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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有11个,招生人数共80人,欢迎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教师,高校学生辅导员积极报考.
    一,培养目标及报考条件
    1,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精神,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而新增设的一种学位类型.在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同时,为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开辟途径,系统招生,规范培养,保证质量,为改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和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创造条件.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学生辅导员通过学校推荐报考,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入学后培养参照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2,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必须都参加,报名才有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陕西省考生:登录陕西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进行网报,外地考生登录所在省(自治区)学位办网站进行网报(网报时间和网址请咨询当地省学位办).
    2,现场报名为现场照相及确认.
    陕西省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与摄像.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相关毕业证书,身份证件原件进行验证.
    现场确认报名具体安排请于7月上旬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的有关通知.
    3,我校不接收未进行网报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
    4,报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在录取前对外地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5,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实行全国联考,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评卷,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政治理论课在复试时进行.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11月1日
    2,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具体见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
    3,报名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4,录取:入学考试合格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然后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本科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5,其他: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教学方式及管理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为2.5至4年.培养将参照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食宿自理).考生被录取后由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负责培养管理工作.
    五,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一般为32个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规定程序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培养费(含课程学习,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按学分收取,每学分500元,共计16000元(实验性学科另外收取2000元实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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