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 > 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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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服务发展,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职改办有关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学校(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单位)岗位聘用情况,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出发,认真落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做到"五公开"即:"任职条件公开,政策规定公开,申报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议推荐结果公开"严格职称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不断创新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机制,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业绩突出的人员推荐上来.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实行申报推荐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对现有已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因个人业绩特别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确需申报的,但比例严格控制在同级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对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做到有序增长,应逐年逐步到位.各单位要根据岗位聘用和现有待聘人员情况,提前研究制定2014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填写《高、中及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表》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经核准后方可申报.凡不符合规定申报推荐比例的,不予受理. 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有关公示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和不断完善申报材料实物和单位局域网电子文本双公示的做法,进一步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 建立和完善职称申报推荐责任制.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有单位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对申报材料有关内容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所在单位和主管高校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负责.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双承诺"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库使用制度.要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种证件、材料真实性的核对,甄别论文论著是否抄袭,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学术部端行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方可推荐. (二)认真做好参评资格审查工作 按省职改办要求,从2014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单位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他国内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办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单位要建立职称申报材料逐级审核责任制,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严格程序和条件,统一政策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职称参评资格审查工作.发现个人弄虚作假问题,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切实加强评审组织建设.有关学校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遴选好评委会专家库成员,选拔一批年轻、有权威、讲原则的专家评委后备人才,在库人员不得少于评委人数的3倍以上.要及时做好新人库人员的评审业务培训工作.对于连续3年担任评委的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再担任评委工作,今后每年新组建评委会应坚持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整更新.9月份以前要完成评委会专家库调整充实工作. 各高校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时间同步进行.开评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和参评人员名单要报教育厅职改办备案.新参加工作人员符合条件初聘职称和参加评审晋升职称的,要按照各自途径分开进行. 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要克服重科研、请教学现象,不断完善量化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和创新评价手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创造、创新能力.要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主动邀请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及时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各有关高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履行送审报批手续,将通过的中级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及未通过人员情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统计表》、评审工作总结及时报教育厅职改办审核备案.11月底前完成中级评审结果备案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要严格聘用条件,特别是二级教授的聘用更要严格掌握,同时要预留一定数量二级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教授的聘用,用人单位要向省教育厅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和拟聘人员奖励、荣誉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科学制定聘用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实行公开竞聘,要坚持聘用工作的"四公开"即:"条件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签订聘用合同,强化聘后管理,完善聘期考核办法.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 1、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不再特殊申报. 2、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以学生为本,突出教学引领.各高校对教学业绩特别突出、"业绩成果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论著等其他申报条件需满足)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在申报限额内选拔1-2人直接推荐:教学水平高,任职以来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其中,本科院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15%以内,高职专院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20%以内,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需提供考核排序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在校内公示). (三)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四)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五)未尽事宜,按《二Ο一三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4]122号)和现行的有关政规定执行. 四、报送材料级及要求 (一)请个学校(单位)于2014年8月底前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包括单位最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核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分析、申报数量、申报程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育厅人事处;不报送申报方案的一律不接受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单位盖章的学历、论文论著、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和检索证明.申请人员提交的论文因数据库时差、数据库回溯不全等原因检索不到的期刊,用人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 (三)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要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有关要求进行.其中,《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一览表》"业绩成果"栏按修改后的内容格式填报.申报材料复印件要加盖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印章并由经办人签字,负责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果结束后集中销毁不予退回. (四)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要报送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优盘拷贝). (五)符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须填写免试表. (六)小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七)有关表格及装订材料要求请从教育厅网站(www.hee.cn)下载. 四、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2014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和有关表格的报送工作. (二)9月下旬,教育厅职改办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的接收和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10月底前,配合省职改办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材料交接工作. (四)11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和备案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五)12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省职改办审批备案工作. 附件:1、省职改办关于印发《二一四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2号) 2、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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