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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21 号 ——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 其他信息
    (2006 年 2 月 15 日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虑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
    中的其他信息,明确执业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其他信息, 以识别其他信息与已审
    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不一致.
    第二章
    其 他 信 息
    第四条
    其他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 在被审计单
    位年度报告,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 告以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其他信息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或治理层的经营报告; (二)财务数据摘要; (三)就业数据; (四)计划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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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财务比率;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七)择要列示的季度数据. 第五条 无论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对其他信息出具鉴证报
    告,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都应当考虑其他信息, 以防止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之间存在的不一致可能导致已审 计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受到损害. 第六条 如果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对某些其他信息实施特别的
    程序,当这些其他信息存在遗漏或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 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该事项. 第七条 如果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对其他信息出具专项鉴证报
    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取决于业务的性质,法律法规和相关执业准则 的规定.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适当安排, 以便在
    审计报告日前获取其他信息. 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前无法获取所有其他 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 理.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但没有专门责任确定其他信息是否得到适 当陈述.
    第三章
    重大不一致
    第十条
    重大不一致是指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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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矛盾. 重大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根据以前获取的审计证 据得出的审计结论产生怀疑,甚至对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产生怀疑. 第十一条 如果在阅读其他信息时发现重大不一致, 注册会计师
    应当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是否需要修改. 第十二条 如果需要修改已审计财务报表而被审计单位拒绝修
    改,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第十三条 如果需要修改其他信息而被审计单位拒绝修改, 注册
    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该重大不一致, 或 采取其他措施. 其他措施取决于具体情况,不一致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包括不出 具审计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 必要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征询法律意见.
    第四章
    对事实的重大错报
    第十四条
    在阅读其他信息以发现重大不一致时, 注册会计师可
    能会注意到明显的对事实的重大错报. 对事实的重大错报是指在其他信息中, 对与已审计财务报表所反 映事项不相关的重要信息作出了不正确的表述或列报. 第十五条 如果注意到其他信息可能含有对事实的重大错报, 注
    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讨论该事项. 第十六条 如果仍然认为其他信息可能含有明显的对事实的重
    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层征询法律顾问等第三方的意见, 并考虑收到的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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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其他信息中存在对事实的重大
    错报而管理层拒绝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采取适当的进一步措 施. 进一步措施包括向治理层书面说明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关 注,以及征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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