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自查自评报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浙教督室〔201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补充通知》(浙教督室〔2012〕1号)的要求精神,对照《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请审阅. 一、瓯海社会经济教育概况 瓯海是温州市三大主城区之一,区域面积614平方公里,共辖12个街道、1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常住人口99.6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1.89万人.2012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39.94亿元,工业总产值685亿元,财政总收入36.8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5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283元. 全区现有幼儿园158 所(其中民办148所),小学55 所(民办4所,民办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17所(其中民办1所),普高8所(其中民办4所),职高4所(其中民办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电大(社区学院)1所,直属单位3家.在园幼儿31799人;中小学在校生77680人,其中小学生47454人,初中生16572人,普高生8012人,职高生5642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20 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4026人,其中非瓯海户口35673人,占55.72 %.全区在职公办教师4414人(含局本级、直属单位),其中幼儿园在编教职工190人,中小学教职工4062人、教育局及直属单位教职工146人,电大16人;在职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4416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3269人、中小学教职工1118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29人.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100%,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75%,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7.12%.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为99.91%、90.0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为99.04%、85.23%.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有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23所,市现代化学校10所,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9所,温州市义务教育一级学校8所.2001年我区实现"双高普九"、创成省教育强区,2003年成为省第二批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普及十五年教育,2005年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区复评,2008年成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09年被评为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2010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区荣誉称号,2010年实现教育强镇全覆盖. 二、对照评估指标自查情况 对照《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操作办法》,我区认真开展自查.情况如下. 1.前提条件(办学基本标准).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67所,其中小学51所,达标49所,不达标2所(茶山一小生均占地、绿化不达标;茶山二小生均占地、建筑不达标);初中16所,全部达标.全区达标率65/67=97.01% 2.县域义务教育校级均衡情况.小学综合均衡差异系数0.33,初中综合均衡差异系数0.37. 3.县域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对照评估操作办法中21项二级指标,自评达标指标20项,基本达标1项(第7项),自评得分98.2分. (以上内容详见申报表) 三、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瓯海区委、区政府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创意兴城,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投入,创新办学机制,深化内涵建设,稳步推进区域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打造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依法保障均衡发展 1.坚持教育优先,引领均衡发展.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认真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温瓯政发〔2005〕65号),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管理体制,设立农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农村教育 事业的均衡发展.2007年出台《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温瓯政发〔2007〕47号),强化区政府是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2008年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致力于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2008年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瓯政发〔2008〕29号),2012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学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温委发[2012]78号),在分类登记、财政支持、税收状况、土地政策、队伍建设、法人治理等等加大力度,确保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010年制定《瓯海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研制出台《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2年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达标区创建,对我区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和措施,为我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2012年12月27日,区委厉秀珍书记在区教育局主持召开区委专题会议,研究教育有关工作,会议明确,2013年我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2014年要创建成为省教育现代化基本达标区,到2017年实现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区的目标.同时,每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引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依法治教,推进均衡发展.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的职责.建立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议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发展问题制度,研究部署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筹措教育经费等重要工作.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并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温瓯政办发〔2011〕141号)等文件中,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镇街的职责,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年终考核镇街业绩的重要内容.各镇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有效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规范办学行为、协调解决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认真履行了教育职责,2010年实现我区教育强镇全覆盖. 3.坚持合理布局,确保均衡发展.确立了"适度超前发展,抓龙头活全局"的校网布局调整思路,实施了三轮大规模的校网布局调整,将初中、小学所数由建县初期的29所、268所调整为现在17所、55所,形成较为合理的布局.近五年来,我区新建、扩建、改建校舍面积82762平方米,完成了潘桥街道校网调整、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龙霞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等工程建设.今年任岩松中学迁建工程和南白象第一小学迁扩建工程竣工后,将对南白象街道和丽岙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校网布局调整.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落实了南瓯、山水名都配套小学和幼儿园的建设及移交工作,2所小学和5所幼儿园已投入使用.此外,区委、区政府将区域中小学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接轨,按照"1650"城市框架和村级"转并联"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完成《瓯海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间成果),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确保学校布局更趋合理.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强力驱动均衡发展 1.确保经费投入,实现"三个增长". 我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完成省下达的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的任务指标,确保"三个增长",有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010-2012年,我区义务教育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39832万元、43586万元、44432万元;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6250元、6427元、6431元;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9185元、10690元、10956元;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486元、495元、600元;初中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580元、650元、800元,做到了义务教育预算内教育拨款、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10-2012年,全区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49889万元、56471万元、59642万元,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6.92%、32.72%、32.92%,大大超出2012年省定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1%的考核指标.仅我区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7.66%、23.27%、22.96%,大于2012年省定温州市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1%的考核指标. 2.推进校安工程,改造薄弱学校.全力推进校安工程实施,我区校舍安全工程规划(2009-2012年)共安排58项(不含消防防雷)工程项目,改造面积60361平方米,规划总投资9984.5万元.经过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科学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及分类、分步实施校安工程三个环节的开展,校舍安全工程已全部竣工,完成率为100%,居全市前列,2012年度荣获温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单位.2009年至2011年,我区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温州市农村合格学校为在载体,共创建市农村合格学校17所.近年来以创建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对一些办学条件不足的学校,加大投入力度,优先进行建设和修缮,其中2012年共安排基建、修缮项目47个,总投资3585万元,着力改善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力提高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推进了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 3.完善设施配置,提升装备水平.一是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加大装备经费投入,配齐配足各学科仪器设备,着力提高教育装备水平,推进教育装备均衡发展.目前,我区中小学的数学、科学实验、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学仪器的配备均已达到省Ⅱ类标准及以上;生均图书达29.3 册(其中小学生均25.3册,初中生均40.3册).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教育城域网和无线校园网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和人人通.目前我区中小学师机比达到0.88:1 ,生机比达到5.13 :1(其中小学生机比5.85:1,初中生机比3.82:1),100%的班级配置多媒体小平台.全区所有中小学建成校园网,建网率达100%,网站建设率达95%以上,无线校园网建设率达20%;并于2013年度完成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任务,全区所有中小学都达到市Ⅰ类或Ⅱ类标准,信息技术在校园中的应用率高.三是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建设.建立全区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学校安全信息实时动态管理;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为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配备专职保安(门卫)和防护器械,安装电子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自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三防"经费1647万元,"三防"建设覆盖面达100%. (三)加强队伍,优化机制,有效支撑均衡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改善发展环境.近几年,区委、区政府在教师培养、经费保障、教师管理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了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发展规划和名师名校长共享工程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完善和优化教师发展的机制建设.制定下发《温州市瓯海区名优教师管理办法》,落实名优教师待遇与奖励,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评定时,向农村学校倾斜,比例适当高于城镇学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人均8.9万元,位居全市前茅.农村教师除执行省定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以外,还在绩效工资中,对泽雅镇教师实行每人每月200元的津贴,对除景山、梧田、新桥三个街道外的其它街道教师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 2.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做强培训基地.2004年,科学整合原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室,成立区教师发展中心,择优选聘各学科研训员,打造高品位教师培训机构.2006年,该中心成为全国首批49家,也是温州市唯一一家受教育部表彰的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高标准、高要求开展系类教师培训活动,效果显著.二是开展教师教育全员培训工作.出台《瓯海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做到统筹规划、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全员培训工作,各学科按计划完成90学时的集中培训.2012年共有17个90学时培训项目,72个短期培训项目上传省平台供教师自主选课,我区共计4053人参加选课,选课率达到96.68%,1270人参加90学时培训集中培训,完成各项规定的培训任务.2012年落实专项培训经费952.16万元,达到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3%;同时各中小学严格按生均日常公用经费10%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以确保教师培训需求.三是开展学科素养提升系列培训研讨活动,举行了学科素养理论考试,有效提升我区教师学科文本解读、学科技能、学科人文等素养;组织了教师素养提升比赛,80多位教师获得市级学科素养比赛奖励.四是深入开展新教师培训工作.以新教师需求为培训基点,加强了新教师应用性理论的培训主题,突出了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培训.开展了教师素质拓展活动和教师沟通课程和教师礼仪主题培训.五是实施名优教师共享工程.一方面,实施了4轮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每年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名优教师培养.采取以训促学,组建幼教骨干班、幼教研修班、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班等,以骨干研修班为平台,分步骤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采取以评促学,举行了瓯海区三轮名师名校长评选、学科骨干教师评选等活动.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形成了"区学科骨干——区三坛——区名师——区首席教师"四层级骨干教师培养框架,实现了人才资源对教育发展的持续推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已有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积极开展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活动,并通过"项目管理"、"送教下乡"、"师徒结对"、"新秀新苗汇报课"等形式,充分发挥区名师名校长等各类骨干教师、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提升全员,促进学科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并逐步完善了名师网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建立有效机制,盘活人力资源.一是在全市首推教师交流任教服务期制度.2005年,区政府下发《关于推行教师交流任教服务期制度的实施意见》,率先推行教师交流任教服务期制度,以职称评审为杠杆,规定城镇所在地学校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的农村任教经历,才可以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实行教师双向互动交流,即城镇所在学校下派教师赴对口交流学校任教的同时,接收对方学校的教师到本校上挂学习.七年来,我区交流任教教师786名,在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二是率先实行新增教师公开考录制度.2006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新教师制度,并逐年加以完善.2008年,在全市率先实行新任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师资来源渠道,吸纳了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并鼓励新增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建立五年服务期制度.2011年在新教师考录中首次采取摇号择岗,改变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的做法,让偏僻或薄弱学校也有机会分到优秀教师.2012年首次实行新教师跟岗实习制度,选派相对薄弱学校新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锻炼,安排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层次优秀教师结对帮带(新教师跟岗实习两年后,回编制所在学校任教),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弥补薄弱、偏僻学校新教师上岗后无骨干教师带教的弊端.六年来,共考录897名新教师,引进人才24名,极大地充实和优化了我区教师队伍.三是建立公民办教师流通机制.成立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出台《瓯海区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等政策,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已实行人事代理两年以上的民办学校教师,可按当年公办学校新增人员录用办法参加考录,通过考录到公办学校任教;并从每年公开考录的新教师中选派优秀公办编制的教师到民办学校(幼儿园)任教,目前公派教师共有32名,有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了全区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 (四)统筹兼顾,规范管理,积极促进均衡发展 1.创新办学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一是推进集团办学.2011年出台《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政办发〔2011〕53号),组建了区实验小学、新桥小学、瞿溪小学、郭溪三小、潘桥一小、南白象一小等6个教育集团.推进了街道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缓解招生压力,有效遏制"择校热".二是推进联盟办学.2011年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联盟实施方案》,组建了12个小学教育发展联盟,覆盖了全区所有小学,在进行小班化教育试点的基础上,2013年2月份成立区初中小班化教育联盟.各联盟校实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六大行动,实现不同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三是开展结对帮扶.全区10所示范学校与6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理念输出、教学结对、业务扶持、师资建设等形式进行帮扶结对,缩小校际之间差距. 2.深化招生改革,均等入学机会.一是建立合理招生机制.区政府成立了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免费、阳光招生、常态编班"原则,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区政府印发了《2012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学校分期、对象分类、录取分批的"三分"招生新政,全面取消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全面取消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考试、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全面实行常态编班、全面推行"阳光招生"等政策.2011年择校率控制在9.18%,2012年择校率为0.54%.同时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实行瓯海中学50%以上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的中招政策,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二是是妥善解决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广泛接纳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2年全区共有62所公办学校(校区)接纳新居民子女入读,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9.98%.2011年出台了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通过对新居民居住年限、学历水平等20多项指标进行评分,安排新居民子女就近入读我区9所公办优质学校,受到各界好评,2011年、2012年区教育局被评为温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三是保障"三残"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1997年,我区扶持社会力量创办了瓯海利宝特殊学校,解决了我区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就读问题.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每年划拨学校每生1万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超过省定标准.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并在泽雅一小、潘桥一小等学校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四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教义〔2013〕40号),对全区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100%,开展教师与学生结对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会同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建立全社会关爱服务网络,形成长效机制的.五是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做到应助尽助.高度重视扶贫助学工作,以"爱心营养餐"和"爱心瓯海结对助学"为载体,全面开展扶贫助学;并成立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救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2012年各类扶贫助学7676人次共计358.5万元. 3.落实"减负"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我区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区教育局2010年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轻负担高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轻负高质"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保障机制,建立"轻负高质"市级联系街道(学校)、区级联系学校制度、"减负"工作定期巡查和专项督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及时查处"减负"违纪行为,凡有举报查实的,一律予以处分处理,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调离现学校任教或追究责任.目前,我区各中小学认真执行省厅"减负"工作"六个严格"和"六项制度".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多次专项督查中,认为我区对"轻负高质"工作注重落实、有效引导,并创新性开展"六大行动",取得这项工作的初步成效.同时积极推进"有效教学"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建设的自主性,区教育局出台《瓯海区中小学教师教学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把教学常规的落实从"做了没有"引向"如何做得更好",引导教师在研究的状态中高效度地落实教学常规的各个环节.积极倡导"培训、教研、科研"三合一的理念,切实实行"教学规范提升行动与校本研修、主题培训三融合"、"培训、考核、比赛三联动"的策略;通过研训员常态指导、建立学科指导小组、建立学科基地等路径加强专业引领,要求基层学校聚焦教学常规中的重要问题,构建有效行动方案,开展集科研、教研、培训于一体的活动. (五)开拓创新,提高质量,高位推进均衡发展 1.坚持素质教育,增强育人实效.一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二是推进有效教学工作.通过实施"教学常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特色学校建设、多元评价体系构建"等四大行动,积极开展有效课堂教学改革,优化作业设计与批改,推进校本课程开发,有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有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2008年出台《关于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意见》,开足开齐体艺课程,全面实施"体艺2+1"项目、阳光体育运动、体育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各中小学根据《瓯海区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考核细则》要求,争创区文体示范校.2009年我区被评为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2010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区荣誉称号.四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2009年出台《关于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瓯海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督导评估办法》,高度重视学校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坚持办好一年一度"四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涌现出一大批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 2.推进特色办学,促进内涵发展.2011年出台《瓯海区义务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引导学校科学定位特色项目与方向,以"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目标,着力建设特色项目,致力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全区各中小学都制订了特色项目创建方案,创建申报率为100%.阳光体育、艺术教育、科普教育、书香校园、绿色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社团建设等方面的学生特色教育在各校全面铺开,并取得良好实效.如燎原小学的阳光体育、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心理健康和艺术、丽岙三小的农科院、潘桥一小的话剧、仙岩一小的绿文化、梧田一中的书法、实验中学的篮球、三垟中学的新生态教育、瞿溪侨中的科技、仙岩二中的柔道和育英学校的孝文化等,都充分体现我区学校特色办学水平,并逐步成为我区教育的亮点和品牌. 3.完善督导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始终把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证.一方面加大督政力度,出台完善了《镇街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镇街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积极解决本镇街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另一方面加大督学力度,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温瓯教督[2008]115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责任区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意见》([2010]216号)等文件,不断加强义务段学校督学责任区建设;出台了《瓯海区学校发展规划制订的指导意见》(温瓯教督[2010]94号)、《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绩效考核方案》(温瓯教督[2010]95号)、《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温瓯教督[2011]122号),《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瓯教督[2010]210号)、《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暨办学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温瓯教督[2012]222号)等文件,全面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办学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了网络评估平台,加强学校过程督导和年度评估,尽力缩小校际间管理水平的差距.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镇街配合、学校努力"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主要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在省、市教育部门的科学指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县市区的发展情况相比,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与教育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尚有距离.虽然几年来我区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但由于瓯海区属于半级财政,又负担着高中段教育投入,教育经费显得紧张.另外,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因财政体制等原因,至今未理顺.二是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步伐有待加快.瓯海地处城郊结合部,城市化速度飞快,人口大量集聚,现有教育资源难以满足群众就学需求.非瓯海籍学生入学压力大.201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生64026人,其中非瓯海籍学生为35673人,占55.72 %,尤其是小学阶段非瓯海籍学生高达57.65%.快速增长的非瓯海籍学生就学给瓯海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也影响了我区推进小班化教育的进程.三是学校发展水平还不尽均衡,校级之间发展差距依然存在,尤其是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水平偏低.目前,我区6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办学条件相对滞后,师资水平总体偏低,办学质量急需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实现省级教育现代化达标区为目标,以创建新一轮省标准化学校为载体,全面实施《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创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12〕122号)和《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创建省级教育现代化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委办发[2012]17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以创建推动我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以创建推动我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到2014年创建成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区,到2017年创建成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区,努力形成"办一流教育,育一流人才;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格局. 2.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足额安排.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确保每年土地出让金10%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基本建设、配置和更新教学设施设备,确保预算内教育拨款逐年增长并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3个百分点,努力提升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 3.进一步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按照"1650"城市框架和村级"转并联" 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重点做好城市新区、功能区、城郊结合部和城镇化重点区域的校园布局.已于去年年底开始编研《瓯海区教育布局专项规划》今年上半年重点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专项规划,下半年重点编研幼教和高中阶段的专项规划,并将三个阶段整合形成完整的教育规划,力争制订出一个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人民群众满意、符合瓯海实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规划. 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按班师比核准教师编制.建立新任教师培养期制度,今后薄弱学校考录的新教师,原则上要安排到优质学校任教学习2年,并落实骨干教师结对带教,新教师回薄弱学校任教后,带教老师继续通过师徒帮带等形式指导培养3年.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任教服务期制度和名优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师资合理配置.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共享工程,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5.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配置.认真制定和落实新一轮校网布局规划,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办学机制,通过"一校多区"集团办学模式和新一轮校网布局调整,逐步将全区6个班级规模的农村小学作为集团校区予以调整,提高规模效应和管理效益;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小班化教育;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规划》,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85%以上;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免费、就近的入学政策,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支持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进一步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瓯委发〔2012〕78号)精神,引导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加大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扶持力度,在设施设备、教学教研、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促进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不同提高瓯海教育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