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宿豫政办发〔2010〕132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宿豫区文化 人才内培外引奖励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的 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制定的《宿豫区文化人才内培外引奖励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已经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宿豫区文化人才内培外引奖励资金 考核使用暂行办法 区财政局 区文广新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宿豫建设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宿豫发〔2009〕11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豫区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豫政办发〔2009〕1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区文化人才内培外引奖励资金考核使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项目 (一)支持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 (二)开展主题评选活动,奖励区内文化事业、产业(企业)单位优秀文化艺术成果获得者. (三)支持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传统文化项目传承人、文化艺术工作者等文化艺术人才参加以提升专业水平为主要目的的教育培训. (四)奖补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工作. (五)支持其他与引进、培养、激励文化人才有关的工作. 二、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支持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 1.高层次文化人才条件 高层次文化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个月. (1)具有文化艺术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文化艺术序列高级职称. (2)国家文华奖、省政府文化奖(如江苏省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 (3)被国家文化部命名的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项目,或具有在省(海)内外知名高校、文化事业、企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或较高美誉度.引进人才为创(领)办文化(产业)企业负责人的,本人或其团队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2.优秀文化人才条件 优秀文化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每年在宿豫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1)具有文化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文化艺术序列副高及以上职称. (2)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部门命名为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市级文化艺术类奖、政府文化奖获得者及有突出贡献者. (4)拥有可形成省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文化项目或文化艺术成果,或具有省内外知名院校、文化事企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或较好知名度.引进人才为创(领)办文化(产业)企业负责人的,本人或其团队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引进的优秀文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3.奖补标准 (1)经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的,给予其本人实际入股企业资金额的30%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经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引进优秀文化人才的,给予其本人实际入股资金额的20%奖励,但最高不超过7万元. (3)文化产业企业(团队)注册后1个月,引进单位或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其租金,给予引进单位适当补助,并优先申报省、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项目. (4)对经确认为引进的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以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经评估,可按最低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最高不超过50%作价入股,并在投资各方协议中约定或公司章程中规定. (5)给予引进的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住房补助.按《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的意见》(宿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对引进到区内文化企事业单位工作并落户的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3年内由引进单位免费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3年后优先购买100平方米左右的定销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6)给予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经确认为引进的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元、300元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优先申报"苏北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 (二)开展专题评选活动,奖励区内优秀文化艺术成果获得者 1.开展"宿豫杰出(优秀后备)文化人才"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人,前5人授予"宿豫杰出文化人才"称号,后5人授予"宿豫优秀后备文化人才"称号.具体评选条件与办法另行制定. 2.凡获"宿豫杰出文化人才"、"宿豫优秀后备文化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区内文化艺术成果获市以上奖励的,除按《宿豫区文化艺术活动以奖代补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和《宿豫区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主要编创者优先推荐参与"宿豫杰出(优秀后备)文化人才"评选. (三)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参加专业教育培训 1.对经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文化艺术人才参加艺术类高等院校、省级以上文化专业机构举办的中、短期培训,且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学习毕(结)业证书的,按培训费的20%—50%给予补助,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由单位或所在地党委政府申请,经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区内传统文化项目传承人、区乡专职文化工作者,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文化艺术培训学习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给予50%的学费补助,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奖补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工作 鼓励支持引进的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区内文化艺术工作者开展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活动.根据课题深度、广度等因素,适当安排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的,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分别给予国家级8万元、5万元、3万元,省级1万元、0.8万元、0.5万元,市级0.2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其他与引进、培养、激励文化人才有关的工作 其他与引进、培养、激励文化人才有关的工作,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的意见》(宿发〔2008〕17号)、《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实施意见》(宿豫办发〔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奖补程序 (一)申报 凡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奖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于每年11月15日—30日向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需即时报审的项目,应在本暂行办法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 1.申报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奖补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申报表》和《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下同); (3)有关证书、证明材料:a.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职称;b.获奖证书;c.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传承人证书原件、复印件;d.版权、著作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发表或出版发行的书籍报刊、音像制品、工作总结、成果确认证明等. 2.申报文化艺术专业教育培训补助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宿豫区文化艺术专业教育培训补助申报表》; (2)教育培训机构或举办单位书面通知或文件原件; (3)考试或测评成绩单、毕(结)业证书等; (4)培训机构的培训评价或教育培训小结; (5)学费票据;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学习成果等. 3.申报重点文化课题研究项目补助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2)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5)其他证明材料. 4.申报重点文化课题项目成果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 (2)研究成果结题证明、获奖证明原件及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的评价材料; (3)申报人所在受益单位的评价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二)评审考核 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完成分类汇总工作后,组织专门考核组,逐类逐项进行评审考核,并拟定奖补方案. (三)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奖补项目,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审批 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和奖补方案等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区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奖补资金拨到指定账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或集中采购实物统一配送. 四、本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由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申报表 2.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 申报表 3.宿豫区文化艺术专业教育培训补助申报表 4.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5.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1: 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籍贯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职称 政治 面貌 何时何地何单位引进 引进年限 签订合同年限 拟研究课题及项目 本人联系电话 住址参照文件条款 文件号 工作简历 有何技术、特长、科技成果和取得荣誉奖励情况 引进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所在系统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区人社、文化 (或科技)部门 审核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年月日注:1、表内内容简练填写提示:(1)"单位名称"填写现引进单位全称;(2)"住址"栏填写来宿豫暂住或已分配房地点;(3)"参照文件条款"栏简练填写本暂行办法对应条款;(4)"简历"、" 特长"栏视表述内容也可设计为活页.2、申报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2)有关证书、证明材料:a.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职称;b.获奖证书;c.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传承人证书原件复印件;d.专利、著作权等证书原件、复印件;(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发表或出版发行的书籍报刊、音像制品、工作总结、成果确认证明等. 附件2: 宿豫区引进高层次和优秀文化人才政府 特殊津贴申报表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 何时何地 何单位引进 现工作 岗位签订合同年限 参加工作年限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申请政府特殊 津贴标准 申请依据 工作简历有何技术、特长、科技成果和取得荣誉奖励情况 引进单位 意见(盖章) 年月日所在系统 意见(盖章) 年月日区人社、文化(或科技) 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年月日附件3: 宿豫区文化艺术专业教育培训补助申报表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 何时何地从 何校毕业 工作年限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教育、参培名称 培训费金额(元) 参培内容参加培训 人员简历 引进单位 意见 (请在意见中注明申请补助金额) (盖章) 年月日所在系统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区人社局、文化 (或科技)局 审核意见 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年月日申报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教育培训机构或举办单位书面通知或文件原件;2、考试或测评成绩单、毕(结)业证书等;3、培训机构的培训评价或教育培训小结;4、学费票据;5、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学习成果等. 附件4: 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一、拟研究课题概况 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年月日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办公室:住宅:手机: 主要参与人 性别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学位工作单位 拟申请研究经费(单位:元) 大写:小写: 预计起止完成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二、与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预计 成果名称 著作者 (第一作者)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出版或评奖机构名称 发表、出版或获奖时间及期刊号 三、课题设计、顾问咨询的论述 1.选题:本课题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评述,选题的背景.2.价值:本课题创新程度,理论意义,应用价值.3.内容: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请从研究内容、研究假设/目标、研究方法、理论依据、人员分工、研究步骤等方面进行明确阐述).(请分3部分逐项填写,约2000字) 四、完成课题的条件和保证 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及资料完备、科研手段等情况. 五、预期研究成果 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承担人 六、经费预算 课题经费预算(包括研究所需的出差、调查、资料、参加学术培训或学术会议和小型研讨会等,分项填报) 七、推荐人意见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课题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推荐人姓名: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工作单位: 八、推荐及审核意见 申请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所在系统意见 年月日区有关管理部门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专业委员会学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月日附件5: 宿豫区重点文化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 一、课题概况 课题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年月日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办公室:住宅:手机: 主要参与人 性别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学位工作单位 申请奖励经费(单位:元) 大写:小写: 二、与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 著作者 (第一作者)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出版或评奖机构名称 发表、出版或获奖时间及期刊号 三、课题成果的论述 1.选题:本课题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水平的陈述, 2.价值:本课题创新程度,理论意义,应用价值.3.内容: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请从研究内容、研究假设/目标、研究方法、理论依据、人员分工、研究步骤等方面进行明确阐述).(请分3部分逐项填写,约3000字) 四、课题成果的条件与保证 负责人和主要成员过去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资料完备;科研手段. 五、经费实际支出 课题经费计算(包括研究所需的出差、调查、资料、参加学术培训或学术会议和小型研讨会等,分项填报) 六、推荐人意见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课题取得成果的可能性. 推荐人姓名: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工作单位: 七、推荐及审核意见 申请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所在系统意见 年月日区有关管理部门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专业委员会学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区文化宿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月日主题词:文化 资金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