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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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人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人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中的一些毒株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也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到目前为止,已证实可感染人的禽甲型流感病毒亚型有H5N1,H9N2,H7N7,H7N2,H7N3等,其中H5N1型禽流感病毒感染人后病死率很高.由于人类对禽流感病毒普遍缺乏免疫力,以及病毒可能出现的变异,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该疾病可能是对人类存在潜在威胁最大的疾病之一.
一,目的
为贯彻国家,省和市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规范,依法,有序地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人禽流感应急反应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减少人群感染机会,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疫情预警分级
根据动物禽流感疫情危害程度和/或人禽流感发展趋势,参考《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分级原则,将人禽流感疫情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别,即:一般(Ⅳ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作为应急响应级别警示色.
(一)一般疫情(Ⅳ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本市范围内出现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没有发现人禽流感病例;
2.市外出现人禽流感疫情对本市造成直接威胁时(如输入性人禽流感疑似病例).
(二)较大疫情(III级)
本市范围内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散在的人禽流感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输入性人禽流感确诊病例(尚未发生人传人).
(三)重大疫情(Ⅱ级)
市内出现多点或多起聚集性病例(未发生人传人或仅发生有限的人传人).
(四)特别重大疫情(Ⅰ级)
市内出现人传人病例,发生人禽流感暴发或流行.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成立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肇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禽流感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政,计财,爱卫,科教等主要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本地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制定各项医疗治疗和控制疫情的措施,落实人禽流感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市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应急办公室.
二,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专家指导小组
市卫生局根据人禽流感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
(一)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主要由感染科,呼吸科,ICU,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附件1)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医院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二)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由流行病学,消毒和卫生监督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并评估其效果,以保证取得最佳的防制效果.同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院机构等,要及时成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监督组,疫情信息组,消毒及院内感染控制组和宣教组(热线电话)等现场工作组.
(三)病原学检测专家指导小组: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品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的判定等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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