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居住
建筑地震灾后重建施工技术导则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八月
前 言
“5.12”汶川大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我省农村地区房屋损毁严重。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地震灾后农村重建工作的部署,为做好灾后农村重建房屋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和引导受灾地区农民建造安全、适用的房屋,恢复正常的居住生活,建设厅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省政府《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和国家抗震设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地震灾后重建施工技术导则》,以期对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提供技术帮助。
本技术导则共分11章,依次为总则、农房结构形式、建筑材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修工程、配套设施、农房验收、农房施工安全。
本技术导则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解释。请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本技术导则编制单位: |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
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
主要起草人:周_ 冰__ 周志香__ 张跃林__ 文技军__ 刘学海
罗进元__ 王_ 飞__ 王建平__ 殷时奎__ 冯_ 江
李文泉__ 张_ 静__ 谢_ 涉__ 冯_ 敏__ 徐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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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___ 次
1、总则……………………………………………………………………1
2、农房结构形式…………………………………………………………1
3、建筑材料………………………………………………………………1
4、基础工程………………………………………………………………2
5、主体工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