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关于评比推荐2012—2013学年 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内教学工字[2013]3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2—2013学年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对象为2012—2013学年在校大学生,并在上一年度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高职学生."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推选对象为2013届高职毕业生. 评选条件与比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依据《学生手册》的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评选.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并有重大影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智育、体育方面的条件,破格参加评选. 3.三项优秀学生的推荐比例按照附件1名额分配数等额推荐. 三、评选程序 1.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系、学院严格把关. 2.三项优秀学生的评选以系、学院为单位提出初步人选,放到本班级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由系、学院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学院学工处. 四、要求 1.各系、学院要加强领导,切实按照评定条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并认真组织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是本系、学院综合排名最前的学生,在本年度未受到学院同类表彰的学生,一律不予研究上报.同时要按表彰项目学院与教育厅同一系列评定,不得交叉评定. 2.各系、学院务必于3月22日前将纸质《登记表》、《花名册》连同电子版报学工处,预期不予受理. 学工处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推荐参评全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 系、学院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大学毕业生 商务系 12 12 15 经营管理系 16 16 26 会计系 19 19 32 旅游系 11 11 17 食品与制革工程系 8 8 13 艺术设计系 13 12 18 信息技术系 12 13 16 国际教育学院 6 6 9 合计97 97 146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学校名称:年月日编号 姓名性别 民族 院系年级及专业 评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