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5 月27 日 星期二 7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 《云 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 2020 年) 》 ,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 根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 〔2014〕 24 号) 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 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等九部委 《关于做好 2014 年高校毕业生 "三 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37 号)文件要求,2014 年我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 村基层从事支教、 支农、 支医和扶贫 工作 (简称 "三支一扶" ) , 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岗位数量、 对象、 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数量 2014 年全省招募 "三支一扶" 岗位计划为1009名, 其中: 支教262 名、 支医 474 名、 支农 252 名、 社保 21 名, 具体招募岗位计划到云南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ynhrss. gov.cn)或云南人才网(www.ynhr. cn) 查询. 服务岗位为乡镇及以下教 育、 农业、 卫生、 社保基层一线岗位. (二)招募对象 年龄30 周岁以下 (1984 年5 月31 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 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 业生. (三)招募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 志愿到农村基 层服务; 2.具有招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作风踏 实, 吃苦耐劳;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 职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 大学生的服务期限 为2 年. 二、 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 的原则, 主要采取以下步 骤进行: (一)信息公告 各高校毕业生可于 5 月27 日 以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或云南人才网查询招募公告和岗位 信息. (二)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5 月28 日至 6 月5日).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 方式, 不设现场报名, 免交报名费, 网络报名地址为:云南人才网(w w w .ynhr.cn) . 各高校毕业生可 登录云南人才网下载打印 《云南省 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登记 表》 一式五份, 到学校填写推荐意见 并盖章 (往届毕业生不需要填写推 荐意见和盖章), 按网上提示信息填 写报名事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 位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设立 4 个考 点, 分别在昆明、 曲靖、 大理、 普洱, 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考 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近期免冠 数码照片 [JPG 格式, 160(高) * 120 (宽) 像素] , 上传的照片必须与 本人相符, 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 实有效. 2.资格审查(5 月29 日至 6 月9日). 考生报名后, 由云南人才市场 对网上报名人员统一进行网上资格 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参加 考试. 3.打印准考证(6 月15 日至6 月20 日). 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才网查 看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可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时, 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 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 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公布笔试成绩、 最低 录取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6 月21 日). 由省 "三支 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 笔 试内容为 《公共基础知识》 (不指定 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笔试由考点所在州 (市) "三支一 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考生 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 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6 月27 日至 7 月3日). 省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 公室在云南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 绩, 考生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3.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和面试 人员名单(7 月1日至 7 月6日). 省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岗 位报名情况和考试分数确定最低录 取分数线, 按照原则上不低于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并于 7 月1 日在云南人才网上公布最低录 取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未达到 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 位. 进入面试的人员, 应在招募工作 结束前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四)资格复审、 面试、 体检、 公示 1.资格复审(7 月7日至 7 月13 日). 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 办公室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统一组织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带齐填 好的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 扶" 计划登记表》 一式五份、 近期免 冠一寸白底彩照五张、 身份证、 毕业 生就业推荐表或岗位所需的学历、 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 推荐表, 往届毕业生持学历、 学位证 书)、 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 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岗位 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 室进行资格复审. 各州 (市) "三支一 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对照网络报名信息认真审核相关证 件和资料, 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2.面试(7 月7日至 7 月13 日). 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 室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进行 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 面 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州 (市) "三 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 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 理办公室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 排序, 提出拟招募人选, 拟招募人选 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 分. 3.体检 ( 7 月8 日至7 月15 日) . 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 室对拟招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 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 补. 递补人员必须达到最低录取分数 线, 对于无递补人员的有效空缺岗 位, 可由各州 (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 理办公室在本地区进入面试、 但未列 入拟招募人员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 求和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一次调剂 递补. 7月15日前各州 ( 市)将体检合 格的拟招募人选名单报省 "三支一 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卫生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切实贯彻就业体检 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文件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11〕 93 号) 文件要求, 按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 、 《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 (试行) 〉 及 〈公务员录用 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 的通知》 、 《关 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和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 准 (试行) 的通知》 等规定执行. 考生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 可在接到医 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 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 果为准. 4.公示(7 月18 日至7 月24 日). 由省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对 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 并在云 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人 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 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7 月25 日前). 公示期满后, 由省 "三支一扶" 协调 管理办公室确定招募人员, 并统一 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2.培训上岗(8 月31 日前). 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统 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签订协议(8 月31 日前). 由县 级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 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 《云南省高 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协议书 》 . 4.正式上岗(9 月1 日) . 三、 待遇和保障 (一) 新招募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0000 元, 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000 元. (二) "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期 间, 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其中在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 应 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为 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 单位缴费部分由州 (市) 、 县 (市、 区) 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个人缴费部分 在 "三支一扶" 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 中代扣代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 省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 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 一扶" 大学生, 本科生报考省内研究 生, 笔试总分加8 分, 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 高职 (高专) 毕业生可免试 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 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 进入国家机关 和事业单位工作的, 其服务期视同 工龄连续计算; 进入企业工作的, 其 服务期视为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五) "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期 间, 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在今后 晋升中高级职称时 (卫生系统指初 晋中) , 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同等条件下优 先评定. (六)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 支一扶" 大学生, 视同具有两年基层 工作经验的人员, 并与之同等享受 录用、 招聘优惠政策, 可参加全省公 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定向 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 业生考试. (七)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 支一扶" 大学生, 自主创业时可按国 家及我省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 税收优惠、 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 优惠政策. (八) 对自主择业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 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 务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 提供免费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和职 业介绍服务; 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 按规定给予 补贴. (九) 服务期间, "三支一扶" 大 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 也可 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 单位所在县 (市、 区) 政府人事部门 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党团组织关系 转至服务单位. 四、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 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 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 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 信息的, 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报考及 招募资格, 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 考生必须于 8 月31 日前 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 书 (证明) , 不能按时提供的考生, 取 消招募资格. (四) 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 时间参加岗前培训, 无故不参加岗 前培训的, 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招募 资格. 因招募人员自动放弃造成的 岗位空缺, 由各州 (市)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 依次递补, 8 月31 日前上报省 "三 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并发 放招募录取通知. (五)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 服务协议, 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 行服务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 不享 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 本公告由云南省 "三支一 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871- 63648723 ( 云南人才市场 ) 政策咨询电话: 0871- 63635257(云南省 "三 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 云南省 "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云南省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声明我公司于 2011 年4月13 日启 用具有防伪识别号的公章、 财务专 用章, 原不具有防伪识别号的公章 及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昆明欣云科技有限公司 通告我公司职工王文海、 曾富元已于 2014年3月1日自动离职, 现已没有上 班, 至此, 王文海、 曾富元在外的一切业 务往来与我公司无关, 请新老客户有 业务往来的工作直接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陈玉英 代理人王志远 昆明红枫湖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通告罗文江同志, 根据 《工伤保险 条例》 相关规定, 现通知你在 2014 年6月15日前, 到云南省一平浪煤 矿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检查. 如 本人逾期未到, 单位将按有关法律 法规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云南省一平浪煤矿 公告和文典管有昆明市百安园小 区B1幢3单元701号的房屋, 现因 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2757, 特声明作废. 对此房产有争议者, 于6个月 内到我局申报. 逾期即换发新证. 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魏凌霞遗失位于翠湖南路 5 号地块 2 幢6单元 3 层301 号房屋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产权 收件收据壹张,业 务宗号:SKM20130731292号, 特声明作废. 对此房产有争议者, 于30 天 内到我处申报, 逾期即换发新证.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公告张晓磊管有昆明穿金路 764 号云南映象主题文化小区 (一期) 57 幢1单元 12 层1202 号房产, 现 因遗失房屋 《所有权证》 , 证号: 200938972, 丘(地)号:SKM20090520064. 特声明作废. 对此项房产有争议者, 于六个 月内到我处申报, 逾期即换发新证.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公告李东陆原有文庙直街 3 号房 屋, 无房产依据, 后被昆明市之江 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昆明新泰盛房 屋拆迁有限公司拆除, 安置于景 星花园 1 幢8号商铺及景星花园 1 幢1单元 407 号住宅, 现申报房屋 登记. 对此房产有争议者, 于30 天 内到我处申报, 逾期即换发新证.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房屋拆迁遗失公告 和秀芬管有福海乡李家地 19 号2幢1-5 号房产, 现因遗失 房屋《 所有权证》,证号:200318250, 丘(地)号:SKM20030519158.该房屋已拆迁, 特声明注销作废.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房屋拆迁遗失公告 和秀芬管有福海乡李家地19 号1幢4单元 2 号房产, 现因遗失 房屋《 所有权证》,证号:200135241, 丘(地)号:SKM20010606135. 该房屋已拆迁, 特声明注销作废.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公告钟新荣管有和平前村14幢3单元4层409号房产, 现因遗失房屋 《 所 有权证》 , 证号: 200920994, 丘 (地) 号: SKM20090326107. 特声明作废. 对此项房产有争议者, 于六个 月内到我处申报, 逾期即换发新证.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公告申请人田勇管有昆明西郊昆沙 路250号10幢2单元412号房屋, 并 办理了 《房屋所有权证》 , 证号: 西房 管200100355号. 现该房屋被拆迁, 申请人声明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因该 《房 屋所有权证》 被申请人不慎遗失, 故 予以作废但不再补发. 对此房屋有 争议者, 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 房屋登记部门申报, 逾期将按规定 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廖祖雨遗失云南省税控收 款机专用发票壹张,发票代码253001103015, 发票号码:00166800, 金额: 柒万壹仟贰佰捌 拾元正. 云南建安水电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以下人员遗失云南省 建筑技术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证副 卡: 张熊号码: 云建管 J00041469, 孙柱良号码: 云建管 J00017754, 唐绍飞号码: 云建管 J00017783, 晏保才号码: 云建管 J00017757, 余晓华号码: 云建管 J00017836, 何国茂号码: 云建管 J00017813, 特登报作废. 储江红遗失助理会计师证, 号码: 1235017300675. 唐永刚遗失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云建安 C (2011) 0079811-21. 王爱民遗失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云建安 C (2010) 0073495-21. 杨武遗失建筑施工企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云建安 C (2007) 0018394-01. 丁亮遗失建筑施工企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云建安 C (2007) 0018367-01. 田兴永遗失阳光尚居 B 区15 幢2单元 101 号购房合同两本, 备案号: 20101561. 昆明市五华区钦瑞建材经 营部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证号:云国税字. 何德仁遗失残疾军人证, 原 编号: 云军008165, 现有编号: 云军 E004296. 昆明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壹本, 号码: 530112100131785. 符彤宇遗失昆明市新西南 商贸有限公司开据履约保证金及 质量保证金收据贰份,号码:4631093、 4631094, 特登报作废. 弥勒市弥阳镇个体工商户 王保明遗失国税发票领购簿. 潘秀琼遗失户口本, 户主身 份证号码: . 迪庆建工集团广茂工程总 承包有限责任公司遗失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副本壹本, 号码: (云) JZ安 许证字[2005]160027-4/5. 刘应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证号: 530130001490; 道路运 输证, 证号: 530130001554; 道路运 输从业资格证,证 号:53000174. 周川昆遗失道路运输从业 人员资格证,号码:5303001050008057372. 昆明鹏航经贸有限公司遗 失行政公章一枚. 黄河遗失云南官房土地房 屋开发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众 和康园商品房预交款收据, 编号: 0334048, 交款金额 282000 元; 编号: 0000116, 交款金额120800元. 范进才遗失第二代身份证, 号码: . 怒江明谷建筑有限公司李 建华遗失专职质量检查员证书, 号码: 云建管S33024978. 怒江明谷建筑有限公司刘 军遗失专职质量检查员证书, 号码: 云建管S33024991. 怒江明谷建筑有限公司何学斌 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印章, 号码: 滇217080800011 ( 临)(00 ) 建筑工程2011.10.22. 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 尹碧雯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 档案 号: 53000000022520. 云南平安翔建筑劳务分包有 限公司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 地税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 朱和高 从业人员资格证, 证书编号: 云建安 A ( 2010 ) 0073529-02, 朱和平证书编 号: 云建安A ( 2010 ) 0073531-02. 云南森阳林木种植有限责任公 司兰坪分公司遗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1 张, 发票代码: 1, 发票号码: 04825947, 开票金额: $1173340.00元; 收款单 位: 云南森阳林木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兰 坪分公司; 付款单位: 广西区河池市巴 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办. 声明作废. 昆明翰荣轩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号码:530112292100950.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和锐 源建筑有限公司赵红遗失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号: 云建安 A (2007) 0009735-08. 登报声明作废 李漫丹遗失广汽本田车架号 LHGTF3855D8018262, 歌诗图车合格证, 证号 WDL071220683001, 声明作废. 讣告中共党员, 抗战前期参加革命 工作, 云南省燃料总公司享受副厅 级双项待遇的离休干部蔡洪儒同 志, 因病医治无效, 于2014 年5月20日在昆明逝世, 享年91岁. 蔡洪儒同志遗体已于 5 月24 日在跑马山殡仪馆火化. 分类广告 声声明明··通通告告房产登报作废 讣告云南省滇峰装饰设计材料 商会由云南科达装饰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 云南远鹏装饰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 云南旅游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昆明天森木业有限公 司、 云南砉红天然石材开发有限 公司、 昆明渤竣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等11个企业自愿发起, 并于2014 年5月5日经云南省民政 厅预先核准名称并同意开展筹 备活动. 本会的宗旨是: 整合资源、 树 立品牌、 合作共赢、 服务社会; 业 务范围: 行业调研, 诚信建设, 品 牌推广, 业务交流, 人才培训, 办 会刊、 网站、 论坛、 会展等. 筹备组主要负责人: 那红勇; 联系人:马祥坤;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昆明市环 城南路675号汕头大厦A座9楼. 现予公告, 公告期 30 天. 公 告期间接受入会申请. 社会各界 如对组建本会或对本会筹备活动 有疑议或异议的, 可向云南省民 政厅民管二处反映(电话:65732191、 65731110) . 云南省滇峰装饰设计材料商会筹备公告 云南省滇峰装饰 设计材料商会筹备组 2014年5月27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和 《国务院关 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 〔2012〕 60 号) 的有关规定: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 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经济普 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并 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 及时、 准确提供与经济普查 有关的资料. 请尚未参加经济普查登记的单位, 于2014 年5月31 日前 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联系, 进行登记. 地址: 昌乐路2号石林县行政中心B区106室 联系电话: 0871—67796883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三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第三次 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单位查遗的公告 根据 "国税发 【2012】 107 号" 文件相关要求与规定, 即: "2014年7月1日后, 各地税务机关对所有机动车均应依据车辆 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相关业务, 无车辆 合格证电子信息的不予办理" , 凡在我公司采购猎豹汽车 (2013 年4月1日之前生产并打印合格证的车辆, 于2014年7月1日之 后将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 影响车辆上牌) 还未落户的客户尽快 在6月30日前上牌, 如超过2014年6月30日未落户造成的任何 经济损失, 我公司不予承担, 特此公告!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7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