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区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3名、中心幼儿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教师条件。2008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以下人员:全国重点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院校20%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洛江区户籍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3、小学教师、中心幼儿园教师条件。本省户籍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本省户籍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2002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洛江区户籍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2002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在洛江区属公办学校代课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即代课人员)、区外本市在编在职公办学校的骨干教师(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聘原则
1、“资格准入、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2、“素质优良、岗位需要、结构合理、统一调配”。
三、招聘名额:31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应聘者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①洛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53号区政府办公大楼后座二楼,联系电话:0595-22633310)。②洛江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泉州第十一中学对面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五楼,联系电话:0595-22630001)。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经盖章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洛江区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考试考务费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招聘岗位,愿意服从统一调配应在《报名登记表》有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3)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能力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包括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达不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1.笔试(权重比40%):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洛江区生源毕业生另加3分,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重点大学20%(福建师范大学5%)优秀应届毕业生另加1分(附加分可累加计算),计入能力测试总成绩。
时间: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地点:洛江区自考办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按权重比折算后)+附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qzljjy.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