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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津采招H[2014]7号
    项目名称: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呼吸机招标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 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商务要求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呼吸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及内容
    单位
    数量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多功能有创呼吸机

    3
    80
    1
    中标价的10%
    无创呼吸机

    1
    19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是生产企业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是 商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授权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和投标单位鲜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4年 3月 17 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
    (三)投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起止时间:2014年 4月 8 日 14:00——14:20;同时缴纳标书费300元/包(人民币)。
    (五)开标时间:2014年 4月 8 日14:30
    (六)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开户行及账号
    (1)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账号:50001133600050002728
    (2)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江津支行
    帐号:0164014400000018
    3、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号:40700100291和项目名称(二院呼吸机)。未写清写全的,可能导致保证金无法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 4月 4 日 12:00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四)各投标人务必于 2014年 4月 4 日12:00前,将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送达或电邮(jyzx668@163.com)至区交易中心财 进行确认,投标时将银行回单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如因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 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 手续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单位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 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四)质疑:对本谈判文件若有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4年3 月26 日18:00前。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颖 李佳洁
    电 话:023-47217308 023-47217306
    传 真:023-47217313
    邮 编:402260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水米年华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波
    电 话:023-47340086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7日
    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呼吸机招标采购
    二、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
    三、采购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多功能有创呼吸机参数要求
    1.一般要求
    1)适用于成人,儿童的呼吸机(一体化内置涡轮压缩机),
    2)中文操作界面,报警信息以中文显示,有操作提示
    3)内置式彩色屏幕显示,屏幕至少6吋
    4)操作简单,方便,操作界面可以个性化配置
    5)有高压氧气接口
    ★2.呼吸模式:
    A/C(辅助/控制):IPPV,IPPVassist
    SIMV(同步间歇指令通气)
    PSV(压力支持)
    CPAP/PEEP
    PLV(压力限制通气)
    3.呼吸机参数设定:
    1)潮气量输送精确:范围<=50 至 >=2000ml
    2)流量传感器测量误差率≤8%
    3)呼吸频率可调:2-80次/分
    4)吸气时间可调:0.2-10秒
    5)吸气峰流速:0—250升/分
    6)压力上升时间可调:0-2秒
    ★7)吸气压力可调:0-100cmH2O
    8)压力支持:0-35cmH2O
    9)呼气末 PEEP:0-35cmH2O
    10)流速加速度;5-200mbar/sec
    11)氧浓度精 调:21-100%
    12)具有叹息功能,间断性复张肺
    13)敏感的流速触发方式:1-15升/分
    4.监测参数要求:
    1)监测参数精确,
    潮气量监测(0-4000ml):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
    呼吸频率监测(0-150/min):总呼吸频率,指令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
    分钟通气量监测(0-99L/min):分钟通气量MV,自主分钟通气量MVspon,泄漏分钟通气量Mvleak。
    气道压力监测(0-99mbar):气道峰压,平台压,气道平均压,PEEP,最小气道压,内源性PEEP
    ★2)可以区别监测自主呼吸频率和总频率,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和总分钟通气量
    ★3)肺力学监测:实时动态监测气道阻力R和肺顺应性C
    4)具有实时波形监测功能:压力-时间波形和流速-时间波形
    5)记录本功能
    5.报警参数要求:
    1)报警参数:气道压力上下限,分钟通气量上下限,潮气量上下限、吸入氧浓度上下限、窒息报警时间(窒息时间设定3-60s)、呼吸频率过快报警,吸入潮气量过高报警
    2)呼吸回路断开报警
    3)智能三级 报警系统,
    4)具有后备通气模式,可以在窒息时提供通气
    6.性能要求
    1)高压供氧压力:3-6Bar
    2)具有待机功能
    3)具有智能程序吸痰功能
    ★4)具有呼吸机一体化同步气动雾化功能
    5)具有吸气保持功能
    6)精确耐用的外置式传感器,可以随时取下方便消毒。传感器失灵时,不影响呼吸机运行
    7)漏气补偿功能
    8)具有今后升级功能
    (二)无创呼吸机技术参数
    ★1.通气模式:VC-SIMV Autoflow,PC-BIPAP,PC-AC,SPN-PS(VG),SPN-CPAP,Apnea Ventilation
    2.设置:
    1)潮气量Vt:100-2000mL,BTPS
    2)PEEP:3-20mbar/cmH2O(泄露阀),1-20mbar/cmH2O(呼吸阀)
    3)吸气压力限制Pmax:5-50 mbar/cmH2O
    ★4)吸气压力Pinsp: 5-50mbar/cmH2O
    5)呼吸频率f:5-50次/分钟
    6)吸气时间:0.3-8.0秒
    7)吸呼比:1:3 - 2:1
    8)上升时间:自动,0.1-2.0秒
    9)触发灵敏度: ,灵敏,关闭
    10)吸入氧气浓度可调:21-100%
    3.监测参数显示
    1)吸气压力PIP:0-85mbar(cmH2O)
    2)呼气末正压PEEP:0-85mbar(cmH2O)
    3)平均气道压Pmean:0-85mbar(cmH2O)
    4)吸入潮气量Vti:0-4000mL,BTPS
    5)呼吸频率f:0-80次/分钟
    6)分钟通气量MV:0-40L/min,BTPS
    7)分钟泄露通气量MVleak:0-99L/min,BTPS
    4.波形
    1)压力波形:0-80mbar(cmH2O)
    2)流速波形:-160-+160 L/min
    5.柱状图
    压力:0-60mbar(cmH2O)
    6.报警/设置
    1)气道压力Paw:10-55mbar(cmH2O)
    2)分钟通气量MV上限:2-40 L/min
    3)分钟通气量MV下限:0.1-39 L/min
    4)通气频率f上限:10-50次/分钟
    5)延迟时间Tdisconn:面罩0-120秒,插管0-60秒
    6)窒息报警时间Tapn:5-60秒
    7.操作数据
    ★1)标配内置电池:≥1小时
    2)吸气参数设置:Ti/I:E
    3)治疗类型选择:面罩/插管
    4)屏幕类型选择:波形/测量
    ★5)屏幕尺寸:≥5.5寸TFT彩色屏幕
    6)夜间模式设置:LCD关闭设置
    7)噪音水平:最大40dBA(10hPa)
    四、安装调试:
    1.合同生效2天内,供应商应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勘查场地条件,并提供图纸,医院根据要求负责场地施工。
    2.设备到达医院后,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验收方式:
    1、设备到院经招标人工程技术人员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招标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精度校核。
    2、只有当下列条件也满足时,设备验收合格:
    (1)设备技术参数与该技术标书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工具、备件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年限。
    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 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卖方应在重庆市设有生产厂商自已专业的维修和配件机构,并应在投标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维修点地址、邮编、联系人和维修技术力量说明(维修工程师不少于4人,并提供详细名单)。
    2、在保修期内(保修起始日期应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故障,卖方应提供:
    (1)免费维修。若在最终用户所在地维修,卖方应支付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
    (2)如果需要,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卖方应将拟安装仪器的设备的场地的详细要求寄给买方。
    (3)对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卖方应终身提供维修。
    3、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 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 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1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 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4、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 ,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其他要求:
    (一)所有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原厂彩页(印刷品)、静态图片。可提供动态证明文件光盘。
    (二)包装要求防腐、防撞击、全新包装,以保证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卖方负 齐或赔偿。
    (三)发运货物时需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
    2、备品备件清单(含规格型号和制造厂家);
    3、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4、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厂方标准及验收手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交货地点: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项目验收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报价金额包含: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费、各种辅助材料、税费、设备质保、设备保险、人员差旅费、检验检测、设备售后服务承诺范围内的服 所有费用。
    3、报价时另需报所供设备易损件及耗材销售价格目录表;仅供采购单位在成交后的维护服务中所需材料的价格依据。
    4、投标时需对多功能呼吸机和无创呼吸机分别进行报价,且不能超出对应的最高限价。
    四、项目付款
    签订合同不付款,设备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款的50%;其余50%为质保金,余款在两年内逐月无息平均支付。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保留2位小数)。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靠前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的排位靠前,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技术分高的排位靠前。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 1人,财政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经济、技术类专家2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 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 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鲜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3年以来任一 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013年以来任意一 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 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 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投标报价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
    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 、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质量技术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其中带“★”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项,必须满足。
    商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经济、商务和技术综合比较与评分。
    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的排位靠前,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技术得分较高的排位靠前,技术得分也相同的,商务部分优先顺序为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本地化服务机构、业绩。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评分细则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保留2位小数)。其中:经济分40分;技术分50分;商务分10分。
    (一)经济分(40分)
    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0分计算。
    (二)商务分(10分)
    1、业绩1分:重庆地区销售业绩(提供业主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10台(含)以上0.2分;20台(含)以上0.5分;30台(含)以上1分。
    2、本地化服务机构2分: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服务能力等
    优2分;次优1分;符合基本要求0分。
    3、质保期3分
    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加0.5分,最多加3分。
    4、售后服务方案4分:服务方案包括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其中
    (1)操作人员及培训方案1分:优1分;次优0.5分‘符合基本要求0分
    (2)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和服务措施1分:优1分;次优0.5分;符合基本要求0分
    (3)质保期外服务承诺和服务措施2分:优2分;次优1分;符合基本要求0分
    (三)技术分(50分)
    1、一般性技术参数(非“★”标注的部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加分;一般性技术参数缺1项或有1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 为止。
    2、无 项的得满分50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 人或授权 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达不到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的、不能完全满足关键技术参数(“★”号条款)要求的,或对关键技术参数(条款)(“★”号条款)未提供支持文件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限价等)。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 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区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区交易中心;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补遗公告。该补遗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区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
    (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区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区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和投标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
    5、区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区交易中心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 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必须与 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 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七)修 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 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 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 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 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无效。
    五、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 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区交易中心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三)开标由区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 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 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 录,并存 查。
    六、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七、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区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 中标人。
    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
    4、中标人变更
    (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区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 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
    八、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区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二)区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对区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备案。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 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 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 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 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 ,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 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
    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 人或委托 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质保期限:
    保修范围:
    服务措施:
    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违约 :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 :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整
    备注:
    投标人: 法人授权 :
    (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规定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 ,务必填写清楚,准 误。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 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 。
    六、我方理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 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 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 。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 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2013年以来任意一 财务报表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 ,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 负全部法律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十一)商务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三、技术文件(格式自定)
    四、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及退还申请
    (一)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加贵中心主持的 (项目名称),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申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我公司帐户(基本账户),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1、投标人基本情况
    项 目
    数据资料
    说 明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注:以上内容按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
    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
    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江津区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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