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藝術教育發展現況分述
參
三、表演藝術教育年度發展概述
(戲劇教育) 李其昌 國立臺南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舞蹈教育) 詹雅琇 臺北縣立溪崑國民中學表演藝術教師
「表演藝術」廣義包含戲劇、舞蹈與音樂。教育部於 2003 年正式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因音樂已獨
立於藝術與人文領域裡,所以表演藝術其核心課目僅為戲劇與舞蹈。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中的表演藝術課程(即指
高中藝術生活課程與國中小表演藝術課程)教學內容強調藝術、文化以及生活的結合,其目的並不是在培養專業
人才,而是強調學習者認識自我的身體與聲音,學習透過肢體語言傳達思想、感情與發展創意的特性,瞭解表演
藝術內涵,促進學生發揮想像力,養成與他人共同合作的精神,進而探討自身內在與外在的世界,並希望學習者
具備賞析藝術演出的能力。
表演藝術教育所冀望的學習目標,自教育部 2008 的電子報中得到應證,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文化組轉載了一
則德國「每日鏡報」(Tagesspiegel) 報導,以「德國小學教學融入應用戲劇 」為標題,說明 Erika Mann 小學雖然
學區不佳,全校學生共有 23 個不同國籍﹐卻被提名參加「Robert Bosch 基金會最佳學校獎」,係因該校「以戲劇
為特色,並在教學上廣為應用,強化學生自信、德語能力及肢體語言」(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文化組,2008)。德
國的應用表演藝術的學習成果可以借鏡,教育部亦於今年強化表演藝術教育修正後期中學「藝術生活科」內容,
正視表演藝術教育於 12 年課程的銜接問題。
藝術演出具有淨化人心的功能,今年度(2008 年)在全球金融風暴下,臺灣亦因經濟衝擊,人民憂悶多於歡
顏(臺北市政府,2009);此時,表演藝術於校內外的研討、出版、研習、講座與競賽活動,寓教於樂深入人心,
更是顯得重要。這些活動事件的收錄,有助於讀者窺探當年度表演藝術教育於臺灣的實施情形,並與前後年比較;
是以,本文將就表演藝術教育於當年度的「重要紀事」、「重要活動」、「法規」、「專書、論文、計畫」及「專
業藝術教育」等要項予以描述,冀望能讓讀者進一步暸解年度代表性的概況。
( 一 ) 重要紀事
1. 教育部修正課綱擴展與銜接表演藝術內容
表演藝術教育於今年五月教育部公布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在藝術與人文領域能力指標
的內容四面向 3 中,明確指出其教材內容包含戲劇與舞蹈兩大元素。除 2003 年課綱中強調之「肢體與聲音的表達
與藝術展演」外,今年增列基本學習內容包含「表演知識、聲音與肢體的創作與賞析」等範疇,期望引導學生從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