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复评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评定周期一般为5年"的文件精神,拟对2005年,2006年认定的北京地区基本达标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复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评目的
通过复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加强培训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专科医师培训质量.
二,复评依据
(一)卫生部2006年颁布的《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总则》,《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和《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京卫科教[2006]60号)文件.
三,复评对象
复评对象为2005年,2006年北京地区认定21家医院14个专业,69个基本达标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见附件1).(全科除外)
四,复评内容
此次复评以培训基地为重点,主要内容为: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培训实施过程和考核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上次评审后的整改情况;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五,复评形式
复评以医院为单位进行.
1,复评对象依据《复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重点是针对上次评审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2,组织专家复评,主要听取负责人汇报,询问有关问题;对照复评指标体系逐项,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视察培训条件,详细了解培训的实际情况;进行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的问卷调查;考核带教师资等.
六,结果认定
培训基地复评结果分为达标,限期整改和不达标三类.
七,专家组成
复评专家组由管理和专业专家组成,根据培训基地数确定评审专家(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安排管理专家数名;每个培训基地安排管理专家1名和专业专家1-2名).参评专家应熟悉相关文件,参与过培训基地评审相关活动,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八,组织管理
复评工作在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市卫生局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办公室(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专科医师培训部)组织实施.
九,复评工作安排
(一)7月-8月制定2009年《复评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论证.
(二)10月中旬下发复评工作方案.
(三)10-11月复评对象依据《复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四) 11月选择1-2家综合医院试评,通过试评完善指标体系.
(五)11-12月评审专家组到培训基地及其所属医院进行实地考察.
(六)2010年2月向受评医院反馈评审意见.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2009年北京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复评指标体系
(医院部分35分)
复评医院名称:
复评意见: 达标 □ 限期整改 □ 不达标 □ 得分:
评审专家签名:组长: 成员: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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