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金山区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征稿通知 为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的文件精神,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贯彻金山教育"崇文通理,成就人生"的核心理念,促进金山区教职工艺术创新、学术积累、艺术交流,创作出更多具有地域特色、时代风貌及个人风格的优秀作品.以真、善、美的艺术修养满足教学工作的需求.现将金山区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金山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顾宏伟 副主任:韩亚弟、黄萍 委员:季蕾、夏其明、冯建中 三、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冯建中 成员:朱白云、顾文辉、沈晓敏、吴姗姗 四、评选委员会由金山区教育局聘请专家组成 五、作品截稿时间:2012年9月30日六、评选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七、展出日期:2012年10月28日开幕. 八、展出地点:金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筱馆艺术空间) 九、展出规模:获奖及入选作品共60件左右.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5名,入选奖20名. 十一、征稿范围: 1、绘画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粉画、农民画、装饰画. 2、书法类:软笔、篆刻、硬笔. 3、摄影 4、其它:漆画、剪纸. 十二、参赛要求: 所有作品一律无需装裱 参展作者需将参赛表格填写完整,除国画、书法和剪纸作品用回形针固定以外,其它作品将表格牢固黏贴在作品背后. 3、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为未参加过区内展出的作品. 十三、尺寸要求: 1、所有作品为竖幅或方构图,拒收横构图. 2、具体尺寸: 绘画:高度、宽度不超过1.6米,不小于0.6米. 书法:4尺对开或整幅. 摄影:20寸. 其它:参照绘画类,剪纸多幅组画也要在规定范围内. (如遇特殊情况,由作者和组委会协商决定) 十四、作品收件地址: 金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宫)石化柳城路291号1223室 金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北宫)朱泾人民路485号综合楼3106室. 收件人:石化:沈晓敏联系电话: 朱泾:吴姗姗联系电话: 十五、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附件:参赛表格 金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2年6月 参赛表格 姓名 性别 年龄 作品名称 类别 尺寸 创作年代 学校 联系电话 备注: 表格可复印 字迹填写清晰,按照通知要求黏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