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教继[2001]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顺德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第10号令),做好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我厅制定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第10号令),做好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暑假开始实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工作。 一、补修范围 1996年教师资格过渡期间未认定教师资格及1994年1月1日以后补充到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二、免修范围 (一)已在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二)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的师范院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三)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委托市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每门32学时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三、补修目的 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开展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是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备条件。通过教育学的培训,使培训对象理解和掌握教育的本质、一般规律,明确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树立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思想,熟练掌握德育和教学的一般原理与方法。通过心理学的培训,使培养对象掌握认识过程的一般规律,熟悉学生的个别差异及其应采取的教育对策,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及心理咨询方法,明确教师应具备的心理品质并掌握自我完善的方法。 四、补修内容 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电大)教师补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选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级中学教师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选用师范类大学本科教育学、心理学公共课通用教材;初级中学教师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选用师范类大学专科教育学、心理学公共课通用教材;小学教师补修小学教育学、心理学,选用现行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幼儿园教师补修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选用现行三年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材。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根据我厅组织编写的教学指导纲要(见附件二)自行选用教材。 五、补修学时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采取短期集中面授的形式,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每门课程集中面授时间:高等学校为36学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均为32学时。 六、补修工作分工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必须在我厅指定的、国家承认的师范教育类院校补修,其他部门或院校擅自举办的培训一律不予认可。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省补修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高等学校教师的补修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统筹。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负责部委属、高等学校、广州地区省属高等院校及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顺德市、江门市、中山市、惠州市、东莞市、肇庆市、韶关市、云浮市、清远市、河源市属高等学校教师的补修;广州大学负责广州市属高等学校教师的补修;湛江师范学院负责粤西地区(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高等学校教师的补修;韩山师范学院负责粤东地区(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汕尾市、梅州市)高等学校教师的补修。 广东教育学院负责全省除广州、湛江、汕头外的高中及所在地在广州市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地不在广州市的,可到就近地级市参加培训。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确良补修由市教育局(教委)统筹安排(具体补修安排见附件一)。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由各市教育局(教委)负责组织。市教师学院(含由中师升格的职业技术学院)及中山市、揭阳市、潮州市、阳江市、东莞市、肇庆市、韶关市、云浮市、清远市、河源市、顺德市的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本市初中教师的补修;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师)和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本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补修。 各市可采取“请进来”(补修学校教师上门补修)和“走出去”(教师集中到补修学校)等方式组织办班,具体办班事宜由各市教育局(教委)与补修学校协商解决。 各市教育局(教委)及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应当于本月底下之前将补修工作方案报我省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补修的学校必须在今年底以前完成补修任务。 七、报名与收费 (一)报名 部、委、省属高等学校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到指定的补修学校报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由市教育局(教委)汇总后到指定的补修学校报名(指定学校见附件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由乡(镇)教办汇总后到各市教育局(教委)指定的补修学校报名。 (二)收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收费标准,参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的规定执行,即大学、高级中学教师补修,每学时交费4元,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补修,每学时交费3元。每门课程按面授32学时(高等学校36学时)计算收费,教材资料按实价收取。学员食宿由补修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补修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补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被指定承担补修任务的学校,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好教学工作,要配备高水平、有经验、师德良好、责任心强的教师任教,并指定教学管理机构和专人具体负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教学。要按照我厅组织编写的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进行教学;根据补修性质和补修对象的特点,注意密切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在面授、组织研讨、作业练习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证补修质量。在面授课时有限的情况下,要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经及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要加强补修课程班的日常管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参训学员面授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凡缺课总课时达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严格考核。面授教学结束后,补修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试为闭卷,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0分,作业和出勤情况作为考查内容占总成绩的20分。高等学校教师的考试工作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工作由各市教育局(教委)分别负责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卷工作,试题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考试时间由各市自定。在考试工作中,要狠抓考纪考风,严肃考场纪律,对泄露试题、各种考试舞弊行为要坚决进行处理。 补修考核合格者,由补修学校统一造册,送主管部门审核。高等学校教师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合格证书,其它教师将成绩载入继续教育登记并加盖印章,名册报送我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各市教育局(教委)、各补修式作的顺利进行并收到预期效果。 附件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补修课程安排一览表 附件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