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校园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原则和调整方案 大学校园内的商业活动是学校师生生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应在校园建设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为恢复我校校园本应有的和谐、美丽、宜人面貌,发挥校园环境育人作用,改变目前混乱的现状,特制定我校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原则和调整方案. 一、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必要性 我校商业网点大部分缺乏统一管理,管理主体多、布局随意、结构混乱、品质低下、参差不齐,呈现出"自由市场"的现状,致使环境"脏乱差",有碍观瞻,引起师生极度不满,上级部门在相关检查中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这些商业网点经营活动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设立导向和动机严重错位. 学校大部分商业网点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建立起来的.学校部分单位利用管理和使用的资源,为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见缝插针"地乱搭乱建,开展商业活动,导致学校商业氛围过重. 2、安全隐患巨大. 改变公房用途开展经营活动,其实际用途与房屋原设计功能不相适应,这种差异导致建筑物及经营活动存在安全隐患;乱搭乱建开展经营活动,其建筑物功能设计不合理,搭建的建筑物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3、法律、经济风险不可控. 由于我校校园商业活动在早期缺乏统一监管、各自为政,导致校园经营行为极度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有:有些单位利用手中资源擅自与经营户签署经营协议,容易给学校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且价格形成机制随意,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单位和个人不及时将经营收入上缴学校财务,容易形成小金库或中饱私囊,造成学校收入流失. 为此,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学校颁布了《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经营行为管理办法》和《西南交通大学专用设施场所有偿服务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学校经营情况清查,从全面自查、复查结果看,商业活动管理混乱、合同协议签署失据、布局不合理、经营项目多而杂乱等现象十分突出,重新定位、规划、治理迫在眉睫.全校上下应从育人的高度,为学校的形象负责、为学校的发展负责,对校园环境治乱中商业行为规范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 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原则 成都两校区划分为教学(科研)及办公区、图书馆区、运动场馆区、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区、学生生活服务区、教职工生活服务区等区域,商业网点应根据各区域的特点进行分区布局,并坚持以下原则: 1、生活配套导向的原则:我校商业网点应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以配套需求为导向建立服务保障体系,从方便广大师生学习和生活的角度,合理规划,严格禁止单纯经济利益驱动的经营行为和场地使用. 2、符合建筑规划的原则:商业网点的设置要与学校的整体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及其使用功能相协调,方便师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发展、维护校园环境. 3、总量控制的原则:两校区原则上均要大量减少商业网点,根据校园总体规划逐步对现有的商业网点进行调整.依托学校周边商业及配套设施,还原学校应有的校园氛围,扭转学校日益变成商业赢利场所的局面,彻底整治校园内"见缝插针"式的摆摊设点行为. 4、严格管理的原则:学校商业网点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配给二级单位的公有房产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用于经营;对于到期的经营用房,必须按《办法》完善申报、审批手续,不得擅自续签;对经营期内的经营用房,必须按《办法》完善备案手续. 5、特殊经营活动的禁入原则:严禁利用学校公有房产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严禁校园内房产用于校外办学机构开展招生、办学等活动.严禁校内二级单位利用学校公有房产开展餐饮、食品加工(后勤集团食堂除外)、网吧、KTV、录像厅、电影院、棋牌室、游戏厅等经营活动.BOT开发商在合作经营期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原则上也应遵循该项禁令. 6、逐步调整的原则:除九里W楼、九里工会一楼、九里学生生活服务二区(二食堂一楼)、思达生活服务区、犀浦学生生活服务区外,二级单位现有的商业网点均应立即进行调整,暂不能调整的,需向资产管理处专项报告.未经学校批准修建的用于经营的临时建筑,应予以拆除. 三、商业网点调整的具体要求 商业网点的调整应以提升校园品质为目标,以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为导向,具体要求如下: 1、两校区一律严禁搭建临时经营用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2、教学(科研)及办公区:每栋教学楼允许开设一间文整室以方便师生打印复印,办公楼原则上不开设文整室,不允许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零售等其它类别的商业活动. 3、图书馆区:允许开设一间文整室及书店以方便师生打印、复印、购书;可根据需要为师生提供免费茶水供应区、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置自动贩卖机. 4、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区可选择合适地点设置自动贩卖机(原则上以楼宇为单位,每栋楼可设置一处)、自助洗(烘)衣设备,为学生和教职工生活提供便捷,宿舍区内违章开设的超市、商店应予以关闭. 5、运动场馆区:体育场馆周围用于经营的房屋原则上应恢复其原有的设计使用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与体育教学(科研)、训练、活动相配套的服务项目. 6、学生生活服务区、教职工生活服务区:暂保留九里W楼、九里工会一楼、九里学生生活服务二区(二食堂一楼)、思达生活服务区、犀浦学生生活服务区,原则上允许上述区域内的商业网点继续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要求商家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对其经营内容进行引导、整合,提升业态品质.该区域的其他商业网点一律取缔. 7、学校大门入口:严禁利用学校各大门入口设施开展经营活动. 8、BOT商铺经营应严格按照《经营管理协议》的要求规范管理,经营内容应与原设计功能相符,不符合设计使用功能的,应逐步调整;经营期内的BOT商铺要遵守《西南交通大学校内商铺行为管理规定》等校园管理规定;到期的BOT项目,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调整其使用功能. 四、整改要求 1、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修建的用于经营的临时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在2014年1月15日前停止营业,并由修建使用单位自行拆除. 2、未经学校批准,二级单位擅自改变公有房产原设计使用功能的,在2014年1月15日前恢复房屋原设计使用功能. 3、对于占道经营的,应按《西南交通大学校内商铺行为管理规定》在2014年1月15日前进行彻底治理. 4、根据学校要求关闭的店铺,应在2014年1月15日前摘除店招,恢复外立面到公房原有状态. 5、体育部根据各场馆的管理细则及本方案的要求,对体育场馆片区经营活动予以调整、规范. 6、后勤集团根据分类管理思路及本方案的要求,对后勤管辖片区内可用于经营的商铺,做出经营业态的指引与规范. 7、BOT项目商铺不符合学校与BOT商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的经营行为,须在2014年1月15日前整改;《经营管理协议》未约定,但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须在2014年底前整改完毕. 五、本方案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