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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平顶山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平治工办[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 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平顶山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治工办〔2012〕2号 关于印发《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 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治工办,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请示报告. 联系人:孙国栋 张旗飘 联系电话:0375——3733189、2665653 电子邮箱:pdsxhb@126.com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2012年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2011年,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 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河南省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豫纪发[2012]13号)和((2012年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豫治工办(2012]3号),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2011年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以及市级综合检索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以"推进公开、深化应用、实现共享、建立诚信"为目标,以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县两级治工办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评估相关工作,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参与单位 (一)市县两级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第一批试点单位:10个县(市、区)及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10家市直试点单位. (三)第二批实施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局、市国资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盐业局、市消防支队. ' 各县(市、区)应参照市级单位实施情况,确定本县(市、 区)第二批实施单位. 四、主要任务 2012年,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 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三)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优化工程建设 领域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五、重点工作 为切实完成今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需要着重抓好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范建设.市、县两级实施单位要在去年专栏 建设和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及《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快加强整改,做好专栏建设和信息发布的规范完善工作,准确、完整地发布相关信息,为省、市级平台采集信息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工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时间节点:2012年8月底前) (二)深化信息公开.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第二 批实施单位.市、县两级实施单位要增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全面地发布信息,尤其是不良行为信息公开要基本达到全覆盖,确保省、市级平台信息采集的时效性,真正发挥信息公开的效用.(责任单位:各实施单位.时间节点:2012年8—12月) (三)推进整合共享.加强执纪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加快已建立的各类违法违规记录公告平台与信息公开共享系统的互联,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商部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平台、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监察机关电子监察等结合起来,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适当时候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不断完善市级平台功能,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工信、监察、工商、税务、检察等机关和部门.时间节点:2012年8-l2月) (四)推动信用评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行业 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以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并指导全市本行业开展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动信用评级.(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时间节点:2012年11月底前) (五)营造诚信氛围.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正面 宣传活动普及诚信意识,通过负面警示活动促进失信受惩,在全社会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氛围.市治工办和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监察机关、工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时间节点:2012年10月) (六)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 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评估工作,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不断深化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监察机关、工信部门.时间节点:2012年12月) 六、具体要求 (一)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上述分工 要求,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各项工作 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动作. (三)加强研究,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 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创新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强化整合应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通报,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要遵守信息报送 制度,每月20号之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主题词:工程建设 信息公开 诚信体系 方案 通知 平顶山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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