟、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恶臭.其中,①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经变压式专用烟道 64 续表 12(3) 超屋顶排放.②汽车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直接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外排,须将排风口设置 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人行通道和住宅楼,排风口采用百叶窗方式,周围绿化高度应配 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③污水处理设施生化臭气采取专用管道收集后就近引 至建筑超屋顶排放;加强垃圾收集点管理,定期灭蝇、除臭等. 此外,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 标后排放.建设单位须在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入住前外加油烟专用烟道,并引至住宅塔楼 超屋顶排放,烟道口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种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工作噪声及商业活动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风机、水泵及备用柴油机组等置于地下车库相应设备用房内,并 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商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 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小区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生化污泥.其中,①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物业 管理人员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② 生化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此外,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会产生餐厨垃圾,须按照《重庆市餐厨 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由各商户采用有盖的专用容器(有盖塑料桶、箱等)单独收 集,每日定时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2.6 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拟建项目位于正兴镇正丹路(原粮站片区),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善, 地理位置优越;场地内未发现滑坡、危岩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该项目位 于城市建成区,原址不涉及工业用地,场区及周边无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和自然风景名胜 与文物古迹等,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所在地大气、声环境、地表水 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质量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故本评价认为拟建 项目选址合理. 该项目布局清晰,交通流线与建筑物出入口设置合理.垃圾收集点、生化池、柴油发 电机等设施布置合理,满足相关环保、卫生要求.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 12.7 居住适宜性评价结论 65 续表 12(4) 拟建项目生态满意度平均值为 0.75,生态满意度较好;居住环境适宜性综合得分为 77 分,居住环境适宜性一般. 12.8 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仅统计项目自身污染物的环境管理 指标. ①拟建项目营运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染物量: 水污染物:COD:48.71t/a、BOD5:32.47t/a;SS:16.24t/a;NH3-N:5.68t/a;动植物 油:8.12t/a. ②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水经正兴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污染物排入水体的量: 水污染物:COD:9.74t/a、BOD5:3.25t/a;SS:3.25t/a;NH3-N:1.30t/a;动植物油: 0.49t/a. 12.9 环境管理 为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设方应做好施工期和服务期的环境管理工 作,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 12.10 综合结论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项目符合璧山县城市总体 规划和经济发展;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 施后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 后,有利于改善所在地居住环境,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建议 (1)加强小区住户的环保宣传和教育,使住户自觉维护小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设施. (2)统一规范外窗、外阳台的颜色、形状和格调,避免造成视觉污染;同一将室外空 调隐蔽化,设置集中的空调冷凝水下水管道. 66 表13 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项目所在地环保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经办人签字审查意见67 表14 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渝( )环评表[ ]号 (盖章) 年月日局内签发意见经办人签字审查意见审批意见6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摘录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 产或使用.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摘录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十三条在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规定,完成环境 保护设施设计,并将所需资金列入工程概算.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纳入工程建设监理范围. 第二十五条批准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的条件: (一)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要 求; (二)对试生产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有必要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了符合上岗条件的环境保护专业管理人员.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摘录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 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69 附图 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拟建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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