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 1、关于全面试行《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的决定 ……………2 2、《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颁发序言 3 3、铁运公司岗位职责 5 4、铁运公司运输生产组织和商务管理考核制度 …………………73 5、铁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86 6、铁运公司劳动人事和职工教育管理考核制度 …………………121 7、铁运公司财务管理考核制度 140 8、铁运公司计划和经济合同管理考核制度 162 9、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和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考核制度 …187 10、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考核制度……………………293 11、铁运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制度…306 12、铁运公司后勤和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制度…317 13、铁运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制度…344 14、铁运公司组织、宣传、纪检、共青团、治安综合治理和民兵工作管理考核制度…349 15、铁运公司综合事务和档案管理考核制度…412 16、铁运公司工会工作和班组管理考核制度…450 云港铁办(2009)第1号 关于全面试行《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的决定 公司属各科室、站段、部门: "铸铁工程"自开展以来,在树立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凝聚力、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铸铁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有步骤地打造具有铁运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形象建设小组通过近两个月的准备,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从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三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健全、修订,现已整理完毕并汇编成册. 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09年元月1日起,全面试行新汇编的《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和《铁运公司生产组织管理技术规程》,原有各项制度如与本管理考核制度相抵触处,以本考核制度为准.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元月一日 序言著名学者王成荣说: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下,经过企业领导者的长期倡导和全体员工的积极认同,实践与创新,形成的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经营特色、管理法规以及传统和习惯的总和.它分为精神、制度、形象三个层面.铁运公司的"铸铁工程"开展以来,通过提炼公司精神和各种理念,从而明确了自己的精神文化,并通过《职工手册》的颁布与实施,逐步树立了员工们的良好形象,现在我们开展的"整章建制"工作就是在有步骤地打造有自己特色的铁运制度文化. 邓小平同志讲过:"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让好人发展.",我们本着这种精神,按照企业制度建设的分类,修订了公司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各种考核奖惩办法,经多次酝酿、讨论编印成册并下发试行,这不但是我们制度建设的成就,也是我公司迈向科学管理的标志和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的里程碑. 公司的岗位职责是我们以工作岗位为核心所建立的责任制度.它具体规定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是一项基础制度.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才能使其他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其次,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对我们尤为重要.因为管理制度是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规律的要求,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所做的规定,是指导员工从事各项工作的规范和准则.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管理人员和生产服务人员有章可循,使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另外,我们还必须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制度和规程.这次我们编印的《行规》、《站细》和《段细》就是按照公司生产技术规律的要求,对运输生产组织、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安全质量和技术保障等方面所做的标准和规定,是指导员工进行生产技术活动和保证生产安全的规范和准则. 当今市场经济中,大家常用的竞争手段就是"细化",从"细化市场"到"细化制度",都是根据不同的条件、状况和需要,把工作的对象、主体、手段、目标、要求、步骤等要素合理地细化,使之更加具体、明确,更具有操作性.如果说细化市场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那么细化制度就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方式. 我们相信,只要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了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深入细致的作风,只要公司的全体员工有了科学务实的态度和方法,《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就一定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的管理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希望同志们在试行《铁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的过程中,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本着对企业,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边试行,边运用,边完善. 二00九年元月一日 职责篇铁运公司岗位职责 铁运公司岗位职责目录 第一章 公司领导岗位职责…7 第二章 生产业务科岗位职责…11 第三章 安全监察科岗位职责…16 第四章 人事科岗位职责…17 第五章 计财财务科(财务)岗位职责…20 第六章 计划科计财科(计划)岗位职责…23 第七章 技术科岗位职责…25 第八章 通信信息中心信息部岗位职责…28 第九章 物资科综合保障部岗位职责…31 第十章 行政科岗位职责…33 第十一章 多经科多种经营部岗位职责…37 第十二第十一章 党群科岗位职责…41 第十三第十二章 办公室岗位职责…47 第十四第十三章 工会岗位职责…49 第十四五章 港口站岗位职责…52 第十五六章 机务段岗位职责…60 第十六七章 工电段岗位职责…66 第一章 公司领导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港口铁路运输生产的管理规章和生产指令、决定,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的年度方针目标,主持编制年度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安全质量的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 主持公司办公会,研究解决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4、 建立和调整港口铁路的运行管理机制,审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 5、根据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对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和培养等工作. 6、负责向同级党委、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委监督和民主监督;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协助党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审定职工培训计划,指导人才培训和科技进步工作. 8、参与研究港口新建、改扩建铁路设施及配套方案,改善港口铁路作业条件,提高港口货物集疏运能力.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公司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指示、决定,主持公司党委日常工作. 2、负责公司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制定各项工作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主持召开公司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等,领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完成支部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干部管理,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并支持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6、定期听取群联组织工作汇报,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7、指导综合治理、人民武装、计划生育等部门开展工作. 8、协助行政领导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9、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10、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11、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工会组织有关工会工作的管理规章和指示、决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公司工会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工会工作的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工会职能,并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班组建设,开展各项劳动竞赛活动,促进公司各项经济工作的顺利完成. 4、负责评选、表彰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负责组织召开职代会、工代会,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7、抓好女工、计生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实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8、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支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检查工会会费收缴及其管理和使用. 9、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1、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公司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港口铁路运输生产的指令、决定,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 2、协助经理制订全年生产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季度、月度生产计划. 3、负责制订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等,并督促落实.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的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质量落实工作 5、负责主持生产例会,布置生产任务,检查与指导公司生产业务等工作. 6、主持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运输生产指标体系,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公司运输生产组织. 7、根据港口集疏运需求,综合运用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协调与生产相关单位的业务关系,有针对性地提出生产组织安排及对策,指导解决生产环节中的复杂问题.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公司技术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指令、决定,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铁路运输生产设备、设施和科学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技术设备、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技术考核指标,并抓好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参与有关技术、基建项目的业务洽谈和购置重大机械设备的决策工作. 4、负责行车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细则,主持重大机损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 5、指导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及时督促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设备维修保养,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转. 7、指导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后勤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指令、决定,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后勤保障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协助经理审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并抓好公司的日常管理. 3、负责审定并组织实施后勤服务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负责公司房屋设施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和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6、指导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后勤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生产业务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生产业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遵守铁路运输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铁路运输生产及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运输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运输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 4、负责组织对运输生产进行班、日、旬、月总结和分析. 5、负责日班计划中要求布置的重点作业事项. 6、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生产交班会和生产会,组织公司各生产单位完成生产任务. 7、做好与相关业务单位的生产协调工作,为公司运输生产提供保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生产业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调度指挥中心日常运输生产的调度指挥工作,分管调度长、驻上海办计划员、调度员、助理调度员. 2、贯彻执行有关运输政策、上级命令和指示,阅处有关公文,落实运输生产有关措施和办法,确保重点物资运输. 3、督促调度大班执行"两纪一化",处理违章违纪现象,消灭调度责任事故. 4、认真执行运输政策,加强车流调整,完成重点运输任务.及时向领导汇报日常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5、 掌握货流、车流的变化及运输指标完成进度情况,遇运输生产不正常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确保运输生产安全畅通. 6、布置落实专运、重点运输计划,以全公司生产经营为目标,充分利用运输综合能力,完成各项经营任务和运输技术指标. 7、.收集典型事例,并进行分析总结,帮助后进,激励先进,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生产业务科副科长(商务)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商务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公司货运质量规章、规程、作业标准和作业规定,健全、完善公司货运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抓好落实. 2、负责检查、督促货运指标的完成情况. 3、组织开展货运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工作. 4、负责装卸车作业中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反馈意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负责货运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商务应收帐款的收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调度长岗位职责 1、调度长为月度生产总指挥,管理和负责当月调度工作和日常工作. 2、早晚收集生产情况,审核调整驻路局计划员班计划,提出重点协调和衔接方案,安排调度员实施施工计划,督办重点工作. 3、考核交班基础,分析班指标兑现,参加公司、集团、路港联合生产会,做到总结与计划结合,落实会议精神、完成重点生产任务.收集各装卸公司装卸车超时情况(含原因),向集团调度中心提供日、班计划及完成指标、西港区装卸车超时等资料,参加局十点生产计划会,执行集团对装卸车组织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4、解决生产过程中需与路内外、公司内外联系协调的问题. 5、接收和批复施工请求,安排施工计划. 6、当发生事故或发现影响行车的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并积极组织救援,消除隐患,减小事故、隐患对行车的影响. 7、主持公司早交班会,汇报内容:本班各项生产指标(接、发、装、卸、过磅车数)、交班现车数及分布、待卸车构成、中云待入车、站内待交接车,接发装卸计划兑现率和未完成原因,倒装车原因及处理进度,直通车(含大列)开行情况,路港配合、港内各单位配合情况,生产组织中异常情况及处理,调度中心设备运行情况、下一班到达计划、生产组织重点等.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调度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组织规程》、《站细》、《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济合理地运用技术设备和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提高作业效率,缩短车辆待取、待送时间,加速车辆周转. 3、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和各装卸区域车流装卸组织信息,正确及时推算车流,组织车辆的及时取送,按计划组织好接发车,组织好行车、货运人员落实和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 4、主动与装卸单位、点联系,协调货主及其它运输单位的关系,及时预报重车到达情况,掌握货位、装卸劳力情况,合理配送车辆,按计划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 5、及时协调处理运输组织工作环节问题,了解现场作业安全质量、作业效率,运输设备情况,做好生产情况汇总. 6、正确运用计算机生产系统并组织指挥生产. 7、明确当班重点注意事项,及时正确地完成领导安排的生产任务. 8、维护调度纪律,准确、及时下达和执行调度命令. 9、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运输生产效率,当发生或发现影响行车的事故和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和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并积极组织救援,消除隐患,减小事故、隐患对行车的影响. 10、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 调度助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组织规程》、《站细》、《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有关规定. 2、在调度员的领导下,组织本调车区内调车作业工作,落实和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 3、落实调度员重点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下达给有关人员. 4、及时了解作业进度,并调度员汇报生产组织完成情况和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5、按阶段计划要求组织均衡生产,完成列车的编组和解体、组织车辆的及时取送,缩短待取、待送时间. 6、做好工作沟通,促进工种间的联劳协作,合理运用公司技术设备和能力,共同完成调车作业任务. 7、维护调度纪律,执行调度命令、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 8、正确运用计算机生产系统指挥本区内运输生产. 9、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七条 货运计划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月度货运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实施. 2、负责分析研究港口货源市场,收集港口铁路装卸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进出港货物计划的业务办理工作. 4、负责公司货运收费合同的相关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货运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公司货运质量规章、规程、作业标准和作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负责货运质量的监督检查. 3、负责顾客意见的征集及处理. 4、负责协调装卸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做好统计和分析工作. 5、负责货运质量事故、事故苗子和差错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运输统计员岗位职责 1、执行铁路统计规定,正确及时填报公司生产统计报表. 2、负责填记公司运输生产台帐. 3、检查督促基层站段统计员、核算员工作. 4、做好运输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为运输生产组织提供依据.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收入核算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收费标准,负责货运收入工作的核算工作. 2、负责编制和下达月度货源收入计划,对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3、负责审核运输票据和收入报表,并向财务部门提供收入票据和汇总表. 4、协助财务部门对产生装卸车业务的货主实行现付. 5、负责商务票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运输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运输生产管理制度、运输协议等的汇总、分发工作. 2、针对运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应对措施,供科领导制定整改方案. 3、根据科领导指示,修改完善《行规》、《站细》等技术资料. 4、负责西港区装卸车进度指标统计表填记工作. 5、负责出空结构、外排车性质、装卸线枪毙车、外排枪毙车等技术指标统计. 6、 负责各作业公司装卸车、加固车、超亏吨车、偏载车等货运质量指标统计. 7、根据统计结果,对当月运输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同比及环比分析.负责当月车停时指标分析及油耗指标分析工作. 8、按集团有关要求,完成路港一体化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及上报工作.负责科内绩效管理辅助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驻路局计划员岗位职责 驻路局计划员对内是港口铁路运输工作的组织者、指挥者,对外是全港装卸车工作的总协调者. 1、严格执行铁路规章、管理制度,遵守调度所管理工作细则,维护调度纪律,执行路局调度命令和指示. 2、受路局调度所货运调度领导,参加路局调度所每日交接班会和班中碰头会. 3、按时接收路方日、班、阶段计划(港口内各站).包括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装车计划、卸车计划、班列、直达列车开行计划、装车请求车承认情况、发运限制情况、施工计划和重点任务等.向路局提供西港区班、阶段出车计划和卸车计划. 4、每个阶段开始前与港内调度核对阶段出发车计划,交换相关信息,制定保障措施并按各自分工予以实施,协调路港双方,组织均衡生产,做好装车计划、有效货源组织、空车来源与装卸能力的平衡. 5、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及时编制、传达班计划和阶段计划,输入计算机生产系统的相关程序中,并下达给相关人员. 6、遇车流集中到达、装卸或运输不畅时,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布置、具体落实,尽快恢复列车运行秩序. 7、班中港方驻路局计划员通过铁运公司信息系统、电话、传真等方式与港内各装卸单位及铁运公司调度室加强生产信息沟通与反馈. 8、港方驻路局计划员每日收集港内编制日(班)计划的资料,向路局有关方面汇报港口预计当日18:00卸车数、装车数和去向别装车数、重点物资装车数、班列装卸情况,18:00待卸车,卸车单位的卸车能力,次日请求车情况、大点车情况. 9、每旬向路方货运部门通报港存量、有效发运货源、急发货源及流向、阶段性集中发运请求、装卸车及效率指标完成情况.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生产业务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生产业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遵守铁路运输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铁路运输生产及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运输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运输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 4、负责组织对运输生产进行班、日、旬、月总结和分析. 5、负责签发班计划,布置重点作业事项. 6、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生产交班会和生产会,组织公司各生产单位完成生产任务. 7、做好与相关业务单位的生产协调工作,为公司运输生产提供保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生产业务科副科长(商务)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商务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公司货运质量规章、规程、作业标准和作业规定,健全、完善公司货运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抓好落实. 2、负责检查、督促货运指标的完成情况. 3、组织开展货运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工作. 4、负责装卸车作业中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反馈意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负责货运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商务应收帐款的收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计划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组织规程》、《站细》、《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有关规定; 2、及时收集现在车资料,根据路方班计划以及港内施工、维修计划,编制班计划和阶段计划(到达计划、出发计划、装卸车和排空计划、停时指标和班重点任务、指示及注意事项等),并及时传达. 3、随时掌握解编列车、装卸作业和取送车作业进度,检查、监督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督促调度合理运用公司技术设备和能力,完成班计划各项指标. 4、按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组织好与友邻单位的工作配合. 5、掌握作业进度,抓住重点,正确分析判断运输进程中的各种信息,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及时处理生产组织中突发问题. 6、向集团调度中心提供日、班计划资料,参加局生产计划会,协调西港区兄弟单位和铁路之间的铁路运输生产工作. 7、按计划核对生产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运输生产效率. 8、掌握集团公司对装卸车组织的要求,及时处理货主(顾客)提出的对运输组织的要求和服务申请. 9、正确及时填记调度计划员值班表,总结、分析并汇报本班运输生产情况,提出增加运输效率、压缩车辆停时的建议. 10、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四条 调度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组织规程》、《站细》、《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济合理地运用技术设备和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提高作业效率,缩短车辆待取、待送时间,加速车辆周转. 3、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和各装卸区域车流装卸组织信息,正确及时推算车流,组织车辆的及时取送,按计划组织好接发车,组织好行车、货运人员落实和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 4、主动与装卸单位、点联系,协调货主及其它运输单位的关系,及时预报重车到达情况,掌握货位、装卸劳力情况,合理配送车辆,按计划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 5、及时协调处理运输组织工作环节问题,了解现场作业安全质量、作业效率,运输设备情况,做好生产情况汇总. 6、正确运用计算机生产系统并组织指挥生产. 7、明确当班重点注意事项,及时正确地完成领导安排的生产任务. 8、维护调度纪律,准确、及时下达和执行调度命令. 9、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运输生产效率,当发生或发现影响行车的事故和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和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并积极组织救援,消除隐患,减小事故、隐患对行车的影响. 10、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五条 调度助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组织规程》、《站细》、《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有关规定. 2、在调度员的领导下,组织本调车区内调车作业工作,落实和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 3、落实调度员重点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下达给有关人员. 4、及时了解作业进度,并调度员汇报生产组织完成情况和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5、按阶段计划要求组织均衡生产,完成列车的编组和解体、组织车辆的及时取送,缩短待取、待送时间. 6、做好工作沟通,促进工种间的联劳协作,合理运用公司技术设备和能力,共同完成调车作业任务. 7、维护调度纪律,执行调度命令、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 8、正确运用计算机生产系统指挥本区内运输生产. 9、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 货运计划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月度货运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实施. 2、负责分析研究港口货源市场,收集港口铁路装卸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进出港货物计划的业务办理工作. 4、负责公司货运收费合同的相关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货运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公司货运质量规章、规程、作业标准和作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负责货运质量的监督检查. 3、负责顾客意见的征集及处理. 4、负责协调装卸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做好统计和分析工作. 5、负责货运质量事故、事故苗子和差错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运输统计员岗位职责 1、执行铁路统计规定,正确及时填报公司生产统计报表. 2、负责填记公司运输生产台帐. 3、检查督促基层站段统计员、核算员工作. 4、做好运输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为运输生产组织提供依据.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收入核算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收费标准,负责货运收入工作的核算工作. 2、负责编制和下达月度货源收入计划,对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3、负责审核运输票据和收入报表,并向财务部门提供收入票据和汇总表. 4、协助财务部门对产生装卸车业务的货主实行现付. 5、负责商务票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安全监察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安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负责公司安委会日常工作,制订完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推广先进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新职工、转岗职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资格认定. 4、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监督,督促隐患整改. 5、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工作,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要求. 7、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好总结、考核、评比工作. 8、组织权限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9、负责安监科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并负责检查落实. 2、协助部门领导,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3、深入现场检查,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正确处置措施,及时督促整改. 4、协助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检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5、参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对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管理等进行检查、监督. 7、负责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8、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核报、购置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人事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下达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定,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劳动工资工作计划. 3、负责制订定员定编、机构设置方案,制订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分配的实施细则. 4、负责职工的培训、调配、奖惩、技术等级考核和退休等工作. 5、负责劳务工使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劳动定额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劳动人事报表审核工作. 8、负责一般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和职称申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人事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教育工作的管理规定,协助科长搞好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职工的文化教育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实施职工培训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审核教育经费开支. 5、按照教育计划,组织职工的各类文化、技术、业务和岗位培训,筹办和管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 6、负责外出送培人员的审核工作. 7、建立、健全职工各类培训档案,组织填报各类培训工作统计 报表.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教育干事岗位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教育工作的管理规章和指示、决定,负责本公司职工的文化教育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工作; 2、实施职工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按照教育计划,组织落实职工的各类文化、技术、业务和岗位培训; 4、负责外出送培人员的办理工作; 5、建立、健全职工各类培训档案,填报各类培训工作统计报表.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调配员岗位职责 1、负责人员接收和调配的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拟定公司员工调配方案. 3、负责拟定公司人员需求计划,负责招聘工作. 4、负责职工调配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 5、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一般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职工职称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8、负责劳务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每月的人员报表上报工作. 10、负责职工台帐管理工作.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资员岗位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职工工资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2、负责职工各类劳动保险的办理工作; 3、负责编制、上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4、负责劳动工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定额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劳动定额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劳动定额方案,并抓好落实. 3、实时分析劳动定额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调整方案. 4、负责劳动定额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职工奖金核算、发放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财务科计财科(财务)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在集团财务部及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对公司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并进行定期考核. 3、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成本费用控制标准,定期检查各部门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 4、制定资金收支使用计划,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会计信息. 5、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加强外欠款的催收和管理,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6、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并适当及时地调整. 7、向上级主管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计划的具体情况,为集团提供财务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议. 8、参与有关基本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合同、协议的审查、拟订,并依照合同或协议监督实施. 9、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负责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对经济业务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监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财务副科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在集团财务部及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参与拟订公司年度计划的制定. 23、督促指导会计人员做好会计业务处理、账务核对工作. 4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总帐(稽核)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负责公司总帐会计工作. 2、参与拟订公司年度计划的制定. 3、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做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 4、每月及时进行财务分析的撰写. 5、每月编制上报各类财务预算表,负责指导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6、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财务进行财务、税务、审计的检查工作. 7、负责财务稽核工作,负责审核其他会计人员会计业务的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装订、归档、查阅、移交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总帐和稽核业务工作. 2、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工作. 4、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5、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及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 6、负责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装订、归档、查阅、移交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 2、负责公司各种有价证券(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的登记、保管、兑付及日常管理工作. 3、发挥监督职能,严格审核各种收付款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凡不符合开支标准,手续不齐全,有权拒绝支付. 4、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标准管理现金. 5、严格按规定管理银行账户,按程序做好支票管理工作. 6、负责财务印鉴章保管工作. 7.月底做好银行对账工作,并做好余额调节表.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成本费用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负责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工作. 2、参与拟订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司成本费用包干计划,对无计划的费用不予列支. 3、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4、负责发放职工工资及奖金,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并及时正确汇缴各项工资性费用. 5、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入库单,做好原材料入账;月底,根据材料出库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帐工作. 6、根据技术部门提供数据,按月进行能源费用核算工作. 8、按月进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费用汇缴工作. 9、负责核对往来款项,防止死账、呆账发生.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不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对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 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 3、及时办理新增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和结算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入账工作. 4、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率标准,每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收入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入业务工作. 2、参与编制收入计划、利润计划. 3、负责计费发票分类、入账、移交和结算工作. 4、及时做好应收账款催收入账工作,建立相应台帐,并对送票和拿票货主进行登记. 5、负责每月与客户对账,发现问题及时调账,每年函证一次. 6、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及时反馈业务部门. 7、负责坏账计提准备工作,对符合坏账条件的应收账款,取得合法证据后上报集团债权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给予核销. 8、负责把业务部门提交发票与税务系统进行对接工作. 8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计划科岗位职责 第六章 计财科(计划)岗位职责 第一条 科长助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部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基础建设的规划. 2、负责组织评审公司各责任部门上报的计划,并形成计划草案. 3、负责公司经济运营情况组织调查、分析,形成报告报送公司. 4、负责向集团公司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5、负责审查公司建设维修项目预算、按照权限审核建设维修项目决算、编制决算报告,并负责组织建设维修项目决算审批、审计工作. 6、负责组织计划管理、经济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检查、考核工作. 7、按照公司制度文件规定,参加公司建设维修项目招标、议标、合同谈判等工作. 8、按照公司制度文件规定,参加公司建设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审查、签订公司重要的经济合同,按照公司制度文件规定,参加经济合同洽谈工作. 10、负责组织修订公司计划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及上述各项制度的考核办法.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建设维修项目的过程控制管理工作. 2、按照公司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及考核制度,负责检查、考核具体工作. 3、负责公司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修订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公司建设维修项目建议计划的协助调研工作. 5、按照公司建设维修项目制度规定,参加公司建设维修项目招标、议标、合同谈判等工作. 6、按照公司建设维修项目制度规定,参加建设维修项目验收工作. 7、负责收集、编制建设维修项目预决算资料,协调项目价款支付办理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建设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负责整理、编制、保管建设维修项目施工资料文件.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计划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生产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为公司经营提高依据. 2、负责公司各类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计划、年度、月度计划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公司计划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修订的具体工作. 5、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及考核制度,负责检查、考核具体工作. 6、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制度规定,参加计划项目调研、计划评审、验收工作. 7、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修订的具体工作. 8、按照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参加合同洽谈工作. 9、按照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负责经济合同文本审查、签章、归档、管理等工作. 10、按照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负责检查、考核具体工作. 11、负责组织合同法律、法规学习具体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 计划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的规划. 2、负责审查各责任部门上报的计划. 3、负责开展市场调查,做好经济分析报告. 4、负责对各部门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出具评审意见. 5、负责向集团申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及零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决算,组织实施报批的计划项目,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组织招标或议标. 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协议,审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安全质量保障措施.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审查、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0、负责修订各种管理制度.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计划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过程控制. 2、负责编制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做好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整理、编制、保管工程项目施工资料文件.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计划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生产运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经营提供依据. 2、负责各类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计划. 4、负责监督、考核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经济合同、协议、资料的管理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技术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技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设备、能源、计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司设备、能源、计量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设备、能源、计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4、参与港口铁路规划并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港口铁路有关项目的改、扩建、技术改造等进行技术指导. 5、负责技术设备购置、更新及修理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6、负责公司能源、计量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7、组织有关设备运用、故障处理及能源消耗的专题分析会议,拟定改进措施,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组织公司设备、能源、计量的检查考核工作. 9、负责科技进步工作,积极组织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开展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活动,提高设备、能源和计量工作的管理水平.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电气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通信、信号、电力设备的管理工作,对通信、信号、电力设备运用、维修做出综合分析及指导. 2、执行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有关通信、信号、电力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深入现场做好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检查和考核,组织相关部门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指导设备维修工作. 4、提出提高设备质量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解决设备缺陷. 5、掌握公司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技术状态和配置,为公司调配设备配置提供依据. 6、参与和指导公司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技术改造. 7、参与通信、信号、电力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务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工务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线路畅通. 2、深入现场检查线路、道岔设备,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掌握公司工务相关设备的电气特性. 3、负责工务业务的检查考核,针对实际状况提出提高设备质量计划和措施. 4、定期对线路、道岔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指导工务设备维修工作. 5、参与和指导公司线路技术改造. 6、参与线路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和行业设备技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编制设备购置、维修保养年度和月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4、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年度检验工作. 5、负责辅助设备日常保养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6、参与辅助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7、搜集设备管理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分析设备运用、维修保养各项经济指标,为运输生产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机车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燃机车运用和检修中的技术管理,并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公司内燃机车的正常使用. 2、负责机车技术特性分析工作,提出动力需求方面的技术指标. 3、负责机车厂修、中修的监修工作. 4、负责内燃机车日常维修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5、联系和组织机车外委维修工作,负责机车售后、修后跟踪技术服务工作. 6、参与机车相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计量、能源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计量、能源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与外单位能源使用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 4、负责计量、能源台帐管理并做好计量、能源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节能降耗工作并组织实施. 6、分析公司各项能源指标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做好评估. 7、负责技术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通信信息中心信息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 通信信息中心信息部主任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通信和网络有关规定,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和通信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并抓好落实. 3、负责指导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有关软件的使用、维护、开发和推广工作. 5、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保证生产、办公网络的安全畅通. 6、运用技术手段,确保公司网站健康、安全运行. 7、负责排查通信设备及计算机网络故障、隐患,参与相关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复救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通信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通信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通信设备的日常检查,排查设备故障隐患,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 3、熟悉通信设备的技术性能,指导通信设备的使用维修工作. 4、负责通信设备巡检、维护、备品的台帐记录和管理.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计算机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办公网络安全畅通. 2、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检查,排查设备故障隐患,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 3、熟悉计算机设备性能,指导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修工作. 4、负责计算机设备使用、维护、备品的台帐记录. 5、定时巡检计算机房,检查服务器、数据库、机房电源、空调等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6、负责公司生产办公网络有关软件的应用、维护、开发和推广.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网络操作员岗位职责 1、负责计算机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备份、保管工作,按一定周期定期对软件进行更新. 2、负责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 3、负责指导职工对生产系统计算机的正确操作使用,及时解决生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计算机系统及常用办公软件的安装工作和计算机硬件的维修工作. 5、定时巡检计算机房,检查服务器、数据库、机房电源、空调等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6、协助计算机技术人员做好软件开发的测试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通信工岗位职责 1、负责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2、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定期检修无线通信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通信设备调试和测试工作. 4、定时巡检机房,检查机房电源,ups,空调等设备的运转状况,定期维护检测,作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等. 5、负责通信器材、巡检、维修及备品的台帐记录.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电缆线务工岗位职责 1、负责通信设施、设备维修、检查、测试、安装、施工工作. 2、熟悉通信设备的特性,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定期巡检光缆、通讯电缆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施工. 4、定时巡检机房,检查机房电源、空调等设备的运转状况,定期维护检测,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通信器材、巡检、维修及备品的台帐记录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 综合保障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主任岗位职责 1、围绕生产经营中心负责公司后勤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物资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本公司后勤服务、生活福利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负责公司房屋设施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和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6、根据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好日常卫生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 8、负责安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食品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10、负责制订公司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11、关注市场行情,贯彻比质比价,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支出. 12、准确掌握公司物资供应情况,合理控制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13、负责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各类报表和经济合同,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4、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管理工作,审核进货票据,把好进库物资的质量、价格关. 15、督促、检查、帮助公司两级仓库的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抓好后勤服务各项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自己分管工作. 3、协助主任抓好部门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物资帐务管理,准确、及时反映各类物资的进出状态. 2、负责每月与财务会计、材料库工进行资金及实物检对,保持帐、卡、物相符. 3、协助材料库工进行年终清仓查库,并做好报表汇总工作. 4、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各类物资报表,并按时做好经济分析. 5、做好科内考勤与奖金的发放工作. 6、负责物资管理有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物资采购的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做到廉洁自律,遵章守法. 2、经常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和公司内物资需求情况. 3、熟悉物资工作的业务,深入生产班组了解生产所需物资,做到采购不出差错. 4、按"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杜绝盲目采购现象发生;采购时,必须按"价廉质优"和"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采购. 5、协助仓库人员做好物资验收工作,如发现所采购的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由经办人及时负责处理.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后勤保障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2、检查食堂、浴室管理制度、卫生标准落实情况,抓好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福利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房屋设施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 7、负责后勤管理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材料库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各项规定,负责公司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 2、库场保持整洁,货物按"四号定位"、"五五化"摆放,标志明显. 3、对有防霉、防锈、防变质、防腐蚀保养措施要求的物资,要采取相应保养措施,并做好保养记录. 4、认真做好库房安全消防和防盗工作. 5、负责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及时做好物资登记、管理工作. 6、按储备定额管理仓库,需要补充库存的物资,及时申报. 7、负责物资、低值易耗品发放工作,对领料人员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采购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食品采购中做到廉洁自律、遵章守法. 2、熟悉市场餐料供应情况,了解就餐职工需求,根据保管员和后厨提出的进料要求,保证食品材料供应.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保证采购食品材料的质量、数量. 4、协助炊事人员,提高烹饪质量,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厨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负责职工食堂的菜肴制作和烹饪工作. 2、协助食堂管理员做好饭菜成本核算. 3、合理安排菜谱,提高烹饪水平,保障食品供给. 4、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饮食服务质量. 5、负责对炊事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炊事员的业务技能.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炊事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负责职工食堂的食品加工工作. 2、负责餐具的消毒工作. 3、负责炊事设备的保养、保洁及食堂环境卫生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管道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水暖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公司水暖管道的铺设、故障处理和维修工作. 3、负责水暖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调试工作. 4、负责用水计量工作,及时反馈计量信息,为公司能源统计提供依据. 5、执行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食堂核算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掌握食堂各项费用开支,协助食堂管理员做好食堂收支工作. 2、按规定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3、协助食堂管理员搞好成本核算,按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4、参与仓库储料盘点,做好盈亏核算.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集体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集体宿舍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集体宿舍的环境卫生工作. 3、负责集体宿舍公共设施登记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绿化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环境绿化、美化、卫生工作. 2、负责绿化消洒和有关防疫工作. 3、负责消洒器械的维护保养. 4、负责花房花卉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洗衣工岗位职责 1、负责一线职工工作服清洗工作,保证一线职工的正常使用. 2、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洗衣相关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 3、爱护洗衣设备,做好洗衣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浴池工岗位职责 1、遵守浴室管理规定,负责浴室管理工作. 2、负责浴室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 3、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锅炉工岗位职责 1、责锅炉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规定,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负责供气、供暖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4、负责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等相关台帐的填写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污水处理工岗位职责 1、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检查各配套设施状态,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3、做好污水处理台账、报表的填写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门卫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管理规定》,负责公司门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2、文明、礼貌、热情对待进出公司人员. 3、及时、准确做好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登记工作. 4、负责公司西门道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道口作业标准,确保道口安全畅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 物资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物资科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物资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关注市场行情,贯彻比质比价,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支出. 4、准确掌握公司物资供应情况,合理控制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5、负责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各类报表和经济合同,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管理工作,审核进货票据,把好进库物资的质量、价格关. 7、督促、检查、帮助公司两级仓库的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物资帐务管理,准确、及时反映各类物资的进出状态. 2、负责每月与财务会计、材料库工进行资金及实物检对,保持帐、卡、物相符. 3、协助材料库工进行年终清仓查库,并做好报表汇总工作. 4、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各类物资报表,并按时做好经济分析. 5、做好科内考勤与奖金的发放工作. 6、负责物资管理有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物次采购的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做到廉洁自律,遵章守法. 2、经常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和公司内物资需求情况. 3、熟悉物资工作的业务,深入生产班组了解生产所需物资,做到采购不出差错. 4、按"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杜绝盲目采购现象发生;采购时,必须按"价廉质优"和"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采购. 5、协助仓库人员做好物资验收工作,如发现所采购的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由经办人及时负责处理.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材料库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各项规定,负责公司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 2、库场保持整洁,货物按"四号定位"、"五五化"摆放,标志明显. 3、对有防霉、防锈、防变质、防腐蚀保养措施要求的物资,要采取相应保养措施,并做好保养记录. 4、认真做好库房安全消防和防盗工作. 5、负责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及时做好物资登记、管理工作. 6、按储备定额管理仓库,需要补充库存的物资,及时申报. 7、负责物资发放工作,对领料人员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章 行政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行政科科长岗位职责 1、围绕生产经营中心负责公司后勤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本公司后勤服务、生活福利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公司房屋设施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和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根据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好日常卫生检查、督促工作. 6、负责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 7、负责安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食品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行政科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后勤保障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2、检查食堂、浴室管理制度、卫生标准落实情况,抓好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福利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房屋设施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 7、负责后勤管理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采购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食品采购中做到廉洁自律、遵章守法. 2、熟悉市场餐料供应情况,了解就餐职工需求,根据保管员和后厨提出的进料要求,保证食品材料供应.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保证采购食品材料的质量、数量. 4、协助炊事人员,提高烹饪质量,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厨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负责职工食堂的菜肴制作和烹饪工作. 2、协助食堂管理员做好饭菜成本核算. 3、合理安排菜谱,提高烹饪水平,保障食品供给. 4、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饮食服务质量. 5、负责对炊事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炊事员的业务技能.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炊事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负责职工食堂的食品加工工作. 2、负责餐具的消毒工作. 3、负责炊事设备的保养、保洁及食堂环境卫生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管道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水暖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公司水暖管道的铺设、故障处理和维修工作. 3、负责水暖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调试工作. 4、负责用水计量工作,及时反馈计量信息,为公司能源统计提供依据. 5、执行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行政科核算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掌握食堂各项费用开支,协助食堂管理员做好食堂收支工作. 2、按规定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3、协助食堂管理员搞好成本核算,按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4、参与仓库储料盘点,做好盈亏核算.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集体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集体宿舍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集体宿舍的环境卫生工作. 3、负责集体宿舍公共设施登记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绿化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环境绿化、美化、卫生工作. 2、负责绿化消洒和有关防疫工作. 3、负责消洒器械的维护保养. 4、负责花房花卉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木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木工机械. 2、按照派工单、图纸要求,完成各项木工制品的加工、制作、维修工作. 3、定期保养木工器械,经常检查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备. 4、严格按防火规定做好操作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材料库工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2、负责公司报刊、邮件的接收、发放工作. 3、遵守库房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后勤库房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洗衣工岗位职责 1、负责一线职工工作服清洗工作,保证一线职工的正常使用. 2、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洗衣相关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 3、爱护洗衣设备,做好洗衣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浴池工岗位职责 1、遵守浴室管理规定,负责浴室管理工作. 2、负责浴室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 3、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锅炉工岗位职责 1、责锅炉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规定,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负责供气、供暖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4、负责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等相关台帐的填写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污水处理工岗位职责 1、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检查各配套设施状态,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3、做好污水处理台账、报表的填写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门卫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管理规定》,负责公司门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2、文明、礼貌、热情对待进出公司人员. 3、及时、准确做好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登记工作. 4、负责公司西门道口管理工作,确保道口安全畅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多经科多种经营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 多经科多种经营部科长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种经营管理工作. 2、制订多种经营发展计划,统筹和策划多种经营业务. 3、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多种经营规章制度和计划. 4、根据多种经营的业务需要,合理调配各类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多种经营中的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6、协调内外部关系,拓宽多种经营渠道. 7、负责收集多种经营信息,适时提出经营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多经科多种经营部副科长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科长做好多种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工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申报施工计划,收集和汇编验收资料,做好施工总结,落实施工计划,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等工作. 4、负责有关施工单位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及工期. 5、负责多种经营货场的现场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 6、根据货场实际情况提出仓储规划、仓储设施配备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并负责具体实施. 7、掌握物流信息,拓宽仓储渠道,联络客户关系. 8、熟练运用仓库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进行仓储管理业绩评估.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制水工岗位职责 1、熟悉制水设备的性能,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操作方法. 2、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对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3、严格执行卫生消毒程序,按要求进行各个环节的卫生消毒工作.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核算员(货场)岗位职责 1、负责货场的台帐工作. 2、了解各票货物所在场地具体位置,正确核算货物进出库产生的费用并熟知所签合同的包干费用和堆存费用. 3、做好当班数据的核对工作,一班一清,单证齐全并按时将理货单送报相关客户. 4、及时到相关客户处领取出库单,并及时核算费用和开具发票. 5、掌握有关市场政策的变化,及时向领导反馈. 6、协助领导做好外部业务的结算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水厂厂长岗位职责 1、负责水厂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制订生产与营销计划,适时向上级领导提出报告、建议. 2、组织协调厂内的生产工作,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3、组织协调好产品宣传及营销工作,最大限度地拓宽销售规模. 4、组织维修保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负责水厂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6、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化验员岗位职责 1、负责纯净水化验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纯净水的化验分析. 2、负责厂内生产环境及生产流程中的灭菌消毒工作. 3、负责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把好产品质量关. 4、负责统计资料及归档工作. 5、保养检验仪器及设备,妥善保管各种检验药品.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维修工(水厂)岗位职责 1、负责每天巡检,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2、根据要求对各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成品水指标合格.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做好技术改造和修旧利用工作,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业务员(水厂)岗位职责 1、负责纯净水销售工作.制订经营方案和营销策略,适时向厂长提出营销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2、负责产品的宣传工作,让顾客了解产品情况. 3、掌握客户信息,征求客户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售后服务. 4、及时调研市场情况,积极拓宽销售渠道. 5、负责对各销售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反映营销信息. 6、负责各种相关证件办理及年审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预算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工程项目和图纸,负责编制工程预决算工作. 2、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掌握资料做出单价分析,供领导参考. 3、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政策、法规,适时调整预算费用. 4、 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5、正确及时编制竣工资料,掌握工程信息动态. 6、负责定额分析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章 党群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党群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公司组织、宣传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 2、 负责拟订和实施党的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制度. 3、负责公司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年报及组织发展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搞好党建目标检查考核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 5、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做好公司党委的换届改选工作. 6、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公司通讯报道和通讯员培训工作,撰写重要新闻,对重要稿件进行审核. 9、负责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党的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管理规章和指示、决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制订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4、负责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控告,组织调查处理党内违纪案件. 5、负责受理党员申诉,维护党员权利. 6、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在党章规定范围内,负责党内民主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公司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共青团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落实上级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公司共青团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团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筹备召开团代会; 5、检查团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团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负责对团员、青年进行政治教育,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7、结合公司实际,适时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创新创效、争先创优活动,为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助手和突击队作用. 8、适应青年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9、负责对团支部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对团干进行教育培训. 10、做好团员青年推优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公司党的基层支部工作. 2、负责所在党支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支部建设等工作. 3、组织落实党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党内生活的正常化. 4、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 5、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负责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协助行政领导行使职权,抓好行政管理工作. 8、指导所在支部工会支会、共青团、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人民武装等组织开展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武装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级人武部和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2、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 3、落实民兵参训人员. 4、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5、负责民兵、预备役、兵役和预征对象的登记统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7、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党员年报以及党费的收缴工作. 3、拟定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4、负责组织发展的相关工作,参与对支部党建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 5、参与对公司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 6、负责管理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宣传干事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公司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制订公司宣传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审核宣传文稿. 4、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的相关工作,总结推广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经验和研究成果. 5、负责宣传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通讯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武装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武装部的具体工作,适时组织民兵训练. 2、负责开展国防教育. 3、负责公司民兵营的整组工作. 4、负责公司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团委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员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4、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工作. 5、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 6、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统计工作. 7、负责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以及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8、 参与检查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团支部的考核工作. 9、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具体工作. 10、组织和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搞好青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11、根据公司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团委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2、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13、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活动;组织青年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等活动. 14、协助工会做好优秀职工子女表彰奖励活动. 15、负责各类创新创效、争先创优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 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 2、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3、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员学习党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正常团内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和收缴团费工作. 5、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团员青年利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反馈团员青年意愿. 6、做好团支部换届改选工作. 7、负责开展"号、手、岗"等传统活动,带领青年积极参加公司生产建设. 8、配合党政领导和上级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 第十三章 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一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公司党委、行政相关管理事务. 2、负责公司会务管理与接待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 3、负责内外工作关系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负责公司的档案、企管、公文处理和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车辆与值班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公司印鉴管理并监督使用. 8、负责公司各类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的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管理实施工作,做好部门业绩、基层班组的检查考核. 3、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1、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守则,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管理和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 3、负责公司、党委、办公室印鉴的保管、使用工作. 4、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对车辆状况、燃油消耗等进行统计分析. 5、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企管的日常管理,做好班组建设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7、负责会务、接待相关工作,落实重大活动的具体事务. 8、负责公司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协助领导做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具有实用价值的情况和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打字员岗位职责 1、负责文字材料的文印工作. 2、负责公司接待室、公司会议室等的布置、整理工作 3、协助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2、遵守保密制度,服从办公室管理、完成行车任务. 3、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章 工会岗位职责 第一条 工会干事(生产\组织)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民主管理工作,其中包括职代会、工代会的各项会务、有关材料的起草、提案的征集等工作. 2、负责公司职工之家的建设和班组职工小家的管理. 3、负责开展职工技术比武、劳动竞赛. 4、负责按规定办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等相关手续. 5、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督察工作,并对劳动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6、负责工会有关会议的召集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公司班组建设工作. 8、负责公司离退休、离岗休养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离岗休养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生病慰问及家访工作. 9、协助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工会干事(宣传)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宣传政策,及时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弘扬身边的"闪光点". 2、负责工会的文件起草工作. 3、负责工会的信息工作. 4、负责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体育活动.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会干事(女工、计生专干)岗位职责 1、负责女工委和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总结女职工的先进经验,树立女职工先进典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帮助女职工解决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困难和后顾之忧. 6、准确掌握本单位职工的家庭信息,做好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7、掌握女职工队伍的状况,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女职工工作的动态和有关问题,负责向有关部门推荐女性优秀人才,做好女职工的思想工作. 8、落实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羽毛球馆主管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 2、团结、带领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球馆的服务工作. 3、负责球馆市场开拓和各项经营工作,及时了解市场动态. 4、积极联系各项赛事、会员加盟,组织好各项比赛. 5、做好财务和物品管理的监督工作.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羽毛球馆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 2、服从负责人的管理,负责羽毛球馆日常开放管理和球馆经营工作,物品堆放整齐,卫生及时清理. 3、负责接待咨询,受理预订球场,预订球场登记清楚,票款当面点清. 4、负责查验证件,确认场地,遇有场地安排重叠,妥善解决问题. 5、确保场地器材、球网等设施的完好,每班次巡查一次,及时处理并反映出现的问题,遇有较大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负责场馆开放时间内的物品销售,做到账物相符. 7、采用分时段轮流值班的方法,按照值班表,按时上下班. 8、值班人员值班时要着装得体,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不得与会员发生争吵. 9、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双人值班时,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好工作. 10、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登记、分类、上架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图书管理规定》. 3、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同时做好旧书的修补工作,确保图书的正常借阅. 4、保持室内整齐、整洁及室外卫生,环境良好. 5、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鼠措施. 6、热情服务、坚守岗位、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章 港口站岗位职责 第一条 站长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港口站生产、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港口站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类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港口站行车、货运组织管理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组织职工完成工作任务. 4、负责港口站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负责查处事故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后的生产复救工作. 6、负责港口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港口站职工培训与班组建设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副站长(行车)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站长抓好港口站的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港口站行车组织工作. 3、深入现场检查,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做好及时处置. 4、主持制订港口站日常安全管理计划和设备保养计划,并督促检查. 5、主持港口站日常的各类生产会议. 6、指导行车工作,促进职工业务技能提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副站长(货运)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站长抓好安全生产和货运日常生产组织. 2、负责港口站货运组织和货运质量工作. 3、深入现场检查,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货运质量做好处置. 4、主持制订港口站货运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5、配合公司有关部门搞好与铁路、装卸公司及各装卸点的联络协作. 6、指导货运工作,提高货运质量和职工业务技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运输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组织需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 2、负责职工的业务培训,并协助抓好职工安全教育. 3、负责生产组织状况的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值班站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运输生产的组织工作. 2、深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3、负责组织出勤会,交待本班作业重点,布置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4、负责本班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活动,及时汇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抓好本班组建设各项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港口站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港口站现场安全工作和职工安全教育. 2、负责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置. 3、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建议. 4、建立港口站安全管理台帐,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建议.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交接联办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路港双方的业务交接,并做好日常协调工作. 2、负责交接联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交接班组的生产数据统计审核工作,并提出分析意见.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调车安全指导员岗位职责 1、负责港口站调车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2、监督劳动护品使用,规范作业行为,排查安全隐患和查处"三违"现象. 3、参与港口站安全工作例会,并抓好落实. 4、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建议. 5、负责港口站安全台帐记录和职工安全教育.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港口站材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生产和维修用各类材料的申请计划. 2、负责材料供应和库房管理工作,做好材料收发,杜绝不合理材料供应和领取. 3、检查督促班组建立材料消耗台帐,提高物品使用效能.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港口站核算员岗位职责 1、负责港口站考勤工作. 2、负责港口站绩效工资和各类奖金的核算、发放工作. 3、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并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值班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调度指挥命令,合理运用线路、设备,组织平行作业,按作业标准组织接发车作业和调车作业,保证不间断接发车. 2、负责作业计划的接受、布置工作. 3、负责行车日志、凭证、调度命令、行车设备登记簿等表簿的正确填写,并做好交接、保管. 4、做好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日志、凭证、调度命令、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等的核查工作. 5、负责监视作业的排列和信号开放状态. 6、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总结、分析本班工作情况,并做好汇报.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信号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值班员布置的作业计划,正确及时地排列作业进路,减少作业间干扰. 2、负责监视列车、车列通过情况,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3、负责核查行车设备及备品,做好交接班工作. 4、服从值班员领导,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驼峰调车长(信号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接受、核对、储存、落实调车作业计划工作. 2、负责监视车列溜放,发现异常或禁溜车辆及时通知驼峰调车区长修改调车计划. 3、负责监视调车作业进度和室外设备使用情况,并逐钩抹销作业计划. 4、服从驼峰调车区长领导,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驼峰调车区长岗位职责 1、执行调度指令,编写调车作业计划,组织驼峰调车作业. 2、掌握作业进度,及时向调度员汇报驼峰作业情况. 3、负责驼峰调车作业中各环节的协调配合,提高驼峰作业效率. 4、监督驼峰调车长(信号员)作业过程.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调车长岗位职责 1、作业前必须亲自并督促本调人员充分做好准备,认真进行检查. 2、组织调车人员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任务. 3、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发出指令),指挥调车机车的行动. 4、负责本调调车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连结员岗位职责 1、按照调车长布置的调车作业计划,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任务. 2、负责推进作业时的前方进路和牵出作业时尾部车辆的确认工作. 3、负责调车作业中的车辆检查工作. 4、服从调车长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驼峰领车调车长岗位职责 1、负责核对调车作业计划内容,并正确、及时地向连结员、司机传达. 3、负责监督、检查连结员排风摘管,指挥机车牵峰作业. 4、负责监督连结员提钩作业,并协助提钩作业. 5、发现禁溜车辆及时处置.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驼峰连结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调车作业计划,检查车辆,正确、及时地排风摘管. 2、按作业标准正确进行提钩. 3、及时处置作业中异常情况. 4、服从驼峰领车调车长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充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调车组对讲机、信号灯的收发和对号管理工作. 2、负责对讲机电池、信号灯的充电工作. 3、负责对讲机、信号灯、电池的送修和考核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4、做好出现问题的处理、上报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港口站铁路检车员岗位职责 1、负责出港列车例行检查,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2、负责在港车辆的车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反馈. 3、牢固树立爱车、护车观念,做好爱车宣传.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货运代班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调度指令,做好本班货运组织和交接班工作. 2、负责与装卸公司调度的协调,做好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置、汇报工作. 3、负责协调本班次装卸车作业,并安排作业人员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4、负责本班次职工的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 5、服从货运班长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内勤货运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货运票据的交接、核对,并及时做好货运数据的记录、统计. 2、负责本班次的货运生产数据的输入工作. 3、配合财务、商务做好现金收缴工作. 4、按时参加交接班会,办理各类交接手续. 5、服从货运代班员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外勤货运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与装卸公司现场协调和装卸车作业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 2、负责现场装卸车工作的指导、监督. 3、协助行车作业人员做好车辆取送工作. 4、配合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车况的检查. 5、服从货运代班员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交接外勤货运员岗位职责 1、负责进港列车车列和货物的检查工作. 2、负责进港车辆、货物异常情况复检、确认工作. 3、协助行车作业人员做好车辆进出港作业工作. 4、协助做好车辆车况的检查. 5、服从货运代班员指挥,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计量员岗位职责 1、正确使用衡重检测设备,做好车辆的检重工作. 2、做好检测衡重数据的汇报、保管和交接工作. 3、正确处理过磅异常问题,并做好汇报、记录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六条 清扫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工作场所的行车设备,正确处置现场发现的异常情况. 2、负责所管辖道岔、矮柱信号机的清扫保养工作. 3、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章 机务段岗位职责 第一条 段长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务段的生产、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 2、合理安排生产,组织职工完成工作任务,做好绩效考核和职工教育工作. 3、负责机务段机车及设备的运用和检修保养工作. 4、负责制订机务段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机车和设备检修项目计划的核准、申报工作. 6、负责查处事故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后的生产复救工作. 7、组织推广应用机车检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机车检修质量,降低检修成本.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机务段各项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提出奖励或表彰的建议. 10、对机务段材料费用的预算和核算负全责. 11、负责机务段绩效管理、311学习计划的指导、推进、考核工作. 第二条 副段长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段长抓好生产、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合理安排机车运用,督促做好机车乘务、检修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组织制订行车安全、机车保养、检修质量等措施,并抓好落实.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分析会和机车质量分析会,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5、协助段长查处事故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后的生产复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机车较大临修故障的扣车决定,并全程跟踪. 8、负责机务段技改及科技创新、QC成果总结等,并将新技术、新成果更好地用于生产. 第三条 运转主任岗位职责 1、1、负责运转车间及乘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职工高效完成公司、段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增强职工服务生产意识,提升职工思想觉悟及岗位责任意识,抓好机车运用保养质量. 3、结合生产形势,加强车间安全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行车问题负责. 4、及时组织对诱发事故隐患的严重违章违纪进行分析教育处理,制订改进措拖,预防事故发生. 5、负责制订车间行车安全措施,并抓好落实. 6、负责乘务人员日常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7、定期组织各类业培训务考核工作,掌握乘务员业务素质薄弱环节,并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提高. 78、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及时疏导存在的不良情绪,保证职工队伍稳定. 89、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负责制订车间行车安全措施,并抓好落实. 3、负责乘务人员日常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落实运转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乘务人员的技能. 5910、组织安全检查,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610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检修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车间机车检修现场、设备使用、油库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对车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处罚,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编写车间安全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与车间各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带领车间成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根据段下达的机车检修计划实施机车状态修、小修、辅修、中检以及临修等工作,执行《内燃机车小辅修作业标准》,严抓机车检修质量. 4、负责机车检修现场的设备使用、人员安排和班组协调工作;负责召开机车修程会,控制机车检修进度;负责机车交车作业和将机车小辅修、临修票及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参加机车质量分析会,总结机车检修工作. 5、负责车间材料定额的控制工作,在车间内组织开展小改小革、修旧利废、节能降耗等工作. 6、负责制定车间的绩效管理方案,向各班组下发绩效目标,对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金,在车间内开展绩效面谈和绩效改进等工作. 7、负责车间的班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对车间班组的星级班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组织班组开展QC小组、技术练兵、业务培训、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检修车间及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机务段下达的机车检修计划,安排车间检修工作,保证运输生产动力需要. 3、负责检修人员日常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落实检修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检修人员的技术技能. 5、组织安全检查,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机务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燃机车、设备等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2、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作业流程、操作标准和防范措施,并指导落实. 3、对机车检修作业进行过程控制,参与机车各修程的技术鉴定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活动. 5、参与临修、机破事故的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6、负责业务指导,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作业有权制止. 7、负责机车和设备专项台帐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机车临修提票活的跟踪处理. 10、负责机车外委修的技术监督及相关协调工作. 11、负责机车及附属设备月度保养计划的合理制定,参与制定机车大中修计划. 12、负责公司设备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第六条 验收员岗位职责 1、1、负责机车、配件的检测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对检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登记,并协调指导、处理,将结果汇总相关分管领导; 3、把握机车检修质量的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检修人员严格执行. 4、加强检修后的机车添乘工作,对机车运用质量状态进行跟踪管理. 5、负责将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机车故障进行分析、上报. 2、负责对机车检修作业进行过程控制,参加交车会议. 3、做好机车添乘工作,了解机车运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统计员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机车报单及调度作业量的每日统计. 第2条:负责单班机车动用、调度作业量报表统计. 第3条:负责段材料的预算. 第4条:负责机务段绩效奖、车贴、安全兑现奖等各项统计核算.第5条:负责办公用品、家具的计划、领用和发放. 第6条: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材料员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机务段能源消耗及物资材料管理工作. 第2条: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做好库房日常管理. 第3条:认真审对材料领用计划,核对进料单,按月向段领导汇报各车间班组材料消耗情况. 第4条:做好物资管理系统台账的录入工作. 第5条: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段能源消耗及物资材料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做好库房日常管理工作. 3、认真审对申请进料报表,核对进料清单,按时向段领导汇报材料消耗情况. 4、负责成本核算及作业票的统计等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九条 机车修理工岗位职责 1、根据检修主任和班长的安排完成机车检修计划和临修工作,认真填写实名检修记录,做到清晰准确,检修结束后及时上交车间输入设备管理系统,班组做好原始台帐的记录. 2、严格按《内燃机车检修作业程序》进行作业,实行签字确认制,检修结束后需要经司机签字,确认. 3、按照《检修车间机车检修质量考核管理规定》,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4、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卡死制度,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5、按设备保养计划对试验台等附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6、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7、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负责机车各修程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2、做好辅助设备和工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 3、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4、提高技术技能,能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第十条 检修车间空压机工岗位职责 1、负责空压机的操作,掌握空压机的操作技能,满足机车检修和备品校验的用风需求. 2、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3、按设备保养计划对空压机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4、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5、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空压机性能,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空压机安全运行. 2、做好空压机及附属设备电器的日常检查维护. 3、按规定填写空压机运行日志,做好台帐记录.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探伤工岗位职责 1、掌握探伤的操作技能,根据机车修程完成机车探伤工作,探伤作业前对探伤仪进行充电和校验工作,认真填写探伤记录. 2、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3、按设备保养计划对探伤仪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4、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5、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探伤仪性能,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机车轮检作业标准,确保探伤质量. 2、做好探伤仪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按规定填写作业日志,做好台帐记录.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二条 检修车间行车司机岗位职责 1、负责行车的操作,掌握行车的操作技能,满足机车检修行车需求. 2、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3、按设备保养计划对行车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4、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5、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行车性能,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机车正常使用. 2、严格做好行车使用的工、索具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3、按规定填写运行日志,做好台帐记录.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三条 检修车间电、气焊工岗位职责 1、掌握焊接的操作技能,完成电焊、气割作业;完成公司其他部门的抢修作业以及车间班组的设备制作任务. 2、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3、按设备保养计划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4、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5、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配备灭火器具. 3、做好焊机、焊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运转车间指导司机岗位职责 1、协助值班员开好乘务员出勤会,对分管机车组(班)进行安全技术指导、检查,督促乘务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2、总结推广安全、机车检修、保养、合理操纵等先进经验,指导乘务员开展岗位练兵. 3、组织乘务人员参加劳动竞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4、做好添乘指导,纠正违章行为,查找事故隐患,保证作业安全.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运转车间值班员岗位职责 1、1、根据机车运用计划,组织机车整备,合理调度乘务人员. 2、组织好乘务员出勤会,落实出乘要求和重点注意事项、安全揭示等. 3、严格出勤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不徇私请,一视同仁. 4、掌握本班组人员思想情绪动态,及时化解不稳定情绪,保证乘务员安心出乘. 5、抓好班组业务学习,搞好班组团结工作,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班组整体工作效率. 6、负责组织班组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力争取得实效. 7 2、检查司机手帐填写情况并签章,负责司机报单的签发和查收. 48、做好机故临修的协调和修复、验收工作,发生事故时按程序上报. 59、做好乘务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610、负责库内机车的调车、指挥及防溜、防火、防冻、启机打温和其它安全事项. 117、严格执行对口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128、正确绘制机车运用作业大表. 13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机车司机岗位职责 1、能根据机车、担当车次、天气等情况做好本次乘务作业的安全预想 2、能听取值班员传达行车有关要求,回答安全管理人员及值班员的提问 3、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的各级指示、命令及安全注意事项,开好班前会. 4、在行车设备非正常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安全行车 5、能够及时处理行车作业中的各类突发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6、认真检查机车,做好机车制动机机能试验并督促副司机做好电器动作试验. 7、遵守操作规程,与调度、调车组等团结协作,密切联系,保证调车作业安全. 8、能向运转值班员汇报本次出乘安全运行情况,交回司机报单,对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检索分析的问题及超劳、运缓情况做出说明,办理退勤手续 9、合理操纵,充分发挥机车的牵引性能,提高机车运用效率,节能降耗,降低运输成本. 1、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的各级指示、命令及安全注意事项,开好班前会. 2、认真检查机车,做好机车制动机机能试验并督促副司机做好电器动作试验. 3、遵守操作规程,与调度、调车组等团结协作,密切联系,保证调车作业安全. 4、合理操纵,充分发挥机车的牵引性能,提高机车运用效率,节能降耗,降低运输成本. 5、认真执行机车整备作业及交接班制度,做好机车及车载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机车处于良好状态. 6、管理好机车上所配备的工具,信号用具和各种器材. 7、熟悉机车大修、中修、机车验收、有关规章规程及各项机能试验.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机车副司机岗位职责 1、能根据机车、担当车次、天气等情况协助司机做好本次乘务作业的安全预想. 2、能听取值班员传达行车有关要求,回答安全管理人员及值班员的提问. 3、能按规定对机车进行检查、整备、保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机车运用状态. 4、按信号显示及作业计划提醒司机进行操纵机车作业. 5、认真复诵作业计划,督促司机严格执行"十、五、三"挂车信号和各区段作业速度. 6、负责配合本班司机,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公司运输生产任务. 7、协助司机做好小修活,做好机车保养、保结工作. 8、按值班员及本班司机的命令和有关指示,做好机车的油润工作,正确给油,保证机车整备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按规定了望信号,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 2、认真复诵计划,督促司机确认信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协助司机做好小修活,做好机车保养、保结工作. 4、按值班员及本班司机的命令和有关指示,做好机车的油润工作,正确给油,保证机车整备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油、水化验员岗位职责 1、按机车检修程序对机车机油、冷却水和锅炉房水进行化验工作,及时上报化验结果,并对上级决策提供监督职能. 2、按规定申报各类材料用品,严格管理化验用各类物品. 3、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各类物品、废弃物严禁随意倾倒. 4、按设备保养计划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5、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6、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负责小、辅修机车油、水化验,制作冷却水,保证机车正常运用. 2、负责锅炉房水化验工作. 3、严格遵守化验测定操作规程,并做好台帐记录. 4、负责试剂、药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5、负责化验室内各种仪器、电器的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机车整备工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需要定时对机车加柴油、冷却水、机油和砂等. 2、负责60T储油罐的管理和整备场的清洁整理工作. 3、负责机车整备物资的领取、保管、发放和柴油、机油等机车整备物资的统计上报工作. 4、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5、按设备保养计划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6、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7、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等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协助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安监科业务指导. 2、及时协助段领导处理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3、及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协助领导修订段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常抓不懈.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施工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7、及时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8、协助段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并适时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9、做好各类安全活动的总结工作,积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10、及时组织召开事故案例反思学习会议,对相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警示教育. 11、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段领导对事故进行细致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 车工岗位职责 1、负责车床、钻床的操作,掌握车床、钻床的操作技能,对机车零部件进行加工作业.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前按规定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劳动纪律管理,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及时上报或整改事故隐患. 3、按设备保养计划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填写各类设备台账. 4、积极参加段、车间、班组开展的学习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制度,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执行值班员下达的工作指示,做好机车整备工作. 2、准确、定量发放机车的多项润滑油及油脂和辅助材料. 3、负责油库各项设备保养工作,协助检修人员做好机车检修工作. 4、负责油库消防器材的维护、检查、保养,做好油罐喷淋降温工作. 5、负责油库消防工作,定期演练消防预案. 6、认真做好各项材料的统计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章 工电段岗位职责 第一条 段长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工电段生产、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工电段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类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合理安排生产,组织职工完成工作任务. 4、负责线路、道岔、信号、电力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 5、负责工电段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负责查处事故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后的生产复救工作. 7、负责工电段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工电段职工培训与班组建设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副段长(工务)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段长做好工电段生产、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线路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年、季、月线路和道岔的维修计划,组织施工并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4、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形势,落实安全措施,抓好安全教育. 5、负责制定季节性安全预防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工作. 6、负责查处线路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善后生产复救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副段长(电务)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段长做好工电段生产、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信号、电力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年、季、月电力和信号等所辖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计划,督促实施并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4、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形势,落实安全措施,抓好安全教育. 5、负责电力和信号设备养护维修的技术指导工作,解决班组在施工中的技术和业务难题. 6、负责查处信号和电力设备隐患,参与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后生产复救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工电段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电段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2、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作业流程、操作标准和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 3、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工作. 4、参与事故的技术分析并提出技术报告. 5、负责按期完成各类安全、业务教育培训和具体落实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6、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7、负责设备维修保养验收评定工作,做好伤损设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段内维修用材料的进、发管理,掌握消耗情况,及时填写材料进、发报表. 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做好库房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帐、物、卡相符. 3、认真审对申请进料报表,核对进料清单,按时向段领导汇报材料消耗情况. 4、负责考勤、奖金、劳保及办公用品领发、成本核算及作业票的统计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测量员岗位职责 1、负责线路的标准测量工作. 2、建立测量测绘记录及台帐,负责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保管工作,确保仪器正常使用. 3、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技术测量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线路、机械养路工岗位职责 1、负责线路质量监控,执行回检制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2、熟悉管内线路设备状态,负责线路、桥梁、道岔的养护维修工作. 3、严格管理机具和材料,合理和正确使用并经常保养.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巡道工岗位职责 1、负责工区管内线路的巡检工作. 2、负责段内线路设备监控及记录工作. 3、严格执行巡守制度,交接班制度,按图作业. 4、做好机具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杜绝浪费. 5、负责消除病害并按要求做好小补修工作,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发现的侵限或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反馈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道口工岗位职责 1、负责道口交通安全的维护工作. 2、负责道口相关设备故障、设施损坏处理和报修工作,确保道口安全. 3、负责道口轮缘槽的清理工作. 4、负责接听生产部门电话,做好调车、车辆进出时间登记,并及时做好道口栏杆关闸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信号工岗位职责 1、负责铁路信号联锁和闭塞设备及非联锁信号设备的养护、维修和故障处理工作. 2、按年度维修计划,完成对信号设备电气性能的测试、电气器材的检修、电气机械设备的鉴定和整治工作. 3、按维修规则上报维修进度、测试记录等报表. 4、按铁路信号设备检修作业程序、质量标准和工时定额,完成信号设备的日常、月度、季度检修.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信号检测工岗位职责 1、负责信号电气器材、电源设备、轨道电路、电子器材组成的闭塞设备等的检修、测试、组调工作. 2、按信号设备检修作业程序、质量技术标准、工时定额,完成集中联锁设备中的相关电气器材的检修测试工作. 3、对信号辅助设备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维修. 4、按信号检修作业程序、质量标准和工时定额,完成信号设备的日常检修.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改造和故障处理工作. 2、按年度维修计划,负责电力设备性能测试、电力器材检修、电力机械设备鉴定和整治工作. 3、按维修规则上报维修进度、测试记录等报表. 4、负责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的巡检,协助做好施工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修配工岗位职责 1、负责信号机械、电气器材的检修、测试、组调工作. 2、遵守操作规程和质量技术标准,做好机械养路器具的日常维修工作,保证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 3、按检修规则上报检修进度等报表并做好检修设备的建档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探伤工岗位职责 1、负责钢轨、钢轨焊缝、辙叉的检查、探伤,及时发现消除线路隐患,保证行车安全. 2、负责探伤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3、按规定填写作业日志,做好台帐记录.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制度篇[1]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组织和商务 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章 总则…75 第二章 各生产部门的职责…75 第三章 生产管理制度…77 第四章 商务管理制度…78 第五章 生产会议分析制度…81 第六章 生产考核制度…83 第七章 其它…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业务管理、分析和考核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公司的生产业务管理,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置的生产部门有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技术科、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通信信息中心等. 第二章 生产业务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 生产业务科职责: 生产业务科是公司运输生产第一管理部门,在(副)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下,严格执行《运输组织规程》和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公司各生产部门和人员进行生产管理考核. 1、负责公司月度、旬、日运输生产计划的编制、下达以及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运输生产的规章、规程、作业标准和作业规定及管理工作. 3、负责运输生产的组织协调、分析、监控工作. 4、负责办理、组织有关运输服务申请,并进行合同评审. 5、负责运输收入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及收入的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组织铁路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 7、负责货运质量的监督检查. 8、负责顾客意见的征集及处理. 9、负责货运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四条 安全监察科职责 1、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运输生产的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职工转岗及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 4、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参与其它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负责公司交通、消防工作的落实和检查. 6、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技术科职责 1、负责公司各种设备管理. 2、负责技术的制订和管理. 3、参与对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与评定工作. 4、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能源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技术进步工作. 8、负责公司用电管理. 第六条 港口站职责 1、负责港区铁路运输生产实施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2、负责进出港货物的计量检斤,车辆的核对登记工作. 3、负责路港车辆交接和货物承运、交付、核收运费等工作. 第七条 机务段职责 1、负责机车的正常运用. 2、负责机车的中检、辅修、小修工作. 3、负责机车、机车乘务员及机车检修人员管理工作. 第八条 工电段职责 1、负责港区铁路线路、道岔、桥涵的维修、更新改造、大修及日常管理工作和新线铺设施工任务. 2、及时掌握港区铁路线路及相关设备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修. 3、负责港区铁路信号设备的检修、保养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电力设备的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通信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公司通信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计算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生产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 各生产部门必须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生产规章(包括《运规》《站、段细》等),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内部生产组织保障措施,并抓好落实. 2、按时参加公司各类生产会议,严格遵守公司会议纪律,认真落实有关会议决定. 3、服从调度指挥,认真执行指令,积极完成调度布置的各项任务,现场作业安全、迅捷、高效,禁止怠工和扯皮. 4、加强设备养护,为生产提供可靠的设备保障. 5、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含分工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安排人员处理故障和问题.部门内通讯联络方法或规定由各单位自定. 6、推进路港协作,提高车辆利用率和装车合格率,车停时、空车枪毙率不超过集团给定指标. 第十一条 联合劳动组织 1、事故救援小组 组长:生产副经理 组成: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及相关人员 2、冬季除雪小组 组长:港口站站长 组成:车站行车、货运管理人员、清扫员、工务工长、电务工长及相关后勤人员 3、防洪抢险小组 组长:技术副经理 组成:生产各部门负责人及站段防洪抢险分组成员及相关后勤人员 第十二条 施工要点管理制度 1、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向公司职能牵头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由牵头部门提前一天提报到生产业务科,公司外施工单位需向公司财务交纳超时施工风险抵押金5000元. 2、生产业务科根据审核的施工计划、财务科超时抵押金收据、车流情况及工电段的施工前要点申请,以发布调度命令形式允许施工. 第四章 商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货源计划管理制度 1、执行集团生产业务部下达的《月度港口装卸车计划汇总表》,控制无计划车进港,保证计划管理的严肃性. 2、对无《月度港口装卸车计划汇总表》进港的车辆,收货人要提前到集团生产业务部办理《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并报铁路运输公司生产业务科一份.否则,按无计划车进港办理. 3、对无计划进港或进港后货物运单未注明卸车地点的车辆,超过12小时按每车/小时10元收取.如需变更卸车地点,按本条第4、5款的规定办理. 4、收货人或托运人提出运输变更,应在货物进港前到公司生产业务科办理变更手续,按规定填写《铁路运输公司货物运输变更书》一式三份(生产业务科一份、调度室一份、货运室一份).节假日期间,由公司调度室负责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产生的费用按规定核收. 5、货物变更收费标准:变更卸车地点或收货人,每车50元,卸车地点由近变远应补收调车费、线使费,交费后方可办理. 6、车流集中到达时,应及时汇报集团生产业务部,并积极联系发、收货人协调处理,确保港口铁路运输的畅通. 7、受理超限货物或危险货物时,生产业务科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审查,严格按照铁路部门提出的装运办法办理,按调度命令及时挂运. 8、特殊情况下,需减、免铁路运输费用,收货人或托运人须向生产业务科提出《铁路运输公司运输申请书》一式三份(生产业务科一份、货运室一份、收货人或托运人一份),经生产业务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轨道衡管理制度 1、凡需衡重的货物,应做到先申请后受理.到达的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在到港前2天到生产业务科填写《铁路运输公司过磅申请单》一式二份(生产业务科一份、托运人或收货人一份),并下达到公司调度室和港口站货运室.对出港的货物,托运人到货运室申请并填写《过磅委托申请单》一式三份(货运室一份、货主一份、生产业务科一份),加盖托运人公章方可有效. 2、发、收货人提出空车过磅,货运员应将申请过磅的发、收货人名称电话通知轨道衡计量员.过磅数据以轨道衡打印的过磅单(加盖过磅专用章)上的数据为准. 3、凡在货运室收取现金的港口作业包干费(过磅部分),当班内勤货运员应及时反馈给轨道衡计量员,防止重复开票. 第十五条 票据管理制度 1、港口站各货运室应确保公司计算机生产系统中货票生成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 2、货运核算员每日应审核、汇总公司货票,避免漏收、少收、重复收取运费.按照5天一汇总的要求将货运票据和收入汇总表报生产业务科.对有预付款和收取现金的货代单位,应及时通知当班内勤货运员做好交接班,并将现金(或现金支票)、发票计帐联汇总报公司财务科(履行签字手续). 3、生产业务科收入核算员应督促货运点核算员做好货运票据的审核及汇总.根据公司商务生产系统中的原始货票,做好发票生成、审核、打印、汇总工作,并将全月运输收入票据及月度收入汇总表(分货运室、货运量、调车费、线使费、过磅费、现金、杂费等项目明细)报财务科,保证公司正常的营业收入. 4、生产业务科收入管理员须在次月4日之前将上月收入汇总表上报公司领导. 5、货运票据的使用和保管,需有登记和签字记录.公司计费发票和港口作业发票要严格按号码使用和保存. 6、货运票据保管期限.发票存根联5年;铁路运输公司货票、货物运单各2年;列车编组顺序表、港内货车调送单、交接班簿、普通记录、过磅委托单、过磅单、货运日况表、兑现率表、收入汇总表、随货同行联(货主签字)、票据交接簿各1年.特殊情况需延期保存的,由生产业务科另行通知.未经生产业务科同意,不得私自销毁货运票据. 第五章 生产会议分析制度 第十六条 生产早交班会制度 每日8:05(连班制)/7:40(非连班制)召开,由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技术科、车站、机务段、工电段、通信信息部负责人及交班调度长、调度员、调度助理参加.交班人员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向会议报告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对班生产指标作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内容包括: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兑现率及未完成原因,到发列车编组质量、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交班现车分布、白班计划安排.会议总结班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缺点,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出今后改进的措施.会议由运输技术管理员作记录. 节假日由调度长向生产业务科长电话汇报本班生产情况. 第十七条 十六时生产会制度(本条取消) 非连班制工作日的十六时召开公司生产会,由公司领导、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及当班计划员参加.计划员报告本班/日生产完成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运输生产中贯彻执行上级命令、指示的情况、到发列车编组质量、安全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会议制定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对次日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制定相应保障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的措施和预案.会议由计划员作记录. 第十八条 运输生产周总结会制度 于每周五生产早交班会后召开,由公司党政领导、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综合保障部主任参加.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会议对影响生产进程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公司领导对本周(分管)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会议由生产业务科作记录. 第十九条 公司生产计划会制度 于每月5日前,召开公司生产计划会.由公司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科、室、站、段、部门的党政负责人.计划科、财会科、生产业务科等部门分别汇报上月公司计划、财务、生产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会议分析公司运输生产、安全质量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和本月计划和重点工作.会议由计划科和办公室作记录. 第二十条 路港联合会议制度 1、每日调度生产分析制度.每日9:00,由徐州车务段港口调度室主任负责电话联系港口联办、铁运公司生产业务科长、云台山站生产副站长、中云站生产副站长、连云港东站生产副站长,分析第一班运输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第二班生产任务及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次日请求车上报方案.由港口调度室主任作出相关的记录. 2、旬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每旬1、11、21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徐州车务段港口调度室主任负责召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港口集团业务部,东联公司、新陆桥公司、铁运公司生产业务科科长,连云港东、中云、云台山生产副站长,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和公司参加总结每旬生产进度,针对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运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方案,下旬发送计划和重点工作. 3、月度运输方案、货源核实、计划提报、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次月5日前,由徐州车务段客货运输科负责到港口召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旬分析会有关人员、港口主要货代单位总结和部署月度工作,进行港口市场信息、发运信息、船期信息通报分析,提出月计划发运单位、品类、数量、流向,并书面下达有关单位和路港调度部门. 第六章 生产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在岗职工生产考核制度 运量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值作为公司计时人员月奖系数,对全公司职工进行个人考核,具体办法按人事科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生产计件人员考核制度 将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接、发、装、卸、取、送、过磅、停时等指标列入行车、货运人员的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考核中,调度长有权对作业效率低下具体办法按人事科制定的《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运输生产创纪录奖励制度 公司设运输生产创纪录奖,生产任务创新高的月份,对全体职工(在职)奖励300元;生产纪录单项奖的奖励按工会制定的《生产纪录单项奖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生产专项奖励制度 设生产专项奖,对调度指挥中心和相关站、段、科、室按月度班平均完成生产指标进行奖励,对公司生产会通报的问题,依据管理责任对相关站、段、科、室、部门,按每件(次)扣奖50%进行考核.具体办法按《公司运输生产专项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延误生产处罚制度 1、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个人,由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人事科按"三违"及《事规》、《货运质量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因机车、线路、道岔、信号、电力、衡器等设备及计算机生产系统故障并超过抢修时间,或管理原因造成作业规章 (含规定、办法、通知、调度命令、领导指示、注意事项等)传达不到位、作业人员不到位、消极怠工,(无计划)影响正常运输生产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由公司生产会根据情节轻重和对生产的影响范围,对责任人给予50元--2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其行政处罚;(无计划)影响正常运输生产30分钟以上的,对责任部门责令其作出会议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处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计划和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施工,超时按50元/分钟进行处罚.对虚报要点时间(要点后不施工或要点时间大幅超过施工所需时间)的施工单位按其所交抵押金的50%进行处罚,对生产造成不良影响时,追究公司相关部门责任. 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 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公司文件,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章 生产会议分析制度 第十六条 生产早交班会制度 每日8:05(连班制)/7:40(非连班制)召开,由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技术科、车站、机务段、工电段、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及交班计划员、调度员、调度助理参加.交班人员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和技术作业图表,向会议报告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对班生产指标作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内容包括: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兑现率及未完成原因,到发列车编组质量、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交班现车分布、白班计划安排.会议总结班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缺点,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出今后改进的措施.会议由计划员作记录. 节假日由计划员向生产业务科长电话汇报本班生产情况. 第十七条 十六时生产会制度 非连班制工作日的十六时召开公司生产会,由公司领导、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及当班计划员参加.计划员报告本班/日生产完成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运输生产中贯彻执行上级命令、指示的情况、到发列车编组质量、安全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会议制定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对次日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制定相应保障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的措施和预案.会议由计划员作记录. 第十八条 运输生产周总结会制度 于每周五生产早交班会后召开,由公司党政领导、各生产部门负责人、行政科长参加.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会议对影响生产进程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公司领导对本周(分管)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会议由生产业务科作记录. 第十九条 公司生产计划会制度 于每月5日前,召开公司生产计划会.由公司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科、室、站、段的党政负责人.计划科、财会科、生产业务科等部门分别汇报上月公司计划、财务、生产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会议分析公司运输生产、安全质量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和本月计划和重点工作.会议由计划科和办公室作记录. 第二十条 路港联合会议制度 1、每日调度生产分析制度.每日9:00,由徐州车务段港口调度室主任负责电话联系港口联办、铁运公司生产业务科长、云台山站生产副站长、中云站生产副站长、连云港东站生产副站长,分析第一班运输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第二班生产任务及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次日请求车上报方案.由港口调度室主任作出相关的记录. 2、旬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每旬1、11、21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徐州车务段港口调度室主任负责召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港口集团业务部,东联公司、新陆桥公司、铁运公司调度主任,连云港东、中云、云台山生产副站长,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和公司参加总结每旬生产进度,针对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运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方案,下旬发送计划和重点工作. 3、月度运输方案、货源核实、计划提报、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次月5日前,由徐州车务段客货运输科负责到港口召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旬分析会有关人员、港口主要货代单位总结和部署月度工作,进行港口市场信息、发运信息、船期信息通报分析,提出月计划发运单位、品类、数量、流向,并书面下达有关单位和路港调度部门. 第六章 生产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在岗职工生产考核制度 运量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值作为公司计时人员月奖系数,对全公司职工进行个人考核,具体办法按人事科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生产计件人员考核制度 将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接、发、装、卸、取、送、过磅、停时等指标列入行车、货运人员的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考核中,计划员有权对作业效率低下具体办法按人事科制定的《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运输生产创纪录奖励制度 公司设运输生产创纪录奖,生产任务创新高的月份,对全体职工(在职)奖励200元;生产纪录单项奖的奖励按工会制定的《生产纪录单项奖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生产专项奖励制度 设生产专项奖,对调度中心和相关站、段、科、室按月度班平均完成生产指标进行奖励,对公司生产会通报的问题,依据管理责任对相关站、段、科、室、部门,按每件(次)扣奖50%进行考核.具体办法按《公司运输生产专项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延误生产处罚制度 1、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个人,由生产业务科、安全监察科、人事科按"三违"及《事规》、《货运质量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因机车、线路、道岔、信号、电力、衡器等设备及计算机生产系统故障并超过抢修时间,或管理原因造成作业规章 (含规定、办法、通知、调度命令、领导指示、注意事项等)传达不到位、作业人员不到位、消极怠工,(无计划)影响正常运输生产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由公司生产会根据情节轻重和对生产的影响范围,对责任人给予50元--2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其行政处罚;(无计划)影响正常运输生产30分钟以上的,对责任部门责令其作出会议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处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计划和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施工,超时按50元/分钟进行处罚.对虚报要点时间(要点后不施工或要点时间大幅超过施工所需时间)的施工单位按其所交抵押金的50%进行处罚,对生产造成不良影响时,追究公司相关部门责任. 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 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公司文件,按本规定执行. 制度篇[2] 铁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88 第二章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96 第三章 安全质量检查…99 第四章 事故隐患管理…103 第五章 事故救援应急处理…107 第六章 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108 第七章 专项安全及设备安全管理…111 第八章 消防管理…112 第九章 劳动保护管理…112 第十章 安全建档…113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奖惩规定…114 第十二章 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117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19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1、公司安委会是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统一组织、协调公司的重大安全质量活动;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要求;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并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2、公司安委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委会成员应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安委会的工作规则: (1)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召开安委会工作例会,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经安委会主任(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或专题会议. (2)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召集,参加人员为安委会成员(必要时可由安委会主任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在工作例会上通报当月的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并提出需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临时或专题会议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并经讨论形成决议. (4)对会议的情况和有关决议、决定、要求等内容,以纪要的形式印发至公司各部门,并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跟踪、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5)安全监察科行使安委会的日常管理职能,代表安委会协调、处理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6)对于督查、督办的事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各科室、站段、部门应建立各自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 公司领导层的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总经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技术设备、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负全面的、第一位的领导责任. (2)支持分管安全质量工作的副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经理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定期召开安全质量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并检查落实.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设立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和规范安全质量管理程序. (6)审定安全质量工作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质量工作目标;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在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 (8)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运输生产效率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9)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 (10)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督促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11)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安全质量工作奖惩制度,做到奖优罚劣,并将安全质量工作情况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1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党委书记 (1)在组织、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支持、协助公司的行政领导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并对公司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4)协助公司的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质量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参与并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生产)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对运输生产中的安全质量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协助经理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并检查、落实安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3)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和实施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运输生产效率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对各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督促落实"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质量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质量及设备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质量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班组和个人. (9)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质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10)负责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质量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1)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技术)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协助经理做好所分管工作的管理,并参与公司安委会的日常管理;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技术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设备检查,督促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加强对各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6)定期召开技术设备管理工作会议,分析技术设备工作动态,及时解决技术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负责职工的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并组织开展技术比武及竞赛活动,总结推广技术设备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班组和个人. (8)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运输生产效率的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9)组织设备的技术评估,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整改设备管用养修方面存在的隐患. (10)发生机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技术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协助经理做好所分管工作的管理,并参与公司安委会的日常管理;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设备检查以及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加强对各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6)定期召开分管工作会议,分析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分管范围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班组和个人. (7)负责对分管范围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分管范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 安全检查管理职责 1、安全监察科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货运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 (2)在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察和管理. (3)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安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进行督查、督办. (4)主持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定期召开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质量、管理动态,推广运用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解决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6)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事故隐患. (7)负责按"三级管理"、"两级评估"的方式对各级危险源进行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 (8)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并组织、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教育. (9)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运输效率的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10)负责对新投产设备应配置的安全装置进行验收;引进、试制和生产的机电设备及工索具,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等大型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质量主题活动,组织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总结、评比. (13)组织和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汇总、分析、建档工作. (14)组织对高温、高空、露天作业、接触尘毒作业和饮食服务人员的体检,对不适应工作的人员建议有关单位、部门及时调离;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工作. (15)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双管原则,把安全质量工作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16)对特殊、困难作业或新货种的装卸,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和安全措施. (17)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当气象条件影响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防范. (1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三违"现象及时纠正. (19)负责公司交通、消防工作的落实和检查. (20)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 (21)负责港口铁路的管理工作. (22)做好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2、现场安全员职责: (1)对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厂房、工地、设备、机具、车辆,生产作业场所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措施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有权制止施工和投入使用. (4)组织审查安全、防尘防毒、改善作业条件措施项目和经费计划,并督促按期实现. (5)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水处理、使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6)对各类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结案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定期分析各类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减少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女工特殊保护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 (9)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职工调查研究,检查安全生产与管理,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安全健康的因素,抓典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第二章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 第一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增强搞好安全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第二条 安全质量教育的对象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在内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 第三条 安全质量教育主要有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单位的具体规定、规范、标准和制度.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第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质量教育等三种形式. 第五条 三级教育的实施 1、凡新招(聘)、调入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站段、班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级安全质量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和实施,公司安全质量、生产业务、技术设备和综合治理等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3、公司级安全质量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综合治理规定公司概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安全质量的规章制度、公司区域内特殊和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公司历年的事故案例等. 4、站段级安全质量教育由从业人员所在站段组织实施,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站段的工作内容、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站段范围内的危险作业场所与危险源以及注意事项等. 5、班组级安全质量教育由从业人员所在班组负责实施,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班组的工作性质与职责范围、设备和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的作用、岗位操作规范与要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正确保管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知识. 6、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确定各个层次安全质量教育的具体内容. 第六条 经常性安全质量教育实施 1、全员安全质量教育.由人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科负责实施.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知识,安全质量知识,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等. 2、复工与转岗教育.复工与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质量培训,其培训方法同"三级教育",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3、"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教育.各单位在"四新"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者进行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新订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等. 4、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安全质量、生产调度、商务管理、行车工种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应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配合实施.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的标准和规章制度、岗位业务知识与规范等. 5、班前班后会教育.班组应坚持班前班后会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班前班后会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次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危险因素和防范的措施、安全质量要求、本班次安全质量工作的总结等. 6、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演讲、文艺会演、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教片等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安全质量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第七条 国家法律法规中对于有关的重点岗位人员有相应资质要求的,必须参加必要的培训,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后上岗. 第三章 安全质量检查 第一条 安全质量检查是及时发现隐患、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必须确保"三个到位"(即领导必须到位、整改必须到位、查处必须到位). 第二条 安全质量检查的形式: 1、自查与互查; 2、日查、周查、月查; 3、抽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4、季度检查、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 第三条 安全质量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责任心、查组织、查隐患和查领导的七查为主要内容,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有什么查什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安全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 1、自查与互查. (1)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在开工前必须进行自查和互查,严禁未经检查、确认的盲目生产和作业. (2)自查与互查的重点是: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性、使用材料的安全性、工具和属具的安全性、所用设备的安全性以及其它防护的安全性等. (3)对自查与互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进行生产和作业. 2、日查、周查、月查. (1)日查、周查、月查由各部门负责实施. (2)各部门应建立日、周、月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层次、内容、范围、要求以及实施检查的人员与分工,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日、周、月查工作. (3)各部门的日、周、月查应采用检查表(具体的样式和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的形式进行,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4)各部门对检查的情况应如实进行记录,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互相签字确认. 3、抽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1)抽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普查工作,由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参照以下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2)抽查: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生产站段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组织抽查. (3)安全监察科每周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三次抽查;并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夏季"七防"、冬季"五防"、安全用电、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的实施、货运质量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交通消防安全、技术设备管理以及安全质量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等的专项检查. (4)专项检查: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安全质量工作的需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公司范围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频次由实施检查的部门根据需要或公司的要求合理安排. (5)综合检查:公司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综合检查,综合检查每月一次;综合检查应覆盖所有单位、所有环节和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项目. (6)抽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组织检查的部门应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互相签字确认. (7)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有关检查项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要求安排实施. 4、季度检查、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 (1)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实施,检查的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月;检查可采用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的形式进行. (2)年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实施,检查的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中下旬至下年度的一月上旬;检查采用综合检查的形式进行. (3)临时检查由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包括: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前的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的临时检查等. (4)季度检查、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组织检查的部门应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互相签字确认. (5)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参照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问题与隐患的整改 1、问题与隐患的整改采用现场纠正、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责成相关的责任人进行现场纠正. (2)对于危及安全质量的问题和隐患,检查实施部门应开具[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相关的单位和部门检查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由被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3、责任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反馈实施检查的部门,并经相关部门组织复查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4、责任单位自身无力整改的问题与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实施检查部门,并由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措施. 5、到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向实施检查的部门书面说明未完成的原因以及整改完成的最后时限,由检查部门核实后继续实施整改. 6、公司各单位应建立隐患整改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制度,对于拒不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第十条 相关单位、部门应将检查、整改等记录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统一归档管理. 1、检查组视所发现问题的性质、可能引起的后果等因素,可向被检查部门(岗位)签发书面《整改通知》,指出需整改的问题、整改期限.被检查单位须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责任部门(人),应严格《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及时回复检查单位或安全主任. 3、报警与通讯联络 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火警:119 盗警:110 交通事故:122 急救电话:120(医院) 安全监察科:82383217 生产业务科:82383214 第四章 事故隐患管理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事故隐患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事故隐患管理.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安监科是公司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事故隐患的举报,监督各类隐患整改,组织复查验收,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 技术科是设备设施隐患的专业管理部门,计划科是建筑设施隐患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是隐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事故隐患的发现、登记、整改等工作,对不能自行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整改,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节 分类和等级 第六条 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七条 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危害范围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划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个等级. 1、重大隐患:危害程度大,危害范围广,不整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 2、较大隐患:危害程度较大,危害范围较广,不整改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隐患. 3、一般隐患:危害程度一般,危害范围小,不整改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隐患. 4、轻微隐患:危害程度较轻,危害范围较小,不整改可能导致轻微事故发生的隐患. 第四节 发现和举报 第八条 事故隐患的发现有检查发现和举报发现两种途径. 第九条 检查发现是指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对管辖范围进行综合、专业等安全检查时对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方式. 第十条 举报发现是指员工对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事故隐患,向主管部门、领导举报的发现方式. (一)举报内容 1、各级领导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防护设施设备不齐全,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在生产作业中,发现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护措施,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5、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等.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2、书面举报 3、电子信箱举报 第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对发现的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对较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上报主管部门存档. 第五节 确认第十二条 轻微隐患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确认,责成有关班组、个人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一般隐患由安监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确认,需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安监科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 对较大隐患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确认,主管领导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公司不能解决的隐患,经公司安委会确认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第六节 整改第十六条 事故隐患整改分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三种形式: (一)立即整改 1、各级管理人员在组织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时,对作业中存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问题,要当场立即进行整改. 2、对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设备不齐全、动作不灵敏或损害而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的防护设施,已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暂停生产,组织专人进行维修,恢复防护功能后生产. (二)限期整改 1、发现职责不清,制度规定不能满足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等管理缺陷,要限期整改. 2、对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设备存在违反安全规范标准,但对正常生产暂时不构成影响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整改或复查. (三)停工整改 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操作人员进行冒险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野蛮作业. 2、设备设施存有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因素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无现场安全监护. 3、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已被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整改. 4、其他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第十七条 对需要停工整改的事故隐患,安监科报主管经理审批后,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按要求停工整改. 第十八条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接到公司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第七节 复查第十九条 责任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检查整改情况,达到要求后,在隐患整改报告书上签署意见,以《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单》的形式上报安监科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第二十条 安监科接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单》后,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期限不得超过48小时.对复查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必须重新整改,评定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 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共性、重复性事故隐患,安监科组织相关部门,从管理、防护措施等方面分析原因,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第八节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举和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事故救援应急处理 第一条 组织分工 成立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指挥(总经理外出时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指挥). 第二条 专业抢险小组 1、线路抢险小组:组长由工电段段长担任,负责线路、桥涵的抢修,车辆起复及绘制现场示意图. 2、机车设备抢险小组:组长由机务段段长担任,负责机车设备事故及机务设备故障的抢险,并记录有关数据. 3、电器设备抢险小组:组长由工电段段长担任,负责本公司三电(电力、信号、通讯)设备的抢险工作,并做好记录. 4、后勤保障小组:组长由行政科科长担任,负责抢险过程中后勤保障工作. 5、抢险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担任,负责抢险中心现场调查区证、制定抢险方案、现场协调、车辆调度等事宜. 第六章 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一条 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1、各单位(含外工)发生职工伤害事故(包括工伤事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货运质量事故港口建筑设施安全事故以及机损、火灾等事故,必须及时用电话、传真或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否则,一律按隐瞒事故进行处理. 2、职工伤害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在发生事故后30分钟内报告公司安全科;如事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应立即报告. (2)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伤害事故,应在10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科;如事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应立即报告. (3)安监科在接到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以及有关部门. 3、货运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货运质量事故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公司安监科:轻微事故应在10小时内报告;一般及以上货运质量事故应在一个小时内报告;重大货运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 (2)安全科在接到重大货运质量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和经理. 4、机损事故的报告程序 发生机损事故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科:轻微机损事故应在10小时内报告;一般机损事故应在一个小时内报告;重大机损事故应立即报告. 5、火灾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和港公安局消防大队. (2)安全科在接到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和经理. 6、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报告行政科和安全科. (2)行政科和安全科在接到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和经理. 7、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公司安监科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条 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 1、职工伤害事故. (1)职工重伤、死亡事故(非交通事故)由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2)职工轻伤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工会组织进行调查、分析,或在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授权的情况下,由本公司对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2、港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分析. 3、货运质量事故由公司安监科进行调查分析. 4、机损事故由公司安监科负责组织,技术科参与进行调查、分析,轻微机损事故由公司技术科授权责任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 5、火灾事故由港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进行调查、分析. 6、食物中毒事故由集团公司卫生环保处负责进行调查、分析,公司行政科和安监科参与. 7、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应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得出调查结论,确定事故性质及事故责任,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建议. 第三条 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案程序 1、职工伤害事故. (1)发生职工伤害事故后,公司及时填报《职工伤害事故报告表》,并提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在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后,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的结案意见. (2)职工发生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职工伤害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填报《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统一安排进行工伤认定. (3)凡因自行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而影响工伤认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后果. 2、其他事故由参与调查、分析的部门根据调查结论以及集团公司和铁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结案. 3、由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的事故,由市事故调查组根据《连云港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作出结案处理意见. 4、公司安监科等有关部门将依据《铁运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规定对各类安全质量事故进行考核处罚. 5、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以上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事故、事故苗子和违章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考核制度. 第七章 专项安全及设备安全管理 第一条 防火巡查 使用部门每两小时对各仓库和消防重点部位巡查一次,每四小时对仓库整体全面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向主管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每天应有记录. 第二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消防通道是否堆放物品或影响使用.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三条 防火检查 1、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由安全监察科及相关人员组成. 3、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情况. 第八章 消防管理 第一条 每天上、下班前做好仓库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 第二条 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办公室及其他非特定区域内;办公室及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第三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为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校验,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四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第五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立即灭火,情况严重应立即打"119"报警电话. 第六条 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个人电脑以及断开其他相关电源设施,确保安全. 第七条 按使用说明书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如需要,进行维修及更新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设备(消防栓、警铃等)的检查、维修及更新. 第九章 劳动保护管理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组织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措施,并做好劳动保护监察、监测工作. 第三条 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四条 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公司职工在岗位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对从事有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被挪用,正确、合理使用. 第十章 安全建档 第一条 安全建档内容组成: 1、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 3、证照档案:包括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及验收审批报告等. 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公司和上级)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5、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6、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记录等. 7、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整改措施等. 8、设施、设备台帐:包括设备使用完好情况,检修记录等;还有职工防用品配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责划分 1、公司安委会负责重大安全奖惩事项的审批. 2、安监科是公司安全奖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类安全奖惩事项的认定,提出安全奖惩建议,办理安全奖惩事宜,做好安全奖惩统计和通报工作. 3、办公室负责安全奖惩资金的审核、确认. 4、财务科负责安全奖惩资金兑现. 第三条 奖励1、各单位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10000元. (1)在安全生产、安全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 (3)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使集体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他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应当给予奖励的. 2、个人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1)工作认真负责,防控意识强,防止安全事故的; (2)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及时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 (4)及时检举隐瞒事故的;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6)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表彰的; (7)其他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应当给予奖励的. 3、单位、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4、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标准及时进行奖励. 第四条 处罚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 (1)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 (2)公司院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的. (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 (4)未经许可,擅自接电、用电的. (5)作业中,脱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6)未经审批,公司院内私自进行动火作业的. (7)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的. (9)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 (1)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油罐区等危险场所的,或在油罐区等危险场所接打手机的. (2)酒后驾驶的. (3)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特殊防护用品的. (4)危险品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等特殊防护品的. (5)酒后上岗的. (6)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7)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电炉、火炉的. (8)擅自拆卸、损坏安全标志或安全设施的. (9)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 (10)其他违章违纪但不构成事故苗子及其以上事故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500元罚款. (1)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2)隐瞒事故不报的. (3)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 (4)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造成损失的. (5)无证操作设备或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 (6)经公司研究需加重处罚的违章违纪行为. 4、其它奖惩按照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5、发生事故苗子及以上责任事故,按照公司《事故处理规则》进行处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五条 附则1、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作业、施工的外来单位和人员发生违反安全协议和违章施工行为的,由安监科、工程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章 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第一条 总则为了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促进安全管理,做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第三条 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及考核方式 1、一类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400元——调车员、机车乘务员(日勤作业人员除外)、港口站、机务段兼职安全员. 2、二类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200元——港口站、机务段在岗二线职工、在岗汽车司机、调度员(计划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工电段、天华公司、行政科、办公室兼职安全员. 3、三类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150元——工电段、天华公司在岗职工. 4、四类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120元——行政支部在岗职工. 5、以上站段、部门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季度考核. 6、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在岗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200元,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四条 奖罚标准 1、季度内或半年内未发生任何事故,按缴纳风险抵押金给予等额奖励. 2、季度内或半年内被公司处罚的"三违"人员免奖,累计被处罚两次的人员,扣除风险抵押金本金. 3、季度内或半年内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苗子,责任人免奖扣除本金并考核责任单位当季兑现奖30%. 4、季度内每发生一起机械设备轻微事故、一般以上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人免奖扣除本金并考核责任单位当季兑现奖40%--100%. 5、季度内班组少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月不少于2次)或活动内容不实,考核责任单位当季兑现奖5%(月累计). 6、季度内公司发生一起一般性及以上事故,考核安全监察科当季兑现奖20%--50%、责任单位兼职安全员当季兑现奖10%--30%. 7、机关一支部、二支部以支部为考核单位,发生轻伤害以上责任事故,责任人所在支部考核周期内兑现奖全免. 8、在兑现周期内本金扣完后必须于5日内到公司财务科续交. 9、调车员、机车乘务员,为日勤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按所在单位二线人员缴纳并核发. 10、病、事假超过一个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减半发放,超过二个月免奖. 11、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工种实际工作特点,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及分配方案. 第五条 签定《安全质量管理目标风险抵押责任书》的单位党政领导按目标责任书条款考核. 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实施. 第七条 附则1、工种岗位以人事科调令为准,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安监科. 2、在执行本考核办法时如有弄虚作假,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不影响公司其他安全奖罚规定的执行.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确保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得到稳步提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办法 1、目标管理考核以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质量管理规定》、《站段、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的各项目标为考核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团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为依据. 2、目标管理考核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监察科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于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对照《铁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公司安委会通过后适时公布. 3、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的形式进行,以得分率确定责任单位的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得分率≥90%的为一级(全额发放月度绩效奖);90%>得分率≥80%的为二级(扣月度绩效奖总额的5%);80%>得分率≥70%的为三级(扣月度绩效奖总额的10%);得分率<70%的为四级(扣月度绩效奖总额的10%-100%). 第三条 相关要求 1、各责任部门应结合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细则的相关内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确保管理行为扎实有效. 2、各责任部门于每月1日前填写《铁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登记表》,并上报公司安全监察科. 3、各责任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本月自评结果于26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科. 第四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委会另行规定. 制度篇[3] 铁运公司劳动人事和职工教育 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133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38 考勤管理办法…152 非领导职务制度实施办法…162 人力资源管理实施办法…163 岗位不适应人员调整实施办法…166 工伤职工管理规定…168 职工工号牌管理规定…171 第二篇 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173 计件工资实施办法…179 货运绩效工资实施办法…182 班中餐补贴实施细则…184 夏季高温津贴实施细则…186 劳动(卫生)保健津贴实施细则…187 奖金管理办法…189 月度效益奖考核办法…193 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励办法…196 第三篇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管理办法…198 职工日常学习制度…208 职工日常学习检查制度…210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第三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 公司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劳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劳动力调配,由人事科根据生产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平衡调配.各单位应本着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服从整体需要. 第六条 在工作调配中,低岗到高岗或熟练工种到技术工种的转岗职工,转岗后三个月实行原岗位工资;待考试、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上岗,实行现岗位工资. 第七条 各单位劳动组织(班组、班次)不得擅自拆并、增减.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变劳动组织时,则应先报人事科审批,并经批准后才能改变.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必须提前报人事科审核,由人事科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人事规章制度 第九条 职工要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待岗处理: 1、公司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期间,未能竞争到岗位及未参加竞争上岗的(包括未选择竞争上岗和未通过竞争上岗资格审查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违反政策、法规,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造成国家、企业在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5、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 6、一个月内有迟到、早退、睡岗等违章违纪行为两次及以上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三次以上的. 7、有故意损害企业经营利益行为的. 8、当月累计旷工满一天的. 9、经查实弄虚作假长期泡病假的. 10、消极怠工,经常或多次没有完成生产经营或工作任务的. 11、当班期间打牌、喝酒和干私活的. 12、有其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十条 职工待岗期间考核标准. 1、待岗期限:至少一个月. 2、职工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待岗期间,公司安排在岗位上待岗的,岗位工资按50%发放. 第四章 新职工转正定级 第十一条 新职工的转正定级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学徒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试考核,达到本工种或本岗位专业水平,并能独立工作或较好完成任务.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工作、学习,表现较好.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纪律性. 第十二条 新职工转正定级办法: 1、必须由本人将进港以来的工作、学习、业务等方面的情况作认真的书面总结,经所在单位评议,提出转正定级意见. 2、参加人事科组织的定级考试、考核. 3、人事科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结合定级人所在部门意见,提出定级意见,经公司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转正定级: 1、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独立工作的. 2、组织纪律性差有违章违纪行为. 3、学徒期或见习期缺勤一个月以上(缺勤时间累计),必须补足后,方可转正定级.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十七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二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 (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 (3)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或本管理制度情节重大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而又双方不愿续签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如有违反公司人事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三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公司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明确责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的劳动用工机制,根据劳动法规与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劳务用工是指由劳务输出单位管理,劳动者本人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务输出服务合同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 公司根据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具有进入港口集团劳务市场准入资质的劳务输出单位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公司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进行人员招聘.《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人员的条件、数量(思想素质、健康状况、年龄、业务技能等).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特殊工种持证、岗位要求、工作职责等).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按工种岗位、劳动强度分类). 4、劳务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 5、双方共同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职责和其他事项(法律、法规、企业规章等). 第三条 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负责劳务用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范围与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人员;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人员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人员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人员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人员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五条 公司对劳务用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按照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核定的用工编制,在内部现有人员调剂不足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人工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制定劳务用工使用计划并报集团审批. 各部门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各单位有劳务用工使用需求的,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招聘.各单位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人员,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应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六条 劳务用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事科与劳务输出单位组织实施,用工部门参与,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招用劳务人员. 第七条 人事科负责公司劳务用工的归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用工部门负责劳务用工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一)人事科与劳务输出单位直接联系,负责签订劳务合同;组织对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职业资格认证;组织劳务人员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编制每月《劳务服务费》,报公司领导审批;编制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劳务输出单位,督促其按时支付;通知劳务输出单位办理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监督、检查劳务输出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等.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和考核制度;检查、督促用工部门合理使用人员,并在用工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劳务用工的录用、考核和解聘工作,对劳务用工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管理;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帐或数据信息库;及时协调、处理好劳务人员之间的争议. (三)用工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工作安排、使用管理、考勤、绩效考核;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下做好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编报劳务用工计划向人事科提出建议. 第八条 劳务用工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范畴,根据编制定员实行岗位管理. 第三章 劳务服务合同管理 第九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公司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建立劳务服务关系,人事科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约情况. 第十条 劳务输出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各部门需要继续使用劳务人员,由人事科与劳务输出单位续签或重新签订劳务服务合同. 第四章 劳务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 劳务用工使用岗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报集团审批同意后确定. 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务用工岗位人员缺编情况,在每年12月5日前将次年用工申请计划报人事科,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 特殊用工计划由用工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申报,申报计划提前一个月报人事科. 第十二条 招用劳务人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由人事科与劳务输出单位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第十三条 各单位使用的劳务人员在年龄、文化程度、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司的用工要求.新招用劳务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能适应所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劳务人员录用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可以续签.由用工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过程监督.任何部门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劳务人员. 第十五条 劳务用工的人员信息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进行管理.同时,劳务用工人数应在劳资统计报表中统计. 第十六条 用工部门对劳务人员实行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过考核劳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人员参与公司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编制劳务服务费,并将劳务服务费发放表提供给劳务输出单位作为核发劳务人员报酬的依据;每年年初,根据劳务人员上年度绩效表现及工作需要,做出劳务用工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因年龄、身体和技术技能等各方面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公司可依据协议进行岗位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九条 劳务用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活动,增强劳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二十条 被录用的劳务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参加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劳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实习、工作.公司、用工部门建立起劳务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劳务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考试成绩.公司级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站段、班组级由用工部门负责,各级安全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进入劳务人员个人档案. 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组织架构、薪资福利、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岗位相关安全知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每年制定岗位培训计划与培训费用计划,组织和协调用工部门做好劳务人员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和业务技能,使劳务人员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岗位培训按岗位进行.一般岗位每年学习考核一次;特殊岗位每半年学习考核一次. 劳务人员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培训合格后,由用工部门进行试用、考核(其中熟练工种试用期为三个月、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为半年).劳务用工的合同(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续签. 第六章 劳务服务费用及保险 第二十二条 劳务服务费用从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劳务服务费用包含:劳务人员薪酬收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向劳务输出单位支付的管理服务费用等.公司每月根据劳务人员考核结果核算并编制劳务服务费,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后通知劳务输出单位出具发票.公司收到劳务费用发票后,及时将费用转至劳务输出单位指定帐户. 劳务服务费用总额由人事科根据年度用工情况进行预算,并根据年度计划按劳务服务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按实列支奖金与教育经费.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劳务公司协商一致,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在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岗位绩效薪酬实施办法,考核确定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各项社会保险按连云港市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劳务输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考核分配结果发放劳务人员报酬,劳务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手续由劳务输出单位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落实. 第七章 薪酬收入与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劳务人员薪酬根据绩效管理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年度总额随公司生产运量和经济效益情况适当调整.公司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用工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完善岗位绩效薪酬实施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劳务人员薪酬收入包括计件作业工资或计时工资、岗位津贴、劳保福利和各类奖励等.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分别实行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岗位津贴、劳保福利按工作岗位发放;各类奖励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劳动竞赛奖励和节日奖励(含过节补贴)等. 第二十六条 劳务人员的工资由劳务公司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 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4日之前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劳务人员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人员,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劳务人员的出勤以所属部门考勤为准,考勤于次月3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劳务人员迟到、早退、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劳动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工资扣除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务人员参照享受公司在岗职工福利待遇,包括班中餐、交通补贴、防尘费、防暑降温费等.劳务用工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劳务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八条 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须按法律和公司规定以及劳务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以退回劳务公司的形式解除用工关系.对于触及第二十九条范围内的劳务人员通知劳务输出单位予以清退;对于公司不存在用工需要的岗位及时通知劳务输出单位予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为确保劳务用工的质量,实现劳务用工的动态管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事科根据劳务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时通知劳务输出单位,并将其退回,解除劳务用工关系. (一)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包括盗窃公司财物,故意毁损公物情节严重者;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对主管和同事有暴力威胁行为者;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散布言论致使人员流失者;参加非法组织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酗酒滋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其他相关的情形. (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四)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五)受到刑事处分的;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七)年度绩效考核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第三十条 在协议期间,劳务人员离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劳务人员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第三十一条 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劳务用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公司(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铁运分公司劳务用工岗位绩效薪酬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运输生产顺利进行,建立劳务用工岗位薪酬待遇长效的增长机制及激励措施,结合港口集团《关于完善港口劳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的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劳务人员收入与港口发展、效益增长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劳务人员收入与个人业绩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稳定劳务人员队伍与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务用工岗位. 三、实施办法 工资基本构成为岗位工资、基本保障工资、辅助工资及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保障工资 1、设置基本保障工资标准.公司设置统一的基本保障工资标准档序,合理调整基本保障工资的差异.基本保障工资标准见"基本保障工资标准表". 2、基本保障工资的准入办法. 2008年1月1日前服务公司的,以3档为起点,按照每满3年服务期,基本保障工资升一档的办法准入;2008年1月1日后工作的劳务人员,根据参加工作时的学历水平,高中以下的以1档为起点、中专(中技、高中)以2档为起点、大专以3档为起点、本科以5档为起点准入. 3、基本保障工资调整办法. 基本保障准入后,从2011年9月份起,按照每满1年工龄升一档的办法调整基本保障工资.当年8月份调整,9月份执行. 基本保障工资标准表 档序 起点工资与工龄对照 标准 差额 1 高中以下 190 10 2 2 中专(中技、高中) 200 10 3 3 2 大专 210 10 4 4 3 2 220 10 5 5 4 3 本科 230 10 6 6 5 4 2 240 10 7 7 6 5 3 250 10 8 8 7 6 4 260 10 9 9 8 7 5 270 10 10 10 9 8 6 280 10 11 11 10 9 7 290 10 12 12 11 10 8 300 10 13 13 12 11 9 310 10 14 14 13 12 10 320 10 15 15 14 13 11 330 10 16 16 15 14 12 340 10 17 17 16 15 13 350 10 18 18 17 16 14 360 10 19 19 18 17 15 370 10 20 20 19 18 16 380 10 21 21 20 19 17 390 10 22 22 21 20 18 400 10 23 23 22 21 19 410 10 24 24 23 22 20 420 10 25 25 24 23 21 430 10 26 26 25 24 22 440 10 27 27 26 25 23 450 10 28 28 27 26 24 460 10 29 29 28 27 25 470 10 30 30 29 28 26 480 10 31 31 30 29 27 490 10 32 32 31 30 28 500 10 33 33 32 31 29 510 10 34 34 33 32 30 520 10 35 35 34 33 31 530 10 36 36 35 34 32 540 10 37 37 36 35 33 550 10 38 38 37 36 34 560 10 39 39 38 37 35 570 10 40 40 39 38 36 580 10 41 41 40 39 37 590 10 42 42 41 40 38 600 10 (二)岗位工资 1、实行一岗多薪.结合岗位规范,组织岗位测评,对同一岗位分别确定不同的档次,设置5个岗位工资等级,以体现同一岗位上不同的绩效差异. 岗位档序表 序号 工人岗位 岗位工资标准 档序 岗位名称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1工四 连结员 1300 1350 1400 1500 1600 2 工六 养路工、货运工 1150 1200 1250 1300 1450 3 工七 整车工、库场工、水厂操作工 1000 1050 1100 1150 1200 4 工八 食堂操作工、保洁员 750 800 850 900 950 岗位工资考核评价条件表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工资等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1连结员 连结员岗位 初级连结员 中级连结员 初级调车长 中级调车长 2 养路工 养路工 初级养路工 中级养路工 高级养路工 工区带班员 3 整车工、货运工、库场工、水厂操作工、食堂操作工、木工、保洁员 未取得证书的 初级工 中级工 注:岗位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岗位工资按相应的绩效分配系数上下浮动. 2、设置一岗多薪的标准.根据公司年初核定的劳务费用总额,合理拉开岗位工资级差. 3、2006年9月1日前服务公司的,岗位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岗位2级标准准入,符合高等级标准的,按规定等级准入. 4、建立薪酬待遇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机制.绩效考核是实行一岗多薪的前提,建立绩效考核与岗位工资相结合的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岗位工资的档序. (三)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工资、津贴等组成. 1、加班工资:以基本保障工资为加班基数计算,基本保障工资低于市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计算. 2、夜班工资:大夜班按10元计算,小夜班按7元计算. 3、津贴:①防尘费;②乘车补贴.各项津贴及费用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得出月度考核结果,每月4日前上报公司人事科. 2、将养路工岗位工资中的400元纳入绩效考核工资. 四、有关事项 1、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并及时向公司人事科反馈信息. 2、劳务人员聘用工班长的,岗位工资按在职职工岗位工资准入和调整. 3、连结员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上线未满1年按85%执行;上线1年以上按90%执行;上线2年以上按95%执行;上线3年以上按100%执行.加发工资发放按未取得证书的标准为10元/班,取得初级工证书的标准为15元/班,取得中级工证书的标准为20元/班执行. 4、公司新进连结员岗前培训期为9个月,其它工种为1个月.培训期内薪酬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培训期满经定岗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标准执行. 五、本实施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考勤管理主管部门为人事科,负责制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作息时间由公司按工时工作制特点进行安排,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作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同时在不影响工作(生产)并事先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休息休假可灵活安排.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均以年为工作时间计算周期.1年内实际工作工时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工时的,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可安排调休. 第六条 加班加点与夜班、值班 (一)对确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为加班,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职工工作的为加点.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并严格审批程序,做好考勤记录. (二)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内安排职工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根据人事科核定的加班加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在部分职工节假日应休而不能安排休息的,不按加班计算. (三)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时,不得作为加班处理. (四)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下列人员不得加班加点: (1)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2)哺乳期未满一年的的女职工; (3)病假复工后试工期和属照顾轻工作期间的职工; (4)患有严重疾病,经医生诊断禁止加班加点的职工. (五)夜班分大夜班和小夜班两种.大夜班是指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的,夜班费10元,其余为小夜班,夜班费7元.凡允许班中休息的岗位,均按小夜班处理. (六)安排职工在工作时间以外值班的,按值班规定执行,可安排调休,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章 休息休假 第七条 职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日即周末双休日.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特点,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法定节假日包括全体职工节假日和部分职工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统一安排休假. (一)全体职工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上述节假日如适逢休息日,顺延补假. (二)部分职工节假日(纪念节日): 1、妇女节(3月8日),女职工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放假半天. 上述节假日如适逢休息日,不予补假. 第八条 职工还享有带薪年休假.其他如因故不能上班者可以请休假,请休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公假等. 第九条 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以8小时/天按班数折算;实行特勤等不定时工作制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当年病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有必要的可跨一个年度安排.已经安排职工休假,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条 事假:职工占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的可请事假. 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5天. 第十一条 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或休养的可请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需长期住院治疗或休养的,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最长不得超过医疗期.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瘫痪等)的职工,需延长医疗期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市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职工请长期病假必须提前递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书、化验单、医药费收费收据等证明材料.职工出差或探亲患急病的,须持当地县(区)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书、化验单、医药费收费收据等证明材料,并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职工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报安全监察科办理工伤手续,经医院诊断、并持有工伤证明方有效,凡未办理工伤手续,一律作为病假处理. 第十二条 婚假: 职工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大龄青年(男28周岁,女26周岁)延长婚假15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给予路程假. 第十三条 产假(护理假): (一)女职工顺产单胎的,享受产假90天;难产的,经医疗单位证明,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增加产假45天. 晚育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配偶可享受护理假10天. (三)计划内怀孕流产、接受避孕节育等手术的女职工,其休假时间按集团公司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哺乳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孩子一周岁以内、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休哺乳假.哺乳假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五条 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在岗职工,与其配偶或父母异地而居,又不能在休息日团聚的,可休探亲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或职工自愿并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可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二)探亲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三)见习生、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十六条 丧假: (一)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或职工一贯供养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丧假五天. (二)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第十七条 公假: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义务及参加政府机构或其它机构所举办会议或活动的职工,可休公假. 公假时间按相关机构出具的书面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各类假期的计算方法 (一)带薪年休假、事假的计算天数不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以正式录用日起到每年12月31日止为标准日期作为工作年限加以计算. (二)病假天数为1周及以上的计算天数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但在计算职工应发工资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缺勤日.医疗期连续病休时间和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标准,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三)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公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均不计算在内;超过5天的计算天数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请休假以半天为基本计算单位,加以累计. 第十九条 职工请休假应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各部门必须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职工休假.职工请休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或影响工作.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一)职工请休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注明请休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单应及时交本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备案,以便核查.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公假、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皆须提出证明材料,方可准假.请休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批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及时告知,并按照规定的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按审批权限及时到相关部门销假,如患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应事先来电申请续假,其超假部分作病、事假处理,续假按请假规定办理.职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或遇特殊紧急情况,应自觉服从组织上的安排,提前结束休假,事后安排补休.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调休或年休假,其超过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各部门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手续不全或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年休假由人事科于每年年初核定职工当年度年休假应休天数并公布.各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计划.中层管理人员年休假由党群科统一安排. 病、事假,一天以内由班组长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当班人员满员(不影响安全生产)情况下,一个班次以内由班组长审批;一至三天由所在单位审批;三至七天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报人事科审批;七天以上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病、事假按一个自然月份审批,一次请假跨月份的仍按一次审批,在一个月内对同一个人不得超过审批权限. 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公假等,一律报人事科审批.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需经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手续.婚、丧假与探亲假另给予路程假的,由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公司领导请假按集团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含助理)请假须经党群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人事科备案;职工请假按审批权限报班组长、所在部门、人事科、公司领导逐级审批. (三)凡未履行请(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按旷工论处.如捏造请假理由蒙骗请假,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违反请假审批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对批假者追究管理责任并免除当月效益奖. (四)公司职工调班,经班组长审批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如有私自调班者以旷工论处;私自替班者以违纪论处,免发当月效益奖.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日请假的,休假待遇: (一)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哺乳假、公假期间,按本人基本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探亲假可报销路费,包括往返火车票(硬卧硬座)、船票(三等舱)、长途汽车票(不含出租车票),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探亲假审批单》,由人事科审核签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符合医疗期规定的,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四)上述假别的奖金待遇,按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四章 考勤记录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兼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职工考勤.考勤记录及各种假条应由职工核对签字确认,经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公司人事科.考勤记录留存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考勤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正确、清楚,职工姓名不得用同音字代替;对有关假别,必须按考勤表上假别符号记录,没有符号的假别可用文字注明,各类假别必须凭假条如实考勤,日期要对应;考勤要上墙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考勤填记发生差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更改.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人事科按月将职工考勤记录整理成册,做好相应的台帐记录,年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二十三条 其他规定 (一)职工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的,按迟到考勤;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岗的,按早退考勤. 迟到或早退,免当月效益奖100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考勤,旷工期间不支付工资.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到岗的; 3、请假弄虚作假经查实的; 4、其他原因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三)虚报考勤及违反请假审批权限随意批假者,按等同责任处理. (四)当班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睡岗、脱岗.脱岗免发当月效益奖;脱岗当月累计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计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轮班制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岗位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当班人不得离岗,违反规定者按脱岗处理. 连班制期间,职工原则上在公司食堂就餐,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外出就餐的,按规定时间返回,违反规定者按脱岗处理. 职工上班期间,就餐、洗澡要严格依照公司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提前.违反规定者按脱岗处理. (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原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照国家、省、市、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劳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非领导职务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非领导职务制度,逐步建立非领导职务人员收入增长机制,根据集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二、实施办法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按原职级转任调研员、副调研员. 2、非领导职务人员由党群工作科负责管理. 3、调研员、副调研员年度收入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原职级执行,包括岗位工资与基本保障工资;绩效薪酬参照公司正副职中层管理人员与集团副督导员绩效薪酬确定,以津贴形式进行发放.调研员年度收入为公司正职中层管理人员的80%,最高不超过集团副督导员的80%;副调研员年度收入为公司副职中层管理人员的80%,最高不超过调研员的80%. 4、根据"云港人〔2010〕334号"《关于完善集团非领导职务人员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文件精神,集团督导员、副督导员年度收入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集团在职同职级人员平均基本薪酬的100%确定,绩效薪酬按集团在职同职级人员平均绩效薪酬的65%确定. 三、本实施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云港铁人〔2007〕65号"文《关于下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非领导职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形成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制订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人事科下设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待岗、转岗等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劳务用工的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公司职工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实施程序 (一)转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人员范围: 1、公司待岗职工 符合公司待岗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待岗人员; 2、公司转岗职工 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现岗位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批同意转岗的人员; 3、公司新进港人员; 4、离岗保留劳动关系期满要求回公司重新上岗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管理程序: 1、人事科负责人员的审核管理与竞争上岗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后,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接收;适时公布公司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岗位竞聘.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 对转入人员进行管理与培训,并组织培训合格人员参加岗位竞聘. (三)相关待遇: 1、待岗人员 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待岗1—6个月,岗位工资按500元标准发放. (2)待岗7—12个月, 取消岗位工资. (3)待岗满一年,经考核仍未能竞争上岗位并不服从公司安排其他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4)待岗期间免除各类奖金. 2、转岗人员 转岗人员转岗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转岗1—3个月, 岗位工资按原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转岗4—6个月, 岗位工资按原岗位工资标准的60%发放. (3)转岗超过6个月者, 按待岗处理. (4)效益奖考核标准按0.5系数执行. 3、公司新进港人员 岗位工资按相应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效益奖按相应岗位标准50%发放. 4、离岗保留劳动关系期满要求回公司重新上岗的人员工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人员管理 1、相关人员从通知报到之日起,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主要管理内容是: (1)安排好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工作. (2)负责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考勤管理. (3)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4)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上岗办法 (1)经本人申请,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符合竞争上岗条件者,通过竞争,可以重新上岗. (2)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向一线流动. (3)允许待岗、转岗等人员自谋职业. (五)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文件相抵触者,以本文件为准. 岗位不适应人员调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妥善解决职工素质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岗位不适应问题,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 第二条 岗位不适应人员,是指经工作实践证明和组织考察、绩效考核等认定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德才素质与现岗位要求不相适应,不能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因客观原因难以胜任现岗位要求的职工. 第三条 对岗位不适应人员的认定与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符合程序原则; (二)合理调配、公开竞争原则. 第四条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为不适应岗位. (一)因违法违纪在单位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工作态度差,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章违纪较为严重,月度内被公司查处两次以上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的; (五)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身体状况难以适应现工作岗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六)工作能力难以满足岗位需求,不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或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的; (七)绩效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八)因其他问题和原因不适应现岗位的. 第五条 认定不适应岗位人员,采取定性考察与定量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察、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评议方法. 第六条 岗位不适应人员原则上采取"一考两评"的方式确定,即岗位绩效考核,并结合群众评议、组织评定两种方式综合确定. 岗位绩效考核按部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群众评议以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内容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范围为部门全体职工.职工的民主测评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组织评定由公司职能部门组成小组,根据职工平时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评价意见. 第七条 由所在部门或职能部门经过日常检查、考核,对因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等原因造成不适应岗位的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向公司进行申报,公司组织审核评定,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第八条 对认定为岗位不适应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调整处理: (一)降职(级).可从管理岗位流向生产服务岗位,或从高岗位流向低岗位. (二)待岗.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待岗条件的,给予待岗处理. (三)转岗培训.对工作能力较弱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安排转岗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重新竞争上岗. (四)离岗休息.对因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工作的,安排离岗休息. (五)调配.因客观原因不适合现岗位的,调整到其他适合的岗位. 第九条 岗位调整后的职工,根据不同情况,调整相应的岗位待遇. 第十条 公司劳务用工岗位参照执行. 工伤职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职工管理,妥善安置工伤职工,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第四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七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由公司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公司根据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发放工伤职工生活补贴. 第八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的,应及时恢复工作,公司送达报到通知书,并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安排适当工作后,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80~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恢复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三)对难以安排工作的,公司根据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发放工伤职工生活补贴. (四)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九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的,应及时恢复工作,公司送达报到通知书,并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安排适当工作后,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40~7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工号牌管理规定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司形象建设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职工工号牌实行统一配制,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第二条 公司人事科负责职工工号的审定、发放、注销等规范性管理工作. 第三条 工号牌编号为三位数.实行一人一号,个人自行保管.工号相对固定,一般不作调整. 第四条 公司领导编号号段为001~009,按职位固定号码,其中公司经理001、党委书记002、公司副经理003~005,006~009作为备用. 第五条 职工编号号段自010起,按部门、职务、出生年月为基准排列顺序进行编号.新进职工按实际发放顺序号进行编号. 第六条 实行非领导职务人员工号牌由人事科统一保管,平时不予配发,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随机编号,临时配发. 第七条 职工必须按着装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工号牌,如有违反扣除部门月度效益奖50元/人次;不得私自转借、调换工号牌,如有违反扣除部门月度效益奖100元/人次. 第八条 工号牌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申请予以补办,并缴纳30元工本费.如因公而损坏,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及时报公司人事科审核补发. 第九条 严禁人为故意损坏工号牌,或将工号牌进行外借,或利用工号牌在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给予扣除当事人200元/次处罚,同时扣除部门月度效益奖100元/人次,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职工调离公司或离职、退休时,应将工号牌交回,如缺少按遗失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工作岗位调整,除公司领导职位外,其他岗位原则上工号牌不作相应变更. 第十二条 公司于每年一月份进行工号清理,清理出的空余编号将作为有效编号重新启用. 第二篇 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完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岗位工资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薪酬分配机制与人才发展机制相促进的原则; 3、坚持"保底提低、逐步扩中、适度控高"分配关系相协调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 (一)基本保障工资 1、基本保障工资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层次作为准入条件,建立每满一年工龄升一档的基本保障工资调整机制,更好的体现公平性、合理性、保障性. 2、基本保障工资标准.提高基本保障工资起点标准,重新核定基本保障工资级差,向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当倾斜,统筹新老职工年功因素和工资差异. (二)岗位工资 1、建立宽带薪酬模式.调整原岗位工资档序和等级,实行以岗分档、以档分级.原则上管理岗位分为五个档序,工人岗位分为九个档序;管理岗位每个档序设置5个工资级别,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每个档序设置7个工资级别.建立岗位分类、级别扩展、标准交叉的宽带型薪酬结构,核定增量工资,合理设置岗位工资档级标准和变动范围,向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技能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倾斜,确保老职工保底增量,适当拉开薪酬带宽的变动比率和工资级差. 2、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岗位工资宽带薪酬准入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将薪酬宽带级别和工资标准与人才发展通道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挂钩,提高技能突出和业绩优秀员工的薪酬待遇,引导员工重视个人技能增长和能力提高,推动员工绩效和企业整体绩效的提升.以专业水平、职业技能、工作经验、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评价要素为重点,制定管理岗位、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的岗位工资宽带薪酬办法和标准. (三)效益工资 1、完善效益工资调控机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兼顾效率与公平,完善工资总额和收入水平的双重调控机制,效益工资主要结合公司经济效益、职工收入水平、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2、完善效益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效益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与宽带薪酬相配套,与人才发展相协调.要按照"保底提低、逐步扩中、适度控高"的原则,合理调整内部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四、其它事项 1、计件人员工资增量同步调整,制定完善计件工资分配方案,提高劳动生产率,调动好一线计件人员的积极性. 4、各部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向公司人事科反馈信息. 五、公司原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从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 铁运分公司基本保障工资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职工收入增长机制,更好地体现基本保障工资的公平性、合理性和保障性,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调动职工建设亿吨强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铁运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员范围 公司在岗职工. 二、实施内容 1、调整基本保障工资标准 提高基本保障工资起点标准,将起点标准从300元提高到350元,并重新核定工资级差.调整后的基本保障工资标准见附表. 2、调整基本保障工资起点档序 根据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的学历水平确定基本保障工资起点档序.199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以9档为起点;1998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根据参加工作时的学历水平确定起点档序,初中(含初中以下)以1档为起点、中专(含中技、高中)以3档为起点、大专以5档为起点、本科以9档为起点、双学士和研究生以13档为起点、博士生以17档为起点. 3、基本保障工资正常调整办法 符合调整条件的职工,从基本保障工资起点档序开始,按照每满1年工龄升一档的细则调整基本保障工资.当年8月份调整,9月份执行. 三、有关事项 1、计件人员基本保障工资增量部分暂列入辅助工资单元发放. 2、离岗休养职工按照本细则调整基本保障工资标准;其他不在岗人员待其上岗后再按本细则调整基本保障工资标准. 3、调整后的基本保障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基本保障工资标准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 4、调整后的基本保障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年金缴费基数.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原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从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2: 铁运分公司岗位工资实施细则 为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薪酬待遇与人才发展、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激发公司各类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铁运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员范围 公司在岗职工. 二、实施内容 1、核定岗位工资总额.将原2007年职工收入增长指导线考核奖及部分效益工资(奖金)纳入岗位工资,分别核定管理岗位、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的新投入工资增量,作为实行宽带薪酬后的岗位工资总额. 2、设置岗位工资档级.建立岗位分类、级别扩展、标准交叉的宽带型薪酬结构,调整原岗位工资档序和等级,实行以岗分档、以档分级,原则上管理岗位分为五个档序、工人岗位分为九个档序,管理岗位每个档序设置5个工资级别,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的每个档序设置7个工资级别. 3、组织岗位分析与测评.在参考原岗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规范和实际情况,组织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档序调整,确定岗位价值,对应相应岗位档序. 4、制定宽带薪酬考核评价细则.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岗位工资宽带薪酬考核评价条件参考表》,制定具体的岗位工资宽带薪酬考核评价细则,确定职工岗位工资级别. 岗位工资宽带薪酬考核评价标准应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类确定.其中:单位中层管理岗位应主要体现任职年限、工作经验、管理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评价要素;一般管理岗位应主要体现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评价要素;技术工种岗位应主要体现职业技能、工作年限、技术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评价要素;熟练工种岗位应主要体现工作年限、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评价要素. 5、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参照《集团公司岗位工资调整指导标准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岗位工资宽带薪酬标准.要向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及高技能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倾斜,体现新老职工工资差异,确保老职工保底增量,合理拉开薪酬带宽的变动比率和岗位工资级差. 6、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应与岗位工资挂钩,体现按绩取酬、绩变薪变,推动员工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升. 7、完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聘制度.根据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与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聘实施细则,将评聘等级与岗位工资准入、调整条件和确定岗位薪级相挂钩. 三、准入和调整 1、一般管理岗位、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2006年9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岗位工资按规定等级准入;200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管理岗位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岗位2级标准准入,技术工种岗位、熟练工种岗位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岗位3级标准准入,符合高等级标准的,按规定等级准入.单位中层管理岗位按规定等级准入. 2、绩效考核结果应与岗位工资挂钩,岗位工资可在本级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一级,或按相应的绩效分配系数(比例)上下浮动,原则上分配系数的浮动比例最高不超过本级岗位工资标准的8%. 3、岗位工资准入后,实行动态管理,符合相应考核评价条件的,按规定岗位档序、工资等级、执行期限调整标准.其中:从低岗到高岗现对应档级工资低于原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从高岗到低岗的,按对应档级工资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项 1、计件人员工资增量同步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发放细则. 2、公司病退及相关人员按相应岗位调整. 3、职工岗位工资准入和调整情况及时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管理岗位第5级、工人岗位第7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4、本次岗位工资调整低于50元的职工,按50元标准在工资单补发栏补发,补发至符合本岗位增幅条件. 五、公司原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涉及事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从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计件工资实施办法 根据《铁运分公司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精神,结合我公司计件工资现行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实施范围 调度员、调度助理、运转主任、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机务值班员、值班站长、调车长、连结员、车站值班员、信号员. 二、工资构成模式 原计件方案模式中计件工资构成一直延续2002年三改前工资模式,与计时工资基本构成存在较大差异.现将其构成变为与计时岗位、基本保障统一,将原有的增量、风险金、综合补贴、书报费、误餐费、浮动工资、洗理费、高岗津贴纳入新计件工资模式;保持原有单价不变,根据新的岗位工资、基本保障工资重新设定加发工资、底薪工资、公勤工资. 1、岗位工资:将原有的增量、风险金、综合补贴、书报费、误餐费纳入岗位工资,重新核定岗位工资. 2、基本保障工资:将原有的技能工资与浮动工资合并,组成现有的基本保障工资. 3、作业工资:根据作业的难易,按取送车数和过磅数确定作业人员收入的部分. 4、底薪工资:为计件工资的固定部分,按职工工龄体现不同工资差别,总量为计件人员基本工资之和的35%. 5、公勤工资:为计件预备人员执行的工资,其标准按本人基本保障工资与公勤工资增量之和执行. 6、加发工资:按计件人员上线出勤班数所得的工资. 7、区间工资:根据区间接排车数确定的工资. 8、辅助工资: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职岗津贴、绩效工资等. 三、单价 单位:元 作业类别 作业单价 适用岗位 备注 取送车 0.347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调车长、连结员 区间单价规定: 1.区间占20%以下,单价按0.27计算; 2.区间占20-30%,单价按0.25计算; 3.区间占30-40%,单价按0.23计算; 4.区间占40-50%,单价按0.21计算; 5.区间占50-60%,单价按0.19计算; 6.区间占70%以上,单价按0.135计算 0.320 值班站长、车站值班员 0.307 信号员 0.289 机务值班员 0.052 调度员 0.0478 调度助理 装卸车 0.0665 调度员 0.0596 调度助理 外排车 0.094 调度员 0.083 调度助理 0.018 车站值班员 过磅 0.040 全体计件人员 区间 0.135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 非直接作业人员作业量按一、二、三调总作业量的平均数执行. 四、工资支付规定 1、岗位工资: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准入标准调整岗位工资. 2、基本保障工资:根据公司制定的基本保障工资档序表准入基本保障工资. 3、作业工资:根据现有单价计算作业工资. 4、底薪工资:按职工岗位上线班次计算,班底薪工资按月底薪的1/15计算.个人底薪=岗位工资-896+(基本保障-740),当基本保障工资-740小于0时,个人底薪=岗位工资-896. 5、公勤工资:为了防止在岗人员临时缺员而安排的预备替补人员,上线时实行计件工资,预备时实行公勤工资,班公勤工资按月公勤工资的1/15计算.个人公勤=基本工资-1321元. 6、加发工资:按计件人员上线班次计算,20元/班次.运转主任不享受加发工资;机务值班员、值班站长加发工资按10元/班次计算.出勤班数低于5个班,无加发工资. 7、区间工资:为机务乘务员设置的工资,仅限于区间牵引列车时支付. 五、其他规定 1、新进人员在学徒期、试用期、见习期不参加计件工资. 2、乘务员外出厂、架修期间工资按计时工资发放. 3、参加中检、辅修、临修的乘务员,按上线出勤计算底薪与加发工资,另补贴80元/天,列入辅助工资单元发放. 4、四调机车当月均运量超过9万吨/天,按80%计算平均作业工资;低于9万吨/天,按75%计算平均作业工资. 5、五调机车按上线计算,取消原有公勤,保留原有60元/班补助. 6、待时人员按上线计算,取消原有公勤. 7、预备人员出勤不得低于5班/月,低于5班者,岗位工资减半发放. 六、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原计件工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货运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根据《铁运分公司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精神,结合我公司货运绩效工资现行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实施范围 外勤货运员、内勤货运员、计量工. 二、绩效工资构成模式 绩效工资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基本保障工资、房补、绩效工资、应支底薪、加发工资、公勤工资及辅助工资等. 三、单价 单位:元 作业类别 作业单价 适用岗位 备注 装卸车 0.192 焦专代班员 0.184 焦专外勤货运员 取车 0.084 焦专代班员 0.080 焦专外勤货运员 装卸车 0.279 庙岭代班员 0.269 庙岭外勤货运员 取车 0.126 庙岭代班员 0.121 庙岭外勤货运员 接发重车 0.103 交接代班员 0.099 交接外勤货运员 0.098 交接内勤货运员 接发空车 0.022 交接代班员 0.021 交接外勤货运员 0.020 交接内勤货运员 装车 0.153 制票内勤货运员 过磅 0.094 计量工 四、工资支付规定 1、岗位工资: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准入标准调整岗位工资. 2、基本保障工资:根据公司制定的基本保障工资档序表准入基本保障工资. 3、绩效工资:根据现有单价计算绩效工资. 4、底薪工资:按职工上班次数计算,班底薪工资按月底薪的1/15计算;个人底薪=岗位工资-468元. 5、公勤工资:为了防止在岗人员临时缺员而安排的预备替补人员,上班时实行绩效工资,预备时实行公勤工资,班公勤工资按月公勤工资的1/15计算;个人公勤=基本保障工资+365元. 6、加发工资:按班次计算,20元/班次. 五、其他规定 1、新进人员在学徒期、试用期、见习期不参加绩效工资. 2、班组长加发工资按300元计算,低于5个班无加发工资. 3、预备人员出勤不得低于8班/月,低于8班者,岗位工资减半发放. 六、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原货运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班中餐补贴实施细则 为完善职工福利制度,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激发职工建设东方强港的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云港人〔2010〕332号"文《关于实行班中餐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享受班中餐补贴人员范围 公司在岗职工. 二、班中餐补贴标准 ㈠从事运输生产一线轮班作业的计件人员,班中餐补贴标准调整为10元. 主要包括以下岗位: 1、生产业务科:计划员、调度员、调度助理; 2、港口站:值班站长、调车长、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驼峰信号员)、检车员; 3、机务段: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机务值班员; 4、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实行):港口站连结员. ㈡其他职工在轮班工作、连班工作期间,班中餐补贴标准为6元. 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实行):工电段养路工. 三、资金渠道 1、公司在岗职工班中餐补贴从职工福利费列支; 2、劳务派遣人员班中餐补贴从劳务费列支. 四、有关规定 1、享受班中餐补贴的岗位人员,经人事科审核后报公司确认. 2、享受班中餐补贴的岗位人员,在当班期间方可享受班中餐补贴.班中餐补贴只作提供"班中餐"使用,不另行发放津贴. 3、每月按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勤,行政科据此提供班中餐并进行公示. 从事运输生产一线轮班作业的计件人员,由生产业务科调度室根据每班实际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工电段养路工区人员,由工电段根据每班实际出勤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一式双份,一份提前交行政科食堂,食堂据此准备饭菜和作为凭证使用;另一份留存备查. 4、其他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当班期间安排工作餐,或外来业务人员需在公司安排工作餐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书面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班中餐执行.无法提前书面申报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并应补办申报手续. 5、班中餐由行政科食堂实行单独成本核算,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 6、公司每月对班中餐补贴执行情况核查一次,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给予扣除当事人绩效工资5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四、本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班中餐津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夏季高温津贴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津贴标准: 1、高温作业场所工种岗位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非高温作业场所工种岗位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二、执行时间: 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四个月. 三、适用岗位: 1、在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工作时间连续六小时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岗位,属于高温作业场所,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 包括调车长、连结员、机车司机(副司机)、线路工(养路工)、巡道工、施工员、厨工、炊事员等岗位. 2、在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工作时间不足六小时以及主要工作时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岗位,属于部分高温作业场所,7月、8月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6月、9月按每人每月160元标准执行. 包括内燃机车修理工、外勤货运员(货运工)、检车员、助理值班员、清扫员、信号工、线路探伤工、修配工(修理工、电焊工)、维修电工、电缆线务工(通信工)、汽车司机、叉车司机、理保员(现场指导员)、管道工(锅炉工)、道口工等岗位. 3、在高温天气下偶尔有露天工作或从事室内工作的岗位,属于非高温作业场所,按每人每月160元标准执行. 包括管理岗位及其他生产服务岗位. 4、如遇作业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时调整. 四、考核发放: 1、夏季高温津贴根据职工高温期间在岗考勤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不足半月(不含半月)的按半月发放,超过半月的按全月发放. 2、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由综合保障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由综合保障部负责汇总审核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清单,进行发放. 3、各部门负责根据职工出勤情况编制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清单,并确保清单准确无误. 4、工会和人事科负责监督、审核夏季高温津贴的考核发放. 劳动(卫生)保健津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制度,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集团劳动(卫生)保健津贴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 公司在岗职工. 二、津贴标准: 1、一类:劳动(卫生)保健津贴标准为12元/工作日. 2、二类:劳动(卫生)保健津贴标准为9元/工作日. 3、三类:劳动(卫生)保健津贴标准为8元/工作日. 三、适应岗位: 1、一类: 装卸生产作业一线的操作人员,包括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调车长、连结员. 2、二类: 辅助生产作业人员,主要包括其他生产服务岗位人员. 3、三类: 其他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四、资金渠道: 劳动(卫生)保健津贴从职工福利费列支. 五、有关事项: 1、劳动(卫生)保健津贴根据职工实际出勤情况按月考核发放. 2、原保健津贴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六、本细则自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奖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奖金的考核发放管理,加强奖金的计划控制与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奖金的有效激励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奖金的提取 每年根据集团核定的公司年度奖金总额按季度提取,实行总额控制与效益挂钩,分项设立,纳入工资总额考核. 二、奖金的设立 按比例分项设立各类奖金,主要包括经理专项奖金、效益奖、管理专项奖等.各类奖项的比例分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微调. (一)经理专项奖金 提取比例为奖金总额的10%,用于嘉奖年度内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或人员. (二)效益奖 提取比例为奖金总额的90%,用于激励广大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与公司的经济效益、货运量、安全质量、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指标挂钩,实行绩效管理. 效益奖重点倾斜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绩效优秀人员.主要分为:月度效益奖、过节费、年终奖(年度奖)、管理责任奖、超产奖、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奖及其它奖项. 1、月度效益奖:按月进行考核发放,依据公司的月度货运量、安全质量、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指标完成情况,与月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2、过节费:用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补贴发放; 3、年终奖(年度奖):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4、管理责任奖:按月对公司中层管理岗位进行执行力和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考核; 5、超产奖:用于公司月度、年度等货运量创新纪录嘉奖; 6、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奖: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等绩效管理考核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激励; 7、其它奖项: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人事科拟订方案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设立. (三)管理专项奖 从效益奖中划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单项设立.用于生产经营管理专项奖励,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主要包括: 1、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季度进行考核发放,依据公司安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各部门实行考核; 2、科技进步奖:根据集团要求单项设立,实行专项提取,专款专用; 3、其它管理奖项: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分项设立,主要包括党建、宣传报道、评先创优、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企业管理、成本考核、卫生环保等各项奖励,依据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奖金的管理 (一)公司奖金总额的控制管理与奖金使用的统一管理由人事科负责.人事科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奖金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考核管理. (二)各部门因工作业绩需对相关部门或职工进行奖励的,应事先统筹考虑,拟定考核奖励方案,填写《效益奖审批单》,申报计划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由人事科下达奖金使用计划后,方可执行. (三)奖金管理流程:奖金项目的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办法确定考核结果,经人事科审核同意并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四)对于违反奖金使用审批程序而使用奖金的,纳入部门考核体系中,同时给予免除相关部门负责人效益奖处理,并相应扣除相关部门的效益奖. 四、奖金的考核 (一)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集团根据公司经营效益状况核定,实行总额控制,纳入工资总额考核.人事科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积极争取集团政策支持,加大奖金提取额度. (二)各类人员奖金考核 1、公司正、副职领导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2、非领导职务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测算发放标准,实行年度收入总额控制; 3、其他在岗职工按公司相关奖金考核办法执行. (三)各单项奖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分别制订相应的考核发放办法,报人事科审核备案,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执行.未列入公司效益奖考核发放范畴的一律不得动用奖金. 1、经理专项奖金:每季度由人事科根据集团审批的"奖金考核发放单"总额的10%进行提取,并负责制订奖励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 2、月度效益奖:由人事科负责制订考核发放办法,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实行按月考核发放,依据公司的月度货运量、安全质量、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指标完成情况,与月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3、过节费:奖励方案由人事科负责制订,报公司审核同意后进行发放. 4、年终奖(年度奖):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于上半年与年终分次进行考核发放,由人事科负责制订考核发放方案,报公司审核同意后进行考核发放. 5、管理责任奖:由人事科负责制订管理责任奖考核细则,与绩效考核挂钩,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按月考核发放. 6、超产奖:奖励方案由人事科负责制订,月度运输生产创新纪录嘉奖发放标准为300元/人. 7、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奖:由人事科负责制订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奖考核办法,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等绩效管理考核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各部门分别制订相应的考核方案与细则,加强部门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与细则报人事科审核备案后执行. 8、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全监察科负责制订考核发放办法,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按季度进行考核发放,依据公司安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9、科技进步奖:由技术科负责制订考核发放办法,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进行考核发放. 10、其它管理奖项:由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奖金审批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发放办法,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进行考核发放. 五、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月度效益奖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绩效考核工作,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月度效益奖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在岗职工(不含公司领导、非领导职务人员). 二、考核标准: 1、考核基数 月度效益奖基数为400元/月; 2、岗位系数 公司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系数为2.0,中层副职系数为1.8,部门助理(主管参照实行)系数为1.5,一般管理人员(汽车司机参照实行)系数为1.3,一线计件生产人员及量化指标考核人员(培训员参照实行)系数为1.15,其他人员系数为1.0. 3、考核系数 根据公司利润、运量等实际完成情况按岗位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 考核系数=当月实际完成货运量/当年货运量年度计划月度分解指标—1 4、效益奖总额 效益奖=效益奖基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 三、考核方法: 1、月度效益奖实行按月考核发放.公司根据岗位系数与考核系数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实行总额控制.人事科负责建立效益奖考核使用台帐,对效益奖使用进行统一管理. 2、每月公司按岗位系数的一定比例对各部门考核系数进行考核.考核系数根据公司货运量年度计划当月实际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测算. 3、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效益奖考核实施细则,对月度效益奖进行二次分配,报人事科备案.每月根据公司考核确定的效益奖总系数对职工进行考核,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事科,人事科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各部门效益奖总系数考核当月有节余的,可转入下月使用,到年终一并结算. 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助理及参照实行人员),由人事科负责制订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月度效益奖必须用于职工的绩效考核,不得转入他用;必须按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部门要建立效益奖考核台帐,设立专人负责.公司每月对月度效益奖考核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结果纳入部门考核之中;同时实行奖优罚劣,对考评优秀的部门给予增加效益奖总系数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部门给予减免效益奖总系数处罚. 四、考核管理: 公司每月根据考核等实际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效益奖总系数核定,出现下列情形的,减免职工个人的月度效益奖,并相应减免部门的岗位系数与考核系数. 1、病、事假在三天以上的及旷工半天以上的(含半天),免当月效益奖. 2、单位安排脱产学习,学习期一个月以内的按全额考核发放,连续一个月以上的按相应系数的半奖考核发放,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免发效益奖;其他离岗学习人员,超过半个月以上的,学习期间免发效益奖. 3、被公司安全例会、综合治理例会等通报处理的责任人,按处理决定执行免发效益奖.受黄牌警告的人员免一个月效益奖,受红牌警告的人员免三个月效益奖. 4、受公司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免效益奖.受治安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的人员,免全年效益奖.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免全年效益奖. 6、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免效益奖. 7、新进港职工在试岗期间效益奖按相应岗位系数的半奖考核发放. 8、带薪年休假及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不影响效益奖考核.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为激励公司广大职工奋勇拼搏、争先创优,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制订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第一类:先进集体,主要包括公司、部门、班组三个层次; 2、第二类:先进个人. 二、评选标准 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各类先进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奖励标准 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授予先进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一次性激励奖金.根据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同层次、不同等级,视情况给予奖励. ㈠先进集体 1、获得国家级先进称号奖励3000~5000元,获得省部级先进称号奖励2000~3000元,获得市级先进称号奖励800~2000元,获得公司级先进称号奖励500元. 2、鼓励首次创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另嘉奖500~2000元. ㈡先进个人 1、获得国家级先进称号奖励2000~3000元,获得省部级先进称号奖励1000~2000元,获得市级先进称号奖励500~1000元,获得公司级先进称号奖励200~300元. 2、公司进行专项评先的,奖励标准由公司研究决定. 四、相关规定 1、公司组织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评先主管部门填写先进集体(个人)奖励申报表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2、获得公司级以上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获得表彰的部门提出申请,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3、公司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奖励主体为主管部门;需多个部门协助完成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4、获得集团级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由集团按有关规定进行嘉奖.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按授予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嘉奖,没有规定的按公司制订的奖励标准执行,同一奖项不重复奖励. 5、人事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确认,提出奖励建议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费用支出 表彰奖励费用从经理专项奖列支,纳入公司效益奖年度计划管理. 六、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篇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管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培育内在素质,为公司各项经营与发展提供保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工教育培训活动. 职工教育以培育内在素质为宗旨,以开展本岗位的安全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全面培训、突出技能、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提高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技能等素质.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参加培训是每一位职工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公司经理为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委员会负责审查职工教育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决定公司职工教育中的重大问题. 人事科是公司职工教育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公司需要,负责制定本公司职工教育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公司职工教育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三)负责职工的上岗前培训、转岗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综合性培训的教学组织和管理; (四)负责公司兼职教师的评聘、培训和管理; (五)负责教育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六)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七)负责劳务用工各类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八)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教育培训职能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管理网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职工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职工教育工作,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教学组织、考勤、教学资料的归档等具体工作. 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按职能分工负责实施相应的培训. (一)党群部门、纪委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培训和党纪、党规教育; (二)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职工的法制教育; (三)安监部门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 (四)人事部门负责提出职工培训的需求和岗位培训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办公室、工会、团委等负责相应的专项培训; (六)职工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劳务用工的专项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 办学与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于每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 下年度内、外培训需求计划,人事科结合公司整体情况,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发文执行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 凡各部门有能力自办的培训项目,经人事科批准并进行办班登记后,可以自行组织;无条件独立承办的培训,登记申请后,由人事科负责协调安排;需外培的由人事科负责联系. 第十一条 职工培训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因生产经营原因而需要调整或补充的培训项目,须在调整或补充前与人事科联系,便于人事科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教育培训活动主要采用课程培训、自学进修、在岗培训、外委培训四种形式. 课程培训 1、课程培训以公司内部办班为主;培训班开班前,须与人事科联系,填写办班登记簿,办理必须的手续,送查必备的资料,包括备课笔记(讲稿)、使用的教材、教学计划(课程表)、任务说明、教师人选、学员人选等,并说明考试(核)的方法.办班准备工作不完备不得开班.培训班由主办单位进行教学管理,人事部门监督执行,培训结束后须将资料报送教育部门归档. 2、课程培训的教学组织可采用多种形式,如脱产教学(授课)、班前会、小组集中主题讨论、实地观摩、现场操作等,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提高培训质量. 3、新上岗职工(包括公司新进职工、转岗职工、新招聘劳务工)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课程培训,进行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 4、培训班的考勤由主办单位负责,视同岗位工作考勤.因公缺席的职工需在开班前递交本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假条,因公缺席的单位负责人需递交分管经理签批的假条.如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按考勤制度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纳入考核,学员所在单位组织不力的纳入部门考核体系. (二)自学进修 1、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以及其它专业(专项)教育,其学历指大专、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等学历. 2、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必须由个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人事科,由人事科进行备案. 3、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的假期申请由职工持准考证到人事科办理.函授类给予期中考试时间公假,期末考试给予考前一周公假和考试时间公假;自学考试每门给予考前2天公假,最多给予一周公假和考试当天公假;其它专业(专项)教育,给予考试时间公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享受公假脱产复习的,应服从生产工作需要,但应保证考试时间. 4、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毕业后,须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各科成绩,送交公司人事科,由人事科备案. (三)在岗培训 1、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均应承担与其岗位工作相关的职工的培训,其日常管理工作本身就是对职工的培训,即工作现场培训. 2、新上岗职工岗位业务性强的须签订师徒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指定业务技能水平较高的职工担任指导人员,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班组学习是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 4、人事科根据生产形势和需求,适时开展岗位学习活动,并将职工岗位学习成效纳入部门考核体系. (四)外委培训 1、职工参加计划内的外委培训应由本人或所在单位的培训管理人员提前到人事科填写外培申报表,由人事科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计划外安排外培,由所在单位提前到人事科申请,人事科审核后报公司经理审批. 2、职工经批准参加外培前,人事科、外出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外出培训人员三方签订《培训协议书》,协议书各执一份. 3、职工参加外培结业后,由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鉴定,向教育部门提供所取得的证书复印件. 4、培训费用采用先垫付、后报销的程序,培训结束后,凭所取证书和发票到人事科办理报销;培训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5、培训取证完毕后,职工在该岗位必须服务固定年限,不得提出转岗要求,否则返还培训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1)3年以内,主动提出转岗要求的,全额返还培训费用; (2)3-5年内,主动提出转岗要求的,返还培训费用的30%; (3)5年后,主动提出转岗要求的,不进行返还赔偿; (4)因公司原因对岗位进行调整的,不在此返还要求之内; (5)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从事该工种工作的,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并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可后,不受返还赔偿限制. 6、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职工,承担本工种其他职工的培训义务,具体培训事项视情况由人事科组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按时按要求组织学员参加集团及公司的培训班,完成送培任务.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十四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育经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其中1.5%上缴集团统筹使用,1%单位留用.教育经费坚持"专款专用、考核使用"原则,不得挪用、挤占职工教育经费,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使用. 第十五条 职工教育经费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与管理,教育经费的支出须经教育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经理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凡未经审批的项目,培训费用不得从公司教育经费列支. 第十六条 教育经费支出范围 项目经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重点教育培训项目,经申请集团立项批准后,委托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的培训项目费用,标准为申请项目费用的全额或一定比例. 培训费:主要包括职工岗位业务、安全技术、职业技能、从业资质、知识更新等培训费用. 办班费:主要包括开办培训班所发生的管理费、场租费、授课费、用品费、资料费、出卷费、监考费、阅卷费和师带徒津贴、班主任津贴等. 考试考核、鉴定评审费:主要包括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取证换证考试考核,职业技术等级鉴定、职业资格认证,技师、高级技师晋级评审等费用. 奖励费:指各级职工教育培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技术等级提升奖励和职工教育专项活动的奖励费用. 设备购置、维护费:主要包括职工技能训练、实习设施设备、培训器材购置、维护等费用. 职工教育培训教材、信息管理软件、电子信息数据库等购置费和编写(制作)费;培训讲义、简报、动态等编辑稿费、印刷费;教具购置费用(包括笔、墨、纸、本产生的购置费用). (八)其它与教育培训有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公司内培教育津贴由人事科考核发放 (一)凡在年度计划内按正常手续开办班的各类岗位专业培训班,由开班负责人如实填报授课课时,每课时津贴10-30/20-40(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每小时为一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300元/天; (二)经人事科评估认定,授课内容确属较新、较难的,授课津贴按前款基准的双倍计付; (三)师带徒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技术工种带徒津贴50-100元/人月,熟练工种带徒津贴30-50元/人月; (四)外聘教师授课津贴,根据市场价格商定,另行执行; (五)各类专业工程理论考试,如定岗、定级、考试等,监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0元; (六)凡在现场进行实作技能的考试,监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2-25元,主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5-30元; (七)凡在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题培训班,有确定的班主任,班主任津贴每月50元,待岗培训班除外; (八)编制专业技术性试卷,津贴30元/份;编制常规教育性试卷,津贴20元/份; (九)阅卷费:30份以内,20元;30-60份,40元;60份以上,60元; (十)教材编写费用,根据教材编写的难度、质量,每千字20-40元;教材中含有示意图的,图示的复杂程度,每幅2-10元; (十一)教育干事按80%计付各类津贴. (十二)设备的购置、维护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列支. 第十八条 职教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培训项目的评选及奖励标准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奖励的支付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要的培训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籍,一般应由人事科统一购置;如人事科无法统一购置的,可委托有关部门购置;未经人事科审核同意,发生的费用不得从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 属集团人力资源部同意的外培项目,费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报销.公司其它的外培项目,费用从教育经费中列支.学习未结业或不及格不予报销培训费;在学习期间受到处分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及考核等费用中,由公司教育经费支出的部分,在参加培训的人员取得证书,并向人事科交验登记后,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书本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参加培训的人员自理,不得从公司教育经费列支.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参加省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取得证书后,培训费予以报销,书本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培训人员自理,不得从公司教育经费列支. 第二十三条 实行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人员,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而发生的培训费,按上级有关规定经审核后从教育经费列支. 第二十四条 连续脱产学习六个月的职工,其培训费由公司支付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公司,经同意后调离的,则偿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职职工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三个月以上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单位人员来本公司学习培训,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签订培训合同,代培费列入公司教育经费中. 第二十七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一)2008年7月1日之后,职工个人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由个人自理,不再进行学历教育奖励(集团云港人〔2008〕159号文件). (二)职工个人参加社会上的各类培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单位安排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住宿和差旅费. (四)各类考前辅导费及考前辅导资料教材费. (五)《江苏省职工教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费用.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 公司将根据职工教育任务及教学质量考核情况,每年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先进单位评选,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各部门的职工教育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职工教育年度计划无故未完成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先进单位评选,并扣部门月度考核分2分. 第三十条 公司对教学授课量大且成绩突出的兼职教师予以奖励;对新上岗职工指导成绩显著的指导人员予以奖励;对办班综合效果优良的培训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质量效果较好的培训项目,可按一定比例评选先进学员予以奖励. 第三十一条 职工经批准自修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成绩优秀并得到认可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第三十二条 在考试制卷过程中,发现泄密行为,交当事人所在部门进行处理,人事科视情节对当事人所在部门进行部门月度考核1-3分,当事人是兼职教师或考评员的,取消兼职教师或考评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在各类考试、考核过程中,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进行月度综合考核;在各类考试、考核过程中,对考场纪律执行不严的部门,纳入部门月度综合考核视情况扣1-3分. 第三十四条 年终考核,基层年度教育计划完成达90%以上,方可纳入年终先进集体评选.低于90%,每下降5%,扣罚部门职工教育负责人12月份月度绩效奖10%.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公司教育外培计划兑现60%以上,内培计划兑现90%以上,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外培计划兑现目标60%,内培计划兑现目标90%,如因督促推进不力导致计划兑现率下降,各项每低5%,扣职工教育负责人和教育干事12月份月度绩效奖10%. 第三十六条 职工(学员)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考试、考核不及格或作弊的,参加外培经考核鉴定不合格的,扣所在部门考核分1分/人次. 第三十七条 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力,导致教学管理混乱,根据情况对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罚;对由于缺乏科学论证,导致外培名不副实的,根据情况将按培训费的10-20%,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培训项目未按程序履行手续的、经费报销未按程序审批的,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职工所取得的岗位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应到人事科备案,作为上岗、任职、聘用、晋级、晋升的必要条件. 第四十条 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职工教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与上级规定如有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职工日常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整体素质,促进职工学业务、学技能、讲政治、讲安全,使职工队伍向着高素质、高执行力、高效率稳步前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与时间 "311"学习计划,即每月安全(业务技能)教育不得少于3次,政治学习不得少于1次,公司管理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学习不得少于1次. 二、学习人员与组织 1、以部门为学习单位,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全员参与. 2、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负责日常学习的组织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审核学习内容,每月在公司新闻网上公布学习内容,并检查、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人事科负责日常学习的协调与考核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学习内容的安排工作,于每月1日前将学习内容报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于每月3日前在公司网页上进行统一发布. 3、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学习安排自行制订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纳入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上网公布,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或公司安排确定学习重点,带领职工认真学习,做好点名和记录.学习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必须请假. 三、学习形式与考核 1、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可采取请领导、专业技术人员、教师、业务骨干讲课或观看讲课录像、听取讲课录音、自学等不同形式,集中学习时间必须保证,同时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各部门要重视师资人员的作用发挥与后续培养,形成良性循环,推动职工教育工作有序开展;职工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进行消化掌握. 2、实行月度学习考试制度,每月公司以抽考(抽查)形式安排考试计划,或抽考部分岗位、或抽考部分人员.各部门要相应建立考试制度,对非标准工时工作制人员可利用班前接班会组织学习,并利用班后交班会随机抽问. 3、凡公司统一组织的学习考试,职工个人的考试成绩,公司将在公司网页上公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各部门要利用休班时间集中培训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人员将以周为周期实行脱产学习、考试,脱产学习期间免岗位工资和效益奖;凡连续四周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转入待转岗程序. 4、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理论考试采用快捷、方便、高效的计算机考试,通过系统自动在题库中取题组卷,在计算机上答题,由系统自动计时,程序阅卷. 5、人事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围绕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要求,编制各个工种(岗位)的理论考试题库.先重点后普及,逐步完善全员考试题库,增加题库数量和提高题库质量,增强题目的随机性,以便能准确反映公平、公正的原则. 6、实行月度学习考核制度,各部门日常学习要留有台账记录,公司运用检查台账、抽查课堂、督察考场等形式,督促学习的落实;每月由人事科牵头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学习次数、学习内容、学习成效是否符合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月度部门考核报办公室,并报人事科备案.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每月对日常学习的落实与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四、本学习制度作为补充条款纳入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职工日常学习检查制度 为推动职工日常学习制度的落实,保证日常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成效,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抽查由职能部门自行开展;集中检查由人事科组织,职能部门参加. 二、检查主体: 1、办公室负责检查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学习内容; 2、党群科负责检查政治学习内容; 3、安监科负责检查安全学习内容; 4、人事科、技术科负责检查业务学习内容. 三、检查时间: 1、日常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时间由各职能部门自行确定; 2、集中检查于每月25日开展,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 四、检查要求: 1、各职能部门月内自行开展抽查,主要查看各单元学习推进情况,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2、月底由人事科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3、各职能科室检查要保证覆盖面:每个月对科室、站段机关覆盖一次;每季度对基层班组全面覆盖一次; 4、人事科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察,纳入月度考核,检查频次每少一次扣1分,抽查部门每缺一项扣1分; 5、各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本部门月度考核,并于每月30日前将检查考核情况报人事科备案; 6、各单元做好日常学习台账记录,并按实填写"日常学习记录表"; 7、各职能部门负责填写"日常学习记录考核台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23 第二章 劳动管理规定…123 第三章 人事规章制度…124 第四章 新职工转正定级…126 第五章 请、休假制度…127 第六章 加班、夜班管理…129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131 第二篇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工内培训管理…134 第二章 职工外培训管理…135 第三章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136 第四章 教育经费管理…137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139 第一篇 铁运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第三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 公司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劳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劳动力调配,由人事科根据生产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平衡调配.各单位应本着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服从整体需要. 第六条 在工作调配中,低岗到高岗或熟练工种到技术工种的转岗职工,转岗后三个月实行原岗位工资;待考试、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上岗,实行现岗位工资. 第七条 各单位劳动组织(班组、班次)不得擅自拆并、增减.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变劳动组织时,则应先报人事科审批,并经批准后才能改变.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必须提前报人事科审核,由人事科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人事规章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考勤工作,按时上报. 1、各单位必须按日对本部门、班组职工的出勤情况做出正确记录,在次月四日前将考勤表及各种假条由单位汇总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人事科. 2、在填写考勤表时,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填写,并定期向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如发现违反考勤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给予负责人100元罚款. 3、考勤表要上墙,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正确、清楚,职工姓名不得用同音字代替,以免发生差错. 4、各类假别必须凭假条如实考勤,日期要对应,请假无假条者按旷工处理,责任由批假者负责.遇特殊情况假条于次月补办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更改,原则上改假不补发工资. 5、对有关假别,必须按考勤表上假别符号记录,没有符号的假别可用文字注明.考勤表有差错时,更改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 第十条 职工要认真遵守公司劳动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当班时间任何人不得带小孩上班(周末下午带小孩洗澡除外),违者罚款100元. 2、当班要严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严禁串岗、睡岗、脱岗,违者罚款100元.脱岗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3、上班期间,职工不准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非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娱乐,违者罚款100元,并作待岗处理. 4、对上四大班的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岗位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当班人不得离岗,违者按脱岗处理. 5、连班制期间,职工原则上在公司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吃饭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6、职工上班时间,就餐、洗澡要严格依照公司规定时间表进行,不得提早,违者罚款100元. 7、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要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待岗处理: 1、公司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期间,未能竞争到岗位及未参加竞争上岗的(包括未选择竞争上岗和未通过竞争上岗资格审查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违反政策、法规,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造成国家、企业在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5、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 6、一个月内有迟到、早退、睡岗等违章违纪行为两次及以上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三次以上的. 7、有故意损害企业经营利益行为的. 8、当月累计旷工满一天的. 9、经查实弄虚作假长期泡病假的. 10、消极怠工,经常或多次没有完成生产经营或工作任务的. 11、当班期间打牌、喝酒和干私活的. 12、有其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十二条 职工待岗期间考核标准. 1、待岗期限:至少一个月. 2、职工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待岗期间,公司安排在岗位上待岗的,岗位工资按50%发放. 第四章 新职工转正定级 第十三条 新职工的转正定级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学徒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试考核,达到本工种或本岗位专业水平,并能独立工作或较好完成任务.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工作、学习,表现较好.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纪律性. 第十四条 新职工转正定级办法: 1、必须由本人将进港以来的工作、学习、业务等方面的情况作认真的书面总结,经所在单位评议,提出转正定级意见. 2、参加人事科组织的定级考试、考核. 3、人事科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结合定级人所在部门意见,提出定级意见,经公司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转正定级: 1、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独立工作的. 2、组织纪律性差有违章违纪行为. 3、学徒期或见习期缺勤一个月以上(缺勤时间累计),必须补足后,方可转正定级. 第五章 请、休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履行请、休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1、职工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按照批准权限审批,半天以内由班组长审批;一至三天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四至七天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审批;七天以上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职工因病请假,以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单为依据.休病假必须在当天或班前将病假条交所在单位领导,经批准后考勤(急病、特殊情况例外). 3、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七条 职工病、事假及旷工考核标准. 1、病假凭考勤及请假条,每天扣岗位工资5%,最低发放标准按市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事假凭考勤及请假条,每天扣岗位工资5%,10天以上全免. 3、旷工半天扣岗位工资50%,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者,当月的岗位工资全免. 第十八条 职工年休假规定. 职工年休假按照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职工探亲假规定.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探亲待遇的有关规定,凡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异地而居,又不能在工休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凡工作满一年,与父母异地而居,又不能在工休日团聚的未婚在岗职工(父母住在本市四县的,不在此列),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探亲路程假由人事科或党群科根据情况给予.探亲假一般不得提前使用. 4、职工探亲,应事先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领导根据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安排,经同意后,方可到人事科、党群科办理手续. 5、职工探亲期间,如患病不能按期返回,必须持当地医院正式病假证明和病历(一个星期以上者,应来信来函请假),返回后方可做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因事先来信来电申请续假,其超假部分,作事假处理. 第二十条 职工丧假规定: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或职工一贯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可给予丧假三天(路程假另批). 第二十一条 职工产假规定:已婚女职工人工流产可休人工流产假14天.如果采取上环节育措施怀孕流产,可休产假30天,另给予男方护理假3天;正常产假91天;难产假105天;晚婚晚育另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产假、护理假需计生部门证明,报人事科审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假10天;大龄青年(男28周岁,女26周岁)婚假为15天.婚假需经计生部门办理手续,报人事科审批. 第二十三条 职工育儿假规定: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在哺乳期一年内(包括产假)确因各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休育儿假,育儿假最长不超过一年(包括产假).育儿假需经计生部门办理手续,报人事科审批.休育儿假期间按市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十四条 除带薪年休假外,以上各类假期均包括连续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六章 加班、夜班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加强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其职工的工作与休息休假,充分提高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二十六条 加班加点的许可范围: 1、执行昼夜轮班作业制、节日期间无法安排正常休息的,可以组织加班加点. 2、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由于生产经营、安全原因以及必须紧急完成的任务和发生特殊情况时,可以酌情组织加班加点. 第二十七条 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标准: 1、正常工作日因生产经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时间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其延长工作的时间累计满一个工班时,可以安排补休,原则上不支付加班费,确实不能补休的,可支付除本身基本保障工资之外150%的工资报酬. 2、星期六、星期日及轮休日安排加班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休,以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确实不能补休的,可支付除本身基本保障工资之外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日期间加班,应尽可能给予补休.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补休的,经批准后可支付除本身基本保障工资之外300%的工资报酬. 4、实行计件工资的人员,节假日或轮休日加班不能补休的,除支付当日计件工资外,另应按基本保障工资标准分别加发百分之二百或百分之一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八条 加班加点的几项规定: 1、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加点时,应征求同级工会和劳动者本人的同意. 2、凡因生产需要加班加点,要严格审批手续,未经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加班加点.节假日加班名单各单位应提前10天报人事科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科室人员及后勤人员,生产单位日勤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含值班)时,应及时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发加班工资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4、对实行昼夜轮班作业,无法安排节假日休假,事后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人员,可以按规定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5、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时,不得作为加班处理. 6、从事多种经营人员的加班工资报酬应从严控制.其全部费用,由多种经营单位自行承担,不得挤占公司核定的工资基数. 7、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下列人员不得加班加点. (1)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2)哺乳期未满一年的的女职工. (3)病假复工后试工期和属照顾轻工作期间的职工. (4)患有严重疾病,经医生诊断禁止加班加点的职工. 第二十九条 夜班规定:夜班分大夜班和小夜班两种.大夜班是指工作时间超过深夜11点的,夜班费10元,其余为小夜班,夜班费7元,凡允许班中间休的岗位,均按小夜班处理夜班费.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三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 (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 (3)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或本管理制度情节重大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而又双方不愿续签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如有违反公司人事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三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公司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篇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工内培训管理 第一条 职工进港、转岗、定岗 1、新进公司的职工均要进行三级(公司、站段、班组)培训以及安全教育.在定岗前要进行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业务性强的要与师傅签定师徒合同书.实习期满后,经人事科、安全监察科考核合格后,方可定岗,进行单独作业. 2、转岗职工均进行岗前业务学习、安全知识培训.满三个月,经人事科、生产安全科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岗位工资由人事科教育干事出具成绩单给工资员给予改变. 3、需要签定师徒合同的要及时签定,并送交人事科教育干事备查. 第二条 培训班管理 1、每年年底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下一年的办培训班计划上报人事科,由人事科汇总整理并组织研究确定下一年的具体办班内容,成文下发.各单位根据所发文件,按时举办各类培训班,若有延误,写出书面情况说明,送交人事科. 2、每次办班各单位兼职教育干事均要提前到人事科填写开班报告,以便人事科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对办班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办班结束后如实地填写授课情况,不得随意增加授课时间,并对办班情况进行小结. 3、业务性培训人事科要进行有效指导,培训结束均要进行考试,人事科参与考核. 4、每次办班后及时地将办班资料送达人事科,以便整理归档. 第二章 职工外培训管理 第三条 每年年底,各单位将下一年的外出培训计划与内部办班计划同时报人事科,对于外出培训的内容、名额、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制定,人事科汇总报公司经理、集团教育部门审批后行文下发. 第四条 外出培训联系具体由人事科负责. 第五条 计划外的委托外培训,事先应到人事科教育干事处备案,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单项1000元以上临时培训,必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否则,不予报销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六条 职工外出学习或培训必须到人事科办理登记,学习结束后写出有关学习具体内容、成绩以及这次学习心得送交人事科. 第七条 在学习期间受到处分或其它违法行为,一切费用自理,并且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第八条 学习未结业或不及格将不予报销培训费. 第九条 因生产、管理等需要购买书籍、资料,必须事先书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列出清单.低于200元的,由教育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销;200元以上,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三章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 第十条 为提高职工素质,增强岗位知识才能,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校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批准招生的院校,其学历指大专、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等学历. 第十二条 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必须由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由公司按年或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方可享受公假和奖励. 第十三条 职工参加学习的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费、实习费、车旅费等由职工本人承担.对经批准同意参加学习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毕业证书的职工,集团、公司按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职工报考函授或业余自学等学历教育,须经本公司同意,所学专业必须是单位需要或与本人工作岗位相符或相近专业. 第十五条 职工经考试录取后,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人事科登记,由人事科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自行报考入学者,不享受公假和奖励. 第十六条 为方便职工考试,职工在考前须持学校考试通知或准考证,到人事科办理公假.具体是:函授类给予期中考试时间公假;期末考试给予考前一周公假和考试时间公假;自学考试每门给予考前两天公假,最多给予一周公假和考试当天公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享受公假脱产复习的,应服从生产工作需要,但应保证考试时间.上述公假以本人年度带薪工休假相抵,不足部分按公假处理,其公假含国家法定休息日、假日、不予顺延. 第十七条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毕业后,须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各科成绩,送交公司人事科,由人事科按每年二月和七月,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中专、中技不在奖励范围;专业证书、研究生进修班等教育不属学历教育,毕(结)业后原学历不予更改;无国家、省教委验印的高等函授类学历证书不在奖励范围. 第十九条 学历教育奖励 1、奖励标准:大专奖1500元;本科奖2000元;研究生奖3000元. 2、奖励费用从教育经费中列支,集团和公司各承担50%. 3、凡自费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职工,在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到人事科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奖励. 第四章 教育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教育经费 1、教育经费的提留与分配:根据集团云港人[2008]159号文件规定,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留,其中,集团提取1.5%,公司提取1%. 2、教育经费的审批权限:教育经费的使用由公司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 3、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 (1)公司内部培训及派往本市范围内的培训. (2)教育经费开支项目主要有:培训费、授课费、考试考核劳务费、教材文具及与教育培训活动相关的费用. 4、按有关文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节余部分可转入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一条 培训津贴 1、凡在年度计划内按正常手续开办的各类岗位专业培训班,由开班负责人如实授课总课时数,每课时津贴10—30/20—40元(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每小时为一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300元/天;外聘专家、教授、培训师等,讲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商定. 2、各类专业工种理论考试,如定岗、定级、提职考试等,监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0元. 3、凡在现场进行实作技能的考试,监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2元,主考人员津贴每课时15元. 4、凡涉及到特殊工种和影响安全因素较大的师带徒应知应会实作,可享受津贴,每月50—100元. 5、凡在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题培训班,有确定的班主任,班主任津贴每月30元.(待岗培训班除外) 6、每出一份专业技术性试卷(含批改试卷),津贴30元;每出一份常规教育性试卷(含批改试卷),津贴20元.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根据职工教育任务及教学质量考核情况,每年对公司相关部门评选1~2个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管理人员,成绩突出者,给予必要奖励. 第二十四条 在考试制卷过程中,发现泄密行为,对当事人予以处理,根据情节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奖50~100%;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 在各类考试、考核过程中,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年终考核,基层年度教育计划完成达90%以上,方可纳入年终先进集体评选;低于80%,每下降5%,扣罚部门职工教育负责人12月份月度绩效奖10%.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公司教育外培训计划兑现60%以上,内培训计划兑现90%以上,对职工教育负责人和教育干事予以奖励.外培训计划兑现60%,内培训计划90%,各项每低5%,分别扣罚职工教育负责人及教育干事12月份月度绩效奖10%. 第二十八条 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力,导致教学管理混乱,根据情况对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罚;对由于缺乏科学论证,导致委托外培训名不副实,根据情况将按培训费的10~20%,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 制度篇[4] 铁运公司财务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42 第二章 会计机构及其职能…142 第三章 会计核算 143 第四章 资产管理…144 第五章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管理…155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155 第七章 收入的管理…157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157 第九章 财务报告…157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158 第十一章 附则…158 第二篇 铁运公司部门费用指标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159 第二章 成本费用的分类…159 第三章 成本费用的考核原则…159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分工…159 第五章 奖惩…159 第一篇 铁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税法,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总结和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本公司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 会计机构及其职能 第四条 公司财务科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 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应依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公司每年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第六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第七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第八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领导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条 财务会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核算与监督.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部门应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内部的财务报表,定期向集团财务部公司、公司总经理提供财务报告、年度预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从事公司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清查以及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对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及管理,确保资金调度的安全及完整.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经济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正确处理各种财务关系. 第十五条 财务会计部门应协调各部门的资源调配,确保公司各项职能的实现,对各职能部门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信息的传递反馈.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若要变更,需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公司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借贷复式记账法,并以中文为记账文字. 2、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账龄分析法法提取坏账准备,以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4、以平均年限基于净值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预计残值率为3%; 5、存货的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领用结转当月材料成本;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领用,采用一次摊销法结转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在执行会计核算业务中,要严格掌握以下几项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2、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公司的会计年度按照日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4、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5、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 6、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记账.各项财产取得或购建应按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7、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的(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公司使用财务软件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会计科目使用、记账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应符合集团要求. 第十九条 会计账簿根据需要用计算机打印,每一会计年度至少打印一次,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盖有主管会计签章.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按《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结算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的规定执行. 1、收付现金,应当先编制会计凭证后收付,收付款凭证必须经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收付款项,同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和记帐凭证,凡不符制度规定或手续不齐备的不予办理. 2、经集团财务部核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公司收入款项或其他款项解交财务部门时,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送交银行进账,不得收现坐支.巨额现金(10000元以上)存取,必须有公司专车和两人以上保护. 3、现金开支范围: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项工资性津贴、补助补贴 ; (2)结算起点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预借的差旅费;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结算起点在5000元以下;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4、临时支付现金的管理: (1)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费,根据出差地点、天数,由部门核定借款金额,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办完报销手续并还清借款.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不按时还款,财务会计部门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 (2)采购物资不足1000元可办理借款手续,货物验收入库后,应立即报账.严禁携巨款外出采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3)严格结算纪律,对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② 私自借支公款; ③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现金; ④ 保留账外公款; ⑤ 债券、存单抵作库存现金; ⑥ 开具空头现金支票; ⑦ 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⑧ 编制用途,套取现金. 4、账簿的设置与核算. 公司财务部门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应当逐日逐笔核算现金收支业务,确保每日现金与日记帐余额核对相符,月终要与总帐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出纳人员应主动配合,发现长短款,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银行结算管理. 公司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转账结算,要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执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正常进行.财务部门按合同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及规定支付款项.无合同和手续不齐备的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和付款. 1、账簿的设置与核算. 银行存款结算,应设立"银行存款"科目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或者收付款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出余额,月末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相符,调节表上的挂账数应在次月20日内查明原因,催办入账,及时处理. 2、银行结算方式. 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3、结算纪律. (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其他事项: (1)出纳每天到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回单,收到的托收承付凭证,立即登记银行备查簿,并在当天送有关责任部门核实无误后付款. (2)公司内业务部门收到支票、汇票、承兑汇票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验证其真伪并登记签字,所收票据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三条 银行支票和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银行空白支票和支票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企业法人印鉴章由总账会计(复核员)保管使用.不得在空白支票和结算凭证上留有印鉴备用. 第二十四条 有价证券要指定专人建账保管,定期盘点,账券应相符. 第二十五条 严格控制流动资金占用量,保持合理结构.各部门必须按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用公司名义为其他单位、个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借用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结算或存取现金. 第二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 1、公司的各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账款,必须分户设账,登记业务摘要、发生日期、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2、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催欠工作,以业务部门为主财务部门配合;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核算. 3、建立完善票据传递制度,债务人在接受发票时须在票据登记簿上确认签字,未经债务人签收的发票,财务部门不得确认为收入.财务部门接受发票记账联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账手续,不得将发票滞留或跨期.财务部门应当做好应收账款回收记录,并建立对账制度,定期与客户对账,每月核对一次,每年函证一次.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按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及时反馈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据此纳入客户信用档案. 4、预付款项应当根据已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填制用款申请单,并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预付款项;无合同或合同无约定条款,财务部门不得支付预付款项. 5、凡办理预付款手续的部门和个人,款项一经付出,当即承担该款项的跟踪督促责任及承担其他责任,业务办结后,应及时结清余款,以防形成坏账损失. 6、对无法转销的预付账款,应及时转入应收账款管理和核算. 7、坏账确认: (1)集法人和自然人于一身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须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失踪、死亡证明; (2)债务人已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政府责令关闭,造成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需取得法院的破产公告或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文件; (3)债务人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无法收回的款项,需债权单位作出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作为坏账依据; (4)逾期无法收回的款项,经诉讼的,以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件作为坏账依据; (5)在逾期无法收回的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的由债权单位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审定,作为坏账依据; (6)逾期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单位有催收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并能认定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由中介机构审定作为坏账依据. 8、坏账的核销,单位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符合坏账条件应收款项,上报集团债权管理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国资委与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核销. 9、经营中一旦发生有问题债权,应分析成因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债权领导小组,经集团债权领导小组核实后,确实无法清收,经批准后,按程序核报;可以清收的,由债权领导小组拟定清收主体和责任人,限期催收. 10、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核算,年末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帐准备金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 第二十八条 存货的管理.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 2、存货的计价.购入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应查明原因,经严格审查,报批后应在年终结账前按规定将账务处理完毕.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按集团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确认.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有形资产确定为固定资产: (1)为生产运输、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3)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且满足: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 固定资产计价: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物、安装成本、保险费和交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价值或评估价作为入账价值.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公允价值确定. (6)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7)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暂估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加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公司采用平均年限基于净值法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估计残值为原值的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按下表执行: 代码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1610103 车辆类 161010301 载客车辆 10 9.7 3 161010302 载货车辆 10 9.7 3 161010304 内燃机车 16 6.06 3 161010501 装载机 10 9.7 3 1610109 机器设备 10 9.7 3 1610108 通信及导航设备 10 9.7 3 1610112 其他生产用具 12 8.08 3 1610202 非生产设备及器具 161020201 办公设备 6 16.17 3 161020201 其他设备及器具 10 9.7 3 1610106 港务设施 40 2.43 3 1610107 库场设施 40 2.43 3 1610110 生产房屋 40 2.43 3 1610205 非生产房屋 45 2.16 3 1610111 建筑物 25 3.88 3 16107 土地 4、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3)按规定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 5、固定资产的购建: (1)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无论资金来源渠道,应当由单位技术部门依据可靠的可行性分析,提出申请,纳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平衡计划,落实资金来源,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不得无计划购建、变通或变相投资,严禁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化. (2)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在纳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应当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并符合集团公司招标标的相关规定. (3)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集团公司筹集的,应当按一定标准和期限收取投资回报. (4)新增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集团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验收交接记录并随同资产相关技术资料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和入账手续. (5)对已完工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和修理项目,在完工后1个月以内,应当办理好验收和决算工作,每年12月26日前,应当将完工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和修理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并督促承包方在12月28日前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6)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经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和财会部审批,组织有关部门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按公允价值办理入账手续;未经集团公司审批,单位不得擅自决定和处理,对经批准后接受的资产,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统一调配. (7)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当到集团财会部填写《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在建账的同时,应当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能通过卡片随时核对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 6、固定资产的修理: (1)企业对各类固定资产应当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计划检修内容,包括定期检查、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大、中、小修理费用均应纳入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大修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 (2)通过大修之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认为改建支出: ① 使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延长; ② 使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增大; ③ 使产品质量提高; ④ 使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 (3)固定资产改建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计算改建工程成本,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后按新值新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报废: (1)公司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核实数量,应当做到账、卡、物相符. (2)对于盘点情况以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由负责保管和使用单位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进行处理. (3)属于保管、使用、维修不当或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应当冲减清理支出.属于承包范围内,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并由集团公司财会部统一结算. (4)对已办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分类处置.对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应保留实物,继续使用并单独列账管理;对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不能作为废旧物资处理,应由集团公司委托物资公司安技部负责处理,其处置收入上缴集团财务部. (5)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上报集团技术部、工程部、财务部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使用期满;灾祸毁损;由于设计、施工、技术不过关无法修复使用;生产经营不需要的闲置固定资产或由技术进步被替换下来落后设备必须进行清理. 8、是否进行固定资产的减值账务处理,应当按照集团财务部统一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第三十条 公司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 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摊销.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摊销期限不超过10年. 第五章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公司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报集团审批后再办理. 第三十二条 财务会计部门按照集团要求认真核算公司的流动负债.各项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必须分户设账、明细核算及辅助账核算.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营运费用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支出下设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工程成本支出;港务管理成本支出分机务段成本、港口站成本、工电段成本,通信信息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分机务段成本、港口站成本. 第三十四条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应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 .总经理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由总经理书面委托党委书记或副总经理行使审批权. 第三十五条 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及规定. 1、职工托儿费用: 职工本人—计生办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2、团员活动经费: 经办人—团委书记—党委书记—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3、职工医药费(含职工生育费用): 职工本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4、女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职工本人—计生办负责人—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45、政工经费: 经办人—党群部门负责人—党委书记—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56、职工教育经费: 经办人—分管教育负责人教育科长—总经理—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67、金额在200300元以下小额费用: 经手人—部门领导—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78、金额200300元以上费用: 经手人—部门领导—分管副总—总经理—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报销凭证:报销人提供原始发票和足以证明该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材料验收入库单、出差申请及招待费审批单、会议证明及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必须真实,票面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要相符. 第三十七条 审批人同意报销时,应在发票右上方上用钢笔或碳素签字笔,签署"报销"或"同意报销"或"核报"等字样并且签署本人姓名的及日期. 第三十八条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各部门的核算员共同负责,形成完整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成本费用实行部门包干管理.各项成本费用考核指标,按年初计划分解到各部门,按月进行预算编制,不得无计划实施,严禁超年度计划各部门应按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按计划进度实施,各部门按月与财务核对,不得无计划实施,严禁超支. 第三十九条 成本费用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乱摊、乱挤或少摊、转移成本费用. 第七章 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条 根据企业特点,按照集团核算及管理的要求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分为铁路包干办费收入、过磅费收入、堆存收入、工程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为其他固定资产收入出租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分为铁路使用费收入、堆存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为调车收入、过磅收入、出租收入、其他固定资产收入. 计费发票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合同开具,发票的填制与复核相分离,应该在审核无误后报送财务部门,收入发票送达财务后,收入会计及时入账,送票人及时催收,在送票每一个环节都要留下收票人签收记录,并作为会计资料保存. 为确保收入和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收入的记账和复核相分离;为减少坏账损失,加快资金回笼,收入会计应及时催收应收帐款并定期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由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对实现利润全额上交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代缴所得税 .根据企业利润完成情况与年初集团下达指标数相比较,由集团公司确定企业奖金计提数额再进行分配. 第九章 财务报告 第四十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制作并对外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报表中所列数据钩稽关系应当衔接正确.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入明细表、管理费用表、堆存成本明细表、港务管理成本明细表、工程成本明细表、其他业务成本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营运费用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交款项明细表、应付福利费明细表、营业税金及附加申报表.其他业务成本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营运费用明细表、应交款项明细表、福利费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 公司财务部门一般于次月3日前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集团公司财务部,年度财务报告根据集团要求按照规定的表式填报于次年元月8日前上报集团财务部 .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要合同、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承包合同及其他文件. 第四十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会计档案定期(按年)收集,审查核对装订成册,并建立存档清单目录,对近两年财务档案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对两年以上会计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有专人保管.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批准,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经财务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若有与现行法律、法规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未述及内容,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篇 铁运公司部门费用指标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培养广大职工养成节能降耗、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 成本费用的分类 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分为港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分为港务管理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分为港务管理成本及工程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及工程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三章 成本费用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 根据全员管理的原则,对成本费用各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按部门包干的办法进行控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奖罚分明.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分工 第四条 单位主管领导对成本费用管理应负的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 2、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按部门、单位分解落实成本费用指标,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3、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对总成本费用负责. 4、严格划分成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属于投资性支出的不得从费用中列支,严禁变通使用费用. 第五条 各部门职能划分及费用包干的项目: 1、计财科:负责制定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分解下达有关成本费用指标、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并做好成本费用的核算、分析、预测、控制等工作,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 养老金劳动保险费养老金劳动保险费、公积金、企养老金劳动保险费、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各项工资性支出,并对职工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及外付劳务费及本部门耗用材料及本部门耗用3、多经科:对公司房屋建筑物修理、铁路整修等内部工程维修用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包干. 4、技术科: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对设备修理、汽车修理、机车修理、其他修理、水电费、车辆养检及本部门耗用材料等费用进行包干. 5、物资科: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控制购料数量及价格,负责物资的采购,对全公司的燃料、材料费用及本部门耗用材料实行包干. 6、行政科: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公休路费、交通车证费、绿化费、取暖费、印刷费、防暑降温费、卫生保洁费本部门耗用燃材料进行包干. 7、办公室:负责控制招待费、车辆耗油、邮电费、过路费、业务费、会议费及相关办公用品等支出包干. 8、安监科:对公司安全劳保费用、保健费、事故损失、安全消防费、本部门耗用材料安全消防费、本9、党群科:对书报费、组宣经费及本部门耗用材料等包干. 10、通信信息中心:对公司计算机、打印机耗材及本部门耗用材料等费用包干. 11、港口站:按照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包干计划,对各部门燃料、材料进行包干. 12、机务段:按照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包干计划,对各部门燃料、材料进行包干. 13、工电段:按照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包干计划,对各部门燃料、材料进行包干. 14、纪委:纪检费用、综合治理、民兵训练费和形象建设费等包干. 15、生产业务科:包干本部门材料费用. 16、工会:包干工会活动费及本部门耗用材料.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的包干费用,应按公司成本费用归口管理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公司每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 成本费用的分类 第二条 营运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营业成本包括:港务管理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港口站成本、机务成本、通信信息中心)和堆存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三章 成本费用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 根据全员管理的原则,对成本费用各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按部门包干的办法进行控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奖罚分明.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分工 第四条 单位主管领导对成本费用管理应负的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 2、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按部门、单位分解落实成本费用指标,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3、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对总成本费用负责. 第五条 各部门职能划分及费用包干的项目: 1、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分解下达有关成本费用指标、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并做好成本费用的核算、分析、预测、控制等工作,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 2、人事部门:负责计算职工的工资、奖金,核算如养老金、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各项工资性支出,并对职工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及外付劳务费进行包干. 3、计划部门:对公司房屋建筑物修理、铁路整修、房屋装潢等费用进行包干. 4、技术部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对设备修理、汽车修理、机车修理、其他修理、水电费等费用进行包干. 5、物资部门: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控制购料数量及价格,负责物资的采购,对全公司的燃料、材料费用实行包干. 6、行政部门: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公休路费、交通车证费、绿化费、取暖费、印刷费、防暑降温费、卫生保洁费及机关用燃材料进行包干. 7、办公室:负责控制招待费、车辆耗油、邮电费、过路费、业务费及相关办公用品等支出包干. 8、安监科:对公司安全劳保费用、事故损失等费用包干. 9、党群科:对书报费、综合治理和政工经费等包干. 10、通信信息中心:对公司计算机、打印机耗材等费用包干. 11、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按照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包干计划,对各部门燃料、材料进行包干.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的包干费用,应按公司成本费用归口管理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公司每年考核一次. 第五章 奖惩第七条 根据年初下达的部门包干费计划,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节约部门按节余10%给予奖励;超额部门,按超出额10%进行处罚.因政策性因素造成有关部门的包干费超支或节约的,年终考核指标将视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各部门依据上述考核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 制度篇[5] 铁运公司计划和经济合同 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65 第二章 计划的种类和分工…166 第三章 计划编制的程序、时间、内容和要求……………………167 第四章 计划的执行、增补和调整…170 第二篇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72 第二章 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及责任制度…173 第三章 合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74 第四章 合同承办人员责任制度…175 第五章 合同审批权限制度…175 第六章 法人委托书制度…176 第七章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176 第八章 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度…177 第九章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制度…177 第十章 合同台账,统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178 第十一章 合同法规学习制度…179 第十二章 附则…179 第三篇 铁运公司建筑设施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79 第二章 项目决策管理…180 第三章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181 第四章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183 第四篇 铁运公司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考核依据及操作程序…184 第二章 计划管理考核小组…184 第三章 考核内容:185 第四章 考核补充说明:186 第一篇 铁运公司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计划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是指导企业生产、建设和其它经济活动的依据,是规范企业行为,维持企业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方针、目标,确定公司的发展计划;及时编制公司的计划,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挖掘内部潜力,组织实施;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计划全面实现. 第三条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求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2、依据财务预案、预算的限额为准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3、重视科技进步,合理使用人、财、物等各类资源. 4、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 5、综合平衡,适当留有余地,追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6、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计划管理基本体制: 公司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归口负责、分级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计财科是公司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有关计划的提出、平衡、调整、汇总和下达,相关职能科室是相关计划的责任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建议计划的编报和计划下达后的实施.相关科室、站段可根据需要设置计划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计划管理. 计划的种类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计划可分为: 长期计划:3年以上的生产运营战略、基础性建设等规划. 中期计划:1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的计划. 短期计划:1年及1年以下的计划.包括年、月度计划. 第六条 年度计划的种类及责任管理部门: 计划名称 责任管理部门 1、货运量计划 生产业务科 2、财务计划 计财科 3、零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计财科、技术科 4、技术改造计划 计财科、技术科 5、建筑设施修理计划 多种经营部 6、线路及附属设施维修计划 工电段 7、机电设备修理计划 技术科 8、通信及相关设施(含管理软件开发) 信息中心 9、办公用品购置及环保等计划 综合保障部 10、物资供应计划 综合保障部 11、能源指标计划 技术科 12、生产指标计划 生产业务科 13、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安全监察科 14、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人事科 15、劳动工资计划 人事科 16、精神文明建设计划 党群科 17、综合治理计划 党群科 18、计划生育及职工文体活动计划 工会 19、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年度分解计划 办公室 第七条 计划具体内容及主要指标: 1、货运量计划:主要指年度货运量预测、货源计划、集团下达的货运量指标等. 2、财务计划:主要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计划. 3、零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建筑设施修理计划、线路及附属设施维修计划、机电设备修理计划、通信及相关设施维修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内容(或规格型号)、数量及费用等. 4、办公用品购置及环保计划:主要有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木器制作等计划,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数量、费用及人均单耗指标,环保项目及费用计划等. 5、物资供应计划:主要有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内容包括用料单位、物资名称(或类别),需要量、物资储备量、费用、燃料材料万吨运量单耗指标及低值易耗品人均单耗指标. 6、能源指标计划:主要指能源综合单耗指标计划等. 7、生产指标计划:主要指运输生产安全质量指标、车停时、货车保有量计划等. 8、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主要指劳动护品和保健费等计划,包括护品类别、名称、费用及人均单耗指标等. 9、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指外委培训及费用计划. 10、劳动工资计划:主要指期末人数、劳动生产率、计时工资人数及工资额、计件工资人数及工资额及全公司职工工资总额计划. 11、精神文明建设计划:主要指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及费用计划. 12、综合治理计划:主要指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及费用计划. 13、计划生育及职工文体活动计划:主要指计划生育、职工文体活动项目及费用计划. 14、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年度分解计划:主要指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分解到年度的项目及费用计划. 第八条 上述计划中,各责任管理部门应把相关资料报送计财科,由计财科汇总入公司总的计划. 第三章 计划编制的程序、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长期、中期计划 公司长期、中期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基础性建设、企业文化、职工生活、生产生活环境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要达到的战略目标,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公司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研究分析国家和集团的政策法令及外部环境的基础上,主要结合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集中公司全体智慧适时制定.中长期计划中能分阶段实施的应制定阶段性目标和措施并积极细化、落实. 第十条 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依据各责任部门上报的建议计划进行编制,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后,确定年度内有关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年度计划内容为本制度第六、七条规定的内容. 年度计划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经济、货源情况的调查、生产形势分析和经营效果预测. 财务预案、预算的分析评估. 生产经营、生活等各环节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的分析评估. 检查分析期内计划执行情况,预测期末指标的水平. 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年度计划的编制由计财科组织相关部门按集团公司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方法编制.各部门在接到计划编报的通知后,在对管辖内设施设备检查的基础上,向相关责任部门和计财科报送建议计划,各责任部门在调查了解、初步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计划草案,并报送计财科.由计财科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计划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和初步测算费用支出,形成年度计划草案,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对需报批项目待集团公司批准后,统一行文安排计划. 年度计划草案的编制时间,每年的11月份,公司下达编制下一年度建议计划的通知,11月底前形成计划草案,待次年初报批项目获批后正式下达计划. 年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年度计划的编排中要体现安全及生产项目优先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计划的编制采用文字及表格结合的形式,表格部分按规定格式编报,方案部分内容包括上期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本期计划项目及预算总额、安排意见及措施等. 各类费用支出项目均需编报计划. 第十一条 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点.月度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计划为依据,结合当月的生产、设备、资金及下月货运收入计划等情况,在确保利润的前提下,平衡支出项目,由计财科在计划会议上进行安排.各责任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计财科申报月度建议计划. 第第十二十一条 对月度计划执行情况各责任部门于每月底以统计表格附文字说明的形式报送计财科.主要内容如下: 1、生产业务科:货运量分解指标计划、上月运量完成情况及简要分析、车停时及简要分析、下月货源计划及营业收入预测等. 2、计财科:上月财务报表及下月成本费用预测明细表、上月各责任部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及简要分析等. 3、技术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简要分析、机车运用率及完好率、下月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设备维修计划、能源消耗计划等. 4、工电段: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下月电器、信号、线路及附属设施维修计划. 5、信息中心: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下月通信、信息设备(含管理软件)维修计划. 6、多经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下月建筑设施维修计划(内部工程). 7、行政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下月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绿化、印刷费用等计划. 8、物资科:上月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库存情况及简要分析、下月采购计划. 9、安全监察科:上月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用等执行情况、下月支出计划. 10、人事科:上月劳动工资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 11、机务段: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机车维修保养计划. 12、党群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等费用支出计划. 13、工会: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计生费用、文体活动费用等支出计划. 第四章 计划的执行、检查、增补和变更 第十二条 计划一经下达,便成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各部门要以计划为依据,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第十三条 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同时要强调计划的严肃性和规范化,杜绝擅自变更计划或超计划投资. 第十四条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责任部门必须加强计划项目的合同管理,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经相关会议研讨后确定,并由计财科审核并加盖合同专用印章1(物资采购合同可由物资科加盖合同专用章2).同时要加强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各使用部门要参与计划实施的过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第十五条 计划项目完成后,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计划的实施单位提请并牵头组织验收,验收一般由责任部门、实施单位、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及计财科参加,在验收过程中,要对照行业规范、验标,从使用的角度出发,认真检查,最终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 年度计划的增补、变更程序.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受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使计划不能全面履行,或因生产安全急需、政策法令变更、公司经营战略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增补计划项目的,按照如下程序办理:1、增补计划,参照办公室制定的《铁运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办理,申请部门将项目申请报告报送办公室,办公室下达调研报告至职能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组织申报部门、计划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计划项目实施管理部门根据调研材料查看现场、确定施工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至计财科,计财科初步评审后上报公司决策.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发展的目标、战略和内外条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做出最终决策.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决策意见传达到计财科、职能管理部门、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申报部门.2、计划内变更,由计划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编制计划变更报告报送至计财科,计财科按照管理制度报送公司决策层审批后下发变更通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涉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等方面的计划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计财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云港计(1999)第7号《 铁路运输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 同时废止 . 第一条 计划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是指导企业生产、建设和其它经济活动的依据,是规范企业行为,维持企业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方针目标,确定公司的发展计划;及时编制公司的经济计划,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挖掘内部潜力,组织实现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计划全面实现. 第三条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2、重视科技进步,合理使用人、财、物等各类资源. 3、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 4、综合平衡,适当留有余地,追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5、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 计划管理基本体制. 公司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归口负责、分级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计划科是公司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有关计划的提出、平衡、调整、汇总和下达,有关职能科室是有关计划的责任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有关建议计划的编报和计划下达后的实施.有关部门和站段可根据需要设置计划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计划管理,公司的计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归口计划科.计划科对公司有关部门的计划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的权利和责任. 第二章 计划的种类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计划可分为: 中期计划: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计划. 短期计划:1年及1年以下的计划.包括年、月度计划. 第六条 年度计划的种类及责任管理部门: 计划名称 责任管理部门 1、货运量计划 计划科 2、零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计划科、技术科 3、技术改造计划 计划科、技术科 4、建筑设施修理计划(含线路)计划科 5、机电设备修理计划 技术科 6、办公用品购置及环保等计划 行政科 7、物资供应计划 物资科 8、财务计划 财务科 9、能源指标计划 技术科 10、生产计划 生产业务科 11、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安全监察科 12、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人事科 13、劳动工资计划 人事科 14、计划生育计划 工会15、精神文明建设 党群科 第七条 计划具体内容: 1、零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建筑设施修理计划、机电设备修理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内容(或规格型号)、数量及费用等. 2、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主要有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木器制作等计划,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数量及费用. 3、物资供应计划:主要有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内容包括用料单位、物资名称(或类别),需要量、物资储备量及费用. 4、财务计划:主要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计划. 5、生产计划:主要指安全质量指标、车停时、货车保有量计划等. 6、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主要指劳动护品和保健费等计划,包括护品类别、名称、费用等. 7、劳动工资计划:主要指期末人数、劳动生产率、计时工资人数及工资额、计件工资人数及工资额及全公司职工工资总额计划. 第八条 上述计划中,各责任管理部门应把相关资料报送计划科,由计划科汇总入公司总的计划. 第三章 计划编制的程序、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年度计划 1、年度计划依据各责任部门上报的建议计划进行编制,具体确定年度内有关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2、年度计划内容为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内容. 3、年度计划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经济、货源情况的调查、生产形势分析和经营效果预测. (2)研究分析铁路各环节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预测其承受能力. (3)检查分析期内计划执行情况,预测期末指标的水平. 4、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年度计划的编制由计划科组织有关部门按集团公司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方法编制.各单位在接到计划编报的通知后,在对管内设施设备检查的基础上,向有关责任部门和计划科报送建议计划,各责任部门在调查了解、初步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计划草案,并报送计划科.由计划科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对计划草案进行研究和综合平衡形成计划,提交办公会议审定,对需报批项目待集团公司批准后,统一行文安排计划. 5、年度计划的编制时间,每年的第三季度末,公司下达编制下一年度建议计划的通知,10月底前形成计划草案,待次年初报批项目获批后正式下达计划. 6、年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1)年度计划的编排中要体现安全及生产项目优先的原则. (2)计划的编制采用文字及表格结合的形式,表格部分按规定格式编报,方案部分内容包括上期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本期计划安排意见及措施等. (3)各类费用支出项目均需编报计划. 第十条 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点.月度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计划为依据,结合当月生产、设备、资金及下月货运收入计划等情况,在确保利润的前提下,平衡支出项目,经月度计划预编会审议,由计划科在计划会议上进行安排.各责任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计划科申报月度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 月度计划预编会前,各责任部门应向计划科提供如下资料: 1、生产业务科:上月运量、停时及下月营业收入预测和货源计划等. 2、安全监察科:上月劳动保护用品及下月费用支出计划,保健费支出计划等. 3、物资科:上月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库存情况,及下月的采购计划. 4、行政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办公用品的采购、环保、印刷费用支出计划. 5、技术科: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机车完好率及下月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设备维修计划,能源消耗计划. 6、工电段: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电器、信号、线路维修计划. 7、机务段: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机车维修保养计划. 8、人事科:上月劳动工资完成情况及下月人员工资、劳动保险费等计划. 9、财务科:上月财务报表及下月成本费用预测明细表. 10、通信信息中心: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通信、信息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第十二条 对月度计划执行情况各责任部门于每月底以统计表格附文字说明的形式报往计划科,下月计划内容于每月28日前报送计划科. 第四章 计划的执行、增补和调整 第十三条 计划一经下达,便成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各部门要以计划为依据,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同时要强调计划的严肃性和规范化,杜绝任何擅自变更计划、实施计划外项目或超计划投资.未经计划科批准的计划外支出,财务科不得付款. 第十五条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凡须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经由计划科审核并加盖合同专用印章.同时要加强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各使用部门要参与计划实施的过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 第十六条 计划项目完成后,由计划的实施单位向项目责任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项目责任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一般由责任部门、实施单位、使用、管理部门及计划科、财务科参加,在验收过程中,要对照行业规范、验标,从使用的角度出发,认真检查,最终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受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使计划不能履行,或因生产安全等需要调增计划项目(2000元以上),有关部门必须以书面方式向责任部门申请,由责任部门核实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计划科,计划科会同责任部门拟定调整计划报经理或办公会审定,限额以上项目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待报批后一并下达.年度计划调整时间一般在当年第三季度中后期. 第十八条 在调整计划下达以前,如生产安全等方面急需增加项目(2000元以上),须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以书面方式报送计划科,由计划科填写《调增计划单》,一式三份.待下达增补计划后,汇入年度调整计划.因生产生活急需,对计划外零星项目(2000元以下),由相关部门报送计划科,计划科及相关责任部门核实后决定是否实施,并填写反馈信息存档,便于年底统计计划外支出费用 . 调增计划单申请部门实施部门项目名程配合部门计划费用实际费用及完成日期 申请原因: 内容: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信息反馈意见: 主管审核部门:(盖章)年月日注:计划申请单只适用于年度、月度计划未报,因生产生活急需的日常零维修 项目及杂品. 第二篇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使经济合同有效地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切实管理好本单位的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规,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的自觉性.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经济合同工作,公司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第五条 企业的经济业务往来,除及时结清外,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 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对方单位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经营范围和办理有关手续.凡签订的合同都要达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责任分明、手续完备的要求. 第七条 经济合同原则上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如需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限额以上(单项合同价值5万元及以上)须出具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根据授权范围及权限签订合同,并将签字后的合同文本原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并交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并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 行为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及权限签订的经济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予追认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公司并将追究行为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需变更或解除的合同,经与对方协商同意,并依法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 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经济合同管理及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计财科是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机构,负责经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计财科负责组织本公司合同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十三条 指导和督促合同管理员、承办人员签订、履行好合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合同资料的分类、编号、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经理汇报. 第十五条 查处、制止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 及时认真地解决处理好公司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有关问题. 第十七条 港口集团铁路运输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系统如下: 公司经理----主管科室(计财科)---- 兼职合同管理员----公司各部门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三章 合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公司内合同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经济合同法规,制定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协助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较大项目的洽谈与签订. 第二十条 认真审查本公司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发现明显不完善、不合法或明显对本公司不利的合同条款内容,协助承办人员及时纠正,并负责保管和使用经济合同章1. 第二十一条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积极协助合同承办人处理好合同中的问题与纠纷. 第二十二条 制止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手段违法乱纪行为,并向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已签订合同的有关文书、函电等应及时登记编号,专卷归档、专柜存放、妥善保管. 第四章 合同承办人员责任制度 第二十四条 根据委托证明和授权范围签订、变更、解除有关经济合同. 第二十五条 签订经济合同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和范围,不得签订违法合同或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利用合同谋取私利以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六条 及时提请有关方面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所签订的合同负有认真、全面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管好合同及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有关协议、函电、文件,并及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已签订生效的合同文本、函件,在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合同主管部门(计财科)备案、归档. 第五章 合同审批权限制度 第二十八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以及集团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乱纪活动,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不得超越本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经济合同应有合同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洽谈和审核盖章. 第三十条 根据拟签订合同的条款,单项合同价值在50000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单项合同价值在50000元及以上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为人签字的,须有书面的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第三十一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有合同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并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方可有效,公司纯受益的合同除外(如无条件受赠予合同). 第六章 法人委托书制度 第三十二条 对外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在业务量较多、合同金额数较小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法人委托书授权的权限和范围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并按照上述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严格按委托范围和授权权限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签订合同,否则合同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签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公司有权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法人委托书依据"一事一委托"原则办理,特殊情况下的"等同委托"需有法定代表人的公开声明并有相关部门(办公室)的备忘录等资料方可办理. 第七章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是公司从事经济业务往来中签订经济合同的专用印章.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原则上只准签盖合同专用章,合理减少公司额外承担的法律责任.特殊条件下(如甲方特殊要求、合同专用章外地使用、合同专用章被暂停使用等),而拟签订的经济合同对公司利益影响较大,按照一定程序可申请签盖公司法人印章. 第三十六条 经济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兼职合同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经济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七条 印章的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带出兼职合同管理员的办公室,印章应存放在安全的柜橱内. 第三十八条 承办人员需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签盖合同专用章.一般的经济合同需有项目立项审批资料、合同价值确定资料、合同会签资料等;重大的经济合同还需有招标议标资料、法人委托资料等.合同会签程序: 承办部门负责人---主管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经理---经济合同主管---兼职管理员(签章) 第八章 合同文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参照相关行业部门规定的示范文本订立,以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条 合同示范文本要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选择使用不同的示范文本,不得将使用范围不同的示范文本进行混用.承办部门对合同格式条款要字斟句酌,隐含的责任需用实质性文字描述清楚,不得减轻对方应付的责任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十一条 经济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承办部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明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采用"连云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重大经济合同可采用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二条 合同文本保存: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本公司至少保存二份文本原件:财务一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归档备案).已签订生效的合同文本、函件,在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报送至合同主管部门(计财科)备案、归档. 第九章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制度 第四十三条 经济合同的签订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分工分别牵头组织有关合同的洽谈,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在不受地点限制的条件下,单项合同价值10000元以下的,由承办部门洽谈;单项合同价值在10000元以上及20000元以下的由承办部门牵头组织洽谈且需兼职合同管理员参加;单项合同价值在20000元以上及50000元以下的由承办部门牵头组织洽谈,且需财务、合同主管部门参加;单项合同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原则上由主管副经理主持洽谈,公司纪委、财务、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等参加;重大经济合同洽谈还需有办公室参加并记录备案. 第四十五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并经合同主管部门核实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四十六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承办部门要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还应要求对方出示工商管理机构的登记证明副本,以及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担保. 第四十七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方式、价款、违约责任等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约行为应及时指出并向公司合同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遇特殊情况,并符合有关变更或解除条件的,须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十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章 合同台帐、统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经济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根据经济合同的性质设立合同台账,以利于合同管理和检索. 第五十二条 经济合同台账的填写应准确规范,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及时登记,台账登记的内容应便于查找. 第五十三条 年终应将合同台账装订归档,与经济合同文本一起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将台账进行编号. 第五十四条 对合同统计资料和统计记录要进行编号、登记,做好每年经济往来的记录,为领导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第五十五条 每年应对合同台账和文本进行装订及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凡与合同有关的文书 都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保管. 第五十六条 经济合同档案资料应设立专用橱柜保管,对年内发生的合同资料进行装订、编号、归档. 第五十七条 建立合同档案查阅手续,预防合同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一章 合同法规学习制度 第五十八条 合同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经济合同法规,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面,促进经济合同的规范管理. 第五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应组织本部门业务人员自觉学习有关合同法规知识,提高合同鉴定的准确性,以保证经济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向合同主管部门作定期通报.合同主管部门向公司经理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第六十一条 合同主管部门对年度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在经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提交公司给予处罚;对在经济合同工作中尽职尽守、成绩显著的,将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使经济合同有效地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切实管理好本单位的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规,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的自觉性. 第四条 公司经理主管经济合同工作,公司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第五条 企业的经济往来,除及时结清外,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 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对方单位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经营范围和办理有关手续.凡签订的合同都要达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责任分明,手续完备的要求. 第七条 经济合同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如需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须出具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根据授权范围及权限签订合同,并将签字后的合同正副文本,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并交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并加盖印章. 第八条 对需变更或解除的合同,经与对方协商同意,并依法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及责任制度 第十条 公司计划科是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机构,负责经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计划科负责组织本公司合同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十二条 指导和督促合同管理员、承办人员切实签订、履行好合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合同资料的分类,编号,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经理汇报. 第十四条 查处、制止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 及时认真地解决处理好公司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 港口集团铁路运输公司经济合同管理系统如下: 公司总经理——主管科室(计划科)——兼职合同管理员——公司各单位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三章 合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负责组织公司内合同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经济合同法规,制定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办理法人委托手续,协助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较大项目的洽谈与签订. 第十九条 认真审查本公司所签订的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合同的出现,并负责保管和使用经济合同章. 第二十条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积极协助合同承办人处理好合同中的问题与纠纷. 第二十一条 制止和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并向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 对已签订合同的有关文书、函电等应及时登记编号,专卷归档、专柜存放、妥善保管. 第四章 合同承办人员责任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根据委托证明和授权范围签订、变更、解除有关经济合同. 第二十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和范围,不得签订无效违法合同和利用合同索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及时提请有关方面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所签订的合同负有认真执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保管好合同及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有关协议、函电、文件,并及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第五章 合同审批权限制度 第二十七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局和公司的计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乱纪活动,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不得超越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在业务范围内的经济合同应有合同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参与洽谈和审核盖章. 第二十九条 根据合同签订的条款,在50000元以下的项目合同,由具有法人委托书的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在50000元以上的项目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三十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有合同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并加盖经济合同章方可有效. 第六章 法人委托书制度 第三十一条 对外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在业务量较多、金额数不大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法人委托书授权的权限和范围内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十二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严格按委托范围和授权权限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签订合同,否则合同管理部门不盖合同章. 第三十三条 对有关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实行的委托,通过合同主管部门,经理委托签认. 第三十四条 办理《法人委托书》手续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如需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合同有效. 第七章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合同印章是公司从事经济业务往来中签订经济合同的专用印章. 第三十六条 经济合同章由合同管理部门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兼职合同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经济合同章. 第三十七条 印章的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带出兼职合同管理员的办公室,印章应存放在安全的柜橱内. 第三十八条 经济业务往来不得使用经济合同章,应使用行政印章. 第八章 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 对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参照相关行业部门规定的示范文本订立,以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条 合同示范文本要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选择使用不同的示范文本,不得将使用范围不同的示范文本进行混用. 第九章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制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有关合同必须以公司计划为依据,凡未经计划安排的项目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十一条 经济合同的签订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各有关科室根据分工分别牵头组织有关合同的洽谈. 第四十二条 经济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在不受地点限制的条件下,且价款或酬金在1000元以上的须由兼职合同管理员参加;5000元以上的由合同主管科室和相应科室牵头组织洽谈;20000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主管经理主持洽谈. 第四十三条 洽谈成功的合同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其他人员受其委托科带签. 第四十四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都应经合同主管科室核实后加盖公司经济合同章方为有效. 第四十五条 对外签订的合同要对对方履约审查,还应要求对方出示工商管理机构的登记证明副本,以及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担保. 第四十六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方式、价款、违约责任等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约行为应及时指出并向公司合同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遇特殊情况,并符合有关变更或解除条件的,须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九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章 合同台账、统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经济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根据经济合同的性质设立合同台账,以利于合同管理和检索. 第五十一条 经济合同台账的填写应准确规范,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及时登记,台账登记的内容应便于查找. 第五十二条 年终应将合同台账装订归档,与经济合同文本一起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将台账进行编号. 第五十三条 对合同统计资料和统计记录要进行编号、登记,做好每年经济往来的记录,为领导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第五十四条 每年应对合同台账和文本进行装订及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凡与合同有关的文书 都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保管. 第五十五条 经济合同档案资料应设立专用橱柜保管,对年内发生的合同资料进行装订、编号、归档. 第五十六条 建立合同档案查阅手续,预防合同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一章 合同法规学习制度 第五十七条 合同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经济合同法规,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合同法规的知识面,促进经济合同的规范管理. 第五十八条 各业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部门业务人员学习有关合同法规知识,提高合同鉴定的准确性,以保证经济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二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向计划科作定期通报.计划科并把执行情况向经理定期汇报. 第六十条 计划科对年度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在经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提交公司做处罚;对在经济合同工作中尽职尽守、成绩显著的,将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 第三篇 铁运公司建筑设施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建筑设施项目实施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设施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建筑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公司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机电设备、铁路线路等项目的建造、购置安装和维修活动. 第三条 公司计划科对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建筑设施项目,实施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其主管的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项目决策管理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决策立项前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1、维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元及以上. 2、设备购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元及以上. 3、设备维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元及以上. 4、计划外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元及以上. 第六条 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经济和技术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拟定的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 计划科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综合研究、论证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适应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和有利性,以及建设可能性和可行性,出具评审意见上报公司决策层. 第八条 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发展的目标、战略和内外条件,结合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做出最终决策. 第九条 集团公司对项目实施有其他规定的,遵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第十条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业务流程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制度,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PDCA循环原理对项目实施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公司项目实施流程图 第十二条 为了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应通过邀请招标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1、土建维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元及以上. 2、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元及以上. 3、设备维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元及以上. 4、计划外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元及以上. 限额以下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招标,由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比质比价方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 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施工单位和供货厂家目录,对其资信、履约能力等资料建立简要档案,以备选择. 第十四条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计划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本管理制度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单项合同项目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决策层领导及公司纪委、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集团公司有其他规定的,按集团公司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中标人确定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中标结果,负责实施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章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项目实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的安全性能.公司安全监察科对项目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按规定必须报批和备案的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到安全监察科报批和备案. 第十九条 项目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项目质量.在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后评价制度,项目竣工交付验收,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保修文件等.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不得办理价款结算.设备购置安装、机车汽车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有相关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相关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在项目竣工使用后要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并形成报告反馈给公司决策层.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二十二条 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档案,并按规定归档. 第四篇 铁运公司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考核依据及操作程序 第一条 计划科根据各责任管理部门前两年实际消耗的数值,通过测算,确定各管理部门本年度的计划数值以及允许上下浮动的合理比率. 第二条 各责任管理部门根据计划科每月下发的计划指标,进一步分解并合理控制支出费用,计划外支出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制度执行,费用控制在计划浮动值内. 第三条 每月计划会后,对下月计划及上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公布. 第四条 采用扣分制,按照考核表内容逐项考核.每项次考核累加最多扣2分. 评分采用十分制,每月考核满分为10分.总分=10*12=120分,根据累计分值,年度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奖惩.月度考核中,扣责任部门分值,每扣一分罚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计划管理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计划、财务、物资、技术、安全、生产、行政、多经科部门负责人及计划科相关人员 第三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各责任部门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建议计划、月度计划及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并保证报送数据准确、真实.延迟1-3天报送每项次扣1分,延迟3天以上报送每项次扣2分;报送数据错误、不真实,每次扣1分;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指标超出浮动值8%,每发生一项次扣1分. 第六条 严格执行计划.擅自变更、增补计划且无调增计划申请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 第七条 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资料并保证报送数据资料准确、真实、全面.延迟1-3天报送每项次扣1分,延迟3天以上报送每项次扣2分;报送数据错误、不真实、不全面,每次扣2分. 第八条 按照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违反规定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九章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需报送1份合同原件至公司合同主管部门留存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十条 按照规定积极配合项目施工,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配合施工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十一条 按照公司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组织所管辖项目的实施工作,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项目及计划外项目经公司决策立项,限额以上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招标、议标或合同谈判的,每项次扣项目实施管理部门2分. 第十三条 年度计划项目及计划外项目经公司决策立项,项目实施管理应在合理时间内组织实施,因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协调组织不力,使项目竣工日期明显滞后的,每项次扣项目实施管理部门2分. 第十四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管理部门需按照规定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报送预决算资料,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规定报送预决算资料或预决算资料不齐全而影响决算审核的,每项次扣2分. 第十五条 劳保用品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以上的活动应进行招标或议标,未招标或议标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十六条 报送设备购置、安装、维修项目计划应附分析评估资料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真实,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0元及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或议标(集团有其它规定除外).未招标或议标每发生一次扣2分;大宗散装物品如水泥、砂子、石碴等可以不招标采购,但要保存市场调查相关资料,未保存资料每发生一次扣1分. 第十八条 无正当理由拒绝采购项目施工材料,每发生一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延迟采购1-3天扣1分,延迟3天以上扣2分.采购的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每次扣2分. 第十九条 环境绿化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元及以上、办公家具器具采购及维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元及以上的申请计划应附分析评估资料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无相关资料每项次扣2分. 第二十条 环境绿化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元及以上、办公家具器具采购及维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元及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或议标.未招标或议标每发生一次扣2分. 第六条 各责任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年度建议计划、月度计划及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迟报一天扣1分. 第七条 报送数据准确,内容齐全真实,所报数据错误并造成影响的,每错一次扣1分. 第八条 无调增计划单擅自变更、增补计划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第九条 无特殊原因,各责任部门每调增计划一次扣1分. 第十条 订立经济合同应按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第十一条 在年度计划下达前,责任部门对建筑维修、设备购置0.5万元以上,设备维修1万元以上的计划实施项目,应按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大额投资需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无上述内容,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二条 计划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扣5分. 第十三条 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不予配合的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扣责任部门分值2分. 第十四条 对每月下发的综合目标计划,各责任部门认真执行,对照费用支出项目逐项实施,超出计划费用浮动值扣1分. 第四章 考核补充说明 第十五第二十一条 超出上限浮动值:确实因外部经济、货源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动,属于不可控因素影响,使计划值与实际值偏差太大,主管责任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可不予扣分.如:已预测到物价将要上涨,急需储备生产所需物资,超计划预购,而增加费用支出,相关的超计划指标均可不予扣分. 第十六第二十二条 超出下限浮动值:确实是通过人为主观努力,降低了消耗成本,节约支出费用,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文字说明,可不予扣分. 制度篇[6]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 和科技创新综合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备前期管理… 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 第四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五章 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章 设备迁移、改装及备件管理… 第七章 设备封存与启用… 第八章 设备外借、对外有偿转让与调拨… 第九章 设备报废… 第十章 设备事故… 十一章 设备资料、台帐管理… 第二篇 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及报废… 第三篇 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章 能源进出管理… 第四章 能源定额考核… 第五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六章 节奖超罚… 第四篇 铁运公司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无线通信设备用、管、修、考核办法…………………… 第二章 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规定………………… 第三章 电视监控、大屏幕控制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章 减速顶、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六章 铁运公司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第五篇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科技创新和 单项设备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 第二章 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第三章 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第四章 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章 科技进步和技术攻关实施办法… 第六章 技术进步工作管理细则… 第七章 铁运公司科技进步、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及合理化建议考核奖励办法 第八章 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 第九章 内燃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 第十章 太阳能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一章 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二章 港口铁路钢轨探伤管理规定… 第十三章 铁运公司单车油耗考核办法(暂行) 第十四章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系统考核办法(暂行)……………… 第十五章 铁运公司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 第一篇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技术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为公司运输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设备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单台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而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列为固定资产;自制设备符合以上条件,经检验达到设计要求者亦做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设备管理责任划分 序号 管理职责 责任部门 1 设备计划 使用部门、技术科、计财科 2 设备及备件采购 技术科、综合保障部、纪委 3 设备验收 使用部门、技术科、采购部门、办公室 4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 使用部门、技术科 5 设备检修、改装、迁移等 使用部门、技术科 6 设备封存与启用 使用部门、技术科、计财科 7 设备调拨、有偿转让、外借 技术科、计财科、使用部门、办公室 8 设备报废 技术科、计财科、综合保障部、纪委、办公室 9 设备事故 使用部门、技术科、安监科 10 设备资料管理 技术科、计财科、办公室 第二章 设备前期管理 第一节 设备计划编制 第四条 每年十月份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公司运输生产需求,提出设备更新、改造及新增设备的申请计划,经技术科、计财科审核,报公司计划会审核批准后上报集团,获批后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计划执行.对生产过程中需增补计划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设备编制计划既要考虑生产发展需要,又要充分发挥既有设备潜力,考虑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六条 重点关键设备在编制计划时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额,年维修费用(估计),预计投资回收期,寿命周期费用评价,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效率、精度、性能能耗、安全环保评价等.由技术科、计财科及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对比,选出最佳方案并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节 设备采购 第七条 技术科根据经集团批准的年度设备更新、改造、新增计划,收集设备厂家及相关信息,大型设备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提交选型报告,提出设备采购用款计划,经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技术管理部. 第八条 由集团采购的设备,按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公司自行采购的,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其他设备要进行同类产品的比较.技术科根据确定的设备型号和生产厂家,按照设备计划由技术科通过购置渠道收集资料并向生产厂家咨询,协商具体订货问题,签订合同.若设备型号变更,应经公司设备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九条 设备采购过程应该透明,采购部门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设备到货和检验 第十条 设备货到,由采购单位负责提货.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提货单位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组织公证检验填写检验报告书,追究损坏责任,办理索赔手续. 第十一条 设备到货后,设备采购人员应通知技术科、使用部门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检查验收后,设备档案由档案室归档,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直接进行现场安装. 第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其中: (1)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应移交公司档案馆存档. (2)备品、备件应移交给使用单位保管或随机保管. (3)附件及工具随机保管,工具另立帐登记. (4)在安装过程中备品、附件、工具应清点交接清楚,妥善装箱处理. 第十三条 设备开箱检查后若发现有破损、缺件或严重锈蚀等情况,由技术科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填写检验报告,拍摄实物照片等.取得各种证明文件和凭证后,由采购单位负责办理索赔手续或向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赔偿、修复、更换、增补或退货等具体事项.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接到设备后应办理出库手续.属更新设备的,在接受新设备时,须办理旧设备的退库、转移、报废等手续,旧设备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节 设备安装调试及移交 第十五条 采购合同包括安装、调试费用的,由技术科联系厂家现场安装、调试.否则,由施工单位提报安装预算书,经技术科审核,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技术科会同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设备安装位置,根据设备安装基础图或相关图纸、资料,安排施工单位或厂家安装人员安装、调试. 第十七条 安装过程中技术科会同使用单位检查施工质量,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按规定修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按修改后的技术文件施工. 第十八条 施工必须注意安装质量,作好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检验合格,并作好隐蔽过程的记录. 第十九条 设备实验包括空运转实验、负荷实验及软件性能实验.空运转实验是为了考核设备的安装精度以及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系统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负荷实验主要是为了考核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软件性能实验是为了验证系统功能.如实验受到条件限制,可结合设备进行试运行实验测试. 第二十条 设备试验时,由技术科会同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技术科根据安装调试记录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经有关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告竣工投入使用,列入公司固定资产. 第五节 自制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当生产需求时可自制设备,完工后应由技术科、安监科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相应的图纸、说明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交公司档案室,资产由计财科入账. 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 第二十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 序号 部门 所属设备 1 机务段 内燃机车,内燃机车加装的电子添乘监控系统、无线机车信号监控记录系统、LKJ2000型监控记录系统等机车车载设备 2 工电段 公司区间、站场、机务及各装卸线、走行线的线路、道岔、道口及相关设施;养路机具;公司辖区的到发场室内外信号及相关设备;低压供电线路及电力相关设备;驼峰场室内外信号及相关设备、停车器及控制系统、减速顶 3 通信信息部 计算机中心机房、公司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公网络及各类计算机终端;程控交换机房及相关通讯设备;调度集中机房及相关通信设备;大屏幕控制系统;现场电视监控系统;车号识别系统室内外设备;LED大屏幕;门禁系统;站场扩音设备;各类打印机及通信用UPS;对讲机;无线机车监控系统室内设备及地面应答器等 4 港口站 轨道衡、道岔 5 安监科 消防报警灭火装置 6 综合保障部 公司采暖用的锅炉、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太阳能相关设备;洗衣设备;炊事及辅助设备等 7 办公室 汽车车辆 备注:各站段、部门使用的设备检测、维修、保养用辅助设备归使用单位管理;各站段、部门使用的生产、办公设备等归使用单位管理. 第四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团购置的固定资产入帐后,由技术科根据设备归口管理下发设备调拨单,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更新设备台帐;公司购置的设备,竣工验收后,由技术科根据设备归口管理下发设备调拨单,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第二十四条 设备使用者根据各类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要求正确、规范操作设备,并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设备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和应急故障处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下班前必须把本班设备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现象,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便于有关人员和交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状况.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按交接本上的记录详细检查,如因检查不认真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二十八条 各类设备在使用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检查电源并试运转良好.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清扫现场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第五章 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九条 对能自行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的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各类设备手册或说明书要求做好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下达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三十条 对无能力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的,使用单位用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周期,提前一个月报公司技术科,经确认后联系外委维修和保养,大型设备(如机车、锅炉等)应在前一年设备年度维修计划中列出报技术科审核.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进行维修、保养运输生产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港口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类设备检修工艺标准,确保运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明确分工,做到定机定人,责任明确. 第三十三条 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设备保管和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和养护人员发现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上报技术科,通知生产厂家维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公司设备使用和保养人员,不得私自开启生产厂家对设备部件所做的铅封或封条.当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必须开启铅封或封条,进行维修时,须由技术科通知生产厂家,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开启,进行维修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站段、科室使用管理的设备发生故障时,能自行修复的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报公司技术科,由技术科鉴定后,统一安排计划,组织外委修理保养. 第六章 设备迁移、改装及备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如需设备迁移时,应由设备迁入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科审核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迁移由技术科负责,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 第三十七条 如运输生产需求要对设备进行改装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技术科审核,经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装,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均由技术科报公司档案室存档,并对改装效果进行跟踪考察. 第三十八条 备件申报由设备使用单位本着合理储备的原则提出,由综合保障部采购,严格控制备件质量.外购备件经验收后方可入库,备件发放要办理出库手续,紧急情况可直接发给使用者,事后补办入、出库手续.备件保管工作要做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帐、物相符. 第七章 设备封存与启用 第三十九条 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设备,设备使用部门要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上报公司技术科,经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封存,同时报计财科暂停折旧. 第四十条 设备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设备封存期间,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要制定保养措施,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一条 根据生产需求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填写《设备启用申请单》上报公司技术科,经设备主管经理批准,现场检查合格后方能启封投产使用,同时报计财科恢复折旧. 第八章 设备外借、对外有偿转让与调拨 第四十二条 设备外借原则上是公司闲置设备,设备外借须经公司技术科同意,并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技术科同时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第四十三条 对外有偿转让设备须经技术科和计财科核实,由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获批后,根据集团固定资产对外有偿转让单办理交接手续,同时通知计财科消帐. 第四十四条 运输生产需要内部调拨设备时,由技术科提出,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下达调拨通知单,方可办理调拨手续;如集团调拨与公司相关设备,依照集团下发调拨单办理调拨手续,同时通知财务(入)消帐. 第九章 设备报废 第四十五条 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技术科及计财科进行核实、盖章,经公司主管设备经理签字后送集团审核. 第四十六条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将全套设备移交技术科妥善安置. 第四十七条 使用单位或任何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报废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技术科、综合保障部协调集团物资公司处置,所得费用全部上交财务,用于设备更新及其他费用.同时财务对设备进行消帐,公司档案室对设备档案进行消档处理. 第四十八条 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5、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6、因公司发展需设备型号更新、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7、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8、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9、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1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第十章 设备事故 第四十九条 设备事故及处理参照《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设备资料、台帐管理 第五十条 设备资料管理是规范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由公司技术科、计财科及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说明书、图纸、设备装箱单,设备检验单,设备附件登记等. 2、主要设备技术状况明细表. 3、设备移交验收单. 4、设备的资产登记及折旧. 5、设备历次修理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及修理完工验收单. 6、设备改装申请、审批单及改装图纸资料. 7、设备事故报告单和分析处理结论. 8、设备调拨、有偿转让及报废单. 第二篇 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计量工作是港口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保证运输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计量管理,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为公司运输生产经营管理提供计量保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单位的计量工作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公司技术科为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在设备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站段、有关科室、部门设兼职计量员.在本单位分管计量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业务上受公司技术科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技术科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及各项计量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组织建立计量管理体系. 2、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年度配备计划、采购计划、入库验收、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和修理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工作.确保公司计量器具配备率、周检受检率、抽查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保存公司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历次鉴定记录、鉴定证书、修理记录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计量器具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5、负责组织兼职计量工作人员技术考核和技术培训. 6、对本公司执行计量监督,处理内外计量纠纷. 7、负责组织各项计量检定工作,为运输生产提供计量保证. 8、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计量工作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兼职计量员职能 1、学习计量法令、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熟悉本单位计量器具状况.建立本单位各类计量器具的台帐和管理工作. 2、按公司计划及时完成本单位的计量器具送检工作. 3、监督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保养工作. 4、按月向技术科提供计量检定率,以及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及报废 第七条 各单位需添置计量器具时,每年11月份底将申请计划报技术科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日常急用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报技术科,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 经技术科审核同意购买的计量器具,由综合保障部统一采购.采购的计量器具,由技术科统一领出,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统一发放使用. 第九条 各单位按领用手续领取计量器具.领取后各单位自行登记、建帐. 第十条 各单位备用或一年以上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兼职计量员提出封存报告,由技术科审批备案.各单位进行技术性处理后自行保管,如要启封使用,仍要按检定程序,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属固定资产计量设备封存、启用,按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计量器具本身精度差,已无法使用,又无修复价值的; 2、型号陈旧、淘汰产品,修复亦保证不了精度要求 3、因保养使用出现事故,而造成损失,无修复价值的; 4、经技术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使用的. 第十三条 计量器具的报废由技术科检定后出据"报废通知单"后,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四条 计量器具修理由技术科统一安排. 第三篇 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节能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节能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节约能源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成本,公司各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公司技术科为公司能源管理部门,在分管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立健全三级节能管理体系,技术科有专职节能员负责全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重点能耗单位机务段、工电段、综合保障部设有兼职节能员. 第五条 专、兼职节能员职能 专职节能员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令、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各项能源管理制度,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2、负责全公司的能源管理.包括年度能源管理计划、定额分解计划、能源指标承包计划等编制工作. 3、负责组织各单位兼职节能员的技术考核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并对各单位的能源消耗台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负责对公司能源消耗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兼职节能员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令、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本部门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按时向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能源消耗数据. 2、建立健全本部门能源管理、消耗台帐. 3、协助专职节能员做好能源消耗和台帐的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章 能源进出管理 第六条 柴油进出管理 1、公司的生产用油,入库前须由综合保障部通知机务段(油库)一同确认油种,并由综合保障部、机务段一起参加油料计量工作,计量结果一式三份,双方签字认可各执一份备查,另一份由综合保障部报技术科.如在计量中发现实际重量与票据不符.由综合保障部与发油单位联系增补事宜. 2、柴油入库后由机务段燃整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燃整班发油时要严格按照计量发放.非生产用油必须由技术科或综合保障部批准后才能发放.收油和发油要做到基本平衡,允许有3%的自然损耗. 第七条 其他能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量发放.由综合保障部发放的汽油、柴油只作为汽油机、柴油机等流动机械使用,不可作为它用. 煤炭的使用除锅炉房外,其它冬季用于取暖的,需向技术科提出申请并定额计量使用. 第四章 能源定额考核 第八条 技术科、机务段、综合保障部及用能单位须建立、健全能源消耗记录,要有完整的能源统计台帐,记录真实准确. 第九条 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当年下发的能源消耗定额计划,每月30日前按时向技术科报统计报表. 第十条 公司对重点能耗单位、设备实行按月评审考核. 第五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十一条 技能规划分为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期规划.重点节能技术项目要作技术经济论证.节能技改项目完成后要作成果评估. 第十二条 节能技改资金按公司有关规定落实执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公司下达的节能技改项目,要按质按期完成. 第六章 节奖超罚 第十四条 奖励原则为节约有奖、超额处罚,按节能成绩大小进行奖励,多节多奖,不扩大发放范围,不搞平均主义. 第十五条 节能奖的使用和发放标准按集团有关文件执行.节能奖单独建帐,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奖励范围 1、机车乘务员、锅炉操作工、其他能耗操作人员、油库管理人员、机车检修工、运转值班员、机务有关管理人员、港口站站调、生产业务科调度. 2、公司领导、专职节能员、兼职节能员、能耗统计及节能有密切关系的管理人员及职工. 3、对违反集团、公司节能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或处以一定的罚款,扣罚的资金作为节能奖励专用. 4、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的单位,除罚以一定的金额以外, 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5、单位未能如期完成公司提出的节能工作布置,将视情节扣减或免发节能奖. 第四篇 铁运公司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无线通信设备用、管、修、考核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各部门无线通信设备的管理,正确使用对讲机和提高对讲机的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和维修无线通信设备的各部门. 3、通信信息部负责维修. 第二条 站场调车无线通信系统维修分工规定如下: 1.由机务部门负责维修的设备: 由配电端子板(含端子板)至电机(或机车电池组)的电源线路、管路、天线底座、显示屏座、机车电台箱座和话盒座等. 2.由通信信息部负责维修的设备: 便携电台、机车电台(控制器)、司机送话器、固定电台(区控器)、送话器、扬声器、天线、天线杆、射频电缆、避雷设备、充电器及各种连接电缆. 3.由使用部门负责保养的设备: 固定电台(区控器)、送话器,由使用部门负责清扫、保管. 机车电台(机控器)、司机话盒、扬声器、天线、显示屏及连接电缆,由机务段负责清扫、保管. 便携电台电池充电及电池管理办法由使用部门自定. 第三条 无线通信设备使用部门的用、管、修办法 (一)便携电台(无线列调手持台,无线调车手持台) 使用制度: 1. 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2. 车站、机务应按规定使用指配的频率,调车组、乘务组不得变更,不得使用多频电台. 3. 电台仅限于使用人员在上班期间携带使用.要求专机专岗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他岗,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4. 新领电池必须充放三次后再投入使用,以提高其容量.在充电过程中要有人看管,电池充足后要及时将电池取下,不准将电池长时间放在充电器上.在岗位充电的电台必须将电台连同充电器、备用电池等附属设备纳入交接班管理. 5. 电台严禁裸机使用,雨雪天作业应采取防水措施,作业中要加强对电台的保护和爱护,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6. 严禁私自拆卸、调换设备零部件,不得拆卸无线电设备,严禁电台带病作业. 7. 使用便携电台通话必须用语准确、清晰并使用普通话,严格复诵.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携带的手持电台按规定置于开机状态,在规定的地点按标准接发列车. 8. 使用人员必须遵守通信纪律,严禁用无线电台通信设备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和一切保密事项的内容,防止泄密、失密问题的发生. 9. 讲话时不必大声,只需在距对讲机5—10厘米处以正常音量讲话即可,不要让天线接触到嘴、眼. 10. 严禁使用诸如除污剂、酒精、喷雾剂或石油剂等化学品擦拭手持台表面或外壳;用无绒布布沾水或中性肥皂液清洗手持台外壳 11. 如遇紧急情况发生,当事持机人应讲话清晰,以免其他岗位接收不清,难以及时支援. 12. 持机人应熟记本机机身号切勿与他人调换,同时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借给任何无关人员使用,如发现损坏现象,无合理解释,视为当事人责任. 13. 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做好手持台的移交、验收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未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班组或全体队员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等使用故障必须及时上报通信信息部. 14. 使用部门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管理制度: 1. 机务段段长、副段长、港口站站长、副站长负责无线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定期填乘检查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填乘次数不少于4次. 2. 车站、机务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无线电设备的日常管理,无线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站段无线电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每月填乘次数不少于2次. 3. 车站、机务无线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站段便携电台台账并每月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负责无线电设备的领取、编号,备用电台及相关设备、备品的保管,故障台送通信信息部修理等. 4. 车站、机务值班员将电台列入每天的交接班内容,车站、机务无线电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5. 电池电量不足时必须及时进行充电,交接班时接班人不准出现电量不足等情况,接班人员接班后发现电台有故障或其他情况,由接班人员负责报修. 6. 作业人员发现电台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必须及时上报站段,由站段无线电管理人员及时协调通信信息部解决设备故障. 7. 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做好便携电台的移交检查工作,上交人要讲明便携电台当班使用状况,接班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及班组长,并写入交接班记录,签字确认.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对讲机磕碰开裂、接触不好但勉强能使用的也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报告值班站长及班组长. 维修制度: 1.发现频率错误或他人使用车站频率,应立即汇报通信信息部协调处理. 2. 便携电台故障时,应及时上交通信信息部进行维修,不准私自维修,人为造成手持台丢失、故障或损坏,按价赔偿. (二)固定电台 使用制度: 1. 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调、乱按其他频率. 2. 天线不能随意扭动、拆装,否则将造成信号收发不清. 3. 不可将电台放在极度多尘、潮湿环境. 4. 不可让电台受长时间的阳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附近. 5. 如果发现固定台发生异常气味和冒烟,应立即关闭电源,然后通知通信信息部维修处理. 管理制度: 1. 固定电台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2. ? 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电台的验收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未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班组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人为损坏设备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4. 使用时将固定台调至最佳发射、接收状态,爱护电台并保持清洁; 5. 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等使用故障必须及时上报通信信息部. 6. 使用部门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维修制度: 发现固定电台故障时,要及时将故障上报通信信息部,由通信信息部进行维修.不准私自维修,人为造成机控器丢失、故障或损坏,按价赔偿. (三)无线调车机控器 使用制度: 1. 机车电台应按照机内编号分配到调车人员.调车长编号为"0"号,连接员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2.在开始第一排调车作业前及中断调车作业4小时以上继续进行调车作业时,要对机车电台进行试验. 3.在试机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更换,无法更换时要通知作业人员改用手信号作业. 4.试机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作业前,调车长打开机车机车电台,呼叫:"X调试机". (2)调车机车司机听到调车长的呼叫后回答:"X调试验信号明白". (3)调车长听到司机的回答后,依次显示"停车、起动、推进、减速、十车、五车、三车、一车、连接"信号,并监听语音回示. (4)司机确认机车电台的信号显示及语音提示正确后回答:"X调信号正常". (5)调车长听到司机的回答后呼叫:"X号连接员试机",并监听调车组的语音回示. (6)X号连接员回答:"X号连接员试机明白",并按压"紧急停车"按钮. (7)X号连接员听到司机回答:"X号、紧急停车正常"后,按压"解锁"按钮. (8)当调车人员逐个试机完毕后,调车长相所有调车人员呼叫:"试机完毕"方可开始作业. 管理制度: 1.调车机车电台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作业完毕后,应放置作业岗点固定处定置保管.交接班时认真检查,按规定交接.凡未按规定交接影响作业使用,严格追究其责任.人为损坏设备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2.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使用的无线电台,必须置入皮套并扣好,严禁手持无皮套电台作业. 3.禁止调车指挥人在司机操纵室内指挥调车作业. 4.调车作业前,第一单计划下达后,调车长负责进行灯显操作试验,确认机控器试验良好后,由调车长、司机在灯险试验记录本上双方签字认可,方可准备进行调车作业. 5.遇电台不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改为调车手信号进行调车作业. 维修制度: 发现机车电台故障或显示与实际不相符时,要及时将故障电台上交车站,由车站送交送通信信息部进行统一维修.不准私自维修,人为造成机控器丢失、故障或损坏,按价赔偿. 第四条 无线通信设备维修部门的管、修办法 (一)检修制度: 为使站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将设备纳入计划管理,加强维修,同时按规定的周期和各项技术标准开展日常维修、重点整修和定期轮修工作. 便携电台检修项目及周期规定如表3.1所示 表3.1 便携电台检修项目及周期 顺号 类别 工作项目与内容 周期 1 日常 检修 1.访问用户. 2.电台主机检查、测试. 3.天线检查. 4.电台载波输出功率、灵敏度测试. 每月一次 2 定期轮修 1.各配件检查、整修. 2.控制盒检查、整修. 3.天线检查、整修、测试. 4.电台主机测试、整修. 5.电池容量测试、整修. 半年一次 3 重点整修 1.更换控制盒、电池块及损坏的外壳. 2.更换天线. 3.提高设备质量的重点项目. 根据需要 (2) 固定电台(区控器)检修项目及周期规定如表3.2所示 表3.2 固定电台(区控器)检修项目及周期 顺号 类别 工作项目与内容 周期 1 日常检修 1.访问用户、控制盒清扫检查. 2.各部配线整理. 3.主机清扫检查、整理. 4.交直流电源转换试验、电压测试. 5.天线巡视. 6.呼叫通话试验. 每季一次 2 定期轮修 1.天线驻波比测试和整修. 2.电池容量测试更换. 3.地线测试整修. 4.天线杆的整修. 5.制盒整修、更换. 6.交直流电源检查、整修. 7.呼叫、通话试验. 每年一次 3 重点整修 电台主机内部清扫、强度检查和整修. 2.电台主机测试及调整. 每2-3年一次 (3)机车电台检修项目及周期规定如表3.3所示 表3.3 机车电台检修项目及周期 顺号 类别 项目与内容 周期 1 日常检修一 1.访问用户. 2.检查电源电压. 3.各部配线、配件、天线、扬声器外观强度检查. 4.表面清扫. 5.通话呼叫实验. 每月一次 2 日常检修二 1.各部配线、配件、天线、扬声器强度检 查、清扫整修. 2.控制盒、送话线强度检查、清扫、整修 、更换. 3.电台机箱清扫. 4.机车天线整修、测量驻波比. 5.通话呼叫实验. 每季一次 3 定期轮修 1.主机内部清扫、强度检查和整修. 2.电台主机测试及调整 发射机 (1)载波功率. (2)载波频率误差. (3)调制灵敏度. (4)调制限制. (5)调制特性. (6)音频失真. (7)剩余调频. (8)消耗电流. 接收机 (1)参考灵敏度. (2)音频输出功率. (3)额定输出功率的音频失真. (4)音频响应. (5)调制接受宽带. (6)双工灵敏度下降. (7)接受门限 电源 (1)稳压电源输入特性. (2)稳压电源输出特性. 信令系统 (1)发送信令频率偏差. (2)发送信令调制频偏. (3)信令接受宽带. (4)信令检出特性. 每1-2年一次 (二)设备修理制度: 对使用部门的电台故障要及时处理,填写维修单,按照维修单管理制度执行. (三)维修部门的管理制度: 通信信息部领导负责无线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定期填乘检查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填乘次数不少于4次. 通信信息部无线电管理人员负责无线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应定期对无线电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每月填乘次数不少于2次. 通信信息部无线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无线设备台帐,每月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掌握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年限情况,当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及时申请报废并更换新设备. 通信信息部通信工按照检修制度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 通信信息部负责对便携无线电台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按需领用,并负责对损坏电台进行鉴定和调换. 通信信息部应积极配合人事科,做好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培训工作. 新购便携电台每半年应到通信信息部进行检查和保养,以延长便携电台的使用寿命. 每月一次与港口站进行联合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故障设备经通信信息部维修完成后,由使用站段无线电设备管理负责人与通信信息部无线电设备管理负责人联合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无线通信设备考核办法 由技术科对相关部门的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违反本办法的情况,每次扣当月部门绩效考核分1分,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二章 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日常管理 1、港口站责任维护人员每周检查各衡机械台面的固定、连接环片(衡1)有无裂痕,并清扫各衡,保持台面及基坑的清洁.每个衡都要建立巡检记录,记录各衡的运行情况以及压力、剪力系数等相关数据. 2、每月检查各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压力、剪力传感器的固定、连接、上下档圈的螺栓及螺母有无松动,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3、每月检查一次各衡的力矩臂及纵横杆有无裂痕,固定是否良好,并清洗涂油. 4、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积水、清除积雪,清理轨道衡秤体内杂物,保持轨道衡排水设施畅通. 5、每年对各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机械台面进行一次除锈、油漆工作(港口站提出申请,技术科安排实施). 6、保持室内仪表的清洁,确保室内各接点接触良好.每季度检查防雷系统的接头是否有虚焊、松动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衡器及超偏载检测装置良好运行,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7、定期检查各衡器及超偏载检测装置接地是否良好,每年四月份由工电段负责测量接地电阻是否合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技术科安排处理. 8、检衡检超工作由技术科协调、由国家轨道衡总站安排计划,原则上每年对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进行一次检修调试. 9、由于轨道衡过磅量逐步增大等原因,技术科应会同生产业务科、港口站定期对轨道衡计量精度进行检衡,具体办法见附件《轨道衡计量比对长效机制管理考核办法》 10、通信信息部每周对各轨道衡的室内计算机、网络、线路、过磅程序、过磅数据等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11、通信信息部需做好过磅机器程序及数据的备份工作,如需修改工控机设置或者更新过磅程序等,应提前将老程序进行备份,并将修改内容进行书面记录. 12、工电段根据线路设备检查要求,适时对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前后线路轨距、水平、高低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但必须在衡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轨道衡应建立相应的台帐记录. 13、司磅员应严格按标准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故障详细记录. 14、日常使用中若轨道衡精度发生变化,由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核实和检查. 15、日常使用中若过磅数据出现异常,轨道衡值班人员应根据经验对图形等进行初步判断,并检查各项指标,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核实和检查,并及时解决. 16、有关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检修调试由技术科联系厂方,根据衡器的状况对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进行检修调试. 17、港口站货运、调度指挥中心应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通过车辆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运行状态和超载、偏载等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技术科进行处理. 第二条 运用1、货物在衡一、二、三过磅均为双向,衡四为单向过磅(从西往东).过磅时车速应控制在8至15km/h,不得超过15km/h,且为匀速.衡四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要求过磅车速应控制在10km/h以内.超偏载为双向过车,货物经过超偏载检测装置车速为过磅速度. 2、货物在过磅或过超偏载检测装置时,应尽量保持匀速通过,不能发生速度突变. 3、为了避免雷击对传感器造成冲击或损坏,当遇比较明显的闪电或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公司调度人员应及时与技术科衡器管理人员进行联系,根据衡器管理人员的意见决定是否停衡.如停衡或停超偏载检测装置时由通信信息部值班人员远程关闭所有衡器、超偏载检测装置电源及剪力、压力传感器通道和防雷系统的电源. 4、由于衡一、二、三、四各衡的精度不一,在安排货物过磅时,禁止货物交叉过磅,以免造成过磅数据不统一.超偏载检测装置是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装置,计量数据不可作为过磅数据. 5、对货物过磅数据持不同意见时,应由生产业务科商务人员会同技术科进行解释. 6、过磅数据属于公司机密,非经相关领导同意,严禁其他部门打印或流出过磅相关数据,以免对公司造成不利.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 检查及考核要求 1、港口站作为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使用部门,轨道衡班长为设备直接责任人,负责轨道衡的日常维护,并建立相关台帐.轨道衡责任人每周需按照日常管理要求对各轨道衡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每少一次扣除部门当月设备考核分2分. 2、港口站应根据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的维修、养护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制度不全或未建立相关制度,扣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次月如仍不合格,双倍扣分. 3、通信信息部负责轨道衡室内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关台账. 4、每月由技术科组织对轨道衡及超偏载检测装置按上述日常管理、维护等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5、检查时,如上述有关日常管理、维护及运用存在问题,参照《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进行管理考核. 6、造成过磅数据流失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扣除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7、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轨道衡或超偏载检测装置损坏的,视责任情况,按《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附件: 轨道衡计量比对长效机制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服务装卸公司及货主,提高轨道衡计量精度,保障轨道衡计量比对长效机制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成立轨道衡计量比对长效机制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设备经理 组员:技术、生产、商务、机务段、港口站负责人,技术科分管责任人,港口站分管负责人 考核 由技术科牵头,组织公司相关科室与装卸公司对轨道衡精度进行计量比对,对轨道衡计量比对的过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考核并打分、汇总.检查情况及考评结果在每月末的设备例会上进行通报. 考核内容 生产业务科部分 生产业务科负责安排轨道衡计量比对车辆的过磅计划,要求:(1)每10天进行一次的5节车辆的计量比对,安排在衡一、衡二、衡三、衡四各往返过磅一趟;每2个月进行一次的15节车辆的计量比对,安排在衡一、衡二、衡三、衡四各往返过磅三趟. (2)过磅计划尽量安排在当天进行,特殊情况下可推迟一天,最迟不超过36小时. (3)计量比对车辆必须经由技术科同意方可外排. 商务负责与装卸公司进行联系协调,及时掌握过磅车辆的车号、斗车计量重量(单车及总重量)、汽车衡计量重量(单车及总重量)等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技术科. 商务加强与各装卸公司的商务、货运、计量等部门的沟通,对公司的轨道衡计量情况进行说明,对装卸公司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 机务段部分 机务段严格控制机车过衡速度,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添乘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不得少于4次. 过磅速度要求:衡一、衡二、衡三过磅速度为8~15km/h,衡四过磅速度为8~10km/h.上衡以后速度保持匀速,过衡时的速度差值不得超过±1.5km/h. 将机车车钩高度统一调整为85cm. 港口站部分 加强轨道衡的巡检、维护、保养工作. 配合技术科对过磅过程进行跟踪,对计量数据进行分析比对. 轨道衡当班人员发现过磅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给技术科. 技术科部分 协调好各部门关系,做好轨道衡计量比对工作. 对轨道衡计量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计量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出具计量比对表格. 会同生产业务科(商务)每月对装卸公司的装车、计量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考核办法 生产业务科部分 在不影响生产组织的前提下,对计量比对车辆的过磅计划要优先安排.调度员故意拖延安排过磅计划的,每次扣月度绩效分1分;不经技术科同意擅自将计量比对车辆外排的,每次扣月度绩效分1分. 因商务与装卸公司沟通协调不力,对装卸公司斗车计量重量、汽车衡计量重量等相关数据不能及时反馈给技术科,影响计量比对的,每次扣月度绩效分1分. 机务段部分 添乘次数没达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技术科随机对机车过磅速度进行抽查,违反考核要求的,每次扣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车钩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台车扣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港口站部分 现场检查中发现衡器状况不符合标准的,扣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巡检记录不全的,每次扣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司磅员未能及时发现过磅数据出现异常,或发现数据异常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 技术科部分 对计量比对结果的统计分析要真实准确,每出错一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 因协调不力导致计量比对无法正常进行的,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 应急方案 衡三与新陆桥公司进行的每10天一次的5节车辆计量比对,如发现误差超过4‰,则联系新陆桥公司安排15节车辆进行计量比对;如误差仍然超过4‰,联系厂家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衡一、衡二、衡四同步进行计量比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踪、处理. 第三章 电视监控、大屏幕控制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调度中心负责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使用. 1、填写日志记录,记录当班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 2、当班人员如发现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有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须立即联系通信信息部处理. 3、日常工作中,调度中心应保证大屏幕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生产科接公司有关通知后,方可安排通信信息部开启.现场监控以电视监控为主,并保证电视监控处于开启状态. 4、其他非责任使用、维护、保养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触碰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 5、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蓄意破坏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 第二条 通信信息部负责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具体职责: 1、负责大屏幕控制系统主机、灯泡,电视监视控制系统硬盘录象机、摄像头等硬件、软件的维护、保养工作,有不良情况应及时维修并在维修、检修日志上填写记录. 2、相关责任人员须定期检查、清扫以保持各摄像头的清洁度. 3、须定时清扫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主机,并检查、确保主机等硬件设备状态良好. 4、须备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正常运行常用备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如电视墙内温度超过25℃,应开启电视墙内空调降温,以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6、当调度中心及驼峰值班人员发现并反映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有异常情况,通信信息部须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员给予排查,信息部不能解决的故障,及时联系技术科处理. 7、相关责任人须将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所出现故障的详情如实填写至《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故障统计表》,并及时报送技术科. 第三条 考核办法: 技术科负责相关设备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以上管理规定视责任范围分别纳入对生产科、通信信息部、港口站的考核,考核办法参照《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1、使用单位不按本规定使用,每项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造成设备损坏,按照《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2、维修、保养不及时且维修、检修日志记录填写不及时、规范,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3、摄像头清洁度不良或监控图象模糊不清影响监控效果,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5分. 4、责任单位《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故障统计表》填写不规范,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月度设备考核2分. 5、有意破坏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或其它非责任人员随意触碰导致损坏、工作不正常的,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并由公司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6、其它情况参照《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中的同等性质扣分条款执行. 7、以上考核办法纳入《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中通用部分,当月扣分总和以20分为上限. 8、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如出现维护管理分工不明确或责任人不明确等情况,一律视为通信信息部设备进行管理、考核. 第四章 减速顶、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减速顶使用管理规定 1、工电段为减速顶维护、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减速顶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应严格按照《减速顶安装、运用、维修要求》及各型号顶的具体维护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安装. 2、工电段应该保证各减速顶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方可投入使用,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 3、工电段及责任班组应有详细、完备巡回检查、保养计划和检查记录台帐. 4、责任班组应有详细的壳体衬套及防尘圈涂润滑脂及更换润滑油计划.每次涂润或更换应有详细的记录. 5、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外观各零件应完整无缺;双头螺栓无折断或松动;止冲销应起止冲作用;滑动油缸应滑动自如;壳体表面应清洁、无油垢、污泥,分档标记清晰等. 6、壳体不得与轨底、轨枕、支撑石、道碴等物接触.壳体底部与道碴间距满足大于15mm要求. 7、工电段应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及备件(电磁阀等)更换台帐记录. 第二条 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 1、工电段为可控停车器维护、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停车器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港口站为使用部门,发现设备故障或相关问题及时和工电段联系. 2、工电段严格按照《可控停车器使用说明》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3、保证停车器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投入使用,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 4、工电段应有详细、完备的巡回检查、保养计划和检查记录台帐. 5、责任班组应保持室外电缆盒清洁,各部螺丝要经常紧固;保证制动状态下两制动轨间距符合要求;各开口销和紧固件保证齐全和无脱落;制动轨和支撑臂无断裂、开焊或变形;保证油箱有足够量的液压油;制动轨的制动面不允许有油污,各紧固螺母无松动现象;定期对紧固件螺纹处涂防锈漆,每年对可控停车器、液压站、电缆盒涂防护漆等. 6、其它各部位严格按照保养、维护要求执行. 7、责任班组应有完善的备品、备件以及更换台帐记录. 8、可控停车器的常态位置为制动状态,当编组车辆需要牵出或车辆需要通过停车器时,可控停车器处于缓解位,作业完成后,港口站将停车器及时恢复到制动位. 第三条 管理及考核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站场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设备,不含减速顶控制系统和停车器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属室内设备,由工电段纳入室内信号设备统一维护和管理. 2、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设备及控制系统纳入《铁运公司设备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管理和考核. 3、工电段应保证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技术性能良好,满足运输生产需求,站场减速顶和停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编组场每条股道减速顶完好率均达95%以上,因自身原因造成完好率低于标准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 (2)可控停车器制动和缓解状态下两制动轨工作面间距满足标准要求,误差不得超过3mm; (3)可控停车器应保证液压油满足液位要求(即制动位时油面到油箱底面高度不小于80mm); (4)减速顶或停车器不得因故障影响运输生产和车辆安全. 因上述故障或减速顶、停车器的其它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罚责任部门200元,并扣部门月度绩效考核2分,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4、工电段加强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日常养护和维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没有及时整改的,每项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3分. 5、编组线无车辆牵出、溜放或其它作业需通过停车器时,港口站应保证可控停车器应处于制动位,如不按规定执行,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 第五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管理原则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办公及生产用计算机调配、使用管理,合理调配公司计算机资源,为运输生产服务,制定本规定. 2、公司技术科为计算机设备管理部门,各站段、部门新配置或调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申请,经技术科批准后下发计算机调拨单,通信信息部安排实施. 3、通信信息部为计算机维护、维修责任部门,负责公司生产、办公网络及软件、硬件的维护、管理、开发工作.生产、办公网络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的维护、维修均须有明确责任人. 4、本规定主要针对公司办公和生产用计算机,不包括联锁系统、驼峰控制系统以及程控交换机等成套设备自带维护、监测、计费用计算机.成套系统的维护、监测、计费用机由责任部门或设备责任人负责使用、维护和保养,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解决的故障或问题,联系厂家远程技术支援或现场处理. 5、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设备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 使用、维护 1、通信信息部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管理台帐,按公司调拨单完成调拨后及时更新台帐记录,并及时更新设备管理系统. 2、通信信息部须规范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各类软件、硬件的备品台帐.生产系统及其它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操作手册及各类资料长期保管. 3、公司各单位生产、办公用计算机责任到人,使用者应保持计算机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多人共用一机的,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亦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4、发现计算机情况异常时,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通信信息部维护、管理人员.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装硬件或修改系统软件. 5、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公司计算机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第三条 日常管理 1、公司生产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由通信信息部负责维护,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或删改.如有违反,罚责任人100元,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2、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或移动硬盘不得在公司的生产专用计算机设备上使用,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的,由通信信息部确认安全无病毒后方可使用.如有违反,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3、生产用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如有违反,经查实,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因泄密导致公司保密数据外泄,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4、根据公司生产网络安全需要,由通信信息制定详细的维护、管理制度或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原则上禁止职工自带计算机上班,如确因工作需要,职工需书面向通信信息部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自带计算机.如有违反,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罚当事人100元. 6、通信信息部对所有生产用电脑都要责任到人,责任人每月需对所负责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如有违反,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7、各站段部门尤其是生产用计算机使用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计算机使用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详细的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 计算机调拨单编号: 使用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事由 申请人 使用人 通信信息部意见: (签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调拨电脑品牌、型号及配置 调拨 日期 经手人 备注 第六章 铁运公司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锅炉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公司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对公司蒸汽锅炉管理规定如下: 一、总则 锅炉的使用、维修及保养管理必须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二、建立健全锅炉设备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台帐. 三、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1、生火前检查各阀门水管、气管、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及排污阀是否完好. 2、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如在锅炉运行时发现水位表内的水面呆滞不跳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3、锅炉上的安全阀不得随意调节,严禁将阀杆缚住或嵌住,锅炉开压后应检查气阀是否灵敏,并经常观察水位,使其保持在水位表的2/3位置. 4、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炉: 4.1、气压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压力,虽安全阀开启,但压力仍继续上升. 4.2、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很快,虽然加水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4.3、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及冷水器其中有一处完全失灵者. 4.4、炉胆或其他管道烧红变形以及严重漏汽漏水. 4.5、紧急停炉时,首先应停止燃烧,关闭风门,打开炉门和放汽阀,如是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内立即加水. 四、锅炉管理制度 1、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 1.1、锅炉房负责人和锅炉操作人员均有责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按规定线路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1.2、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1.3、巡检结束后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确认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对入炉燃料认真检查,防止危险品(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 4、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无法处理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文明生产:环境卫生清洁,煤渣场整洁,工具排放整齐. 六、锅炉设备检查标准 1、安全阀:定期校验,有铅封、有标签、有记录;安全阀应设有排气管和疏水管;安全阀不得泄露. 2、压力表:定期检验,有铅封、有记录;表盘上有允许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记. 3、水位计无泄漏,指示清晰、准确,并有冲洗记录. 4、水位高低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有效,有定期检验核试验记录. 5、排污阀、给水截止阀及管道阀门,要求标志颜色、介质流向,并不泄漏. 6、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没有发生重大损坏、变形、裂纹、腐蚀等;人孔、手孔、法兰盘等连接处无泄漏;炉墙、炉拱、保温层、构架完整. 7、辅助设备、电机、水泵、鼓风机、上煤、除渣等设备运行正常. 8、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水质能满足锅炉运行需要. 七、停炉管理 1、锅炉停用管理参照《铁运公司蒸汽锅炉停炉保养操作规程》执行. 2、在次年使用前对电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由综合保障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技术科审核后安排. 3、停炉保养安排专人进行,并做好记录. 八、检查考核 每月技术科将不定期对锅炉运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参照《铁运公司生产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附:铁运公司蒸汽锅炉停炉保养操作规程 附件: 铁运公司蒸汽锅炉停炉保养操作规程 每年3月~12月停炉期间,由于锅内潮湿积水、炉体外部有烟灰炉渣的侵蚀和锈蚀,导致锅炉较运行时腐蚀更为严重,为确保锅炉能够正常运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根据铁运公司实际情况,对锅炉进行干法保养,特制定锅炉停炉保养操作规程. 1、每年3月取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气候具备停炉条件时,可正常停炉. 2、锅炉停用后,待锅炉水降至60~70℃时,打开阀门.将锅炉水排放尽. 3、打开锅炉人孔和集箱手孔,如发现还有残留水份,应及时消除. 4、将锅筒、炉排、集箱内的沉渣、水垢彻底清除干净.同时还要将炉膛、烟室、烟道内的积灰、结渣,受热面上的积灰、烟垢、结焦彻底清扫干净. 5、在锅筒内壁涂1~2遍黑色防锈漆,炉膛和烟室的受热面外壁涂防锈油1遍. 6、关闭锅炉汽水管道、排污管道所有阀门. 7、将准备好的干燥剂分别放入锅筒、集箱、炉膛、烟室内. 7.1、常用干燥剂有:无水氯化钙、生石灰和硅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选择生石灰作为锅炉干燥剂. 7.2、用量:每立方米炉膛或烟道内一般应放置3kg左右 7.3、放置方法:干燥剂不能直接接触锅炉金属表面,可根据锅筒、人孔门、集箱手孔门的尺寸制作若干盒子(铁板、木板均可)或布袋, 7.4、干燥剂放置在锅筒或集箱最底面,炉膛内可均匀放在炉排上. 7.5、对干燥剂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15天后检查干燥剂是否失效(生石灰变粉视为失效),如失效应重新更换干燥剂,以后每隔一个月检查一次干燥情况. 8、关闭锅炉上的所有孔门,封闭送风口、出烟口、除尘口、进风口等,使空气不得入内. 9、附属设备保养 9.1、锅炉停用后,立即切断附属设备电源. 9.2、对注油孔注入新的润滑油. 9.3、对电机、水泵等附属设备定期(每月)进行人为转动,确保状态良好. 9.4、在附属设备的内外表面各涂一层防锈漆或防锈油. 9.5、用柴油或煤油将油箱零部件及轴承、轴瓦座清洗干净,并检查是否完好. 9.6、确保闸阀、管路、水箱浮球等状态良好,无锈蚀现象. 10、做好停炉保养记录. 第五篇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和单项设备 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设备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设备、生产副经理 组员:技术、安监、行政、办公室、工电段、机务段、通信信息部和港口站负责人,技术科各分管责任人 第二条 考核1、由技术科牵头,组织对机车、线路、道岔、信号、通信、电力、计算机生产办公设备、轨道衡、汽车、锅炉及太阳能等设备设施的运用、管理、日常保养和检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原则上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检查范围、数量由技术科根据各类设备、设施具体运用、管理、保养和检修情况确定. 2、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定、考核并打分、汇总,检查情况及考评结果在次月生产计划会和设备例会上进行通报.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通用部分 (1)各站段、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设备运用状态,检查和了解车间、班组的设备运用保养和巡检、维修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情况,每月对设备运用保养以及巡检、维修的台帐记录进行检查,每月将本部门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技术科. (2)站段、部门须制定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月下达给车间(班组),车间(班组)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巡检检查和维修保养等台帐记录,确保其记录全面、真实. (3)各站段、部门对设备突发故障要有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的存放地点、规格型号、数量统计准确,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要明示,对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要定期保养,确保备品齐全完好. (4)各站段、部门对设备的养、用、修、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周期执行,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5)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建立相应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每年定期对归属设备进行统计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6)发生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并详细说明故障时间、原因、应急处理结果.发生设备事故影响运输生产和行车安全时,必须由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后,方可维修处理. (7)设备使用部门对报废设备需提前向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协调集团物资公司进行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8)各部门对公司及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技术科. (9)设备日常管理信息要及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未按要求要求执行的按《铁运公司设备管理系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0)设备日常养护、操作严格按照电气化条件下作业标准执行,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工电段部分 (1)工电段负责人每月对线路、信号等重点地段添乘不少于一次,对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线路设施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并针对质量状况定期提出提高质量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工电段分管负责人每月末须制定次月线路、道岔及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每月添乘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的各类故障、缺陷及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每季度参加技术科组织的港区铁路全面检查.工务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港口铁路钢轨探伤管理规定》组织探伤,督促工区按照《维规》要求进行线路检查.电务分管负责人须组织好电力、信号设备维修、更换,电气性能测试及减速定保养、维修工作.各项工作计划须有台帐记录. (3)养路工长每月须对管内正线、到发线、专用线及其它主要站线和全部道岔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三全"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对次要线路、专用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要有一次"三全"检查,重点病害、薄弱处所必须每天跟踪观察,并有台帐记录. (4)线路设备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线路、道岔的综合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综合维修评定标准.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 (5)线路设备的经常保养必须有目的、有重点开展.线路、道岔的经常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常保养质量评定标准.线路维修保养和巡道工小补修工作要加强检查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和考核. (6)有人看守道口标识必须齐全、醒目,栏木各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迹,无损坏,轮缘槽按照要求及时清扫,道口范围的线路设备小补修达标. (7)工电段要根据信号、电力设备及养路机具的特性,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同时按照规定进行维保,保养维修台帐记录要及时规范,并不得擅自外借使用. (8)内燃机具用燃油必须按照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定额使用. (9)信号、电力室内外设备均须有直接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各班组每月对管内设备运用状态、检修质量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措施并有台帐记录. (10)电力、信号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责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项目全面,质量符合相关评定标准.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巡回检查记录规范、详实,方便查看和检查. (11)电力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做好各类维修计划、值班日志、日常维修保养、备品备件更换等台帐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记录工作,段负责人每月须对各班组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计划情况、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各类台帐进行检查签字确认. (12)工电段要做好线路、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夏季要有防洪处理预案和备品.段对线路、信号、电力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3、通信信息部部分 (1)通信信息部负责人对管内室内外通信及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设备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针对质量状况,定期提出提高质量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每月对车载设备的信号接收情况添乘不少于四次,检查中发现各类设备故障、缺陷及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组织好各类设备维修、更换和性能测试工作. (2)通信及生产、办公网络室内外设备均须有直接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各班组每月对管内设备运用状况、检修质量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措施.各项工作均有台帐记录. (3)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日常养护、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质量符合相关评定标准.通信信息部须对班组及责任人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计划情况、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4)通信信息部要做好各类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对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通信及生产、办公网络设备责任班组或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 (6)通信信息部、各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做好各类维修计划、值班日志、日常维修保养、备品备件更换等台帐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记录工作,中心负责人每月须对各班组的各类台帐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7)各设备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责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各类电气测试必须按要求、按计划开展,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调度中心大屏幕巡回检查记录本可放在责任人处,巡回检查记录要求记录详实、规范,方便查看和检查. (8)计算机房、程控交换机房、调度集中机房等设备专用房间须管理制度上墙,房间不允许放置与在用设备无关的物品,备品、备件等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或值班需有单独房间或隔离开. 4、港口站部分 (1)站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于每月底制定下月轨道衡保养管理、道岔清扫的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 (2)设备兼职管理人员对轨道衡、道岔清扫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对其它管内运输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设备直接责任班长每周须对管内轨道衡、道岔清扫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 (4)港口站制定电气化铁路条件下道岔清扫办法,保证道岔清扫质量的同时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5)港口站每月对道岔清扫及轨道衡等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6)港口站对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 (7)每年入冬前港口站须制定道岔清雪预案,配备相应的清雪工具.雷雨季节严格按照轨道衡使用规定执行. 5、机务段部分 (1)机务段段长或分管副段长每月组织对机车运用保养和小辅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主持机车质量分析会,对机车运用情况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 (2)建立段、技术室、车间、班组的设备检查体系. (3)建立各试验台的管理制度及应用、保养台帐. (4)技术室每月根据设备运用状态按时编制机车运用和设备保养计划,计划要科学合理因故对机车小辅修及中检计划变更,要提前一天上报生产业务科和技术科,每月对机车运用情况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5)每月段领导和技术人员对机车运用情况进行添乘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添乘日志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建立机车运用保养和机车检修台帐,做到机车运用保养和各项检修工作有详细记录,数据准确可靠. (7)技术室每月对各项检修记录进行检查,对机车运用保养及检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8)乘务员严格执行机车运用保养有关规定,做好自检自修工作;检修人员严格执行《内燃机车小辅修作业标准》,不得简化作业程序. (9)建立电子添乘系统和车载设备的检修办法和考核办法. (10)做好能源消耗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开展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 (11)乘务员须严格遵守车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使用规程,检修人员须做好车载设备的常规检修或保养维护工作. (12)运转车间须掌握车载设备的运行状态,车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协调处理故障并上报有关部门. (13)做好冬季机车管理工作,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合理安排机车放水封存,根据气候变化对机车加装防寒被,安排人员做好机车打温,确保机车油水温度不低于20℃. (14)技术科协同机务段每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内容检查两次以上. 6、综合保障部部分 (1)综合保障部负责人每月对蒸汽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采暖设备、木工机械、洗衣、冷藏和炊事设备的运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各设备在用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 (2)设备责任班组要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需外委维修的,提前一个月将计划报技术科,并有台帐记录. (3)设备责任班组长每周对管内的设备(包括用水设施)进行一次运用养护情况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同时按照要求对太阳能、冷库等设备做好日常巡检工作. (4)加强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 (5)每年换季前对蒸汽锅炉和采暖设备以进行换季前的检查保养工作,并有台帐记录,同时做好入冬前用水设施的防冻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禁止利用公司设备干私活,食堂冰柜、冷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综合保障部对锅炉、太阳能、炊事等设备的突发性故障要建立应急预案及措施. (8)综合保障部对无法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报公司技术科,不得隐瞒不报. 7、办公室部分 (1)办公室主任每月组织公司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了解各车运行情况. (2)办公室负责人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3)车管员每月对车辆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进行二次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4)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维修管理台帐和燃油消耗台帐,同时对车辆年审、二级维护等相关资料集中管理. (5)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 考核标准及依据 工电段参照《技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养路机具维修保养规定》以及《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铁路电力设备维护规则和技术标准以及《减速顶、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暂行)》以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现场检查考核标准相应条款执行. 通信信息部参照铁路通信设备维护规则和技术标准、计算机相关使用维护保养标准以及《铁运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暂行)》、《无线通信设备用、管、修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现场检查考核标准相应条款执行. 机务段参照《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三项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执行. 综合保障部参照《锅炉设备运用保养检查标准》、《炊事机械及附属设备运用保养检查标准》、《铁运公司太阳能集热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港口站参照《轨道衡运用管理规定》、《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公司、车站下发的相关标准及管理制度执行. 办公室参照《流动机械运用保养检查标准》执行. 能源、计量考核参照《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铁运公司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铁运公司空调使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考评办法 1、工电段部分 (1)各类设备检修标准、操作规程、考核及管理等制度须建立健全,不达标的每项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2)段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工长每月必须完成规定次数的添乘、检查,不达标的每项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3)段分管负责人按照规定督促设备日常养护维修、巡检、季节性检查及探伤等各项计划的实施完成,不达标的每项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4分,情节严重的扣工电段月度绩效考核1分. (4)段、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实时更新,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违反此规定每项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5)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检查,发现的线路、设备维修保养病害、隐患,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结果,未按要求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项视情节轻重扣工电段月度绩效1-2分.若因未及时整改病害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计划维修无遗漏,维补修达标,轨距、水平(三角坑)、方向、高低及道岔辙叉心查照间隔、护背距离等不超限,违反上述要求每项视情节轻重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4分,超限扣6分. (7)线路、道岔空吊严重,道床污染造成联接零件、扣件被埋,道口护木、盖板松动翘起有刮碰机车、车辆危险的;各部位裂纹磨耗超限、尖轨不密贴超限、信号机倾斜超标、限界超标;设备电气特性指标不合格;各类设备、器材布线不规整,螺栓、螺丝松动,部件锈蚀,电动转辙机油饰、清扫不良;绝缘接头损坏严重、钢轨连接线脱落、停车器两制动轨工作面间距、液压油液位不满足要求,设备标志牌不清晰,设备长时间不保养等易引起设备故障的,每项视情节轻重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6分. (8)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严禁超过期限使用各类信号、电力设备、器材或零配件.违反上述规定每项视情节严重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4分. (9)擅自改动供电线路、损坏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擅自动用电气、机械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活,私自对外转供电或私自为外单位及个人用电提供帮助;擅自移动用电设备、改动用电设施负荷.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工电段月度绩效考核1~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9)现场设备检查中发现的病害、隐患,工电段应及时安排整改,如无特殊原因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扣工电段月度绩效考核1~3分. (10)因责任线路病害或责任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时间达6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2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时间达90分钟罚责任部门3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达12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4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3分,罚责任人100元,超过24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8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6分,罚责任人200元;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非责任影响运输生产达到120分钟,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超过240分钟的,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 (11)养路机具及各类信号、电力维护检测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并严格执行养路机具维修保养制度,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工电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设备养护质量明显下滑的,扣工电段月度绩效考核1分. (12)因未执行公司、段养路机具及各类信号、电力维护检测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造成机具或设备损坏的,扣工电段200元. (13)须建立内燃机具燃油消耗定额并严格执行,造成能源浪费的扣工电段100元. 2、通信信息部部分 (1)各类设备检修标准、操作规程、考核及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根据设备更新情况及时完善,没有建立或不满足设备使用、维护要求的,每项扣通信信息部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2)中心及班组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各类台帐记录不规范、不真实的,扣通信信息部月度设备考核分2分. (3)因责任设备、系统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组织的,影响运输生产组织时间达6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200元,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达9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300元,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达到12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400元,扣月度绩效考核3分,罚责任人100元,超过24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800元,扣月度绩效考核6分,罚责任人200元;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非责任影响运输生产达到120分钟,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超过240分钟的,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2分. (4)现场检查发现的设备综合维修保养零星缺陷,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整改,不整改或延期整改的,扣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 (5)设备长时间不保养或ups检查、试验计划不落实等易引起设备故障的,扣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整改不及时或没按要求整改的,翻倍扣分. (6)对公司运输生产相关数据、信息按照按照公司要求规范管理,属保密范围的,严禁信息、数据外泄,保密数据、信息外泄罚责任人500元,扣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给公司运输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营带来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因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扣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无故隐瞒不上报,扣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 (8)对公司及上级部门现场设备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通信信息部应及时安排整改,如无特殊原因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扣通信信息部月度绩效考核1~3分. 3、港口站部分 (1)各类设备管理、考核、检修标准等制度须建立健全,没有建立或不满足设备使用、维护要求的,扣港口站月度设备考核2分. (2)站及班组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检查、巡检.记录不规范、不真实的,每项扣港口站月度设备考核1分. (3)因日常维护保养、巡检不到位,违反设备维护检修流程、技术标准,及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或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扣港口站月度绩效考核1~3分. (4)对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设备综合维修保养缺陷、道岔清扫、信号机外透镜擦拭等零星问题,每处扣港口站月度设备考核2分,港口站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整改,不整改或延期整改的,加倍考核,情节严重的扣港口站月度绩效考核1分. (5)岔心、滑床板污染严重,护轮轨杂物较多,久未清扫等,每处扣港口站月度设备考核2分. (6)轨道衡按照规范要求加强日常保养和巡检,违反规定的每次扣港口站月度设备考核1~2分. (7)因责任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时间达6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2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时间达90分钟罚责任部门3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达12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4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3分,罚责任人100元,超过24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8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6分,罚责任人200元;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非责任影响运输生产达到120分钟,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超过240分钟的,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 (8)因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或无故隐瞒不上报,港口站月度绩效考核2分. 4、机务段部分 (1)应建立完善和更新各项设备的检修细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等,制度不完善的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2)内燃机车检修应严格按照《内燃机车小辅修作业标准》进行,确保机车无故障运行,未按程序检修的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3分,因操作不当或检修不彻底导致设备故障,罚机务段100~300元,同时扣机务段月度绩效考核2分,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规定处理. (3)内燃机车及附属设备的运用、保养、检修,能源的消耗须有完善的台帐记录,台账不完善、不真实或无记录的每次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1~3分;段长须对机车运用情况和能源消耗的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报表准时上报技术科,未按要求执行的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的每次扣机务段月度绩效考核1分. (4)严格按照内燃机车修程和检修工艺对内燃机车定期检修,段领导要对检修质量进行考核,并每月定期组织机车质量分析会,违反上述要求的,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5)因人为检修、保养不到位、或应急处理不当,延误生产用车时间达60分钟,罚责任部门2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1分;时间达90分钟罚责任部门3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2分,达12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4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3分,罚责任人100元;超过240分钟的,罚责任部门800元,同时扣月度绩效考核6分,罚责任人200元;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非责任影响运输生产达到120分钟,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超过240分钟的,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2分.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运行中换车的罚机务段200元,同时扣机务段月度绩效考核2分,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车载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常规检修标准进行,出现异常情况当日上报技术科、安监科,上报不及时罚责任部门100元,同时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5分;无故隐瞒不上报或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的,罚机务段200元,同时扣机务段月度绩效考核2分. (7)人为造成车载设备故障或损坏,罚责任人500元,并赔偿损失,同时扣机务段月度绩效考核2分,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8)因检修不到位造成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罚责任部门100元,同时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5分. (9)机务段归属道岔日常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参照港口站部分执行. (10)单台机车文化保养月度考核以85分为基准,每低于5分,扣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5、综合保障部部分 (1)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养护维修、考核等制度及管理台帐,制度或台账管理不完善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 (2)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及维修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检查保养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3)在设备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设备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1分. (4)因人为因素(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后勤生产的,除当事人按规定赔偿损失外,根据影响程度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1~3分. (5)锅炉运行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炉,私动安全装置的,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2分. (6)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做好煤炭消耗记录,如违反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1~3分. (7)加强锅炉停炉期间管理,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1分,如造成取暖期锅炉不能正常运行的,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2分. (8)加强太阳能、炊事洗衣设备日常管理,巡检、保养不到位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如因管理不到位影响职工正常洗浴、就餐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1分. (9)食堂蒸饭车工作时须运行排风扇,禁止用水冲洗食堂地面,如违反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对月度检查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10)做好冬季设备防寒防冻,制定应急措施,太阳能电加热及时报工电段关闭并放光管路存水,违反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 (11)对公司及上级部门检查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对无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设备考核2分,对影响公司后勤管理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1~2分. (12)对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综合保障部月度绩效考核1~2分. 6、办公室部分 (1)设备检查考核中发现未对车辆建立检查、使用管理台帐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4分,台帐不完善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2分. (2)每月未按要求组织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的,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3分. (3)未按要求每月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彻底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2分. (4)保持日常车容车貌清洁,不符合要求的,每台车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2分. (5)对车辆维修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2分,对车辆年审、二级维护、技术评定等资料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办公室设备考核2分,造成车辆年审或二级维护滞后或无法完成的,视情节严重考核办公室月度绩效1~2分. (6)因保养管理不到位或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绩效考核1~3分. (7)出车前各安全行车装置要状态良好,刹车、转向、灯光、润滑油、冷凝水等不符合使用要求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10分.行车不带灭火器、三角牌或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每次扣设备考核3分.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的,每次扣设备考核5分.出差前未按要求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绩效考核1分. (8)因未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处罚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3分. (9)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未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办公室月度绩效考核2分. 第六条 相关说明 1、月度考核扣分标准按照附表扣分项执行,参与考核的站段、科室分数均由通用部分和站段、科室对应的考核部分组成,公司检查组现场检查、台帐检查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附表进行考核扣分.符合处罚标准的,按本文件考评办法执行,同时扣除站段相应分数. 2、站段绩效考核参照考核分执行,考核表中全扣分项不受综合维修保养总分限制. 3、其它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与此考评办法相冲突的,以此办法为准. 附件1:《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部门考核表 序号 部门 基准分 考核标准 1 工电段 85 80~90分(含80分)不奖不罚,以80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2 机务段 90 85~95分(含85分)不奖不罚,以85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3 港口站 90 85~95分(含85分)不奖不罚,以85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4 综合保障部 90 85~95分(含85分)不奖不罚,以85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5 通信信息部 90 85~95分(含85分)不奖不罚,以85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6 办公室 95 90~100分(含90分)不奖不罚,以90分为基准考核,每低于5分考核部门绩效分数1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 附件2: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通用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通用管理部分(20 分) 1 各站段领导须全面掌握设备状态,检查和了解车间、班组的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各项工作.未完成每项扣2分. 2 站段、车间、班组的设备修理计划及检查、维修、保养、巡检等台帐必须全面、真实.不符合规定每项扣2分. 3 对设备突发故障要有应急处理措施,材料备品的存放地点、规格型号、数量统计准确,保养及时到位.无应急措施扣3分,统计不准确、保养不合格扣2分. 4 设备的养、用、修、检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周期执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不符合规定每项扣2分. 5 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建立相应的使用、保养制度.未按有关 程序执行或未建立相应维修保养制度的,每项扣2分. 6 定期对部门归属设备进行核实,做到帐物相符,设备管理混乱的,每项扣2分. 7 违反设备报废程序的,每次扣2分;设备、材料等未经允许私自处理的,扣责任部门绩效1~3分. 8 日常作业严格按照铁路电气化条件下作业标准执行,违反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1~5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9 发生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并详细说明故障时间、原因、处理结果.发生设备事故时必须由安全、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维修处理.未按有关程序执行,每次扣2分. 合计 附件3: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工电段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分1段负责人每月对线路、信号等重点地段添乘不少于一次,对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线路设施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2 段分管负责人每月末须制定次月线路、道岔及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每月添乘不少于一次.工务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钢轨检查周期组织探伤及工区人员对钢轨、夹板、尖轨根、岔趾、岔根接头及道岔引轨进行检查.电务分管负责人须组织好电力、信号设备维修、更换及电气性能测试工作.各项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须有台帐记录. 3 工长每月必须对管内正线、到发线、专用线及其它主要站线和全部道岔进行二次检查,一次为"三全"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对次要线路、专用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要有一次"三全"检查;电力、信号设备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 4 线路设备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线路、道岔的综合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综合维修评定标准,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线路维修保养和巡道工小补修工作要加强检查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和考核. 5 段对突发性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 6 段有线路、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夏季要有防洪处理预案和备品.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分7线路、道岔及信号、电力设备综合维修不漏项,经常性保养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重点病害监控要到位. 8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经常性保养得分不低于70分. 9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优良率未达段目标;信号、电力设备综合维修优良率或有完好率标准的,须达公司、段制定的标准. 10 道口、满铺道床、盖板、护木无失效、无晃动,各部件尺寸不超限.接头、轨缝错牙超标,连接零件、胶垫等失效.有人看守道口标识必须齐全、醒目.栏木各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迹,无损坏.道口范围内的小补修达标. 11 信号、电力设备责任班组和个人的巡回检查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备品更换记录准确、详实,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情况及时更新,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2 信号、电力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补修符合要求、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设备电气特性指标合格;各类设备、器材布线规整,螺栓、螺丝紧固,部件无锈蚀;油饰、清扫良好;室外设备基础良好;设备标志牌清晰、明显,室内卫生状况良好. 13 因线路、道岔及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输生产. 14 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各项整改工作应按要求如期完成. 15 遵守养路机具及信号、电力各类实验台、维修台及维修工具维修保养规定. 16 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严禁超过期限使用各类信号、电力设备、器材或零配件. 17 不得擅自改动供电线路、损坏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不得擅自动用电气、机械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活,不得私自对外转供电或私自为外单位及个人用电提供帮助;不得擅自移动用电设备、改动用电设施负荷. 合计 附件4: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通信信息部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分1中心须有完善的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系统室内外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类设备的作业标准、检修标准等. 2 中心须有完善的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室内外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计划和性能测试计划等,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3 中心须对通信、生产及办公办公网络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的计划、完成、质量状况进行考核. 4 中心对突发性隐患或故障处理迅速,处理结果上报及时. 5 设备责任班组和个人的巡回检查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备品更换记录准确、详实,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情况及时更新. 6 不得擅自动用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维修、检测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私活,不得私自拆换电脑硬件. 7 中心有详细完备的计算机、打印机、手持台、固定台台帐记录并及时更新.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分6对公司运输生产相关数据、信息按照按照公司要求规范管理,属保密范围的,严禁信息、数据外泄,保密数据、信息外泄, 7 公司检查发现的隐患或布置的各项整改内容按时间要求整改. 8 因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设备故障时间较长、维修不及时或因修配、维修、保养缺陷造成通信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输生产、日常办公按要求考核. 9 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 10 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补修符合要求、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设备电气特性指标合格;各类设备、器材布线规整,螺栓、螺丝紧固,部件无锈蚀;油饰、清扫良好,设备无积尘;室外摄像头无污染;设备标志牌清晰、明显,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房间不允许放置与在用设备无关的物品,备品、备件等物品摆放整齐. 11 不得超过期限使用通信、生产及办公器材或零配件. 合计 附件5: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港口站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 分1负责人每月有轨道衡、道岔等运输生产相关设备的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 2 设备兼职管理人员对轨道衡、道岔清扫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对其它管内运输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 设备直接责任班长每周须对生产设备进行二次检查,一次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 4 站每月对道岔清扫和轨道衡养护、维修工作的计划、完成、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5 站对设备造成的突发性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分1每周检查各衡压力、剪力传感器的固定、连接、上下挡圈的螺栓及螺母有无松动. 每月检查各衡力矩、力臂及纵横杆每月检查一次有无裂痕,固定是否良好并清洗、涂油.各衡机械台面每年除锈一次并油漆,各仪表保持清洁,各触点接触良好. 违反设备操作程序、雷雨天气过磅造成轨道衡损坏的或过磅货物数据等机密数据或文件流出或泄密,按规定处罚. 2 道岔螺丝螺栓无松动断裂、无油垢.滑床板光滑、无油垢,道岔扳动灵活;尖轨尖端竖刨切面无油垢,道岔螺丝螺栓无油垢,辙叉心、护轮轨内无杂物;道岔清扫范围内无杂草、冰雪、垃圾、杂物等;手动道岔表示灯内外无积尘,道岔表示器部分清洁,信号机外透镜擦拭符合要求,无积尘. 合计 附件6: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机务段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分1机务段段长和设备技术主管副段长每月组织对机车运用保养和小辅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主持机车质量分析会,对机车运用情况和能源消耗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 2 技术室每月按时编制机车运用和设备保养计划,因故对机车小辅修及中检计划变更,须提提前上报生产和技术管理部门,每月须对机车运用情况等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3 每月段领导和技术人员对机车运用情况进行添乘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添乘记录,对发现问题须有处理意见. 4 机务段要建立健全机车运用保养和机车检修台帐;建立段长—技术员—班组长设备检查体系;建立各试验台的管理制度及应用、保养台帐做到机车运用保养和检修各项工作,事事有记录,数据准确可靠. 5 技术室每月对各项检修记录进行检查,对机车运用保养和检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综合维修保养60分6参照《内燃机车运用保养综合评定考核办法》修订版执行 7 延误生产用车或影响行车安全的,按规定考核 8 参照《车载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参照《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执行 9 道岔养护参照港口站道岔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 合计 附件7: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综合保障部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 1 负责人每月对在用的固定锅炉和太阳能、采暖设备、木工机械、洗衣机、冷藏和炊事设备的运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各设备在用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 2 设备责任班组长每周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一次运用保养情况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 3 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4 对上级部门和自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要及时. 5 对发生的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按规定考核 6 加强设备管理,不得私自移动设备,禁止利用设备干私活,食堂冰柜、冷库内等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7 换季前对固定锅炉和采暖设备以进行换季前的检查保养工作. 8 加强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 9 锅炉要认真贯彻岗位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填好锅炉运行日志. 10 锅炉操作工要认真作好日常保养工作,交接班时,要校对水位表水位,清灰清渣,勤排污. 11 锅炉操作工要认真作好锅炉各传动机构的润滑日常保养工作,交接班时,要对各润滑点检查给油. 12 锅炉运行中要勤巡检,发现异常要即时停炉,向上级汇报.班中要勤观察安全装置,发现异常要及时停炉,向上级汇报.不得私自拆换安全装置. 13 加强锅炉停炉期间管理,设有专人进行检查保养 14 洗衣、炊事、木工及冷藏设备的电源线要牢固,不得私自引拉电源线 15 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检查冷藏设备工作状态,温度设定为-10~-18℃,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出现故障后及时报技术科安排维修,不得继续使用设备 16 加强太阳能和用水设备保养,特别是管路、阀门、热泵及真空管等状态良好,支架牢固 17 各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使用设备前后要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和卫生清扫 合计 附件8: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办公室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管理部分20 1 办公室主任每月组织公司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了解各车运行情况. 2 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公司车辆进行一次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检查. 3 车管员每周对车辆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 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台帐和燃油消耗台帐,按程序进行汽车修理的,保证维修质量,对车辆资料集中管理 5 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即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6 作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驾驶室车窗玻璃、外壳等外观部位整洁干净. 7 出车前要做好行车前的例行检查工作. 8 要保持发动机和底盘清洁. 9 出车前各安全行车装置要状态良好,刹车、转向、灯光、润滑油、冷凝水等符合使用要求. 10 发动机机油油面高度符合标准,水箱水或防冻液符合标准. 11 底盘各润滑部位油润良好. 12 行车必须带灭火器、三角牌及其他安全设施. 13 不得超载、超员、超速行驶. 合计 第二章 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检查考核 1、能源检查、考核由技术科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负责人实施. 2、每月由技术科组织不定期检查1~2次,各单位每月自行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到技术科. 3、能源管理检查发现问题纳入对责任部门的月度设备考核和绩效考核. 4、公司院内装有中水管路地段严禁使用自来水浇灌花、草、树木和冲地,技术科组织不定期检查,没有管路地段除外. 5、现场检查过程中,不按检查规定执行的,由技术科对分管人员进行相应考核. 第二条 对外转供能管理 1、技术科为公司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用能管理事务. 2、临时施工单位和综合保障部对外出租屋如需用能应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转供能容量、用能时间等条款,报技术科审批后,分别到工电段、综合保障部办理用电、用水、供油手续. 3、临时用能单位用能前必须向财务部门交纳押金1000~5000元,特殊情况经技术科同意后另行决定押金额,押金可以作为用能结算款使用,多退少补. 4、用电、用水应在公司主管人员指定的地点接表计量后使用.装表确有困难的,可据容量*时间来计算计费. 5、用电、水设施的连接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请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指导. 6、对损坏公司供用能设施的,应负责修复或全额赔偿. 7、对外单位擅自用能且无计量,或有窃水、电行为的,由技术科视情节轻重,罚款责任人500~3000元,特殊情况另行决定. 8、多种经营部水厂所耗用的水、电,每月由技术科进行核表,每月由财务部门收取费用. 9、外单位在公司院内施工用能时应及时通知技术科,以便计量收取费用.未按规定施工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第三条 现场供用能考核 1、电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 1 擅自改动供电线路,损坏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2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改、增设用电设施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3 长明灯,电风扇、饮水机、取暖器、空调房间及场所无人空转,工作完毕后用电设施空转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4 擅自使用电炉、电茶壶、电取暖器等,非公司配备的电热设备,(收缴其电热设备)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5 非工作人员擅自拆开插座、开关、计量电表等电设施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6 擅自动用电气、机械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活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7 私自对外转电或私自为外单位及个人用电提供帮助(加倍收取所耗电费)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8 擅自送停站场、货场现场照明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9 未到照明时间提前打开门卫照明灯及站场、货场照明灯或天亮后仍不关闭,造成能源浪费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0 对各站段部门每月计量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1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提前或延期使用取暖器、空调,违反空调使用规定(冬季12月15日至3月1日、夏季7月1日至8月31日)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2 无理阻挠干涉管理部门及节能员检查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3 擅自移动用电设备位置、增大用电设施功率,造成安全隐患.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14 下班后,电脑在未使用状态未关机.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2、油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 1 发油无计量或发油与实际油量不符,发油与登记台帐不符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2 购进油料不计量入库或不及时计量以及无计量记录和凭证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3 油库擅自对外供油 扣绩效考核5分 责任部门 4 购进油料因质量等问题导致不能使用 扣绩效考核3分 责任部门 5 偷拿油料私用(除按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外)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6 废油不回收或乱倒以及擅自处理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7 保养车辆"以油代水"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8 凡在加油过程中,加错或混杂油料致使油料报废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9 现场作业机械间隙待时超过20分钟不熄火内燃机车除外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0 机械油路系统漏油没有采取措施的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11 不如实填写单机操作内容以及油量消耗 扣月度设备考核2分 责任部门 3、水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 1 水笼头丢失、漏水、无人管理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2 用水后不关笼头或盛水容器、水池等满后仍在放水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3 供水管道应(因)施工被损坏,不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造成能源浪费的,视情节轻重 100-500元/次 施工负责人 4 人为原因损坏水笼头、阀门,有中水管路地段用自来水冲地和浇灌花、草、树木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5 破坏公共场所用水装置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6 洗衣房洗涤与工作无关的衣物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7 在浴室内洗衣服,管理人员不制止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8 擅自为外单位供水或为私人用水提供方便的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4、煤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金额 处罚对象 1 购煤前、采购员不检查煤质,因煤质不好导致燃烧率下降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2 进煤不经过计量或无检验报告入库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3 煤炭保管不严,无领用手续导致煤炭流失 扣绩效考核2分 责任部门 4 领煤不按程序,发煤不及时登记,撒漏不及时清扫 扣月度设备考核3分 责任部门 5 煤炭燃烧后含碳量较高不进行复燃的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6 查记录汽煤比达不到规定的 扣绩效考核1分 责任部门 7 锅炉房进煤无计量、无台帐 扣月度设备考核2分 责任部门 第三章 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1、设备(含机械、机车、电力、通信网络、信号及铁路线路等生产及辅助性设备)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发生,避免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对公司设备事故的类别和处理办法进行分类.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 第二条 事故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设备事故 (1)因违反设备管理及操作规程、规范、规则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2)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3)因保养、养护、修理、维修过程中,违反修理工艺、规程、技术标准或忽视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4)因设备潜在不安全因素(如安全装置失灵等)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火灾、风灾、地震、雷击、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2、设备事故的分类 (1)轻微事故 (2)一般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 (5)四类事故的划分标准按附表4执行 (6)设备发生漏电、翻车、碰撞(不含挂蹭)、卡死,其损失价值不超过一般事故时,按一般事故统计. 第三条 事故处理责任部门 1、轻微、一般设备事故,由公司设备副总经理负责处理,技术科、安监科参加;由设备事故引发的人员工伤,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技术科报集团安技部处理,安监科参加;由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公司安监科报集团安技部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3、因交通事故及火灾造成的设备事故,由安监科报港公安局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第四条 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1、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设备使用部门主管领导报告,设备使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技术科、设备主管经理汇报. 2、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必须迅速向公司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当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设备主管经理汇报;当影响生产时,应同时向生产主管经理汇报,并通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站段. 3、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技术科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技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公司安监科向集团公司安技部报告. 4、发生设备事故后,当上报程序暂时不通时,当事人可越级向公司设备副总经理报告,并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5、轻微事故的统计,各站段、科室应于次月3日前填写月报表(按附表3)上报公司安监科、技术科. 第五条 设备事故的现场保护及处理 1、现场保护 (1)发生设备事故后,如有受伤人员,必须先抢救伤员,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状态等不 得破坏,如有条件,可对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照相. (3)如为抢救被伤害者而需移动机械等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 (4)事故现场应派人监护,在事故调查组到来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2、现场处理 (1)发生轻微或一般设备事故,应在技术科派员到达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2)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由公司技术科报集团安技部,在征得其同意后,对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后,方可清理现场. 第六条 事故调查 1、调查组的组成 (1)轻微及一般设备事故,由技术科牵头,公司设备副总经理负责,安监科派员组成. (2)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副总主管经理负责,由技术科、安监科组成调查组,并报集团安技部,请其派员参加. (3)特大设备事故报集团安技部,由其组织调查. (4)当设备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集团安技部负责处理. 2、事故分析 (1)事故现场调查完成后,根据事故的不同等级,由公司设备副总经理确定,技术科主持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分析会. (2)分析设备事故时,要从直接原因入手,深入分析出间接原因,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3)分析设备事故时,要以现场记录、照片以及相关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走访有关人员,以便掌握真实情况. (4)分析设备事故不能凭借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5)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以及区分出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设备事故的上报 (1)轻微及一般设备事故,于次日内,当事人写出事故经过,调查组提交出书面调查报告,按附件2式,一式三份,分别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技术科和安监科. (2)重大及特大设备事故,于次日内当事人写出事故经过,调查组于三日内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主管设备经理和集团安技部. (3)如遇周末或节假日,上报时间相应顺延. 第七条 事故处理 1、对于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对于设备事故应视其情节轻重,对设备事故责任者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轻微设备事故和一般性设备事故,由公司自行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安技部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设备操作者或维修人员的责任. (1)不遵守设备造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设备事故的. (2)不按设备修理工艺或标准进行设备保养、修理造成设备事故的. (3)对检查发现的设备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或上报造成设备事故的. (4)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事故的. (5)工作中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或擅自离岗造成设备事故的. 4、有关人员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1)设备作出错误技术鉴定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鉴定人员负责. (2)保修中因检验疏忽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检验人员负责. (3)对违章指挥引发的设备事故,指挥人员要对事故负责. (4)提供不合格或错发物料、配件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 (5)由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而引发设备事故,由设计、制造、安装部门负责. (6)属防范不当而在火灾、风灾、雷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中发生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设备事故的相关领导责任. (1)设备有隐患或缺陷,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2)设备无安全装置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自检或相关部门查出),不进行落实整改而导致事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加重处罚. (1)发生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发生设备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擅自处理者. (3)在设备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他人者. (4)设备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不负责任、相互推诿、延误救援,使损失扩大者. (5)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属于重复性设备事故者. (6)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包庇事故责任者. 第八条 设备事故处罚 1、轻微设备事故的处罚 (1)设备事故主要责任者或等同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最高额不超过500元;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3%,最高额不超过300元. (2)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公司正常运输生产的轻微设备事故,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提级处理.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1%. 2、一般设备事故的处罚 (1)设备事故主要责任者或等同责任者,分别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最高额不超过1000元;次要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3%,最高额不超过600元. (2)影响较大,对公司运输生产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提级处理.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月兑现奖10%,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5%. 3、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发三个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同等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500元以下;次要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 (2)免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当月兑现奖.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20%. 4、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或留用察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同等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800元以下. (2)免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 (3)追究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责任. 5、本办法涉及处罚事项,不依照《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重复处罚,与《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有冲突的条款,以《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技术科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原始记录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及设备事故概况. 2、设备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及责任者. 3、设备损坏情况及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重大、特大事故应有现场照片. 4、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修复前后,均应对其主要精度、性能进行测试;设备事故的一切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均应存入设备档案.凡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的事故,应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原设计、制造单位. 附件1: 本规定有关术语 1、设备事故 设备在运行、维护、修理或停放过程中,因非正常原因损坏,造成停机、停用、性能下降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的,均视为设备事故. 2、设备责任事故 企业自身的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 3、设备质量事故 由设备设计、制造、建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停车、停用或效率下降的事故. 4、其他设备事故 由于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及非上述2、3款的设备事故. 5、设备事故直接责任者. 与设备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6、设备事故同等责任者. 对设备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7、设备事故领导责任者 对设备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8、设备原值 设备验收后,财务账面上的价值. 9、设备直接经济损失 恢复被损坏设备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救费及检验费等. 附件2 设备事故报告书 年月日事故单位 主管单位 发生日期 年月日时分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 防范措施 事故责任 处理意见 调查组成员 附件3: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本工种年龄 技术等级 操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作业量、作业程序、操作位置 设备名称、性能及质量 本机械操作规程(摘抄) 工作环境(气温、风力、道路、工作面等) 操作者身体状况 事故鉴定意见 经济损失计算材料 附件4: 设备事故等级标准 10万元以下 10~50万元 50万元以上 特大设备事故 损失15万元以上 损失30万元以上 重大设备事故 损失2万元以上 损失3~5万元以上 损失5~30.万元以上 一般设备事故 损失2000元~2万元或停机修6~12天 损失2500元~3万元或停机修15~24天 损失5000元~5万元或停机修15~30天 轻微设备事故 损失200元~2000元或停机修1~6天 损失250元~2500元或停机修3~15天 损失250元~5000元或停机修3~15天 第四章 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空调使用规定 1、各单位所用空调由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空调使用单位应保证空调和使用环境清洁卫生. 3、空调使用需经技术科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4、空调使用单位未经公司技术科批准不得私自移动变更使用场所. 5、空调电源专线专用.各使用单位不得移动或另接其他电源使用. 6、空调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技术科,由技术科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7、公司技术科每年在采冷与采暖期前对公司在用空调进行维护保养. 8、非采冷或采暖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空调进行采冷或采暖. 9、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10、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空调,并注意用电安全.需交接班的,要做好空调及备品的交接工作. 第二条 空调采冷、采暖时间规定 1、采冷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采暖时间为:12月15日—3月1日,会议室、设备房间、餐厅等特殊场所需提前或延期的需及时向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采冷季节,室内温度须达到28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采冷.通信信息部、工电段的通信、计算机、信号等设备房间室温达到30度以上(包括30度)方可采冷,空调设置温度为≥26度,不可私自降低采冷温度.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节约公司能源支出,建议设置为28度. 3、采暖季节,室内温度低于5度以下(包括5度)时方可开启空调采暖.空调设置温度为≤20度,不可私自提高采暖温度.通信信息部、工电段的通信、计算机、信号等设备房间不许采暖.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节约公司能源支出,建议设置为18度. 4、采冷时,高温度低于28度时不得采冷.采暖时温度高于5度时不得采暖. 5、不在规定的采冷采暖期使用空调,一经发现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 6、生产一线班组因气温变化需采暖或采冷的,所在站段于采暖或采冷前以书面形式将需提前采暖、采冷点报技术科,经同意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空调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规定,一般办公场所空调使用寿命为10年,恶劣工作环境空调使用寿命为8年.为延长空调使用寿命,请相关单位爱护使用,做好日常维护. 2、各单位对空调使用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技术科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等保养工作,且不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查,因人为原因造成空调器件损坏的,每次扣责任部分月度绩效考核1分.因使用不当,造成压缩机损坏的,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并扣责任部分月度绩效考核1分. 3、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 4、空调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到技术科,以便及时维修. 第五章 科技进步和技术攻关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公司生产和经营实际,以科学技术(设备)引进与自主研究、创新、开发相结合为原则,坚持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第二条 主要方针目标 1、解决公司实际存在的,尤其是和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紧密相关的技术难题,为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提供保障. 2、通过开展科技进步技术攻关,组织科技人员刻苦钻研和深入实践,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排除设备故障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通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加强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意识的培养,建立公司科学技术创新体系,锻造一支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队伍. 4、浓郁公司学习科学技术、钻研技术业务的氛围,通过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公司广大职工的技术创新能力,让更多、更好、更新的高新技术和技术产品服务于公司生产和管理,建立学习型、创新型企业. 5、通过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开源节流,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第三条 实施细则 1、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以公司机务段、工电段、通信信息部和港口站等生产实体为服务对象,以公司现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班底,建立工程技术人员档案,成立铁运公司技术人才库,以备建立各攻关组. 2、根据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现状,以所学专业或技术特长为基本分类原则,将现有工程技术人员大致分类,当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组建科技攻关小组时,分别成立相关的技术攻关小组. 3、针对公司实际面临的技术难题、设备故障,以相关技术攻关小组为基础,不受科室、岗位限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放式吸收有相关工作经验、特长或兴趣爱好的职工,成立相应的专项技术攻关小组,针对性立项,解决设备故障或技术难题. 4、专项技术攻关小组由技术攻关组领导和管理.在小组成员各自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由专项技术攻关小组统一安排和调配,多动手,勤实践,充分发挥小组成员的专业特长和集体智慧,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协作,完成专项技术攻关任务. 5、认真吸收和消化专项技术攻关产生的技术成果,做好成果转化,使之服务于公司的生产和管理.同时分析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好过程记录,将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形成材料,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 经费及奖励办法 1、编制专项技术攻关所需的费用预算,作为攻关小组启动资金和开展工作经费.攻关小组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投入产出比. 2、技术小组完成攻关任务后,由技术和财务部门估算攻关技术成果给公司生产和管理带来的具体经济效益或挽回的经济损失数额以及社会效益,公司财务以其经济效益具体数额的10%提取奖励金额,奖励科技攻关组及其成员. 第六章 技术进步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条 制定原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充分发挥公司职工的聪明才智,奖励在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锤炼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结合公司现状,制定本细则,望各部门认真执行. 第二条 公司成立科技进步领导和管理小组 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管理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科技术人员 第三条 科技进步领导和管理小组职能 1、科技进步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科技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科技进步项目管理 1、各站段、科室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次年需立项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其实施进度计划表报技术科.年度中需要追加立项,必须通过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进步管理小组方可受理. 2、凡立项的科技进步项目,承担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科技管理小组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3、各站段、科室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立项的技术改造和攻关项目进度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已完成技术革新或技术改造并取得成果的,将成果申报材料报技术科,成果申报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上报,数据要准确可靠,不得虚报、杜撰,表格参照附件一.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对完成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将评比结果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暨论文发表会上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4、每年科技进步项目共评出一等奖2个,奖励3000元;二等奖5个,奖励2000元;三等奖若干,奖励1000元;鼓励奖若干,奖励300元. 5、公司对取得优异成果的科技进步项目推荐参加集团科技进步评选. 第五条 科技论文管理 1、公司鼓励广大职工撰写科技进步、设备管理以及生产组织相关的论文,每年由科技进步管理小组依照实际情况向各部门下发论文指标. 2、论文撰写应本着科学严谨诚实的态度,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不得杜撰,抄袭、剽窃他人科技成果. 3、各站段、科室部门按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科技论文交到技术科,论文数量不得少于规定篇幅,多者不限.未按时上报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没有完成规定篇幅的,每少一篇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4、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组织技术人员对技术论文进行评比,将初评意见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并于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暨论文发表会上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5、每年科技论文共评出一等奖3个,奖励300元;二等奖5个,奖励200元;三等奖若干,奖励100元. 6、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筛选优秀论文投稿连云港港口论文集,并推荐参加次年港口铁路协会技术专业会议进行交流.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管理 1、公司鼓励广大职工对公司设备、计量及能源管理、技术改进、科技创新献计献策. 2、科技进步管理小组负责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同时将好的建议反馈至相关部门执行,并做好跟踪和效果对比工作.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定期对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比,并将初评意见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 4、对经科技进步领导小组批准的优秀建议,将给予每条50元的奖励. 附表一:铁运公司科技进步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申报日期: 年月日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行政职务 技术职务 参加人数 项目研制起止时间 主要完成单位 任务来源 组织鉴定单位及鉴定时间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主要内容、推广应用情况及申报理由: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姓名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对本项目的贡献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 第七章 铁运公司科技进步、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及合理化建议考核奖励办法 为贯彻公司"开源节流"、"节能降耗"工作方针,进一步促进公司设备、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及企业管理,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经营创新,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小改小革、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根据性质分为科技进步项目、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和合理化建议三个层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通过组织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给公司生产经营、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企业管理或后勤服务等带来显著效益的; 2、在工作中自主研制新工装、新设备,经试验能达到市场同等设备功能,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3、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工作,针对公司现有设备、工具等实施技术攻关、小改小革、工艺改进,能切实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设备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4、在公司开展的节能降耗、修旧利废项目,减少投资成本,利 用现有资源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5、对公司计量、能源网络等进行技术改造,能有效降低公司能源消耗,控制成本支出; 6、为设备、计量、能源管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已被使用部门采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成果; 7、为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后勤服务或企业管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已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成果的,也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科技进步、小改小革的项目,其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公司所属单位、班组、课题组或项目部;合理化建议申报人,应为公司在职职工. 2、凡申报的科技进步、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须经过三个月以上连续、稳定使用,反映的数据准确可靠,所节约成本或创造的经济价值要有理论依据. 3、凡申报的科技进步、小改小革项目,应没有知识产权和项目完成人员争议. 4、各设备归口管理单位有专人负责申报项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经使用部门确认后,申报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2、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按附表填写有关内容并盖章. 3、项目另附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情况、实施过程、效果评估、技术先进性以及经济效益情况. 4、申报部门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报至公司技术科. 四、评审 1、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员由公司领导、技术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 2、公司技术科负责评审材料管理及评审组织工作. 3、公司技术科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可分送至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再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对初步审查达不到要求的申报项目,由公司技术科签署意见后,返回申报部门. 5、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公正评审,并提出奖励等级和奖金额度. 6、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 五、奖励等级及标准 1、技术进步项目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万(含)及以上 5000元以上 一等奖 50万(含)~100万3000~5000元(含) 二等奖 30万(含)~50万2000~3000元(含) 三等奖 10万(含)~30万1000~2000元(含) 2、小改小革、技术创新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励金额 一等奖 5万(含)~10万1000元 二等奖 1万(含)~5万800元 三等奖 2000元(含)~1万500元 鼓励奖 2000元以下 200元3、合理化建议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励金额 一等奖 100万(含)及其以上 3000元 二等奖 10万(含)~100万1000(含)~3000元 三等奖 1万(含)~10万500~1000元 鼓励奖 1万元以下 100~300元4、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金额以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依据. 5、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和建议,如有利于设备管理、节能降耗、工艺改进,或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企业管理或后勤服务的,可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技术进步水平等因素,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给予奖励. 6、获得科技进步、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奖励的个人,公司在评选设备、能源、计量先进个人时将优先考虑. 7、对年度组织开展科技进步、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考核监督 1、申报部门和个人应本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在获奖项目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侵夺他人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并给予当事人500元罚款. 3、申报、使用部门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分别给予200元罚款,并在当月考核中视情节扣除责任单位2—4分. 七、《科技进步工作管理细则》中有关条款如与本办法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铁运公司科技进步项目、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附表: 铁运公司科技进步项目、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月日申报项目(合理化建议)名称 申报人(部门)姓名 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的主要内容、推广应用情况及申报理由: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 科技成果使用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申报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初评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公司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姓名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对本项目的贡献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第八章 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成立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小组: 组长: 设备副经理 副组长: 机务段段长 技术科科长 组员: 机务段及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 第二条 本办法采用百分制,以每台机车为独立单位考核评分,各台机车平均扣分按相关规定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执行. 第三条 在实际评分时,各部分中各条款扣分超过该部分分数时,视该部分零分. 第四条 各部分所占分数: 文化状态: 15分 给油保养: 25分 自检自修: 25分 机车运用: 20分 安全生产: 15分 第五条 评定及考核等级: 1、88—100分(含88分)为优秀 2、80—88分(含80分)合格 3、80分以下处罚160元 第六条 文化状态 15分1、车体外围(两侧、前后部及附属设备)有污油,每项次扣2分. 2、司机室大玻璃不清洁、不光亮,每项次扣2分. 3、冷却间、动力间、电器间各门窗玻璃不清洁、有污垢,每项次扣1分. 4、弛缓线不清楚、不标准,每次扣10分. 5、转向架、排障器、燃油箱箱体外观有灰尘、油污、泥垢,每项次扣2分. 6、司机室、电器间、动力间、冷却间地板上、下有杂物、油水,每项次扣2分. 7、电器间、冷却间、动力间底污壳有杂物、排污管堵塞,每项次扣5分. 8、操纵台及下部电器接线、顶板、墙壁有杂物、烟垢及杂物,每项次扣2分. 9、变速器、各电机、电器、风泵有油污、杂物,每项次扣3分. 10、柴油机、主发电机、预热锅炉及各部件、顶板、墙壁有烟垢, 每项次扣2分,有杂物每项次扣4分. 11、变速器、偶合器(精液压系统)、热交换器、电机、鼓风机、墙壁、百叶窗等及给油工具有油污,每项次扣2分. 12、1—6牵引电机外观、传动端通风网、抱轴油盒、两侧车驾、轮对及附属装置有油污、网堵现象,每项次扣2分. 第七条 给油保养 25分1、油底壳油位低于下刻线或超过滤网,每次扣5分. 2、供油拉杆齿条缺油,每次扣2分;供油拉杆齿条拉伤或拨叉缺油固死,每次扣16分. 3、挺杆套、曲轴箱、轮轴箱、摇臂箱各盖漏油,每项次扣2分. 4、调速器油位低于下刻线,每次扣5分;调速器油脂错误,每次扣10分;调速器油盅、油壶内有异物、污垢、网破、无盖、破封等,每项次扣3分. 5、调速器供油各拉杆销、作用轴、滑轮缺油,每项次扣2分. 6、万向轴十字头、花键轴及套油堵坏、无堵、缺油,每项次扣2分. 7、万向轴十字头、花键轴因缺油磨损而更换配件时,每项次扣16分. 8、启动变速箱、静液压变速箱(偶合器变速箱)油位低于标准,每项次扣5分. 9、空压机油位低于二分之一或满表,每项次扣5分. 10、空压机油脂错误、变质、乳化,每项次扣10分. 11、精液压油缸油位低于下刻线,每项次扣2分. 12、百叶窗各作用轴缺油,每项扣2分. 13、散热器有油垢、泥垢,每项扣3分. 14、抱轴瓦乌金熔化(保养责任),每次扣26分. 15、抱轴瓦油膜黑、有碾片,每项扣8分. 16、抱轴油位低于标准、油液或油脂错误,每项扣5分. 17、轮对齿轮箱油位低于标准(以放油堵孔为限),每项扣5分. 18、差示压力计内溶液液位不合标准,每次扣5分. 19、保养不当导致齿轮磨损,每项次扣10分. 20、制动装置各销、套缺油,每项次扣2分. 21、闸瓦间隙调整器缺油,车体侧档缺油,每项次扣2分. 22、车钩从板、尾框、托板及各磨动处缺油,每项次扣5分. 23、牵引电机前后鼓风机轴缺油、无油堵或堵坏,每项次扣2分. 24、1-2风泵电机缺油、无油堵或堵坏,每项次扣2分. 25、同步牵引发电机、励磁电机、启动发电机轴承缺油、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26、各电机因压油过量轴承甩油,每项次扣2分. 第八条 自检自修 25分1、牵引电动机吊挂装置上销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2、1-6牵引电动机轴承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3、各电动机轴承保养不当而烧损时,每项次扣2分. 4、机车头灯、反光灯、标志灯及各处照明灯不良,每项次扣2分. 5、各接触器、继电器、控制器、 松、脱、虚接,每项次扣2分. 6、各电器插头、插座松、脱、虚接,每项次扣2分. 7、各主发、整流、高压柜、牵引电机大线松,每项次扣5分. 8、各接线柱安装不牢、接线松以及大线与车体接磨,每项次扣4分. 9、各油、水、气管路固定卡松、接头松、漏,每项次扣2分. 10、闸瓦超限、偏磨,每项次扣2分. 11、闸缸鞲鞴行程长短不一、行程超限,每项次扣2分. 12、各种发电机、励磁机、空压机、增压器、变速箱、辅助齿轮箱安装及组合螺栓松动,每项次扣2分. 13、各油、水、气管接口法兰螺栓松动及坚固卡松,每项次扣2分. 14、各门内壁组装自攻螺丝松、脱,每项次扣2分. 15、电炉、风笛作用不良,每项次扣2分. 16、撒砂管通路不良,每项次扣2分. 17、蓄电池门卡子、锁闭销松、脱,每项次扣2分. 18、各截止阀手轮,各小部件丢失,每项次扣2分. 第九条 机车运用 20分1、发现轮对踏面擦伤,每次扣16分. 2、出现轮对踏面擦伤到限,每次扣26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因响钩造成旁承出油、蓄电池下道,每次扣2分. 4、牵引拉伸制动软管或制动管移位,每次扣2分. 5、责任临修机车,每台次扣2分. 6、非责任临修机车,每台次扣2分. 7、临修影响运输生产,每小时扣4分. 8、乘务员出勤、检查保养不到位时导致机车出库晚点,每班次扣5分. 9、机车配属工具不齐全、不清洁,每次扣2分. 10、司机手帐、司机报单不详细、不规范、不及时上报,每项次扣2分. 11、应急处理时小配件不齐全,每次扣2分.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5分1、机车配属安全备品、消防器材不齐全、不完整、未置于规定处所,每次扣4分. 2、防寒期防寒处所不合格,每次扣2分. 3、防火区有吸烟现象,每人次扣4分. 4、违章作业,每次扣16分. 5、出现事故苗子,每次扣16分. 6、发生责任事故,每次扣26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第九章 内燃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成立内燃机车检修考核小组 组长:设备副经理 副组长:机务段段长 技术科科长 组员:机务段及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 第二条 考核小组根据检修(小、辅修、中检)计划与日常临修情况,对内燃机车检修质量与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评估,考核有效期为一个检修质保期,质保期参考小、辅修周期. 第三条 考核采用扣分制,总分100分,不倒扣,总扣分乘以30%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执行. 第四条 检修车间须对司机长提交的提票活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需司机长签字确认,有拖延或返修现象,根据情节每项扣3—8分;不能处理的提票活须取得段验收员认可,并在检修台帐填写详细记录,出现有意推托现象,每项次扣10分,并处罚责任人50元. 第五条 质保期内出现返修活,每项扣5分,返修影响生产用车,每项扣10分. 第六条 责任临修每台次扣10分;蓄意隐瞒临修、返修情况,每台次扣15分. 第七条 有"*"考核"栏目"不符合标准,每项扣20分,并处罚责任人100元.出现检修责任事故,当月的检修考核作不合格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客观因素所限而无法及时解决的机车故障,机务段及时通知技术科与生产科. 附件: 内燃机车检修质量考评表 电器部分 总扣分: 部别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主发 电机 及励 磁机 各绕组、刷架、碳刷、滑环. 1、应达到各引出线接线牢固,线芯状态良好,线阻无破损,自冷风扇均衡块、法兰无松动,运转无异音、异状(每处接线或其它不良扣2分). 2、环应光泽、圆滑、状态良好,无拉伤或伤痕(每处不良扣2分). 3、刷架装置状态应良好,安装牢固,更换磨耗过限和不良的碳刷,(每处碳刷不良扣2分). 外观状态、连轴节、风扇可见部分 无异音异状(连轴节、风扇有异音每处扣3分,外观有刮痕扣2分). 牵引 电机 和各 直流 电机 整流子表面、升高片 应无异状(烧伤、发黑、油垢)磨耗深度不超限(有上述异状扣3分,磨耗超限扣5分). 碳刷及刷架装置 刷架无松动、损坏、刷握与整流子表面间隙正常,保证碳刷各部良好,无松动、(每处不良扣2分). 磁极内外接线、自冷风扇叶轮 检查无松动,绝缘良好(每处接线不良扣2,叶轮不良扣3分). 牵引电机检查孔盖、牵引电机通风道帆布罩 检查搭口和弹簧状态应良好;(上述情况每处不良扣3分); 热风机、接线盒、各电机 各部分状态应良好;各接线盒应无松动烧损(每处不良扣2分); 整流柜各柜元件(*) 应无烧损、变色(每处不良扣20分). 各接线铜排、线辫、导线端子 检查无裂纹、松动、过热、变色现象(每处不良扣2分). 转换开 关、电空 接触器、 各电磁 接触器、 继电器 各接线端子、绝缘线芯、转动部分、各动静触头及联锁触指 灵活无卡滞、在正常风压下动作可靠无泄露.状态应良好. 各动静触头及联锁触头应紧固可靠(每处电空接触器漏风扣4分, 其它部分每处不良扣3分). 灭弧线圈,灭弧罩、继电器动作、各接点接触 检查不得有裂纹,应完整无破损,安装牢固,整体试验无卡滞; 继电器手动检查动作应无卡滞、接触可靠,遇有触头烧磨修整或更换(继电器每处不良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各温度油压风压继电器 各接线、线芯、动作值 应紧固,线芯良好(每处接线、线芯不良扣2分;继电器应功能正常,每处不良扣5分) 其它电器电压调整器、无级调速驱动器、 电子恒功励磁装置、故障励磁调节器 外观检查接线、接触良好,插头无烧痕,线芯及绝缘良好,接线焊接牢固,安装良好,防缓件可靠(每处不良扣3分). 启动后动作试验性能良好,不良者处理或更换(启机后试验性能不良每处扣5分). 1.各种开关按钮、 2.保险电阻、互感器、分流器、二极管及阻容保护件 1.检查应状态良好,接线连接可靠(每处不良扣2分). 2.各部件功能应良好(每个部件功能不良扣4分) 电空阀、照明、信号灯 检查接线紧固,线芯及绝缘良好,通风、通电试验动作可靠,无漏泄,齐全,完整,作用良好(试验动作不良每处扣3分,其它部分每处不良扣2分). 电器 线路 各接线排端子、线芯、绝缘 检查状态联接应紧固,无松脱,过热变色,绝缘无破损,线芯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仪表风压表、机械转速表、油压、油温水温 仪表传感器、磁电仪表、机车速度表 外壳及玻璃罩完整、严密、清洁、刻度及字迹须清晰(每处外壳及玻璃不完整 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各仪表、分流器、测速发电机线路、传感器管路接头 应整齐、牢固,无损坏老化,无破损、裂纹、泄露(发现有破损破损、裂纹、泄露每处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柴油机部分 总扣分: 部别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机体、曲轴箱 机体、油底壳、主轴承盖、主轴承螺栓、连杆螺栓开口销及防缓铁丝. 无松缓、裂损; 连杆大端能左右拔动,刻线正确(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3分). 曲轴箱有无异物、主轴瓦、连杆瓦状况(*) 观察曲轴箱有无异物,分析处理(如发现有异物扣2分);主轴瓦、连杆瓦应无碾片断裂(每处不良扣20分). 气缸盖 气缸盖、堵、垫孔、座及支管状态 无泄漏(每处不合标准扣5分) 气阀间隙 进气阀0.4mm,排气阀0.5mm(发现每处不标准扣5分) 摇臂、横臂导杆、气阀弹簧及调整螺母状态 应无折裂、松漏异状(每处不良扣5分) 喷油器、喷油器回油管、示功阀 试验喷油雾化应良好,喷油压力应符合标准(每处不合标准扣8分);示功阀的安装应牢固、无裂漏,回油管无折裂、松漏(每处不良扣3分). 凸轮轴及喷油泵 凸轮轴及可见部分 (*) 无拉伤、剥离,碾片(有上述每处不良扣20分). 进排气推杆、泵下体装置、滚轮状态及滚轮与凸轮型面接触状态(*) 无严重拉伤、剥离、导筒与导块、定位销无松缓、导块移动灵活,滚轮与型面接触无明显错位(每处不良扣5分,出现严重拉伤等情况扣20分). 机油管、回游管及接头、顶杆套及座、喷油泵、油管、齿条及夹头销 无松动泄漏、折裂、严重拉伤及卡滞,夹头销端部不得顶住齿条(每处不良扣4分). 泵齿条刻线 泵齿条刻线应和出厂值保持一致,停机应回"0"(发现不合标准扣5分) 增压器及中冷器 增压器及中冷器外观 应无泄漏、裂损(发现每处不良扣5分,). 帆布套及骨架、胶管、垫 各部应完好, 帆布套应无破损、缩颈(每处不合标准扣3分). 排气总管、支管、及螺栓 各部应完好,无严重泄漏,螺栓无松动(每处不合标准扣4分). 烟盖罩、增压器座脚螺栓 无严重裂损、返烟,螺栓无松动(每处不合标准扣4分). 调控装置 传动杆臂滚轮、定位销 应该紧固良好,作用灵活(有每处不良扣4分). 油泵刻线指针、 刻线应准确,无松动(不良或不准确扣3分). 联合调节器 外观检查、主 从动齿轮、限速止钉、步进电机引线 可见部分良好,各部灵活可靠;状态良好、无卡滞、配速正确(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4分). 检验调速器内部及控制拉杆有无卡滞(*) 用300mm活动扳手转动伺服马达传动臂,调速器内部及控制拉杆应无卡滞(达不到标准扣20分) 辅助传动部分 总扣分: 部别 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机油、燃油、 冷却水系统 外观、胶管连接 无泄漏,接合部牢固可靠,无裂损、剥离、老化腐蚀,胶管每端插入金属管部位深度不少于50mm(每处不良扣2分). 各阀、散热器、百叶窗、风扇 作用良好,无泄漏,无裂损,各部螺栓无松动(每处不良扣2分). 变速箱 外观检查各接合面、紧固件 不得泄漏松动(发现泄漏扣3分,有松动扣2分). 启机后检查 应当平稳无异音(不合标准扣5分). 传动机构与辅助机构 传动轴、万向轴、各联轴节、万向接头 应状态良好,紧固件无松动,万向头无裂纹和别劲固死现象(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5分). 燃油泵、辅助滑油泵 无泄漏、工作状态良好(每处不合标准扣5分). 通风机 外观检查及运转后的检查 应无松动、裂纹,叶片无变形;运转后无异音(每处不良扣2分). 偶合器及风扇 外观检查及检查高低温风扇 各部状态应良好,紧固件无松动,无泄漏,风扇转动无异音,叶片无变形、裂纹(每处不良扣3分). 转向架旁承 各部分外观状态 不得有裂纹、开焊等不良处所(发现每处不合标准扣2分). 旁承状态 应当无裂纹,防护罩状态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弹簧 外观检查 状态应良好,不得有断裂(发现有断裂扣8分). 轴箱和拉杆 外观检查、检查轴箱拉杆、轴箱上横向侧磨耗 不得有裂纹,端盖螺栓应紧固、不得松动,防尘圈不许偏磨,橡胶垫应良好,拉杆轴与座斜面应紧贴,地面间隙应大于0.5mm,轴箱上横向侧磨耗不大于1mm(上述每项不合标准扣2分) 牵引拉杆 牵引拉杆各部及油堵、油路 检查紧固螺丝及托板、压盖、防缓垫应良好,外观检查油堵应良好,油路畅通(每处不良扣4分). 油压减振器 油压减振器各部 应无泄漏,螺栓无松动,橡胶垫无裂损、老化、接磨(发现泄漏扣全分,其它每处不良扣3分). 牵引齿轮箱及电机悬挂 齿轮箱、牵引电机悬挂装置各部(*) 外观检查牵引电机悬挂各部应良好(每处不良扣5分). 排障器及扫石器 外观检查、 不得严重变形,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胶皮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好扣2分). 撒砂装置 砂箱、砂管各部状态、砂管管口距轨面距离、距踏面距离、胶片距轨面 砂箱、砂管各部应完整无裂损,安装牢固,不得歪斜、破损,管路应畅通,距轨面距离:35~60mm, 距踏面距离:25~60mm;胶片距轨面:20~60mm(每处不良好或不合标准扣4分). 基础制动装置及弹簧停车制动装置 制动各杆件及销子各部闸瓦间隙、手制动装置、 弹簧停车制动装置 检查制动各杆件及销子连接处状态,动作应灵活无卡滞现象,各螺栓和开口销状态良好,间隙6~8mm且行程调整器作用良好;螺杆、螺杆套横动量不大于1.5mm,手制动装置、弹簧停车制动装置(每处不良好或不合标准扣2分). 空压机 外观及联结法兰安装状态 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空压机进行性能检验 性能应良好(发现性能不正常扣10分). 制动机 单阀、自阀、作用阀、分配阀、中继阀、制动机性能试验 检查各阀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制动机性能试验性能正常(发现不良扣10分). 风管路 检验总风缸安全阀压力 压力为0.95MPA(不合标准扣5分). 检验制动管系和总风缸在额定风压时的总泄漏 总泄漏不超过0.02MPA/mm(不合标准扣5分). 其它 1.风笛、雨刷、试验撒砂管路 须作用良好(每处不良扣3分). 2.变向阀、制动机总风缸管滤尘网及检修部位 性能应良好(性能不良扣5分);卫生干净(每处卫生不佳扣2分). 检修现场管理部分 总得分: 分类 范围考核标准备注 扣分 车间卫生 地沟、水磨石地、 检修平台、各个试验台及充放电机 应保证整洁,无污水、无油渍等脏物(视情节轻重可扣1-5分); 车间卫生应能在每次干活后及时清洁,最迟不得拖后于干活后12小时(否则扣1-5分). 工作风貌 工作气氛、态度 车间应有良好的工作气氛和场面,干活时应有积极良好的态度,无不必要的喧哗吵闹(有违前面要求的每项可扣2-3分); 机车与检修平台上应无吸烟现象(有该情况每次扣4分) 规章制度 工作标准 能在干活时按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对零部件尽可能轻取轻放(发现带有不合工作标准的个人习惯干活方式或工作粗暴现象扣3-10分) 能遵守三不落地原则(油污不落地;机车部件、配件不落地;工具不落地)(有违反扣4-10分) 制度、标准、规章 1、建立作业标准、工艺要求方面的规章制度; 2、建立试验台的使用与保养管理制度;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包括配件、工具摆放);建立小修、辅修的人员工作安排与出勤制度;建立检修人员干完每项提票活(小修、辅修、临修)须由验收人(验收员及司机长或司机)签字认可才能完工的制度. 以上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可视情况扣(3-10分) 设备的操作 对大型设备如试验台、充放电机等设备的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尤其杜绝在同一使用时期有不同人员操作的现象(出现该情况若无特殊原因扣3-5分) 安全 着装要求 车间工作必须穿工作服; 下地沟必须戴安全帽; 衣袋中不可装工具与棉纱等物品. 材料能源 在能保证工作质量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的节约材料、配件、能源,杜绝浪费现象;(有浪费视情节扣5-20分) 检修台帐 台帐概要 要求机务段建立车间检修台帐和班组检修台帐,班组检修台帐应由专人管理,该检修台帐部分应及时记录机车检修的详细情况:包括小修、辅修、中检及临修中的故障与解决方法及配件更换情况.(建立不完善扣除该部分分数) 内容要求 1、检修台帐中的记录应包括检修时间、车号、故障处所、处理方式、检修人员五项内容,检修内容必须由检修当事人完成,每个记录缺少每项内容扣除2分. 2、检修台帐要求实事求是、完整;若检查发现检修台帐所记内容与事实不符一项扣除3分;若少记或不记所检修情况,视情况扣分但每项检修扣分不少于5分. 时间要求 检修台帐记录应在每次检修(小修、辅修、中检、临修)后及时完成,不得滞后于交车后一小时;检查小组可在每次检修后检查核对,如没有及时记录则视台帐不完善考核(不完善视情况扣4-10分) 第十章 太阳能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太阳能设备必须设有责任人对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 楼顶房门、太阳能控制盘电源钥匙由综合保障部派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丢失. 第四条 本设备采用自动工作方式,设定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除管道循环、加热按钮在中间位外,其他按钮打在自动位,如自动位出现故障,则将按钮打至手动位使用,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技术科. 第五条 浴室值班人员每天对设备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泄漏现象,水位、温度显示等各指示灯显示正常. 第六条 浴室开放时,浴室值班人员提前到楼顶将控制盘管道循环按钮打至手动位,将管道中冷水回流至水箱后停止;如循环泵故障,可将电磁阀切除排空热水管路中冷水,应急处理后要及时恢复. 第七条 每年3月6日到12月14日,如因天气原因,水温无法满足洗浴要求时,需要进行电加热,浴室值班人员到楼顶将控制盘侧面电加热按钮打开,直至水温升到设定温度停止.为延长热泵使用寿命应急情况处理,电加热热泵按钮一般情况下只使用一个,出现故障时,启用备用热泵按钮. 第八条 冬季取暖期间(每年12月15日到次年3月5日),太阳能不得使用电加热系统,供热方式改为太阳能与锅炉蒸汽加热相结合,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为保证热泵开启后能正常工作,要求工电段接综合保障部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在取暖期间将热泵电源切除.待取暖期结束后,可由综合保障部购买热水供应职工洗浴,如需使用电加热,工电段在接综合保障部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加热恢复. 第九条 急停按钮用于紧急情况(如发生较大故障无法处理)时使用,不得随意使用,在应急使用后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为避免设备运行故障,要求公司职工在淋浴过程中,拔卡前必须关闭冷热水阀. 第十一条 如遇停电故障,可将男女浴室抽选数个电磁阀切除,应急处理,待职工洗浴后再进行恢复.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科作为太阳能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与太阳能厂家的协调及外委维修. 第十三条 公司综合保障部作为太阳能的使用部门,负责太阳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 在巡视、检查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因踏空、摔倒、触电、烫伤等造成人身伤害. 第十五条 建立设备运行、检查及维修保养台帐,详细记录设备工作状况. 第十六条 热泵在安装好初次使用一段时间后,控制箱内的热泵线路接头必须全部拧紧,防止因接头松动造成电器损坏(此项工作已由厂家完成).热泵如长时间不使用,应关闭热泵电源,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热泵不能频繁送电断电,否则影响其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 做好真空管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冬季真空管冻结、冻裂.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真空管或接头故障漏水,应及时关闭相应区域阀门. 第十八条 工电段负责每月一次漏电开关自检,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条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无法处理的在第一时间内报公司技术科联系厂家解决,同时仍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设备考核 参照《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机务段负责电子添乘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通信信息部负责维护计算机网络及服务器,在涉及其主板、电源故障或产品升级等需厂家服务时,技术科协助解决. 第二条 机务段须明确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员与检修班组.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电子添乘系统的运行状态,定期更换硬盘,硬盘出现乱码或读写数据不流畅时对硬盘按标准格式化, 确保传输行车录象数据的计算机网络畅通,汇总电子添乘系统故障填写至《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故障统计表》,定期报送技术科;检修班组负责电子添乘系统的常规检修,定期清扫、保养电子添乘系统主机及摄像头等,以确保电子添乘系统工作状态良好. 第三条 检修班组须备有硬盘、摄像头、显示器、航空插头、遥控器等常用配件,确保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持续可靠运行. 第四条 乘务员交接班时对电子添乘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交接,当班乘务员在机车行车日志记录上详细记录电子添乘系统的工作状态.电子添乘系统有异常情况,在机车出库前报至运转值班室或相关负责人,机务段及时组织人员给予排查. 第五条 机车库外作业时,电子添乘系统出现异常,当班乘务员须在一小时内报至当班指导司机或运转值班室,运转值班室须作详细记录. 第六条 配件不足或其它原因导致电子添乘系统不能及时恢复工作状态,机务段及时通知技术科和安监科.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蓄意破坏电子添乘系统,不得随意触、碰电子添乘系统的主机铅封、接线插头、摄像头以及硬盘封条等. 以下管理考核细则视责任范围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统一考核,扣分总和以20分为上限. 考核细则: 1、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员不明确,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3分;管理员未掌握电子添乘系统运行状态或日常管理不到位,每项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2、无明确班组及个人负责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的清扫、检修等工作,每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3分;检修及保养工作不到位,每项次扣2分. 3、常用配件不足导致机车电子添乘系统停用,每台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4分;管理不到位影响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正常使用,每台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3分. 4、机车电子添乘系统出现异常情况,乘务员不按管理规定汇报情况,每项次扣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5、摄像头卫生不良或传输电子添乘系统录象数据的计算机网络不畅通,而影响到内燃机车行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每台次扣5分;管理、检修及保养不到位,导致内燃机车行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失败,每台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3分. 6、人为因素影响到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的正常使用,每台次扣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 第十二章 港口铁路钢轨探伤管理规定 随着港口运量不断攀升,对设备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加强钢轨探伤管理,提高钢轨探伤作业质量,根据《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管理 工电段设专人负责钢轨探伤工作.探伤从业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二、业务管理 1、工电段严格按照规定的探伤周期进行钢轨探伤,不得无故拖延探伤时间或减少探伤次数. 2、工电段制定钢轨探伤工作标准(包括仪器状态标准、探伤作业标准和钢轨判伤标准),并督促、指导探伤工实施. 3、工电段月度计划中增加探伤计划,技术科负责监督执行,保证钢轨伤损检查、监视、处理办法的实施. 4、探伤工作主要以仪器探伤为主,必要时辅助手工检查. 5、探伤工要做好钢轨伤损和断轨的分析、统计,并建立健全探伤台账. 6、工电段钢轨探伤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段技术室处理,并向技术科汇报检查结果.每个检查周期后工电段向技术科上报检测、分析报告. 三、探伤周期 ㈠钢轨探伤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依据港口铁路年运量、列车行驶速度及轨道结构种类,结合《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要求,制定港口铁路钢轨探伤周期表. 港口铁路钢轨探伤周期表 位置 年探伤次数 备注 区间正线 7 1、2、3、6、9、11、12月各一次 到发场、三分区联络线、焦专线联络线、矿专线联络线、CL1、CL2线及各橡胶盖板、砼盖板道口 4 每3个月一次 编组场、一分区车场、三分区车场、煤区、各装卸线、机待线、牵出线、东联公司产权线路 2 每6个月一次 注:各探伤位置含相应道岔. ㈡下列情况应适当增加探伤次数 1、在桥梁上、小半径曲线、大坡道及钢轨状态不良地段. 2、伤轨数量出现异常,连续两个探伤周期内都发现疲劳伤损(如核伤、鱼鳞伤、螺孔裂纹、水平裂纹等)地段. 3、大修换轨初期(60kg/m钢轨为累计通过总重50Mt,50kg/m钢轨为累计通过总重25Mt)、超过大修周期地段、钢轨与运量不匹配地段. 四、作业安全 1、探伤作业时应根据《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专人防护并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如对讲机).电气化区段探伤应执行电气化区段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2、严冬、酷暑季节,应合理安排探伤作业时间;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探伤作业. 五、考核 1、工电段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探伤或未完成年度探伤总次数,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2分. 2、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探伤台账,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3、未按时上报探伤结果分析报告,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六、其他 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集团所有产权铁路. 2、《工电段管理细则》与本文有抵触的,按本文标准执行. 3、本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章 铁运公司单车油耗考核办法(暂行) 一、目的 加快"低碳企业"建设,提高全员节约意识,强化能源管理,调动生产过程中节约能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机车节能操纵法,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追求能源使用的最大化,降低生产能耗指标,为公司降成本、增效益作贡献. 二、适用人员范围 机务段机车乘务组和生产业务科相关调度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对机务段乘务组及生产科调度人员进行考核,本着对机车的合理使用、调度人员对机车合理调配,降低燃油消耗,根据能源消耗情况对乘务组和调度人员实行节奖超罚. 2、港机区间比例达到50%以上时,万吨油耗定额指标为0.46吨/万吨运量. 3、计算方法: 万吨油耗定额指标:0.46吨/万吨运量.机务段每低一个百分点奖励30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罚款1000元.调度员每月与机务段油耗指标进行参照考核,生产业务科每低一个百分点奖励8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罚款400元. 四、考核方法 1、机务段和生产业务科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报技术科备案.(9月25日前报考核办法,如不报将不得参与月度考核) 2、生产科合理使用六调,并出台六调机车使用办法. 五、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每月进行考核奖罚,当港机区间比例有明显变化时对定额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办法由公司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章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系统考核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保障设备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强化设备口相关站段、科室的数据录入质量,不断完善设备管理系统,有效推动设备精细化管理,制订本办法. 一、设备档案管理.新增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使用部门等技术参数,要求在新设备交接手续结束3日内,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录入设备管理系统;如对设备进行封存、调拨、报废等,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修改设备档案.录入或修改不及时的,每次考核设备管理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设备事故处理后3日内,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事故时间、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及处理过程录入,未及时录入的,每次考核设备管理部门月度设备考核5分. 二、设备故障维修录入管理.设备发生故障后,责任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在故障处理后次日将设备停时、故障原因、故障描述、解决办法等信息录入设备管理系统,做到数据准确,无遗漏项,不得随意更改信息,未填、迟填或填写不全的,每次考核设备管理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三、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申报管理.设备管理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公司职能部门申报下月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迟报、错报的,每次考核设备管理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职能部门于每月3日前对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批复(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推迟批复或未批复的,每次考核相关职能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四、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包括设备二保、外委维修、机车中检、辅修及小修等).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修保养结束3日内将设备维护保养信息录入设备管理系统,上月保养情况必须于每月2日前录入完毕 ,不得随意改动,录入不及时或未录入的,每次考核设备管理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属于外委维护保养的,由技术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后(机车外委维修结束时间为机车返回公司)3日内由技术科负责录入,录入不及时或未录入的,每次考核技术科责任人月度绩效考核2分. 五、设备定检管理.技术科组织安排对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及轨道衡超偏载仪每年进行定检,并于定检后3日内将设备定检情况录入设备管理系统,未进行录入的,每次考核技术科责任人月度绩效考核2分. 六、设备运行管理 ㈠内燃机车日运行记录管理.机务段负责每天将前日机车调次、总出库时长、作业时长及停轮时长、走行公里数、燃油消耗等参数录入设备管理系统(遇双休日及节假日,时间顺延).录入不及时,每次考核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㈡机务段负责记录段备机车信息,未进行记录的,每次考核机务段月度设备考核2分. ㈢办公室每月1日前统计上月车辆运行公里数和油料消耗,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录入不及时或未录入,每次考核办公室月度设备考核2分. 七、能源消耗管理 ㈠油料消耗由各职责部门(物资科、机务段和办公室)派专人录入(物资科和机务段为每天录入,办公室为每月16日之前录入上月消耗情况),包括补油日期、油料种类、用途、数量等,未录入的每次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数据弄虚作假每次考核责任部门月度绩效考核1分. ㈡水、电、煤由公司兼职节能员于每月1日将上月消耗情况报技术科(遇双休日及节假日顺延),包括各水表、电表表底数据,技术科负责统计录入,数据弄虚作假、延迟未报或未录入的,每次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月度设备考核2分. 八、每月2日前,根据设备管理系统采集的相关数据生成装卸报表和能源消耗分析表,技术科负责审核报表数据,要求准确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九、设备管理部门无权对录入数据进行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向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技术科对相关数据进行修改. 十、需要时,由技术科联系集团通信中心,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十一、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设备管理系统相关部门职责 附件2:设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1: 设备管理系统相关部门职责 序号 部门 职责 备注 1 共同部分 1、设备档案录入(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 接收设备3日内 2、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等管理,对设备状态及时修改 次日 3、设备故障信息录入(包括故障时间、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处理过程等信息) 次日 4、次月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申报 每月28日之前 5、设备维保实施信息录入 维保结束3日内 2 机务段 1、机车运行管理(包括机车调次、工作时长、作业时长、停轮时长、作业量、燃油消耗、走行公里等参数) 次日 2、次月段备机车管理 每月28日前 3、当日油料消耗(包括补油日期、机车号、数量等) 次日 3 工电段 1、当月公司用电情况统计(各电表数据) 次月1日前 4 行政科 1、当月公司水、煤消耗情况统计(各水表数据) 次月1日前 5 计财科 1、对部门申报的月度设备维保计划进行批复 次月3日前 6 办公室 1、对公司车辆油耗、走行公里进行统计 次月1日前 7 物资科 1、负责公司油料发放信息管理(包括油料种类、使用部门、数量等) 次日 8 技术科 1、负责设备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升级 2、设备事故信息录入(包括事故时间、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处理过程等) 事故处理3日内 3、设备外委维修信息录入(包括时间、承修单位、维修内容等) 验收后3日内 4、负责公司每月水、电、煤能源消耗数据录入 次月3日前 5、特种设备定检(包括时间、定检单位、定检内容) 定检后3日内 6、对部门申报的月度设备维保计划进行批复 次月3日前 7、负责生成装卸报表和能源消耗分析表 次月2日前 附件2: 设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一、设备档案 ㈠内燃机车 记录公司所有内燃机车的档案. 添加:单击"添加"按钮,界面下侧的数据操作面板显示正在添加数据,用户键入要增加内燃机车的基本信息,单击"保存",则新增的数据显示在数据显示窗口中. 修改:首先选中要修改的数据,则数据被填充到数据操作面板中,单击工具条上的"修改"按钮,用户在操作面板中修改信息,单击"保存",则数据更新到数据显示窗口中. 删除:选中要删除的数据,单击"删除",数据操作面板显示正在删除数据,单击"保存",系统提示是否要删除,单击"是",则数据从数据显示窗格中删除掉. 刷新:单击"刷新"按钮,数据从数据库中重新抽取数据,显示在数据显示窗格中. 导入图片:单击"导入图片",填出选择图片对话框,用户在自己的计算机上选择要导入的图片,系统提示"导入成功". 查看图片:单击"查看图片",系统把用户导入的图片,显示出来.如果用户还未导入,显示"暂无图片". 清除图片:单击"清除图片",用户把已导入的某台设备的图片清除,提示"清除成功". 计算残值:单击"计算残值",系统根据设备的原值,年折旧率计算出设备现有残值,数据更新到数据显示窗格中. ㈡轨道衡 记录公司的所有轨道衡的档案信息.数据采集的信息项与内燃机车不同. 操作方式同内燃机车. ㈢通信设备 在基础资料,设备层次关系表中,定义了信号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设备、试验台、流机、其它设施等设备类别具体包括设备名称.比如通信设备包括:对讲机、打印机、传真机、计算机等. 如需增加通信设备时,用统一的编号规则22-TX-具体设备信息(其中22为公司代码,TX为通信设备缩写),在设备名称中选择具体的设备. 其它功能操作方式同内燃机车. ㈣信号设备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㈤电力设备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㈥流机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㈦试验台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㈧辅助设备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㈨其它设施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㈩其它设备 操作方式同通信设备. (十一)设备事故 记录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具体包括设备编号、发生日期、事故描述、事故责任分析、事故处理等信息. 单击"添加",操作面板显示正在添加数据,用户输入要增加的数据项,单击"保存",则保存到右侧的数据显示窗口中. 选择要修改的数据,单击"修改",在数据操作面板中键入要修改的项,单击"保存",则数据更新到数据窗口中. 选择要删除的数据,单击"删除",单击"保存",提示是否删除,单击"是",则数据被删除. (十二)设备调拨 记录公司设备调拨情况,包括公司内部部门之间、从公司外部调入、从公司调出等三种类型. 二、设备运行 ㈠内燃机车日运行记录 主要记录公司内燃机车日运行状况,包括设备编号、日期、调次、工作时长、作业时长、日作业量、停轮时长、走行公里及燃油消耗等参数. 单击"本月",显示本月的运行数据. 单击"上月",显示上月的运行数据. 单击"检索",弹出选择开始月份、结束月份对话框,选择后,单击"检索",则查询出这个时间段的设备运行数据. 添加、修改、删除功能参照设备档案,不再赘述. ㈡汽车运行记录 主要记录公司汽车每个月运行公里数以及耗油量等信息. ㈢内燃机车段备记录 主要记录内燃机车段备信息. 三、外委修理 外委项目录入 主要记录公司设备外委维修信息,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时间、承修单位、维修类别、维修项目、超修及技改项目等. 单击数据操作面板中的"选择"按钮,弹出选择设备对话框,单击"设备名称",在右侧显示该设备的所有具体机械,实现选择设备的快速定位. 添加、修改、删除功能参照设备档案,不再赘述. 四、设备故障 故障维修录入 记录公司设备的故障信息,包括设备编号、停机时间、修复时间、故障描述、故障情况、原因、解决方法、主修人等信息. 增加设备故障时,在设备事故复选框上打钩,则本条故障数据视为设备的一次事故,记录到设备事故台账中. 在界面下侧的故障待料面板中,用来管理设备故障的待料情况.单击"添加"按钮,弹出设备待料情况录入对话框,录入信息,单击"保存",则显示在面板中.单击"修改"按钮,对设备待料的信息进行修改.单击"删除"按钮,则删除该条待料信息. 五、设备维保 ㈠设备保养计划申报(部门科室)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每月28日前向技术科上报下月度设备维保计划.具体上报设备编号、保养月份、保养级别、计划实施日期、维修保养内容. 单击"本月计划",则显示本月上报的计划. 单击"下月计划",则显示下月上报的计划. 单击"检索",则查询某个时间段的申报计划. ㈡设备保养计划审批(技术科) 技术科可以对基层站段部门上报的维保计划进行修改,单击"修改",弹出对话框,键入要修改的信息,则可以修改. 单击"本月计划",则显示本月上报的计划. 单击"下月计划",则显示下月上报的计划. 单击"检索",则查询某个时间段的申报计划. 单击"全选",则每条未审批的计划全部打钩.也可以手动在数据显示窗口中打钩操作. 单击"审核通过",则对打钩未审核的数据进行审核通过操作. 单击"审核不通过",对选中数据进行审核不通过,并且可以指明不通过原因. 单击"撤销审核",对选中的数据,撤销到未审核的状态. 审核通过的计划数据,底色以紫色显示. ㈢设备保养计划审批(计财科) 计财科只对公司机车维修、线路维修、设备外委维修和设备二保进行审核,操作同设备保养计划审批(技术科)部分. ㈣设备保养计划实施(部门科室) 技术科、计财科审核通过的数据,自动生成到保养计划实施中.相关部门对具体的计划实施反馈.选中某个计划,单击实施内容反馈,弹出对话框,填入开工时间、结束时间、保养人、保养项目等信息,提交,则计划实施完成. ㈤计划外设备维保 是指由于特殊原因,对上月未报计划,实际已经执行的计划外项目进行补报. ㈥项目计划申报(部门科室) 部门科室上报维修项目.上报时,在与设备相关性下拉中,选择该项目与设备相关还是无关, 与设备相关的要经过技术科审批,与设备无关的项目,则直接报到计财科审批,不经过技术科审批. ㈦项目计划审批(技术科) 技术科审批与设备有关的项目.具体操作参考设备保养计划审批程序(技术科)部分. ㈧项目计划审批(计财科) 计财科审批与设备无关的项目以及技术科审批通过的与设备有关的项目,具体操作参考设备保养计划审批程序(技术科)部分. ㈨项目计划实施(部门科室) 部门科室实施项目计划,反馈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施人、验收人. 六、设备定检 记录公司特种设备(包括轨道衡、叉车、行车、锅炉等)定检信息,具体包括设备编号、定检时间、点检内容、定检单位、技术科负责人及定检结果(包括需整改项目). 单击"添加",操作面板显示正在添加数据,用户输入要增加的数据项,单击"保存",则保存到右侧的数据显示窗口中. 选择要修改的数据,单击"修改",在数据操作面板中键入要修改的项,单击"保存",则数据更新到数据窗口中. 选择要删除的数据,单击"删除",单击"保存",提示是否删除,单击"是",则数据被删除. 七、能源消耗 ㈠机务段油料消耗记录 记录内燃机车加油信息,点击具体油料种类,显示机车号、补油日期、数量、加油人等信息. 添加、修改、删除和检索功能操作同上. ㈡办公室油料消耗记录 记录公司汽车油料消耗情况,操作同机务段油料消耗记录. ㈢物资科油料消耗记录 记录物资科油料发放信息,操作同机务段油料消耗记录. ㈣公司用电计量 记录公司各电表信息和当月用电消耗情况. 电表采集资料包括公司电表区域、电表代码、电表位置、责任部门、用电单位及电表倍率等信息. 用电计量记录各用电单位当月用电信息,包括各电表本月表底数、本月用电量. 添加、修改、删除功能照上. ㈤公司用水计量 记录公司各水表信息和当月用水消耗情况. 水表采集资料、用水计量及添加、修改、删除功能通用电计量操作. ㈥煤消耗 记录公司当月用煤消耗情况. 添加、修改、删除功能照上. 八、基础资料 ㈠设备层次关系 主要记录公司设备层次隶属关系,目前,公司设备共分内燃机车、轨道衡、通信、信号、电力、流机、试验台、辅助设备、其他设施和其他设备十大类,每个设备对应不同的设备编号.公司设备层次为22-设备类别-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其中22代表公司在集团设备档案管理中的编号. 点击"添加"、"修改"、"删除"功能,可对设备层次关系进行操作,点击保存后系统对修改内容进行保存. ㈡保养级别 指公司设备维护保养不同等级. 添加、修改、删除功能操作同上. 第十五章 铁运公司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 机车是公司生产的源动力,保证机车的质量和性能是公司生产顺利开展的基础.为确保机车大中修质量,做好机车大中修的监修、协调工作,特制定本体系. 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成立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督察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技术科科长、机务段段长 组员:技术科、机务段主管机车技术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部门职责: 一、主管经理职责 负责领导机车大中修工作,督察技术科、机务段贯彻落实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技术科职责 1、做好机车大中修的定标工作 1.1定标可采取招标或议标方式.为确保机车大中修质量,防止恶意压价,可优先考虑议标的方式.议标前应综合考虑承修价格、承修质量、后期服务等要素,最终确定议标对象. 1.2组织承修方及公司相关部门召开议标会.在保证承修质量的前提下把承修价格降到最低. 1.3 根据议标会结论,形成专题报告,报公司定标. 2、抓住合同签定的细节,以合同保质量 2.1召开技术谈判会,与承修方就更新部件、升级项目、加改项目、技术资料等相关的技术要求达成共识. 2.2具体的合同中注明须更新的部件、升级项目、加改项目等,且费用包含在合同的总价格(含税)中. 2.3明确规定机车的大中修有关技术要求参照的规程. 2.4质量保证.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承修方须履行质量承诺、明确质量保证期限. 2.5验收办法.机车检修竣工后,由我方和厂(段)所属路局专职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承修方完成机车履历填写,办理竣工签证手续. 2.6明确机车停时及文化保养. 2.7人员安全问题.承修方须对我方人员进行全面电气化安全教育及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履行属地管理安全责任. 2.8售后服务承诺.承修方须及时为我方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 3、技术科监修人员职责 3.1全面负责与承修方的协调工作,与承修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机车修理工期和质量. 3.2如遇较大超范围检修项目或突发问题,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三、机务段职责 1、机务段选派的监修乘务人员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1.1业务水平.对机车有全面的了解;在押运途中如遇到突发故障时能及时解决;在厂(段)检修期间能协助承修方检修人员对不符合工艺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 1.2人际关系.监修人员之间须同心协力,在厂(段)检修期间与承修方检修人员做到关系融洽,服从技术科机车管理员的统一安排. 1.3遵章守纪.遵守承修方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则,共同保证好人身安全和机车质量. 2、机务段组织安全科、技术科、监修乘务员等相关人员召开准备会 2.1强调机车检修的有关注意事项,确保机车质量. 2.2安全科对监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监修乘务员在押运途中的注意事项 监修乘务员必须遵守"机务段关于大中修机车盯修人员综合管理规定". 3.1保管好随车工具、机车履历薄、押运证件等物品. 3.2充分掌握电气化铁路安全基础知识. 3.3严格遵守押运要求,不得随意启动柴油机. 3.4列车运行中,防止机车轮箍迟缓. 3.5列车运行中严禁探身窗外、严禁开司机室门或走出司机室门进行检查作业. 3.6列车停轮时,如须对机车进行检查,要做好互控,严禁侵入临线、严禁钻入机车底部. 3.7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严禁攀爬机车顶部进行检查作业. 3.8如检查发现机车有燃轴、弛缓等特殊现象,要及时与车站联系. 3.9单机停留时,在与车站联系彻底后,方可有一人下车;如需穿越线路,绕行停留车要距五米,严禁进入车辆溜放场区. 四、技术科、机务段随车监修人员在机车入厂(段)检修期间职责 监修人员须遵守厂(段)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人身安全及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工艺流程,积极参与到机车零部件的检测、组装、柴油机试验、水阻试验、试用试验等一系列的检修当中. 1、技术科监修人员要充分协调与检修技术部门、车间的质量检测员、路局驻厂(段)专职验收员的关系. 2、监修乘务员要配合路局驻厂(段)验收员作好验收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及时联系、安排检修人员进行更新、更换,把好机车修理质量关. 3、机车解体 监修乘务员要做好LKJ2000、电子添乘等设备的存放和保养. 4、各零部件的检测 监修人员要分工协作,对重点零部件重点盯修,对不符合机车大中修规程及合同要求的,要及时向技术科监修人员和验收员提出. 5、柴油机的试验 5.1柴油机组装调整 气缸套、主轴瓦、活塞连杆、气缸盖等各零配件之间的配合间隙及接触面积,以及油水系统试验等均须符合内燃机车的大中修规程. 5.2柴油机的试验. 柴油机组装后,须进行台架性能试验,包括起动试验和调速动作试验.柴油机试验的各项参数须符合内燃机车大中修规程的要求.试验后要检查各可见零部件是否有异状、擦伤等异常情况. 6、机车总装 机车总装时,监修人员须全程参与,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 6.1电气配线须按图纸布线,加装改造的布线图须附入机车履历薄内.电气线路线号齐全,线号在接线排上的连接位置须与电路图中的标识位置一致. 6.2各项参数须符合内燃机车大中修规程的要求. 7、水阻试验 水阻试验是对电传动内燃机车进行的系统综合性试验,试验的项目多,所测试的数据要求准确可靠,其试验的质量将影响机车的牵引运行性能,必须严格按照内燃机车的大中修规程执行. 7.1试验前,监修乘务员应对机车进行机械和电气两方面的检查与准备.例如:检查机车各种用油及冷却水的油位和温度;检查蓄电池电压等等. 7.2水阻试验主要包括空载试验、保护装置试验和以调整同步牵引发电机外特性为主的负载试验等. 7.3水阻试验中监修人员要仔细观察柴油机是否存在不匹配现象,是否有异音,确保各项参数都符合标准.并尽可能长时间的在水阻试验台上做负载试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水阻试验结束后及时提票. 试运试验 8.1按照机车大中修规程的要求:大修试运往返里程不少于200km,中修须进行单程不小于50km的正线试运. 8.2在试运过程中监修乘务员要仔细观察各部是否存在泄漏现象.机车功率、过渡点速度等须符合规定;轴箱轴承、牵引电动机轴承、抱轴瓦温度不许超过规定标准.试运后要打开各处罩、盖,检查是否有异状、烧痕、擦伤等异常情况. 8.3试运中发现的技术质量问题由监修人员、厂(段)技术人员、验收员共同协商解决. 9、提票 乘务人员要对试运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票.当与厂(段)检修人员存在不同意见时,要及时与机车验收员做好沟通. 喷漆及卫生保养 按规定涂印识标记及标志,并根据需要喷漆;打扫机车的卫生. 五、 机车大、中修完成后,监修人员向技术科汇报,由技术科按验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铁运公司机车大中修质量保证体系》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项在运用中不断完善、补充. [6]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 和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191 第二章 设备前期管理…192 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195 第四章 设备使用管理…196 第五章 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197 第六章 设备迁移、改装及备件管理…198 第七章 设备封存与启用…198 第八章 设备外借、对外有偿转让与调拨…199 第九章 设备报废…199 第十章 设备事故…200 十一章 设备资料、台帐管理…201 第二篇 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201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202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及报废…203 第三篇 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204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204 第三章 能源进出管理…205 第四章 能源定额考核…206 第五章 节能技术进步…206 第六章 节奖超罚…206 第四篇 铁运公司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第一章 对讲机管理细则…207 第二章 轨道衡运用管理规定…209 第三章 电视监控、大屏幕控制系统使用管理规定………………212 第四章 减速顶、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214 第五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217 第五篇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和 单项设备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220 第二章 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248 第三章 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52 第四章 空调使用管理办法…263 第五章 科技进步和技术攻关实施办法…265 第六章 技术进步工作管理细则…267 第七章 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272 第八章 内燃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277 第九章 太阳能使用管理考核办法…288 第十章 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290 第一篇 铁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公司技术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为公司运输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设备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单台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而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列为固定资产;自制设备符合以上条件,经检验达到设计要求者亦做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设备管理责任划分 序号 管理职责 责任部门 1 设备计划 使用部门、技术科、计划科、财务科 2 设备及备件采购 技术科、物资科、纪委 3 设备验收 使用部门、技术科、采购部门、办公室 4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 使用部门、技术科 5 设备检修、改装、迁移等 使用部门、技术科 6 设备封存与启用 使用部门、技术科、财务科 7 设备调拨、有偿转让、外借 技术科、财务科、使用部门、办公室 8 设备报废 技术科、财务科、物资科、纪委、办公室 9 设备事故 使用部门、技术科、安监科 10 设备资料管理 技术科、财务科、办公室 第二章 设备前期管理 第一节 设备计划编制 第四条 每年十月份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公司运输生产需求,提出设备更新、改造及新增设备的申请计划,经技术科、计划科、财务科审核,报公司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获批后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计划执行.对生产过程中需增补计划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设备编制计划既要考虑生产发展需要,又要充分发挥既有设备潜力,考虑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六条 重点关键设备在编制计划时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额,年维修费用(估计),预计投资回收期,寿命周期费用评价,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效率、精度、性能能耗、安全环保评价等.由技术科、计划科、财务科及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对比,选出最佳方案并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节 设备采购 第七条 技术科根据经集团批准的年度设备更新、改造、新增计划,收集设备厂家及相关信息,大型设备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提交选型报告,提出设备采购用款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由集团采购的设备,按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公司自行采购的,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其他设备要进行同类产品的比较.技术科根据确定的设备型号和生产厂家,按照设备计划由技术科通过购置渠道收集资料并向生产厂家咨询,协商具体订货问题,签订合同.若设备型号变更,应经公司设备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九条 设备采购过程应该透明,采购部门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设备到货和检验 第十条 设备货到,由采购单位负责提货.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提货单位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组织公证检验填写检验报告书,追究损坏责任,办理索赔手续. 第十一条 设备到货后,设备采购人员应通知技术科、使用部门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检查验收后,设备档案由档案室归档,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直接进行现场安装. 第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其中: (1)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应移交公司档案馆存档. (2)备品、备件应移交给使用单位保管或随机保管. (3)附件及工具随机保管,工具另立帐登记. (4)在安装过程中备品、附件、工具应清点交接清楚,妥善装箱处理. 第十三条 设备开箱检查后若发现有破损、缺件或严重锈蚀等情况,由技术科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填写检验报告,拍摄实物照片等.取得各种证明文件和凭证后,由采购单位负责办理索赔手续或向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赔偿、修复、更换、增补或退货等具体事项.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接到设备后应办理出库手续.属更新设备的,在接受新设备时,须办理旧设备的退库、转移、报废等手续,旧设备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节 设备安装调试及移交 第十五条 采购合同包括安装、调试费用的,由技术科联系厂家现场安装、调试.否则,由施工单位提报安装预算书,经技术科审核,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技术科会同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设备安装位置,根据设备安装基础图或相关图纸、资料,安排施工单位或厂家安装人员安装、调试. 第十七条 安装过程中技术科会同使用单位检查施工质量,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按规定修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按修改后的技术文件施工. 第十八条 施工必须注意安装质量,作好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检验合格,并作好隐蔽过程的记录. 第十九条 设备实验包括空运转实验、负荷实验及软件性能实验.空运转实验是为了考核设备的安装精度以及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系统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负荷实验主要是为了考核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软件性能实验是为了验证系统功能.如实验受到条件限制,可结合设备进行试运行实验测试. 第二十条 设备试验时,由技术科会同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技术科根据安装调试记录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经有关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告竣工投入使用,列入公司固定资产. 第五节 自制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当生产需求时可自制设备,完工后应由技术科、安监科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相应的图纸、说明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交公司档案室,资产由财务科入账. 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 第二十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部门划分 序号 部门 所属设备 1 机务段 内燃机车,内燃机车加装的电子添乘监控系统、无线机车信号监控记录系统、LKJ2000型监控记录系统等机车车载设备 2 工电段 公司区间、站场、机务及各装卸线、走行线的线路、道岔、道口及相关设施;公司辖区的到发场室内外信号及相关设备;低压供电线路及电力相关设备;驼峰场室内外信号及相关设备、停车器及控制系统、减速顶;无线机车监控系统室内设备及地面应答器等 3 通信信息中心 计算机中心机房、公司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公网络及各类计算机终端;程控交换机房及相关通讯设备;调度集中机房及相关通信设备;大屏幕控制系统;现场电视监控系统;车号识别系统室内外设备;LED大屏幕;门禁系统;各类打印机及通信用UPS 4 港口站 轨道衡 5 安监科 消防报警灭火装置 6 行政科 公司采暖用的锅炉、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太阳能相关设备;洗衣设备;炊事及辅助设备等 7 办公室 汽车车辆 备注:各站段、部门使用的设备检测、维修、保养用辅助设备归使用单位管理;各站段、部门使用的生产、办公设备等归使用单位管理. 第四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团购置的固定资产入帐后,由技术科根据设备归口管理下发设备调拨单,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更新设备台帐;公司购置的设备,竣工验收后,由技术科根据设备归口管理下发设备调拨单,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第二十四条 设备使用者根据各类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要求正确、规范操作设备,并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设备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和应急故障处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下班前必须把本班设备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现象,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便于有关人员和交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状况.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按交接本上的记录详细检查,如因检查不认真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二十八条 各类设备在使用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检查电源并试运转良好.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清扫现场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第五章 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九条 对能自行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的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各类设备手册或说明书要求做好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下达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三十条 对无能力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的,使用单位用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周期,提前一个月报公司技术科,经确认后联系外委维修和保养,大型设备(如机车、锅炉等)应在前一年设备年度维修计划中列出报技术科审核.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进行维修、保养运输生产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港口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类设备检修工艺标准,确保运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明确分工,做到定机定人,责任明确. 第三十三条 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设备保管和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和养护人员发现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上报技术科,通知生产厂家维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公司设备使用和保养人员,不得私自开启生产厂家对设备部件所做的铅封或封条.当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必须开启铅封或封条,进行维修时,须由技术科通知生产厂家,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开启,进行维修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站段、科室使用管理的设备发生故障时,能自行修复的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报公司技术科,由技术科鉴定后,统一安排计划,组织外委修理保养. 第六章 设备迁移、改装及备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如需设备迁移时,应由设备迁入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科审核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迁移由技术科负责,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 第三十七条 如运输生产需求要对设备进行改装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技术科审核,经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装,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均由技术科存档,并对改装效果进行跟踪考察. 第三十八条 备件申报由设备使用单位本着合理储备的原则提出,由物资科采购,严格控制备件质量.外购备件经验收后方可入库,备件发放要办理出库手续,紧急情况可直接发给使用者,事后补办入、出库手续.备件保管工作要做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帐、物相符. 第七章 设备封存与启用 第三十九条 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设备,设备使用部门要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上报公司技术科,经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封存,同时报财务科暂停折旧. 第四十条 设备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设备封存期间,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要制定保养措施,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一条 根据生产需求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填写《设备启用申请单》上报公司技术科,经设备主管经理批准,现场检查合格后方能启封投产使用,同时报财务科恢复折旧. 第八章 设备外借、对外有偿转让与调拨 第四十二条 设备外借原则上是公司闲置设备,设备外借须经公司技术科同意,并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技术科同时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第四十三条 对外有偿转让设备须经技术科和财务科核实,由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获批后,根据集团固定资产对外有偿转让单办理交接手续,同时通知财务科消帐. 第四十四条 运输生产需要内部调拨设备时,由技术科提出,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批准后下达调拨通知单,方可办理调拨手续;如集团调拨与公司相关设备,依照集团下发调拨单办理调拨手续,同时通知财务(入)消帐. 第九章 设备报废 第四十五条 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技术科及财务科进行核实、盖章,经公司主管设备经理签字后送集团审核. 第四十六条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将全套设备移交技术科妥善安置. 第四十七条 使用单位或任何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报废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技术科、财务科、物资科及纪委组织出售处理,所得费用全部上交财务,用于设备更新费用.同时财务对设备进行消帐,公司档案室对设备档案进行消档处理. 第四十八条 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5、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6、因公司发展需设备型号更新、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7、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8、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9、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1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第十章 设备事故 第四十九条 设备事故及处理参照《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设备资料、台帐管理 第五十条 设备资料管理是规范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由公司技术科、财务科及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说明书、图纸、设备装箱单,设备检验单,设备附件登记等. 2、主要设备技术状况明细表. 3、设备移交验收单. 4、设备的资产登记及折旧. 5、设备历次修理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及修理完工验收单. 6、设备改装申请、审批单及改装图纸资料. 7、设备事故报告单和分析处理结论. 8、设备调拨、有偿转让及报废单. 第二篇 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计量工作是港口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保证运输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计量管理,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为公司运输生产经营管理提供计量保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单位的计量工作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公司技术科为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在设备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站段、有关科室、部门设兼职计量员.在本单位分管计量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业务上受公司技术科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技术科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及各项计量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组织建立计量管理体系. 2、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年度配备计划、采购计划、入库验收、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和修理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工作.确保公司计量器具配备率、周检受检率、抽查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保存公司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历次鉴定记录、鉴定证书、修理记录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计量器具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5、负责组织兼职计量工作人员技术考核和技术培训. 6、对本公司执行计量监督,处理内外计量纠纷. 7、负责组织各项计量检定工作,为运输生产提供计量保证. 8、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计量工作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兼职计量员职能 1、学习计量法令、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熟悉本单位计量器具状况.建立本单位各类计量器具的台帐和管理工作. 2、按公司计划及时完成本单位的计量器具送检工作. 3、监督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保养工作. 4、按月向技术科提供计量检定率,以及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及报废 第七条 各单位需添置计量器具时,每年11月份底将申请计划报技术科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日常急用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报技术科,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 经技术科审核同意购买的计量器具,由物资科统一采购.采购的计量器具,由技术科统一领出,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统一发放使用. 第九条 各单位按领用手续领取计量器具.领取后各单位自行登记、建帐. 第十条 各单位备用或一年以上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兼职计量员提出封存报告,由技术科审批备案.各单位进行技术性处理后自行保管,如要启封使用,仍要按检定程序,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属固定资产计量设备封存、启用,按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计量器具本身精度差,已无法使用,又无修复价值的; 2、型号陈旧、淘汰产品,修复亦保证不了精度要求 3、因保养使用出现事故,而造成损失,无修复价值的; 4、经技术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使用的. 第十三条 计量器具的报废由技术科检定后出据"报废通知单"后,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四条 计量器具修理由技术科统一安排. 第三篇 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节能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节能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节约能源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成本,公司各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公司技术科为公司能源管理部门,在分管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立健全三级节能管理体系,技术科有专职节能员负责全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重点能耗单位机务段、工电段、行政科设有兼职节能员. 第五条 专、兼职节能员职能 专职节能员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令、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各项能源管理制度,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2、负责全公司的能源管理.包括年度能源管理计划、定额分解计划、能源指标承包计划等编制工作. 3、负责组织各单位兼职节能员的技术考核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并对各单位的能源消耗台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负责对公司能源消耗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兼职节能员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令、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本部门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按时向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能源消耗数据. 2、建立健全本部门能源管理、消耗台帐. 3、协助专职节能员做好能源消耗和台帐的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章 能源进出管理 第六条 柴油进出管理 1、公司的生产用油,入库前须由物资科通知机务段(油库)一同确认油种,并由物资科、机务段一起参加油料计量工作,计量结果一式三份,双方签字认可各执一份备查,另一份由物资科报技术科.如在计量中发现实际重量与票据不符.由物资科与发油单位联系增补事宜. 2、柴油入库后由机务段燃整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燃整班发油时要严格按照计量发放.非生产用油必须由技术科和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发放.收油和发油要做到基本平衡,容许有3%的自然损耗. 第七条 其他能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量发放.由物资科发放的汽油、柴油只作为汽油机、柴油机等流动机械使用,不可作为它用. 煤炭的使用除锅炉房外,其它冬季用于取暖的,需向技术科提出申请并定额计量使用. 第四章 能源定额考核 第八条 技术科、物资科、行政科及用能单位须建立、健全能源消耗记录,要有完整的能源统计台帐,记录真实准确. 第九条 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当年下发的能源消耗定额计划,每月30日前按时向技术科报统计报表. 第十条 公司对重点能耗单位、设备实行按月评审考核. 第五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十一条 技能规划分为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期规划.重点节能技术项目要作技术经济论证.节能技改项目完成后要作成果评估. 第十二条 节能技改资金按公司有关规定落实执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公司下达的节能技改项目,要按质按期完成. 第六章 节奖超罚 第十四条 奖励原则为节约有奖、超额处罚,按节能成绩大小进行奖励,多节多奖,不扩大发放范围,不搞平均主义. 第十五条 节能奖的使用和发放标准按集团有关文件执行.节能奖单独建帐,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奖励范围 1、机车乘务员、锅炉操作工、其他能耗操作人员、油库管理人员、机车检修工、运转值班员、机务有关管理人员、港口站站调、生产安全科调度. 2、公司领导、专职节能员、兼职节能员、能耗统计及节能有密切关系的管理人员及职工. 3、对违反集团、公司节能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或处以一定的罚款,扣罚的资金作为节能奖励专用. 4、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的单位,除罚以一定的金额以外, 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5、单位未能如期完成公司提出的节能工作布置,将视情节扣减或免发节能奖. 第四篇 铁运公司单项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第一章 对讲机管理细则 第一条 各相关部门职责: 1、技术科 (1)技术科为对讲机设备的主管部门. (2)负责对讲机的选型,协助物资科采购对讲机. (3)负责新购对讲机安装、测试. (4)核实频占缴费单. (5)对需集中进行修理的对讲机组织外委维修. (6)对对讲机使用情况及维修、使用单位管理台帐进行检查. (7)适时对使用单位对讲机管理工作进行奖罚. 2、通信信息中心 (1)负责对讲机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不能修复的,要妥善保存,根据需要,会同技术科进行集中外委修理. (3)建立发放、维修管理台帐. (4)负责对讲机损坏原因的鉴定. 3、使用部门 (1)建立收发、送修台帐. (2)爱护并正确、合理使用对讲机. (3)设置对讲机兼职管理人员. 第二条 对讲机使用注意事项 1、对讲机应置于干燥通风、少尘处保存,不得将其放在太热、太潮湿及太多灰尘的地方. 2、不得擅自拆机,发生故障后交本部门兼职管理人员,由兼职管理人员填好送修台帐后,交通信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处理. 3、不得在无天线时有发射操作. 4、严禁开机时充电及在充电状态下使用. 5、严禁将对讲机带离单位或用于私人通话. 6、使用对讲机时,要求天线基本和地面垂直;使用按键时到位即可,不要用力过猛;通话时,语言要尽量简洁,发射状态时间要短促;当接收效果较差时,可适当旋转静噪旋钮以改善接收效果. 第三条 考核1、对讲机如丢失及人为损坏,除按价赔偿外,罚责任人100元并扣除责任单位当月设备技术指标考核分10分,同时取消责任人所在部门当年设备管理先进评比资格. 2、管理、维修、使用部门台帐记录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的,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负责人50元. 第二章 轨道衡运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日常管理 1、港口站责任维护人员每日检查各衡机械台面的固定、连接环片(衡1)有无裂痕,并清扫各衡,保持台面及基坑的清洁. 2、每月检查各衡压力、剪力传感器的固定、连接、上下档圈的螺栓及螺母有无松动,对有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调整. 3、对各衡的力矩臂及纵横杆,每月检查一次有无裂痕,固定是否良好并清洗涂油. 4、雨雪天气要做到及时排除积水,疏通排水系统及清除积雪.对轨道衡称体内杂物及时进行清理.确保轨道衡排水设施畅通. 5、各衡的机械台面要做到每年一次除锈、油漆工作(港口站提出申请,计划科安排). 6、保持室内仪表的清洁,确保室内各接点接触良好.每季度对防雷系统的接头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虚焊、松动等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排除,确保衡器良好运行,且要有相关的台帐记录. 7、定期检查各衡器接地是否良好,每年四月份由工电段负责测量接地电阻是否合格,如有问题,上报技术科安排处理. 8、轨道衡的检修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国家轨道衡总站安排计划.检衡工作由技术科协调安排. 9、在轨道衡进行检衡后,技术科会同生产科及港口站,在第三个月后第一次对各衡数据进行检查对比.以后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且要有相关的台帐记录. 10、轨道衡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信号通道等,通信信息中心要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进行检查,且要有相关的台帐记录. 11、轨道衡前后线路轨距、水平、高低必须符合轨道衡技术要求.工电段根据线路设备检查要求适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轨道衡责任维护人员的指导下处理.轨道衡要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12、司磅员要严格按标准操作,如出现异常,应做好故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3、日常使用中轨道衡精度若有变化,由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轨道衡出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检查. 14、日常使用中如对轨道衡过磅数据及在使用中出现异样.轨道衡值班人员可根据经验对图形等进行判断.对各项相关指标进行检查.相关结果即时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组织相关部门对轨道衡出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15、轨道衡检修调试由技术科根据衡器情况同厂方联系,进行安排. 第二条 运用1、货物在衡一、二、三、四过磅均为双向.过磅时车速应控制在8至15km/h,不超过15km/h.且为匀速,衡四要求过磅车速控制10km/h以内. 2、货物在过磅时,要适当控制速度同时要求不能有速度的突变. 3、为避免雷击对传感器造成冲击或损坏,当发生比较明显的闪电、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公司调度人员应及时与技术科衡器管理人员进行联系.根据衡器管理人员的意见决定是否停衡.如需停衡,轨道衡责任维护人员应切断所有衡器电源及剪力、压力传感器通道以及防雷系统的电源. 4、安排货物过磅时,禁止货物交叉过磅,以免造成过磅数据不统一. 5、对货物过磅数据发生不同意见时,应由生产科商务人员会同技术科进行解释,其他部门严禁无依据进行处理. 6、衡三主要针对矿石线装车等过磅,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沟通机制,定期与新陆桥公司等装卸公司进行数据对比.及时掌握各项数据变化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7、过磅数据属于公司机密,非经相关领导同意,严禁其他部门把过磅相关数据打印或流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条 检查及考核要求 1、港口站轨道衡班作为轨道衡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轨道衡的日常维护,并建立相关的台帐. 2、港口站要根据轨道衡设备的维修、养护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 3、每月由技术科组织对轨道衡设备进行检查考核. 4、违反上述有关日常管理、维护及运用管理规定的.对所在班组班长及相关责任人员各罚款100元,并罚站段负责人100元.同时参照《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进行管理考核. 5、对过磅数据流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处于500-1000元的处罚,并报公司领导作相应处罚. 6、如因使用及管理原因造成轨道衡设备损坏视责任情况,按《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 电视监控、大屏幕控制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调度中心负责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使用. 1、填写日志记录,记录当班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 2、当班人员如发现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有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须立即联系通信信息中心处理. 3、日常工作中,调度中心应保证大屏幕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生产科接公司有关通知后,方可安排开启.现场监控以电视监控为主,并保证电视监控处于开启状态. 4、日常使用过程中,电视墙内外温差控制在3—5℃之内,如电视墙内温度过高,应开启电视墙内空调降温,以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5、其他非责任使用、维护、保养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触碰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 6、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蓄意破坏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 第二条 通信信息中心负责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具体职责: 1、负责大屏幕控制系统主机、灯泡,电视监视控制系统硬盘录象机、摄像头等硬件、软件的维护、保养工作,有不良情况应及时维修并在维修、检修日志上填写记录. 2、相关责任人员须检查、清扫以保持各摄像头的清洁度. 3、须定时清扫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主机,并检查、确保主机等硬件设备状态良好. 4、须备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正常运行常用备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当调度中心及驼峰值班人员发现并反映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有异常情况,通信信息中心须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员给予排查,信息中心不能解决的故障,及时联系技术科处理. 6、相关责任人须将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所出现故障的详情如实填写至《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故障统计表》,并及时报送技术科. 第三条 考核办法: 技术科负责相关设备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以上管理规定视责任范围分别纳入对生产科、通信信息中心、港口站的考核,考核办法参照《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1、使用单位不按本规定使用,每项扣责任部门2分,造成设备损坏,按照《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2、维修、保养不及时且维修、检修日志记录填写不及时、规范,每次扣责任站段2分. 3、摄像头清洁度不良或监控图象模糊不清影响监控效果,每次扣责任站段2分. 4、责任单位《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故障统计表》填写不规范,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2分. 5、有意破坏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或其它非责任人员随意触碰导致损坏、工作不正常的,由公司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6、其它情况参照《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中的同等性质扣分条款执行. 7、以上考核办法纳入《铁运公司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中通用部分,当月扣分总和以20分为上限. 8、电视监控系统、大屏幕控制系统如出现维护管理分工不明确或责任人不明确等情况,一律视为通信信息中心设备进行管理、考核. 第四章 减速顶、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减速顶使用管理规定 1、工电段为减速顶维护、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减速顶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应严格按照《减速顶安装、运用、维修要求》及各型号顶的具体维护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安装. 2、工电段应该保证各减速顶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方可投入使用,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 3、工电段及责任班组应有详细、完备巡回检查、保养计划和检查记录台帐. 4、责任班组应有详细的壳体衬套及防尘圈涂润滑脂及更换润滑油计划.每次涂润或更换应有详细的记录. 5、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外观各零件应完整无缺;双头螺栓无折断或松动;止冲销应起止冲作用;滑动油缸应滑动自如;壳体表面应清洁、无油垢、污泥,分档标记清晰等. 6、壳体不得与轨底、轨枕、支撑石、道碴等物接触.壳体底部与道碴间距满足大于15mm要求. 7、工电段应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及备件(电磁阀等)更换台帐记录. 第二条 可控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 1、工电段为可控停车器维护、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停车器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港口站为使用部门,发现设备故障或相关问题及时和工电段联系. 2、工电段严格按照《可控停车器使用说明》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3、保证停车器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投入使用,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 4、工电段应有详细、完备的巡回检查、保养计划和检查记录台帐. 5、责任班组应保持室外电缆盒清洁,各部螺丝要经常紧固;保证制动状态下两制动轨间距符合要求;各开口销和紧固件保证齐全和无脱落;制动轨和支撑臂无断裂、开焊或变形;保证油箱有足够量的液压油;制动轨的制动面不允许有油污,各紧固螺母无松动现象;定期对紧固件螺纹处涂防锈漆,每年对可控停车器、液压站、电缆盒涂防护漆等. 6、其它各部位严格按照保养、维护要求执行. 7、责任班组应有完善的备品、备件以及更换台帐记录. 8、可控停车器的常态位置为制动状态,当编组车辆需要牵出或车辆需要通过停车器时,可控停车器处于缓解位,作业完成后,港口站将停车器及时恢复到制动位. 第三条 管理及考核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站场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设备,不含减速顶控制系统和停车器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属室内设备,由工电段纳入室内信号设备统一维护和管理. 2、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设备及控制系统纳入《铁运公司设备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管理和考核. 3、工电段应保证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技术性能良好,满足运输生产需求,站场减速顶和停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编组场每条股道减速顶完好率均达95%以上; (2)可控停车器制动和缓解状态下两制动轨工作面间距满足标准要求,误差不得超过3mm; (3)可控停车器应保证液压油满足液位要求(即制动位时油面到油箱底面高度不小于80mm); (4)减速顶或停车器不得因故障影响运输生产和车辆安全. 因上述故障或减速顶、停车器的其它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罚部门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工电段加强减速顶和可控停车器日常养护和维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没有及时整改的,每项罚责任部门50元. 5、编组线无车辆牵出、溜放或其它作业需通过停车器时,港口站应保证可控停车器应处于制动位.如不按规定执行,每次罚当班责任人50元. 第五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管理原则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办公及生产用计算机调配、使用管理,合理调配公司计算机资源,为运输生产服务,制定本规定. 2、公司技术科为计算机设备管理部门,各站段、部门新配置或调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申请,经技术科批准后下发计算机调拨单,通信信息中心安排实施. 3、通信信息中心为计算机维护、维修责任部门,负责公司生产、办公网络及软件、硬件的维护、管理、开发工作.生产、办公网络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的维护、维修均须有明确责任人. 4、本规定主要针对公司办公和生产用计算机,不包括联锁系统、驼峰控制系统以及程控交换机等成套设备自带维护、监测、计费用计算机.成套系统的维护、监测、计费用机由责任部门或设备责任人负责使用、维护和保养,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解决的故障或问题,联系厂家远程技术支援或现场处理. 5、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设备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 使用、维护 1、通信信息中心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管理台帐,按公司调拨单完成调拨后及时更新台帐记录,并报技术科备案. 2、通信信息中心须规范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各类软件、硬件的备品台帐.生产系统及其它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操作手册及各类资料长期保管. 3、公司各单位生产、办公用计算机责任到人,使用者应保持计算机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多人共用一机的,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亦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4、发现计算机情况异常时,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通信信息中心维护、管理人员.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装硬件或修改系统软件. 5、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公司计算机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第三条 日常管理 1、公司生产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由通信信息中心负责维护,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或删改.如有违反,罚责任人100元,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2、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或移动硬盘不得在公司的生产专用计算机设备上使用,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的,由通信信息中心确认安全无病毒后方可使用.如有违反,罚责任人100元,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3、生产用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如有违反,经查实,罚责任人100元,因泄密导致公司保密数据外泄,给公司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罚. 4、根据公司生产网络安全需要,由通信信息制定详细的维护、管理制度或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各站段部门尤其是生产用计算机使用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计算机使用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详细的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 计算机调拨单编号: 使用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事由 申请人 使用人 通信信息中心意见: (签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调拨电脑品牌、型号及配置 调拨 日期 经手人 备注 第五篇 铁运公司设备、计量、能源和单项设备 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设备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组员:技术、安监、行政、办公室、工电段、机务段、通信信息中心和港口站负责人、技术科各分管责任人 第二条 考核1、由技术科牵头,组织对机车、线路、信号、通信、电力、计算机生产办公设备、轨道衡、汽车、锅炉及太阳能设备、设施的运用、管理、日常保养和检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月检查两次,检查范围、数量由技术科根据各类设备、设施具体运用、管理、保养和检修情况确定. 2、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定、考核并打分、汇总.每月末由技术科组织一次设备例会,对每月检查情况及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通用部分 (1)各站段、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设备运用状态,检查和了解车间、班组的设备运用保养和巡检、维修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情况,每月对设备运用保养以及巡检、维修的台帐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2)站段、部门须制定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月下达给车间、班组,车间、班组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巡检检查和维修保养等台帐记录,确保其记录全面、真实. (3)各站段、部门对设备突发故障要有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的存放地点、规格型号、数量统计准确,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要明示,对应急处理的材料备品要定期保养,确保备品齐全完好. (4)各站段、部门对设备的养、用、修、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周期执行,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5)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建立相应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6)发生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并详细说明故障时间、原因、应急处理结果.发生设备事故影响运输生产和行车安全时,必须由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后,方可维修处理. (7)设备使用部门对报废设备需提前向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由物资科、财务科、技术科进行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2、工电段部分 (1)工电段负责人每月对线路、信号等重点地段添乘不少于一次,对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线路设施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并针对质量状况定期提出提高质量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工电段分管负责人每月末须制定次月线路、道岔及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每月添乘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的各类故障、缺陷及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工务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钢轨检查周期组织探伤及工区人员对钢轨、夹板、尖轨根、岔趾、岔根接头及道岔引轨进行检查.电务分管负责人须组织好电力、信号设备维修、更换及电气性能测试工作.各项工作计划须有台帐记录. (3)养路工长每月须对管内正线、到发线、专用线及其它主要站线和全部道岔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三全"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对次要线路、专用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要有一次"三全"检查,重点病害、薄弱处所必须每天跟踪观察,并有台帐记录. (4)线路设备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线路、道岔的综合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综合维修评定标准.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 (5)线路设备的经常保养必须有目的、有重点开展.线路、道岔的经常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常保养质量评定标准.线路维修保养和巡道工小补修工作要加强检查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和考核. (6)有人看守道口标识必须齐全、醒目,栏木各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迹,无损坏,道口范围的线路设备小补修达标. (7)机械养路设备,电力、信号辅助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养维修台帐记录要及时规范,并不得擅自外借使用. (8)工电段要根据信号、电力设备及养路机具的特性,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9)内燃机具用燃油必须按照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定额使用. (10)信号、电力室内外设备均须有直接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各班组每月对管内设备运用状态、检修质量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措施并有台帐记录. (11)电力、信号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日常养护、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质量符合相关评定标准.工电段须对班组及责任人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计划情况、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12)工电段要做好线路、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夏季要有防洪处理预案和备品.段对线路、信号、电力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13)电务设备责任班组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 (14)电务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做好各类维修计划、值班日志、日常维修保养、备品备件更换等台帐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记录工作,段负责人每月须对各班组的各类台帐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15)电务设备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责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信号、电力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巡回检查记录规范、详实,方便查看和检查. 3、通信信息中心部分 (1)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对管内室内外通信及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设备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针对质量状况,定期提出提高质量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每月对车载设备的信号接收情况添乘不少于一次,检查中发现各类设备故障、缺陷及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组织好各类设备维修、更换和性能测试工作. (2)通信及生产、办公网络室内外设备均须有直接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各班组每月对管内设备运用状况、检修质量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措施.各项工作均有台帐记录. (3)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日常养护、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质量符合相关评定标准.通信信息中心须对班组及责任人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计划情况、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4)通信信息中心要做好各类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对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通信及生产、办公网络设备责任班组或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 (6)中心、各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做好各类维修计划、值班日志、日常维修保养、备品备件更换等台帐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记录工作,中心负责人每月须对各班组的各类台帐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7)各设备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责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各类电气测试必须按要求、按计划开展,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调度中心大屏幕巡回检查记录本可放在责任人处,巡回检查记录要求记录详实、规范,方便查看和检查. (8)计算机房、程控交换机房、调度集中机房等设备专用房间须管理制度上墙,房间不允许放置与在用设备无关的物品,备品、备件等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或值班需有单独房间或隔离开. 4、港口站部分 (1)站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有轨道衡、道岔清扫等运输生产直接相关设备的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 (2)设备兼职管理人员对轨道衡、道岔清扫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对其它管内运输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设备直接责任班长每周须对管内轨道衡、道岔清扫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 (4)港口站每月对道岔清扫及轨道衡等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5)港口站对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 (6)每年入冬前港口站须制定道岔清雪预案,配备相应的清雪工具.雷雨季节严格按照轨道衡使用规定执行. 5、机务段部分 (1)机务段段长和分管副段长每月组织对机车运用保养和小辅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主持机车质量分析会,对机车运用情况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 (2)建立段长—技术员—班组长设备检查体系. (3)建立各试验台的管理制度及应用、保养台帐. (4)技术室每月按时编制机车运用和设备保养计划,因故对机车小辅修及中检计划变更,要提前一天上报生产安全科和技术科,每月对机车运用情况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5)每月段领导和技术人员对机车运用情况进行添乘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添乘日志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建立机车运用保养和机车检修台帐,做到机车运用保养和各项检修工作有详细记录,数据准确可靠. (7)技术室每月对各项检修记录进行检查,对机车运用保养及检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8)乘务员严格执行机车运用保养有关规定,做好自检自修工作;检修人员严格执行《内燃机车小辅修作业标准》,不得简化作业程序. (9)建立电子添乘系统和车载设备的检修办法和考核办法. (10)做好能源消耗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开展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 (11)乘务员须严格遵守车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使用规程,检修人员须做好车载设备的常规检修或保养维护工作. (12)车载设备负责人须掌握车载设备的运行状态,车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负责人须及时协调处理故障并上报有关部门. (13)技术科协同机务段每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内容检查两次以上. 6、行政科部分 (1)行政科科长每月对固定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采暖设备、木工机械、洗衣机、冷藏和炊事设备的运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各设备在用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 (2)设备责任班组要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需外委维修的,提前一个月将计划报技术科,并有台帐记录. (3)设备责任班组长每周对管内的设备(包括用水设施)进行一次运用保养情况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4)加强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 (5)每年换季前对固定锅炉和采暖设备以进行换季前的检查保养工作,并有台帐记录.同时做好入冬前用水设施的防冻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禁止利用公司设备干私活,食堂冰柜、冷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行政科对锅炉、太阳能等设备的突发性故障以及上级部门查出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8)行政科对无法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报公司技术科,不得隐瞒不报. 7、办公室部分 (1)办公室主任每月组织公司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了解各车运行情况. (2)办公室主任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3)车管员每周对车辆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4)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台帐和燃油消耗台帐. (5)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 考核标准及依据 工电段参照《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养路机具维修保养规定》以及《信号维护规则 业务管理》、《信号维护规则 技术标准》、铁路电力设备维护规则和技术标准以及《减速顶、停车器使用管理规定(暂行)》以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现场检查考核标准相应条款执行. 通信信息中心参照铁路通信设备维护规则和技术标准、计算机相关使用维护保养标准以及《铁运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现场检查考核标准相应条款执行. 机务段参照《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三项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执行. 行政科参照《锅炉设备运用保养检查标准》、《炊事机械及附属设备运用保养检查标准》、《铁运公司太阳能集热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港口站参照《轨道衡运用管理规定》、《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公司、车站下发的相关标准及管理制度执行. 办公室参照《流动机械运用保养检查标准》执行. 能源、计量考核参照《铁运公司能源管理制度》、《铁运公司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铁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铁运公司空调使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考评办法 1、工电段部分 (1)各类设备检修标准、操作规程、考核及管理等制度须建立健全,不达标的罚段主要负责人100元. (2)段、班组及设备直接责任人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各类台帐记录不规范、不真实的,罚责任人100元. (3)计划维修无遗漏,维补修达标,轨距、水平、高低等几何尺寸不超限,违反上述要求罚责任人100元. (4)线路、道岔空吊严重,道床污染造成联接零件、扣件被埋,道口护木、盖板松动翘起有刮碰机车、车辆危险的;各杆件裂纹磨耗超限、尖轨不密贴超限、信号机倾斜超标、限界超标、绝缘接头损坏严重、钢轨连接线脱落,停车器两制动轨工作面间距、液压油液位不满足要求,设备长时间不保养等易引起设备故障的,罚责任人100元,没按要求整改的,罚责任人200元,罚段分管负责人100元. (5)现场检查发现的线路、设备综合维修保养零星缺陷,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整改,不整改或延期整改的,罚责任人100元. (6)有设备完好率指标的,需满足公司、站段制定的设备完好率指标,不达标罚段分管负责人100元. (7)因责任线路病害或责任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调车作业时间达30分钟的,罚责任人100元;达60分钟的,罚责任人200元;达90分钟的,罚责任人300元,罚段分管负责人200元;影响列车的加倍处罚,并罚段负责人100元;达事故等级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8)现场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零星病害,在整改基础上,每月按照考核表考核扣分.线路方面,同一工区内,月度考核扣除分累计达5分的,罚工区责任人100元,达10分的,罚工区责任人200元;超15分的,罚工区责任人300元,段分管负责人100元;信号、电力设备方面,属同一设备责任人范围的,月度考核扣除分累计达5分,罚责任人100元;达10分的,罚责任人200元;超15分的,罚责任人300元,罚段分管负责人100元;对工电段月度段考核分累计扣除达15分的,罚段负责人100元. (9)养路机具及各类信号、电力维护检测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并严格执行养路机具维修保养制度,违反上述规定罚责任人100元. (10)因没有执行公司、段养路机具及各类信号、电力维护检测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造成机具或设备损坏的,罚责任人200元. (11)须建立内燃机具燃油消耗定额并严格执行,无定额罚段主要责任人100元. 2、通信信息中心部分 (1)各类设备检修标准、操作规程、考核及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根据设备更新情况及时完善,没有建立或不满足设备使用、维护要求的,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100元. (2)中心及班组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各类台帐记录不规范、不真实的,罚责任人100元. (3)因责任设备、系统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组织的,影响运输生产组织时间达30分钟的,罚责任人100元;达60分钟的,罚责任人200元;达90分钟的,罚责任人300元,罚中心负责人100元;影响列车的加倍处罚,达事故等级的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现场检查发现的设备综合维修保养零星缺陷,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整改,不整改或延期整改的,罚责任人100元. (5)设备长时间不保养或ups检查、试验计划不落实等易引起设备故障的,罚责任人100元,整改不及时或没按要求整改的,罚责任人200元,罚中心负责人100元. (6)对公司运输生产相关数据、信息按照按照公司要求规范管理,属保密范围的,严禁信息、数据外泄,保密数据、信息外泄罚责任人100元,给公司运输生产组织造成影响或经营带来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因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无故隐瞒不上报,罚中心负责人200元. (8)现场和室内设备检查中发现零星综合维修保养缺陷等问题,在整改基础上,每月按照考核表考核扣分.属同一设备责任人范围的,月度考核扣除分累计达5分,罚责任人100元;达10分的,罚责任人200元;超15分的,罚责任人300元,罚分管负责人100元;月度考核段考核分累计扣除达10分的,罚中心负责人100元. 3、港口站部分 (1)各类设备管理、考核、检修标准等制度须建立健全,没有建立或不满足设备使用、维护要求的,罚站负责人100元. (2)站及班组各类台帐记录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查、巡检等制度,检查、巡检.记录不规范、不真实的,罚责任人100元. (3)因日常维护保养、巡检不到位,违反设备维护检修流程、技术标准,及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或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故障的,罚责任人200元. (4)对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设备综合维修保养缺陷、道岔清扫、信号机外透镜擦拭等零星问题,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整改,不整改或延期整改的,罚责任人100元;屡次发生的,加倍处罚.. (5)岔心、滑床板污染严重,护轮轨杂物较多,久未清扫等,罚责任人100元. (6)因设备故障影响运输生产的,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无故隐瞒不上报,罚站负责人200元. (7)现场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道岔清扫、外透镜擦拭不良和零星综合维修保养缺陷问题,在整改基础上,按照考核表考核扣分,属同一设备责任人范围的,月度考核扣除分累计达5分的,罚设备责任人100元;达10分的,罚设备责任人200元;超15分,罚责任人300元,罚分管负责人100元;月度考核段考核分累计扣除达10分的,罚站负责人100元. 4、机务段部分 (1)应建立完善和更新各项设备的检修细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等,未达标的罚段负责人100元. (2)内燃机车检修应严格按照《内燃机车小辅修作业标准》进行,确保机车无故障运行,违反要求罚责任人100元,因检修不彻底导致设备故障,罚责任人200元,罚段负责人100元. (3)内燃机车的运用、保养、检修,能源的消耗须有完善的台帐记录,段长须对机车运用情况和能源消耗的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未按要求执行的罚责任人100元. (4)严格按照内燃机车修程和检修工艺对内燃机车定期检修,段领导要对检修质量进行考核,并每月定期组织机车质量分析会,违反上述要求的,罚责任人100元. (5)因人为检修、保养不到位、或应急处理不当,延误生产用车时间达30分钟以上,罚责任人100元;时间达60分钟以上罚责任人200元,达90分钟的罚责任人300元,罚段负责人100元;运行中换车的罚段负责人200元,达事故等级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车载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常规检修标准进行,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技术科、安监科,上报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无故隐瞒不上报,罚段负责人200元. (7)人为造成车载设备故障或损坏,罚责任人500元,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8)因检修不到位造成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9)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零星问题, 在整改基础上,月度考核班组累计扣分达5分的,罚班组责任人100元;达10分罚班组责任人200元;超15分的,罚班组责任人300元,罚段分管负责人100元;月度考核段累计扣分达10分的,罚段负责人100元. 5、行政科部分 (1)未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养护维修、考核等制度及管理台帐的,罚责任人100元. (2)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及维修的,罚设备责任人100元. (3)在设备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4)因人为因素(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后勤生产的,罚负责人200元. (5)锅炉运行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炉,私动安全装置的,罚责任人及负责人各100元. (6)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如违反岗位责任制的,罚设备责任班组长100元. (7)加强锅炉停炉期间的管理,如因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取暖期锅炉不能正常运行的,罚责任班组及行政科负责人各100元. (8)在设备检查考核中,在整改基础上,月度考核累计扣分达5分的,罚班组责任人100元;达10分的,罚班组责任人200元;超15分的,罚班组责任人300元,罚行政科分管负责人100元;月度考核行政科累计扣分达10分的,罚行政科负责人100元. (9)对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罚设备责任人100元,罚行政科负责人100元. 6、办公室部分 (1)设备检查考核中发现未对车辆建立检查、使用管理台帐的,罚办公室负责人100元. (2)每月未按要求组织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的,罚办公室负责人100元. (3)未按要求每月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罚办公室负责人100元. (4)未按要求每周对车辆进行保养的,罚责任人100元. (5)因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罚责任人100元. (6)因未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处罚的,罚责任人100元. (7)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未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的,罚责任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各100元. (8)车辆月度考核累计扣分达5分的,罚车管员100元;累计扣分达10分的,罚车管员200元;超15分的,罚车管员300元,罚办公室分管负责人100元;月度考核办公室累计扣分达10分的,罚办公室负责人100元. 第六条 相关说明 1、月度考核扣分标准按照附表扣分项执行,参与考核的站段、科室分数均由通用部分和站段、科室对应的考核部分组成,公司检查组现场检查、台帐检查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附表进行考核扣分.符合处罚标准的,按本文件考评办法执行,同时扣除站段相应分数. 2、站段绩效考核参照考核分执行,考核表中全扣分项不受综合维修保养总分限制. 3、其它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与此考评办法相冲突的,以此办法为准. 附件1: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通用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通用管理部分(20 分) 1 各站段领导须全面掌握设备状态,检查和了解车间、班组的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各项工作.每少一项扣2分. 2 站段、车间、班组的设备修理计划及检查、维修、保养、巡检等台帐必须全面、真实.每少一项扣2分. 3 对设备突发故障要有应急处理措施,材料备品的存放地点、规格型号、数量统计准确,保养及时到位.无应急措施扣3分,统计不准确、保养不合格扣2分. 4 设备的养、用、修、检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周期执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少一 项扣2分. 5 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建立相应的使用、保养制度.未按有关 程序执行或未建立相应维修保养制度的,每次或每项扣2分. 6 违反设备报废程序的,扣2分;设备、材料等未经允许私自处理的,扣20分. 7 发生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并详细说明故障时间、原因、处理结果.发生设备事故时必须由安全、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维修处理.未按有关程序执行,每次扣2分. 合计 附件2: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工电段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分1段负责人每月对线路、信号等重点地段添乘不少于一次,对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线路设施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没有检查及记录每项、每次扣2分. 2 段分管负责人每月末须制定次月线路、道岔及室内外信号、电力设备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每月添乘不少于一次.工务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钢轨检查周期组织探伤及工区人员对钢轨、夹板、尖轨根、岔趾、岔根接头及道岔引轨进行检查.电务分管负责人须组织好电力、信号设备维修、更换及电气性能测试工作.各项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须有台帐记录.没有相关工作及记录每项、每次扣2分. 3 工长每月必须对管内正线、到发线、专用线及其它主要站线和全部道岔进行二次检查,一次为"三全"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对次要线路、专用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要有一次"三全"检查;电力、信号设备责任人每月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一次为全面检查,一次为重点检查.没有检查及记录每项、每次扣2分. 4 线路设备综合维修项目必须全面,线路、道岔的综合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综合维修评定标准,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线路维修保养和巡道工小补修工作要加强检查并有检查验收评定记录和考核.没有评定记录或考核每项、每次扣2分. 5 段对突发性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未按有关程序执行每次扣2分. 6 段有线路、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夏季要有防洪处理预案和备品.无预案每项、每次扣2分,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分7线路、道岔及信号、电力设备综合维修不漏项,经常性保养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每少一项扣1分.重点病害监控不到位,扣5分. 8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经常性保养得分不低于70分.不达标扣5分. 9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优良率未达段目标;信号、电力设备综合维修优良率或有完好率标准的,须达公司、段制定的标准.不达标每项扣2分. 10 道口、满铺道床、盖板、护木无失效、无晃动,各部件尺寸不超限.接头、轨缝错牙超标,连接零件、胶垫等失效.有人看守道口标识必须齐全、醒目.栏木各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迹,无损坏.道口范围内的小补修达标.不达标每项扣1分. 11 信号、电力设备责任班组和个人的巡回检查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备品更换记录准确、详实,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情况及时更新,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每少一项扣1分. 12 信号、电力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补修符合要求、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设备电气特性指标合格;各类设备、器材布线规整,螺栓、螺丝紧固,部件无锈蚀;油饰、清扫良好;室外设备基础良好;设备标志牌清晰、明显,室内卫生状况良好.不符合要求每次或每项扣1分13 因线路、道岔及信号、电力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输生产.每发生一次扣2分. 14 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各项整改项目不达标,每项或每次扣2分. 15 违反养路机具及信号、电力各类实验台、维修台及维修工具维修保养规定造成设备故障的,每项、每次扣2分. 16 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严禁超过期限使用各类信号、电力设备、器材或零配件.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1分. 17 不得擅自改动供电线路、损坏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不得擅自动用电气、机械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活,不得私自对外转供电或私自为外单位及个人用电提供帮助;不得擅自移动用电设备、改动用电设施负荷.如有违反,每次、每项扣2分. 合计 附件3: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通信信息中心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分1中心须有完善的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系统室内外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类设备的作业标准、检修标准等.每少一项扣2分. 2 中心须有完善的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系统室内外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计划和性能测试计划等,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没有相关计划及检查记录每项、次扣2分. 3 中心须对通信、生产及办公办公网络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的计划、完成、质量状况进行考核.无考核每项、次扣2分. 4 中心对突发性隐患或故障处理迅速,处理结果上报及时.不上报或处理隐患不及时扣2分. 5 设备责任班组和个人的巡回检查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备品更换记录准确、详实,室内设备的巡回检查记录本须直接挂在设备上,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情况及时更新.没有相关记录或管理制度没有上墙每项、次扣2分.记录不真实每次、项扣2分6不得擅自动用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维修、检测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私活,不得私自拆换电脑硬件.如有违反每次、每项扣2分. 7 中心有详细完备的计算机、打印机、手持台、固定台台帐记录并及时更新.没有台帐记录扣4分,记录更新不及时扣2分.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分6对公司运输生产相关数据、信息按照按照公司要求规范管理,属保密范围的,严禁信息、数据外泄,保密数据、信息外泄,每次扣4分. 7 公司检查发现的隐患或布置的各项整改内容未按时间要求整改或不整改.每次、项扣4分. 8 因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设备故障时间较长、维修不及时或因修配、维修、保养缺陷造成通信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输生产、日常办公.每起扣2分. 9 各设备责任班组及直接责任人须有严格的备品、备件明细及更换记录.每缺少一项、次扣2分. 10 通信、生产及办公网络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补修符合要求、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设备电气特性指标合格;各类设备、器材布线规整,螺栓、螺丝紧固,部件无锈蚀;油饰、清扫良好,设备无积尘;室外摄像头无污染;设备标志牌清晰、明显,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房间不允许放置与在用设备无关的物品,备品、备件等物品摆放整齐.不符合上述要求每次、项扣2分11 超过期限使用通信、生产及办公器材或零配件.不符合要求每次或每项2分. 合计 附件4: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港口站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 分1站长(副站长)每月有轨道衡、道岔等运输生产相关设备的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少一项、次扣2分. 2 设备兼职管理人员对轨道衡、道岔清扫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对其它管内运输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每少一次扣2分. 3 设备直接责任班长每周须对生产设备进行二次检查,一次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 4 站每月对道岔清扫和轨道衡养护、维修工作的计划、完成、质量情况进行考核.无考核扣4分, 考核不全扣2分. 5 站对设备造成的突发性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或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及时.未按有关程序执行扣4分.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分1每天检查各衡压力、剪力传感器的固定、连接、上下挡圈的螺栓及螺母有无松动.每少检查一次扣2分,螺栓、螺母松动每项扣2分. 每月检查各衡力矩、力臂及纵横杆每月检查一次有无裂痕,固定是否良好并清洗、涂油.各衡机械台面每年除锈一次并油漆,各仪表保持清洁,各触点接触良好.缺陷项扣2分. 违反设备操作程序扣5分;雷雨天气过磅,扣10分;同时未按程序操作的,造成轨道衡损坏的,扣100分;过磅货物数据等机密数据或文件流出或泄密,扣10分. 2 道岔螺丝螺栓无松动断裂、无油垢.滑床板光滑、无油垢,道岔扳动灵活;尖轨尖端竖刨切面无油垢,道岔螺丝螺栓无油垢,辙叉心、护轮轨内无杂物;道岔清扫范围内无杂草、冰雪、垃圾、杂物等;手动道岔表示灯内外无积尘,道岔表示器部分清洁,信号机外透镜擦拭符合要求,无积尘.每次或每项扣2分. 合计 附件5: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机务段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分1机务段段长和设备技术主管副段长每月组织对机车运用保养和小辅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主持机车质量分析会,对机车运用情况和能源消耗统计报表进行签字确认.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2技术室每月按时编制机车运用和设备保养计划,因故对机车小辅修及中检计划变更,须提提前上报生产和技术管理部门,每月须对机车运用情况等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未完成每项扣2分3每月段领导和技术人员对机车运用情况进行添乘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添乘记录,对发现问题须有处理意见.少查一次扣3分;无记录扣2分;无处理意见扣2分4机务段要建立健全机车运用保养和机车检修台帐;建立段长—技术员—班组长设备检查体系;建立各试验台的管理制度及应用、保养台帐做到机车运用保养和检修各项工作,事事有记录,数据准确可靠.台帐每少建立一项扣2分;数据不准,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5技术室每月对各项检修记录进行检查,对机车运用保养和检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未检查扣2分;未进行统计分析扣2分综合维修保养60分6参照《内燃机车运用保养综合评定考核办法》修订版执行 7 延误生产用车的,扣5分;影响行车安全的,扣10分; 8 参照《车载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参照《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执行 合计 附件6: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行政科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 1 科长每月对在用的固定锅炉和太阳能、采暖设备、木工机械、洗衣机、冷藏和炊事设备的运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各设备在用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未检查或没留有记录扣2分2设备责任班组长每周须对管内设备进行一次运用保养情况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未检查或没留有记录扣2分;检查记录不规范每项扣1分3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未按规定进行保养,每项扣5分,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每发现一人次违章操作的扣5分4对上级部门和自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要处理迅速,结果上报要及时.未按有关程序执行扣2分;隐瞒不报扣4分5对发生的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4分6加强设备管理,不得私自移动设备,禁止利用设备干私活,食堂冰柜、冷库内等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每发现一次扣2分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7 换季前对固定锅炉和采暖设备以进行换季前的检查保养工作.未及时进行换季保养工作,每项次扣5分8加强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各项管理规定.每违反一次扣10分. 9 锅炉要认真贯彻岗位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填好锅炉运行日志.工作不到位扣2分;记录不全每项次扣1分. 10 锅炉操作工要认真作好日常保养工作,交接班时,要校对水位表水位,清灰清渣,勤排污.未做每项扣4分;无记录扣2分11 锅炉操作工要认真作好锅炉各传动机构的润滑日常保养工作,交接班时,要对各润滑点检查给油.缺油每处扣3分;检查不到位扣3分12 锅炉运行中要勤巡检,发现异常要即时停炉,向上级汇报.班中要勤观察安全装置,发现异常要及时停炉,向上级汇报.不得私自拆换安全装置.有异常未停炉扣15分;未上报扣5分;私动安全装置扣15分;未检查到位扣10分13 加强锅炉停炉期间管理,设有专人进行检查保养,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14 洗衣、炊事、木工及冷藏设备的电源线要牢固,不得私自引拉电源线,发现一处扣5分. 15 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检查冷藏设备工作状态,温度设定为-10~-18℃,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未按要求定期检查的,扣2分;出现故障后仍继续使用设备或未及时汇报的,扣5分. 16 加强太阳能和用水设备保养,特别是管路、阀门、热泵及真空管等状态良好,支架牢固,每检查发现一处故障扣2分.属人为因素造成冻结、冻坏的扣5分. 17 各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使用设备前后要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和卫生清扫,未及时保养和清扫每项扣2分 合计 附件7: 《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考核表 办公室部分 项目 编号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 管理部分20 1 办公室主任每月组织公司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会,了解各车运行情况.未组织活动扣2分. 2 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公司车辆进行一次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检查.没检查扣2分;每缺一项扣1分. 3 车管员每周对车辆运行保养、车容车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少检查一次扣2分;每缺一项扣1分. 4 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台帐和燃油消耗台帐.未建立台帐或台帐不完整、记录项不实扣2分,未按程序进行汽车修理的,每次扣2分. 5 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要即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未及时上报扣2分,隐瞒不报扣8分. 综合维修保养部分60 6 作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驾驶室车窗玻璃、外壳等外观部位整洁干净,一处不合格扣2分. 7 出车前要做好行车前的例行检查工作,未检查行车的扣4分.. 8 要保持发动机和底盘清洁,发动机不清洁扣2分,底盘不清洁扣1分. 9 出车前各安全行车装置要状态良好,刹车、转向、灯光、润滑油、冷凝水等不符合使用要求扣10分. 10 发动机机油油面高度不标准扣3分,水箱缺水或缺防冻液动车每次扣3分. 11 底盘各润滑部位缺油,每处扣1分. 12 轮胎气压不按照规定充气的,每只胎扣2分. 13 行车不带灭火器或不具备行车条件行车的,每次扣3分. 14 超载、超员行驶每次扣2分. 合计 第二章 能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检查考核 1、能源检查、考核由技术科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负责人实施. 2、每月由技术科组织不定期检查1~2次,各单位每月自行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到技术科. 3、对能管理考核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领导实行连带考核,每次罚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100元. 4、现场检查过程中,不按检查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检查人员100元. 第二条 对外转供能管理 1、技术科为公司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用能管理事务. 2、临时施工单位如需用能应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转供能容量、用能时间等条款,报技术科审批后,分别到工电段、行政科、物资科办理用电、用水、供油手续. 3、临时用能单位用能前必须向财务部门交纳押金1000~5000元,特殊情况经技术科同意后另行决定押金额,押金作为用能结算款,多退少补. 4、用电、用水应在公司主管人员指定的地点接表计量后使用.装表确有困难的,可据容量*时间来计算计费. 5、用电、水设施的连接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请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指导. 6、对损坏公司供用能设施的,应负责修复或全额赔偿. 7、对外单位擅自用能且无计量,或有窃水、电行为的,由技术科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元,特殊情况另行决定. 8、多经科水厂所耗用的水、电,每月由技术科进行核表,每季度由财务收取费用. 9、计划科所属施工队用能时应及时通知技术科,以便计量收取费用.如不通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2000元. 第三条 现场供用能考核 1、电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金额 处罚对象 1 擅自改动供电线路,损坏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 100元/次 当事人 2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改、增设用电设施 100元/次 当事人 3 长明灯,电风扇、饮水机、取暖器、空调房间及场所无人空转,工作完毕后用电设施空转 100元/次 当事人 4 擅自使用电炉、电茶壶等非生产电热设备(收缴其电热设备) 200元/次100元/次 当事人、部门负责人 5 非工作人员擅自拆开插座、开关、计量电表等电设施 100元/次 当事人、部门负责人 6 擅自动用电气、机械设备为外单位或个人干活 100元/次 当事人 7 私自对外转供电或私自为外单位及个人用电提供帮助(加倍收取所耗电费) 100元/次 当事人 8 擅自送停站场、货场现场照明 100元/次 当事人 9 未到照明时间提前打开门卫照明灯及站场、货场照明灯或天亮后仍不关闭,造成能源浪费 100元/次 当事人 10 对各站段部门每月计量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 100元/次 当事人 11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提前或延期使用取暖器、空调,违反空调、饮水机使用规定(冬季12月5日至3月15日、夏季7月10日至9月10日) 100元/次 当事人 12 无理阻挠干涉管理部门及节能员检查 100元/次 当事人 13 擅自移动用电设备位置、增大用电设施功率,造成安全隐患 100元/次 当事人 14 下班后,电脑在未使用状态未关机 100元/次 当事人 2、油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金额 处罚对象 1 发油无计量或发油与实际油量不符,发油与登记台帐不符 100元/次 当事人 2 购进油料不计量入库或不及时计量以及无计量记录和凭证 100元/次 当事人 3 油库擅自对外供油 10倍油价 当事人 4 购进油料因质量等问题导致不能使用 100元/次 当事人 5 偷拿油料私用(除按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外) 100元/次 当事人 6 废油不回收或乱倒以及擅自处理 100元/次 当事人 7 保养车辆"以油代水" 100元/次 当事人 8 凡在加油过程中,加错或混杂油料致使油料报废 2倍油价 当事人 9 现场作业机械间隙待时超过10分钟不熄火(内燃机车除外) 100元/次 当事人 10 机械油路系统漏油没有采取措施的 100元/次 当事人 11 不如实填写单机操作内容以及油量消耗 100元/次 当事人 3、水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金额 处罚对象 1 水笼头丢失、漏水、无人管理 100元/次 使用部门负责人 2 用水后不关笼头或盛水容器、水池等满后仍在放水 100元/次 当事人 3 供水管道应施工被损坏,不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100元/次 施工负责人 4 人为原因损坏水笼头、阀门 100元/次 当事人 5 破坏公共场所用水装置 100元/次 当事人 6 洗衣房洗涤非工作服等衣服 100元/次 当事人 7 在浴室内洗衣服,管理人员不制止 100元/次 当事人、浴室管理人员 8 擅自为外单位供水或为私人用水提供方便的 100元/次 当事人 4、煤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处罚金额 处罚对象 1 购煤前、采购员不检查煤质,因煤质不好导致燃烧率下降 100元/次 当事人 2 进煤不经过计量或无检验报告入库 100元/次 当事人 3 煤炭保管不严,无领用手续导致煤炭流失 200元/次 当事人 4 领煤不按程序,发煤不及时登记,撒漏不及时清扫 100元/次 当事人 5 煤炭含碳量大于15%不进行复燃的 100元/次 当事人 6 查记录汽煤比达不到规定的 100元/次 当事人 7 锅炉房进煤无计量、无台帐 100元/次 锅炉班组 第三章 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1、设备(含机械、机车、电力、通信网络、信号及铁路线路等生产及辅助性设备)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发生,避免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对公司设备事故的类别和处理办法进行分类.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 第二条 事故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设备事故 (1)因违反设备管理及操作规程、规范、规则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2)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3)因保养、养护、修理、维修过程中,违反修理工艺、规程、技术标准或忽视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4)因设备潜在不安全因素(如安全装置失灵等)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火灾、风灾、地震、雷击、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2、设备事故的分类 (1)轻微事故 (2)一般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 (5)四类事故的划分标准按附表4执行 (6)设备发生漏电、翻车、碰撞(不含挂蹭)、卡死,其损失价值不超过一般事故时,按一般事故统计. 第三条 事故处理责任部门 1、轻微、一般设备事故,由公司设备副总经理负责处理,技术科、安监科参加;由设备事故引发的人员工伤,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技术科报集团安技部处理,安监科参加;由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公司安监科报集团安技部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3、因交通事故及火灾造成的设备事故,由安监科报港公安局处理,安监科、技术科参加. 第四条 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1、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设备使用部门主管领导报告,设备使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技术科、设备主管经理汇报. 2、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必须迅速向公司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当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设备主管经理汇报;当影响生产时,应同时向生产主管经理汇报,并通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站段. 3、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技术科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技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公司安监科向集团公司安技部报告. 4、发生设备事故后,当上报程序暂时不通时,当事人可越级向公司设备副总经理报告,并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5、轻微事故的统计,各站段、科室应于次月3日前填写月报表(按附表3)上报公司安监科、技术科. 第五条 设备事故的现场保护及处理 1、现场保护 (1)发生设备事故后,如有受伤人员,必须先抢救伤员,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状态等不 得破坏,如有条件,可对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照相. (3)如为抢救被伤害者而需移动机械等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 (4)事故现场应派人监护,在事故调查组到来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2、现场处理 (1)发生轻微或一般设备事故,应在技术科派员到达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2)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由公司技术科报集团安技部,在征得其同意后,对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后,方可清理现场. 第六条 事故调查 1、调查组的组成 (1)轻微及一般设备事故,由技术科牵头,公司设备副总经理负责,安监科派员组成. (2)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副总主管经理负责,由技术科、安监科组成调查组,并报集团安技部,请其派员参加. (3)特大设备事故报集团安技部,由其组织调查. (4)当设备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集团安技部负责处理. 2、事故分析 (1)事故现场调查完成后,根据事故的不同等级,由公司设备副总经理确定,技术科主持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分析会. (2)分析设备事故时,要从直接原因入手,深入分析出间接原因,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3)分析设备事故时,要以现场记录、照片以及相关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走访有关人员,以便掌握真实情况. (4)分析设备事故不能凭借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5)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以及区分出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设备事故的上报 (1)轻微及一般设备事故,于次日内,当事人写出事故经过,调查组提交出书面调查报告,按附件2式,一式三份,分别报公司设备主管经理、技术科和安监科. (2)重大及特大设备事故,于次日内当事人写出事故经过,调查组于三日内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主管设备经理和集团安技部. (3)如遇周末或节假日,上报时间相应顺延. 第七条 事故处理 1、对于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对于设备事故应视其情节轻重,对设备事故责任者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轻微设备事故和一般性设备事故,由公司自行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安技部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设备操作者或维修人员的责任. (1)不遵守设备造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设备事故的. (2)不按设备修理工艺或标准进行设备保养、修理造成设备事故的. (3)对检查发现的设备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或上报造成设备事故的. (4)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事故的. (5)工作中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或擅自离岗造成设备事故的. 4、有关人员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1)设备作出错误技术鉴定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鉴定人员负责. (2)保修中因检验疏忽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检验人员负责. (3)对违章指挥引发的设备事故,指挥人员要对事故负责. (4)提供不合格或错发物料、配件而引发的设备事故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 (5)由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而引发设备事故,由设计、制造、安装部门负责. (6)属防范不当而在火灾、风灾、雷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中发生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设备事故的相关领导责任. (1)设备有隐患或缺陷,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2)设备无安全装置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自检或相关部门查出),不进行落实整改而导致事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加重处罚. (1)发生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发生设备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擅自处理者. (3)在设备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他人者. (4)设备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不负责任、相互推诿、延误救援,使损失扩大者. (5)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属于重复性设备事故者. (6)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包庇事故责任者. 第八条 设备事故处罚 1、轻微设备事故的处罚 (1)设备事故主要责任者或等同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最高额不超过500元;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3%,最高额不超过300元. (2)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公司正常运输生产的轻微设备事故,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提级处理.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1%. 2、一般设备事故的处罚 (1)设备事故主要责任者或等同责任者,分别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最高额不超过1000元;次要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3%,最高额不超过600元. (2)影响较大,对公司运输生产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提级处理.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月兑现奖10%,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5%. 3、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发三个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同等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500元以下;次要责任者免发当月绩效奖,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 (2)免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当月兑现奖. (3)扣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20%. 4、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或留用察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同等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800元以下. (2)免发责任科室部门、站段当月绩效奖. (3)追究责任科室部门、站段领导责任. 5、本办法涉及处罚事项,不依照《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重复处罚,与《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有冲突的条款,以《铁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技术科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原始记录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及设备事故概况. 2、设备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及责任者. 3、设备损坏情况及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重大、特大事故应有现场照片. 4、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修复前后,均应对其主要精度、性能进行测试;设备事故的一切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均应存入设备档案.凡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的事故,应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原设计、制造单位. 附件1: 本规定有关术语 1、设备事故 设备在运行、维护、修理或停放过程中,因非正常原因损坏,造成停机、停用、性能下降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的,均视为设备事故. 2、设备责任事故 企业自身的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 3、设备质量事故 由设备设计、制造、建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停车、停用或效率下降的事故. 4、其他设备事故 由于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及非上述2、3款的设备事故. 5、设备事故直接责任者. 与设备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6、设备事故同等责任者. 对设备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7、设备事故领导责任者 对设备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8、设备原值 设备验收后,财务账面上的价值. 9、设备直接经济损失 恢复被损坏设备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救费及检验费等. 附件2 设备事故报告书 年月日事故单位 主管单位 发生日期 年月日时分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 防范措施 事故责任 处理意见 调查组成员 附件3: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本工种年龄 技术等级 操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作业量、作业程序、操作位置 设备名称、性能及质量 本机械操作规程(摘抄) 工作环境(气温、风力、道路、工作面等) 操作者身体状况 事故鉴定意见 经济损失计算材料 附件4: 设备事故等级标准 10万元以下 10~50万元 50万元以上 特大设备事故 损失15万元以上 损失30万元以上 重大设备事故 损失2万元以上 损失3~5万元以上 损失5~30.万元以上 一般设备事故 损失2000元~2万元或停机修6~12天 损失2500元~3万元或停机修15~24天 损失5000元~5万元或停机修15~30天 轻微设备事故 损失200元~2000元或停机修1~6天 损失250元~2500元或停机修3~15天 损失250元~5000元或停机修3~15天 第四章 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空调使用规定 1、各单位所用空调由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空调使用单位应保证空调和使用环境清洁卫生. 3、空调使用需经技术科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4、空调使用单位未经公司技术科批准不得私自移动变更使用场所. 5、空调电源专线专用.各使用单位不得移动或另接其他电源使用. 6、空调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技术科,由技术科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7、公司技术科每年在采冷与采暖期前对公司在用空调进行维护保养. 8、非采冷或采暖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空调进行采冷或采暖. 9、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10、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空调,并注意用电安全.需交接班的,要做好空调及备品的交接工作. 第二条 空调采冷、采暖时间规定 1、采冷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采暖时间为:12月15日—3月1日. 2、采冷季节,室内温度须达到28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采冷.通信信息中心、工电段的通信、计算机、信号等设备房间室温达到30度以上(包括30度)方可采冷,空调设置温度为≥26度,不可私自降低采冷温度.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节约公司能源支出,建议设置为28度. 3、采暖季节,室内温度低于5度以下(包括5度)时方可开启空调采暖.空调设置温度为≤20度,不可私自提高采暖温度.通信信息中心、工电段的通信、计算机、信号等设备房间不许采暖.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节约公司能源支出,建议设置为18度. 4、采冷时,高温度低于28度时不得采冷.采暖时温度高于5度时不得采暖. 5、不在规定的采冷采暖期使用空调,一经发现罚当事人100元.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生产一线班组因气温变化需采暖或采冷的,所在站段于采暖或采冷前以书面形式将需提前采暖、采冷点报技术科,经同意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空调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规定,一般办公场所空调使用寿命为10年,恶劣工作环境空调使用寿命为8年.为延长空调使用寿命,请相关单位爱护使用,做好日常维护. 2、各单位对空调使用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技术科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等保养工作,且不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查,因人为原因造成空调器件损坏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因使用不当,造成压缩机损坏的,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3、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 4、各单位在交接班时要做好耗用电的记录,交接时须签字. 5、空调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到技术科,以便及时维修. 第五章 科技进步和技术攻关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公司生产和经营实际,以科学技术(设备)引进与自主研究、创新、开发相结合为原则,坚持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第二条 主要方针目标 1、解决公司实际存在的,尤其是和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紧密相关的技术难题,为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提供保障. 2、通过开展科技进步技术攻关,组织科技人员刻苦钻研和深入实践,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排除设备故障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通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加强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意识的培养,建立公司科学技术创新体系,锻造一支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队伍. 4、浓郁公司学习科学技术、钻研技术业务的氛围,通过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公司广大职工的技术创新能力,让更多、更好、更新的高新技术和技术产品服务于公司生产和管理,建立学习型、创新型企业. 5、通过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开源节流,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第三条 实施细则 1、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以公司机务段、工电段、通信信息中心和港口站等生产实体为服务对象,以公司现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班底,建立工程技术人员档案,成立铁运公司技术人才库,以备建立各攻关组. 2、根据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现状,以所学专业或技术特长为基本分类原则,将现有工程技术人员大致分类,当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组建科技攻关小组时,分别成立相关的技术攻关小组. 3、针对公司实际面临的技术难题、设备故障,以相关技术攻关小组为基础,不受科室、岗位限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放式吸收有相关工作经验、特长或兴趣爱好的职工,成立相应的专项技术攻关小组,针对性立项,解决设备故障或技术难题. 4、专项技术攻关小组由技术攻关组领导和管理.在小组成员各自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由专项技术攻关小组统一安排和调配,多动手,勤实践,充分发挥小组成员的专业特长和集体智慧,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协作,完成专项技术攻关任务. 5、认真吸收和消化专项技术攻关产生的技术成果,做好成果转化,使之服务于公司的生产和管理.同时分析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好过程记录,将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形成材料,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 经费及奖励办法 1、编制专项技术攻关所需的费用预算,作为攻关小组启动资金和开展工作经费.攻关小组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投入产出比. 2、技术小组完成攻关任务后,由技术和财务部门估算攻关技术成果给公司生产和管理带来的具体经济效益或挽回的经济损失数额以及社会效益,公司财务以其经济效益具体数额的10%提取奖励金额,奖励科技攻关组及其成员. 第六章 技术进步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条 制定原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充分发挥公司职工的聪明才智,奖励在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锤炼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结合公司现状,制定本细则,望各部门认真执行. 第二条 公司成立科技进步领导和管理小组 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管理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科技术人员 第三条 科技进步领导和管理小组职能 1、科技进步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科技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科技进步项目管理 1、各站段、科室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次年需立项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其实施进度计划表报技术科.年度中需要追加立项,必须通过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进步管理小组方可受理. 2、凡立项的科技进步项目,承担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科技管理小组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3、各站段、科室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立项的技术改造和攻关项目进度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已完成技术革新或技术改造并取得成果的,将成果申报材料报技术科,成果申报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上报,数据要准确可靠,不得虚报、杜撰,表格参照附件一.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对完成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将评比结果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暨论文发表会上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4、每年科技进步项目共评出一等奖2个,奖励3000元;二等奖5个,奖励2000元;三等奖若干,奖励1000元;鼓励奖若干,奖励300元. 5、公司对取得优异成果的科技进步项目推荐参加集团科技进步评选. 第五条 科技论文管理 1、公司鼓励广大职工撰写科技进步、设备管理以及生产组织相关的论文,每年由科技进步管理小组依照实际情况向各部门下发论文指标. 2、论文撰写应本着科学严谨诚实的态度,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不得杜撰,抄袭、剽窃他人科技成果. 3、各站段、科室部门按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科技论文交到技术科,论文数量不得少于规定篇幅,多者不限.未按时上报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没有完成规定篇幅的,每少一篇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4、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组织技术人员对技术论文进行评比,将初评意见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并于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暨论文发表会上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5、每年科技论文共评出一等奖3个,奖励300元;二等奖5个,奖励200元;三等奖若干,奖励100元. 6、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将筛选优秀论文投稿连云港港口论文集,并推荐参加次年港口铁路协会技术专业会议进行交流.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管理 1、公司鼓励广大职工对公司设备、计量及能源管理、技术改进、科技创新献计献策. 2、科技进步管理小组负责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同时将好的建议反馈至相关部门执行,并做好跟踪和效果对比工作. 3、科技进步管理小组定期对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比,并将初评意见上报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审核. 4、对经科技进步领导小组批准的优秀建议,将给予每条50元的奖励. 附表一:铁运公司科技进步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申报日期: 年月日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行政职务 技术职务 参加人数 项目研制起止时间 主要完成单位 任务来源 组织鉴定单位及鉴定时间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主要内容、推广应用情况及申报理由: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姓名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对本项目的贡献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 第七章 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成立内燃机车运用保养评定考核小组: 组长: 设备经理 副组长: 机务段段长 技术科科长 组员: 机务段及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 第二条 本办法采用百分制,以每台机车为独立单位考核评分,各台机车平均扣分按相关规定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执行. 第三条 在实际评分时,各部分中各条款扣分超过该部分分数时,视该部分零分. 第四条 各部分所占分数: 文化状态: 15分 给油保养: 25分 自检自修: 25分 机车运用: 20分 安全生产: 15分 第五条 评定及考核等级: 1、85—100分(含85分)为合格 2、75—85分(含75分)处罚50元3、75分以下处罚100元 第六条 文化状态 15分1、车体外围(两侧、前后部及附属设备)有污油,每项次扣2分. 2、司机室大玻璃不清洁、不光亮,每项次扣2分. 3、冷却间、动力间、电器间各门窗玻璃不清洁、有污垢,每项次扣1分. 4、弛缓线不清楚、不标准,每次扣10分. 5、转向架、排障器、燃油箱箱体外观有灰尘、油污、泥垢,每项次扣2分. 6、司机室、电器间、动力间、冷却间地板上、下有杂物、油水,每项次扣2分. 7、电器间、冷却间、动力间底污壳有杂物、排污管堵塞,每项次扣5分. 8、操纵台及下部电器接线、顶板、墙壁有杂物、烟垢及杂物,每项次扣2分. 9、变速器、各电机、电器、风泵有油污、杂物,每项次扣3分. 10、柴油机、主发电机、预热锅炉及各部件、顶板、墙壁有烟垢, 每项次扣2分,有杂物每项次扣4分. 11、变速器、偶合器(精液压系统)、热交换器、电机、鼓风机、墙壁、百叶窗等及给油工具有油污,每项次扣2分. 12、1—6牵引电机外观、传动端通风网、抱轴油盒、两侧车驾、轮对及附属装置有油污、网堵现象,每项次扣2分. 第七条 给油保养 25分1、油底壳油位低于下刻线或超过滤网,每次扣5分. 2、供油拉杆齿条缺油,每次扣2分;供油拉杆齿条拉伤或拨叉缺油固死,每次扣16分. 3、挺杆套、曲轴箱、轮轴箱、摇臂箱各盖漏油,每项次扣2分. 4、调速器油位低于下刻线,每次扣5分;调速器油脂错误,每次扣10分;调速器油盅、油壶内有异物、污垢、网破、无盖、破封等,每项次扣3分. 5、调速器供油各拉杆销、作用轴、滑轮缺油,每项次扣2分. 6、万向轴十字头、花键轴及套油堵坏、无堵、缺油,每项次扣2分. 7、万向轴十字头、花键轴因缺油磨损而更换配件时,每项次扣16分. 8、启动变速箱、静液压变速箱(偶合器变速箱)油位低于标准,每项次扣5分. 9、空压机油位低于二分之一或满表,每项次扣5分. 10、空压机油脂错误、变质、乳化,每项次扣10分. 11、精液压油缸油位低于下刻线,每项次扣2分. 12、百叶窗各作用轴缺油,每项扣2分. 13、散热器有油垢、泥垢,每项扣3分. 14、抱轴瓦乌金熔化(保养责任),每次扣26分. 15、抱轴瓦油膜黑、有碾片,每项扣8分. 16、抱轴油位低于标准、油液或油脂错误,每项扣5分. 17、轮对齿轮箱油位低于标准(以放油堵孔为限),每项扣5分. 18、差示压力计内溶液液位不合标准,每次扣5分. 19、保养不当导致齿轮磨损,每项次扣10分. 20、制动装置各销、套缺油,每项次扣2分. 21、闸瓦间隙调整器缺油,车体侧档缺油,每项次扣2分. 22、车钩从板、尾框、托板及各磨动处缺油,每项次扣5分. 23、牵引电机前后鼓风机轴缺油、无油堵或堵坏,每项次扣2分. 24、1-2风泵电机缺油、无油堵或堵坏,每项次扣2分. 25、同步牵引发电机、励磁电机、启动发电机轴承缺油、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26、各电机因压油过量轴承甩油,每项次扣2分. 第八条 自检自修 25分1、牵引电动机吊挂装置上销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2、1-6牵引电动机轴承无油堵、堵坏,每项次扣2分. 3、各电动机轴承保养不当而烧损时,每项次扣2分. 4、机车头灯、反光灯、标志灯及各处照明灯不良,每项次扣2分. 5、各接触器、继电器、控制器、 松、脱、虚接,每项次扣2分. 6、各电器插头、插座松、脱、虚接,每项次扣2分. 7、各主发、整流、高压柜、牵引电机大线松,每项次扣5分. 8、各接线柱安装不牢、接线松以及大线与车体接磨,每项次扣4分. 9、各油、水、气管路固定卡松、接头松、漏,每项次扣2分. 10、闸瓦超限、偏磨,每项次扣2分. 11、闸缸鞲鞴行程长短不一、行程超限,每项次扣2分. 12、各种发电机、励磁机、空压机、增压器、变速箱、辅助齿轮箱安装及组合螺栓松动,每项次扣2分. 13、各油、水、气管接口法兰螺栓松动及坚固卡松,每项次扣2分. 14、各门内壁组装自攻螺丝松、脱,每项次扣2分. 15、电炉、风笛作用不良,每项次扣2分. 16、撒砂管通路不良,每项次扣2分. 17、蓄电池门卡子、锁闭销松、脱,每项次扣2分. 18、各截止阀手轮,各小部件丢失,每项次扣2分. 第九条 机车运用 20分1、发现轮对踏面擦伤,每次扣16分. 2、出现轮对踏面擦伤到限,每次扣26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因响钩造成旁承出油、蓄电池下道,每次扣2分. 4、牵引拉伸制动软管或制动管移位,每次扣2分. 5、责任临修机车,每台次扣2分. 6、非责任临修机车,每台次扣2分. 7、临修影响运输生产,每小时扣4分. 8、乘务员出勤、检查保养不到位时导致机车出库晚点,每班次扣5分. 9、机车配属工具不齐全、不清洁,每次扣2分. 10、司机手帐、司机报单不详细、不规范、不及时上报,每项次扣2分. 11、应急处理时小配件不齐全,每次扣2分.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5分1、机车配属安全备品、消防器材不齐全、不完整、未置于规定处所,每次扣4分. 2、防寒期防寒处所不合格,每次扣2分. 3、防火区有吸烟现象,每人次扣4分. 4、违章作业,每次扣16分. 5、出现事故苗子,每次扣16分. 6、发生责任事故,每次扣26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第八章 内燃机车检修评定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成立内燃机车检修考核小组 组长:设备经理 副组长:机务段段长 技术科科长 组员:机务段及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 第二条 考核小组根据检修(小、辅修、中检)计划与日常临修情况,对内燃机车检修质量与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评估,考核有效期为一个检修质保期,质保期参考小、辅修周期. 第三条 考核采用扣分制,总分100分,不倒扣,总扣分乘以30%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执行. 第四条 检修车间须对司机长提交的提票活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需司机长签字确认,有拖延或返修现象,根据情节每项扣3—8分;不能处理的提票活须取得段验收员认可,并在检修台帐填写详细记录,出现有意推托现象,每项次扣10分,并处罚责任人50元. 第五条 质保期内出现返修活,每项扣5分,返修影响生产用车,每项扣10分. 第六条 责任临修每台次扣10分;蓄意隐瞒临修、返修情况,每台次扣15分. 第七条 有"*"考核"栏目"不符合标准,每项扣20分,并处罚责任人100元.出现检修责任事故,当月的检修考核作不合格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客观因素所限而无法及时解决的机车故障,机务段及时通知技术科与生产科. 附件: 内燃机车检修质量考评表 电器部分 总扣分: 部别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主发 电机 及励 磁机 各绕组、刷架、碳刷、滑环. 1、应达到各引出线接线牢固,线芯状态良好,线阻无破损,自冷风扇均衡块、法兰无松动,运转无异音、异状(每处接线或其它不良扣2分). 2、环应光泽、圆滑、状态良好,无拉伤或伤痕(每处不良扣2分). 3、刷架装置状态应良好,安装牢固,更换磨耗过限和不良的碳刷,(每处碳刷不良扣2分). 外观状态、连轴节、风扇可见部分 无异音异状(连轴节、风扇有异音每处扣3分,外观有刮痕扣2分). 牵引 电机 和各 直流 电机 整流子表面、升高片 应无异状(烧伤、发黑、油垢)磨耗深度不超限(有上述异状扣3分,磨耗超限扣5分). 碳刷及刷架装置 刷架无松动、损坏、刷握与整流子表面间隙正常,保证碳刷各部良好,无松动、(每处不良扣2分). 磁极内外接线、自冷风扇叶轮 检查无松动,绝缘良好(每处接线不良扣2,叶轮不良扣3分). 牵引电机检查孔盖、牵引电机通风道帆布罩 检查搭口和弹簧状态应良好;(上述情况每处不良扣3分); 热风机、接线盒、各电机 各部分状态应良好;各接线盒应无松动烧损(每处不良扣2分); 整流柜各柜元件(*) 应无烧损、变色(每处不良扣20分). 各接线铜排、线辫、导线端子 检查无裂纹、松动、过热、变色现象(每处不良扣2分). 转换开 关、电空 接触器、 各电磁 接触器、 继电器 各接线端子、绝缘线芯、转动部分、各动静触头及联锁触指 灵活无卡滞、在正常风压下动作可靠无泄露.状态应良好. 各动静触头及联锁触头应紧固可靠(每处电空接触器漏风扣4分, 其它部分每处不良扣3分). 灭弧线圈,灭弧罩、继电器动作、各接点接触 检查不得有裂纹,应完整无破损,安装牢固,整体试验无卡滞; 继电器手动检查动作应无卡滞、接触可靠,遇有触头烧磨修整或更换(继电器每处不良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各温度油压风压继电器 各接线、线芯、动作值 应紧固,线芯良好(每处接线、线芯不良扣2分;继电器应功能正常,每处不良扣5分) 其它电器电压调整器、无级调速驱动器、 电子恒功励磁装置、故障励磁调节器 外观检查接线、接触良好,插头无烧痕,线芯及绝缘良好,接线焊接牢固,安装良好,防缓件可靠(每处不良扣3分). 启动后动作试验性能良好,不良者处理或更换(启机后试验性能不良每处扣5分). 1.各种开关按钮、 2.保险电阻、互感器、分流器、二极管及阻容保护件 1.检查应状态良好,接线连接可靠(每处不良扣2分). 2.各部件功能应良好(每个部件功能不良扣4分) 电空阀、照明、信号灯 检查接线紧固,线芯及绝缘良好,通风、通电试验动作可靠,无漏泄,齐全,完整,作用良好(试验动作不良每处扣3分,其它部分每处不良扣2分). 电器 线路 各接线排端子、线芯、绝缘 检查状态联接应紧固,无松脱,过热变色,绝缘无破损,线芯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仪表风压表、机械转速表、油压、油温水温 仪表传感器、磁电仪表、机车速度表 外壳及玻璃罩完整、严密、清洁、刻度及字迹须清晰(每处外壳及玻璃不完整 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各仪表、分流器、测速发电机线路、传感器管路接头 应整齐、牢固,无损坏老化,无破损、裂纹、泄露(发现有破损破损、裂纹、泄露每处扣3分;其它每处不良扣2分). 柴油机部分 总扣分: 部别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机体、曲轴箱 机体、油底壳、主轴承盖、主轴承螺栓、连杆螺栓开口销及防缓铁丝. 无松缓、裂损; 连杆大端能左右拔动,刻线正确(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3分). 曲轴箱有无异物、主轴瓦、连杆瓦状况(*) 观察曲轴箱有无异物,分析处理(如发现有异物扣2分);主轴瓦、连杆瓦应无碾片断裂(每处不良扣20分). 气缸盖 气缸盖、堵、垫孔、座及支管状态 无泄漏(每处不合标准扣5分) 气阀间隙 进气阀0.4mm,排气阀0.5mm(发现每处不标准扣5分) 摇臂、横臂导杆、气阀弹簧及调整螺母状态 应无折裂、松漏异状(每处不良扣5分) 喷油器、喷油器回油管、示功阀 试验喷油雾化应良好,喷油压力应符合标准(每处不合标准扣8分);示功阀的安装应牢固、无裂漏,回油管无折裂、松漏(每处不良扣3分). 凸轮轴及喷油泵 凸轮轴及可见部分 (*) 无拉伤、剥离,碾片(有上述每处不良扣20分). 进排气推杆、泵下体装置、滚轮状态及滚轮与凸轮型面接触状态(*) 无严重拉伤、剥离、导筒与导块、定位销无松缓、导块移动灵活,滚轮与型面接触无明显错位(每处不良扣5分,出现严重拉伤等情况扣20分). 机油管、回游管及接头、顶杆套及座、喷油泵、油管、齿条及夹头销 无松动泄漏、折裂、严重拉伤及卡滞,夹头销端部不得顶住齿条(每处不良扣4分). 泵齿条刻线 泵齿条刻线应和出厂值保持一致,停机应回"0"(发现不合标准扣5分) 增压器及中冷器 增压器及中冷器外观 应无泄漏、裂损(发现每处不良扣5分,). 帆布套及骨架、胶管、垫 各部应完好, 帆布套应无破损、缩颈(每处不合标准扣3分). 排气总管、支管、及螺栓 各部应完好,无严重泄漏,螺栓无松动(每处不合标准扣4分). 烟盖罩、增压器座脚螺栓 无严重裂损、返烟,螺栓无松动(每处不合标准扣4分). 调控装置 传动杆臂滚轮、定位销 应该紧固良好,作用灵活(有每处不良扣4分). 油泵刻线指针、 刻线应准确,无松动(不良或不准确扣3分). 联合调节器 外观检查、主 从动齿轮、限速止钉、步进电机引线 可见部分良好,各部灵活可靠;状态良好、无卡滞、配速正确(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4分). 检验调速器内部及控制拉杆有无卡滞(*) 用300mm活动扳手转动伺服马达传动臂,调速器内部及控制拉杆应无卡滞(达不到标准扣20分) 辅助传动部分 总扣分: 部别 范围考核标准 备注 扣分 机油、燃油、 冷却水系统 外观、胶管连接 无泄漏,接合部牢固可靠,无裂损、剥离、老化腐蚀,胶管每端插入金属管部位深度不少于50mm(每处不良扣2分). 各阀、散热器、百叶窗、风扇 作用良好,无泄漏,无裂损,各部螺栓无松动(每处不良扣2分). 变速箱 外观检查各接合面、紧固件 不得泄漏松动(发现泄漏扣3分,有松动扣2分). 启机后检查 应当平稳无异音(不合标准扣5分). 传动机构与辅助机构 传动轴、万向轴、各联轴节、万向接头 应状态良好,紧固件无松动,万向头无裂纹和别劲固死现象(每处不良或不合标准扣5分). 燃油泵、辅助滑油泵 无泄漏、工作状态良好(每处不合标准扣5分). 通风机 外观检查及运转后的检查 应无松动、裂纹,叶片无变形;运转后无异音(每处不良扣2分). 偶合器及风扇 外观检查及检查高低温风扇 各部状态应良好,紧固件无松动,无泄漏,风扇转动无异音,叶片无变形、裂纹(每处不良扣3分). 转向架旁承 各部分外观状态 不得有裂纹、开焊等不良处所(发现每处不合标准扣2分). 旁承状态 应当无裂纹,防护罩状态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弹簧 外观检查 状态应良好,不得有断裂(发现有断裂扣8分). 轴箱和拉杆 外观检查、检查轴箱拉杆、轴箱上横向侧磨耗 不得有裂纹,端盖螺栓应紧固、不得松动,防尘圈不许偏磨,橡胶垫应良好,拉杆轴与座斜面应紧贴,地面间隙应大于0.5mm,轴箱上横向侧磨耗不大于1mm(上述每项不合标准扣2分) 牵引拉杆 牵引拉杆各部及油堵、油路 检查紧固螺丝及托板、压盖、防缓垫应良好,外观检查油堵应良好,油路畅通(每处不良扣4分). 油压减振器 油压减振器各部 应无泄漏,螺栓无松动,橡胶垫无裂损、老化、接磨(发现泄漏扣全分,其它每处不良扣3分). 牵引齿轮箱及电机悬挂 齿轮箱、牵引电机悬挂装置各部(*) 外观检查牵引电机悬挂各部应良好(每处不良扣5分). 排障器及扫石器 外观检查、 不得严重变形,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胶皮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好扣2分). 撒砂装置 砂箱、砂管各部状态、砂管管口距轨面距离、距踏面距离、胶片距轨面 砂箱、砂管各部应完整无裂损,安装牢固,不得歪斜、破损,管路应畅通,距轨面距离:35~60mm, 距踏面距离:25~60mm;胶片距轨面:20~60mm(每处不良好或不合标准扣4分). 基础制动装置及弹簧停车制动装置 制动各杆件及销子各部闸瓦间隙、手制动装置、 弹簧停车制动装置 检查制动各杆件及销子连接处状态,动作应灵活无卡滞现象,各螺栓和开口销状态良好,间隙6~8mm且行程调整器作用良好;螺杆、螺杆套横动量不大于1.5mm,手制动装置、弹簧停车制动装置(每处不良好或不合标准扣2分). 空压机 外观及联结法兰安装状态 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 空压机进行性能检验 性能应良好(发现性能不正常扣10分). 制动机 单阀、自阀、作用阀、分配阀、中继阀、制动机性能试验 检查各阀状态应良好(每处不良扣2分);制动机性能试验性能正常(发现不良扣10分). 风管路 检验总风缸安全阀压力 压力为0.95MPA(不合标准扣5分). 检验制动管系和总风缸在额定风压时的总泄漏 总泄漏不超过0.02MPA/mm(不合标准扣5分). 其它 1.风笛、雨刷、试验撒砂管路 须作用良好(每处不良扣3分). 2.变向阀、制动机总风缸管滤尘网及检修部位 性能应良好(性能不良扣5分);卫生干净(每处卫生不佳扣2分). 检修现场管理部分 总得分: 分类 范围考核标准备注 扣分 车间卫生 地沟、水磨石地、 检修平台、各个试验台及充放电机 应保证整洁,无污水、无油渍等脏物(视情节轻重可扣1-5分); 车间卫生应能在每次干活后及时清洁,最迟不得拖后于干活后12小时(否则扣1-5分). 工作风貌 工作气氛、态度 车间应有良好的工作气氛和场面,干活时应有积极良好的态度,无不必要的喧哗吵闹(有违前面要求的每项可扣2-3分); 机车与检修平台上应无吸烟现象(有该情况每次扣4分) 规章制度 工作标准 能在干活时按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对零部件尽可能轻取轻放(发现带有不合工作标准的个人习惯干活方式或工作粗暴现象扣3-10分) 能遵守三不落地原则(油污不落地;机车部件、配件不落地;工具不落地)(有违反扣4-10分) 制度、标准、规章 1、建立作业标准、工艺要求方面的规章制度; 2、建立试验台的使用与保养管理制度;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包括配件、工具摆放);建立小修、辅修的人员工作安排与出勤制度;建立检修人员干完每项提票活(小修、辅修、临修)须由验收人(验收员及司机长或司机)签字认可才能完工的制度. 以上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可视情况扣(3-10分) 设备的操作 对大型设备如试验台、充放电机等设备的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尤其杜绝在同一使用时期有不同人员操作的现象(出现该情况若无特殊原因扣3-5分) 安全 着装要求 车间工作必须穿工作服; 下地沟必须戴安全帽; 衣袋中不可装工具与棉纱等物品. 材料能源 在能保证工作质量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的节约材料、配件、能源,杜绝浪费现象;(有浪费视情节扣5-20分) 检修台帐 台帐概要 要求机务段建立车间检修台帐和班组检修台帐,班组检修台帐应由专人管理,该检修台帐部分应及时记录机车检修的详细情况:包括小修、辅修、中检及临修中的故障与解决方法及配件更换情况.(建立不完善扣除该部分分数) 内容要求 1、检修台帐中的记录应包括检修时间、车号、故障处所、处理方式、检修人员五项内容,检修内容必须由检修当事人完成,每个记录缺少每项内容扣除2分. 2、检修台帐要求实事求是、完整;若检查发现检修台帐所记内容与事实不符一项扣除3分;若少记或不记所检修情况,视情况扣分但每项检修扣分不少于5分. 时间要求 检修台帐记录应在每次检修(小修、辅修、中检、临修)后及时完成,不得滞后于交车后一小时;检查小组可在每次检修后检查核对,如没有及时记录则视台帐不完善考核(不完善视情况扣4-10分) 第九章 太阳能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太阳能设备必须设有责任人对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 楼顶房门、太阳能控制盘电源钥匙由行政科派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丢失. 第四条 本设备采用自动工作方式,设定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除管道循环、加热按钮在中间位外,其他按钮打在自动位,如自动位出现故障,则将按钮打至手动位使用,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技术科. 第五条 浴室值班人员每天对设备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泄漏现象,水位、温度显示等各指示灯显示正常. 第六条 浴室开放时,浴室值班人员提前到楼顶将控制盘管道循环按钮打至手动位,将管道中冷水回流至水箱后停止;如循环泵故障,可将电磁阀切除排空热水管路中冷水,应急处理后要及时恢复. 第七条 每年3月6日到12月14日,如因天气原因,水温无法满足洗浴要求时,需要进行电加热,浴室值班人员到楼顶将控制盘侧面电加热按钮打开,直至水温升到设定温度停止.为延长热泵使用寿命应急情况处理,电加热热泵按钮一般情况下只使用一个,出现故障时,启用备用热泵按钮. 第八条 冬季取暖期间(每年12月15日到次年3月5日),太阳能不得使用电加热系统,供热方式改为太阳能与锅炉蒸汽加热相结合,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为保证热泵开启后能正常工作,要求工电段在取暖期间将热泵电源切除. 第九条 急停按钮用于紧急情况(如发生较大故障无法处理)时使用,不得随意使用,在应急使用后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为避免设备运行故障,要求公司职工在淋浴过程中,拔卡前必须关闭冷热水阀. 第十一条 如遇停电故障,可将男女浴室抽选数个电磁阀切除,应急处理,待职工洗浴后再进行恢复.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科作为太阳能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与太阳能厂家的协调及外委维修. 第十三条 公司行政科作为太阳能的使用部门,负责太阳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 在巡视、检查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因踏空、摔倒、触电、烫伤等造成人身伤害. 第十五条 建立设备运行、检查及维修保养台帐,详细记录设备工作状况. 第十六条 热泵在安装好初次使用一段时间后,控制箱内的热泵线路接头必须全部拧紧,防止因接头松动造成电器损坏(此项工作已由厂家完成).热泵如长时间不使用,应关闭热泵电源,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热泵不能频繁送电断电,否则影响其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 做好真空管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冬季真空管冻结、冻裂.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真空管或接头故障漏水,应及时关闭相应区域阀门. 第十八条 工电段负责每月一次漏电开关自检,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条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无法处理的在第一时间内报公司技术科联系厂家解决,同时仍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设备考核 参照《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章 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机务段负责电子添乘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通信信息中心负责维护计算机网络及服务器,在涉及其主板、电源故障或产品升级等需厂家服务时,技术科协助解决. 第二条 机务段须明确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员与检修班组.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电子添乘系统的运行状态,定期更换硬盘,硬盘出现乱码或读写数据不流畅时对硬盘按标准格式化, 确保传输行车录象数据的计算机网络畅通,汇总电子添乘系统故障填写至《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故障统计表》,定期报送技术科;检修班组负责电子添乘系统的常规检修,定期清扫、保养电子添乘系统主机及摄像头等,以确保电子添乘系统工作状态良好. 第三条 检修班组须备有硬盘、摄像头、显示器、航空插头、遥控器等常用配件,确保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持续可靠运行. 第四条 乘务员交接班时对电子添乘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交接,当班乘务员在机车行车日志记录上详细记录电子添乘系统的工作状态.电子添乘系统有异常情况,在机车出库前报至运转值班室或相关负责人,机务段及时组织人员给予排查. 第五条 机车库外作业时,电子添乘系统出现异常,当班乘务员须在一小时内报至当班指导司机或运转值班室,运转值班室须作详细记录. 第六条 配件不足或其它原因导致电子添乘系统不能及时恢复工作状态,机务段及时通知技术科和安监科.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蓄意破坏电子添乘系统,不得随意触、碰电子添乘系统的主机铅封、接线插头、摄像头以及硬盘封条等. 以下管理考核细则视责任范围纳入《铁运公司运输生产设备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机务段部分统一考核,扣分总和以10分为上限. 考核细则: 1、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管理员不明确,每次扣3分;管理员未掌握电子添乘系统运行状态或日常管理不到位,每项次扣2分. 2、无明确班组及个人负责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的清扫、检修等工作,每次扣3分;检修及保养工作不到位,每项次扣2分. 3、常用配件不足导致机车电子添乘系统停用,每台次扣4分;管理不到位影响机车电子添乘系统正常使用,每台次扣3分. 4、机车电子添乘系统出现异常情况,乘务员不按管理规定汇报情况,每项次扣2分. 5、摄像头卫生不良或传输电子添乘系统录象数据的计算机网络不畅通,而影响到内燃机车行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每台次扣5分;管理、检修及保养不到位,导致内燃机车行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失败,每台次扣10分. 6、人为因素影响到机车电子添乘系统的正常使用,每台次扣10分,并处罚责任人100元. 制度篇[7] 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 与应用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295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295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内容…295 第四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296 第五章 通信保障设施建设…296 第六章 信息网络维护机构…297 第七章 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管理…297 第八章 网络安全管理…298 第九章 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300 第十章 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301 第十一章 中心机房管理规定…303 第二篇 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304 第二章 考核内容…304 第三章 处罚标准…304 第四章 奖励标准…305 第一篇 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集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 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2、负责审定公司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 4、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核和推进. 5、协调公司内外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信息化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于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 2、支撑信息系统运行的运算设备、存储设备、终端设备等. 3、用于服务公司的数据通信等各类通信网络及终端设备. 4、用于公司网络化视频监控的管理系统. 5、各类信息化应用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 第四条 公司重大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订投资计划,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提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内部能完成相关建设工作的,原则上由公司内部负责实施.确因需要进行外购或引进的,在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通信信息中心根据具体需求牵头实施,并做好与内部系统的并接工作. 第五章 通信保障设施建设 第六条 切实做好公司信息、语音等通信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设备做好维护管理. 第七条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相关规划,做到数据通信、语音通信等各类通信网络及时建设到位,保障公司生产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快地处理设备故障. 第九条 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做到以保证生产为前提的网络畅通. 第六章 信息网络维护机构 第十条 公司信息网络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是承载办公、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多项业务的综合性应用网络平台.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中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 通信信息中心为公司信息化管理维护部门,对公司属计算机网络实施管理维护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所有网络IP地址资源. 2、监督、检查和考核信息网络建设质量、运行质量以及网络安全状况. 3、负责信息网络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 4、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管理,相应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 5、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级安全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6、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 第七章 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管理 第十三条 需要入网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向通信信息中心提交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局域网. 第十四条 入网单位、部门应统一向通信信息中心申请IP地址,通信信息中心对入网计算机用户进行逐个登记,分配IP地址和相应设置,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设IP地址. 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本级网络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负责保存本级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和承担本部门计算机用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未经通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司网上对外设立电子公告服务的信息服务站点或类似的公开信息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视其情况及危害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对公司级各应用系统统一设置和使用的网络资源,各单位应服从网络的统一管理,不得变更网络设置,不得损坏网络连接线路,不得设置网络障碍.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设立网络信息管理员,协助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网络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等日常工作. 第八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任何计算机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计算机上网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 计算机上网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发布各种有害信息. 3、 计算机上网人员有义务配合管理部门对网络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5、未经许可不得开通自己的Web等服务,不得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 6、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进行商业和其它任何盈利性活动. 7、计算机上网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盗用非法的IP地址入网等等. 8、计算机上网人员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计算机上网人员上网规定的行为,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 9、对被动收到的不良信息,应及时予以删除,严禁扩散,同时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和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删除. 10、 严禁私拉网线,严禁私用集线器、无线路由及所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设备. 11、严禁私自更改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及网关等,如出现冲突情况或网络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信息中心,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12、不得在互连网上发表反动、不健康的言论,不得上不健康的网站,做到安全、文明、健康、守法上网. 13、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计算机上聊天、玩游戏等. 14、不得用软件进行网络扫描,不得利用黑客软件攻击其它电脑.上网用户对上网行为负责.如有违反,网络管理员有权停止对其的服务. 15、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16、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17、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8、不得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19、除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在生产网可以使用软盘、光盘、u盘外,其他人员禁止在公司生产网电脑上使用. 20、外单位的软盘、光盘、u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要由计算机房进行病毒清查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通信信息部和各接入单位、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网络病毒发作严重的计算机,通信信息部有责任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中断染毒计算机与骨干网的连接,待计算机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3、对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4、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对私设乱设的IP地址,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封杀其IP),并视其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通信信息部要定期对各接入单位部门信息人员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网络数据安全. 第二十三条??通信信息部和各接入单位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用户,通信信息部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入网.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实现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投入合理化和运行成本最小化的目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公司各部门增添信息网络设备,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计划科、技术科对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审定,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公司或公司集中采购,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采购,通信信息部负责安装. 2、集中采购的范围为: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等);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外围设备(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计算机软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网络系统的兼容性和维护性. 3、各单位、各部门更换计算机配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信信息部办理,否则,发生所有费用,财务科不予报销,由责任单位、责任人自理. 4、信息网络设备的报损或处理,由通信信息部、技术科共同负责办理.公司所有信息网络设备,由通信信息部统一调配,以消除设备闲置现象,提高设备利用率. 5、通信信息部必须建立各部门计算机的统计、编号台帐. 6、各科室,站段、部门应建立计算机管理台帐、每个部门要指定一个人专门负责计算机台帐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对本部门计算机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通信信息部汇报. 8、各部门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照"部门使用部门负责"原则,各部门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外观清洁维护、定期下载补丁软件、数据备份、磁盘整理,计算机的防尘、防潮、防高温等工作部门自行负责.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所属计算机及外设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由通信信息部派专业人员检修. 9、使用计算机人员应爱护设备,注意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经常用干布清洁设备外壳,保持外观清洁,不得在计算机设备周围放置茶水、食品等杂物.设备不用或清扫室内卫生时应用布罩遮盖,以防灰尘 . 10、生产岗位计算机操作人员,应掌握计算机设备安全操作常识及专项使用操作技能,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越权修改各种设备参数. 11、新职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计算机设备安全操作常识及专项使用操作技能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授权人员禁止上机操作. 12、要爱护计算机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设备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有可能对设备造成危害的其他物品. 13、生产岗位计算机设备专机专用,严禁挪用.除计算机维护人员根据需要外,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删装程序,更不得随意拆装. 14、生产使用的微机,不得用来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安装、运行各类游戏软件及非工作性软件,禁止上班时间聊天、看电影等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15、各岗位的微机,用户在微机上设置的开机口令,应在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处登记,其负责保管的设备,应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16、严禁制造、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违者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7、因操作不当或不熟练而造成运行不畅通的,操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更正错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不得以各种借口消极拖延. 18、属设备硬件故障或软件工作异常时,要及时联系通信信息部,详细说明情况,不得自行处理. 19、要求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微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没有特殊情况禁止停机或重起设备. 20、因设备工作异常或雷雨、电压超限等其它外部原因对设备构成威胁时,应立即采取停机措施,迅速关机并切断电源,必要时断开通信线路,力争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尽快向通信信息部说明情况. 21、保持计算机设备特定的环境温度及周围卫生. 22、轮班制岗位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及处理情况和使用情况等,填写交班记录.属于交接不清的,责任由接方承担. 23、应按规定操作设备,严禁带电插拔设备,严禁自行拆装设备,改变计算机的硬件配置,严禁自行安装软驱、光驱等数据输入设备. 24、计算机电源应安全可靠,工作电压符合规定要求.使用计算机时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及环境状态,不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机器,不在计算机电源线路上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不将盛水容器置于机壳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并报通信信息部运行值班人员. 25、计算机专责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计算机损坏,由专责人员承担维修费用. 26、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 27、严禁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及外界宣传广告. 第十章 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重视信息安全,树立安全意识,有效杜绝信息安全隐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计算机信息审查体系,明确主管部门,明确涉密信息的责任部门与人员,制定相应的泄密责任追究、处罚措施.同时加强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安全防范技术培训和涉密信息使用人员的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要加强公司内部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与管理,定期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对重要数据源加装软件防火墙以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因疏忽或者故意,造成网络或生产系统故障、瘫痪、数据丢损、泄密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各科室、站段、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信息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发布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的批准,部门、个人发布所有言论必须经过党群科审核和批准方可发布.个人无权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言论. ????第三十二条??办公室和党群科定期检查公司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一旦发现问题,可责令计算机房停止其网络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定时浏览公司网页,了解公司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反映. 第三十三条?在网上发布信息的部门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和上网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和质量,以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十四条?信息发布内容,各科室、站段、部门的处罚通报、月度分析,月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好人好事、需上报的活动总结及公司的新闻报道、通知,按公司要求时间在网上发布.公司举办的活动可以以文字,图片等的形式在网上发布.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第三十五条?凡上传信息、在发布信息时,直接将内容粘贴在内容栏,尽量不要使用附件.如有表格、图片等信息必须通过附件发布时,文字必须使用WORD文字处理系统,表格均应用EXCEL表格处理系统.若遇到特殊情况,造成不能上网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十一章??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机房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负责机房内设备(交换机、服务器、UPS等)的维护、配置和升级,以及机房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都应克尽职责,不得泄露超级用户登录口令,发现问题应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予以解决. 第三十七条?除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计算机设备供电电源、UPS电源、服务器、交换机的电源,未经领导同意,不能更改各服务器的配置,不得私自改变配线架线序. 第三十八条机房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干净,物品不得随意摆放.计算机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除每日正常清扫外,应定期(每周一次)进行全面清洁、吸尘工作. ??第三十九条机房内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严禁在机房内吃东西、抽烟、睡觉. ??第四十条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热器,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存放,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十一条机房内不允许会客,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要换拖鞋. 第四十二条业余时间由技术人员按日期轮流在家值班,需接听网络和设备故障电话,并记录在案,及时处理故障. 第四十三条应按规定定时检查机房的设备(服务器、UPS电源、交换机)运行情况以及机房的温度、湿度等情况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表. 第四十四条机房内各种设备、器材应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应爱护机房各种设备、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做好负责机房防火、防盗的安全性. ? 第八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任何计算机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6、除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在生产网可以使用软盘、光盘、u盘外,其他人员禁止在公司生产网电脑上使用. 7、外单位的软盘、光盘、u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计算机房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通信信息中心和各接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负责公司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网络病毒发作严重的计算机,通信信息中心有责任对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必要时可中断染毒计算机与骨干网的连接,待计算机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3、对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4、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对私设乱设的IP地址,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封杀其IP),并视其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通信信息中心要定期对各单位部门信息人员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网络数据安全. 第二十三条 通信信息中心和各单位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用户,通信信息中心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入网.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章 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实现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投入合理化和运行成本最小化的目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公司各单位增添信息网络设备,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通信信息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审定,上报技术科、计划科,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公司或公司集中采购,通信信息中心负责安装. 2、集中采购的范围为: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等)、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外围设备(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计算机软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 3、各单位更换计算机配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通信信息中心负责更换、安装. 4、信息网络设备的报损或处理,由技术科、通信信息中心共同负责办理.公司所有信息网络设备,由公司统一调配,以消除设备闲置现象,提高设备利用率. 5、通信信息中心必须建立计算机统计、编号台帐. 6、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对本部门计算机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汇报. 7、各单位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单位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外观清洁维护、定期下载补丁软件、数据备份、磁盘整理,计算机的防尘、防潮、防高温等工作部门自行负责.使用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由通信信息中心派专业人员检修. 8、计算机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计算机损坏的,由计算机技术人员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章 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重视信息安全,树立安全意识,有效杜绝信息安全隐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第二十七条 通信信息中心确定公司信息发布技术责任人员,加强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安全防范技术培训和涉密信息使用人员的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第二十八条 通信信息中心要加强公司职工的信息安全教育与管理,定期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对重要数据源加装软件防火墙以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因疏忽或者故意,造成网络或生产系统故障、瘫痪、数据丢损、泄密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信息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发布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的批准;单位、个人发布言论必须经过党群科审核和批准方可发布,个人无权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言论.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和党群科定期检查公司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通知通信信息中心停止其网络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定时浏览公司网页,了解公司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反映. 第三十三条 在网上发布信息的部门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和上网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和质量,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十四条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为各单位通报、通知,月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好人好事、需上报的活动总结及公司相关新闻报道.公司举办的活动可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7、煽动、破坏集团和公司稳定,有损集团和公司形象,损害集团及公司利益的言论、消息等. 第三十五条 凡上传信息、在发布信息时,直接将内容粘贴在内容栏,尽量不要使用附件.如有表格、图片等信息必须通过附件发布时,文字必须使WORD文字处理系统,表格均应用EXCEL表格处理系统.若遇到特殊情况,造成不能上网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十一章 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机房内设备(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等)的维护、配置和升级,以及机房防火、防雷、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得泄露超级用户登录口令,发现问题应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予以解决. 第三十七条 除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计算机设备供电电源、UPS电源、服务器、交换机的电源,未经领导同意,不能更改各服务器的配置,不得私自改变配线架线序. 第三十八条 计算机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干净,物品不得随意摆放.计算机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除每日正常清扫外,应定期(每周一次)进行全面清洁、吸尘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严禁在机房内吃东西、抽烟、睡觉. 第四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热器,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存放,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十一条 机房内不允许会客,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要换拖鞋或鞋套. 第四十二条 业余时间由通信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轮流值班,及时处理计算机网络和设备故障. 第四十三条 通信信息中心有关人员按规定定时检查机房的设备(服务器、UPS电源、交换机)运行情况以及机房的温度、湿度等情况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表. 第四十四条 机房内各种设备、器材应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应爱护机房各种设备、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篇 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维护和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功能和作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正常运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二条 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中心机房管理. 第三章 处罚标准 第三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七章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中的第13条、第14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其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 第四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八章网络安全管理中的第19条、第20条规定的,每发现违规一次罚款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其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因计算机感染病毒、安装无线路由等原因造成其他人员不能上网的,罚款责任人1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其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2分;凡因计算机感染病毒、安装无线路由等原因造成其他人员生产系统不能使用的罚款责任人2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其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3分;情节严重,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从重处理.个人电脑因工作需要在单位使用必须经所在部门同意,必须报通信信息部备案,经通信信息部批准才能使用,未经批准上网者罚款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造成严重影响的罚款责任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2分. 第五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九章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中的第25条中的任何一项的,罚款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损坏设备的费用,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十章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中的第26条、第29条、第31条、第32条、第34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款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 第七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十一章中心机房管理规定中的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款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 第八条 奖励标准 第八条 公司组织参加集团以上举行的计算机技术竞赛、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分别相应加3、2、1分. 第九条 公司职工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或技术进步方面成绩突出并被有关技术部门确认价值的,奖励500元,所在部门绩效考核加3分. 第十条 公司职工在及时发现或清除计算机网络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中成绩突出,并被有关部门认可的,公司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和加分.第三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七章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管理中第13条、第14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四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八章网络安全管理中的第19条、第20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五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九章计算机办公网络设备管理中的第25条中任何一项的,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损环设备的费用,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十章信息安全及信息发布中的第26条、第29条、第31条、第32条、第34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 违反《铁运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第十一章中心机房管理规定中的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44条规定的,每违反其中一条,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四章 奖励标准 第八条 公司组织参加集团以上举行的计算机技术竞赛、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第九条 公司职工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或技术进步方面成绩突出并被有关技术部门确认价值的,奖励500元. 第十条 公司职工在及时发现或清除计算机网络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中成绩突出,并被有关部门认可的,公司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制度篇[8] 铁运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物资计划申报…308 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309 第三章 物资入库办法…310 第四章 物资发放办法…310 第五章 仓库管理办法…311 第六章 物资资金管理…312 第七章 废旧物资管理…312 第二篇 物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管理职责…312 第二章 计划考核…313 第三章 采购考核…313 第四章 仓库考核…314 第五章 物资发放考核…315 第六章 二级库考核…315 第七章 消耗费用考核…316 第八章 废旧物资考核…316 第一篇 铁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物资计划申报 第一条 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维修的实际需要,及时编报各类物资申请计划,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综合保障部. 第二条 物资申请计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 1、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列入年度计划的物资主要有:有色金属、木材、水泥、油料、煤炭、铁路线路和电务专用配件、内燃机车配件,通信、电力、信号电缆等.除易损及易耗件外,其余物资均列入季度和月度计划申报.各部门应在每季度开始前30天将下季度物资用料计划报综合保障部. 2、月度计划管理:各部门需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物资报综合保障部,综合保障部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列入月度计划,单价超过1000元,批量超过10000元的物资报公司计财科列入公司月度计划. 3、每月30日前,对上月物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超计划采购的物资和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分析,由综合保障部和各部门共同分析原因,并对综合保障部和各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 计划外急需的物资,用料部门须报临时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报综合保障部,急需的物资须注明需用时间,由综合保障部办理采购. 第四条 各部门安排专人编制材料计划,申报计划统一采用"铁路运输公司用料计划申报表",按申报表栏目填写.如需特殊要求的物资,应附有技术资料,图纸或实物,否则不予办理. 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 综合保障部对各部门的计划进行汇总,对照库存量及库存定额,确定采购计划,杜绝无计划采购,对采购物资造成积压的,将追究计划采购人员责任. 第六条 物资采购要执行集团比质比价采购规定,在采购工作中要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收集可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信息,进行比质比价,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询价比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 批量采购 对批量较大的采购应严格落实报价制度,计划下达后,采购人员应至少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再综合考虑价格、质量稳定性、性能价格比等因素,确定推荐供应商,认真填写比质比价单. 第八条 定点采购 为保证所需物资正常供应,日常采购采取定点采购. 从三个以上的供应商中比质比价,对信誉程度和售后服务方面认真进行考察,确定采购点,并有效地对其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每年审核一次,如发现质量及价格问题,及时调整采购点. 第九条 对独家经营或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审查确认供货商的资质,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十条 应急采购 各部门急需的零星材料事先无法向综合保障部申报计划的,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可在市场上自行采购,但是价格必须合理,同时事前必须向综合保障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事后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审批权限 一次批量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须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批量在1万元(含1万元)至20万元的物资报公司领导审批.一次批量在1万元以下的物资由综合保障部科长审批. 第十二条 业务管理 采购人员定期互换采购业务,相互熟悉采购业务,每季度召开物资质量价格分析会,对不同采购人员所采购的同类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结果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多种经营部所需大宗物资由综合保障部统一采购,自行采购的零星物资按比质比价原则实施,综合保障部负责监管. 第三章 物资入库办法 第十四条 采购人员应及时将所采购物资入库,仓库保管要及时登记清楚.生产急需或送货上门的物资,应由采购人员负责索要料单,采购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材料员,以免影响生产.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认真核对帐单,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是否相符,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根据验收情况,通知计财科以何种方式付账. 第四章 物资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各部门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料. 第十七条 领料单填写必须一料一单,各栏各项均要填写清楚,实发数不得大于请领数,经领料人和领料主管签字后生效,否则不予发料.综合保障部记帐员应在当月将领料单汇总送交计财科. 第十八条 仓库保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料,未经验收入库的物资原则上不发,如确实急需,经综合保障部科长同意后先办手续后发料. 第十九条 个人或车间保管的各类工量具、仪器仪表,均建立工具卡,登记后凭工具卡发放.如有丢失或损坏须查明原因,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凡领用的各种配件、工量具、仪表和各种容器(如油桶、塑料桶等)都必须交旧后仓库才予发料. 第五章 仓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库存物资实行分类、定位储存的管理办法,根据材料编号的顺序结合物资性质、外形、重量等情况,按四号定位、五五摆放的要求入库. 第二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对有动态的库存物资,应该当天盘点.无动态的物资每月清点一次,仓库保管员应保持帐、卡、物相符.料单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物资应经常保养,防止变质变形及锈蚀,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人为造成事故或物资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和综合保障部的材料仓库按照帐、卡、物相符的原则进行管理,核定各部门的库存定额,每月上报综合保障部仓库库存情况和各班组的材料领用情况.库存超过定额的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物资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材料资金由综合保障部统一向计财科申请使用,其他部门如有急用,须经综合保障部同意.计财科在综合保障部不超过核定的储备资金的情况下,材料资金应给予保证.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采购资金,不得超储、积压物资,如有发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第七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废旧物资由综合保障部负责回收,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处理.回收的范围包括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配件、废油料、包装容器等. 第二十八条 综合保障部应严格执行集团废旧物资有关规定,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二篇 物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综合保障部、 计财科、办公室、技术科、纪委、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物资管理考核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 第二条 综合保障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检查随机进行.同时做好对奖惩事项的认定与统计工作,向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小组提出奖惩建议,办理奖惩事宜并做好通报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奖惩资金的审核、确认. 第四条 计财科负责奖惩资金兑现. 第二章 计划考核 第五条 各部门要从实际工作出发编制采购计划,上报采购计划要准确,对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扣相关部门1分,并按公司计划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按要求上报.不按程序上报采购计划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报公司物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追究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及领导责任,并扣相关部门1分. 第七条 对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因部门负责人考虑不周导致应急计划增多的,按超出部分的2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扣相关部门1分. 第三章 采购考核 第八条 对不按计划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超储积压,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的,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 第九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在采购代用品前要征求技术科及使用部门意见,经技术科及使用部门两方同意后方能采购,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并对采购员处以货款的50%罚款. 第十条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采购物资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并处以货款的50%罚款. 第四章 仓库考核 第十一条 物资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与采购员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严禁接收,如因工作失误或故意验收,而接收不合格物资的,仓库保管员负全部经济责任,并对仓库保管员处以货款50%的罚款.对及时发现不合格物资并及时上报的,对发现者按总货值的20%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对有防霉、防锈、防变质、防腐蚀保养措施要求的物资,仓库保管员要采取相应保养措施并做好保养记录,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无保养记录的罚仓库保管员50元;造成损失的,仓库保管员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货款的10%罚款.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和防盗工作,如果发生责任消防事故、仓库被盗现象,对相关仓库保管员处以货款的30%罚款,单位负责人按公司安全及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仓库保管员应保持仓库的库容库貌,库场保持整洁,对不整洁的处以50元罚款;货物按"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不按要求摆放的处50元罚款;标志要明显,对不按规定放置标志的,处50元罚款. 第十五条 因仓库保管员对领料人员不礼貌等被投诉的,一经查实,罚仓库保管员50元. 第五章 物资发放考核 第十六条 物资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料,对违反发料原则而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以及其他损失的,仓库保管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领用物资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领用手续不完全的罚材料员 50 元;私自更改领料单的,罚当事人50元,并向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通报;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因仓库保管员审核不到位而发料的,罚仓库保管员50元.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后要及时登记账簿,对不及时做帐造成损失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处5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对将物资私自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的罚款50元,同时追回外借物资,追回物资有磨损或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紧俏物资严禁对外调剂,凡对外调剂的物资必须向物资科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理.如有违反,对当事人按处理货款的50%进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工量具采用交旧领新制,对违反规定的,仓库保管人员有权不发料,对没有执行交旧领新制的材料员处5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电话、多用插座等物资的领用,各部门要指出明确的使用位置,材料员不能说清楚具体使用位置的,仓库保管员不得发料,否则罚仓库保管员50元. 第六章 二级库考核 第二十三条 公司每年年底下达各单位二级库下一年度期末库存及月均库存指标,综合保障部对月均库存指标每月底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公司物资检查后,公司物资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库进行检查考核,对超出库存上限的按超出部分的1%处罚部门负责人,并扣相关部门1分. 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库管理单位要转变重数量管理,轻班组考核的观念,制定相应的物资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并做好落实工作.各类台账记录要齐全.对无措施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对台账记录不齐全的每出现一漏项罚责任人50元,并扣相关部门1分. 第七章 消耗费用考核 第二十六条 物资消耗费用指标由计财科下达计划,综合保障部配合执行,计财科年终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奖惩按公司费用指标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第八章 废旧物资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由综合保障部负责回收,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处理.违反本规定的,除由计财科收回其全部收入外,罚责任人50元,并扣相关部门1分,情节严重的交公司综治办处理. 制度篇[9] 铁运公司后勤和环境保护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320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320 第三章 浴室管理…324 第四章 食堂管理…325 第五章 集体宿舍管理…327 第六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327 第七章 洗衣房管理…329 第八章 木工房管理…329 第九章 花房管理…330 第十章 乘车证办理…331 第十一章 其他管理…332 第二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考核…333 第二章 浴室管理考核…333 第三章 食堂管理考核…334 第四章 集体宿舍管理考核…334 第五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考核…335 第六章 洗衣房管理考核…336 (第七章 木工房管理考核…336) 第七章 花房管理考核…336 第八章 乘车证办理考核…337 第九章 其他管理考核…337 第三篇 铁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338 第二章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338 第三章 责任划分…339 第四章 责任目标…341 第五章 考核办法…342 第六章 组织实施…342 第七章 奖惩…342 第一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后勤服务体系,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 第二条 综合保障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审批和领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及时供应. 第三条 综合保障部根据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需求计划,本着"比质比价"的原则统一采购. 第四条 综合保障部依据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总费用,结合各部门定员状况及业务性质等分解费用指标,由各部门包干使用,综合保障部每月核算一次,年底对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为减少库存,降低不必要的损耗,将办公用品分为常备品(附表1)和非常备品(附表2),常备品可按规定正常领用;非常备品各使用部门须于当月25日前报申请计划,由综合保障部核实汇总,作为公司月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的依据,未报申请计划的部门,综合保障部不予领用. 第六条 各单位安排一名材料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统计、核实、上报、领用等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办公用品由领料员持领料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到综合保障部办理审批手续,综合保障部仓库保管员做好相应的结算和登记手续后方可领取. 第八条 各单位的办公用品,要随领随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物损. 第九条 原则上公司每年初按管理人员每月7元、其他职工每月4元核定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年内不因部门人员变动另行调整. 第十条 各部门确因工作急需的办公用品,如果占用资金量大或计划内费用不够的情况下,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保障部核实后报请公司主管经理批准,经计财科审核,由综合保障部安排采购,其费用作为计划外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实事求是、控制成本的原则,科学、经济、合理地安排本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对本部门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要严格审批,并督促领料员做好办公用品台帐的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为每月5日至25日上午. 附件1: 铁运公司主要办公用品发放标准 品名 标准 使用年限 计标器 用于统计、核标人员 5年/台 钢笔 用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2年/支 石英钟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8年/台 拖把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点) 1年/把 文具盒 用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6年/只 订书机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6年/台 脸盆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4年/只 圆珠笔 用于各管理人员、工人 1年/支 棉大衣 用于公司值班人员 6年/件 棉被 用于公司及站段值班 5年/床 蚊香器 用于用空调的值班室、工作室 2年/台 吊扇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6年/台(浴室食堂除外) 陆地扇(台) 用于特殊情况的工作场所 4年/台 保湿桶 用于食堂、冷饮供应点 2年/台 附件2:常备品与非常备品明细 常备品名称 非常备品名称 铅笔(红蓝) 资料盒 计标器 棉褥 圆珠笔 印泥 石英钟 床单 蓝黑墨水 抹布 文具盒 枕头(罩) 墨汁 拖把 订书机 棉大衣 橡皮 肥皂 电饭煲 锅灶 铅笔刀 洗衣粉 吊扇(台扇) 杀虫剂 订书机 84消毒液 茶壶 直尺(三角板) 回形针 洗洁精 水瓶 钢笔 大头针 去污粉 纸篓 日历芯 胶纸 毛巾 塑料桶 台历芯 稿纸 胶水 电蚊香器 台历架 软抄 复写纸 保湿桶 压感纸 硬抄 电池(5#、7#) 棉被(罩) 窗帘 文件夹 白纸(A3、A4) 第三章 浴室管理 第十三条 就浴人员一律凭本公司统一办理的磁卡,刷卡就浴. 第十四条 磁卡办理: 1、公司在职人员由公司按岗位不同区别对待,三大班人员,每月每卡免费就浴时间(按喷头流水时间计时):男225分钟(按15个班次,每班次洗浴1次,每次15分钟计算);女300分钟(按15个班次,每班次洗浴1次,每次20分钟计算);常白班人员:每月每卡免费就浴时间(按喷头流水时间计时):男150分钟(按每月洗浴10次,每次15分钟计算);女200分钟(按每月洗浴10次,每次20分钟计算),上述免费洗浴时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充值解决,限9元/小时. 2、长期在公司工作的外工:经个人申请,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充值就浴,限10元/小时. 3、友邻单位驻公司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之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充值就浴,限12元/小时. 4、公司内退及退休人员: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每月免费就浴4次,男每次限时15分钟,女每次限时20分钟,上述免费洗浴时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充值解决,限9/小时(仅限本人使用,对磁卡借给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磁卡给予没收,并不再给予办理免费就浴事宜). 5、集团公司离退人员暂时不予办理磁卡,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洗浴: 1、就浴人员须在公司规定的浴室开放时间就浴. 2、就浴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现金等,对私自携带贵重物品、现金等进入浴室而发生丢失的责任自负. 3、就浴人员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4、就浴人员不准在浴室吸烟、随地吐痰、洗衣服等. 5、个人要妥善保管好就浴磁卡,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磁卡损坏或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司行政科办理报废或挂失,并交30元办卡费及100元押金,重新办卡,原卡使用时间同时作废. 6、对因人为因素造成洗浴设施损坏的,当事人须按损坏设施双倍价格赔偿. 第十六条 浴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认真搞好浴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按时做好浴室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浴室准时开放,并按本规定认真抓好管理. 第四章 食堂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副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确保采购副食品质量. 第十八条 严格按操作程序、步骤进行食品保管、加工、制作,确保饭菜质量,杜绝食物中毒. 第十九条 按照餐具消毒要求,每日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做好防鼠及灭蚊蝇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每日做好工作场所及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就餐职工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就餐环境.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公司属地内外工小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确保外工小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为就餐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二十四条 就餐职工一律刷卡就餐,食堂售饭窗口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工就餐磁卡丢失的,需交30元办卡费重新办理磁卡.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应当文明就餐,按规定时间排队就餐,不允许"加塞",不准大声喧哗.如发现饭菜质量有问题,应逐级反映解决,不得与食堂炊事人员争吵,不得讲粗话.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在食堂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工作场所就餐;在吃饭期间对废弃物不能乱吐、乱扔,应放置桌面,由食堂炊事人员统一打扫处理;饭后对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回收桶内,不准乱泼、乱倒,影响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 班中餐人员应在指定的窗口打饭,就餐完毕后应主动将餐具送至打饭窗口,不准乱丢、乱放,严禁带走餐盘. 第二十九条 就餐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推迟就餐时间的,应及时和食堂负责人联系,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足量供应并冷热适宜. 第三十条 外单位驻站人员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需交30元办卡费办理就餐磁卡,自行充值刷卡就餐. 第五章 集体宿舍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凡家住外地的本公司在职单身职工,经本人申请,综合保障部审核条件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三十二条 住宿人员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 第三十三条 住宿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第三十四条 宿舍范围内不准制作、存放家具和其它笨重杂物;不准饲养家畜;不得高声喧哗;禁止从楼上往下倾倒垃圾、泼水等. 第三十五条 集体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第三十六条 集体宿舍门锁不得任意调换或自行加锁. 第三十七条 集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第三十八条 宿舍内严禁聚众赌博. 第三十九条 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各房间进行例行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 第四十条 出入人员管理 1、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号牌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进出公司大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2、在本公司工作的外工或外单位在公司内从事与本公司关联工作的人员,凭站、段、科室的证明,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可后,到综治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 3、外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须借道走本公司院内的,由所在单位到公司综治办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出. 4、对非本公司正式职工到公司洗澡人员,须到公司综治办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出,仅限周二、周五下午,经门卫许可后进出. 5、来公司羽毛球馆参加比赛和训练的人员,须持会员证或临时进出证明方可进出. 6、外单位到本公司办理业务人员,要先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由门卫联系要找人员,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7、其他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公司院内. 8、对发放许可证的外单位人员,凡不服从门卫管理的,取消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出入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要在门卫登记后进出. 2、职工私家车和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院内的外单位车辆,一律要到综治办办理出入许可证,许可证有西港派出所和公司综治办共同盖章方可生效,否则一律不准进入. 3、非港内业务关系的外单位车辆,严禁借道通行;港内单位(口岸单位、集团属各部门、单位各控股参股单位)业务关系的车辆借道通行的,须经公司研究批准(每个单位严格限定数量),到综治办办理进出许可证,并加盖西港派出所公章后,方可进入. 第四十二条 出门货物管理 1、没有出门证明,任何人或车都不得夹带货物出门,所有出门货物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门卫人员要认真及时办理清查登记手续. 2、院内货场出货期间,要有专人负责,配合门卫管理,统一交验出货证明. 3、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必须加盖公司综治办公章,并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方可出门. 4、下班之后或法定节假日,原则上货物不能出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门卫接综治办通知方可放行. 第四十三条 道口管理 1、西门卫工作人员同时负责道口看守工作,要严格遵守道口管理制度及道口作业标准,履行道口工的有关工作职责. 2、日常要加强对相关设施的养护,确保道口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章 洗衣房管理 第四十四条 洗衣房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接收一线职工需洗涤工作服,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五条 洗衣房工作人员要按工作程序、标准及时完成工作,确保一线职工穿上整洁工作服. 第四十六条 洗衣房严禁洗涤私人衣物.对确因工作需要需洗涤的非一线职工工作服之外的物品,需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保障部同意后,洗衣房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洗涤.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要定时、定人取送洗涤衣物. 第四十八条 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洗衣房. 第八章 花房管理 第五十四条 花房工作人员要按花草种类、数量等建立公司花草树木台账. 第五十五条 个人或外单位的花草、树木需放在公司花房内养护的,需由综合保障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接收,但花房要单独建立相应台账(含花草品名、花草归属、入房时间等). 第五十六条 花房要定期对公司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门厅等场所的用花进行浇水、施肥、更换. 第五十七条 花房要根据公司需要,提出花草繁殖、培育计划,并按公司要求做好花草繁殖培育工作. 第五十八条 对公司大型活动使用花草,花房要根据需要及时准备,并将花草按时交活动负责人员,活动结束后及时如数收回. 第五十九条 外单位因活动需要借用公司花草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到综合保障部办理借用花草手续后,花房按花草借用清单发放,活动结束后及时如数收回. 第六十条 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花草树木死亡,花房要及时上报综合保障部,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十一条 花房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花草树木等占为己有或送人. 第六十二条 闲杂人员禁止进入花房. 第十章 乘车证办理 第六十三条 公司在职职工上下班确需乘坐交通车的,经本人申请,综合保障部审核后,由综合保障部为其办理乘车证. 第六十四条 因家庭驻地无交通车站点或工作点无交通车停车点而无法乘坐交通车上下班的职工,经本人申请,综合保障部审核确认,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适当发放补贴. 第六十五条 因家庭驻地或工作点变动需重新办理车证的,请携带原乘车证及1寸照片一张到综合保障部,由综合保障部为其重新办理乘车证;对乘车证因保管不善损毁或丢失的,要及时与综合保障部联系,交近期1寸照片一张,由综合保障部为其补办新证,增加相关费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第六十六条 综合保障部对乘车证办理要严格把关,杜绝冒名顶替办假证现象发生. 第十一章 其他管理 第六十八条 水暖班要加强对公司管网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公司各部门对发现的管网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通知水暖班(行政科),以便尽快采取措施. 第六十九条 锅炉房要加强对锅炉的日常维护,在供暖期要确保锅炉正常运转,供汽、供暖达公司要求. 第七十条 综合保障部负责收发人员要认真做好报纸、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对报纸、信件的分发要及时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领取报纸,无特殊原因非部门指定人员不得进入公司收发室. 第七十一条 综合保障部要安排专人做好公司房屋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建立详细的房屋资产管理台账. 第七十二条 对环境保护管理详细内容见《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第七十三条 加强对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建立公司办公家具台账,并做好办公家具的采购、维修、回收及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二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考核 第一条 办公用品采购要按年度分解指标按计划进度采购,控制库存量,对没按计划进度采购的罚采购员及部门负责人各50元;对库存量超出物资科核定库存量10%以上的,罚采购员、保管员各50元. 第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办公用品领用上要严格控制把关,对把关不严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对控制不到位,造成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超时间进度指标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三条 对在办公用品领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罚当事人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四条 综合保障部负责办公用品领用审批人员,对各部门领料单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领用条件的领料单不得签字,对违反规定签字的,罚当事人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二章 浴室管理考核 第五条 保持浴室卫生整洁,对不合卫生要求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六条 严格浴室管理,确保浴室开放按时,水温适当,对浴室开放不按时或因水温过低影响职工就浴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七条 就浴职工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八条 浴室不准吸烟、洗衣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违者罚款50元. 第九条 因就浴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洗浴设备损坏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罚当事人50元,当事人所在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三章 食堂管理考核 第十条 采购员没有执行索证制度的罚采购员50元. 第十一条 食堂卫生没达公司卫生要求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二条 没按规定进行餐具消毒的,罚当事人及班长各50元. 第十条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出现饭菜质量问题的,罚当事人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问题严重的按公司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因服务不到位或其他原因被投诉的(责任在食堂的),罚当事人及班长各50元. 第十四条 本身服务存在问题,并且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十五条 售饭窗口收取现金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十六条 就餐人员加塞的,罚50元;乱倒剩饭菜的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就餐期间,无理取闹的罚款50元,并交综治办另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将饭菜带回工作场所就餐的,罚款50元. 第十九条 食堂年度通过上级食品卫生A级管理单位复查验收的,公司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及综合保障部负责人进行奖励. 第四章 宿舍管理考核 第二十条 宿舍管理员对公共卫生区日常卫生清理不到位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宿舍管理员日常巡查不到位,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 宿舍入住人员留宿外来人员或不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管理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宿舍入住人员室内卫生不合公司要求或乱丢杂物、乱倒污水的,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 在室内制作、存放家具和其它笨重杂物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违章电器,并罚款200元,当事人所在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二十六条 私自更换宿舍门锁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 宿舍内聚众赌博的,交公司综治办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考核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规定》办理人员进出手续,对没按规定办理人员进出手续,致使闲杂人员进入公司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职职工进出公司大门,因不服从门卫管理而与门卫发生冲突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三十条 因门卫责任心不强,致使没有办理出入许可证的车辆进入公司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三十一条 因门卫管理不到位,致使公司物资(材料等)流失的,罚当班人员5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第三十二条 门卫严格管理,防止公司物资(材料等)流失的,奖当班人员50元,并报公司综治办按相关规定另行奖励. 第六章 洗衣房管理考核 第三十三条 衣服洗涤不及时或洗涤不干净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三十四条 私自洗涤其他衣物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三十五条 因保管不善,造成洗涤衣物丢失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七章 花房管理考核 第四十条 花房台账不健全,罚花房工作人员50元. 第四十一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花草树木等死亡的,罚花房工作人员50元. 第四十二条 将公司花草占为己有或送人的,除追回原物外,罚当事人5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综治办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重大活动,借用的花草,因活动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花草丢失或损坏的,除按市场价赔偿外,罚当事人50元. 第四十四条 花房工作人员培植名贵花草树木等,为公司节约大量资金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章 乘车证办理考核 第四十五条 对乘车证办理把关不严的,罚综合保障部负责乘车证办理人员50元. 第四十六条 冒名顶替办假证的,除没收假证外,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章 其他管理考核 第四十七条 对公司管网巡查不及时到位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八条 对公司管网日常养护、维修不及时,造成跑冒滴漏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九条 参加突发管道事故抢修,为公司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十条 锅炉日常养护不及时到位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五十一条 供暖供汽不及时到位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五十二条 工作责任心强,及时发现雷管等危险品,避免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相关奖励办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报纸、信件分发不及时或分发不准确的,罚当事人50元;对非部门报纸领取人员,擅自进入报纸收发室的,罚款50元;对随便翻动其他部门报纸、信件者,罚款50元. 第五十四条 公司房屋资产清楚,台账健全,做到账、卡、物相符.每违反其中一项罚责任人50元. 第五十五条 办公家具台账健全,能定期对办公家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台账不健全或检查不及时的,罚责任人50元;使用者人为造成办公家具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另按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 能对淘汰的办公家具进行修旧利废为公司节约开支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三篇 铁运分公司生态港口创建暨卫生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港口,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总结公司多年卫生、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分析不足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签定的《生态港口创建暨卫生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公司生态港口创建暨卫生环保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后勤副经理 成员:综合保障部 技术科 计财科 生产业务科 多种经营部 人事科 安监科相关负责人 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后勤副经理;管理部门:综合保障部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专(兼)职人员: 综合保障部 技术科 安监科 计财科 人事科 生产业务科 多种经营部相关人员 二、责任划分 1、按集团要求认真落实生态港口创建各项措施,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综合保障部全面负责公司绿化及卫生环保工作,在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职能,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台账规范、材料齐备、表报及时,根据集团公司卫生环保处的要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上缴环保排污费,不得拖延,责任人:综合保障部主任.其中:部门一副主任和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另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台账记录、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 3、技术科全面负责公司环保相关技术工作,做好公司环保设备(生活污水处理、锅炉脱硫除尘及货场喷洒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做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归档工作,按月统计公司水、电、煤消耗情况,并于下月初将统计结果通报综合保障部.责任人:技术科科长. 4、计财科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的安排和实施工作,要将卫生、环境保护、生态港口创建工作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年度目标管理之中,并按规定及时上缴环保排污费、绿化补偿费.责任人:计财科科长. 5、综合保障部在安排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并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负责监督和组织清理工作,责任人:综合保障部主任. 6、人事科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卫生、环境管理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责任人:人事科科长. 7、各站段、科室领用机械油及回送报废机械油时,做好封闭处理,防止撒漏造成环境污染,废油处置方式和数量以月报形式报综合保障部,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8、要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控制职业病危害;要按照《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做好职工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完善职工健康监护台账,发现疑似职业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要加强与借道本公司各货运车队的沟通与协调,规范借道货运车辆管理,杜绝抛洒、粘带、超速等现象发生.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9、多种经营部、生产业务科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杜绝运输物料在公司内、外道路上的抛撒粘带现象,运送易扬尘污染物时,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扬尘造成环境污染,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罚款50元/车次.货场进出货物要按要求向公司生态港口创建办公室申报,作业现场严格按规定流程进行检查、登记、签字确认;公司货场要整洁有序,清扫及时;货物要按要求堆码,与道路交界处一律使用挡板,苫盖及时、全面;确保场地喷洒除尘系统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堆场喷淋,有效控制散货扬尘;完善场地保洁规范,场地清扫人员配置合理,提高场地清扫频次,并加强对清扫人员的日常考核.如有化工等有害货物堆放,其防护措施须报综合保障部批准,责任人:多种经营部、生产业务科负责人. 10、各单位认真做好各自卫生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及管理工作,确保公司院内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堆放、车辆停放有序,达公司环境卫生考核要求,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11、综合保障部要认真做好生活污水收集运输管线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管线完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修复;锅炉房必须按规定做好炉渣清理、堆存放工作,锅炉操作工应严格标准化作业,防止烟尘排放及烟气黑度超标;公司进出口通道保持清洁,道路两侧无洒落货物、垃圾堆积,并做好西门卫道口至10号岗与连云区交接处责任路段的管理;要加强路面清扫人员的检查、督促与考核,深化公司区域环境管理层次.责任人:综合保障部主任. 12、综合保障部要认真抓好公司绿化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绿化任务,并对公司绿化树种及面积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规定上报集团主管部门;每月定期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责任人:综合保障部主任. 13、各单位在设备检修时,要做到"三不落地",对落地油污、杂物要及时清理,减少环境污染;各单位在公司内需进行熏蒸作业时,必须经综合保障部报集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 14、公司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与管理,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运行、维护记录及原始台账齐全、准确,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15、工电段要定期、不定期对铁路沿线进行排查,发现一支黄花要及时清除,杜绝其在铁路沿线蔓延,责任人:工电段段长. 16、开展铁路路基绿化试点工作,责任人:综合保障部副主任 17、认真抓好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每月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栏不得少于两期.责任人:综合保障部支部书记. 18、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焦专线等装卸线周边卫生整洁.责任人:港口站站长. 19、及时对排洪沟、下水道进行清淤,确保公司东、西门岗通道排水畅通.责任人:工电段段长、综合保障部主任. 20、认真落实餐饮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验收、餐饮制作各环节操作规范.责任人:综合保障部分管副主任. 21、多种经营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责任人:多种经营部主任. 22、公司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员负责公司环境规划、环保教育、环保设施的运用、安全、维护及环境卫生的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23、按时完成港区环境综合整治临时任务.责任人:综合保障部、计财科、技术科、安监科负责人. 三、责任目标 1、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率达100%. 2、"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月报表"报送率达100%. 3、环保排污费上缴率达100%. 4、堆场喷淋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公司辖区道路、堆场保持整洁,无二次扬尘. 5、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绿化建设任务,并登记造册上报集团公司卫生环保处. 6、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等完好率达96%以上,烟尘烟气年审监测排放合格率达100%,烟气黑度合格率达96%. 7、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完好率达96%,生活污水收集输运管线完好率达96%,污水达标排放率达100%. 8、港区熏蒸作业报批率达100%. 9、全年无食物中毒事故. 10、全年无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四、考核办法 1、《铁运公司生态港口创建考核细则》 2、《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细则》 3、《铁运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五、组织实施 1、综合保障部设立专职环境卫生督察员1人,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与考核. 2、综合保障部组织卫生检查小组人员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3、公司生态港口创建领导小组、卫生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4、依据考核办法综合保障部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考核一次. 六、奖惩 1、环境卫生将依据每月日常检查、周查及卫生综合大检查结果根据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奖惩. 2、因责任部门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司该项工作内容被集团公司扣分的,罚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人100元/分. 3、生态港口创建工作,按公司生态港口创建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奖惩 4、年终公司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获集团或以上环保部门表彰的,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附件1:《铁运分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附件2:《货场进出库货物申请表》 附件1: 《铁运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项目 分值 要求及扣分标准 得分 室内 卫生 30分 办公室内地面整洁,办公家具摆放整齐,办公家具、电器、窗台等无灰尘,办公桌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天花板无蜘蛛网.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公共 卫生区 30分 地面无杂物;走廊、楼梯、楼梯扶手整洁;厕所:大便池无便垢、小便池无尿垢、地面干净、洗手池内及台面整洁、镜面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公共卫生区内玻璃清洁.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卫生 责任区 30分 卫生包干责任区内路面、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生活垃圾等,每发现一个烟头扣2分,存在各类垃圾扣2分;责任区内无乱停乱放现象,每出现一起乱停乱放现象扣2分;无乱图乱画乱张贴现象,每出现一起扣2分. 绿化带 10分 包干绿化带内无杂草,铁路沿线杂草定期进行清理,绿化带及铁路沿线无生活垃圾,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得分 备注 对在检查中出现扣分的,每扣2分,罚责任人50元,同时罚所在部门负责人100元. 附件2: 货场进出库货物申请表 货场名称 进(出)库货物品名 进(出)库货物数量 进(出)库时限 运输车辆所属车队 申报时间 申请人 货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货场预防措施 生态港口创建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月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月日备注注:本表分上下两联,上联由生态港口创建办公室留存备查,下联由申报货场留存. 铁运分公司生态港口创建考核办法 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的号召,贯彻落实集团生态港口创建工作各项要求,为公司广大职工提供一个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跨越式发展,根据集团创建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根据各责任部门的责任划分制定考核细则,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二、日常检查考核由公司创建办公室组织,每日安排专人巡查,每周组织周查;月度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结合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进行,对检查中不合标准的,每次罚责任部门200元,并限期整改,没如期整改的的加倍处罚. 三、月度考核分与部门月度绩效奖挂钩,其中月度考核分95分(含95分)以上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加1分, 85分以下至60分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扣2分,60分以下,部门绩效考核扣20分. 四、年内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一次的,对主要责任部门罚款600元,主要责任人罚款400元,次要责任部门罚款200元;年内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二次的主要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建议降职使用,次要责任部门罚款600元. 五、年终月度考核综合结果将依据公司生态港口创建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 附件:铁运分公司生态港口创建检查考核细则 铁运分公司生态港口创建检查考核细则 (一)多种经营部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核分 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港口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1、部门职工的知晓率达100% 2 2、部门职工的参与率达100% 3 分工情况 部门创建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到位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 2、制度完善 3 3、措施到位 4 货场管理 1、散货堆存严格按照"四标七清"标准,成型苫盖,特殊不能苫盖货物报集团审批;2、场地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道场分离;3、喷淋系统完好,按要求使用;4、围挡设施齐全,围挡到位;5、清扫人员、清扫设备到位,清扫及时.6、有切实可行的应对特殊天气、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四清七标"标准 5 2、货垛苫盖 6 3、喷淋系统使用 3 4、道场分离、封闭管理 3 5、围挡到位 2 6、清扫及时 8 7、应急措施 3 车辆管理 1、散货转运车辆车况完好、车厢无缝隙、货物苫盖严密;2、车轮无粘带;3、货物无超高、超限;4、无超速;5、无抛洒;6、转运时段有应急保洁人员及应急措施 1、车况 2 2、无粘带 3 3、无超高、超限 2 4、无超速 3 5、无抛洒 3 6、应急措施 2 责任路段管理 责任路段保持路面本色,无车辆粘带痕迹、无污物、无扬尘、道路两侧无洒落货物、垃圾堆积; 1、保持道路本色 4 2、无车轮粘带痕迹 5 3、无污物、无扬尘 3 4、无洒落货物、无垃圾 3 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备料集中堆放、码放整齐;2、施工垃圾及时清运;3、杜绝乱挖、乱堆、乱放; 1、备料集中堆放、码放整齐 3 2、垃圾及时清运 3 3、无乱挖、乱堆、乱放 4 临时任务 集团、公司重大接待 2、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协助保洁公司保洁 3、公司督促限期整改项目 4、集团限期整改项目 1、落实集团、公司临时重大接待环保要求 3 2、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按要求协助保洁公司保洁 3 3、按期完成公司限期整改项目 4 4、及时完成集团限期整改项目 5 其他 1、月度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1次2、年度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2次1、月度因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1次扣10分,连带责任被集团通报扣1次扣5分. 2、年度因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2次,建议对相关责任人降职使用. 合计 100 (二)综合保障部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核分 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港口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1、部门职工的知晓率达100% 2 2、部门职工的参与率达100% 3 分工情况 部门创建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到位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 2、制度完善 3 3、措施到位 4 车辆管理 1、散货转运车辆车况完好、车厢无缝隙、货物苫盖严密;2、车轮无粘带;3、货物无超高、超限;4、无超速;5、无抛洒;6、转运时段有应急保洁人员及应急措施 1、车况 2 2、无粘带 3 3、无超高、超限 2 4、无超速 3 5、无抛洒 3 6、应急措施 2 责任路段管理 公司主干道及东西门外30米缓冲区,保持路面本色,无车辆粘带痕迹、无污物、无扬尘、道路两侧无洒落货物、垃圾堆积; 1、保持道路本色 4 2、无车轮粘带痕迹 5 3、无污物、无扬尘 3 4、无洒落货物、无垃圾 3 公共卫生管理 公司辖区内(办公场所、公共卫生区、绿化带、铁路沿线、施工现场)日常保洁、卫生检查、考核与奖惩等 1、办公场所卫生检查考核及时 3 2、公共卫生区卫生清洁 5 3、绿化带无杂草、无杂物 3 4、港区铁运沿线整洁卫生 2 5、施工现场卫生监管到位 2 卡口管理 西门卫严禁散货转运车辆通行,对不符合创建要求车辆拒绝通行,对缓冲区卫生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随时通知清扫人员. 1、西门卫严禁散货车辆通行 3 2、货票相符方可放行 2 3、杜绝不和标准车辆通行 2 4、巡查及时,处理得当 3 日常管理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及时处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检查、考核严格;台帐资料齐全规范. 1、安排节假日值班、要求明确 2 2、日常检查考核认真、及时 2 3、严格按标准进行奖惩 3 4、台帐健全 3 临时任务 集团、公司重大接待,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协助保洁公司保洁,公司督促限期整改项目,集团限期整改项目,特殊天气应急措施 1、落实集团、公司临时重大接待环保要求 3 2、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按要求协助保洁公司保洁 3 3、按期完成公司限期整改项目 4 4、及时完成集团限期整改项目 5 5、特殊天气应急措施得当 5 其他 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 1、月度因连带责任公司被集团通报1次扣5分;2、月度因主要责任公司被集团通报的扣10分,3、年度因主要责任2次被集团通报的建议相关责任人降职使用. 合计 100 (三)生产业务科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核分 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港口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1、部门职工的知晓率达100% 2 2、部门职工的参与率达100% 3 分工情况 部门创建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到位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 2、制度完善 3 3、措施到位 4 货场管理 1、散货堆存严格按照"四标七清"标准,成型苫盖,特殊不能苫盖货物报集团审批;2、场地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道场分离;3、喷淋系统完好,按要求使用;4、围挡设施齐全,围挡到位;5、清扫人员、清扫设备到位,清扫及时.6、有切实可行的应对特殊天气、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四清七标"标准 5 2、货垛苫盖 6 3、喷淋系统使用 3 4、道场分离、封闭管理 3 5、围挡到位 2 6、清扫及时 8 7、应急措施 3 车辆管理 1、散货转运车辆车况完好、车厢无缝隙、货物苫盖严密;2、车轮无粘带;3、货物无超高、超限;4、无超速;5、无抛洒;6、转运时段有应急保洁人员及应急措施 1、车况 2 2、无粘带 3 3、无超高、超限 2 4、无超速 3 5、无抛洒 3 6、有应急措施 2 责任路段管理 责任路段保持路面本色,无车辆粘带痕迹、无污物、无扬尘、道路两侧无洒落货物、垃圾堆积; 1、保持道路本色 4 2、无车轮粘带痕迹 5 3、无污物、无扬尘 3 4、无洒落货物、无垃圾 3 业务拓展 做好与周边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公司货场车辆通行;与码头公司协调,落实货场转储件状货物 1、协调周边单位,确保货场运输车辆通行. 5 2、落实货场转储无污染货物 5 临时任务 集团、公司重大接待 2、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协助保洁公司保洁 3、公司督促限期整改项目 4、集团限期整改项目 1、落实集团、公司临时重大接待环保要求 3 2、集团发生严重污染时按要求协助保洁公司保洁 3 3、按期完成公司限期整改项目 4 4、及时完成集团限期整改项目 5 其他 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 1、月度因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1次扣10分,连带责任被集团通报1次扣5分. 2、年度因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2次,建议对相关责任人降职使用. 合计 100 (四)办公室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核分 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港口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1、部门职工的知晓率达100% 2 2、部门职工的参与率达100% 3 分工情况 部门创建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到位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 2、制度完善 3 3、措施到位 4 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生态港口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公司、集团下达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督查督办公司生态港口创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0 2、督查、督办公司下达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20 3、督查督办集团下达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10 检查考核 配合综合保障部检查、考核各责任部门生态港口创建活动情况. 1、每月参与检查不少于1次 5分 2、检查生态港口创建奖惩措施落实情况 10 应急措施 有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特殊天气预案,能确保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应对. 1、有应对突发污染事件车辆调度应急预案,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位. 10 2、有应对特殊天气车辆调度应急预案,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位. 10 临时任务 1、公司重大接待任务 2、集团重大接待任务 1、落实公司重大接待各项要求 5 2、落实集团重大接待各项要求 5 其他 因创建问题被集团通报 月度公司出现1次被集团通报现象,负连带责任扣5分,因部门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1次扣10分;年内因部门主要责任被集团通报2次,建议对相关责任人降职 合计 100 第一篇 铁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物资计划申报 第一条 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维修的实际需要,及时编报各类物资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报物资科. 第二条 物资申请计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 1、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列入年度计划的物资主要有:有色金属、木材、水泥、油料、煤炭、铁路线路和电务专用配件、内燃机车配件,通信、电力、信号电缆等.除易损及易耗件外,其余物资均列入季度和月度计划申报.各单位应在每季度开始前30天将下季度物资用料计划报物资科. 2、月度计划管理:各单位需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物资报物资科,物资科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列入月度计划,单价超过1000元,批量超过10000元的物资报公司计划科列入公司月度计划. 3、每月30日前,对上月物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超计划采购的物资和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分析,由物资和各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并对物资科和各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条 计划外急需的物资,用料单位须报临时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报物资科,急需的物资须注明需用时间,由物资科办理采购. 第四条 各单位安排专人编制材料计划,申报计划统一采用"铁路运输公司用料计划申报表",按申报表栏目填写.如需特殊要求的物资,应附有技术资料,图纸或实物,否则不予办理. 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 物资科对各单位的计划进行汇总,对照库存量及库存定额,确定采购计划,杜绝无计划采购,对采购物资造成积压的,将追究计划采购人员责任. 第六条 物资采购要执行集团比质比价采购规定,在采购工作中要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收集可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信息,进行比质比价,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询价比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 批量采购 对批量较大的采购应严格落实报价制度,计划下达后,采购人员应至少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再综合考虑价格、质量稳定性、性能价格比等因素,确定推荐供应商,认真填写比质比价单. 第八条 定点采购 为保证所需物资正常供应,日常采购采取定点采购. 从三个以上的供应商中比质比价,对信誉程度和售后服务方面认真进行考察,确定采购点,并有效地对其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每年审核一次,如发现质量及价格问题,及时调整采购点. 第九条 对独家经营或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审查确认供货商的资质,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十条 应急采购 各单位急需的零星材料事先无法向物资部门申报计划的,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可在市场上自行采购,但是价格必须合理,同时事前必须向物资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事后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审批权限 一次批量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须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批量在1万元(含1万元)至20万元的物资报公司领导审批.一次批量在1万元以下的物资由物资科长审批. 第十二条 业务管理 采购人员定期互换采购业务,相互熟悉采购业务,每季度召开物资质量价格分析会,对不同采购人员所采购的同类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结果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天华公司所需大宗物资由物资科统一采购,自行采购的零星物资按比质比价原则实施,物资科负责监管. 第三章 物资入库办法 第十四条 采购人员应及时将所采购物资入库,仓库保管要及时登记清楚.生产急需或送货上门的物资,应由采购人员负责索要料单,采购人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材料员,以免影响生产.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认真核对帐单,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是否相符,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根据验收情况,通知财务科以何种方式付账. 第四章 物资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各站段、科室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料. 第十七条 领料单填写必须一料一单,各栏各项均要填写清楚,实发数不得大于请领数,经领料人和领料主管签字后生效,否则不予发料.物资科记帐员应在当月将领料单汇总送交财务科. 第十八条 仓库保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料,未经验收入库的物资原则上不发,如确实急需,经物资科负责人同意后先办手续后发料. 第十九条 个人或车间保管的各类工量具、仪器仪表,均建立工具卡,登记后凭工具卡发放.如有丢失或损坏须查明原因,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凡领用的各种配件、工量具、仪表和各种容器(如油桶、塑料桶等)都必须交旧后仓库才予发料. 第五章 仓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库存物资实行分类、定位储存的管理办法,根据材料编号的顺序结合物资性质、外形、重量等情况,按四号定位、五五摆放的要求入库. 第二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对有动态的库存物资,应该当天盘点.无动态的物资每月清点一次,仓库保管员应保持帐、卡、物相符.料单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物资应经常保养,防止变质变形及锈蚀,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人为造成事故或物资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站段和行政科的材料仓库按照帐、卡、物相符的原则进行管理,核定各部门的库存定额,每月上报物资科仓库库存情况和各班组的材料领用情况.库存超过定额的站段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物资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材料资金由物资科统一向财务科申请使用,其他部门如有急用,须经物资科同意.财务科在物资科不超过核定的储备资金的情况下,材料资金应给予保证.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采购资金,不得超储、积压物资,如有发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第七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废旧物资由物资科负责回收,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处理.回收的范围包括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配件、废油料、包装容器等. 第二十八条 物资科应严格执行集团废旧物资有关规定,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二篇 物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物资、 财务、计划、办公室、行政、技术、纪委、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等单位负责人及物资科相关人员. 物资管理考核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 第二条 物资科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检查随机进行.同时做好对奖惩事项的认定与统计工作,向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小组提出奖惩建议,办理奖惩事宜并做好通报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奖惩资金的审核、确认. 第四条 财务科负责奖惩资金兑现. 第二章 计划考核 第五条 各单位要从实际工作出发编制采购计划,上报采购计划要准确,对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按公司计划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按要求上报.不按程序上报采购计划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报公司物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追究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及领导责任. 第七条 对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因单位负责人考虑不周导致应急计划增多的,按超出部分的2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采购考核 第八条 对不按计划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超储积压,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的,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 第九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在采购代用品前要征求技术科及使用单位意见,经技术科及使用单位两方同意后方能采购,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并对采购员处以货款的50%罚款. 第十条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采购物资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并处以货款的50%罚款. 第四章 仓库考核 第十一条 物资入库时,保管员要与采购员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严禁接收,如因工作失误或故意验收,而接收不合格物资的,保管员负全部经济责任,并对保管员处以货款50%的罚款.对及时发现不合格物资并及时上报的,对发现者按总货值的20%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对有防霉、防锈、防变质、防腐蚀保养措施要求的物资,保管员要采取相应保养措施并做好保养记录,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无保养记录的罚保管员50元;造成损失的,保管员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货款的10%罚款.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和防盗工作,如果发生责任消防事故、仓库被盗现象,对相关保管人员处以货款的30%罚款,单位负责人按公司安全及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仓库保管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库容库貌,库场保持整洁,对不整洁的处以50元罚款;货物按"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不按要求摆放的处50元罚款;标志要明显,对不按规定放置标志的,处50元罚款. 第十五条 因保管员对领料人员不礼貌等被投诉的,一经查实,罚保管员50元. 第五章 物资发放考核 第十六条 物资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料,对违反发料原则而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以及其他损失的,保管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领用物资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领用手续不完全的罚材料员 50 元;私自更改领料单的,罚当事人50元,并向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通报;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因保管人员审核不到位而发料的,罚保管人员50元.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后要及时登记账簿,对不及时做帐造成损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并处5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对将物资私自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的罚款50元,同时追回外借物资,追回物资有磨损或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紧俏物资严禁对外调剂,凡对外调剂的物资必须向物资科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理.如有违反,对当事人按处理货款的50%进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工量具采用交旧领新制,对违反规定的,物资保管人员有权不发料,对没有执行交旧领新制的材料员处5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电话、多用插座等物资的领用,各单位要指出明确的使用位置,材料员不能说清楚具体使用位置的,保管员不得发料,否则罚保管员50元. 第六章 二级库考核 第二十三条 公司每年年底下达各单位二级库下一年度期末库存及月均库存指标,物资科对月均库存指标每月底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公司物资检查后,公司物资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库进行检查考核,对超出库存上限的按超出部分的1%处罚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库管理单位要转变重数量管理,轻班组考核的观念,制定相应的物资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并做好落实工作.各类台账记录要齐全.对无措施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对台账记录不齐全的每出现一漏项罚责任人50元. 第七章 消耗费用考核 第二十六条 物资消耗费用指标由财务科下达计划,物资科配合执行,财务科年终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奖惩按公司费用指标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第八章 废旧物资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由物资科负责回收,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处理.违反本规定的,除由财务部门收回其全部收入外,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综治办处理. 制度篇[9] 铁运公司后勤和环境保护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320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320 第三章 浴室管理…324 第四章 食堂管理…325 第五章 集体宿舍管理…327 第六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327 第七章 洗衣房管理…329 第八章 木工房管理…329 第九章 花房管理…330 第十章 乘车证办理…331 第十一章 其他管理…332 第二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考核…333 第二章 浴室管理考核…333 第三章 食堂管理考核…334 第四章 集体宿舍管理考核…334 第五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考核…335 第六章 洗衣房管理考核…336 第七章 木工房管理考核…336 第八章 花房管理考核…336 第九章 乘车证办理考核…337 第十章 其他管理考核…337 第三篇 铁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338 第二章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338 第三章 责任划分…339 第四章 责任目标…341 第五章 考核办法…342 第六章 组织实施…342 第七章 奖惩…342 第一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后勤服务体系,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 第二条 行政科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审批和领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及时供应. 第三条 行政科根据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需求计划,本着"比质比价"的原则统一采购. 第四条 行政科依据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总费用,结合各部门定员状况及业务性质等分解(见附表1)费用指标,由各部门包干使用,行政科每月核算一次,年底对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为减少库存,降低不必要的损耗,将办公用品分为常备品和非常备品(见附表3),常备品可按规定正常领用;非常备品各使用部门须于当月25日前报申请计划,由行政科核实汇总,作为公司月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的依据,未报申请计划的部门,行政科不予领用. 第六条 各单位安排一名材料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统计、核实、上报、领用等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办公用品由领料员持领料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到行政科办理审批手续,行政科仓库保管员做好相应的结算和登记手续后方可领取. 第八条 各单位的办公用品,要随领随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物损. 第九条 原则上公司每年初按管理人员每月7元、其他职工每月4元核定部门办公用品费用,年内不因部门人员变动另行调整. 第十条 各部门确因工作急需的办公用品,如果占用资金量大或计划内费用不够的情况下,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科核实后报请公司主管经理批准,经计划科审核由行政科安排采购,其费用作为计划外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实事求是、控制成本的原则,科学、经济、合理地安排本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对本部门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要严格审批,并督促领料员做好办公用品台帐的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为每月5日至25日上午. 附件1: 铁运公司各部门年度办公用品费用计划 部门名称 人数 管理人员 人数工人人数 核定费用(元) 备注 港口站 221 14 207 11112 机务段 88 10 78 4584 工电段 78 9 69 4068 天华公司 48 9 39 2628 通信信息中心 13 6 7 840 办公室 17 9 8 1140 党群科 8 8 672 工会 9 4 5 576 人事科 10 10 840 财务科 5 5 420 计划科 3 3 252 技术科 4 4 336 生产科 21 16 5 1584 安监科 4 4 336 物资科 8 5 3 564 行政科 43 4 39 2208 总计 580 120 460 32160 注:如遇计划变动,以当年下达为准. 附件2: 铁运公司主要办公用品发放标准 品名 标准 使用年限 计标器 用于统计、核标人员 5年/台 钢笔 用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2年/支 石英钟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8年/台 拖把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点) 1年/把 文具盒 用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6年/只 订书机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6年/台 脸盆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4年/只 圆珠笔 用于各管理人员、工人 1年/支 棉大衣 用于公司值班人员 6年/件 棉被 用于公司及站段值班 5年/床 土暖气炉 用于各烤火点 3年/套 烤火炉 用于各烤火点 2年/台 蚊香器 用于用空调的值班室、工作室 2年/台 吊扇 用于各办公室,班组工作室 6年/台(浴室食堂除外) 陆地扇(台) 用于特殊情况的工作场所 4年/台 保湿桶 用于食堂、冷饮供应点 2年/台 附件3:常备品与非常备品明细 常备品名称 非常备品名称 铅笔(红蓝) 资料盒 计标器 棉褥 圆珠笔 印泥 石英钟 床单 蓝黑墨水 抹布 文具盒 枕头(罩) 墨汁 拖把 订书机 土暖气炉 橡皮 肥皂 电饭煲 炉筒(弯头) 铅笔刀 洗衣粉 吊扇(台扇) 杀虫剂 订书机 84消毒液 茶壶 直尺(三角板) 回形针 洗洁精 水瓶 钢笔 大头针 去污粉 纸篓 日历芯 胶纸 毛巾 塑料桶 台历芯 稿纸 胶水 电蚊香器 台历架 软抄 复写纸 保湿桶 压感纸 硬抄 电池(5#、7#) 棉大衣 锅灶 文件夹 白纸(A3、A4) 棉被(罩) 窗帘 第三章 浴室管理 第十三条 就浴人员一律凭本公司统一办理的磁卡,刷卡就浴. 第十四条 磁卡办理: 1、公司在职人员由公司按岗位不同区别对待,三大班人员,每月每卡免费就浴时间(按喷头流水时间计时):男225分钟(按15个班次,每班次洗浴1次,每次15分钟计算);女300分钟(按15个班次,每班次洗浴1次,每次20分钟计算);常白班人员:每月每卡免费就浴时间(按喷头流水时间计时):男150分钟(按每月洗浴10次,每次15分钟计算);女200分钟(按每月洗浴10次,每次20分钟计算),上述免费洗浴时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充值解决,限9元/小时. 2、长期在公司工作的外工:经个人申请,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充值就浴,限10元/小时. 3、友邻单位驻公司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之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充值就浴,限12元/小时. 4、公司内退及退休人员:交100元抵押金及30元办卡费后,公司为其办理磁卡,每月免费就浴4次,男每次限时15分钟,女每次限时20分钟,上述免费洗浴时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充值解决,限9/小时(仅限本人使用,对磁卡借给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磁卡给予没收,并不再给予办理免费就浴事宜). 5、集团公司离退人员暂时不予办理磁卡,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洗浴: 1、就浴人员须在公司规定的浴室开放时间就浴. 2、就浴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现金等,对私自携带贵重物品、现金等进入浴室而发生丢失的责任自负. 3、就浴人员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4、就浴人员不准在浴室吸烟、随地吐痰、洗衣服等. 5、个人要妥善保管好就浴磁卡,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磁卡损坏或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司行政科办理报废或挂失,并交30元办卡费及100元押金,重新办卡,原卡使用时间同时作废. 6、对因人为因素造成洗浴设施损坏的,当事人须按损坏设施双倍价格赔偿. 7、对公司在职职工年内节余的就浴时间年终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 浴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认真搞好浴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按时做好浴室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浴室准时开放,并按本规定认真抓好管理. 第四章 食堂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副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确保采购副食品质量. 第十八条 严格按操作程序、步骤进行食品保管、加工、制作,确保饭菜质量,杜绝食物中毒. 第十九条 按照餐具消毒要求,每日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做好防鼠及灭蝇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每日做好工作场所及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就餐职工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就餐环境.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公司属地内外工小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确保外工小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为就餐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二十四条 就餐职工一律刷卡就餐,食堂售饭窗口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工就餐磁卡丢失的,需交30元办卡费重新办理磁卡.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应当文明就餐,按规定时间排队就餐,不允许"加塞",不准大声喧哗.如发现饭菜质量有问题,应逐级反映解决,不得与食堂炊事人员争吵,不得讲粗话.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在食堂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工作场所就餐;在吃饭期间对废弃物不能乱吐、乱扔,应放置桌面,由食堂炊事人员统一打扫处理;饭后对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回收桶内,不准乱泼、乱倒,影响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 班中餐人员应在指定的窗口打饭,就餐完毕后应主动将餐具送至打饭窗口,不准乱丢、乱放,严禁带走餐盘. 第二十九条 就餐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推迟就餐时间的,应及时和食堂负责人联系,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足量供应并冷热适宜. 第三十条 外单位驻站人员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需交30元办卡费办理就餐磁卡,并按集团公司规定收取10%的搭伙费. 第五章 集体宿舍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凡家住外地的本公司在职单身职工,经本人申请,行政科审核条件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三十二条 住宿人员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 第三十三条 住宿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第三十四条 宿舍范围内不准制作、存放家具和其它笨重杂物;不准饲养家畜;不得高声喧哗;禁止从楼上往下倾倒垃圾、泼水等. 第三十五条 集体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第三十六条 集体宿舍门锁不得任意调换或自行加锁. 第三十七条 集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第三十八条 宿舍内严禁聚众赌博. 第三十九条 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各房间进行例行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 第四十条 出入人员管理 1、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号牌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进出公司大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2、在本公司工作的外工或外单位在公司内从事与本公司关联工作的人员,凭站、段、科室的证明,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可后,到综治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 3、外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须借道走本公司院内的,由所在单位到公司综治办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出. 4、对非本公司正式职工到公司洗澡人员,须到公司综治办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出,仅限周二、周五下午,经门卫许可后进出. 5、来公司羽毛球馆参加比赛和训练的人员,须持会员证或临时进出证明方可进出. 6、外单位到本公司办理业务人员,要先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由门卫联系要找人员,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7、其他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公司院内. 8、对发放许可证的外单位人员,凡不服从门卫管理的,取消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出入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要在门卫登记后进出. 2、职工私家车和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院内的外单位车辆,一律要到综治办办理出入许可证,许可证有西港派出所和公司综治办共同盖章方可生效,否则一律不准进入. 3、非港内业务关系的外单位车辆,严禁借道通行;港内单位(口岸单位、集团属各部门、单位各控股参股单位)业务关系的车辆借道通行的,须经公司研究批准(每个单位严格限定数量),到综治办办理进出许可证,并加盖西港派出所公章后,方可进入. 第四十二条 出门货物管理 1、没有出门证明,任何人或车都不得夹带货物出门,所有出门货物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门卫人员要认真及时办理清查登记手续. 2、院内货场出货期间,要有专人负责,配合门卫管理,统一交验出货证明. 3、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必须加盖公司综治办公章,并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方可出门. 4、下班之后或法定节假日,原则上货物不能出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门卫接综治办通知方可放行. 第四十三条 道口管理 1、西门卫工作人员同时负责道口看守工作,要严格遵守道口工的有关工作职责. 2、日常要加强对相关设施的养护,确保道口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章 洗衣房管理 第四十四条 洗衣房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接收一线职工需洗涤工作服,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五条 洗衣房工作人员要按工作程序、标准及时完成工作,确保一线职工穿上整洁工作服. 第四十六条 洗衣房严禁洗涤私人衣物.对确因工作需要需洗涤的非一线职工工作服之外的物品,需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科同意后,洗衣房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洗涤.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要定时、定人取送洗涤衣物. 第四十八条 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洗衣房. 第八章 木工房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木工房木工要定期对公司各工作点进行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玻璃、门窗等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第四十一条 需木工制作的单位,须向行政科提出书面申请(制作物品数量、尺寸、时间要求等),经行政科审核同意后,下达派工单,木工根据派工单进行加工制作. 第五十条 对门锁、门窗、玻璃、办公家具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所属部门要及时通知行政科,指明损坏物品类型(型号、尺寸)、地点、数量等,行政科下达派工单,木工根据派工单领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 第五十一条 木工房严禁为私人加工制作物品. 第五十二条 木工房禁止吸烟,进入木工加工场所不得带入火种. 第五十三条 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木工加工场所. 第九章 花房管理 第五十四条 花房工作人员要按花草种类、数量等建立公司花草树木台账. 第五十五条 个人或外单位的花草、树木需放在公司花房内养护的,需由行政科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接收,但花房要单独建立相应台账(含花草品名、花草归属、入房时间等). 第五十六条 花房要定期对公司领导办公室的用花进行浇水、施肥、更换. 第五十七条 花房要根据公司需要,提出花草繁殖、培育计划,并按公司要求做好花草繁殖培育工作. 第五十八条 对公司大型活动使用花草,花房要根据需要及时准备,并将花草按时交活动负责人员,活动结束后及时如数收回. 第五十九条 外单位因活动需要借用公司花草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到行政科办理借用花草手续后,花房按花草借用清单发放,活动结束后及时如数收回. 第六十条 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花草树木死亡,花房要及时上报行政科,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十一条 花房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花草树木等占为己有或送人. 第六十二条 闲杂人员禁止进入花房. 第十章 乘车证办理 第六十三条 公司在职职工上下班确需乘坐交通车的,经本人申请,行政科审核后,由行政科为其办理乘车证.对办理新浦车证的职工每月向公司财务交30元个人承担乘车费用. 第六十四条 公司一线职工因工作时间原因,无法乘坐交通车上下班的,经所在部门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批,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乘车补贴. 第六十五条 因家庭驻地无交通车站点或工作点无交通车停车点而无法乘坐交通车上下班的,经本人申请,行政科审核确认,每两年发放自行车一辆. 第六十六条 因家庭驻地或工作点变动需重新办理车证的,请携带原乘车证及1寸照片一张到行政科,由行政科为其重新办理乘车证. 第六十七条 行政科对乘车证办理要严格把关,杜绝冒名顶替办假证现象发生. 第十一章 其他管理 第六十八条 水暖班要加强对公司管网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公司各部门对发现的管网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通知水暖班(行政科),以便尽快采取措施. 第六十九条 锅炉房要加强对锅炉的日常维护,在供暖期要确保锅炉正常运转,供汽、供暖达公司要求. 第七十条 行政科负责收发人员要认真做好报纸、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对报纸、信件的分发要及时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领取报纸,无特殊原因非部门指定人员不得进入公司收发室. 第七十一条 行政科要安排专人做好公司房屋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建立详细的房屋资产管理台账. 第七十二条 对环境保护管理详细内容见《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第七十三条 加强对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建立公司办公家具台账,并做好办公家具的采购、维修、回收及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二篇 铁运公司后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考核 第一条 办公用品采购要按年度分解指标按计划进度采购,控制库存量,对没按计划进度采购的罚采购员及部门负责人各50元;对库存量超出物资科核定库存量10%以上的,罚采购员、保管员各50元. 第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办公用品领用上要严格控制把关,对把关不严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对控制不到位,造成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超月度分解指标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三条 对在办公用品领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四条 行政科负责办公用品领用审批人员,对各部门领料单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领用条件的领料单不得签字,对违反规定签字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二章 浴室管理考核 第五条 保持浴室卫生整洁,对不合卫生要求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六条 严格浴室管理,确保浴室开放按时,水温适当,对浴室开放不按时或因水温过低影响职工就浴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七条 就浴职工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八条 浴室不准吸烟、洗衣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违者罚款50元. 第九条 因就浴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洗浴设备损坏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罚当事人50元. 第三章 食堂管理考核 第十条 采购员没有执行索证制度的罚采购员50元. 第十一条 食堂卫生没达公司卫生要求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二条 没按规定进行餐具消毒的,罚当事人及班长各50元. 第十条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出现饭菜质量问题的,罚当事人50元,问题严重的按公司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因服务不到位或其他原因被投诉的(责任在食堂的),罚当事人及班长各50元. 第十四条 本身服务存在问题,并且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十五条 售饭窗口收取现金的,罚当事人50元. 第十六条 就餐人员加塞的,罚50元;乱倒剩饭菜的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就餐期间,无理取闹的罚款50元,并交综治办另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将饭菜带回工作场所就餐的,罚款50元. 第十九条 食堂年度通过上级食品卫生A级管理单位复查验收的,公司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及行政科负责人进行奖励. 第四章 宿舍管理考核 第二十条 宿舍管理员对公共卫生区日常卫生清理不到位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宿舍管理员日常巡查不到位,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 宿舍入住人员留宿外来人员或不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管理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宿舍入住人员室内卫生不合公司要求或乱丢杂物、乱倒污水的,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 在室内制作、存放家具和其它笨重杂物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违章电器,并罚款200元. 第二十六条 私自更换宿舍门锁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 宿舍内聚众赌博的,交公司综治办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考核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货物(物资)出入及西门道口管理规定》办理人员进出手续,对没按规定办理人员进出手续,致使闲杂人员进入公司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职职工进出公司大门,因不服从门卫管理而与门卫发生冲突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三十条 因门卫责任心不强,致使没有办理出入许可证的车辆进入公司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三十一条 因门卫管理不到位,致使公司物资(材料等)流失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三十二条 门卫严格管理,防止公司物资(材料等)流失的,奖当班人员50元,并报公司综治办按相关规定另行奖励. 第六章 洗衣房管理考核 第三十三条 衣服洗涤不及时或洗涤不干净的,罚当班人员50元. 第三十四条 私自洗涤其他衣物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三十五条 因保管不善,造成洗涤衣物丢失的,罚当事人50元. 第七章 木工房管理考核 第三十六条 没能按行政科下达的派工单要求及时完成加工或维修任务的,罚木工班班长50元. 第三十七条 在班内私自加工、制作物品的,制作物品没收,并罚当事人50元. 第三十八条 在木工加工场所吸烟者,罚款50元. 第三十九条 对人为损坏的门锁、门窗、玻璃等,木工维修前要及时上报行政科,公司按每项50元处罚所在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第八章 花房管理考核 第四十条 花房台账不健全,罚花房工作人员50元. 第四十一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花草树木等死亡的,罚花房工作人员50元. 第四十二条 将公司花草占为己有或送人的,除追回原物外,罚当事人5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综治办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重大活动,借用的花草,因活动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花草丢失或损坏的,除按市场价赔偿外,罚当事人50元. 第四十四条 花房工作人员培植名贵花草树木等,为公司节约大量资金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章 乘车证办理考核 第四十五条 对乘车证办理把关不严的,罚行政科负责乘车证办理人员50元. 第四十六条 冒名顶替办假证的,除没收假证外,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章 其他管理考核 第四十七条 对公司管网巡查不及时到位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八条 对公司管网日常养护、维修不及时,造成跑冒滴漏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九条 参加突发管道事故抢修,为公司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十条 锅炉日常养护不及时到位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五十一条 供暖供汽不及时到位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五十二条 工作责任心强,及时发现雷管等危险品,避免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相关奖励办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报纸、信件分发不及时或分发不准确的,罚当事人50元;对非部门报纸领取人员,擅自进入报纸收发室的,罚款50元;对随便翻动其他部门报纸、信件者,罚款50元. 第五十四条 公司房屋资产清楚,台账健全,做到账、卡、物相符.每违反其中一项罚责任人50元. 第五十五条 办公家具台账健全,能定期对办公家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台账不健全或检查不及时的,罚责任人50元;使用者人为造成办公家具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另按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 能对淘汰的办公家具进行修旧利废为公司节约开支的,公司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三篇 铁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集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为公司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后勤副总经理 成员:行政、人事、技术、安监、计划、多经科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支部书记. 第三章 责任划分 第三条 管理分工 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后勤副总经理/管理部门:行政科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专(兼)职人员:由行政科、技术科、生产安全科、计划科、人事科相关管理人员构成. 第四条 行政科全面负责公司绿化及环保卫生工作,在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职能,环境保护管理台账规范、材料齐备、报表及时(每月做好"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月报表"的送报工作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根据集团公司卫生环保处的要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上缴环保排污费,不得拖延.责任人:行政科科长.其中: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另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台账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第五条 技术科负责公司环保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做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归档工作.责任人:技术科科长. 第六条 计划科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安排及长远规划的实施工作,年初将行政科制定的公司环境保护年度计划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年度目标管理之中,在安排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并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负责监督和组织清理工作.责任人:计划科科长. 第七条 人事科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环境管理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责任人:人事科科长. 第八条 各站段、科室领用机械油及回送报废机械油时,做好封闭处理,防止撒漏造成环境污染,处理报废油前须报行政科.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多经科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杜绝运输物料在公司内、外道路上的抛撒现象,运送易扬尘污染物时,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扬尘造成环境污染,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罚款50元/车次;天华货场要进一步完善喷洒除尘系统,易扬尘货物的堆放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如有化工等有害货物堆放,其防护措施须报行政科批准.责任人:多经科科长. 第十条 公司以支部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各自卫生区内的日常保洁工作,达公司环境卫生考核要求.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第十一条 行政科认真做好生活污水收集运输管线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管线完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计划科,由计划科组织修复;锅炉水泵、电机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如需保养或发现问题及时报技术科,由技术科组织实;锅炉房必须按规定做好炉渣清理、堆存放工作,锅炉操作工应严格标准化作业,防止烟尘排放及烟气黑度超标;认真抓好公司绿化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绿化任务,并对公司绿化树种及面积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规定上报集团主管部门;认真抓好食品卫生、食堂的餐具消毒等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对公司辖区内外工小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确保辖区内食品卫生安全;每月定期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责任人:行政科科长.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设备检修时,要做到"三不落地"(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下来的零件不落地;污油脏物不落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 各单位在公司内需进行熏蒸作业时,必须经行政科报集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与管理,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运行、维护记录及原始台账齐全、准确.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工电段要定期、不定期对铁路沿线进行排查,发现一支黄花要及时清除,杜绝其在铁路沿线蔓延,并做好铁路沿线杂草、各类垃圾的清理工作.责任人:工电段段长. 第十六条 公司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员负责公司环境规划、环保教育、环保设施的运用、安全、维护及环境卫生的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第四章 责任目标 第十七条 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率达100%. 第十八条 "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月报表"报送率达100%. 第十九条 环保排污费上缴率达100%. 第二十条 公司辖区道路、堆场保持整洁,无二次扬尘. 第二十一条 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绿化建设任务,并登记造册上报集团公司卫生环保处. 第二十二条 锅炉烟尘烟气年审监测排放合格率达100%,烟气黑度合格率达96%. 第二十三条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完好率达96%,生活污水收集输运管线完好率达96%,污水达标排放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港区熏蒸作业报批率达100%. 第二十五条 一支黄花清除率达集团公司要求.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 依据年度与集团签定的环境管理目标责任状中的《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按照《铁运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依据考核细则行政科安排专人作为公司环境卫生督察员,负责公司日常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并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月度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核. 第七章 奖惩第二十九条 公司环境卫生督察员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当场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依据每季度日常检查及月度卫生综合大检查结果,按考核得分高低评选卫生流动红旗单位一个,并奖励300元. 第三十一条 因责任部门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司某项工作内容被集团公司扣分的,罚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人100元/分.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本公司环境保护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或获市以上环保部门表彰,将按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附件: 《铁运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项目 分值 要求及扣分标准 得分 室内 卫生 30分 办公室内地面整洁,办公家具摆放整齐,办公家具、电器、窗台等无灰尘,办公桌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天花板无蜘蛛网.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公共 卫生区 30分 地面无杂物;走廊、楼梯、楼梯扶手整洁;厕所:大便池无便垢、小便池无尿垢、地面干净、洗手池内及台面整洁、镜面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公共卫生区内玻璃清洁.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卫生 责任区 30分 卫生包干责任区内路面、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生活垃圾等,每发现一个烟头扣2分,存在各类垃圾扣2分;责任区内无乱停乱放现象,每出现一起乱停乱放现象扣2分;无乱图乱画乱张贴现象,每出现一起扣2分. 绿化带 10分 包干绿化带内无杂草,铁路沿线杂草定期进行清理,绿化带及铁路沿线无生活垃圾,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得分 备注 对在检查中出现扣分的,每扣2分,罚责任人50元,同时罚所在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度篇[10] 铁运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 总则…346 第二章 责权划分…346 第三章 业务管理…346 第四章 职工管理…347 铁运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多种经营管理,扩大公司多种经营规模,推动公司全面发展,拟订本办法. 第二章 责权划分 第二条 公司设多种经营科对公司多种经营活动行使管理职能.对铁路工程部、水厂等实施经营管理. 第三条 多种经营管理采取分工协作的办法,由科长将公司当年的任务和目标分解到下属各经营部门,并进行部门横向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副科长纵向管理分管部门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联络外部关系,落实经营业务. 第四条 多种经营的财务收支和资金调配由相关财务部门负责,单独建帐,按照相关财务部门的制度执行.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五条 多经科应抓好公司内部的多种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按月按季进行检查考核,并上报.现有的公司外部多种经营项目,多经科应抓好成本核算和价格管理,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开拓营销面,加快资金周转;对新开发的外部经营项目,多经科应加强立项调查,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公司审议. 第六条 工程管理.多经科下属部门承揽的内外部业务须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加强现场监督和业务指导,抓好工程核算工作. 第七条 材料管理.多经科下属部门所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生产工具及各种物资的采购须填报申请采购单,报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实施.采购的物品要指定人员验收建帐,按需使用. 第八条 合同管理.在经营业务中,多经科下属部门与客户签订合同,先由部门草拟合同并经财务部门核定,再报请领导审批.特定情况下的特殊合同须经公司研究并授权指定代表签订. 第九条 信息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多经科要加强信息的传递和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漏经营业务中的资料和相关信息,做到内部信息向上传,外部信息向内传,重要信息及时传. 第十条 用工管理.多经科下属部门需要雇佣临时工时,须由用人部门上报,经科长审核,报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安全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对长期使用的中修队、土建施工队、装卸队采取集体办理手续,并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实行自管和有关部门监管方式.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职责.科长负责全科,副科长负责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部门职工负责自己.确保职工(包括外工)的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职工的安全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章 职工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职工不得开展与公司利益相关联的私营业务,不得做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第二十一条 开展业务活动,不得弄虚作假,应遵纪守法,不谋私利. 第二十二条 要团结协作,凡事从大局出发,不计个人得失.以分工不分家原则,勤俭节约、艰苦创业. 第二十三条 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对工作要认真、主动,服从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制度篇[11] 铁运公司组织、宣传、纪检、 共青团、治安综合治理和民兵工作 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53 第二章 "三会一课"制度…354 第三章 党员、管理人员请、销假制度…357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58 第五章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361 第二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366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范围…366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366 第四章 教育和培训…367 第五章 调配和交流…367 第六章 推荐与选拔…368 第七章 组织考察…369 第八章 酝酿与讨论决定…371 第九章 任职…372 第三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考核…373 第二章 考核结果…373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处理…374 第四章 考核要求…374 附件(删除) 1、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2、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第四篇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考察实施办法 第一章 后备干部…376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确定…377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377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管理…377 第五章 后备干部的考察…378 第六章 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378 附件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 第五篇 铁运公司通讯报道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通讯报道…379 第二章 考核指标…379 第三章 奖罚标准…380 第六篇 铁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治安综合治理奖罚规定…380 附件铁运公司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第七篇 铁运公司民兵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干民兵…387 第二章 民兵应急分队战备…389 第八篇 铁运公司共青团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团员(代表)大会制度…391 第二章 团委工作制度…393 第三章 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397 第四章 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399 第五章 青安岗工作条例…402 第六章 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406 第一篇 铁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第二条 评议党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素质,通过评议,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在公司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评议和组织考察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第四条 评议方法 1、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根据集团党委的要求和公司党委的安排,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2、学习教育.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精神,解决党员对民主评议的认识;对党员进行党性、党员标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起到学习教育的作用. 3、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方面的情况,采取写实的手法,实事求是的、一分为二的进行自我总结. 4、民主评议.党支部在进行民主评议中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内评议,在评议中要敢于触及矛盾、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在党内舆论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然后由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审议结果及时上报. 第五条 评议步骤 1、民主评议党员时间,由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支部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工作自行安排,但评议进度必须按照公司党委的部署统一进行. 2、支部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和方法进行评议,确保评议人独立填写评议表格,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 3、在评议结束后,支部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党委、集团组织部,并填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表,向公司党委推荐本支部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 4、对于"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档案,作为党建资料集中管理,对于做出组织处置的党员,其结果要归入党员档案. 第二章 "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简称支部大会,它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具体要求包括: 1、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支部大会要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等.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本支部的计划. 2、严格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3、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如何搞好保证、监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 6、发展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问题. 7、培养、选拔干部的问题. 8、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问题. 支部委员会会议不宜太长,每次会议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支部委员会召开前,支部书记应做好准备,使到会同志明确会议主要讨论的议题和所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第四条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期的具体任务,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小组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表现为组织小组内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执行党支部决议;研究讨论党小组活动计划;落实、检查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按照支部分工和要求分配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帮助党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注重效果.每次党小组会安排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的解决一两个问题,安排会议要适当并设法开好. 第五条 "三会"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时间;(2)会议地点;(3)会议主持人;(4)会议记录人;(5)党员出席和缺席名单;(6)会议的中心议题;(7)党员发言要点及讨论中不同意见;(8)最后形成决议. 第六条 党课党课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 1、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一般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党课内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 3、党课教员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以外请外聘. 4、搞好党课教育要搞好十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效果要佳. 5、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以及部分表现较好的团员、青年参加. 6、党课要有备课、有记录、有考核,确保到课率,对因故没能参加学习的党员,应及时进行补课. 第三章 党员、管理人员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员、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职党员、管理人员离开本市或在本市但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三天(节假日除外)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到党群科进行登记(登记外出原因、去向和时间). 第三条 因公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党员,返回公司后要向所在党支部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要把其党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外出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任务结束返回公司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回,并把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书面鉴定材料上交党群科;集体外出党员人数达3人以上,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临时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内活动,任务结束返回单位后由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党委做书面汇报;公司内部借用党员,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到党群科办理临时党组织转移关系,将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借用单位,参加组织活动. 第四条 一般管理人员党员或工人党员调动工作时,人事部门将调令抄送党群科;党员数量偏少的党支部,在一般管理人员党员或工人党员调动时,人事部门事先征求党群科意见. 第五条 被外单位或上级机关借用的管理人员,需经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党群科或人事科负责通知被借用的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被借用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同意的借用期期满后,及时回原工作岗位上班,逾期不归的将停发其工资并限期调出本公司. 第六条 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管理人员,在返回公司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党员管理人员交送党群科,非党员管理人员交送人事科. 第七条 为便于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工作的进行,原则上不得跨支部借用或调动.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党委将视情况轻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并通报全公司.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保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反腐败工作应负的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责任内容 1、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完善组织机构,选好配齐素质高,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 3、认真搞好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组织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先进典型、反面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征求意见、情况反映和通报反馈. 5、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公司决策执行党委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程序,重大决策、重要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凡8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基层处理重要问题须执行支部程序. 6、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5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要进行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招标、议标或竞价拍卖. 7、严格遵守《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领导干部必须向党组织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和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家宴邀请在十桌以上,应事先向纪检部门报告,并接受组织监督. 8、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的各项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并重点执行好以下规定: (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礼品上交登记制度;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要坚决制止;严格自律,不得放任、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人员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得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 (2)不得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3)不得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4)不得将企业经营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5)严肃财经纪律,不滥发奖金、补贴,杜绝"小金库"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或账外账. 9、严查案件,依照法规及时惩处.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及时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初核结案率达95%以上;支部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越级上访或3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三条 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内容,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党建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责任到位、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思想建设 积极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及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港铁.计划明确、措施具体. 2、组织建设 (1)把党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支部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2)支部有较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做到"六有",即有牌子、有桌椅、有党旗、有岗位职责、有规章制度、有台帐资料. (3)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如期换届,及时报批,缺额补选及时. (4)支委一班人熟悉党务工作业务,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3、制度建设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4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根据需要召开.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且有党课教案备查.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元月和"七一"前后.并坚持"交心谈心、分析评议、整改落实",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报告公司党委,会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有总结、出成效.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资料、记录齐全. (4)坚持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员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平常有记录.要给党员干部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每个党员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5)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馈党建信息,及时总结典型,推介经验. 4、党员管理与组织发展 (1)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转进、转出手续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三公开"和"双票--票决制". (2)坚持按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3)坚持按计划和规定发展党员,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支部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5、作风建设 (1)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一对一帮扶、创建"五好党支部"等"争先创优"活动.活动要求有方案、有特色、有具体实施办法、有实施效果. (2)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保持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支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一线、为生产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6、生产建设 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及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党员及党员身边无"三违"现象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四条 考核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在各支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党群科、纪委、办公室等到各支部进行现场考核,逐项打分,并结合平时工作给出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挂钩,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中层)均应承担起党建工作相应的责任.党群科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每月进行抽查,每季进行检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五条 奖惩根据每次考核结果,对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天华、行政党支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党支部5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20元进行奖励;对机关一、机关二两个支部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党支部3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20元进行奖励;对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天华、行政党支部考核得分在90——95分的,奖励党支部3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进行奖励;对机关一、机关二两个支部考核分在90——95分的,奖励党支部2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进行奖励;对考核分在80——89分的不奖不罚;对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除罚党支部负责人200元外,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对支部进行处罚. 第六条 上述奖罚标准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铁运公司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铁运公司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目标要求及扣分标准 自查分 考核分 备注 思想建设 12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及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港铁.要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组织建设 12 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支部做到"六有";支委一班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出现漏项(或违反)扣1分. 作风建设 12 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突击活动,活动要求有方案、有特色、有具体实施办法、有实施效果,活动结束要及时总结经验.每出现缺项扣1分. 生产建设 18 及时完成生产任务,无"三违"现象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每出现其中一项扣2分,发生超标安全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队伍建设 12 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党员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个人有学习心得记录;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组织发展工作保质按序.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出现职工上访现象不得分. 制度建设 12 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年度目标具体、措施明确、落实到位、各类台账记录齐全,并有定期的检查考核.每违反其中一项扣1分. 宣传教育 12 党员收看电化录象教育达90%以上,支部通讯报道达公司下达指标.收看率每低3%扣1分,稿件(含《铁运年华》用稿指标)采用篇数每低于分解指标1篇扣1分. 社群工作 10 1、支部职工队伍无违法现象发生,综合治理达公司考核要求,出现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事件,每起扣2分,出现超综合治理目标事件,一票否决.2、计划生育达公司计划生育目标要求,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事件每起扣2分,超计划生育指标,一票否决.3、指导共青团、支会认真开展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共青团、支会工作汇报,每少一次扣1分. 其他 对支部出现见义勇为受集团公司表彰的每起加1分;被评为集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人次加1分;支部党员有突出贡献,立功受奖的加2分.本考核加分仅限年终考核. 考核得分 第二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管理路线、方针、政策, 改进和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按照集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促进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为港口铁路运输生产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范围 第四条 党群科是公司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范围: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的正、副职级的站段长、支部书记以及相应职级的调研员等.中层助理也纳入中层管理范畴.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党群科负责,并进行廉政鉴定,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 第七条 组织考核可结合民主评议干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形式进行.组织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 第八条 组织部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类,建立考核档案,并作为评先、提拔、使用、培养、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综合考核,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调动和激励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 具体考核与奖惩见《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四章 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坚持长期抓好中层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理论和业务培训,以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公司发展.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表现和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公司适时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通过学习交流,开阔眼界,拓宽视野,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鼓励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加强自学,加强有关培训和进修,通过学习,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 调配和交流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调配与交流,有利于增强中层管理人员全局意识和领导能力,促使其换位思考和廉洁自律.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调配与交流,是一种动态管理,由公司党委负责,组织部门实施.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调配和交流要坚持能上能下的原则,做到知人善任、合理组合,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干部培养、锻炼人才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调配和交流.原则上每年交流比例不抵于10%.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为三至六年,同一岗位不满两年的一般不予交流、调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六年,如工作需要需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六章 推荐与选拔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2、爱企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务实,群众公认,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3、有胜任所担任职务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水平;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6、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一般应从后备中层管理人员中产生. 7、提拔担任中层党群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工会法》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当经过组织部门或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可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或上级有关部门向公司党委推荐.民主推荐主要以会议投票推荐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九条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 第二十条 民主推荐由党群科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 3、必要时可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委在认真听取推荐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个别特殊需要的人选,也可由组织提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人数.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二十三条 个人向组织推荐本部门中层管理人员人选的,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过党群科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测评.所推荐人选不是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七章 组织考察 第二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提拔使用前必须进行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考察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党群科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不属于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交流、调整或工作岗位变动前,必要时进行组织考核.在中层管理人员任期中,根据工作需要或有关规定,也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主要是指年度考核或任届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表格式打分的方式,也可采取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考核的程序: 1、组织考察考核组,制定考察考核工作方案; 2、同考察考核对象所属分管的领导就考察考核方案沟通,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考核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管理人员考察考核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考核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考察考核组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察考核材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公司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汇报. 第二十八条 考察考核组在考察考核时,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 部门、纪检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所在部门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扩大考察考核工作的民主开放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考察考核中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的意见.提拔或调整单位或部门的副职及助理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第三十条 对被考察考核人员的考察考核,必须形成书面考察考核材料,建立考绩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考核材料与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审批表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考核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考核对象的情况,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实绩,主要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等. 第三十一条 公司党委派出的考察考核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考核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考察考核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经验并熟悉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二条 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考察考核工作责任制.考察考核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考核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考核材料负责. 第八章 酝酿与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在考察考核、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拟提拔职务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公司领导成员中进行.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十四条 公司组织部门、工会、纪委、团委和人民武装等部门的领导人选,应当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双重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 第三十五条 讨论决定前,应将拟任免人员的有关情况、考核 材料、任免事项等有关材料报集团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阅. 第三十六条 选拔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第三十七条 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必须有应参加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任免必须经党委会票决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有关中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八条 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的程序: 1、党群科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任免情况及任免理由; 2、考察考核人员汇报考察考核、测评或推荐情况; 3、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4、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九条 需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形成考察考核材料和公司党委会议记录以及民主推荐材料. 第四十条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中层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章 任职第四十一条 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公司中层领导职务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下发任职通知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对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坚持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自下文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第四十三条 在集体讨论决定后,行政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聘任或解聘;党群负责人,在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工会法》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后,由公司党委任免. 第四十四条 对决定任用或免职的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谈话. 第三篇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考核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中层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精干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公司在职中层管理人员、科长助理 第三条 考核方式:年度考核(每年年底至次年初) 第四条 考核责任部门:公司党群科 成立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党委书记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党群科、办公室相关人员. 第二章 考核结果 第五条 年度考核采取领导评价、职工信任度(满意度)测评、组织考察,并结合中层管理人员全年十二个月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中层管理人员年度整体表现,其中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平均分占40%,领导评价占20%,职工信任度测评占20%、组织考察占20%. 第六条 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三章 考核结果处理 第七条 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总分在81—90分者为称职;70—80分者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审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对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就地免职. 第十条 对基本称职者,给予黄牌警告,并实行六个月的诫勉期,诫勉期满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解除诫勉,诫勉期满经考核继续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的,降职或交流.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提升(交流、免职)和推荐集团中层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考核要求 第一条 负责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按时组织考核.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第三条 被考核人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通过正常渠道反馈意见,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今后工作. 附件: 1、《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2、《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附件1: 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姓名考核分 扣分原因 备注 其中90以上为优秀, 81-90分为称职,70-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附件2: 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姓名考核分 简要说明评分依据 备注 非常满意90分以上,满意81-90分,基本满意70-80分,不满意70分以下 说明:1、参加职工信任度测评人员构成:本部门职工占70%、公司相关中层管理人员占20%、其他部门职工占10%. 具体人员由党群科安排. 说明:该附件删除,因为考核具体内容在不断完善和变化,纳入制度汇编不太妥当. 第四篇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考察实施办法 第一章 后备干部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备干部分类: 集团中层后备干部及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第三条 后备干部配备比例: 集团中层后备干部按公司领导班子现有人数1:1的比例配置. 公司中层后备干部,按公司现有中层管理岗位按1:1的比例配置,其中女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10%. 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条件: 1、集团中层后备干部: 在公司中层领导岗位工作满一年,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在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对于特别优秀的非管理人员(比例控制在总数的10%以下)须在本公司工作满4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确定 第五条 采取集中选拔方式.在公司职代会上通过职工代表民主推荐,公司党群、纪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组织考察,经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报公司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六条 后备干部确定后,党群科根据后备干部的专业、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确定后备干部培养方向,报公司党委研究确认. 第七条 确定培养方向的后备干部,由公司党群、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各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岗位,经公司党委研究确认后,由人事部门对各后备干部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接收后备干部的相关部门,要有意识地给后备干部压担子及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使他们在培养锻炼过程中不断提高. 第九条 公司人事科在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把后备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使后备干部年度培训率达100%(含外培、内培).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管理 第十条 对后备干部采取滚动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有上有下,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及时补充,经考核不再适应做后备干部的,及时调整出去,始终保持数量相当的后备干部. 第十一条 建立后备干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素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培养意向及培训的情况、奖惩情况、工作成果记载及个人著作目录等. 第五章 后备干部的考察 第十二条 对后备干部要进行认真考察,考察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群众测评的方式. 第十四条 考察要全面具体、历史、客观地分析干部的情况,公道正派地评价干部.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要形成考察材料,包括:干部的自然情况、奖惩情况、主要现实表现、群众评价情况、培养目标及培养措施等.考察人要在考察材料上署名. 第六章 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 第十六条 对近期拟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公司将按培养方向,安排在相应助理岗位进行锻炼. 第十七条 公司在中层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层后备干部中择优提拔使用.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 附件: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表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表 姓名思想品德 工作能力 工作效率 工作成绩 综合评价 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第五篇 铁运公司通讯报道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通讯报道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铁军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广大职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宣传报道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通讯报道的内容: 公司新近发生的重大事件、涌现出的新人物、新风尚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等方面的文字、图像、视频等稿件. 第三条 新闻报道的要求: 1、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注意挖掘报道深度,增加正面宣传力度、系列报道和言论、图片的比重. 2、报道要及时、准确,防止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杜绝报道泄密. 3、各类宣传稿件须经党群科预审登记后方可外发.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四条 用稿(稿件被港报、集团网、集团工会网以及集团以上新闻媒体采用)指标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分解,党群科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年终对新闻报道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按照考核办法对党支部、通讯员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五条 各党支部年度稿件考核指标由党群科根据各支部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支部实际情况在年初党建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第三章 奖罚标准 第五条 奖罚标准: 1、对支部奖罚标准: 奖励:在完成用稿指标的情况下,每超出一篇奖10—20元. 处罚:没有完成用稿指标,每少一篇罚款20元. 2、对通讯员奖励标准: (1)稿件被《连云港港》报每采用一篇奖励20元(包括文艺性稿件),500字以上的奖励40元;头版头条的奖励50元;头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80元;二版、三版头条的奖30元;二版、三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50元. (2)被连云港港网和集团工会网采用的的稿件,其中在"港口要闻"和"工会要闻"栏目采用的每篇奖40元,人物通讯类每篇奖20元,其他每篇奖10元. (3)稿件被市级新闻单位每采用一篇奖40元,500字以上的奖60元;头版头条的奖100元;头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150元;其他版面头条的奖60元;其他版面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80元. (4)被省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奖60元;500字以上的奖80元. (5)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奖400元. (6)被上级或新闻单位评为好稿以及获奖的新闻,每篇奖200元. (7)不同支部合写的稿件考核指标平分. (8)同一篇稿件被不同新闻媒体采用,不重复计算稿件数,奖励取最高奖励标准. 第六篇 铁运分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铁运分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奖罚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港区治安管理,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现港区状况相对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港区规章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司内部治安秩序和保护国家财产以及对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 凡扰乱社会秩序和港区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和败坏公司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者,除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置外,依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奖励: 1、各支部年终考核95分及以上为一等奖,按人均(包括劳务工,下同)30元奖励;90分及以上为二等奖,按人均20元奖励;85分及以上为三等奖,按人均10元奖励.80—84分不得奖. 2、全年无治安、刑事案件,无拘留及以上人员,单位治安形势稳定,职工群众的法纪观念有所提高,各种违法现象稳中有降,责任区治安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治,群防群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年终奖励主要负责人500元. 3、发现重大治安隐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或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有功者,奖励500—800元. 4、防止矛盾激化,及时调解纠纷,帮教后进,使后进变先进,事迹突出者奖励200—500元. 5、公司全年治安形势良好,被评为集团或集团以上先进单位,视情对综治办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6、公司职工稳定,全年无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和待岗的事例,视情对人事科、党群科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7、劳务用工和待岗人员管理井然,全年无治安问题发生,视情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人事科、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8、对维护社会治安、不畏强暴、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者,视情节经综治委研究给予奖励. 9、敢于检举揭发,制止犯罪活动,为公安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者视情节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者保密.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 1、单位年终考核得分为61—79分,人均罚款10元;单位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及以下,人均罚款30元. 2、对违反职工管理规定被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者的责任单位处罚: ①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班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领导(含班组长)个人取消申报各类先进候选人资格. ②核减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领导当月效益奖,取消班组长当月津贴.若判刑一人次按人均20元给予罚款,并核减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领导一个季度效益奖,取消所在班组班组长一个季度津贴;拘留一人次按人均10元给予罚款,并核减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领导当月效益奖,取消班组长当月津贴. ③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的领导(含班组长),个人年终奖励减半. ④核减所在单位当月效益奖20%、科室当月效益奖50%. ⑤核减综治办、人事科、党群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当月效益奖10%. 3、对违反职工管理规定被给予待岗处理者的责任单位处罚: ①待岗一人次,核减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领导当月效益奖25%,取消所在班组班组长当月津贴. ②待岗一人次,核减所在单位(含支部)、科室领导及班组长个人年终奖励10%. ③待岗一人次,核减所在单位当月效益奖10%、科室当月效益奖25%. ④待岗一人次,核减综治办、人事科、党群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当月效益奖5%. 4、"五安一合格"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盗窃案,个人负主要责任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被盗财物价值超过3000元的,罚责任人15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400元;被盗财物价值在2000—3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10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300元;被盗财物价值在1000—2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65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200元;被盗财物价值在500—1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4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100元;被盗财物价值300—500元的,罚责任人2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50元;被盗财物价值300元以下的,罚责任人100元. 5、 有偷、拿、夹带公司或港区公物者,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除追回公物外,对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进行经济处罚: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并免一个季度效益奖;罚当事人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各200元;罚当事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 6、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有损公司形象,未被公司待岗处理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进行经济处罚: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者,给予500元罚款并免当月效益奖,同时罚当事人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及综治办、人事科、党群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100元;被公安机关非拘留的其他治安处罚,给予当事人200元的罚款并免当月效益奖,同时罚当事人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及综治办、人事科、党群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50元. 7、案件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向公安人员和有关部门如实提供情况,如有不保护现场和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隐瞒情况的,公司将加重处罚. 8、凡在单位进行赌博者,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罚款500元,有党员或公司管理人员参与的,加倍处罚,同时对所在单位领导、班组长以及综治办、人事科、党群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在社会上参与赌博,有损公司声誉的给予同等处罚. 9、骂人者罚款100元,打人者罚款200元,伤人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罚当事人200元. 11、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生活秩序,情节较轻的,罚款300元;情节较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购买港区物资出港,必须由有关部门开据出门证,自觉办理管理手续,严防各种盗窃现象的发生,违者罚款100元.严禁多开票、少开票、开重票、不开票、多拉少买,违者除补交缺额钱款外并给予200元罚款,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13、各单位、各科室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未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的,罚款100元. 14、在公共场所观看黄色录像、淫秽书刊者罚款4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各100元;传播、复制黄色录像和淫秽书刊者(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罚款800元,同时罚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含支部负责人、班组长)和综治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200元. 15、唆使他人闹事,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6、集体宿舍未经管理人员允许,私自留外人住宿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的罚50元. 17、财务、物资等部门必须加强现金、物资管理,如不按规定管理,一经查实,罚当事人200元,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并限期整改. 18、不经公司大门进出,翻越公司围墙者罚款100元,罚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含支部负责人)各50元. 19、就餐人员违反就餐管理制度而引起纠纷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0、在工作、洗浴、乘车等场所有不文明言行,造成矛盾纠纷的,给予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21、浴室没有按规定进行管理,导致现金物品被盗,罚浴室责任人100元,浴室负责人50元. 22、违反《职工手册》的规范要求,被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指出后,仍然不改正或故意强调理由对抗管理,给予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同时罚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含支部负责人)各50元. 附:铁运公司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党支部 200 年第 季度 得分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责任制度15分1建立治安综合领导责任制,支部对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支委会记录. 3分2坚持月度综合治理讲评,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三次没有不得分) 4分3制定综合治理年度计划,每月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一次,并有书面材料和原始记录.(少一月扣一分,无计划不得分) 4分4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治安责任制,签订支部与科室、部门、班组二级目标管理责任书达100%(少一份扣一分,至扣完为止) 4分 组织建设15分5完成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学习任务.(少一人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3分6健全综合治理治保民调组织机构,每月至少有一次活动. 3分7建立专兼职联防队伍,形成群众性群防群治网络,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2分8落实综合治理信息反馈制度.(没有及时反馈信息的不得分) 3分9建立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并及时记录综合治理工作学习、报告、研究反馈信息等各项工作.(没有台帐不得分,记录不全或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4分 治安形势28分10 严格控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凡发生刑案不得分,治案每人次扣10分,扰乱正常工作或生产工作每人次扣5分) 20分11 重点单位、部门治安措施得力.(财会室、货场、仓库等治安重点场所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治的不得分) 8分 矛盾化解 7分12 按照"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方针,及时化解妥善处置企业不安定因素,杜绝因工作不出力而出现的矛盾.(凡出现到公司机关无理取闹等严重问题的不得分) 4分13 及时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控制越级上访问题.(发生一人次扣一分) 3分 宣传教育17分14 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奖惩要公开. 2分15 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意见,并逐项分解到班组、组织实施. 3分16 干部、职工应完成年内应学会内容的25%以上. 4分17 针对职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及时查禁反动、色情、暴力、封建迷信书报刊等等. 3分 人员管理17分18 要求职工应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凡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的不得分,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每人次扣5分,在公共场所骂人的每人次扣3分) 10分19 外工管理到位,并达到三证齐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7分 重点人帮教 6分20 重点人口列管率达95%以上,熟悉率达98%、控制率达98%以上,达标率达85%以上,并既有专门台帐. 3分21 帮教组织要健全,措施要扎实有效,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效果. 3分 说明 1、每培养1个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获公司或者集团综治先进单位或个人的加2分. 2、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或被表彰的先进事迹,每人或每件加2分. 3、凡有贩毒、吸毒、买淫嫖娼、逮捕、劳教、集体上访的治安刑事案件或严重政治问题,给予一票否决. 4、本《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是《综合治理责任书》兑现和季度流动红旗评选的依据. 第七篇 铁运公司民兵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干民兵 第一条 为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发展生产,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及上级人武部指示精神,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基干民兵是公司民兵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民兵完成任务和开展训练的骨干.根据上级要求,公司以基干民兵为基础成立民兵营.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教导员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 连、排组织由基层站段的基干民兵人员组成.连长由站段长担任,指导员由支部书记担任. 第三条 年度整组 1、接上一级整组指示,必须制定整组实施计划. 2、按照上一级规定的时间、内容,按时按量完成整组工作. 第四条 军事训练 1、按时、按数、按值完成年度的军事训练任务. 2、训练中加强对民兵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确保训练任务顺利完成. 3、按民兵训练大纲要求,严格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和成绩评比. 第五条 政治教育 1、在每年的整组期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的国防意识教育. 2、每季度以连为单位组织民兵进行对"民兵工作条例"或近期的形势教育. 3、每月进行一次排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军事工作指示(或可组织学习). 4、武装部门要做好记录、检查、上报工作. 第六条 武器管理 1、对阴雨期间或训练、射击后的武器要做到及时查看,及时擦拭. 2、不论民兵训练还是执勤放哨,需动用枪支弹药必须按级请示报告. 第七条 战备勤务 1、遇有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需组织民兵执勤、放哨、设卡均按上一级制定的位置或区域实施. 2、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及港区治安. 3、须动用民兵执勤任务的,事先须经上一级军事机关同意方可派出. 第八条 评比表彰 1、半年进行一次民兵工作讲评. 2、全年进行一次"先进民兵"和"优秀民兵干部"评选及表彰工作. 3、评比工作要制定计划,按标准,按比例进行,并做好记录,典型工作. 第九条 总结工作 1、半年、全年总结工作要分别在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并报局武装部. 2、每进行一次专业训练或做一期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均要写出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第二章 民兵应急分队战备 第一条 战备等级划分: 一级战备为: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救灾等需立即或24小时以内有可能行动的情况. 二级战备为: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上级有敌情通报等,有24小时以内不可能行动的情况及节日战备. 第二条 应急分队的行动: 当进入一级战备时,应急分队全体人员要集中吃宿待命.值班人员和专武干部坚守岗位,武器库做好发放准备,无线通信保持不间断联系,单位迅速安排人员接替生产. 当进入二级战备时,应将情况通报所有应急分队人员.除专武干部、值班员坚守岗位外,其他人员可照常上班.但要做好接替生产的准备. 第三条 战备教育: 平时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节日前要进行战备教育.当战备任务和国际形势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教育.战备教育重点是进行国防观念、战备观念、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时事形势教育. 第四条 人员管理: 担任战备值班的应急分队必须保持一名干部和85%的人员在位.平时应急分队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一名干部和70%人员担任. 第五条 武器装备管理: 要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维护、保养、管理、检查和使用有关规定和制度,使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当进入二级以上战备时,保管人员一定要在位,并做好发放准备,保证能随时发放下去,发放的方法,可根据情况送或来部领取. 第六条 战备检查: 公司武装部对应急分队人员在位情况下或战备值班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接受军事部门或上级武装部门检查一至二次.通过检查,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第七条 请示报告: 1、应急分队应每季向上一级报告人员变动等情况. 2、人员变动大于二分之一,连长、指导员有变动时,要随时报告. 第八条 民兵应急分队的批准权限: 1、民兵应急分队携带武器执行任务时,连由军分区批准,排由区武装部批准. 2、当发现紧急情况时,可边行动边报告. 3、应急分队执行一般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等任务时由区政府和区人民武装部批准,报军分区备案. 第八篇 铁运公司共青团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团组织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团员(代表)大会讨论的问题,应当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上级团委的决议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第二条 团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是: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讨论团章及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政策、条例、规则. 2、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学习和其他社会性活动中如何发挥党的助手和青年突击队作用. 3、讨论如何创造性的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委(总支、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4、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密切团组织和青年的联系,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表彰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选举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条 团委(总支)召开的团员代表大会一般三至五年召开一次.团支部召开的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研究确定大会的议题.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为1至2个. 2、充分作好大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议题的确定到大会的方案,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到会议的各种材料都要提前研究,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3、充分发扬民主,开好团员(代表)大会.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会议期间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对各种意见进行分析、归纳,最后形成会议决定(决议). 4、认真履行会议的决定(决议).上报的情况和材料应及时报送,属于通知、谈话的事项应按照会议决定(决议)抓好落实. 第五条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是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委(总支、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基本工作任务,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团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着力提高团员、青年的全面素质,并转变工作方式,讲求工作效果,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第二章 团委工作制度 第七条 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她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公司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建设,使之热爱公司、热爱集体、热爱岗位,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第八条 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公司、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九条 团委委员工作职责 1、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3)经常及时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团员青年和公司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2、团委副书记 (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全体委员会或团员大会讨论. (3)对各级团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定期召开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各级团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党组织及上级团委的指示;收集在支部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织及上级请示、汇报. (6)抓好团委内部各委员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的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3、团委组织委员 (1)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及办理结转团组织关系等,及时登记"团员情况登记表".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青年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各项纪律和制度的团员青年进行批评教育. (3)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接收支部交纳的团费,做好交纳情况登记;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统计工作. (4)负责团委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和支部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5)负责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以及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6)负责监督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以及团支部考核工作. (7)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8)组织和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搞好青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4、团委宣传委员 (1)根据公司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势政策、党团的基础知识等.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并对公司的情况做好沟通解释. (5)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活动. (6)协助工会做好优秀职工子女表彰奖励活动. 5、团委生产委员 (1)了解和掌握青年的技术水平和岗位技能情况. (2)反映青年学习科学技术和岗位技能的意愿和要求. (3)组织开展岗位技术比武练兵活动及青年成才工程,引导青年提高岗位技能,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青工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岗位能手、青年安全质量监督岗等活动. (4)组织青年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等活动. 第三章 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员登记;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第十一条 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第十二条 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第十三条 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十四条 团课的内容及要求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1、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1)坚持开展例会制度,及时将公司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团员青年. (2)了解所属团员青年状况,并建立详细的台帐记录. (3)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 (4)做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严格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5)按季度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的自主活动 (1)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活动. (2)规范青年文明号管理,发挥有效作用. (3)实施青年成才工程,开展青工互助活动. (4)开展青年论坛,为公司发展谏言献策. (5)结合各支部工作情况开展好特色活动. 3、公司团委要求的有关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 (2)及时上报公司团委要求的各类信息、材料. 第十六条 考核方式方法 1、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先进(80-89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格次. 3、团费未按时上缴的和年度内出现团员发生重大行车事故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 奖惩办法 1、对各团支部的考核得分及排名,考核后向所在党支部通报. 2、对获得优秀团支部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600元,其主要负责人作为集团公司优秀团干部及以上团内荣誉的推荐候选人. 3、对不合格的团支部,将协同所在单位党支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属各团支部.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原有《团支部工作指标评价体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团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工作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团的自身建设 坚持例会制度 活动记录详实,每缺少一次扣1分5掌握支部团员青年基本情况 有基本的台帐记录 2 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每出现一次违章违纪现象扣5分10 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严格按照推优程序进行,不开展的扣5分. 5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按季度缴纳团费 5 积极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工作一次 3 围绕公司生产管理开展自主活动 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岗活动 按照云港铁团[2004]1号文要求认真落实,一处不到位扣2分. 10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台帐资料健全,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效果明显,一处不到位扣1分10 实施青年成才工程 按照要求认真实施,开展好青工互助活动, 10 开展青年论坛 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5特色活动 根据各支部工作性质,至少开展一项特色活动 5 公司团委要求的 有关工作 参加公益活动 参加公益活动不得少于1次,多一次加2分5按时参加团委相关工作会议 少一次扣2分10 及时上报要求的材料和信息 迟报一次扣1分,少报一次扣2分5积极参加公司有关活动 一次不参加活动扣2分10 第五章 青安岗工作条例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作用,调动岗员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是团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安全监督组织,是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的有效形式,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科指导. 第三条 活动指导思想:深入引导青工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贯彻落实"严细务实、安全畅通、优质服务"的铁运精神,强化青工安全质量意识,提高青工岗位技能,发挥共青团参与港口生产管理、宣传、教育、服务和监督的作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条 青安岗具体任务: 1、监督检查:立足本职岗位,监督检查现场中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馈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规程进行宣传,提高青工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的氛围. 3、建议意见:协助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针对安全隐患提供整改意见. 4、表彰奖励: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表彰. 第二节 青安岗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其他主要公司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聘请生产安全科长为技术指导. 第六条 公司按总岗长、分岗长、岗员设立青安岗"三级"工作模式.设总岗长一人,由公司团委负责人担任;分岗长若干名,由团支部书记或青年工作小组长担任;各分岗岗员人数,根据各生产部门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个一线生产班组至少有一名岗员. 第七条 分岗长、岗员身份由生产安全科确认后,行使兼职安全员职责. 第八条 青安岗总岗长责权:在上级青安岗和公司党政领导下,负责公司青安岗组织全面工作,参加青安岗和单位安全生产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安岗制定的一切制度,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工作,表彰先进,推广成功经验,团结引导青安岗员,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第三节 青安岗岗员、分岗长 第九条 青安岗岗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团员担任. 2、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带头执行标准化作业. 3、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做斗争,时刻关心公司安全生产. 4、青安岗岗员由团支部推荐,并报请同级党政领导同意,由公司团委任命. 第十条 青安岗岗员权利 1、执行《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各规程中赋予作业人员的权利. 2、在作业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并严重威胁到职工安全和行车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和及时制止. 3、对现场"三违"人员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 4、对认为造成不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犯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向生产安全科报告. 第十一条 青安岗员的职责 1、岗员要加强团性锻炼及时了解本班组青工思想状况,认真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标准化作业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各项学习活动,不断丰富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生产的本领,. 3、围绕生产过程中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4、做到"三无三保证",即岗员无"三违",身边无隐患,周围无事故;保证每月上岗不少于15次,保证发现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上报,保证完成青安岗布置的任务. 5、要立足本岗位、本作业区域,发挥安全生产模范作用,处理好作业与监督的关系,佩带好相关标志,做好信息反馈卡填报工作. 第十二条 青安岗分岗长责权 1、及时了解本部门安全质量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岗员工作会议,分析出现问题,出台相应措施. 2、每月组织岗员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总岗、安委会或青安岗指导委员会汇报. 3、每季度向总岗报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第四节 青安岗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青安岗活动制度 1、青安岗每月由分岗长组织召开一次岗员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 2、总岗每月到各分岗检查一次,并召集分岗长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岗员大会,对本季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各岗员和分岗要认真做好会议、活动记录,及时填报信息反馈卡. 4、每季度向公司青安岗指导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呈书面材料一份. 第十四条 青安岗采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上岗为主在本职岗位发挥好安全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 青安岗汇报制度 1、岗员下班后要及时把当班情况填入记录本,将信息反馈卡交给各分岗长;白班期间也可直接交公司团委或生产安全科;夜班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公司调度汇报. 2、信息反馈卡填写内容为查处违章情况及安全质量合理化建议,一式两份,分岗长和自己各保留一份. 3、填写记录要做到"两清",即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填写清楚;二是把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处理意见等填写清楚. 4、分岗长每月度向公司团委综合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5、公司总岗不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安全科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六条 奖惩制度 1、每季度公司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 2、集团公司团委和安技部共同设立青安岗奖励基金,每年进行"优秀青安岗集体"和"优秀青安岗员"评选活动,对在青安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 3、公司总岗年终将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其他1、公司总岗和分岗长、岗员签订安全质量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2、青安岗员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分岗长有权对起进行教育,视情况给予警告或免去其岗员身份,并报公司总岗备案. 3、创建"青安岗"活动纳入各团支部工作考核范畴. 4、公司各站段科室部门对青安岗员的工作应大力支持,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为岗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章 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为向导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二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通过培养优秀青年集体来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牢固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塑造行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展示云港青年的精神风貌,为实现集团、公司各项目标做出贡献. 第二节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为保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常进行,现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铁路运输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铁运公司创建组委会).公司创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主任:公司党委书记 委员:公司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 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第三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35周岁以下青年须占60%以上,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 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青年岗位技能100%达到单位岗位要求,并有相当数量的青年被授予同级或上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第六条 集体能紧密围绕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能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责任到人. 第七条 工作成效得到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职工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第八条 集体负责人政治性强,思想作风好,技术业务精,能够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第四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制度 第九条 公示范围 1、青年文明号申报由公司团委集中公示.凡新申报或重新认定本年度任何级别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当年申报评选或重新认定前,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申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自觉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 2、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对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中公示.主要方式是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在港报上集中公示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公开接受社会评议. 第十条 公示内容 1、各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标准和条件; 2、本单位对申报或重新认定的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的认可态度; 3、本单位和相应的创建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公示期间如接到群众意见,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或虽有群众提出意见但不属实的,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正式命名或重新认定为青年文明号. 第五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青年文明号的申报由公司创建组委会组织,公司创建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评选采取自上而下,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申报上一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具备下一级青年文明号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评选,每年由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进行申报评选. 第十四条 各团支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准备事迹材料、党政意见及负责人和集体成员、获奖等基本情况. 第六节 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及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2、青年文明号必须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指标,在本单位或同行业中成绩突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值得推广的先进经验. 3、青年文明号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特点开展创建作业标准岗、服务文明岗、设备优质岗活动,活动要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4、青年文明号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每年在港报、团内信息和铁运年华等媒体上报道累计不少于2次. 5、青年文明号要实行挂牌制度.青年文明号作为加强基层单位形象设计的重要形式,在外观上要加以规范.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悬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 6、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成员基本情况和照片、服务承诺或创建口号、监督电话等内容须公布在集体墙上的显著位置,监督电话为创建组委会办公室电话:266. 7、青年文明号要建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台帐,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要健全,主要活动要有图片和资料,会议要有记录,管理工作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六条 考核办法 1、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各级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要向创建组委会重新提出申报,每年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进行十佳"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 2、对考核过程中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者,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将撤销其荣誉. 3、青年文明号因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6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个不超过35周岁,人员结构不符标准连续三个月为调整的,则自动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 4、青年文明号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强制撤销牌匾: (1)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货损事故及火灾事故等. (3)凡被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4)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要经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审核批准,由公司创建组委会和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共同实施. 第十七条 青年文明号表彰奖励 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每年将对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由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和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公司创建组委会每年年终对各级青年文明号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1] 铁运公司组织、宣传、纪检、 共青团、治安综合治理和民兵工作 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53 第二章 "三会一课"制度…354 第三章 党员、管理人员请、销假制度…357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58 第五章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361 第二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366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范围…366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366 第四章 教育和培训…367 第五章 调配和交流…367 第六章 推荐与选拔…368 第七章 组织考察…369 第八章 酝酿与讨论决定…371 第九章 任职…372 第三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考核…373 第二章 考核结果…373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处理…374 第四章 考核要求…374 附件1、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2、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第四篇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考察实施办法 第一章 后备干部…376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确定…377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377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管理…377 第五章 后备干部的考察…378 第六章 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378 附件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 第五篇 铁运公司通讯报道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通讯报道…379 第二章 考核指标…379 第三章 奖罚标准…380 第六篇 铁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治安综合治理奖罚规定…380 附件铁运公司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第七篇 铁运公司民兵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干民兵…387 第二章 民兵应急分队战备…389 第八篇 铁运公司共青团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团员(代表)大会制度…391 第二章 团委工作制度…393 第三章 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397 第四章 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399 第五章 青安岗工作条例…402 第六章 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406 第一篇 铁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第二条 评议党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素质,通过评议,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在公司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评议和组织考察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第四条 评议方法 1、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根据集团党委的要求和公司党委的安排,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2、学习教育.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精神,解决党员对民主评议的认识;对党员进行党性、党员标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起到学习教育的作用. 3、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方面的情况,采取写实的手法,实事求是的、一分为二的进行自我总结. 4、民主评议.党支部在进行民主评议中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内评议,在评议中要敢于触及矛盾、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在党内舆论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然后由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审议结果及时上报. 第五条 评议步骤 1、民主评议党员时间,由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支部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工作自行安排,但评议进度必须按照公司党委的部署统一进行. 2、支部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和方法进行评议,并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 3、在评议结束后,支部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党委、集团组织部,并填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表,向公司党委推荐本支部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 4、对于"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档案,作为党建资料集中管理,对于做出组织处置的党员,其结果要归入党员档案. 第二章 "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简称支部大会,它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具体要求包括: 1、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支部大会要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等.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本支部的计划. 2、严格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3、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如何搞好保证、监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 6、发展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问题. 7、培养、选拔干部的问题. 8、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问题. 支部委员会会议不宜太长,每次会议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支部委员会召开前,支部书记应做好准备,使到会同志明确会议主要讨论的议题和所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第四条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期的具体任务,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小组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表现为组织小组内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执行党支部决议;研究讨论党小组活动计划;落实、检查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按照支部分工和要求分配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帮助党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注重效果.每次党小组会安排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的解决一两个问题,安排会议要适当并设法开好. 第五条 "三会"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时间;(2)会议地点;(3)会议主持人;(4)会议记录人;(5)党员出席和缺席名单;(6)会议的中心议题;(7)党员发言要点及讨论中不同意见;(8)最后形成决议. 第六条 党课党课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 1、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一般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党课内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 3、党课教员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以外请外聘. 4、搞好党课教育要搞好十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效果要佳. 5、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以及部分表现较好的团员、青年参加. 6、党课要有备课、有记录、有考核,确保到课率,对因故没能参加学习的党员,应及时进行补课. 第三章 党员、管理人员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员、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职党员、管理人员离开本市或在本市但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三天(节假日除外)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到党群科进行登记(登记外出原因、去向和时间). 第三条 因公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党员,返回公司后要向所在党支部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要把其党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外出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任务结束返回公司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回,并把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书面鉴定材料上交党群科;集体外出党员人数达3人以上,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临时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内活动,任务结束返回单位后由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党委做书面汇报;公司内部借用党员,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到党群科办理临时党组织转移关系,将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借用单位,参加组织活动. 第四条 一般管理人员党员或工人党员调动工作时,人事部门将调令抄送党群科;党员数量偏少的党支部,在一般管理人员党员或工人党员调动时,人事部门事先征求党群科意见. 第五条 被外单位或上级机关借用的管理人员,需经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党群科或人事科负责通知被借用的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被借用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同意的借用期期满后,及时回原工作岗位上班,逾期不归的将停发其工资并限期调出本公司. 第六条 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管理人员,在返回公司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党员管理人员交送党群科,非党员管理人员交送人事科. 第七条 为便于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工作的进行,原则上不得跨支部借用或调动.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党委将视情况轻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并通报全公司.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保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反腐败工作应负的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责任内容 1、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完善组织机构,选好配齐素质高,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 3、认真搞好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组织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先进典型、反面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征求意见、情况反映和通报反馈. 5、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公司决策执行党委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程序,重大决策、重要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凡8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基层处理重要问题须执行支部程序. 6、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5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要进行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招标、议标或竞价拍卖. 7、严格遵守《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领导干部必须向党组织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和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家宴邀请在十桌以上,应事先向纪检部门报告,并接受组织监督. 8、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的各项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并重点执行好以下规定: (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礼品上交登记制度;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要坚决制止;严格自律,不得放任、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人员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得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 (2)不得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3)不得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4)不得将企业经营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5)严肃财经纪律,不滥发奖金、补贴,杜绝"小金库"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或账外账. 9、严查案件,依照法规及时惩处.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及时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初核结案率达95%以上;支部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越级上访或3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三条 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内容,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党建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责任到位、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思想建设 积极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及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港铁.计划明确、措施具体. 2、组织建设 (1)把党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支部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2)支部有较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做到"六有",即有牌子、有桌椅、有党旗、有岗位职责、有规章制度、有台帐资料. (3)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如期换届,及时报批,缺额补选及时. (4)支委一班人熟悉党务工作业务,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3、制度建设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4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根据需要召开.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且有党课教案备查.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元月和"七一"前后.并坚持"交心谈心、分析评议、整改落实",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报告公司党委,会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有总结、出成效.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资料、记录齐全. (4)坚持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员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平常有记录.要给党员干部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每个党员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5)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馈党建信息,及时总结典型,推介经验. 4、党员管理与组织发展 (1)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转进、转出手续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三公开"和"双票--票决制". (2)坚持按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3)坚持按计划和规定发展党员,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支部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5、作风建设 (1)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一对一帮扶、创建"五好党支部"等"争先创优"活动.活动要求有方案、有特色、有具体实施办法、有实施效果. (2)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保持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支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一线、为生产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6、生产建设 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及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党员及党员身边无"三违"现象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四条 考核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在各支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党群科、纪委、办公室等到各支部进行现场考核,逐项打分,并结合平时工作给出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挂钩,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中层)均应承担起党建工作相应的责任.党群科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每月进行抽查,每季进行检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五条 奖惩根据每次考核结果,对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天华、行政党支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党支部5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20元进行奖励;对机关一、机关二两个支部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党支部3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20元进行奖励;对港口站、机务段、工电段、天华、行政党支部考核得分在90——95分的,奖励党支部3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进行奖励;对机关一、机关二两个支部考核分在90——95分的,奖励党支部200元,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进行奖励;对考核分在80——89分的不奖不罚;对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除罚党支部负责人200元外,另按支部党员人均10元对支部进行处罚. 第六条 上述奖罚标准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铁运公司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铁运公司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目标要求及扣分标准 自查分 考核分 备注 思想建设 12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及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港铁.要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组织建设 12 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支部做到"六有";支委一班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出现漏项(或违反)扣1分. 作风建设 12 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突击活动,活动要求有方案、有特色、有具体实施办法、有实施效果,活动结束要及时总结经验.每出现缺项扣1分. 生产建设 18 及时完成生产任务,无"三违"现象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每出现其中一项扣2分,发生超标安全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队伍建设 12 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党员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个人有学习心得记录;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组织发展工作保质按序.每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出现职工上访现象不得分. 制度建设 12 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年度目标具体、措施明确、落实到位、各类台账记录齐全,并有定期的检查考核.每违反其中一项扣1分. 宣传教育 12 党员收看电化录象教育达90%以上,支部通讯报道达公司下达指标.收看率每低3%扣1分,稿件(含《铁运年华》用稿指标)采用篇数每低于分解指标1篇扣1分. 社群工作 10 1、支部职工队伍无违法现象发生,综合治理达公司考核要求,出现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事件,每起扣2分,出现超综合治理目标事件,一票否决.2、计划生育达公司计划生育目标要求,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事件每起扣2分,超计划生育指标,一票否决.3、指导共青团、支会认真开展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共青团、支会工作汇报,每少一次扣1分. 其他 对支部出现见义勇为受集团公司表彰的每起加1分;被评为集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人次加1分;支部党员有突出贡献,立功受奖的加2分.本考核加分仅限年终考核. 考核得分 第二篇 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管理路线、方针、政策, 改进和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按照集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促进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为港口铁路运输生产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范围 第四条 党群科是公司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范围: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的正、副职级的站段长、支部书记以及相应职级的调研员等.中层助理也纳入中层管理范畴.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党群科负责,并进行廉政鉴定,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 第七条 组织考核可结合民主评议干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形式进行.组织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 第八条 组织部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类,建立考核档案,并作为评先、提拔、使用、培养、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综合考核,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调动和激励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 具体考核与奖惩见《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四章 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坚持长期抓好中层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理论和业务培训,以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公司发展.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表现和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公司适时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通过学习交流,开阔眼界,拓宽视野,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鼓励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加强自学,加强有关培训和进修,通过学习,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 调配和交流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调配与交流,有利于增强中层管理人员全局意识和领导能力,促使其换位思考和廉洁自律.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调配与交流,是一种动态管理,由公司党委负责,组织部门实施.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调配和交流要坚持能上能下的原则,做到知人善任、合理组合,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干部培养、锻炼人才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调配和交流,原则上每年交流比例不抵于10%. 第六章 推荐与选拔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2、爱企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务实,群众公认,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3、有胜任所担任职务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水平;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6、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一般应从后备中层管理人员中产生. 7、提拔担任中层党群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工会法》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当经过组织部门或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可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或上级有关部门向公司党委推荐.民主推荐主要以会议投票推荐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八条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 第十九条 民主推荐由党群科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 3、必要时可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在认真听取推荐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个别特殊需要的人选,也可由组织提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人数. 第二十一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二十二条 个人向组织推荐本部门中层管理人员人选的,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过党群科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测评.所推荐人选不是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七章 组织考察 第二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提拔使用前必须进行组织考察. 第二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考察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党群科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不属于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交流、调整或工作岗位变动前,必要时进行组织考核.在中层管理人员任期中,根据工作需要或有关规定,也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主要是指年度考核或任届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表格式打分的方式,也可采取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考察考核的程序: 1、组织考察考核组,制定考察考核工作方案; 2、同考察考核对象所属分管的领导就考察考核方案沟通,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考核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管理人员考察考核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考核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考察考核组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察考核材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公司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汇报. 第二十七条 考察考核组在考察考核时,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 部门、纪检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所在部门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 扩大考察考核工作的民主开放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考察考核中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的意见.提拔或调整单位或部门的副职及助理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对被考察考核人员的考察考核,必须形成书面考察考核材料,建立考绩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考核材料与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审批表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考核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考核对象的情况,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实绩,主要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等. 第三十条 公司党委派出的考察考核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考核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考察考核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经验并熟悉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一条 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考察考核工作责任制.考察考核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考核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考核材料负责. 第八章 酝酿与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在考察考核、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拟提拔职务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公司领导成员中进行.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织部门、工会、纪委、团委和人民武装等部门的领导人选,应当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双重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 第三十四条 讨论决定前,应将拟任免人员的有关情况、考核 材料、任免事项等有关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审阅.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第三十六条 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必须有应参加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或 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有关中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七条 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的程序: 1、党群科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任免情况及任免理由; 2、考察考核人员汇报考察考核、测评或推荐情况; 3、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4、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八条 需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形成考察考核材料和公司党委会议记录以及民主推荐材料. 第三十九条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中层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章 任职第四十条 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公司中层领导职务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下发任职通知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一条 对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坚持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自下文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第四十二条 在集体讨论决定后,行政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聘任或解聘;党群负责人,在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工会法》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后,由公司党委任免. 第四十三条 对决定任用或免职的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谈话. 第三篇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考核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中层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精干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公司在职中层管理人员、科长助理 第三条 考核方式:年度考核(每年年底至次年初) 第四条 考核责任部门:公司党群科 成立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党委书记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党群科、办公室相关人员. 第二章 考核结果 第五条 年度考核采取领导评价、职工信任度(满意度)测评、组织考察,并结合中层管理人员全年十二个月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中层管理人员年度整体表现,其中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平均分占40%,领导评价占20%,职工信任度测评占20%、组织考察占20%. 第六条 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三章 考核结果处理 第七条 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总分在81—90分者为称职;70—80分者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审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对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就地免职. 第十条 对基本称职者,给予黄牌警告,并实行六个月的诫勉期,诫勉期满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解除诫勉,诫勉期满经考核继续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的,降职或交流.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提升(交流、免职)和推荐集团中层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考核要求 第一条 负责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按时组织考核.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第三条 被考核人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通过正常渠道反馈意见,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今后工作. 附件: 1、《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2、《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附件1: 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评价表 姓名考核分 扣分原因 备注 其中90以上为优秀, 81-90分为称职,70-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附件2: 职工信任度测评表 姓名考核分 简要说明评分依据 备注 非常满意90分以上,满意81-90分,基本满意70-80分,不满意70分以下 说明:1、参加职工信任度测评人员构成:本部门职工占70%、公司相关中层管理人员占20%、其他部门职工占10%. 具体人员由党群科安排. 第四篇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考察实施办法 第一章 后备干部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备干部分类: 集团中层后备干部及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第三条 后备干部配备比例: 集团中层后备干部按公司领导班子现有人数1:1的比例配置. 公司中层后备干部,按公司现有中层管理岗位按1:1的比例配置,其中女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10%. 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条件: 1、集团中层后备干部: 在公司中层领导岗位工作满一年,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在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对于特别优秀的非管理人员(比例控制在总数的10%以下)须在本公司工作满4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确定 第五条 采取集中选拔方式.在公司职代会上通过职工代表民主推荐,公司党群、纪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组织考察,经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报公司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六条 后备干部确定后,党群科根据后备干部的专业、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确定后备干部培养方向,报公司党委研究确认. 第七条 确定培养方向的后备干部,由公司党群、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各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岗位,经公司党委研究确认后,由人事部门对各后备干部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接收后备干部的相关部门,要有意识地给后备干部压担子及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使他们在培养锻炼过程中不断提高. 第九条 公司人事科在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把后备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使后备干部年度培训率达100%(含外培、内培).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管理 第十条 对后备干部采取滚动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有上有下,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及时补充,经考核不再适应做后备干部的,及时调整出去,始终保持数量相当的后备干部. 第十一条 建立后备干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素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培养意向及培训的情况、奖惩情况、工作成果记载及个人著作目录等. 第五章 后备干部的考察 第十二条 对后备干部要进行认真考察,考察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群众测评的方式. 第十四条 考察要全面具体、历史、客观地分析干部的情况,公道正派地评价干部.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要形成考察材料,包括:干部的自然情况、奖惩情况、主要现实表现、群众评价情况、培养目标及培养措施等.考察人要在考察材料上署名. 第六章 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 第十六条 对近期拟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公司将按培养方向,安排在相应助理岗位进行锻炼. 第十七条 公司在中层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层后备干部中择优提拔使用.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 附件: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表 铁运公司后备干部群众测评表 姓名思想品德 工作能力 工作效率 工作成绩 综合评价 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第五篇 铁运公司通讯报道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通讯报道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铁军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广大职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宣传报道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通讯报道的内容: 公司新近发生的重大事件、涌现出的新人物、新风尚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等方面的文字、图像、视频等稿件. 第三条 新闻报道的要求: 1、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注意挖掘报道深度,增加正面宣传力度、系列报道和言论、图片的比重. 2、报道要及时、准确,防止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杜绝报道泄密. 3、各类宣传稿件须经党群科预审登记后方可外发.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四条 用稿(稿件被港报、集团网、集团工会网以及集团以上新闻媒体采用)指标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分解,党群科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年终对新闻报道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按照考核办法对党支部、通讯员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五条 指标分解: 港口站支部30 机务段支部24 工电段支部 24 行政党支部18 天华党支部 12 机关一支部36 机关二支部36 离退支部10 第三章 奖罚标准 第六条 奖罚标准: 1、对支部奖罚标准: 奖励:在完成用稿指标的情况下,每超出一篇奖10—20元. 处罚:没有完成用稿指标,每少一篇罚款20元. 2、对通讯员奖励标准: (1)稿件被集团新闻单位每采用一篇奖励20元,500字以上的奖励40元;头版头条的奖励50元;头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80元;二版、三版头条的奖30元;二版、三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50元. (2)稿件被市级新闻单位每采用一篇奖40元,500字以上的奖60元;头版头条的奖100元;头版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150元;其他版面头条的奖60元;其他版面头条且500字以上的奖80元. (3)被省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奖60元;500字以上的奖80元. (4)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0元. (5)被上级或新闻单位评为好稿以及获奖的新闻,每篇奖150元. 第六篇 铁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治安综合治理奖罚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港区治安管理,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现港区状况相对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港区规章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司内部治安秩序和保护国家财产以及对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 凡扰乱社会秩序和港区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和败坏公司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者,除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置外,依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奖励: 1、各单位年终考核95分以上为一等奖,人均(包括劳务工,下同)按30元奖励;90分以上为二等奖,人均按20元奖励;85分以上为三等奖,人均按10元奖励.80分到84分不得奖. 2、全年无治安、刑事案件(无拘留以上人员)"五安一合格(港口治安形势稳定、职工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没有恶性和重大案件、各种违法现象稳中有降、各类案件破案率有所提高;港区治安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治 )"达标,群防群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年终奖励主要负责人300元. 3、发现重大治安隐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或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有功者,奖励500—800元. 4、对维护社会治安、不畏强暴、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者,经综治委研究视情节给予奖励. 5、敢于检举揭发,制止犯罪活动,为公安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者视情节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者保密. 6、防止矛盾激化,及时调解纠纷,帮教后进,使后进变先进,事迹突出者奖励200—500元. 第五条 由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 1、各单位年终考核61分到79分人均罚10元;60分及以下人均罚30分. 2、各单位(含机关支部)凡发生判刑一人次按人均20元给予罚款;凡发生拘留一人次,按人均10元给予罚款.当事人所在班组、科室及当事人不得评为先进. 3、"五安一合格"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盗窃案,个人负主要责任的,被盗钱物价值超过3000元的,罚责任人1500元;2000元—3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1000元;1000元—2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650元.以上在处罚其责任人的同时,并扣责任人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月奖金5%—10%.被盗钱物价值在500元—1000元之间的,罚责任人400元;300元—500元的,罚责任人200元;300元以下的罚责任人100元. 4、凡偷、拿、夹带港区公物的,除追回公物外,并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200元. 6、凡被公安机关拘留者,除进公司综合治理教育室学习三天外,并给予500元罚款和待岗处理. 7、发生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如实提供情况,如有不保护现场和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隐瞒情况的,公司将加重处罚. 8、凡在单位进行赌博者,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罚款500元,党员或公司管理人员参与的要加倍处罚.在社会上参与赌博,有损公司声誉的给予同等处罚. 9、骂人者罚款100元,打人者罚款200元,伤人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罚当事人200元. 11、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听劝阻者罚款300元. 12、购买港区物资出港,必须由有关方面开具出门证,自觉办理管理手续,严防各种盗窃现象的发生,违者罚款100元.严禁多开票、少开票、开重票、不开票、多拉少买,违者除补交缺额钱款外并给予200元罚款,严重者按盗窃论处,公司将加重处罚. 13、各单位、各科室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未关好门窗的,罚款100元. 14、在公共场所观看黄色录像、淫秽书刊者罚款400元,传播、复制黄色录像,淫秽书刊者(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罚款800元. 15、酗酒闹事者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集体宿舍未经管理人员允许,私自留外人住宿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的罚50元. 17、财务、物资等部门必须加强现金、物资管理,如不按规定管理,一经查实,罚当事人100—200元,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并限期整改. 18、翻越公司围墙者罚款100元. 19、就餐人员不得违反就餐管理制度,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0、乘坐交通车者,如不服从管理,罚款100元. 21、浴室没有按规定进行管理,导致现金物品被盗,罚管理人员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附:铁运公司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党支部 200 年第 季度 得分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责任制度15分1建立治安综合领导责任制,支部对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支委会记录. 3分2坚持月度综合治理讲评,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三次没有不得分) 4分3制定综合治理年度计划,每月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一次,并有书面材料和原始记录.(少一月扣一分,无计划不得分) 4分4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治安责任制,签订支部与科室、部门、班组二级目标管理责任书达100%(少一份扣一分,至扣完为止) 4分 组织建设15分5完成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学习任务.(少一人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3分6健全综合治理治保民调组织机构,每月至少有一次活动. 3分7建立专兼职联防队伍,形成群众性群防群治网络,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2分8落实综合治理信息反馈制度.(没有及时反馈信息的不得分) 3分9建立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并及时记录综合治理工作学习、报告、研究反馈信息等各项工作.(没有台帐不得分,记录不全或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4分 治安形势28分10 严格控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凡发生刑案不得分,治案每人次扣10分,扰乱正常工作或生产工作每人次扣5分) 20分11 重点单位、部门治安措施得力.(财会室、货场、仓库等治安重点场所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治的不得分) 8分 矛盾化解 7分12 按照"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方针,及时化解妥善处置企业不安定因素,杜绝因工作不出力而出现的矛盾.(凡出现到公司机关无理取闹等严重问题的不得分) 4分13 及时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控制越级上访问题.(发生一人次扣一分) 3分 宣传教育17分14 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奖惩要公开. 2分15 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意见,并逐项分解到班组、组织实施. 3分16 干部、职工应完成年内应学会内容的25%以上. 4分17 针对职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及时查禁反动、色情、暴力、封建迷信书报刊等等. 3分 人员管理17分18 要求职工应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凡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的不得分,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每人次扣5分,在公共场所骂人的每人次扣3分) 10分19 外工管理到位,并达到三证齐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7分 重点人帮教 6分20 重点人口列管率达95%以上,熟悉率达98%、控制率达98%以上,达标率达85%以上,并既有专门台帐. 3分21 帮教组织要健全,措施要扎实有效,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效果. 3分 说明 1、每培养1个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获公司或者集团综治先进单位或个人的加2分. 2、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或被表彰的先进事迹,每人或每件加2分. 3、凡有贩毒、吸毒、买淫嫖娼、逮捕、劳教、集体上访的治安刑事案件或严重政治问题,给予一票否决. 4、本《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是《综合治理责任书》兑现和季度流动红旗评选的依据. 第七篇 铁运公司民兵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干民兵 第一条 为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发展生产,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及上级人武部指示精神,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基干民兵是公司民兵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民兵完成任务和开展训练的骨干.根据上级要求,公司以基干民兵为基础成立民兵营.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教导员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 连、排组织由基层站段的基干民兵人员组成.连长由站段长担任,指导员由支部书记担任. 第三条 年度整组 1、接上一级整组指示,必须制定整组实施计划. 2、按照上一级规定的时间、内容,按时按量完成整组工作. 第四条 军事训练 1、按时、按数、按值完成年度的军事训练任务. 2、训练中加强对民兵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确保训练任务顺利完成. 3、按民兵训练大纲要求,严格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和成绩评比. 第五条 政治教育 1、在每年的整组期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的国防意识教育. 2、每季度以连为单位组织民兵进行对"民兵工作条例"或近期的形势教育. 3、每月进行一次排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军事工作指示(或可组织学习). 4、武装部门要做好记录、检查、上报工作. 第六条 武器管理 1、对阴雨期间或训练、射击后的武器要做到及时查看,及时擦拭. 2、不论民兵训练还是执勤放哨,需动用枪支弹药必须按级请示报告. 第七条 战备勤务 1、遇有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需组织民兵执勤、放哨、设卡均按上一级制定的位置或区域实施. 2、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及港区治安. 3、须动用民兵执勤任务的,事先须经上一级军事机关同意方可派出. 第八条 评比表彰 1、半年进行一次民兵工作讲评. 2、全年进行一次"先进民兵"和"优秀民兵干部"评选及表彰工作. 3、评比工作要制定计划,按标准,按比例进行,并做好记录,典型工作. 第九条 总结工作 1、半年、全年总结工作要分别在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并报局武装部. 2、每进行一次专业训练或做一期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均要写出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第二章 民兵应急分队战备 第一条 战备等级划分: 一级战备为: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救灾等需立即或24小时以内有可能行动的情况. 二级战备为: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上级有敌情通报等,有24小时以内不可能行动的情况及节日战备. 第二条 应急分队的行动: 当进入一级战备时,应急分队全体人员要集中吃宿待命.值班人员和专武干部坚守岗位,武器库做好发放准备,无线通信保持不间断联系,单位迅速安排人员接替生产. 当进入二级战备时,应将情况通报所有应急分队人员.除专武干部、值班员坚守岗位外,其他人员可照常上班.但要做好接替生产的准备. 第三条 战备教育: 平时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节日前要进行战备教育.当战备任务和国际形势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教育.战备教育重点是进行国防观念、战备观念、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时事形势教育. 第四条 人员管理: 担任战备值班的应急分队必须保持一名干部和85%的人员在位.平时应急分队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一名干部和70%人员担任. 第五条 武器装备管理: 要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维护、保养、管理、检查和使用有关规定和制度,使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当进入二级以上战备时,保管人员一定要在位,并做好发放准备,保证能随时发放下去,发放的方法,可根据情况送或来部领取. 第六条 战备检查: 公司武装部对应急分队人员在位情况下或战备值班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接受军事部门或上级武装部门检查一至二次.通过检查,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第七条 请示报告: 1、应急分队应每季向上一级报告人员变动等情况. 2、人员变动大于二分之一,连长、指导员有变动时,要随时报告. 第八条 民兵应急分队的批准权限: 1、民兵应急分队携带武器执行任务时,连由军分区批准,排由区武装部批准. 2、当发现紧急情况时,可边行动边报告. 3、应急分队执行一般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等任务时由区政府和区人民武装部批准,报军分区备案. 第八篇 铁运公司共青团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团组织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团员(代表)大会讨论的问题,应当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上级团委的决议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第二条 团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是: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讨论团章及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政策、条例、规则. 2、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学习和其他社会性活动中如何发挥党的助手和青年突击队作用. 3、讨论如何创造性的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委(总支、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4、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密切团组织和青年的联系,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表彰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选举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条 团委(总支)召开的团员代表大会一般三至五年召开一次.团支部召开的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研究确定大会的议题.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为1至2个. 2、充分作好大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议题的确定到大会的方案,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到会议的各种材料都要提前研究,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3、充分发扬民主,开好团员(代表)大会.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会议期间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对各种意见进行分析、归纳,最后形成会议决定(决议). 4、认真履行会议的决定(决议).上报的情况和材料应及时报送,属于通知、谈话的事项应按照会议决定(决议)抓好落实. 第五条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是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委(总支、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基本工作任务,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团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着力提高团员、青年的全面素质,并转变工作方式,讲求工作效果,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第二章 团委工作制度 第七条 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她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公司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建设,使之热爱公司、热爱集体、热爱岗位,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第八条 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公司、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九条 团委委员工作职责 1、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3)经常及时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团员青年和公司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2、团委副书记 (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全体委员会或团员大会讨论. (3)对各级团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定期召开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各级团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党组织及上级团委的指示;收集在支部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织及上级请示、汇报. (6)抓好团委内部各委员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的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3、团委组织委员 (1)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及办理结转团组织关系等,及时登记"团员情况登记表".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青年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各项纪律和制度的团员青年进行批评教育. (3)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接收支部交纳的团费,做好交纳情况登记;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统计工作. (4)负责团委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和支部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5)负责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以及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6)负责监督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以及团支部考核工作. (7)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8)组织和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搞好青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4、团委宣传委员 (1)根据公司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势政策、党团的基础知识等.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并对公司的情况做好沟通解释. (5)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活动. (6)协助工会做好优秀职工子女表彰奖励活动. 5、团委生产委员 (1)了解和掌握青年的技术水平和岗位技能情况. (2)反映青年学习科学技术和岗位技能的意愿和要求. (3)组织开展岗位技术比武练兵活动及青年成才工程,引导青年提高岗位技能,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青工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岗位能手、青年安全质量监督岗等活动. (4)组织青年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等活动. 第三章 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员登记;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第十一条 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第十二条 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第十三条 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十四条 团课的内容及要求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1、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1)坚持开展例会制度,及时将公司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团员青年. (2)了解所属团员青年状况,并建立详细的台帐记录. (3)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 (4)做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严格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5)按季度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的自主活动 (1)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活动. (2)规范青年文明号管理,发挥有效作用. (3)实施青年成才工程,开展青工互助活动. (4)开展青年论坛,为公司发展谏言献策. (5)结合各支部工作情况开展好特色活动. 3、公司团委要求的有关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 (2)及时上报公司团委要求的各类信息、材料. 第十六条 考核方式方法 1、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先进(80-89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格次. 3、团费未按时上缴的和年度内出现团员发生重大行车事故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 奖惩办法 1、对各团支部的考核得分及排名,考核后向所在党支部通报. 2、对获得优秀团支部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600元,其主要负责人作为集团公司优秀团干部及以上团内荣誉的推荐候选人. 3、对不合格的团支部,将协同所在单位党支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属各团支部.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原有《团支部工作指标评价体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团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工作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团的自身建设 坚持例会制度 活动记录详实,每缺少一次扣1分5掌握支部团员青年基本情况 有基本的台帐记录 2 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每出现一次违章违纪现象扣5分10 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严格按照推优程序进行,不开展的扣5分. 5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按季度缴纳团费 5 积极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工作一次 3 围绕公司生产管理开展自主活动 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岗活动 按照云港铁团[2004]1号文要求认真落实,一处不到位扣2分. 10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台帐资料健全,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效果明显,一处不到位扣1分10 实施青年成才工程 按照要求认真实施,开展好青工互助活动, 10 开展青年论坛 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5特色活动 根据各支部工作性质,至少开展一项特色活动 5 公司团委要求的 有关工作 参加公益活动 参加公益活动不得少于1次,多一次加2分5按时参加团委相关工作会议 少一次扣2分10 及时上报要求的材料和信息 迟报一次扣1分,少报一次扣2分5积极参加公司有关活动 一次不参加活动扣2分10 第五章 青安岗工作条例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作用,调动岗员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是团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安全监督组织,是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的有效形式,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科指导. 第三条 活动指导思想:深入引导青工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贯彻落实"严细务实、安全畅通、优质服务"的铁运精神,强化青工安全质量意识,提高青工岗位技能,发挥共青团参与港口生产管理、宣传、教育、服务和监督的作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条 青安岗具体任务: 1、监督检查:立足本职岗位,监督检查现场中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馈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规程进行宣传,提高青工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的氛围. 3、建议意见:协助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针对安全隐患提供整改意见. 4、表彰奖励: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表彰. 第二节 青安岗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共青团安全质量监督岗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其他主要公司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聘请生产安全科长为技术指导. 第六条 公司按总岗长、分岗长、岗员设立青安岗"三级"工作模式.设总岗长一人,由公司团委负责人担任;分岗长若干名,由团支部书记或青年工作小组长担任;各分岗岗员人数,根据各生产部门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个一线生产班组至少有一名岗员. 第七条 分岗长、岗员身份由生产安全科确认后,行使兼职安全员职责. 第八条 青安岗总岗长责权:在上级青安岗和公司党政领导下,负责公司青安岗组织全面工作,参加青安岗和单位安全生产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安岗制定的一切制度,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工作,表彰先进,推广成功经验,团结引导青安岗员,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第三节 青安岗岗员、分岗长 第九条 青安岗岗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团员担任. 2、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带头执行标准化作业. 3、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做斗争,时刻关心公司安全生产. 4、青安岗岗员由团支部推荐,并报请同级党政领导同意,由公司团委任命. 第十条 青安岗岗员权利 1、执行《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各规程中赋予作业人员的权利. 2、在作业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并严重威胁到职工安全和行车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和及时制止. 3、对现场"三违"人员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 4、对认为造成不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犯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向生产安全科报告. 第十一条 青安岗员的职责 1、岗员要加强团性锻炼及时了解本班组青工思想状况,认真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标准化作业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各项学习活动,不断丰富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生产的本领,. 3、围绕生产过程中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4、做到"三无三保证",即岗员无"三违",身边无隐患,周围无事故;保证每月上岗不少于15次,保证发现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上报,保证完成青安岗布置的任务. 5、要立足本岗位、本作业区域,发挥安全生产模范作用,处理好作业与监督的关系,佩带好相关标志,做好信息反馈卡填报工作. 第十二条 青安岗分岗长责权 1、及时了解本部门安全质量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岗员工作会议,分析出现问题,出台相应措施. 2、每月组织岗员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总岗、安委会或青安岗指导委员会汇报. 3、每季度向总岗报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第四节 青安岗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青安岗活动制度 1、青安岗每月由分岗长组织召开一次岗员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 2、总岗每月到各分岗检查一次,并召集分岗长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岗员大会,对本季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各岗员和分岗要认真做好会议、活动记录,及时填报信息反馈卡. 4、每季度向公司青安岗指导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呈书面材料一份. 第十四条 青安岗采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上岗为主在本职岗位发挥好安全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 青安岗汇报制度 1、岗员下班后要及时把当班情况填入记录本,将信息反馈卡交给各分岗长;白班期间也可直接交公司团委或生产安全科;夜班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公司调度汇报. 2、信息反馈卡填写内容为查处违章情况及安全质量合理化建议,一式两份,分岗长和自己各保留一份. 3、填写记录要做到"两清",即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填写清楚;二是把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处理意见等填写清楚. 4、分岗长每月度向公司团委综合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5、公司总岗不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安全科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六条 奖惩制度 1、每季度公司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 2、集团公司团委和安技部共同设立青安岗奖励基金,每年进行"优秀青安岗集体"和"优秀青安岗员"评选活动,对在青安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 3、公司总岗年终将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其他1、公司总岗和分岗长、岗员签订安全质量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2、青安岗员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分岗长有权对起进行教育,视情况给予警告或免去其岗员身份,并报公司总岗备案. 3、创建"青安岗"活动纳入各团支部工作考核范畴. 4、公司各站段科室部门对青安岗员的工作应大力支持,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为岗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章 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为向导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二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通过培养优秀青年集体来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牢固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塑造行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展示云港青年的精神风貌,为实现集团、公司各项目标做出贡献. 第二节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为保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常进行,现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铁路运输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铁运公司创建组委会).公司创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主任:公司党委书记 委员:公司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 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第三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35周岁以下青年须占60%以上,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 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青年岗位技能100%达到单位岗位要求,并有相当数量的青年被授予同级或上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第六条 集体能紧密围绕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能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责任到人. 第七条 工作成效得到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职工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第八条 集体负责人政治性强,思想作风好,技术业务精,能够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第四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制度 第九条 公示范围 1、青年文明号申报由公司团委集中公示.凡新申报或重新认定本年度任何级别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当年申报评选或重新认定前,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申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自觉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 2、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对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中公示.主要方式是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在港报上集中公示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公开接受社会评议. 第十条 公示内容 1、各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标准和条件; 2、本单位对申报或重新认定的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的认可态度; 3、本单位和相应的创建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公示期间如接到群众意见,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或虽有群众提出意见但不属实的,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正式命名或重新认定为青年文明号. 第五节 青年文明号申报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青年文明号的申报由公司创建组委会组织,公司创建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评选采取自上而下,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申报上一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具备下一级青年文明号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评选,每年由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进行申报评选. 第十四条 各团支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准备事迹材料、党政意见及负责人和集体成员、获奖等基本情况. 第六节 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及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2、青年文明号必须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指标,在本单位或同行业中成绩突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值得推广的先进经验. 3、青年文明号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特点开展创建作业标准岗、服务文明岗、设备优质岗活动,活动要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4、青年文明号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每年在港报、团内信息和铁运年华等媒体上报道累计不少于2次. 5、青年文明号要实行挂牌制度.青年文明号作为加强基层单位形象设计的重要形式,在外观上要加以规范.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悬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 6、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成员基本情况和照片、服务承诺或创建口号、监督电话等内容须公布在集体墙上的显著位置,监督电话为创建组委会办公室电话:266. 7、青年文明号要建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台帐,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要健全,主要活动要有图片和资料,会议要有记录,管理工作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六条 考核办法 1、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各级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要向创建组委会重新提出申报,每年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将进行十佳"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 2、对考核过程中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者,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将撤销其荣誉. 3、青年文明号因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6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个不超过35周岁,人员结构不符标准连续三个月为调整的,则自动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 4、青年文明号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强制撤销牌匾: (1)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货损事故及火灾事故等. (3)凡被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4)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要经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审核批准,由公司创建组委会和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共同实施. 第十七条 青年文明号表彰奖励 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每年将对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由集团公司创建组委会和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公司创建组委会每年年终对各级青年文明号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制度篇[12] 铁运公司综合事务和档案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综合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415 第二章 党委会议事规则…416 第三章 行文、文印管理规定…417 第四章 督查督办制度及督办考核办法…418 第五章 值班制度…423 第六章 招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管理规定…425 第七章 公司办公楼电子大屏幕使用规定…426 第八章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规定…427 第九章 岗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429 第十章 铁运分公司公司级会议部署工作事项落实成效考核办法…429 第十一章 铁运分公司会议和文件精神传递考核办法……………429 第十二章 铁路运输分公司公务接待规范及流程…………………429 第十三章 铁运分公司职工诉求管理办法…429 第十四章 铁运分公司督办考核办法…429 第十五四章 铁运分公司执行力评估办法…429 第二篇 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职工行为规范考核办法…430 第二章 车辆管理考核办法…435 第三章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438 第三篇 铁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440 第二章 档案保管…441 第三章 档案保密…442 第四章 档案鉴定销毁…442 第五章 档案整理归档…443 第六章 档案库房管理…445 第七章 档案材料立卷归档…446 第八章 帐外文书材料收交…446 第九章 档案利用、复制…447 第十章 档案借、调阅…448 第一篇 铁运公司综合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公司办公会是公司集体研究、决策工作的重要形式,负责审议、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二条 办公会不定期举行,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根据需要,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三条 办公会主要议题: 1、研究公司工作方针、发展计划以及专项工作的部署. 2、传达上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3、研究公司职工培训、内部调配和奖惩工作. 4、分析研究职工思想状况,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大额度的财务成本开支. 6、需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 公司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事先充分酝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做出明确结论. 第五条 拟列入办公会讨论决定的议题,提前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是否同意上会的意见由办公室报经理审定;会上由分管领导或者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人员按事先准备好的意见或材料进行汇报.意见或材料提前一天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分发给领导审阅. 第六条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需要行文的,按程序审核签发. 第二章 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公司党委会是党委成员集体研究、决策工作的重要形式,负责审议、决定公司党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第二条 公司党委会不定期举行,由办公室组织.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公司党委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三条 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中央、市委、集团党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2、分析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3、组织建设、组织发展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聘用)等重要事项. 4、分析职工思想动态,保持企业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5、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构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其他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事先充分酝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公司党委书记做出明确结论. 第五条 拟列入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各责任部门报公司党委书记审定,会上由列席的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按事先准备好的意见或材料进行汇报. 第六条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需要行文的按程序审核签发. 第三章 行文、文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收发文、文印工作,降低材料消耗,提高办公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文管理 1、文件原则上经OA系统审批发送,特殊要求的印发纸质文件. 2、文件由各科室自行起草,行文内容要符合现行政策和法规,力求材料准确、文理通顺、语言精练. 3、发文一律用word文档打印.标题为:宋体,三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 4、涉及多科室的行文,由主管科室牵头,经OA系统发送相关部门会签,再提交办公室. 5、文件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文流程,各相关人员要及时完成审批流程. 6、各科室、站段、部门要定期查看OA系统,按文件要求尽快落实. 第三条 文印管理 1、各部门送印文件材料需经办公室批准,填写复印登记簿,由打字员复印;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复印设备; 3、严禁复印与公务无关的私人资料; 4、印时原件、纸张必须放置妥当,保证复印质量,印件清晰; 5、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 6、为避免浪费,应正反面复印材料; 7、原则上上午进行复印,打字员负责按时开启和关闭复印机电源,定期检查碳粉使用情况,连续复印时间过长,应保证复印机必要的休息时间; 8、当复印机出现异常时,由办公室报技术科,由技术科安排修理,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动. 第四章 督查督办制度及督办考核办法 第一节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督查督办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和秘书组成. 2、公司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在公司领导指导下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3、各单位负责具体承办、协办工作.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查督办效能.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督查督办事项完成的时限、质量、效果负责,承办人员是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公司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上级机关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其他关系公司经营发展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为: 公司党政领导——办公室——各单位——车间、班组 2、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立项、承办、催办、办结等四个程序. (1)立项:在接到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督查督办事项后,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公司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和涉及较多单位共同承办的事项,在提出拟办意见前,应先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2)承办:督查督办事项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办公室以书面通知形式及时通知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督办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制定办理计划,落实到人.如对承办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不得无故延误承办工作. (3)催办:督查督办事项发出后,办公室负责催办,切实做到急件跟踪催办,要件重点催办,长期事项定期催办.督查督办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办结:承办单位完成承办事项后,应按照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并交办公室备案.对办理周期较长的承办事项,如取得阶段性成果,也应及时报送,以便公司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承办周期超过五个月的办理事项和逾期未完成的办理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将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办公室. 第五条 工作要求: 1、督查督办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查督办的原则.通过督查督办,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2、督查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3、建立督查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办公室定期对督办事项进行归纳,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办理工作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并定期通报全公司. 4、各单位要将所承办督查督办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对督办事项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做到承办速度快、文字水平高,不积压、不拖延、不扯皮.对需要协作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应主动与协作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协作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由承办部门向办公室汇报.有关单位对承办事项意见不一致的,一并上报办公室. 5、承办单位接到督查督办事项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对不属本单位承办或因故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要主动与办公室沟通,以便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6、所有督查督办工作均以确定的最终完成时间为正常督查督办时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可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延长. 7、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督查督办事项不重视,不认真处理,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追究承办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附表1: 铁运公司督促检查登记卡 登记时间: 年月日第号督促检查 事项内容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交办时间 完成时限 领导批示摘要 督促检查记录 事项完成结果 经办人 附表2: 铁运公司督办通知书 序号 督办内容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协作部门 完成时间 备注 1 2 3 4 领导小组签名:督办人员签名: 时间: 注:请于规定办结时期限内抓紧完成,不得无故延误、推诿,若有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须立即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反馈到督查督办办公室. 第二节 督办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推动集团及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公司的年度规划及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督查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成绩,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 第三条 督查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公司工作的整体要求,突出重点开展工作; (二)在领导授权和职责范围内严格督查,不替代职能科室和相关单位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决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注重实效,有查必果,对督查的事项要狠抓落实,及时跟踪督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督查与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纳入督查的总体部署之中,实行督查工作重点与考核指标体系的衔接与互补,实现督查与考核真正意义上的结合,促进督查与考核工作共同提高; (六)各部门负责人要对与本部门有关的督办项目全程关注,遇到阻力或困难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条 督查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团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集团交办及公司领导重要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公司年度规划中需要落实的项目; (四)公司办公会、生产计划会、安全例会、班组长大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公司职代会提案办理落实的事项; (六)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开展调研时要求办理的事项; (七)其它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五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分解立项.对需列入督查的事项进行分解,明确落实目标、时限和责任单位,对需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及时立项,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 (二)督促检查.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所承办的工作任务.除采用电话督查等常规方式外,对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涉及全局或难以落实的问题,采取跟踪督查、联合督查、协调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落实.各部门要对督办的事项及时回复,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三)审核呈报.责任部门在办结督查事项后,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事项,要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并对事项滞后做出相应说明. (四)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各单位上报督办项目的进展情况,办公室每周整理督办通报,在次周的公司领导办公会上通报本周督办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挂公司网站. 第六条 督查工作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催办督查.对常规性工作任务,采取电话催办,督促各部门按时上报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分解立项,提出办理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落实. (三)联合现场督查.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事项,由办公室联合相关科室到现场进行督查,限期解决. (四)跟踪督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的问题,在阶段性督查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全过程进展情况. 第七条 督办考核的具体细则 (一)项目完结:按照督办通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督办项目,责任部门月度考核加1分,协作部门月度考核加0.5分; (二)项目滞后:不能按照督办通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督办项目,需在时间节点前与分管领导沟通,并书面告知办公室项目滞后的原因,如未及时说明,滞后一个工作日,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协作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对于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请示相关领导重新确定时间节点,如再次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要求责任部门负责人在公司办公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同时,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2分,协作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责任部门负责人在办公会上做出检讨后,由公司办公会再次给出时间节点,如仍未按时完成,建议公司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分. (三)责任部门未按照要求上报督办项目的进展情况,一项次责任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 (四)项目进展中,协作部门拒不配合或出现推诿现象,一经查实,一项次协作部门月度考核扣1分; (五)需要协调外部单位完成的项目,根据进展,提交公司办公会,对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在月度考核中给予1-2分加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开始试行.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检查、协调,公司领导值班表和科室大厅值班表每月提前下发,各科室、站段值班由各站段自行安排. 第二条 正常时间,每天晚上公司安排值班领导一名,负责全公司的生产安全工作,另安排司机一名,协助领导做好值班工作;同时,每天晚上各站段必须有专人值班,负责站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周五、周六夜晚间值班的领导连次日白班,节日值班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第四条 晚间和节假日值班时间、地点安排. 1、值班地点:领导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司机值班地点在公司大楼二楼司机值班室. 2、值班时间:正常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时间为:白班上午8时至下午5点,夜班下午5时至次日上午8时. 第五条 夜晚间和节假日值班要求: 1、值班实行轮换制. 2、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定时到生产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保持记录的完整、准确.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期间不得聚众赌博,班前12小时以及值班期间禁止酗酒,值班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值班的,应事先通知办公室安排调班,不得无故脱岗. 6、值班人员对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班未完事宜需交班处理时,务必交待清楚. 7、值班中发现和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8、夜班值班员在确定办公大楼无人时,要锁好所有的门,并详细检查,是否有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做好检查记录. 9、严格交接班手续,填好记录,双方签字. 10、值班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值班任务. 第六条 公司大厅值班以科室、部门为单位每日轮换一次,执行正常上班的具体时间,值班人员由科室、部门负责人安排.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做好外来人员的首次接待工作,并负责与被访人员的联系. 2、维护办公秩序,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3、爱护公共设施,并保持接待大厅内的环境卫生. 4、处理突发问题. 第七条 公司大厅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代表公司的形象,必须按规定着装,服务热情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按规定填写值班日志,每天下班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 3、负责一楼大厅及楼梯间和正门门口的环境卫生. 4、值班时间与机关上下班时间一致. 第八条 站段值班制度参照此制度制定. 第六章 招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管理规定 第一节 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招待费管理,控制招待费支出,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 第三条 接待工作要严格报批、严格标准,切实做到周到、热情、节俭、实用,反对铺张浪费, 第四条 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接待部门自负. 第五条 上级或兄弟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公司,确需宴请,宴请标准为餐标每人60元以内,酒水每瓶120元以内,香烟每盒20元以内.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六条 业务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陪餐人员不能超过客人总数. 第七条 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实行先申请后报销制度.接待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使用公款.业务招待费报销必须严格审批,由承办单位到办公室如实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注明招待对象、陪同人员,经办公室核实并报公司经理审批后,安排就餐饭店. 第八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财务科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节 业务招待工作补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确保公司招待费用支出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本着倡导节约和成本控制原则,完善过程控制,加强精细化管理,特制定本补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业务招待管理工作,公司业务招待除严格执行原有文件《铁运分公司招待工作管理办法》(云港铁办〔2010〕7号)流程外,办公室须加强数据统计(附件:业务招待费用统计单),定期(季度)汇总分析,次季度在公司班子碰头会上通报. 第二条 办公室将季度内招待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进行分类统计,撰写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层,并协同分管领导与违规部门负责人沟通面谈,明确改进措施. 第三条 业务招待通常须在公司附近指定的地点消费,各部门须严格采用事先申报制度,办公室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招待部门如因招待对象事先提出要求改变招待场所,则须事先按照申报流程提出申请. 第四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招待的,须事先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指派相关人员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单",取得同意,按照申请标准执行.回公司报销时符合所填写的"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单"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通常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来客人数. 第六条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对口职能部门与办公室会商后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公司对口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由公司各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接待. 第七条 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须告知公司领导,并适量控制. 第九条 本补充措施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第十条 本补充措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 公司办公楼电子大屏幕使用规定 第一条 公司办公楼电子大屏幕是实时发布信息、展示公司形象、进行对外宣传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为规范大屏幕的使用,有效利用电子大屏幕,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 公司办公大楼电子大屏幕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通信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第三条 电子大屏幕的开启时间 连班制:8点半至16点; 非连班制:上午8点至11点 ,下午2点半至5点. 其余时间的特殊需求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使用. 第四条 电子大屏幕的显示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发布. 第五条 如召开重大会议、迎接贵宾等需使用大屏幕制作欢迎辞的,由相关部门提前一天拟定显示内容、明确显示方式及时间. 第六条 使用大屏幕的科室、部门、站段需提前一天在公司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单》,并报送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批后予以发布.? 附件:《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单》 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申请人 发布内容申请部门负责人 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第八章 公司网络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信息网的作用,为公司的管理、宣传等工作提供信息传播平台,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各方面信息,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增进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建立高效、稳定、快捷的信息传输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网络信息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站段、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三条 通信信息中心为公司网络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网络信息发布系统的维护. 第四条 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各部门发布的所有信息安全由党群科和办公室负责监督,党群科负责新闻,办公室负责其他信息. 第五条 办公室和党群科定期检查公司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一旦发现问题,可责令机房停止其网络运行. 第六条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及时浏览公司网页,了解公司最新信息,发现存在问题的信息必须及时反映. 第七条 在网上发布信息的部门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以及确保实时性、准确性和信息质量,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第八条 信息发布内容:各科室、站段、部门的处罚通报、月度分析、月度工作总结、好人好事、年度工作总结、需上报的活动总结及公司的新闻报道.公司举办的活动可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上网发布. 第九条 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7、煽动、破坏集团和公司稳定,有损集团和公司形象,损害集团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消息等.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地由办公室组织各部门网络信息工作负责人或网络信息员对网络信息工作进行交流和研讨. 第九章 岗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是在线路上施工、检查等相关人员在接听或拨打手机时,必须站立在安全位置. 第三条 公司调度等运输生产指挥人员,当班期间禁止接听或拨打手机. 第四条 调车组、乘务组在作业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 第五条 信号员、清扫员、检车员、计量工禁止在作业时接听或拨打手机. 第六条 外勤车号员在接发列车时禁止携带手机. 第七条 巡道工在线路作业中禁止接听或拨打手机. 第八条 道口工在开放或关闭道口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 第九条 非装卸机械司机、叉车司机、汽车司机禁止在行驶中接听或拨打手机. 第十条 信号工在站场巡修,维修电工在高空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 第十一条 在加油、卸油作业中,油库工作人员和在场的其他人员禁止使用手机. 第十二条 任何作业人员遇特别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情况时,允许使用手机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生产部门的电话只能用于生产组织作业联系、计划传达等,不得进行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通话,违者一经查实后立即调离原岗位. 第十三条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第十四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查实后,按违章处罚. 第十章 铁运分公司公司级会议部署工作事项 落实成效考核办法 为有效保障公司级会议部署工作事项落实到位,健全制度化管理机制,打造闭环管理体系,达到提高全员执行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办公室根据公司级会议精神整理会议纪要,依据会议纪要编制会议部署工作一览表,对会议部署工作事项根据轻重缓急和挑战性划分等级,形成完整的工作计划(明确五大要素:事项、目的和要求、时间期限、责任人或部门、提出者),使"工作有计划,计划有执行,执行有结果",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工作事项等级分类及要求标准 工作事项等级分类及要求标准如下表: 工作事项特征 等级划分 安全类 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现场作业环境等关联运输生产或易产生显著影响的事项; A 事后追查型事项:已发生事件暴露出安全方针、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安全标准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不科学,责令其分析总结、补充完善、防患于未然(方针、规章、规划、口号需要完善,但不应只停留在理性的认识上,须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 A 劳动保护性政策或措施:针对职工劳动或工作条件、环境,在上级政策的范畴内不断提出优化和改善措施. B 生产经营类 涉及公司经营形象、运输生产组织的高效性、调度资源利用的科学性等; A 事后追查型事项:已发生事件暴露出管理思路、规章制度、管理标准与流程不完善、管理措施不科学,要求其分析总结、补充完善(方针、规章、流程需要完善,但不应只停留在理性的认识上,须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 A 能力 建设 涉及公司运营硬件能力探讨、运营能力提升、硬件规划等需要研判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或思路上须进行创新和尝试的事项或方案. C 管理 人力资源 事后追查型事项:已发生事件(关乎职工切身利益)暴露出管理思路、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措施不科学,要求其分析总结、补充完善(方针、规章、流程需要完善,但不应只停留在理性的认识上,须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 A 涉及人力资源配置、薪酬体系、岗位定编定员、职工教育培训及体系健全、绩效管理实施等范畴的工作事项. B 企业管理 事后追查型事项:已发生事件暴露出管理思路、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措施不科学,要求其分析总结、补充完善(方针、规章、流程需要完善,但不应只停留在理性的认识上,须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 A 制度化管理、流程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绩效管理、无障碍沟通机制及执行力评价体系打造等范畴内事项; B 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结构整合等)等需研判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并在思路上须进行创新和尝试的事项或方案. C 企业内控 事后追查型事项:已发生事件暴露出管理思路、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措施不科学,要求其分析总结、补充完善(方针、规章、流程需要完善,但不应只停留在理性的认识上,须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 A 计划、财务、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 B 企业文化 围绕阳光铁运品牌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活动:如企业价值观的树立、职工归属感教育等事项. C 要求标准: A等级事项:1、务必在会议确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如有客观因素需要延期,则须请直接实施者或牵头部门负责人向事项提出者沟通申请,取得事项提出者的签字认可并注明延期时间,在延期期限内完成不列入考核; 2、完成质量:取得提出者的签字认可(质量确认单). B等级事项:1、在会议确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如有客观因素需要延期,则须请直接实施者或牵头部门负责人向事项提出者口头申请,取得事项提出者的同意并明确延期时间,在延期期限内完成不列入考核; 2、完成质量:取得提出者的签字认可(质量确认单). C等级事项:1、在会议确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如需要延期,可自行延期5个工作日,如超出5个工作日,则须请直接实施者或牵头部门负责人向事项提出者口头申请,取得事项提出者的同意并明确延期时间,在延期期限内完成不列入考核; 2、完成质量:取得提出者的签字认可(质量确认单). 注: 1、本办法中事项提出者所指范围:公司领导层; 2、所有等级工作事项的完结,须直接实施者或牵头部门负责人取得事项提出者对其完成质量的认可并签字确认,并主动交送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对落实工作事项的梳理和完结以质量确认单为依据; 3、对以上工作事项特征不能覆盖的工作事项,则征求事项提出者的意见划分等级. 三、工作事项汇总与整理须遵循的原则 ㈠办公室强化会议纪要整理,依据会议纪要编制"会议部署工作一览表"; ㈡"会议部署工作一览表"中工作事项必须明确五大要素(事项、目的和要求、时间期限、责任人或部门、提出者),如果对个别要素不明确,请直接与事项提出者沟通,直至完全领悟; ㈢如果工作事项中五大要素不完善(某一要素不确定),则不列入本期"会议部署工作一览表"; ㈣工作事项的推进与落实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办公室对其促办和总结,直接与牵头部门负责人对接,考虑到沟通的畅通性与工作上的专业性,可以适度接触事项直接实施者,但事项的完结须以《工作事项完成质量确认单》(见下表)为依据. 四、考核办法 各牵头部门行政负责人为部署工作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定期(月度/季度)总结工作事项落实成效,依据该办法进行检查、促办,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范畴,对牵头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㈠A级工作事项未完成:每项扣3分;至下个汇总期仍未完成,每项扣6分; ㈡B、C级工作事项未完成:每项扣2分;至下个汇总期仍未完成,每项扣4分; ㈢"会议部署工作一览表"总结滞后、违背第三条中原则,或其中工作事项要素描述不符合提出者目的和思路,每项次扣2分; ㈣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由党群科提请公司党委会对牵头部门负责人、工作直接关联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按《铁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等处理; ①事项未完成,且未主动与事项提出者进行沟通; ②季度未完成事项:A级事项达1件,或B、C级事项合计达2件; ③年度累计未完成事项:B、C级事项合计达4件. 工作事项完成质量确认单 说明:1、使用范畴:公司级会议部署工作事项; 2、畅通沟通的原则:各级事项的完结,可由工作事项直接实施者向事项提出者汇报落实情况,如直接实施者不能完全领悟工作目的与思路,则请部门负责人直接实施和汇报; 3、如果工作事项达到预期目的,可以完结,事项提出者给予签字确认. 牵头部门: 工作事项 事项等级:____提出时间:完成期限:_____ 申请延期时限:直接实施者:______ 1、部门负责人是否在会后(或会议纪要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实施者分配工作? 目标与要求: 2、是否完全理解事项提出者的目的或思路? 3、工作事项落实期间是否主动与事项提出者沟通? 4、是否积极吸取事项提出者的指导意见? 注: ①A级事项延期须征得事项提出者的签字认可; ②B、C级事项可口头申请取得认可,但须注明延期时限. 5、如需要延期,则请填写以下内容? ①1次延期时限: 事项提出者签字: ②2次延期时限: 事项提出者签字: 6、是否完全达到了预期目标与要求?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事项提出者签字: (事项完结) 第十一章 铁运分公司会议和文件传递考核办法 为有效传递公司会议和文件精神,健全制度化管理机制,打造闭环管理体系,达到提高全员执行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各部门根据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范围以及轻重缓急进行准确、及时、到位传递,有效落实各层级的责任,积极搭建提升执行力的平台,使"工作有计划,计划有执行,执行有结果",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分类及传递保障方式 信息分类及传递保障方式如下表: 信息特征 对象信息等级 传递方式 集团及以上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 如集团"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意见、工作要点等 关联部门负责人 A 传阅(签字确认),根据要求反馈相关信息. 职能、业务关联部门管理人员 A 专题讲授、专题讨论、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其他管理人员及其班组长 B 传阅(签字确认). 非管理人员 C 传递方式自由选择,可采用会议口头传达、电话传达等方式. 说明:集团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在职能或业务相关联部门的熟知和理解,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各项工作,基层非管理人员属于末端执行环节,对其理解和执行建立在对目标逐级分解的基础上,对方针政策本身的理解不需有过高的要求. 安全管理与 安全教育 直接关联岗位 A 工作(岗位)临时互换、角色扮演(模拟法)、专题讲授、专题讨论等兼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间接关联岗位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其他人员 B 传阅(签字确认). 职工权益 全体人员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且根据要求反馈相关信息. 公司会议决议、精神 如公司计划会、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大会、安全例会等 关联部门 中层管理人员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直接关联岗位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间接关联岗位 B 传阅(签字确认). 其他人员 C 传递方式自由选择,可采用会议口头传达、电话传达等方式. 公司重点工作思路、方针、精神 如公司年度规划、阶段性重点工作等 职能关联部门 负责人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根据要求反馈相关信息. 直接关联岗位 A 传阅(签字确认)或强制性学习法. 间接关联岗位 B 传阅(签字确认). 其他人员 C 自由选择传递方式,可采用会议口头传达、电话传达等方式. 备注信息等级:各项信息根据传递对象岗位性质特点分A、B、C三个等级,A级:以所要求方式获知或传递信息,须熟知、理解达到应用或解读的程度,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信息反馈;B级:理解信息内容,认识其意义或重要性,以必要的方式保障信息传递效果;C级:要求了解信息,获知或传递信息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如会议中口头传达、电话传达等. 传递方式:可以为专题讲授、专题讨论、工作(岗位)临时互换、角色扮演(模拟法)、案例研究(侧重思考)、传阅(签字确认)、强制学习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会议口头传达、电话传达等方式. 信息分级原则:如信息同时满足不同等级信息特征,则以所符合的最高信息等级为标准. 以上信息内容如包含专项教育、培训等,则以专项教育、培训为主. 三、部门信息传递标准 ㈠文件起稿部门或会议牵头部门须根据不同的对象依据本办法对信息进行分类并指明传递方式. ㈡各部门须按要求逐级传递信息和反馈信息,并对传递效果进行评估,对信息传递过程与方式进行记录. ㈢文件起稿部门或会议牵头部门须对传递过程进行追踪、检查,A级信息须进行效果评估. 四、考核办法 各部门负责人为会议和文件精神传递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须依据该办法进行检查、规范,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范畴,考核细则如下: ㈠A级信息传递不符合标准和要求:信息传递在中层管理层中断,每项次扣3分;其他层面,每项次扣2分. ㈡ B级信息传递不符合标准和要求:每项次扣1分. 第十二章 铁运公司公务接待规范及流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工作,根据集团有关文件精神和接待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高效、规范、周到、经济的原则,实行"统一协调、专人负责、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公务接待牵头部门,其他相关科室为协助部门. 三、本办法所指的公务接待主要包括: ㈠国家部委、省相关领导来我公司视察、调研; ㈡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来我公司视察、调研; ㈢铁路局及铁路友邻单位领导来我公司视察、调研; ㈣集团领导来我公司调研和检查工作; ㈤兄弟单位来我公司座谈交流; ㈥上级下达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第二章 接待工作流程及规范 一、明确陪同领导和承办责任人 公司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根据上级指示和客情,报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明确陪同领导和陪同人员.陪同领导根据客情和主要领导的批示,明确承办责任人,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主任为承办责任人. 二、制定接待方案 承办责任人根据领导批示和客情,制定接待方案,报陪同领导审定: ㈠明确具体接待人员及分工. ㈡拟定活动日程安排: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地点.陪同领导迎候的时间、地点,车辆安排,其他注意事项(正规礼仪场合提示领导着正装). ㈢领导和来宾人员名单、单位、职务. ㈣视察、参观、考察线路和停车地点示意图. ㈤汇报、交流材料(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 ㈥座次安排. 三、迎送安排程序 ㈠上级领导来我公司视察、调研工作的,由主要领导下楼迎接.安排一名秘书协助迎接,负责领导车辆停靠和驾驶员休息. ㈡上级领导到生产一线、调度指挥中心参观,由主要领导指定分管领导在指定地点迎候. ㈢兄弟单位来我公司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的,根据客情,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陪同. ㈣根据需要,设置欢迎标语和会场指示牌,机关大楼及调度指挥中心大屏幕按需准备. 四、会议安排程序 ㈠根据会议性质、时间、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确定会议地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到会. ㈡拟定会议议程,重要会议,提示领导着正装. ㈢会场布置并检查:根据会议的性质和参会人数,确定会议的规模,会议横幅、台花、麦克风、台卡、纸杯、水、茶叶、湿巾、便笺、签字笔、音响、录音、投影. ㈣根据需要安排候会领导、来宾休息地点(接待室). ㈤安排专人在会议室和接待室做好茶水等服务工作. 五、参观、考察(视察)安排程序 ㈠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和来宾意图,确定参观、考察(视察)的地点和具体线路. ㈡重要的参观、考察(视察)活动,必须在活动之前进行踩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就绪不得随意更改. ㈢车辆安排:根据接待需要,如需要上现场检查,按人数配备车辆,并配备相应的物品(矿泉水等). ㈣根据领导指示和来宾意图提前准备现场讲解材料(含汇报材料或单位情况介绍材料). 六、突发性接待工作程序 ㈠对临时通知的市领导视察、安排工作、听取汇报等突发性接待工作,由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意图(主要领导外出的,在家领导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安排参会人员. 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安排会场和领导休息室,并做好就餐准备. 第三章 接待工作质量标准 一、思想政治标准:接待工作事关公司的形象,体现了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人员整体质量,因此全体接待人员要认真对待每次接待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细致周全地考虑接待环节中每一细节和步骤,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努力实现无遗漏,争取"零差错".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二、接待日程制定标准:接待工作承办责任人根据领导要求及来宾意图草拟接待活动安排表,明确时间、地点、活动内容、陪同人员等明细栏目,经领导审定同意后,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活动安排通报来宾,便于其准备和掌握.对于领导视察、调研、慰问等重大活动,应对活动安排所涉及的场所、线路等进行前期检查.对一般接待任务,接待人员原则上应提前30分钟到现场,检查落实接待工作细节. 三、迎送工作标准:本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㈠至㈣项接待任务,由主要领导在指定地点迎候;㈤项接待任务,原则上实行对等接待;㈥项接待任务,视客情参照㈠至㈤的迎送标准. 四、参与接待的人员要求 ㈠接待客人要热情周到 参与接待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统一着装.在室内工作的作业人员,遇上级领导视察,需全体起立鼓掌,对来宾表示热烈欢迎,经示意后方可坐下继续作业;室外作业人员,遇上级领导视察时,应视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停下手中作业,礼貌接待来访人员.然后由专人对公司现有的作业模式及管理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在介绍过程中,如来宾提出疑问,主讲人应立即停顿,耐心聆听来宾的问题,作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回答来宾提出的问题,在接待过程中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 ㈡回答问题要严谨周密 回答客人提问时,要注意政策性和保密性.政策性较强或敏感问题,要注意回答问题的方式方法,按照规定的统一口径作答,同时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不要冒然回答. 公务接待现场分工细化表 分类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备注 接待前准备 1 参会人员 1、内部人员:按照实际要求,按部门分配名额,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2、掌握受邀嘉宾、来公司视察的领导行程,并通知集团及市新闻媒体 办公室 内部人员会前一天通知到位,受邀嘉宾、来公司视察的领导需提前沟通,确保出席 领导视察调研需职工代表出席时,需按要求通知参会代表 2 会议室布置 席卡 工会提前一天到位 办公室提供名单 3 会标、主席台和发言席摆放台花、挂钩式花 党群科 提前一天到位 4 会场陈设:主席台前绿植陈列 行政科 提前一天到位 5 公司内部氛围营造 办公室 提前两个小时到位 6 会场其他准备:桌椅、卫生、席卡摆放、扩音器 工会桌椅排列整齐、地面保持清洁,话筒扩音效果保持良好 7 会场温度控制 工会确保会场温度适宜 8 文字材料 会场需要的文字材料 办公室 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 专题片 会议中需要播放的宣传片 党群科 提前两天准备就绪 如需播放专题片,按照要求进行 10 旗帜 院内三面旗帜按照要求悬挂 党群科 提前一天准备就绪 11 标语、横幅 院内标语、横幅,内容由党群科自行考虑 党群科 由党群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考虑 接待 当天12 接待工作 公司院内环境卫生(机关大楼、信号楼、机务段) 行政科 保持环境卫生 13 保持接待室干净、整洁,以备领导提前到来休息使用,准备好茶水、果盘、香烟等 办公室 提前一小时 14 公司大楼LED大屏欢迎标语 办公室 会议当天提前准备 15 与集团对接,确定领导莅临时间,通知公司领导下楼迎接 办公室 公司主要领导下楼迎接 接待当天 16 人员组织 将领导行程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 办公室 当领导到达会场或室内作业现场时,需集体起立鼓掌欢迎,领导落座后或经过示意后,方可就座;到达室外作业现场,需鼓掌欢迎,经示意后方可继续作业. 17 摄像照相 全程摄像照相 党群科 视察检查工作之前做好准备,做好重要图影采集 18 专题片播放 现场播放专题片 工会图影清晰,达到预期效果 19 信号楼及作业现场准备 信号楼LED大屏准备 信息中心 提前一小时到位 根据实际情况 20 作业人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生产业务科 21 对公司整体情况及运输生产组织的简单讲解 生产业务科 做好准备 22 院内氛围营造 喷水池 工电段 提前一小时到位 23 院内卫生 行政科 24 一楼大厅鲜花摆放 行政科 提前一天全部到位 25 大厅卫生,墙面擦拭 人事科 玻璃门、墙面等处卫生 26 机关大楼顶楼彩灯、院内彩灯 工电段 根据实际情况 27 大厅外鲜花摆放 行政科 第十四章 铁运分公司职工诉求平台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阳光铁运"以人为本"的理念,拓宽职工意愿表达渠道,提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动性,建立健全"管理有监督、监督能诉求、诉求能处理、处理有结果"的无障碍沟通机制,使职工在工作中因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诉求的平台,有解决的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㈠尊重职工,维护职工主体利益;激励职工,提高职工参与管理意识 建立职工诉求平台机制是全面落实公司"公开、公平、公正、共担、共享"的阳光理念,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尊重职工相应权利的具体体现,通过实施本办法,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管理制度不步入偏轨,同时,也能收集广大职工的智慧,激励广大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 ㈡强化职责履行,实现压力管理 建立职工诉求平台机制,能收集广大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公司各部门、站段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各级管理人员的不作为行为,督促公司管理人员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能,强化自己的管理水平,实现压力式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机构设立 由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党群科、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㈡机构职责 1、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职工诉求通知单,登记并转送轮值主任(轮值主任按委员会组成部门轮流担任,每次任期为2个月.当员工诉求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轮值主任变化的情况下,仍由第一处理人负责到底). 2、"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职责:负责对职工诉求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处理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当事部门及诉求人手中,并与之做好沟通工作,确保其能对处理结果理解、认同. ㈢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2、畅通渠道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有错必究原则. 三、诉求范围 1、职工经逐级反映仍得不到解决的(含问题未得到解决或问题已解决但职工本人认为处理有误的); 2、诉求内容须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的. 铁运公司所有在职职工,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通过职工诉求平台提起诉求,但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一旦出现无理取闹者,立刻驳回诉求. 四、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㈠具体工作流程 1、职工有诉求需要,按规范填写诉求单,并送报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诉求单时,同一诉求单报送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如多人有同一诉求需求,可在诉求单上填写全部人员名单,同时选派一至两名代表进行报送). 2、办公室在接到职工诉求通知单并做好记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其送达"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轮值主任所在部门. 3、"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轮值主任签收后,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针对职工提出的诉求,讨论并形成调研方案. 4、以轮值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第一次委员会形成的调研方案开始实质性的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调研结果. 5、针对调研结果,召开第二次委员会,通知诉求职工及诉求事项所涉及的当事部门参加会议,针对诉求问题及调研的情况、调研结果做出综合评判. 6、针对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做出的综合评判,下达"职工诉求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当事部门及诉求人手中,如有必要,可以予以在公司内部公示. ㈡机制运作流程 本机制运作流程见下图. 诉求机制运作流程图 ㈢具体要求 1、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在召开会议时,轮值主任可以根据诉求员工的要求并综合相关情况,邀请公司相关领导参加. 2、本着"有错追究责任"原则,人事科负责对过错的一般管理人员与生产服务人员,针对其过错性质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党群科负责对过错的中层管理人员,针对其过错性质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 3、对过错方的教育培训内容为:对过错所涉及的公司和上级相关文件制度.方式为:一是在岗自学或者待岗自学.二是书面考试.对过错方的相关考核,将依据过错方所在岗位的性质及所担负的职责、造成的影响,给予经济处罚、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职免职等处罚. 4、公司对员工诉求的处理结果建立内部信息数据库,对重复性和类似问题实行案例教育与管理. 铁运分公司职工诉求单 编号: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方式 诉求主要事项 附件3: 铁运分公司职工诉求处理单 名称:***职工关于 的诉求处理意见 诉求 信息 姓名 所在部门 "诉求事件"摘要: 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综合评判意见: 员工诉求执行委员会综合处理意见: 公司领导批示: 签字: 与诉求职工面谈沟通: 签字: 第二篇 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职工行为规范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行为,落实《职工手册》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公司在岗职工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考核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考核小组机构设置在人事科. 第四条 考核程序: 各单位每月对所属职工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依照本考核办法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与人交谈须文明用语:与人相遇须说问候语,得到他人的帮助须说感谢语,请求别人帮助须说请求语,请求别人谅解须说抱歉语,与人道别时须说告别语. (2)工作岗位上不得叫他人小名、绰号、不得说脏话;不得给他人起污辱性绰号. (3)工作中接电话时应先说问候语,然后自报单位或部门,不得言语粗鲁;通话时要简明扼要,不得用电话闲聊;与领导或上级部门通话时,语言要得体,表达要简练准确. 2、着装(1)公司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工作岗位的性质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装. (2)特殊岗位(经由生产业务科批准)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按季节变化,工作时着公司统一配发的成套工作服上岗;着工作服上岗时,同一岗位人员着装应统一.参加公司活动时应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装. (3)职工所着工装不得破损、不清洁,纽扣必须扣置完好、不得缺扣,工装内的毛衣、衬衣不得污损不整洁. (4)工装上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应佩戴在工装上衣左口袋反光线顶部0.5—0.7厘米处,与反光线平行,距口袋右沿0.5—1厘米.不得随意佩带在其它位置或故意遮盖;不得将工号牌、徽章转借给他人;不得故意将工号牌、徽章损坏.徽章不得戴在工装上. (5)安全监察、商务、调度岗位工作人员与值班员须在上岗时佩戴专用臂章,臂章应佩戴在右上臂;值班人员臂章须于次日交班会后交于下一班值班人员. (6)两级机关人员春、秋两季着工装时,须穿白衬衣、系配发领带. (7)工作场所内所穿鞋子不得露脚趾,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跟高2cm以上含2cm),鞋底不得钉铁掌;配备工作鞋的岗位须穿工作鞋. (8)工作场所内佩带戒指不得超过一个、项链耳环等饰物不得超过一副. 3、个人礼仪 (1)男职工要经常修剪胡须、指甲,发型不得留怪异样式;女职工不得留长指甲;上班时间口腔内不得留有酒精或刺激性食物气味. (2)站姿要端正,坐姿不得懒散歪斜;在上级面前不得将手插入衣兜或抱于胸前;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说话、唱歌或吹口哨. (3)行姿应保持身体平稳端正,在办公楼内行走不得发出异响. 4、工作行为规范 (1)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a. 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b.爱惜公物,按要求使用设备设施. c.爱护公司环境,不得乱丢杂物、烟头;不得故意损坏公司内的花草树木. d.生产设施、办公设施、更衣箱、工具箱、办公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无灰尘;窗户要保持清洁明亮. e.不得在办公室内养小动物,不得在办公室内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f.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间任何人不得带小孩上班(周末下午带小孩洗澡除外). g.当班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睡岗、脱岗. h.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见亲友、推销人员或让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i.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办公场所、作业现场. j.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翻看领导和同事的文件资料. k.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l.工作中不得有修指甲、吃零食、大声交谈、睡觉、挖鼻、掏耳、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m.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上班时间不得进行娱乐活动(除公司组织的娱乐活动外). n.中午非公务活动不得饮酒. o.出入大门应下车或鸣笛示意,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 (2)工余时间行为规范 a.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在工作场所吃饭与饮酒. b.不得在公司的椅子或桌子上横躺竖卧. c.不得在办公室、工作室闲聊和大声喧哗. d.在公司的办公及工作场所内不得下棋、玩牌及进行其它消遣活动(公司组织除外). f.不得用工作电脑游戏,上网娱乐. g.职工上班期间就餐、洗澡严格依照行政科规定时间表执行,不得提前. (3)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a.职工在食堂就餐时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打饭、买菜;不得插队,大声喧哗. b.职工须在食堂餐桌就餐,就餐时应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不得将饭菜带入工作场所(除三大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除外)就餐. c.职工用餐完毕,应把剩下的饭菜倒入垃圾桶,不得乱倒. (4)会议行为规范 a.参加大型会议时,须列队入场. b.参加会议前应将手机关掉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会场内非紧急情况不得接听手机. c.会议进行中应坐姿端正;不得随意说话、出怪声、鼓倒掌、随意离座走动;不得有在座位上化妆、照镜子、剔牙齿、剪指甲、打哈欠、脱鞋、伸懒腰等不文明行为;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等. d.会议结束后,指定人员应及时关闭灯光、音响、整理坐椅、清洁地面、关好门窗. (5)遵守《职工手册》中其他的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 处罚 各单位自查中,发现违反以上内容的,由各单位自行处罚,每人次50元.在公司检查中,凡发现违反考核内容中任意一条,罚当事人50元,对违规人员所在单位正副职负责人将按《管理责任奖发放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章 车辆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降低车辆成本消耗,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调度安排,原则上实行统一路途(方向),集中用车. 2、在保证生产用车和领导公务用车前提下,其它部门需要用车的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路途(方向)和车辆情况进行派车. 3、派车实行填写派车单或电话派车两种方法,未经领导同意或办公室安排,驾驶人员不得私自出车. 4、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直接向驾驶人员提出用车要求. 5、行车路途和时间由办公室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延误行车时间. 6、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派车单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驾驶人员需及时通知办公室,便于车辆调度. 7、一般情况下,公车不得私用.如特殊情况需公车私用的,必须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室核准登记,由公司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具体安排车辆.公司领导用车直接到办公室登记,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办公室安排车辆. 8、市区内用车,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车辆;出市区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登记,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公司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情况分析,了解各车运行情况. 2、办公室每月对公司车辆进行一次行车、保养、车容车貌情况检查. 3、建立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台帐和燃油消耗台帐. 4、发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驾驶员须即时向办公室汇报. 5、当班期间无出车任务,驾驶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司机在办公室待命. 6、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准擅自带车.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处所. 7、需修理的车辆,司机必须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修理审批单",经领导同意后由技术科联系维修. 8、公车私用按里程收取燃油费用等,用车人到办公室交款,由办公室和财务科结帐. 9、执行集团有关文件规定,公车一律不得用于婚丧嫁娶,违者后果自负,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用油管理 1、公司驾驶员原则上不再分发油票,车辆一律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随用随加,并经加油站和驾驶员双方签字认可.物资科每月凭双方签字记录与对方结算. 2、室加强机动油票的发放管理,务必做到使用人员票领油加. 3、加强燃油使用的统计分析工作. (1)由公司统一抄表后,通过加油数量、行驶公里数制定每台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并以此作为车辆燃油消耗的考核依据. (2)驾驶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办公室报送车辆里程表和用油数量 第五条 日常保养及安全管理 1、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做好车辆外观清洁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清洁. 2、 驾驶人员应保证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前要做好行车前的例行检查,确保安全行车装置状态良好,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反馈到办公室,并联系技术科解决. 4、出车前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油润、机油、水箱水位及轮胎等均符合技术要求,随车必须配带灭火器. 5、行车过程中不做与开车无关的事情,禁止超载、超员、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6、牢固树立安全行车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凡出长途的司机,要求提前一天到公司安全科登记并接受安全教育. 第六条 管理考核 1、办公室每月组织对车辆的管理、保养及记录台帐进行考核. 2、季度未开分析会、月度未进行检查的罚责任人50元. 3、对车辆管理未建立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完整的罚责任人50元. 4、对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的,罚当事人100元. 5、因未遵守规章制度被交警处罚的,除自行缴纳罚款外,并罚当事人100元. 6、车辆因人为因素造成故障损坏的,视责任情况按《铁运公司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第一条 信息报送的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 2、促进公司发展的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3、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4、职工合理化建议和广大职工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建议与意见; 5、需要公司领导了解或协调解决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第二条 信息报送的要求 1、各单位每周应报送1条信息,月底基数不低于4条. 2、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紧急信息,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并续报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 3、紧急情况先通过电话或口头直接报告,12时间内补报书面报告. 4、报送信息突出"新"、"实"、"快"、"精",一事一报,重点突出. 第三条 信息报送的程序方式 1、各部门信息员及时收集筛选各类信息,进行撰写,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筛选、提炼和汇总,形成"港铁信息"通过"公司新闻网"进行发布,重要信息上报港口集团公司.各部门信息通过网络直接发送至公司办公室电子信息:ltygsbgs@sina.com. 3、信息文档的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注明发出单位、撰写人、签发人、编号、签发时间,信息编号按时间顺序依次流水编注. 第四条 信息报送的考核 1、信息报送采用量化考核,分为报送篇数考核和采用篇数考核. 2、报送篇数:各部门每周应报送1条信息,月度基数不低于4条. 3、采用篇数:由公司办公室编发《港铁信息》和《港铁动态》,各部门采用篇数基数均为1篇. 第五条 信息报送的奖惩 信息报送的奖惩根据报送和采用情况分别进行奖惩: 1、奖励: 视采用情况对信息员进行奖励,集团公司采用奖10元;领导批示奖10元;公司采用奖5元. 2、处罚(1)报送篇数未完成基数的,每篇扣部门领导班子每人20元. 扣款额=未完成篇数*领导班子人数*20元/人(2)篇数未完成基数的,扣部门领导班子每人50元. 扣款额=部门领导班子人数*50元/人 第六条 办公室每月将根据报送和采用情况在公司新闻网上进行通报,每季度末进行考核. 第三篇 铁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绝对安全,科学地利用档案,充分发挥各类档案在工作中的重要参考和凭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应根据业务量配备、落实专(兼)职档案员,并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 档案人员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照片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及其它档案由经办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整理立卷,于每年1月份前,负责将上一年的档案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条 档案部门要建立档案借阅(包括调阅、复印)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由借阅人填写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用途,经办公室主任或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以组织名义借阅、复印档案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领导书面批准同意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涉密档案及其他重要档案须经过经理批准.经理不在时,由值班经理批准. 第五条 对档案资料要经常进行检查清理,调查适宜保管档案的库房环境,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尘、防潮,确保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安全. 第六条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缺损、被盗、泄密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二章 档案保管 第八条 档案保管工作是保证整个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条件. 第九条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细心谨慎,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第十条 严格保管库房钥匙,不得转借非管理人员,不得带至室外. 第十一条 库房内箱柜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编号.以卷宗为单位系统排列存放,并编制库内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 第十二条 案卷临时调出,需做到卷号无误,原位存放,排列整齐. 第十三条 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每季度分析一次,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做好库房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防光、防虫、防高温"八防"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库房内严禁吸烟,下班时必须切断库房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五条 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月清扫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第十六条 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卷宗案卷数量、利用的登记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 每年对馆藏档案、资料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核对,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经常检查案卷破损、字迹褪变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复制. 第三章 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第二十条 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第二十三条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二十四条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第二十五条 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六条 认真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根据它们的不同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以便更好地保护珍贵档案和重要档案,准确地剔除无价值的档案材料. 第二十七条 档案鉴定,应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认识和估计档案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各种档案的鉴定,以上级和本级档案管理机关制订的《立卷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指导性文件,作为本单位鉴定档案的依据和标准. 第二十九条 档案鉴定分为初步鉴定与期满鉴定.初步鉴定应结合整理立卷工作同时进行,以卷为单位确定保管期限,期满鉴定应在长期、短期保管期限已满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条 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时,要采取直接鉴定法,逐件逐卷地审查文件,准确地判定其价值. 第三十一条 档案经过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或保管期限已满失去利用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都必须编制销毁清册和撰写销毁内容的分析报告,报请主管机关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对已批准销毁的上级文件,仍要继续保存三年,经验证确无利用价值,方可销毁.销毁时,要派两人以上监销,鉴定人、批准人、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盖章签名,以示负责. 第五章 档案整理归档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根据各类别档案材料形成的特点,归档时间有不同要求: 1、科研档案在项目完成后,由科研处将科研项目从开题到鉴定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整理立卷,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2、基建工程验收后,由基建部门负责将工程全部技术资料整理立卷,限两个月内归档. 3、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后,由基建部门负责将工程全部技术资料整理立卷,限两个月内归档. 4、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决算终后,可由财会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次年六月底财会部门将应归档的财会档案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5、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由形成部门整理立卷,三个月内归档. 6、其它档案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整理立卷,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第三十五条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向档案馆移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按其形成规律和特点分类、立卷. 2、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特别是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 3、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编写顺序号,编制移交目录. 4、交接案卷时,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六章 档案库房管理 第三十六条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为使档案得以安全保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切实遵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档案库房属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第三十八条 库房内所有档案,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内容,也不得私自复印或摘抄. 第三十九条 严禁将烟头、易燃、导燃、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也不准在库房附近堆放.消防设备经常保持齐备,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四十条 非工作时间注意库房门窗的开关和上锁,库房内电灯、去湿机等设备用毕应立即关闭,每日下班切断电源,认真检查,严加管理. 第四十一条 档案库房、阅档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品以及不属于档案的其他杂物,并保持库房整洁,同时根据气候的变化情况随时通风,调整室内温湿度.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放置杀虫剂,定期检查库房清库,发现档案被虫蛀蚀,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造册、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 档案材料立卷归档 第四十四条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书材料均应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 第四十五条 文书立卷应根据文件材料的本身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分类立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材料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四十六条 各科室兼职文档人员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已办结的文书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办公室文档人员立卷,并于5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 第四十七条 文书材料的移交,要编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交接双方要按目录清点,并签字留存备查. 第四十八条 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档案人员留存底稿和正式文件两份. 第四十九条 机构撤消的部门,其文件材料应随时向档案室移交. 第五十条 组成案卷应排列有序,编目清楚,注明保管期限、填写好卷内目录、备考表,并装订整齐. 第八章 帐外文书材料收交 第五十一条 文书档案人员要主动做好帐外文件的收集、登记、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十二条 凡是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人员外出开会、参观、学习、考察带回的和直接收到的重要文书材料,要先交办公室登记后,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十三条 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产生的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书材料均列入收集、归档范围.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大事记材料,应指定专人记录、收集文件,整理归档. 第九章 档案利用、复制 第五十五条 档案的利用是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档案员要做好各项基本工作,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公司各项工作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开发档案利用价值. 第五十六条 结合工作需要,编制目录和参考资料.如目录、索引等,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第五十七条 努力开展档案史料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等.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档案借、调阅制度.凡利用则会需填写档案借阅、复印申请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利用,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利用工作结束后,档案员应详细检查,保证卷内文件齐全. 第五十九条 复制档案必须由利用单位或个人提出所需要复制的档案,并根据说明复制的份数和用途;外单位需要利用本单位档案进行复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密档案及其他重要档案须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不在时,由值班领导批准,并在档案人员监督下复制. 第六十条 复制后,档案人员必须将档案复制件同原件仔细核对,并在复制本上注明本档案的名称、原件编号、加盖公章、签字,以示负责. 第六十一条 涉密及未公开的档案一般不得复制,确需利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从严掌握,及时收回销毁. 第十章 档案借、调阅 第六十二条 借阅档案必须是本公司正式职工,借阅档案必须由借阅人填写借阅申请单,说明借阅用途,须经本部门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调阅,涉密及其它重要档案需分管领导签批. 第六十三条 外单位以组织名义借阅大档案的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填写借阅复印档案审批表,经办公室主任或本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并限在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第六十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在阅档室内进行阅览.借阅人不得拆散案卷,不准圈点、涂改、抽换;不得翻看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 第六十五条 调阅党委会会议记录或党委私密文件资料,须经党委书记签字;调卷人必须是党员,并须党委成员批准;调阅党委会议记录和绝密案卷,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并限在阅览室查阅;调阅密件、公司办公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六十六条 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时,应由业务部门专人在场陪同,查阅人所需要的证据和有关资料,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抄录或复印,并由档案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以示有效,不得将原件抽走借走. 第六十七条 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归还及时销号;借阅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损坏、非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得复印或转借.如无视上述规定,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六十八条 阅档者应爱护档案,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涂改;未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得复印或转借. 第六十九条 调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三天,用后及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收卷时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残缺及时追查、处理. 第七十条 每次调档,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归还时,借阅者应如实填写利用效果,以利于档案人员统计档案利用情况. 制度篇[13] 铁运公司工会工作和班组管理 考核制度 目录第一篇 铁运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453 第二章 指导思想…453 第三章 基本原则…453 第四章 工会组织建设…454 第五章 工会思想建设…455 第六章 工会组织与职能…456 第七章 女工工作…457 第八章 计划生育工作…458 第九章 文化体育工作…459 第十章 劳动竞赛、技术比武…459 第十一章 先进人物评选…459 第十二章 品学兼优职工子女奖励…461 第十三章 职工困难补助…462 第十四章 职工福利疗养…463 第十五章 文体活动奖励…464 第二篇 铁运公司星级班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465 第二章 班组设立与班组长的选任、培训…466 第三章 班组长的权利、义务与任职基本条件……………………466 第四章 班组管理内容…467 第五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468 第六章 考核要求与奖惩…469 第一篇 铁运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作用,受到职工广泛拥护的先进群众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等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4、持之以恒的原则.把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第四章 工会组织建设 第四条 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工代会的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七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八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九条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 第十条 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一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数人. 第五章 工会思想建设 第十二条 坚持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组织好政治学习,在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下发的各种文件、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提高会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 坚持定期业务知识培训制度. 第十五条 充分运用集团工会网、公司画廊、读报栏、《铁运年华》等窗口,弘扬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十六条 政治思想工作力求做到有的放夭,忌"假大空",注重"情与理"的结合,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个性进行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 开展思想工作要坚持民主与平等相结合,在工作中注意尊重人格,实事求是,以诚相待,杜绝简单粗暴,以势压人. 第十八条 坚持政治思想工作与文化行政工作相结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调动会员工作积极性,创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六章 工会组织与职能 第十九条 工会组织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以公司运输生产为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并突出"维护"职能.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组织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公司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参与公司涉及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第二十五条 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广大职工的呼声和愿望,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铁路运输生产为中心,开创"三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十七条 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各类协会组织的积极性,办好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第二十八条 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工程和"献爱心"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 第二十九条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三十条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 第三十二条 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第七章 女工工作 第三十三条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工会工作、妇女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指示、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主持工会女工的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方面的工作. 第三十五条 加强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结合经济工作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提高女职工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素质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十八条 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主人翁精神. 第三十九条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帮助女职工解决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困难和后顾之忧. 第四十条 组织女职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使她们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四十一条 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八章 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十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四十三条 年初与各支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履行该目标责任制,按标准予以奖惩,确保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 第四十四条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政策. 第四十五条 做好生育指标申办、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费发放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四十六条 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负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变更相关数据. 第四十八条 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 第四十九条 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条 组织每年三次的女工随访服务. 第五十一条 做好每年两次的男职工函调工作. 第九章 文化体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 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提升职工文化素养,提高职工文化生活质量,为生产建设服务,使工会文体活动成为凝聚广大职工、增强团队活力、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十三条 制定工会文体活动计划,文体并重,注重实效,适时组织职工开展节日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五十四条 坚持经常、业余、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各类形式活泼、内容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第五十五条 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文体活动. 第十章 劳动竞赛、技术比武 第五十六条 积极参加集团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 第五十七条 为提高广大职工职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不定期组织公司各岗位、专业技术比武、劳动竞赛. 第五十八条 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技术比武方式、方法. 表彰在劳动竞赛活动中获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向人事部门推荐晋升岗位工资. 第十一章 先进人物评选 第五十九条 评选范围 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岗职工. 2、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在港工龄5年以上. 第六十条 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支持和参与公司改革,爱国、爱党、爱港、爱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无违章作业、无违章指挥现象,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3、具有积极主动,乐于奉献的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忠于职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技术过硬、业务娴熟,为公司的安全运输生产做出显著成绩. 4、能严以律已、廉洁奉公、爱护公物和生产资料,在增收节支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一定成绩. 5、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注重大局,服从大局,模范执行公司党委、行政的有关决议和政策,在贯彻执行《职工手册》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同志、帮助同志、团结同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钻研文化和技术业务,不断超越自我,积极参与创新、科技进步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第六十一条 评选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凡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都要经职工讨论通过和党支部集体讨论同意. 2、有量化考核的先进可以由职能部门组织评选侯选人,报所在单位同意后确定. 第十二章 品学兼优职工子女奖励实施办法 为了构建和谐铁运大家庭,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使职工子女既能健康茁壮成长,又能切实感受到来自父母工作单位的关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十二条 奖励范围 公司在册职工子女 第六十三条 奖励条件 1、职工子女被本科、专科院校 (统招生)及重点高中(如新海、海洲中学等)录取的. 2、职工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入党的. 3、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被评为"三好学生",受到区及区级以上表彰的,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 第六十四条 奖励标准 1、被本一院校录取的,奖励500元;被其他本科院校录取的,奖励400元. 2、在校就读期间入党的,奖励400元. 3、被专科院校录取的,奖励300元. 4、高中阶段品学兼优职工子女(含被重点高中录取新生),奖励200元. 5、初中阶段品学兼优职工子女,奖励150元. 6、小学阶段品学兼优职工子女,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 各奖项不重复奖励,按单项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第六十六条 上述奖励标准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由公司关工委适时提出调整建议,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后适当调整. 第六十七条 每年暑假期间,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对品学兼优子女进行评选奖励一次. 第十三章 职工补助规定 为不断适应企业民主管理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职工生活补助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八条 补助范围:公司职工(含内退、退休职工)本人患病住院、 职工因工负伤、女职工采取计划生育措施后又怀孕被流产、职工病故、职工家庭发生意外突发事故、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等情况. 第六十九条 补助标准 1、职工本人患病住院的,补助200元. 2、职工本人患重病或动手术住院的,补助400元. 3、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的,补助300元. 4、女职工采取计划生育措施后又怀孕被流产等,补助200元(职工本人申请,支会主席签字、计生办签章,工会给予补助). 5、离退休、离岗休养职工特殊重病(包括抢救)的,补助600元;因病住院的,补助标准和在岗职工相同. 6、职工(包括离退休、离岗休养人员)病故的,补助1000元;离休干部另加200元. 7、职工因工负伤的,由公司工会主席团会议视情况研究决定. 8、职工家庭发生意外突发事故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慰问性补助(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支会主席签字后报工会). 9、职工家庭收入符合市特困职工条件的(即职工家庭收入低于市当年最低生活标准)将定期给予补助,补助额由工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 10、春节和重大节日的慰问补助,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11、出现规定之外特殊情况的补助,由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十条 以上各款项的补助均由支会按规定填表报批. 第七十一条 对上述补助标准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由公司工会适时提出调整意见,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章 职工疗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关心职工的具体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和谐港铁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七十二条 职工疗养条件 1、集团先进生产工作者. 2、为公司生产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且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工作不满五周年和已疗养过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 3、获得集团十大明星职工称号和获公司级特殊荣誉称号的职工. 第七十三条 疗养名额的分配 1、公司工会每年初制定职工疗养计划(疗养人数、批次、地点、费用预算等),在扣除年度安排的各类先进疗养名额后,按照各支会职工比例分配名额. 2、获得集团十大明星职工称号和获公司级特殊荣誉称号的职工不占疗养名额. 第七十四条 疗养人员名单产生 1、工会将疗养名额下达各支会. 2、各支会对符合疗养条件的职工进行合理安排,并拿出初步意见,在征求所在支部意见后报公司工会. 3、工会对各支会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产生疗养人员名单. 第七十五条 疗养管理 1、疗养费用及疗养路线执行集团工会制定的标准. 2、工会建立疗养人员台账. 3、疗养人员在疗养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服从带队人员的安排,维护港口形象. 第十五章 文体活动奖励办法 为引导公司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强健职工体魄、丰富职工生活,鼓励职工在各类文体活动中争先创优,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七十六条 奖励范围 1、参加集团以上(含集团)体育、棋牌类等比赛,获团体及单项前三名的职工. 2、由公司组织参加集团以上(含集团)各类文艺竞赛,获得团体及单项前三名的职工. 3、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的职工. 第七十七条 奖励标准 1、参加集团以上(含集团)体育及棋牌类等团体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职工,分别按名次给予100元、80元、60元奖励;参加集团以上(含集团)组织的体育、棋牌类等单项比赛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职工,分别按名次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 2、由公司组织参加集团以上(含集团)各类文艺竞赛,获得团体前三名的职工,分别按名次给予100元、80元、60元奖励;获单项前三名的分别按名次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未经公司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获奖的,不在奖励范围. 第七十八条 奖励标准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由公司工会适时提出调整意见,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篇 铁运公司星级班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班组建设,提升班组长素质和班组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铸铁工程"向纵深发展, 同时结合集团创建"星级班组"活动要求,制定本办法. 班组建设实行星级管理考核,是"铸铁工程"的重要内容,旨在以高起点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丰富和拓展班组建设内涵和外延,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的纪律、铁的意志、铁的品牌"的铁军队伍,为推动港口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班组建设管理,严格选任、精心培养班组长.各级领导要支持班组长工作,关心班组长成长,帮助班组长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个班组长都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 班组设立与班组长的选任、培训 第一条 原则上人员达6人以上(包括外来劳务用工)方可组成班组,基层单位需设立班组的,报公司批准后组建. 第二条 班组长的选任,基层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任命、竞选、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公司批准、备案. 第三条 公司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班组长培训班.班组长培训坚持"内培为主、外培为辅"的原则,充分运用自学、集中授课、相互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的思想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班组长的权利、义务与任职基本条件 第四条 权利1、班组管理权. 2、生产劳动组织调配权. 3、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权. 4、安全生产管理权. 5、工作考勤权. 6、效益工资考评权. 7、班组成员定岗、转岗建议权. 8、班组成员奖惩建议权. 第五条 义务1、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积极参加义务突击劳动、抢险救灾. 3、组织班组成员开展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和劳动竞赛. 4、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精细管理和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优化班组建设. 5、关心班组成员工作、生活,调解职工矛盾. 6、认真履行《职工手册》,积极投入"铸铁"工程. 7、搞好班组小家,创建文明班组. 第六条 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服从命令、勇于负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方法,顾全大局,对工作积极主动,能带领职工完成本班组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2、技术业务精,熟悉本班组的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程,能胜任本班组各岗位工种(特殊要求的工作除外)工作,能及时地处理本班组生产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是本班组生产技术的尖子和多面手. 3、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在工作一线工作. 第四章 班组管理内容 第七条 科学合理地组织好班组生产,做好安全质量工作. 第八条 抓好班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主管理,推广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第九条 搞好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劳动竞赛、技术练兵、合理化建议、质量改进、"建家"等活动. 第十条 建立完备的班组台帐资料,定量考核部分要明确工作指标、安全质量要求、工作时数、完成时限、节能降耗、经营考核、责任人等具体内容;定性考核部分应及时记录事情、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处理结果、处理结论. 第十一条 建立班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考核班组成员,进行效益工资的再分配. 第五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星级班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星级班组管理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由工会、办公室、党群科、人事科、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计划科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负责星级班组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考核小组,负责所属班组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核查后报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公示. 第六章 考核要求与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要求 1、星级班组管理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两部分,其中定量考核部分占70%,定性分析部分占30%.各基层单位根据班组工作实际和公司创建特色班组活动要求,细化考核标准,报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定量标准考评内容要确定重点工作完成指标,要有安全质量要求、工作数量要求、完成时限、节能降耗、经营考核与分析、责任人等绩效考评要素,指标分解到班组成员,班组建立完整的台帐资料,以备检查. 定性考评内容要体现团队协作、班组精细化管理、文化建设、职工之家建设等有班组鲜明特色的元素. 2、星级班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公司星级班组管理考核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季度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分别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班组.每年十二月份对全年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年度评比结果作为次年申报集团"星级班组"依据,逐级申报,不得越级. 考核分95—100分为"五星级班组";90—94分为"四星级班组";85—89分为"三星级班组";70—84分为基本合格班组,凡考核分低于85分的,一律不授予星级班组称号. 3、发生下列情况取消季度星级班组考评资格,次年不得申报集团"星级班组": (1)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2)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 (3)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4)在考评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发生其它重大问题,影响考评资格的. 第十五条 奖惩: 1、对获得季度星级班组的,按季每月予以奖励,其标准为:五星级200元,四星级100元,三星级60元;对全年综合考评优秀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未取得季度星级班组称号的,免予奖励.基本合格班组按季每月考核发放30元津贴. 2、被评为集团年度"四星级、五星级班组"的,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五星级班组"按班组上年度人数人均100元奖励;"四星级班组" 按班组上年度人数人均60元奖励;同时每年安排"五星级班组"的班组长外出学习培训一次. 3、公司对评为集团年度"四星级、五星级班组"的班组长将在学习培训、先进评比、疗养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对其班组建设给予优先投入. 4、考核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该班组该季度的考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一年考评资格.同时结合公司管理责任奖与综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扣罚责任单位考核分10-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