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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邮电大学

    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实习主要包括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内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等。认识实习是根据某课程(群)或专业学习需要而组织的,对专业或相关企业生产实际初步认识的实习;生产实习和专业实习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的较为深入和综合的实习。

    第一章_ 实习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_ 教学实习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接触实际;深入企业和生产第一线,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学生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打下基础;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树立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二)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生产过程,增强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

    (三)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四)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技能;

    (五)虚心向工人师傅和技术(管理)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的品德。

    第二章_ 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

    第二条_ 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教学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并根据专业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目的与要求、内容与方式、时间分配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_ 为提高实习效果,各专业应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相应的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在实习开始前发给学生。

    第四条_ 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学院(系)应每学年编制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定备案,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学年实习计划执行。

    第五条 根据年度实习计划,专业负责人应派指导教师提前一个月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会同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考核要求等。

    《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应在实习前印发给学生,并于实习前一周报送教务处和实习单位。

    第三章_ 实习基地和实习方式

    第六条_ 每个专业必须建立3-5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并能保证大多数本专业学生到基地实习。选择实习基地应考虑能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尽可能体现“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良好关系。

    第七条 各院(系)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能满足教学或实习、社会实践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校级、院(系)级校外实习基地。院(系)自主联系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需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八条_ 校外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采取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或将专业(或班级)分为若干小组集中安排、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等方式;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以动手的实际,也可以采取校内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第四章        实习的组织管理

    第九条_ 全校的实习工作应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院(系)以及专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有关工作。教务处和各级教学单位的职责是:

    (一) 教务处职责

    1.制订或修订全校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2.审定汇总各院(系)学年实习计划;

    3.协助各单位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检查各院(系)实习准备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5.协调解决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6.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等。

    (二) 院(系)职责

    1.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制定学年实习计划;

    2.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3.建立实习小组,指派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工作;

    4.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实习质量;

    5.组织开展院(系)内的实习经验交流,对当学年院(系)实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

    (三)专业(系、教研室)职责

    1.填报学年实习计划;

    2.负责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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