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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 一级指标 入学机会 分值 5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5 指标内容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指标要求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0%以上.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服务区域或暂住地就近原则安排他们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目前,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22人,已经全部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中小学883人,初中239人,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总在校生的5.56%,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为100%.我县唯一一所挂牌的民工子弟学校——城北职工子弟学校,已接收民工302人,占学校学生数的38.67%. 备查资料 1.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2012]6号); 2.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松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松教[2009]66号); 3.201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松教〔2013〕128号); 4.外来流动儿童入学统计表;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资助中心 一级指标 入学机会 分值 3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3 指标内容 2.建有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指标要求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采取措施成效明显的为达标;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但成效不平衡或不明显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不达标. 自评说明 据统计,我县目前有留守儿童4686人,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各校通过建立留守儿童联系卡、档案记录、实行"一对一"关爱帮扶活动,并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图书、文体设施、开通"留守儿童心理咨询站", 创建 "留守儿童网上聊天室" 等多举措关注留守儿童.教育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联合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关工委、文广新局等部门,切实开展"春泥计划"、"乡村少年宫"、"少儿之家"等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各乡镇村还添置了文体活动设施,使得各村留守儿童回家有一个更好的活动场所,尽可能避免留守儿童在家无人看管导致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 备查资料 1.留守儿童人数统计表; 2.多举措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3.教育局关工委会议简讯及图片; 4. "春泥计划"、"乡村少年宫"、"少儿之家"等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活动材料; 5.学校活动图片.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计财科、普教科、人事科 一级指标 入学机会 分值 6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6 指标内容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 指标要求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上述四点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为达标,有一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目前我县有适龄义务教育阶段三残儿童96人.其中55人随班就读,16人在省、市、县相应特殊学校就读,另有21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学习,温暖孩子;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5.83%.并按照规定在2011年新招了一位特教班老师,2013年以挑选了2名教师参加省级特教培训,并按照规定投入一定的特殊教育经费;积极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目前,我县户籍人口23万多,按上级要求以设特教班为主,但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下半年开办培智学校,现已招收9名三残儿童,校址暂时设在松阳成技校内,2014年将正式迁入城北职工子弟学校旧校园. 备查资料 1.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要求残障儿童少年资源教室建设资金补助的请示(松教[2011]183号); 2.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 3.三类残疾儿童名单; 4.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成立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松教[2013]79号); 5.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教[2013]80号); 6.松阳县教育局扶残助残献爱心倡议书.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资助中心 一级指标 入学机会 分值 6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6 指标内容 4.建立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 指标要求 对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对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中小学学生进行资助.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资助,其中规模小的山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住校生全部享受爱心营养餐. 备查资料 1.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办公室及其他各科室 一级指标 保障机制 分值 5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5 指标内容 5.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指标要求 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每年都被写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路线合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目标清晰和措施有力.我县在教育强县的基础上从思想上、组织上、规划上到财力上加大力度,努力向教育公平、教育均衡上发展. 备查资料 1.2012年2月25日松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 2.2013年3月13日松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 3.松委办[2012]119号文件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4.松委[2012]12号文件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5.松阳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 6.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成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和教育强县复查工作机构的通知 .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计财科 一级指标 保障机制 分值 6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6 指标内容 6.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指标要求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7〕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将我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我县制定了《松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根据《松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 备查资料 1.义务教育经费情况(表V); ①附表:全县教育经费情况; ②2010—2012年各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确认表; ③调整2010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数据的说明; ④2011年全省财政教育投入分析评价结果(松阳县A等)文件; 2.2010-2012年"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表; 3.义务教育教职工人均工资计算表.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校舍办、技术中心、人事科、计财科 一级指标 保障机制 分值 6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6 指标内容 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指标要求 标准化学校建设有规划且符合省里规定的要求,并按计划完成;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完成农村小规模学校改造工程项目;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按照省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24所中小学校完成了省标准化学校的创评,占全县学校数的85.7%.按照省校安办的统一部署,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计划并认真实施.到2012年底已全面完成我县的校安工程改造任务.近几年我们对农村小规模学校进行了维修改造.公用经费拨付向小规模倾斜,不足200学生的学校,按200学生数补助.电教设备向标准化创评学校倾斜.增加农村教师任教津贴. 备查资料 1.教育局关于申报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请示; 2.县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规划; 3.松阳县校安工程三年规划文本; 4.县校安工程绩效评价报告文本; 5.小规模学校维修改造批文; 6.公用经费拨付明细表; 7.标准化创评学校电教设备添置汇总表; 8.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方案; 9.近几年规划新建学校项目发改批文.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 一级指标 保障机制 分值 4 自评结论 不达标 得分 0 指标内容 8.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 指标要求 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学校网点布局合理,全县现有24所小学341个教学班、4所初中155个教学班、2所普通高中58个教学班和1所职业高中48个教学班;有少数小学因为民工子女流动、校舍没有及时跟进及一些客观原因班额超过45人,随着新兴镇核心区的建立和新建城北职工子弟学校工程的完工,我县布局调整将会更为合理.目前全县小学平均班额39人,其中一、二年级共119个教学班,班额超过45人的有40个班级;初中平均班额不足44人,初一、初二的班额均控制在50人以内;高中班额为45人. 备查资料 1.松阳县教育局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部分中小学办学规模计划的通知(松教[2011]143号); 2.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的通知; 3.班额情况详见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成职教科 一级指标 保障机制 分值 4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4 指标内容 9.建立扶持民办学校机制. 指标要求 建立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我县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县财政局与教育局联合以松教[2012]3号下发了《关于印发松阳县民办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县政府以松政发[2013]8号下发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意见》),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2013年2月、10月连续两次县政府推出土地约9438平方米挂牌出让,用于新建民办幼儿园.2013年9月11日,松阳县教育局与丽水文元中学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原局长韩宝平先生签订了办学协议,决定在松阳县城北职工子弟学校创办一所民办初中,于2014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 备查资料 1.《关于印发松阳县民办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教[2012]3号); 2.《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意见》(松政发[2013]8号);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松土告字2013.6号、25号); 4.关于在松阳创办优质民办学校的协议. 松阳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人事科、计财科 一级指标 教师队伍 分值 12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12 指标内容 10.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指标要求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67号)精神,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制定了《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该实施方案已报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丽人劳社复[2009]356)并于2009年1月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此原则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⑵为确实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公务员规范津补贴调整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补贴,调整幅度相当,时间同步(2009年松阳县公务员规范津补贴的年人均发放水平最低2.75万元,最高3.57万元,实际发放平均水平为3.2万元,教师参照执行,2012年松阳县公务员津补贴平均水平为3.57万,教师同步调整为3.57万,调整方案已得到人事局审批,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开始).⑶为提高教师的收入,从2013年1月开始省定标准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支出,改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每年200万)支出,义务段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参照县其他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套算.(3)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社会养老23%、医疗保险12.2、公积金12%、失业、工伤、生育、工会费都已安排) 备查资料 1.《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丽人劳社复【2009】356号文件; 3.2012年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4.2013年其他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6:4)套算成义务教育标准(7:3); 5.201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基数表; 6.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情况表.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人事科 一级指标 教师队伍 分值 8 自评结论 基本达标 得分 5.6 指标内容 11.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指标要求 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95%以上;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且乡镇中心校有专职教师.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松阳县教师编制数为1384人,2013学年年报统计在册教职工人数为1370,教师配备达到 95%以上.专任教师中除上年度新招聘部分非师范类毕业生录用后一年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外,其余100%具有教师资格证;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为670人,占专任教师总人数(729)的91.91%;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490人,占专任教师总人数(531)的92.28%.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为弥补音美体专职教师不足,我县对只有6个班级的学校的音、美、体专任教师试点采取走教方式解决,试行三年来,效果较好,准备全县推广.从2012年开始在省厅的关心下委托杭师大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来解决农村山区学校专职教师难以配足的问题. 备查资料 1.松编委【2009】10号《关于松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等问题的批复》; 2.松阳县2013/2014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3.松阳县二0 一三年中、小学生、教职工数基本情况; 4.近三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5.象溪镇走教试点工作材料.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一级指标 教师队伍 分值 7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7 指标内容 12.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指标要求 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在局管干部的任职上,县教育局对新聘任的校长要求至少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对要求职称申报教师评审中要有山区学校一年支教经历,名师评选、职称评定过程中向山区学校倾斜,促进城乡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根据浙教人【2013】70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松阳县、莲都区作为试点县十月份进行了调查摸底,十一月正在制定实施办法.2013年县财政专门安排了农村教师津贴200万元,提高了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 备查资料 1.松教[2012]258号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包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松教[2011]160号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松阳县校长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3.近五年里来我县挂职干部一览表; 4.丽教人[2012]125号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5.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 6.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参加其他事业单位选调考试的暂行规定; 7.松阳县教育局关于2008年教师调动和教师招聘分配工作的暂行规定; 8.松阳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小学教师进城考试工作的公告; 9.松阳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动考试工作的通知; 10.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1.松阳县教育局2013年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汇报.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计财科、人事科 一级指标 教师队伍 分值 8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8 指标内容 13.?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指标要求 县级财政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能满足教师培训需求,建有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等制度,能按规定组织完成5年一个周期每个教师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成效明显的为达标,经费基本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1.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精神执行,将教师培训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3%比例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县财政逐年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2013年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松委【2012】12号)文件安排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300万元,以及设立"教师培训基金"500万产生的利息30万,用于教师培训、教科研以及名师、名校长培养、奖励等相关工作,能满足教师培训的需求. 2.强化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家教,提高教师敬业精神和执教水平,采取多种模式,形成全员培训、分层培训、重点培训体系;建有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等制度,按规定有序组织完成5年一个周期每个教师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级各类培训任务. 备查资料 1.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教师培训经费安排的通知; 2.《关于设立"教师培训基金"500万》的抄告单; 3.2012—2013全县教师培训项目汇总; 详见《2013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汇总》.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3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3 指标内容 14.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指标要求 学校都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且严格遵守课时要求;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我县各中小学校都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且严格遵守课时要求;我县在2011年通过了"省课外文体工程示范县"验收,各校开展文体活动有声有色,各校大课间活动丰富多彩,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备查资料 1.松阳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松教[2009]132号); 2.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教[2009]172号); 3.松阳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松教[2011]229号); 4.各校开学工作检查表和课程表; 5.文体工程示范区验收文件及验收画册;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计财科、普教科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3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3 指标内容 15.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指标要求 小学、初中巩固率均达到99.5%以上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近年来,经过大家共同努力,2013年小学、初中巩固率都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小学巩固率: 100%,初中巩固率:100%. 备查资料 2010-2013年事业统计报表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教研室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2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2 指标内容 16.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指标要求 小学生、初中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及以上的为达标,达到80%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2012学年全县各中小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均在上报终止日期前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率达100%.2012学年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92.57%,初中生体质健康及格率:90.9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备查资料 1.2010-201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资料; 2.各校测试原始数据.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督导室、各责任督学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3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3 指标内容 17.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指标要求 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切实遵守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制度健全,执行得好的为达标;一年来有3次及以下有效投诉并严肃查处的,为基本达标;一年来有超过4次及以上有效投诉的,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建立了县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领导小组,及时转发省教育厅减负文件到各校和各位督学,多次召开减负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减负精神,公开县、校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层层签订减负责任状.建立减负制度,制作《松阳县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表》和《整改通知书》,组织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多次的减负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专项督导及不定期的随机明查暗访活动,督学每月到学校按要求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由督导室通知责任督学督办处理,印发教育督导通报数期.多年来,减负制度执行到位,个别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2013年全县统一制作了督学公示牌并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公开该校的责任督学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制度. 备查资料 1.松阳县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意见》(松政教督〔2013〕2号); 3.举报电话、信箱; 4.《松阳县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表》; 5.《整改通知书》; 6.松阳减负简报第1期-第6期; 7.教育督导通报第1期、第2期; 8.专项督导自查自评材料.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纪检室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3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3 指标内容 18.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指标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不分重点校、重点班,有完善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或逐年明显下降,没有发生择校乱收费现象.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分重点校、重点班,根据《义务教育法》和《201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松教〔2013〕128号),学区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但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随亲跨学区就读的现象还是存在,2013年,因父母外出打工,到三中集团学校择校的初一新生有40人,择校率为4.04%,到民族中学择校的初一新生有28人,择校率为4.33%,均未超过5%;小学已经实行阳光招生;全县义务教阶段没有因择校而收费现象. 备查资料 1.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专项督导的通知(松政教督[2011]1号文件); 2.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松政办发[2012]108号); 3.松阳县教育局转发丽水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教[2012]129号); 4.201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松教〔2013〕128号); 5.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6.2013年,三中集团、民族中学初一新生外学区招生名单; 7.小学阳光招生材料(简报(总第381期)、实验小学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通告、摇号方案、摇号现场图片、公证书、古市小学招生文件、阳光招生简讯);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招考办、普教科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2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2 指标内容 19.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指标要求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措施有力.符合要求的为达标,达到40%且逐年提高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不达标. 自评说明 2012年松阳一中高中新生计划招生630人,其中正取525人(普通生252人,分配生263人,体育特长生10人),择校生105人.实际正取生招生525人(普通生248人,分配生267人,体育特长生10人),分配生招生数达到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的50.9%. 2013年松阳一中高中新生计划招生588人,其中正取490人(普通生235人,分配生245人,体育特长生10人),择校生98人.分配生招生数达到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的50%. 备查资料 1.松阳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松教〔2012〕53号)文件; 2.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松阳一中2012年招录分配生工作方案; 3.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丽水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发改社会[2012]129号)文件; 4.2012年松阳一中高中新生招生录取工作; 5.松阳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松教〔2013〕51号); 6.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松阳一中2013年招录分配生工作方案(松教〔2013〕93号)文件; 7.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丽水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发改社会[2013]156号)文件.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办公室、普教科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2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2 指标内容 20.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城乡互助制度. 指标要求 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城乡学校互助制度,通过教育集团、结对帮扶等形式缩小校际差距.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将我县学校分片管理,县属学校、镇校分别与同片山区学校结为互助共同体,强弱结合,共同发展.同时,通过学校集团化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做到全覆盖,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资源的需求.2013年,县教育局以出台了《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提升薄弱学科教学质量的决定》(松教〔2013〕222号),旨在通过提升薄弱学科教师的执教水平,带动全县各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执教能力的提升,从而全面提升我县的教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 备查资料 1.松教[2009]122号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和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松教[2010]35号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浙江省"百人千场"名师赴松阳县送教下乡活动的通知; 4.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部分新闻报道; 5.校际结对部分新闻报道; 6.部分县属学校送教记录; 7.《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提升薄弱学科教学质量的决定》(松教〔2013〕222号). 松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自评表 责任科室:普教科、校舍办、技术中心、安全科 一级指标 质量与管理 分值 2 自评结论 达标 得分 2 指标内容 21.学校管理水平. 指标要求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措施到位(包括"三防"措施),学校设施与教学设备状况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自评说明 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定期开展教育督导和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每年组织德育考核;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和小班化教育改革;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措施到位,学校设施与教学设备状况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已创建校园文化示范校4所、达标校4所;认真开展书香校园建设,目前,全县市级书香校园示范学校有4所,市级书香校园达标学校有10所;努力做好农村八大提升工程. 备查资料 1.松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专项督导的通知(松政教督[2011]1号文件); 2.德育考核相关材料; 3.松阳县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4.松阳县2012年教育装备统计分析报告; 5.城乡教育共同体和小班化教育改革及成果展示材料; 6.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和达标校创建文件及相关材料; 7.书香校园相关材料; 8.各项安全措施材料(包括"三防"措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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