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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 价 格 垄 断 规 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 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垄断法》 (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 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 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 排除, 限制竞争.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 用本规定. 第四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 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 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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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 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 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 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 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六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 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 第七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 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 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 其他费用; (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 (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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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八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 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九条 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 (二)组织经营者达成本规定所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 (三)组织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其他行 为. 第十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符合反垄断法第 十五条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 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 ,应当考虑 下列因素: (一)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其 他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 (二)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 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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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 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 降低幅度; (四)需要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 第十二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 (一)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 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 (二)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 (三)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 (四)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第十三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 不得通过设定过高的销售价格或者过低的购买价格,变相拒 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 (一)交易相对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出现经 营状况持续恶化等情况,可能会给交易安全造成较大风险 的; (二)交易相对人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向其他经营者购买 同种商品,替代商品,或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向其他经营者 出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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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第十四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 不得通过价格折扣等手段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 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 (一)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二)为了维护品牌形象或者提高服务水平的; (三)能够显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且能够使消费 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的; (四)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第十五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在交易时在 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 不得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 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 位. 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 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等级,付款条件, 交付方式,售后服务,交易选择权和技术约束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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