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注册前最后一期二级注册建造师 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延期注册时需提交参加120学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增项专业应提供该专业6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的规定.市建交委即将开展对2010年前(含2010年)一、二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延期注册工作,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兹定于2013年9月9日组织延期注册前最后一期二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尚未参加过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等专业继续教育或未修满120学时、增项未达到60学时的二级注册建造师.(201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建造师,务请参加本次培训) 2、"水利水电工程"和"矿业工程"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并入"机电工程"专业培训,不再单独组班. 3、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拟申请延期注册的二级临时建造师.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提交《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培训单位报名统计表》(附表一)以及分专业的《继续教育汇总表》(见附表二—五)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2、参培人员注册(临时)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培训学时及费用 1、参加120学时(含临时)培训,培训费950元/人. 2、只参加选修或必修(60学时)培训,培训费550元/人. 3、参加增项专业(60学时)培训,培训费550元/人;增项专业只参加必修课或选修课,培训费300元/人. 四、报名、交费时间,地点 报名、交费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空港经济区二桥北侧赤海路,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五、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网上辅导、自学等形式.具体上课时间报名后详见"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网上通知. 联系电话:84847123 84847126 六、特别提示 1、插入本期学习的临时建造师不需要制作《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卡》,成绩合格由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出证明. 2、2010年前注册、凡标识未达到120学时的往期学员必须报名参加本期相应课程的培训,以后将不再组织插班和补课. 3、已参加过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未提交或制作《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卡》者,本次报名时应在本人姓名备注栏中特别标注,并提交《卡片》电子版.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培训单位报名统计表》 附表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 附表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 附表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 附表五:《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 附件:《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卡》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