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14】46 号 关于做好我校 2014—2015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 2014—2015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 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根据学校 《关于做好我校 2014-2015 学年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14】42 号)要求,完成贷款资格审核的在校学生. 未向学校提出贷款资格申请,但因突发经济困难而需要办理助学贷款 的学生,可直接向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县 (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酌情办理.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校将按照其生源地的 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参照本办法进行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 8 月1日至 9 月10 日.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 6000 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1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https://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申请过程 包括学生在线注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 学生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申请须知》 (附件)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各县(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贷 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国 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 )等.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 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学生在办 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办理注册 及相关入学手续,暂时不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后, 系统自动生成 《贷款受理证明》 (上附验证码) ; 县 (市、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 2 携带至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 ,在系统中录入 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 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学校将于 10 月10 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 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 10 月10 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 申请将被谢绝.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将集中时间以学院为单位办理电子合 同回执单. (六)贷款到账及扣款 贷款成功后,银行将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直接汇入学校账户, 用于缴纳欠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存入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本人 可自由支配使用.如欠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贷款金额,则超出部分由学 生个人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交款补足(办公地点:北校区 1 号办公楼 121 室,办公电话:8249919,69919) . 五、贷款期间注意事项 (一)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办理贷款的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 转学等原因需要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 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以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二)按要求办理毕业确认 办理贷款的学生毕业时要从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重要 举措.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重要性,要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顺利开展. 3 (二)熟悉政策,做好宣传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各项文件资料,了解贷款政策,熟悉贷款程序,做 好贷款咨询,并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贷款宣传,指导学生正确办理相关手续, 提高贷款成功率. (三)加强教育,提高诚信 在学生贷款申请受理过程中,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向学 生讲明如约还款、贷款诚信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其他 同学利益.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学工处 2014 年7月8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