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院教字〔2011〕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下属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力争今年竞赛成绩有新的突破.请各学院在总结2010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基础上,组织2011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由省,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以下称: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要求相应学院必须组织申报,并在学院成立学科竞赛组委会,设立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宣传,报名,组织辅导和竞赛等管理工作.省级及以上竞赛必须在校内组织举办选拔赛.
2.由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行业学会及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以下称:行业学会竞赛),由各学院根据需要选择参加,每个学院该类竞赛申报不得超过3项.
3.由学校主办的学科竞赛(以下称:校级竞赛),不包括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校级选拔赛,经立项后,由承办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给予定额经费支持,每个学院该类竞赛申报不得超过2项.
4.2011年度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主要包括已纳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学科竞赛,具体包括: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大学生医学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同一竞赛有多个单位申报承办的,由学校评审根据竞赛申报单位的硬件和软件条件确定一个单位来承办.
二,申报方式
2011年度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包含该竞赛的校级选拨赛)单独申报;其它级别的学科竞赛按每年每学院不超过3个的要求选择申报.竞赛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经学院初审签字后于3月11日前将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三,项目管理和实施
1.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将于3月下旬公布立项结果.凡是立项的竞赛项目,严格按照申报书上的具体安排执行,特别是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立项后,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力争今年竞赛成绩上新台阶.
2.立项的竞赛可获得学校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将按照立项申报书评审确定的额度下拨到学院,由学院分管领导根据学校制定的《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办法》管理,竞赛运行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资料费,材料消耗(包括元器件)费,专家讲学(培训)费,外聘专家评审费,参赛差旅费,参赛期间有关人员的餐费及成果展示费等(各类招待费不超过总经费的20%).
3.竞赛奖励在省教育厅公布竞赛成绩的文件发文后,根据我校《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4.各类学科竞赛负责人在竞赛结束后需及时递交竞赛获奖汇总表(见附件3)和《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5.特殊原因在2011年12月30日还不能正常开展的学科竞赛,将在下年重新申请立项,该项竞赛运行经费收回.
6.各类竞赛的具体通知请及时登陆教务处网站或实践教学网站查阅.联系人:阮冬生,联系电话:2321133.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
2.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申报汇总表
3.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汇总表
4.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结题报告书
(请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学科竞赛△ 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1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