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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PDF   更新时间:2012-09-02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TOP INTELLIGENCE ELECTRIC CO., LTD.
    (珠海市前山工业园华威路 619 号 2 栋)
    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 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 类型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17 万股 人民币 1.00 元 **元 2011 年**月**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5,267 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宁安承诺: 自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本次发行的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份。 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担任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宁安、 张文华、 罗之光、 夏再新、梁绍平、谭文恕承诺:除前述锁定承诺 外,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在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
    1-1-1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民生证券有限 公司 2011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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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
    发行人及全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 。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 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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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宁安承诺:自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宁安、 张文华、罗之光、夏再新、梁绍平、谭文恕承诺:除前述锁定承诺外,在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在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在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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