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41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706.48 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2013 年公司已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设备公司)进行 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互保,2014 年公司拟继续和设备公司进行总额不超 过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互保, 互保期限自该项互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 年. 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 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副董事长汪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公司,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互保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 项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是我司参股公司, 我司持有其 17%的股权, 其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 区君竹路,法定代表人张彤,注册资本 14,818.18 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计算 机、光电、通信等机电产品以及配套设备.设备公司目前的股东为:世康投资有 限公司 69.29%,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青岛嘉华盛投资顾问有限公 2 司13.71%.世康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没有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为李大熙先 生. 设备公司财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4 年5月3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37,762.28 37,906.80 负债总额 20,071.88 20,985.08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6,500.00 10,000.00 净资产 17,690.40 16,921.72 项目 2014 年1-5 月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3,667.76 52,585.44 净利润 768.68 2,692.32 三、互保协议内容 1、互保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 2、互保期限:自该项互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3、互保方式:2014 年设备公司计划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的银行综 合授信由实达集团提供担保,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为实达集团对 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设备公司同意根据实达集团安排为实达集团或 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等额担保.双方按实际发生的担保时间和担保额度分别计算 实际担保金额,对实际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按年 0.8%向对方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 有其 17%的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设备公司 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也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和 其互保风险可控.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根据有关规定,该项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雷波涛、叶明珠、陈国宏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互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 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本人认为因经营需要,公司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进 行互保是可行的.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 17%的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和其互保风险 可控.因公司副董事长汪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司是公司的 关联公司,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给予审议. 雷波涛、叶明珠、陈国宏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互保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 阅读有关资料,本人认为因经营需要,公司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互 保是可行的.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 17%的 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和其互保风险可控. 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副董事长汪 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 该项担保为关联担 保.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219.8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8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 为13.3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8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1-5 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