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条件
(工程建设标准)
招 标 单 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 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 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日 期: 2013 年 月
目录
第1节 工程任务大纲
1.1 工程概况
1.1.1 线路概况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是一 北部-西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线,是连接东莞西部城镇密集带的客运交通走廊。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线路全长37.787km,其中地下线长33.602km,高架线长3.770km,路基段长0.415km,全线共设东莞火车站、茶山站、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天宝站、东城站、旗峰公园站、鸿福路站、西平站、蛤地站、陈屋站、寮厦站、珊美站、展览中心站14座地下站,以及虎门火车站1座高架站,在茶山站西侧设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设于西平站西北侧,全线在旗峰公园站及珊美站附近各设置1座主变电所。
全线设置区间中间风机房共6座,其中1#中间风机房在茶山~榴花公园区间(里程:(Z)YDK3+481.9),2#中间风机房在榴花公园~下桥区间(里程:(Z)YDK7+571.0),3#中间风机房在西平~蛤地区间(里程:(Z)YDK19+404.2),4#中间风机房在蛤地~陈屋区间(里程:(Z)YDK22+180.2),5#中间风机房在陈屋~寮厦区间(里程:(Z)YDK26+616.5)、6#中间风机房在珊美~展览中心区间(里程:(Z)YDK30+8)。其中1#、2#、4#风机房在本次工程实施范围,3#、5#、6#风机房为远期预留,不在本次工程实施范围。
全线设置轨排基地共6处,分别位于东莞火车站~茶山区间明挖段、东城车辆段出线段U型槽段、下桥站、蛤地站、陈屋站、展览中心站。
全线设置区间牵引变电所两座,分别位于蛤地~陈屋区间、展览中心~虎门火车站区间。
R2线线路平面示意参见图1-1。
图1-1 东莞市轨道交通R2线线路平面示意图
1.1.2标段工程概况
以下工程概况仅是概括性描述,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规范、图纸等文件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投标人须为工程顺利实施及履行其在合同内所负的 而提供一切设施,除非合同另有说明,所有费用须由投标商承担。除了对有所明 规定的主要物料、配件、构件设备负 ,还应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工作及所需劳务,无论此等工作是否详列于本招标文件中。
(1)东莞火车站
东莞火车站是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的第1个车站,位于茶山大道东北象限的空地内,跨石龙、茶山两镇,站址所在地是广深铁路迁建工程石龙站的规划用地。
本站为地下两层明挖车站,采用13米岛式站台。车站有效站台长120m,宽13m,主体外包总长为493.95m,外包总宽(标准段)为21.9m,车站占地面积为22050m2,总建筑面积24767m2,其中公共区面积为7629m2,设备区面积为4319m2。车站有效站台中心处埋深为16.23m,其顶板覆土厚度为3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车站共设置6个地面出入口、4组共9个地面低风亭。车站设置C、D号2个出入口,另有2个出 市政通道连通;广场上设置A、B、E、F号出入口和1个紧急疏 。
由于本站设置有配线,配线上方空间作为物业开放利用,物业区的机电安装及装修不在本标段招标范围。
(2)东莞火车站~茶山站区间
区间线路大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区间分为两段:靠近东莞火车站的一小段设有配线且覆土较浅采用明挖法施工,其余段采用盾构法施工。
由于受东莞火车站周边条件限制,车站右线出站端的隧道风亭脱离主体,将其设置于东~茶区间的茶山大道东北象限的空地内,所在地是广深铁路石龙车站迁建工程的规划用地,该风井起点里程YDK0+615.700,终点里程YDK0+623.900。风井为满足区间通风要求设置,风道为地下一层,风亭为地面一层。
(3)茶山站
茶山站是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的第2个车站,站址位于方中路和环城路交汇处,大致呈东西走向布置。
本站为地下两层明挖车站,采用10.4米岛式站台。车站有效站台长120m,宽10.4m,主体外包总长为339.86m,外包总宽(标准段)为19.1m,车站占地面积为17268m2,总建筑面积18675m2,其中公共区面积为5340m2,设备区面积为3829m2。车站有效站台中心处埋深为15.105m,其顶板覆土厚度为2.99m。车站顶部覆土约3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车站共设置9个地面出入口,其中8个出入口(其中2个预留)和一个消防专用通道,两组风亭组共8个地面高风亭(另预留2个物业风亭)。
由于本站设置有配线,配线上方空间作为物业开发利用,物业区的机电安装及装修不在本标段招标范围。
(4)茶山站~榴花公园站区间
区间线路大体呈东-西走向,区间前半段出茶山站后下穿大片鱼塘并过寒溪河,到寒溪河西侧的中间风井,后半段大体上沿莞龙路下穿。在茶山站~中间风井段的中部,区间设有出、入段线外接东城车辆段,其中茶山站端接入段线,中间风井接出段线。
茶山站~榴花公园站区间正线隧道主要采用盾构法和矿山法施工;在寒溪河西侧设有1处中间风井(与盾构井合建),采用明挖法施工;在莞龙路上设有1处盾构吊出井,采用明挖法施工;茶山站~盾构吊出井(莞龙路上)段正线隧道主要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吊出井~榴花公园站段正线隧道主要采用矿山法施工,在盾构吊出井~榴花公园站段(矿山法段)中部设有1处矿山法临时施工竖井。
隧道盾构段,为地下一层圆形结构,结构高6.7m;正线隧道矿山法段,为地下一层结构,结构高7.2-7.5m;中间风井为地下一层矩形结构(局部二层),结构高9.7-17.7m。盾构井为地下一层矩形结构结构高12.86m。出入段线盾构段,为地下一层圆形结构,结构高6m。
茶山~榴花公园区间风机房采用明挖法施工,为局部地下二层矩形结构,其中明挖区间结构高8.35m。风机房部分结构总高15.23m。
(5)出入段线地下区间
东莞R2线东城车辆段位于茶山站~榴花公园站区间南侧,寒溪河东岸。茶山站南侧设置东城车辆段,车辆段与 隧道在茶山站西端设置入段线、在中间风机房东端设置出段线与车辆段相接。在下穿寒溪河及上跨左线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在靠近车辆段埋深较浅处设置盾构吊出井,从该处到车辆段采用明挖法施工。线路出茶山站后与左右线隧道并行约400m后于RDK0+700位置上跨左线隧道进入车辆段场坪范围并最终到达东城车辆段。CDK0+880.5
出入段线的地下区间部分(里程:(C)RDK0+000.000~(C)RDK0+880.5),属于2706标招标范围。
(6)榴花公园站
榴花公园站是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的第3个车站,站址位于莞龙路与湖花路交叉处,沿莞龙路大致呈东西向布置。本站为地下两层明挖车站,采用10.4米岛式站台。车站有效站台长120m,宽10.4m,主体外包总长为211.4m,外包总宽(标准段)为19.1m,车站占地面积为7695.16m2,总建筑面积11695.58m2,其中公共区面积为2786.54m2,设备区面积为2904.83m2。车站有效站台中心处轨面埋深为14.58m,其顶板覆土厚度为2.9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通道(其中C号出入口为预留出入口)、3组8个风亭、一个紧急疏 入口及冷却塔,1号风亭组包括1个活塞风亭,2号风亭组包括2个活塞风亭、1个排风亭、1个新风亭,3号风亭组包括1个活塞风亭,1个排风亭、1个新风亭,所有风亭都设置为低矮式风亭。
(7)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区间A段
区间线路沿莞龙路敷设,在区间中部设1处风井。区间隧道主要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中段拟采用矿山法施工。与工法对应,在区间中段设有2处盾构吊出井,其中1处结合风井设置。区间线路平纵断面主要临近下穿柏边人行天桥、莞龙立交桥、莞深高速桥、北五环路跨线桥、莞龙路跨线桥和莞龙人行天桥。
隧道盾构段,为地下一层圆形结构,结构高6.7m;正线隧道矿山法段,为地下一层结构,结构高7.2-7.5m;中间风井为地下二层矩形结构(局部一层结构),结构高7.8-17.6m。盾构井为地下一层矩形结构结构高11.4m。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区间风机房采用明挖法施工,为地下二层矩形结构(局部一层结构),风机房结构总高7.8-17.6mm。
本段区间从榴花公园站到区间中点(Z)YDK6+500之间部分(区间A段)为2706标招标范围,该区间中点(Z)YDK6+500到下桥站部分(区间B段)属2707标招标范围。
1.2 工程范围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车站设备安装装修施工2706标招标工程范围为全线地下车站屏蔽门设备和高架站安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合联合调试及试运行、培训、缺陷期义务
以及
里程Y(Z)DK0+000~Y(Z)DK6+500、车辆段出入段线里程(R)CDK0+000.000~(R)CDK0+880.500范围内的东莞火车站、东莞火车站~茶山站区间、茶山站、茶山站~榴花公园站区间(含中间风机房)、榴花公园站、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区间A段、车辆段出入段线的下列工作内容:
1.2.1车站建筑及装修工程
(1)设备区建筑及装修;
(2)车站公共区装修;
(3)车站轨行区装修;
(4)地面附属建筑装修;
(5)广告灯箱安装、调试;
(6)导向标志系统安装、调试。
(7)门禁系统锁具及相关五金的安装。
1.2.2通风空调工程
(1)隧道通风系统安装、调试;
(2)车站大系统安装、调试;
(3)车站小系统安装、调试;
(4)空调水系统安装、调试。
1.2.3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1)车站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安装、调试;
(2)区间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安装、调试;
(3)室外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安装、调试。
1.2.4动力照明工程
(1)车站动力及照明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2)车站照明系统安装、调试;
(3)区间动力及照明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4)区间照明系统安装、调试;
1.2.5设备监控系统(BAS)
车站、区间设备监控(BAS)系统的设备及管线安装、调试,配合联调等。
1.2.6服务
(1)负 淹门系统设备完成质监局、安监局等政府部门验收;
(2)配合联合调试、试运行;
(3)临时管理;
(4)培训;
(5)车站地盘协调管理;
(6)缺陷责任期义务。
1.3 工期计划
1.3.1全线总工期目标
序号
节点工期目标
最迟完成时间
备注
1
开通载客试运营
2015年6月30日
2
空载试运行
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29日
3
工程“三权”移交运营部门
2015年4月1日
4
全线系统联调完成
2015年3月31日
5
具备系统联调条件
2014年12月31日
6
全线实现“电通”
2014年10月31日
7
全线实现“长轨通”
2014年8月31日
8
全线实现“短轨通”
2014年6月30日
1.3.2本标段工期计划
序号
节点工期目标
最迟完成时间
备注
东莞火车站
茶山站
榴花公园站
1
单机、单系统调试完成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关键工期
2
车站装修工程完成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关键工期
3
设备 安装完成,具备受电条件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10月31日
关键工期
4
关键设备房移交完成
供电设备房
2014年4月1日
2014年3月1日
2014年4月1日
关键工期
5
通信、信号设备房
2014年4月1日
2014年3月1日
2014年4月1日
关键工期
6
气瓶间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关键工期
7
屏蔽门设备房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关键工期
8
扶梯机房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关键工期
9
安装装修工程计划开工
2014年1月1日
2013年12月1日
2014年1月1日
10
屏蔽门安全门安装工程
2013年12月1日开始安装,2014年10月30日完成设备单体调试,2015年01月30日完成系统联调。
全线屏蔽门安全门工程工期
1.4 进入本标段地盘施工的其他承包商
表1-3:其他承包商
序号
专业/
标段号
承包商
在本标段的工程内容简介
1
土建/230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火车站过轨段土建工程施工
2
土建/2302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火车站、东莞火车站-茶山区间、茶山站土建工程施工
3
土建/2303A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茶山-榴花公园区间、榴花公园站、车辆段出入线段土建工程施工
4
土建/2303B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榴花公园-下桥区间、下桥站、下桥-天宝区间(半个)土建工程施工
5
轨道/2711
招标
轨道系统工程施工。含出入段线及联络线、渡线、存车线
6
供电/2704
招标
供电系统安装施工
7
通信/2701
招标
公安通信、民用通信、专用通信、PIS系统、AFC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安防系统安装施工
8
信号/2702
招标
信号系统及车辆段试车线信号设备安装施工
9
电梯/2629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车站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施工
10
自动扶梯/2630A
蒂 梯有限公司
车站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
11
消防/2640
招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电气火灾监控系统(EFAS)、隧道感温光纤系统(TFDS)、气体灭火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施工
12
人防/2651A
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天科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车站及区间风井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
13
防淹门/263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茶山站、榴花公园站防淹门供货及安装施工
14
钢结构/2714
招标
出入 结构雨篷供货及安装施工
1.5 与本标段有关的设备、材料供货商
1.5.1 甲供设备供货商
表1.5-1 甲供设备供货商一览表
序号
专业/标段号
供货商
在本标段的供货内容简介
1
综合监控/2626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BAS系统设备,安防系统嵌入式电子门锁、门磁,闭门器
2
消 备/2627
深圳中雅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地铁车站、区间中间风机房、区间牵引变电所的组合片式消声器及管壳式消
3
低压开关柜(箱)/2631
招标
0.4kV低压开关柜(包括变电所低压开关柜两段母线间的联络母线)、通风空调电控系统(包括开关柜两段母线间的联络母线)、配电箱(包括电源切换箱、配电箱、区间维修箱、车站维修箱、智能照明等)、应急照明电源装置;不含接地端子箱
4
空调制冷设备/2637
烟台顿汉布什工业有限公司
冷水机组、空调末端(含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风机盘管机组等)、清水泵(含空调冷水泵、冷却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冷却塔、多联式空调机组(含设备组装就位、管网敷设、调试等)、电动蝶阀、压差旁通阀等的供货、安装督导、调试验收(含群控系统调试)、质保服务、相关服务(深化设计、设计联络、设计审查、样机验收、出厂验收、培训等)等全过程
5
风阀设备/2639
北京吉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电动组合式多叶型钢制风阀(简称“组合风阀”)、电动单体多叶型钢制风阀(简称“单体风阀”)、防烟防火阀(SFD)和防火阀(FD1和FD2)
6
潜污泵/2641
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
潜水污水泵和密闭污水提升装置,含水泵控制柜
7
风机/264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隧道风机、推力风机、车站隧道排风机、射流风机、车站大系统风机、车站小系统风机(含区间中间风井、区间牵引变电所)
8
屏蔽门(安全门)/2628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地下站屏蔽门系统设备,含站台绝缘层供货及施工
1.5.2 甲供材料供货商
表1.5-2 甲供材料供货商一览表
序号
专业
/标段号
承包商
在本标段的供货内容简介
1
LED灯具/2611A
招标
车站设备区管理用房及走道LED照明灯具,站厅层、站台层公共区及出入 道LED照明灯具,站台屏蔽门LED灯带;区间LED照明灯具
2
不锈钢制品/2612
招标
车站公共区的不锈钢栏杆、扶手,不锈钢盖板,不锈钢座椅、垃圾桶,客服中心、票亭、监察亭、商铺
3
铝合金天花/2613
招标
车站公共区铝合金天花及龙骨、配件,楼扶梯洞 单板及龙骨、配件
4
釉面半钢化夹层玻璃/2614
招标
车站公共区墙面玻璃、柱面玻璃、灯箱玻璃及龙骨、配件,柱面搪瓷钢板及龙骨、配件,不锈钢收 ,墙柱面不锈钢转角
5
天然花岗石板材/2615
招标
车站公共区地面花岗石(含自发光标志)、墙面花岗石及龙骨、配件,地面伸缩缝、成品沉降缝,盲道瓷砖,墙面及柱面踢脚线花岗石、楼梯止灰带花岗石,站外广场地面花岗石,站外附属建筑花岗石及龙骨、配件,现场使用的石材防护剂,干挂石材胶粘剂、密封胶
6
导向标示及广告灯箱/2638
招标
车站内、外导向标志,设备区标识牌,车站及区间广告灯箱箱体
1.6 与其他专业承包商的工程接口
1.6.1 土建承包商的接口
1)预留孔洞
土建承包商负 结构墙、结构板上预留嵌入安装的设备及设备箱体孔洞,预留 穿顶板、中板、站台板的孔洞;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孔洞封堵。
2)预留钢筋
土建承包商负 工设备基础预留筋、构造柱结构板、风阀墙预留筋等。本标段承包商负 工土建遗漏或错位的设备基础、构造柱及结构墙上拉结筋、风阀墙拉筋的值筋。
3)预埋件
(1)土建承包商负责预埋给水管和排水 结构板、结构墙、人防门及密闭门门框的钢套管,本标段承包商负 管内封堵。
(2)土建承包商负责预埋轨道排水沟至车站废水泵房的球墨铸铁管,本标段承包商负 合施工。
(3)土建承包商负责施工设备上方检修吊钩,设备运输吊钩,扶梯、电梯吊钩,扶梯上下支撑端预埋件,屏蔽门预埋件,轨顶站台下风道预埋件,隧道射流风机设备安装预埋件等。
4)排水沟、挡水坎
(1)土建承包商负责与主体同时施工靠主体结构侧墙边的挡水坎;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施工靠主体内部的排水沟及内找坡。
(2)土建承包商负责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楼板上的设备、管道预留孔洞周边的挡水坎,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排水沟内找坡。
5)为屏蔽门设备提供的预留预埋工作
(1)土建承包商为屏蔽门在站台边预留300mm(宽)×150mm(深)的凹槽,端门处设置端门处预留(宽)350mm×150mm(深)的凹槽,并负责站台板凹槽内孔洞的预留。
(2)土建承包商为安全门在站台边预留300mm(宽)×150mm(深)的凹槽、在凹槽内的固定侧盒处预埋两根DN32的钢管,端门处预留350mm×150mm凹槽,并负责站台板凹槽内孔洞的预留。
(3)土建承包商为屏蔽门设置轨顶风道梁和端门梁,宽度为250mm,梁底距离装修完成面为3000mm,土建承包商负责完成屏蔽门在顶纵梁上预埋矩形钢管及钢板的安装,上部预埋件(矩形钢管及钢板)由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负责供货。
(4)土建承包商提供满足屏蔽门/安全门安装要求的端门构造柱。
1.6.2 与轨道承包商的接口
(1)轨道施工承包商负责道床范围内排水沟、轨道集水坑的施工;浮置板道床地段排水应由轨道施工承包商与本标段承包商共同协调完成。轨道施工承包商负责在道床的合理位置为给排水预埋过轨管道,本标段承包商配合检查预埋过轨管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区间废水泵 投入使用之前,正线区间隧道、横通道、区间集水井由轨道承包商负责安装抽水水泵及辅助材料并负责抽水;区间废水泵 投入使用后,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间废水泵房的抽水。
(3)车站废水泵房临时排水工作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
(4)本标段承包商负 据设计要求完成在轨道上的钻孔并负 蔽门/安全门与钢轨等电位连接电缆的敷设,轨道施工承包商予以配合和指导。
1.6.3 与供电系统安装承包商的接口
1.6.3.1供电系统变配电工程
(1)供电承包商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施工分界为动力变压器低压侧接线端子。
(2)供电承包商负责变电所动力变压器的安装(含预埋件)及相关试验。本标段承包商负 压开关柜基础预埋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及相关试验,负 压开关柜至变电所交流盘进线端子间的电源电缆的采购、敷设、连接及相关试验,供电承包商配合。
(3)供电承包商负责低压开关柜与动力变压器间连接材料制作、安装等工作。变电所用房(含电缆夹层)的动力照明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试验由本标段电承包商负责。
(4)供电承包商负责牵引降压混合所和降压变电所电缆夹层内的电缆支架、桥架的采购及安装,负责车站及区间轨行区旁高、低压电缆支架和吊架(含桥架)及接地扁钢的采购、制作和安装。
(5)供电承包商负责本专业电缆敷设至所需要的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及车站设备房顶板下的电缆桥架、支架的采购、安装。
(6)接地网及引出线由各车站土建施工承包商负 工及调试,由接地网引出线至强电设备接地母排连接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施工,强电设备接地母排、强电设备接地以及变电所干线接地体由供电承包商负 工。供电承包商负责提供强电接地母排的制作、安装和调试。
(7)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与低压配电开关柜的接 界点在低压配电开关柜内现场监控单元的通讯接口处。
(8)低压配电开关柜内现场监控单元以及与其相连的现场总线均由低压配电开关柜供货商提供。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提供通信单元及光电转换设备,低压开关柜负责安装和电源连接。双方通讯接口间的通信电缆由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提供。
(9)变电所设备基础预埋件埋设于装修层中,预埋件的采购、制作、安装由供电承包商负 装修层施工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本标段承包商应待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再进行装修层施工。
(10)供电系统安装承包商在安装轨行区广告灯箱下部支架及电缆时,应满足电缆的最顶端离轨道完成面不应该超过1500mm,最外端离结构侧墙不应超过350mm。
1.6.3.2供电系统接触网工程
地下区段架空刚性接触网悬挂于区间隧道顶部、车站线路上方隧道顶部或排热风道底部,正线区段悬挂点处接触线距轨面的高度一般为4040mm,最低高度不小于4000mm。其他设备应避开接触网,设备吊装孔设置范围应避开接触网,有吊装要求的设备在吊装时,不能对接触网系统造成影响。
1.6.4 与通信系统安装承包商的接口
通信系统安装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包含全线的综合监控、乘客信息系统(PIS)、通信、自动售检票的安装。
1.6.4.1综合监控系统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为综合监控系统提供车站 机房、车控室等系统设备用房提供合格装修。各设备房之间的电缆通道,在地面装修层有条件(大于150mm装修厚度)的区域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埋电缆防护管。
2)本标段承包商为综合监控系统提供电源箱及接地端子排,接口位置在电源箱馈线开关下桩头及接地端子排的接地端子上,电源箱至综合监控系统各用电设备的电缆敷设,及设备至接地端子排的接地线敷设均由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负责,本标段承包商负 合。
3)本标段内需连接至IBP盘的设备(如消防泵、专用排烟风机等),其连接至IBP盘的电缆敷设和接线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负责配合。
4)综合监控系统与本标段屏蔽门/安全门系统的工程接口
(1)屏蔽门/安全门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的接口分别在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内的接线端子排,和车站控制室IBP盘的接口端子排。
(2)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负责综合监控设备房至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的接 缆敷设,接口位置在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内的接线端子排。
(3)本标段承包商负 蔽门/安全门设备房至车站控制室接口电缆的敷设,接口位置在IBP盘接线端子排。
(4)本标段承包商须配合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接 面工作的实施。
5)综合监控系统与本标段BAS系统的接口
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为BAS系统提供UPS电源与电源接线端子,本标段承包商负责电力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1.6.4.2乘客信息系统(PIS)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
1)装修前及设备就位前,本标段承包商必须落实设备供电线路、电源箱的线槽/线管的布置方案。
2)本标段承包商负 装导向标识牌,乘客信息系统(PIS)承包商负责安装PIS各类显示屏,本标段承包商负责与通信系统承包商协调车站导向牌与显示屏位置。
3)乘客信息系统(PIS)承包商负责安装乘客信息系统所有现场电缆,本标段承包商应与其协调所有线缆的走向,并给与安排配合。
4)各设备房之间的电缆通道,在地面装修层有条件(大于150mm装修厚度)的区域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埋电缆防护管。
1.6.4.3通信系统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在通信设备室(包括专用通信设备室、民用通信设备室和公安警务监控机房,下同)设置的通风 避开通信设备设置,在安装通风管和通风 ,应结合通信设备室内通信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施工,并及时通知通信系统承包商进行配合。
2)本标段承包商在通信设备室布置灯具时应结合通信设备室内通信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施工,应及时通知通信系统承包商进行配合。若灯具安装位置不能满足照度需要时,应优化调整灯具布置。本标段承包商为各车站通信设备室内提供电源箱及接地端子排,接口位置在电源箱馈线开关下桩头及接地端子排的接地端子上,电源箱至通信系统各用电设备的电缆及通信系统设备至接地端子排的连接由通信系统承包商负
3)本标段承包商对各车站的通信设备室按机房标准装修。架空地板下两相邻弱电设备房间墙体的预留孔及开孔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通信系统承包商提供开孔尺寸及位置。在站台层安装的广告灯箱位置与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站厅层或站台层的位置由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配合移设广告灯箱位置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以利于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保证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敷设通道的畅通。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在安装轨行区广告灯箱下部支架及电缆时应注意,电缆的最顶端离轨道完成面不应该超过1500mm,最外端离结构侧墙不应超过350mm。在站厅、站台设置的乘客求助电话需要在装修墙面上开孔,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通信系统承包商提供开孔尺寸及位置。从通信桥架到站厅客服中心的地面装修垫层内弱电系统的预埋镀锌钢 通信系统安装承包商提供,本标段负 合。在站厅、站台设置的扬 和时钟需要本标段承包商与通信系统承包商配合完成,通信系统承包商提供开孔尺寸及位置。各设备房之间的电缆通道,在地面装修层有条件(大于150mm装修厚度)的区域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埋电缆防护管。
4)屏蔽门/安全门系统与本标段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蔽门设备房至车控室的电缆敷设,接 置在车控室IBP盘接线端子排。
(2)通信系统承包商负 合监控设备房至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的电缆敷设,接口位置在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配线架的接线端子排。
(3)站台层地面距离屏蔽门1500mm范围内的绝缘层地砖、盲道、警戒带、上下车指示箭头等材料由屏蔽门供货商负责供货及铺设,绝缘层与花岗石之间的缝隙由屏蔽门供货商负 堵;本标段承包商需提供进行必要的配合工作。
1.6.4.4自动售检票系统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
1)自动售检票系统与本标段装修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需配合自动售检票系统承包商进行光电缆敷设预埋管槽、在站厅层根据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图预设分向盒、终端盒位置,由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承包商安装,本标段承包商负 修收 检修盖板制作。
(2)本标段承包商需对设备房内部天、地、墙根据自动售检票系统要求装修。
(3)安装的广告灯箱位置与闸机的位置由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配合移设广告灯箱位置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以利于闸机的安装。
(4)各设备房之间的电缆通道,在地面装修层有条件(大于150mm装修厚度)的区域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埋电缆防护管。
(5)本标段承包商在自动售检票设备室和售票机房设置的通风 避开售检票设备设置,在安装通风管和通风 ,应结合设备室内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施工,应及时通知自动售检票系统承包商进行配合。
2)本标段承包商应结合自动售检票设备房间内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灯具施工。本标段承包商在各车站自动售检票设备室内提供电源箱及接地端子排,接 置在电源箱馈线开关下桩头及接地端子排的接地端子上,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至电源箱及各设备至接地母排端子的连接和额外增加的接地母排由通信系统承包商负
3)设备房的管理与移交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房移交前,由本标段承包商施工和 ;在本标段承包商移交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房间后,房间由通信系统承包商管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若本标段承包商要进入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房间内施工安装或进行其它事宜,应得到通信系统承包商的允许,并在通信系统承包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本标段承包商在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房间内施工时,应对相关设备及施工成果进行保护,若因本标段承包商的原因发生设备被损坏,本标段承包商须负全 若双方施工存在交叉或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履行地盘 职责及时给与协调。
1.6.4.5安防系统(门禁)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防系统(门禁)的锁具及五金安装,并配合安防系统承包商进行设备调试。
(2)安防系统承包商负责为本标段承包商提供门禁控制点安装所需的锁具、五金以及相关的安装图纸,并负责门禁系统的电缆敷设,控制器的安装及系统调试等。
3)设备的 与移交
在门禁锁具及五金移交给安防系统承包商前,应对相关设备及施工成果进行保护,若因本标段承包商的原因发生设备被损坏,本标段承包商须负全 照价进行赔偿。在本标段承包商移交门禁锁具及五金后,由安防系统承包商进行管理。若双方施工存在交叉或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履行地盘 职责及时给与协调。
1.6.5 与信号系统安装承包商的接口
1)信号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环控内容的接口
本标段承包商在信号设备室设置的通风 避开信号设备设置,在安装通风管和通风 ,应结合信号设备室内信号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施工,应及时通知信号系统承包商进行配合。
2)信号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动照内容的接口
(1)在各车站信号设备室,以本标段承包商提供的电源箱出线端端子为分界面,出线端子以上及电源箱引出至夹层架空地板内的防护管敷设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出线端子以下的接线由信号系统承包商负
(2)本标段承包商在信号设备室布置灯具时应结合信号设备室内信号设备布置施工图进行施工,应及时通知信号系统承包商进行配合。若灯具安装位置不能满足照度需要时,应优化调整灯具布置。
(3)本标段承包商在各车站信号设备室内提供1个接地母排,接口界面在接地母排端子(防静电地板下),接地母排至综合接地体间的线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信号系统设备至接地母排端子的连接和额外增加的接地母排由信号系统承包商负责。
3)信号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装修内容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对各车站的信号设备室按机房标准装修。
(2)架空地板下两相邻弱电设备房间墙体的预留孔及开孔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信号系统段承包商提供开孔尺寸及位置。
(3)各设备房之间的电缆通道,在地面装修层有条件(大于150mm装修厚度)的区域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埋电缆防护管;本标段承包商负 留相关设备安装条件,配合通信系统施工承包商进行设备安装,包括根据安装需求在装修墙面、地面上预留开孔等;本标段承包商负 AFC专业制作AFC检修口盖板(具体尺寸由AFC专业提供),协调现场不锈钢栏杆与AFC设备安装冲突等。
(4)在站台层安装的广告灯箱位置与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站厅层或站台层的位置由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配合移设广告灯箱位置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以利于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保证弱电系统区间电缆引上敷设通道的畅通。信号系统区间电缆在安装轨行区广告灯箱下部支架及电缆时应注意,电缆的最顶端离轨道完成面不应该超过1500mm,最外端离结构侧墙不应超过350mm。
(5)信号系统在站台层公共区需设置紧急停车按钮箱,本标段承包商应在相应装修位置预留紧急停车按钮箱安装孔,紧急停车按钮箱安装孔预留以信号系统承包商提供的尺寸为准,并配合安装。
4)对信号设备室的
在本标段承包商移交车站的信号设备室前,信号设备室由本标段承包商施工和 ;在本标段承包商移交车站的信号设备室后,信号设备室由信号系统本标段承包商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若本标段承包商要进入信号设备室内施工安装或进行其它事宜,应得到信号系统本标段承包商的允许,并在信号系统本标段承包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本标段承包商在信号设备室内施工时,应对信号设备及施工成果进行保护,若因本标段承包商的原因发生信号设备被损坏,本标段承包商须负全 若双方施工存在交叉或冲突时,本标段承包商应履行地盘 职责及时给与协调。
4)信号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屏蔽门/安全门系统内容的接口
(1)屏蔽门/安全门系统与信号承包商的接口在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内配线柜的接 子排上。
(2)信号承包商负责信号设备房至屏蔽门/安全门设备房的接 缆敷设。
(3)信号承包商负责确认屏蔽门/安全门在钢轨上的等电位连接点。
(4)本标段承包商须配合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接 面工作的实施。
1.6.6 与自动扶梯设备承包商的接口
1)自动扶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动照及BAS内容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安装和调试用临时3相4线制电源(30kW/台),并提供电源位置在扶梯附近(不超过5米);扶梯就位前,本标段承包商必须落实BAS对扶梯监控线路、电源箱、控制柜的线槽/线管的布置方案。非扶梯专业的电缆(包括临时电缆)不可在扶梯井道内敷设。
(2)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扶梯电源箱,接 置在电源箱馈线开关下桩头;在车控室的BAS对扶梯监控的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货及安装。
2)自动扶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给排水内容的接口
扶梯安装前本标段承包商负 扶梯基坑内积水排净。
3)自动扶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环控内容的接口
风管的安装不能将扶梯吊钩挡住,或待扶梯吊装就位后再安装风管。
4)自动扶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装修内容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在扶梯安装十个工作日前 提供装修完成地面标高线,即在站厅层立柱上标出一米标高线,中轴线(或者装修专业所完成的墙面,离扶梯井道中轴或边缘的数据),以作为扶梯安装的基准线。
(2)本标段承包商负 梯与地面、侧墙面、楼梯等装修收口,负 梯三角房墙面与扶梯外包板之间的收 本标段承包商应在扶梯调试完毕后再进行施工。
(3)扶梯下三角房的施工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4)本标段承包商在扶梯进场前需要预留扶梯进场运输通道,负 除扶梯进场路线上的障碍物及扶梯井道内的垃圾,在扶梯安装前预留吊装空间。
(5)本标段承包商需向自动扶梯承包商提供安装用库房,站台站厅80平方米,出入 天处200平方米;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出入 梯设备就位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1.6.7 与电梯设备承包商的接口
1)电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动照及BAS内容的接口
本标段承包商需提供电梯安装和调试用3相4线制动力临时电源,并提供电源位置在电梯附近不超过5米。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电梯电源箱,接 置在电源箱馈线开关下桩头;在车控室的BAS对电梯监控的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货及安装。
2)电梯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装修内容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需在电梯安装十个工作日前正式提供厅门地面装修标高线,以作为电梯门坎安装基准线。
(2)本标段承包商需负责观光电梯的井道内可见部分的装修,井道底部应刷灰色涂料。
(3)本标段承包商负 梯与周边相邻地面、墙面等的装修收 本标段承包商应在电梯调试完毕后再进行施工。
(4)本标段承包商提供混凝土电梯井道的外部装修,墙面装饰板上开孔,电梯各层层门外的墙体、地面装修及收口处理。
(5)电梯钢结构及玻璃井道穿结构板装修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
(6)在电梯安装前,本标段承包商应负 除电梯井道内的积水,及清除井道内的垃圾;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提供安装用库房,站台站厅提供40平方米,出入 天处提供100平方米。
1.6.8 与消防设备承包商的接口
1)消防设备安装承包商负责 穿墙套管制作、安装,负责 与套管之间的封堵;本标段承包商负 线套管与墙体之间的孔洞封堵。
2)FAS系统在车站公共区及设备房设置温感、烟感探测器,栅格类天花在间隙中吊装,板式天花由FAS专业负责现场开孔安装,本标段承包商应给予配合指导。
3)本标段承包商负 站厅、站台公共区所有消火栓开门方向的另一侧为FAS系统手动报警按钮预留一个安装开孔(消火栓如果是右开门,则开孔在左侧,反之则在右侧,以免消火栓门打开后挡住手报按钮)。开孔尺寸为8.6cmX8.6cm,底边距地面1.5m左右。
4)FAS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通风空调的接 置在各类防火阀接线端子。防火阀到FAS系统接线的供货及安装由FAS系统负责。
5)FAS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给排水及消防的接口位置在消防泵控制箱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到FAS系统接线的供货及安装由FAS系统负责。设置消防泵的车站消火栓箱内的起泵按钮到FAS系统接线的供货及安装由FAS系统负责。
6)FAS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动照的接口位置位置在各切非消防电源开关的接线端子。非消防电源开关到FAS系统接线的供货及安装由FAS系统承包商负
7)FAS系统承包商与本标段BAS的接 界在BAS PLC的通信接口上,BAS系统接口到FAS系统接线的供货及安装由FAS系统负责。
1.6.9 与人防设备承包商的接口
1)人防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装修内容的工程接口
(1)与建筑装修的接 于建筑装修范围内的人防设备安装位置,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道人防门、消防通道人防门以及位于站厅、站台范围、平时和紧急情况下需要为人员提供通道处的人防门。
(2)本标段承包商负 通道侧壁为人防设备设置供平时维护检修用的人防检修门,门洞位于人防门平时藏门段并远离门轴的位置;装修钢挂龙骨需要在人防门启闭范围内断开,以利平战转换的快速实施。
(3)本标段承包商负 线穿越人防墙(板)洞时套管内外封堵。
2)人防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环控内容的工程接口
(1)设计中专用或兼用于人防通风的风机、风管、阀门等必须一次安装到位。
(2)本标段承包商负 时通风管道穿越人防墙时预留通风短管的预埋。
(3)本标段承包商负 留车站排风管与人防排风管的接 风管之间的连接由卖方负责。
3)人防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给排水内容的工程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道穿越人防墙(板)时套管的防护密闭处理。
(2)防护密闭阀门平时安装到位,战时使用的防护密闭阀门由人防设备承包商供货及安装,平时使用的消防 闸阀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购安装。
4)人防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动照内容的工程接口
(1)人防设备承包商负责预留人防配电箱的接线端子,本标段承包商负 线工作。
(2)人防专用配电箱、人防通信配电箱、区间隔断门信号箱及其以后的人防设备由人防设备厂统一采购和安装,人防配电箱之前的部分由车站安装承包商完成。
(3)本标段承包商负 线穿越人防墙(板)时套管的防护密闭处理。
5)人防设备承包商与本标段BAS内容的工程接口
BAS系统监视人防隔断设备的状态,本标段承包商负责监视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1.6.10 与钢结构承包商的接口
(1)屋面天沟由钢结构承包商制作、安装,经钢结构施工单位与安装装修承包商技术协商后,钢结构承包商应该按协定的尺寸在天沟板上留出漏斗安装洞口;漏斗由本标段承包商安装,水管吊架系统由本标段承包商完成,吊架防滑焊块经与钢结构专业技术协商后应按主结构标准补涂防锈防火层。
(2)屋面集中吊挂系统及屋面檩条系统由钢结构承包商制作、安装,相应的设备及支座安装由相关专业承包商完成。
(3)车站出入口处灯具及线槽固定由本标段承包商经与钢结构承包商协商后现场安装固定;集中吊挂带灯具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装,吊挂带线槽穿孔经与钢结构承包商协商后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成。
(4)屋面与檩条间的防雷钢件应由钢结构承包商制作、安装;屋面自防雷系统及其与钢结构支座旁的防雷带的连接由钢结构承包商完成,屋面系统应按本标段防雷系统的图纸做好相关构造要求。
1.6.11 与其他相关方的接口
1.6.11.1与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车站给水系统的施工接 含市政水表、水表井内设施及相应配套管件)与市政给水 连接,并可自行或委托给市政给水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实施相关工程,将 市政给水引入本合同工程给水系统。由本标段承包商支付所有接 用及相关的工程费用,并按市政给水 部门的规定办理所有的建设手续,业主仅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2)本标段承包商负 车站及区间排水管引入市政排水 ,并可自行或委托给市政排水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实施相关工程。由本标段承包商支付所有接 用及相关的工程费用,并按市政给水 部门的规定办理所有的建设手续,业主仅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1.6.11.2与相邻标段的区间给排水工程接口
本标段区间与相邻标段区间的施工接 两个标段的设计分界里程划分。本标段施工前应与相邻标段核对管线安装位置标高,并在设计分界里程的区间消防管道处预留接口,以便与相邻标段的区间消防管道连接。
1.7 与设备供货商的工程接口
甲供设备由设备供货商生产制造,经出厂验收合格后,运输到安装现场工地,由设备供货商负 备卸货。本标段工程监理按相关监理程序负 织本标段承包商、设备供货商、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铁科监理)和业主代表对运输到现场工地的甲供设备共同进行开箱检查、清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
(1)检查设备包装箱完好情况;开箱检查设备外观情况(任意抽查若干台);
(2)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是否与施工图相符;
(3)清点数量;
(4)按设备装箱单检查随箱的技术文件,清点装箱设备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
(5)负 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本标段工程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填写“设备开箱检查移交记录”,经参与现场验收的各方 确认签字。
(6)通过设备清点检查移交,设备由供货商交付本标段承包商负责 。移交后设备的二次运输、装卸和仓储保管均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
1.7.1 与风机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据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基础图纸,进行现场浇筑设备基础,并在设备供货商的指导下负责完成设备的安装,完成风机、软接、减振器及紧固件间的连接,同时负 供为完成安装所需要的设备供货商供货范围以外的材料。设备单机调试由供货商完成,本标段承包商配合。
(2)风机供货商与本标段承包商的供货接口在风机接线端子盒内。接线盒以外的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均由本标段承包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缆的采购和敷设接线工作。
(3)射流风机轴温、振动报警系统(含轴温传感器、振动传感器、变送器、变送器电源、通信模块、振动轴温现场仪表箱等)的传感器到变送器之间的传输电缆、现场仪表箱到现场配电柜的供电电缆均由风机设备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有线缆的接线及箱体(柜体)的安装工作。
(4)隧道风机(TVF)、轨道排风机(TEF)、推力风机(IMF)、公共区大系统回排风机的轴温传感器、变送器、变送器电源,以及变送器与传感器之间的电缆由风机供货商提供,接线盒以外的变送器电源电缆均由本标段承包商供货。本标段承包商负 有线缆的接线及安装工作。
(5)对于虎门火车站设置的温控风机,温控箱由风机供货商提供,风机接线盒到温控箱之间的动力及控制电缆,温控箱以外的动力及控制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供货。本标段承包商负 有电缆及箱体的接线及安装工作。
1.7.2 与风阀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7.2.1组合风阀
(1)在组合风阀制造前,供货商应根据施工图在施工现场校对组合风阀的规格、尺寸、安装方式及合理性,并提交组合风阀的差异清单及安装基础图、总装图。
(2)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电源至组合风阀电动执行机构接线盒的接线端子处;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提供并敷设环控电控柜与组合风阀执行机构接线盒之间的电缆、环控电控柜与手操箱之间的电缆。
(3)本标段承包商负 成组合风阀与相对应的风机的联锁。
(4)供货商采用 进场的大型组合式风阀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成各单元的现场组装及安装,供货商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
1.7.2.2单体电动风阀
(1)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电源至单体风阀接线端子处。
(2)当一个单体风阀有一个以上的执行器时,各执行器的连接电缆由风阀供货商提供并负责连接,一个风阀只接受一个电气接 ,即位于供货商提供的集中端子盒内。
1.7.2.3防烟防火阀
(1)对于设置在一次回风空调系统用于回/排风机正压端回风管路上的防烟防火阀,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拉硬线接至该阀体接线端子处,并向执行机构提供驱动电源。该类防烟防火阀接线端子与集中控制箱之间的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提供并进行敷设。
(2)对于设置在气体保护用房区域的防烟防火阀,由消防设备承包商拉硬线接至阀体电动执行器的接线端子处,该防烟防火阀的电源由消防设备承包商提供。该类防烟防火阀接线端子与集中控制箱之间的电缆由消防设备承包商提供并进行敷设。
(3)当一个防烟防火阀有一个以上的执行机构时,各执行机构之间的连接电缆由风阀供货商提供并进行连接,BAS系统对一个防烟防火阀只接受一个电气接 点。
1.7.2.4防火阀
(1)防火阀(FD1、FD2)与综合监控系统的接 防火阀的接线端子处。
(2)当一个防火阀(FD1、FD2)有一个以上的执行机构时,各执行机构之间的连接电缆由风阀供货商提供并进行连接,综合监控系统对一个防火阀只接受一个电气接 点。
1.7.3 与消声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供货商在消声器生产下料之前,需在现场核对安装消声器的土建尺寸与图纸设计尺寸间的偏差,修 声器的供货尺寸,并 消声器与土建之间无用空隙的封堵方案,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实施。消声器基础部位不应影响地面排水,否则应留排水沟或预埋排水管,该基础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施。
(2)供货商采用 进场的组合片式消声器及部分规格尺寸较大的壳体式消声器,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现场组装、安装。
1.7.4 与潜污泵、密闭式污水提升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污泵及控制箱的安装,并负 污泵动力及控制电缆线敷设工作。
(2)密闭污水提升装置可 进厂,但关键组件如密闭集水箱、潜污泵、控制箱等必须整体供货。设备拼装、安装定位等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货商提供技术支持。
(3)设备调试、试运转等由供货商负
1.7.5 与空调制冷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7.5.1冷水机组(含群控系统)
1)对设备基础的接口
供货商提供冷水机组安装基础尺寸图和安装要求,本标段承包商负 备基础施工。
2)对于机组安装及其动力配电的接口
(1)对于冷水机组自带配电柜。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动力电缆并敷设到冷水机组自带配电柜内进线电源接线端子排,机组自带配电柜到机组的动力及控制电缆的供货及安装由设备供货商自行完成。
(2)对于水系统MCC柜,设备供货商负 系统MCC柜(服务于空调水泵、冷却塔、电动蝶阀)的供货及柜内系统图设计。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动力电缆并敷设到水系统MCC柜内进线电源接线端子排,并负 成水系统MCC柜的安装。
(3)水系统MCC柜到空调水泵电机接线盒的动力及控制电缆均由设备供货商供货并完成敷设。
3)对于控制方面的接口
(1)冷水机组群控柜安装于冷水机房内。群控柜的设计、供货与安装,以及其与机载控制柜间线缆的供货、敷设由供货商负
(2)机载控制柜、群控柜及中间通信转换装置(如设置)自带有监控接线端子。供货商负责柜内或中间转换装置上电缆的接线以及连接所用材料和接头。
(3)冷水机组与冷水泵及其变频器、冷却水泵及其变频器、冷却塔风扇、冷水机房内的电动蝶阀等设备的联锁控制均由冷水系统的群控柜实现,并由冷水机组供货商提供一次泵变频所需的传感器、电动蝶阀、供回水干管压差旁通装置(含压差传感器、取压铜管、旁通阀门及其执行机构以及相关线缆)以及由群控柜至水系统MCC柜之间的控制线缆。
4)冷水系统配电、控制接 系图
注:上图中冷水机房内的冷水机组、空调水泵、冷却塔、水系统MCC柜(含柜内系统图设计)、群控柜设备、水系统MCC柜到水泵电机接线盒的动力电缆、图中冷水机房内实线框内虚线部分的控制电缆等均由设备供货商供货。0.4kV开关柜室到冷水机组配电柜以及水系统MCC柜的动力电缆、水系统MCC柜到室外冷却塔和电动蝶阀的动力电缆等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货及安装。
1.7.5.2组合式空调机组
1)与土建专业的接口
设备供货商提供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基础尺寸图和安装要求,并提供机组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本标段承包商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
设备到货状态
组合式空调机组全部以每个功能段为整体(带包装)到现场。
3)设备供货商职责
(1)设备供货商负责到场设备的卸货、开箱、搬运等;负 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安装装修监理的监 完成机组的现场组装,并自行负 完成组装所需要的全部工、机、料等。负 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安装装修监理的主持下将组装完的设备和随箱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清点、移交,出具移交记录表。
(2)负 导本标段承包商完成设备与进出冷水水管、风管(包括存水弯、水封)、配电等各部分的安装。
4)本标段承包商职责
(1)负 排设备运输进场时间、路线、条件和卸货场地,负 费提供组装条件(包括场地、组装用电等);负责在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安装装修监理的主持下对现场组装完的设备和随箱技术文件进行清点、接收、保管,签认移交记录表。
(2)负 据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基础图纸,进行现场浇筑设备基础,并在设备供货商的指导下完成设备的接管、配电安装,并负 完成安装所需要的设备供货商供货范围以外的材料。
(3)负 设备供货商提供为完成设备组装所需要的水、电及进场材料的现场保护。
(4)本标段承包商负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电机提供380V/50Hz/三相电源,并为机组自带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进行配电。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内部照明用24V直流电源应由机组自带的整流变压器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一路AC220V电源引至该变压器。上述电源及电缆均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采购并完成敷设接线工作。
(5)组合式空调机组内部风机的变频电机自带的冷却风扇的电源,需要提供独立的配电回路。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该配电线缆的采购及敷设接线工作。
(6)机组电机通过填料函预留接线孔,本标段承包商负 动力照明电缆直接引至机内,金属填料函由设备供货商提供,填料函尺寸应与动力照明电缆尺寸配合。
1.7.5.3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1)与土建专业的接口
供货商提供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安装基础尺寸图和安装要求,并提供机组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施工设备基础。
2)设备到货状态
9000m3/h风量以下(不含)风量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全部为整件到现场,9000m3/h及以上风量的 进场,现场拼装。
3)设备供货商职责
(1)设备供货商负责到场设备的卸货、开箱、搬运等;负 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安装装修监理的主持下将随箱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清点、移交,出具移交记录表。
(2)负 导本标段承包商完成设备与进出冷水水管、风管(包括存水弯、水封)、配电等各部分的安装。
4)本标段承包商职责
(1)负 排设备运输进场时间、路线、条件和卸货场地;负 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及安装装修监理的主持下对现场组装完的设备和随箱技术文件进行清点、接收、保管,签认移交记录表。
(2)负 据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基础图纸,进行现场浇筑设备基础,并在设备供货商的指导下完成设备的接管、配电安装,并负 完成安装所需要的设备供货商供货范围以外的材料。
(3)本标段承包商负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电机提供380V/50Hz/三相电源,并为机组自带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进行配电,配电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购并完成敷设接线工作。
(4)机组电机通过填料函预留接线孔,本标段承包商负 动力照明电缆直接引至机内,金属填料函由设备供货商提供,填料函尺寸应与动力照明电缆尺寸配合。
1.7.5.4风机盘管机组
本标段承包商负责为风机盘管机组接线盒提供220V单相交流电源。风机盘 磁阀由风机盘管供电及控制,其自带的三速开关为旋钮式,可进行温度设定及控制,三速开关到盘管电机的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供货及安装。
1.7.5.5空调水泵
(1)供货商提供水泵安装基础尺寸图和安装要求,并提供水泵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建筑专业负责设备基础施工。
(2)泵头、电机、联轴器和底座均在工厂完成装配、检验、测试后整体到现场,减振器及紧固件为 到场。水泵与减振器、紧固件的连接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完成。
(3)本标段承包商在设备供货商指导下完成设备各部分的安装连接、设备与土建基础的安装。
(4)水泵与水系统MCC柜之间的电缆由设备供货商提供并完成敷设接线工作。
(5)水泵变频电机后面冷却风扇需要留有电源,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缆的采购及敷设接线工作。
1.7.5.6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1)与土建的接口
供货商提供气压给水设备安装基础尺寸图和安装要求,并提供气压给水设备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本标段承包商负责设备基础施工。
2)与本标段动照内容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动力电缆并敷设到气压给水设备自带配电柜内进线电源接线端子排。气压给水设备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 机组自带控制柜内。控制柜到气压给水设备的动力及控制电缆由设备供货商提供。
(2)设备供货商负责机组自带柜内动力电缆的接线以及接线所用的材料和接头。
(3)设备供货商负责消防泵房控制柜的供货及柜内系统图设计。
(4)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消火栓箱启泵按钮至消防泵房消防泵控制柜的启泵电缆的敷设,设备供货商提供相关的接线原理图。
3)与消防设备承包商的接口
(1)消防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从车控室至消防泵房控制柜进线端的硬线,并敷设到消防泵房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
(2)消火栓启泵按钮至FAS分盘数据的电缆由消防设备承包商负 供和敷设。
4)与综合监控系统的接口
气压给水设备与综合监控系统的接口在车控室IBP盘接线端子处,由车站安装承包商负 消防泵房消防泵控制柜拉硬线至车控室接入IBP盘,该硬线由车站安装装修承包商负 货。
1.7.5.7冷却塔
(1)供货商负责到场设备的卸货、开箱、搬运、完成冷却塔的现场组装就位,并自行负 完成组装所需要的全部工、机、料等;负责指导本标段承包商完成设备与冷却水进出水管(包括补/排/溢水管)、配电等各部分的安装;负 体的启动和调试工作。
(2)本标段承包商负 却塔的基础和硬化地面、四周水沟及周围栏杆的施工;负责给供货商提供为完成设备组装所需要的临时用水、用电的接口及现场保护。
1.7.5.8电动蝶阀
(1)冷水机房内的电动蝶阀的动力电缆由冷水机组供货商供货,冷水机房外的电动蝶阀(含水系统MCC柜到室外冷却塔用电动蝶阀、其余水系统支路上的电动蝶阀)的动力电缆等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供货。
(2)给排水消防立管电动蝶阀由冷水机组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控电控柜至电动蝶阀电动执行机构接线端子的电缆敷设与接线。
1.7.5.9多联机组
1)安装接口
(1)供货商负责所有多联机组的设备及管线供货及安装。
(2)供货商负责完成多联机组与中央控制器之间的电缆敷设,以及中央控制器在车站控制室内的安装。
(3)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安装所需设备基础,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完成。
2)空调室外机的电源由本标段承包商接入其进线端子处,其界面在室外机的进线端子处。空调室内机的电源由本标段承包商接入,其界面在空调室内机的开关插座处。设备接地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室内机插座及其以上电缆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装;插座以下至室内机电缆由供货商负责供货及安装。
1.7.6 与低压开关柜/箱供货商的接口
1)接 界
开关柜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在开关柜断路器下出线端子处、开关柜内接地(PE)主母线;配电箱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口在配电箱进线断路器上桩头和出线断路器下桩头;应急照明电源装置与本标段承包商的接 应急照明电源装置进线开关上桩头和出线断路器下桩头。
2)接 任
(1)供货商负责提供槽钢基础尺寸及安装要求;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图及配合、 有关资料;指导并协调现场安装和调试;提出应急照明电源装置设备房装修、温度、通风等要求;提供有关协作图,包括对双电源切换装置和馈线开关的选择。
(2)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槽钢基础,负 备安装;负责低压进线电源电缆和馈线电缆的敷设和连接;负责提供设备房建筑平、剖面布置图,并配合、 有关资料。
(3)供货商负责提供接线端子和紧固件,以及柜体的电缆开孔,负责开关柜的调试。
(4)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馈出用的密集型母线、低压电缆及其附件、与接线端子的连接、电缆孔封堵,负 关柜的基础安装并提供柜体安装所需的现场耗材。
(5)开关柜的联络(分段)母线由供货商配套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集型母线的敷设,密集型母线与开关柜的连接由供货商负 成。
(6)供货商负责提供两排低压柜之间的二次线缆和接线,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提供线槽及其安装。
(7)本标段承包商负 内接地主母排与变电所接地母排间的接线,供货商负责提供柜内接地主母排及连接螺栓,并预留足够接地连接孔,成排柜柜内接地主母排应该为整排贯通式。供货商负责完成柜内元器件的工作接地、安全接地及保护接地。
(8)供货商负责提供接线端子和紧固件,以及配电箱的电缆开孔,负责配电箱的调试。
(9)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低压电缆及其附件、与接线端子的连接、电缆孔封堵,负 电箱的安装并提供箱体安装所需的现场耗材。
1.7.7 与综合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7.7.1门禁系统
1)本标段承包商须为安防系统提供设备及 用房、设备安装位置、孔洞预留及 预埋。
2)安防系统供货商提供闭门器、电子锁具等,本标段承包商负 入式电子锁具的安装。
1.7.7.2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系统
(1)BAS设备供货商负 应PLC及控制柜、RI/O控制箱、传感器、通信接口、在线UPS及二次配电设备及保护装置、光电转换器、电动二通阀等成套设备,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安装上述设备。
(2)本标段承包商负 应光缆(不含主干网传输光缆)、电源线、网线、控制电缆、电线管、线槽等线缆材料,并负责 敷设。
1.7.8 与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的接口
(1)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负责站台层距离屏蔽门1500mm范围内的绝缘地砖及橡胶踏步板的供货及施工,屏蔽门/安全门绝缘层与非绝缘区装修地砖的收口均由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负责;本标段承包商负 缘层范围内的地面垫层施工。
(2)装修专业须提供屏蔽门/安全门绝缘层范围内盲道、指示箭头设计图纸,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须根据装修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进行盲道和指示箭头的供货及铺设。
(3)屏蔽门/安全门门槛与绝缘地砖之间设置15mm~30mm宽的绝缘隔离带,绝缘隔离带的绝缘电阻需要满足门体对地的绝缘要求,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负责绝缘隔离带的供货及铺设。
(4)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负责站台层端门外1500mm范围内距离站台边缘2500mm区域内地面绝缘层供货及施工,本标段承包商须负 离屏蔽门/安全门门体1500mm范围内的墙、柱绝缘漆层的敷设,绝缘漆层的敷设高度不小于2米;在端门处,装修应与端门固定门留有25mm间隙,该间隙由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采用胶条封堵,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提供胶条。
(5)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负责屏蔽门/安全门系统所有主材、辅材、成套设备材料(包括系统内所有的电线电缆)供货,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屏蔽门/安全门系统除站台绝缘层和橡胶踏步板之外的所有屏蔽门/安全门门体、门机、控制设备、成套设备、所有电缆电线及其他辅材的安装敷设;安装完成后,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负责系统设备的调试(包括本系统的调试以及与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的联调),本标段承包商负责配合调试工作及问题整改。
(6)屏蔽门/安全门下部支撑件安装完成后,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站台边屏蔽门/安全门预留的孔洞进行封堵。
(7)屏蔽门/安全门供货商须在安装过程中提供现场督导,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测量、放线、安装。
1.8 与材料供货商的工程接口
1.8.1 与LED照明灯具材料供货商的接口
(1)LED供货商与本标段承包商的供货接 LED照明灯具的接线端子处,供货商负责提供LED灯具、接线端子、灯具支架,负责 本标段承包商灯具的安装,负责灯具现场测试及配合本标段承包商灯具调试等工作。
(2)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为完成安装所需要的供货商供货范围以外的材料,并负责LED照明灯具安装、线缆连接、测试、调试、联调、开通送电等项目。
(3)供货商负责配合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供货商开展灯具调试、联调等工作。
1.8.2 与不锈钢制品材料供货商的接口
(1)所有不锈钢栏杆及其附属的夹层玻璃、玻璃挂件、预埋件等五金件由供货商供货;本标段承包商负 场安装预埋件,组装、安装所有不锈钢栏杆、扶手,并负 供栏杆、扶手与地面、墙面之间的安装锚固件;供货商提供必要技术指导。
(2)供货商负责水沟盖板、盖板防盗链 供货;本标段承包商负 作、安装预埋件,并安装盖板。
(3)供货商负责客服中心、临时售票亭、监察亭、商铺、银行的所有组件(含预埋件、锚固件)供货、二次搬运、现场安装预埋件、现场组装,并预留低压配电、AFC、通信等专业的 孔洞,组装完毕经买方、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车站设备安装装修施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移交给本标段承包商;本标段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
(4)本标段承包商和其他设备承包商负 服中心、监察亭、商铺内部的低压配电、AFC专业、通信专业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供货商对上述安装和调试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和配合。
(5)供货商负责根据设计联络会议确定的栏杆盲文标志的内容、安装固定方式,制作并安装栏杆盲文标志。
(6)供货商负责施工现场测量放线、编制深化设计图、排版设 工作,本标段承包商 测量数据并给予必要的现场测量配合。
(7)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货商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 供货商负 入接 承担水电费。
1.8.3 与铝合金天花材料供货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吊顶系统的吊杆、吊杆与结构楼板之间的锚固件、吊杆与吊件之间的连接螺母、转换龙骨、吊杆斜支撑,其余材料、配件由供货商负 货。
(2)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铝单板系统的角托与结构楼板之间的锚固件,其余材料、配件由供货商负 货。
(3)铝合金天花在投产前,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组织各车站天花排版图纸审查会, 导向牌、广播喇叭、安防和消防探头等天花上设备的预留孔洞位置、数量、尺寸等,由供货商负 天花材料上预留孔洞,相关设备承包商负 述设备供货及安装。
(4)供货商负责施工现场测量放线、编制深化设计图、排版设 工作,本标段承包商给予必要配合。
(5)供货商负责自身产品的安装深化设计,以利于现场施工、安装及后期的运营检修维护。
1.8.4 与釉面半钢化夹层玻璃供货商的接口
(1)广告灯箱的玻璃面板及固定组件、玻璃板与灯箱之间的不锈钢收 由供货商负责供货,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安装,供货商应提供技术指导。灯箱及玻璃面板具体构造由供货商与灯箱供货商共同深化设计后,提交买方、设计单位及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共同 。
(2)供货商根据设计联络会议确定的安装在公共区侧墙内的配电箱、控制箱、消火栓箱、清洗栓箱等设备需要的玻璃墙板开孔位置、数量、尺寸,制作上述设备的玻璃墙板门扇。
(3)货物投产前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组织各车站玻璃材料、搪瓷钢板排版图纸审查会, 玻璃墙面、玻璃柱面、搪瓷钢板柱面的电源插座、电话、门禁、疏 示灯、广告灯箱、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的安装位置、数量、尺寸。供货商在玻璃墙面、柱面和搪瓷钢板柱面上预留设备孔洞,本标段承包商和其他设备承包商负责安装上述设备。
(4)本标段承包商提供墙面及柱面玻璃体系、搪瓷钢板体系与土建结构连接的锚固件,并负责安装玻璃、搪瓷钢板、龙骨及配件;供货商提供除上述锚固件之外的墙面玻璃、柱面玻璃、柱面搪瓷钢板、龙骨、配件等其他材料。
(5)供货商负责施工现场测量放线、编制深化设计图、排版设 工作,本标段承包商 测量数据并给予必要的现场测量配合。
1.8.5 与天然花岗石板材供货商的接口
(1)本标段承包商负 面石材铺贴施工;供货商负 供地面石材及自发光标志,按设计联络 的施工图纸在石材上开槽、安装粘接标识,并补刷防护剂。
(2)供货商负责提供所有干挂花岗石的石材、不锈钢挂件、龙骨、角码、紧固件、粘接剂、密封胶等材料并负责在石材上开槽;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提供干挂石材龙骨体系与混凝土结构之间连接的锚固件,并负责安装干挂石材、挂件、龙骨及其他配件。
(3)供货商供应现场切割、开孔、开槽等加工工序所需的石材防护剂,并负责现场补刷;除地面自发光标识安装、干挂石材挂件开槽之外,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其他部位的现场石材切割、开孔、开槽,并督促供货商补刷防护剂。
(4)供货商负责供应成品变形缝、检修盖板;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制作并安装变形缝、检修盖板的预埋件。
1.8.6 与导向标示、广告灯箱材料供货商的接口
1.8.6.1导向标示
1)吊挂类标识
吊挂式标识的箱体及全螺纹吊杆(配齐安装用的螺帽、垫圈)、装饰套筒、灯箱连接电源线、电源接插件等,灯箱内植入式配件的制作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提供标识与建筑结构底板相连的施工膨胀螺栓、角钢等连接件、配置电源线路至标识附近1米范围内。
2)贴附类标识
(1)贴附式标识的牌体部分由供货商提供,供货商同时提供标识与固定面连接所需的一切连接结构件、结构胶等安装材料;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此类标识的安装。
(2)车站出入口、地面垂直电梯门 附式标识的箱体及预留连接入口卷帘门箱体结构的背挂件及固定螺栓、灯箱连接电源线、电源接插件等,灯箱内植入式配件的制作由供货商提供;车站出入 结构承包商负 识与出入 帘门箱体结构连接固定,包括所需的角钢、螺栓、焊接配件、配置电源线路至标识附近1米范围内等。
(3)外立面站名标识字体及预留连接外立面字体钢支架、膨胀螺栓、灯箱连接电源线、电源接插件、标识与建筑结构相连的膨胀螺栓、角钢、螺帽、垫圈等等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电源线路至标识附近1米范围内。
3)柱立类标识
柱立式标识牌体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标识的摆放及安装。对于需要埋地安装的柱立式标识,标识的牌地面以上部分(包括立柱、牌体)以及地面以下与安装基础连接部分(钢板底座及相关锚栓、配套螺母、垫圈等)由供货商提供;预埋的安装基础施工和材料(混凝土)和由安装承包商负
4)悬挑类标识
悬挑式标识牌体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标识的安装。标识牌的外露部分(包括立柱、牌体)以及地面固定安装连接部分(钢板底座及相关锚栓、配套螺母、垫圈等)由供货商提供、配置电源线路至标识附近1米范围内。
5)嵌入类灯箱标识
灯箱类导向箱体及固定件由供货商负 货,由车站设备安装装修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供货商应提供技术指导。灯箱具体构造由供货商与玻璃墙板供货商共同深化设计后,提交买方、设计单位及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共同 。灯箱连接电源线、电源接插件等灯箱内植入式配件的制作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灯箱与建筑结构板相连的施工膨胀螺栓,配置电源线路至灯箱附近1米范围内。
6) 1:1样板及试挂
1:1样板KT板标识牌体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标识的试挂安装。需要安装试挂标识的钢丝、胶水等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7)屏蔽门导向板
屏蔽门顶箱盖板兼做车站导向板,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须向导向标示、广告灯箱材料供货商提供上盖板规格尺寸。标示、广告灯箱材料供货商负责提供顶箱盖板上的导向标示,本标段承包商负 装导向标示。
1.8.6.2 广告灯箱
1)灯箱类广告
(1)灯箱类广告箱体及固定件由供货商负责供货,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安装,供货商应提供技术指导。灯箱具体构造由广告灯箱供货商与釉面半钢化夹层玻璃供货商共同深化设计后,提交买方、设计单位及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共同 。灯箱连接电源线、电源接插件等灯箱内植入式配件的制作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灯箱与建筑结构板相连的施工膨胀螺栓,配置电源线路至灯箱附近1米范围内。
(2)公共区12封、6封、3连4封、拉布灯箱(特型广告)灯箱玻璃面板及与龙骨连接的固定件由釉面半钢化夹层玻璃供货商负责提供。
2)贴附类广告
贴附类广告的牌体部分由供货商提供,供货商同时提供广告与固定面连接所需的一切连接结构件、结构胶等安装材料;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此类广告的安装。
3)柱立式类广告
柱立式广告牌体由供货商提供,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广告的摆放及安装。对于需要埋地安装的柱立式广告,广告牌地面以上部分(包括立柱、牌体)以及地面以下与安装基础连接部分(钢板底座及相关锚栓、配套螺母、垫圈等)由供货商提供。
第2节 专用技术要求
2.1 总则
2.1.1本章“技术条件”规定了承包商在本标段工程施工中应遵守的技术要求。本标段工程的施工,以本章“技术条件”和国家、地方现行规范为准。
2.1.2全部工程质量应符合本章“技术条件”的规定;如果本章“技术条件”未明 定同时又无可遵循的现行国家、地方标准时,则应符合通常为人们所公认的技术标准。
2.1.3除非本章“技术条件”做出了专门规定,否则承包商负责提供本标段工程施工所需的任何临时工程设施、临时办公场所和生活设施、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及工具、燃料及施工用水用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以及实施本工程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2.1.4承包商在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本章“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对本标段工程的工程地质、周边环境、工程设计文件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承包商对本标段工程的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单价和合价被认为已充分理解本章“技术条件”。
2.1.5承包商须配合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室外给排水管线、站外路面导向系统施工许可手续并提供相关所需资料。办理上述手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业主承担。
2.1.6承包商必须充分理 工程的关键工期目标、关键工序以及工程中的难点、重点,并拟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以及 关键工期实现的保证措施;实施上述相应的方案、工艺、措施的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1.7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收集、积累各项资料,在提交竣工文件时,同时提交一份工程总结;根据本工程的设 点、施工难点重点对所采取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工程总结中应有相关的音像资料。
2.1.8承包商在施工中,应配合业主或业主所委托的科研单位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科研监测、测试工作。
2.1.9对于业主未提供参考保护方案的沿线房屋等建(构)筑物的保护,投标人应对本工程影响范围内周边建(构)筑物的保护应加以考虑,其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2 项目 机构及人员
2.2.1项目经理部
2.2.1.1承包商必须根据本标段工程任务要求组建现场的项目经理部,授权项目经理部 承包商承担项目实施的 任务, 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履行完成包括配合审计在内的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之前不得解体。
2.2.1.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应科学合理,部门设置应涵盖合同管理、资源管理、工程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计划管理、施工管理、综合协调管理、信息管理等范畴;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各管理部门、管理岗位的分工应清晰、明确。
2.2.1.3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2)相应的项目 经验和业绩。
(3)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4)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
(5)身体健康。
2.2.1.4当项目总工程师在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工程领域的从业经验不足时,项目经理部必须专门配置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副总工程师协助其工作。
2.2.2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置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序号
岗位
配置数量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标段
2
项目总工程师
1人/标段
且满足2.2.1.4款要求
3
项目专职安全负责人
1人/标段
4
专业工程师
屏蔽门/安全门专业:3人/标段,
其余专业:1人/专业/车站
其余专业类别分为:建筑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弱电
5
测量工程师
1人/标段
6
造价工程师
1人/标段
7
安全员
(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1人/车站
且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
8
质量员
(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1人/专业
专业类别分为:装修、安装
9
施工员
1人/专业
专业类别分为:装修、安装
10
机械员
1人/标段
11
材料员
1人/标段
12
资料员
1人/标段
(2)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应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的要求。
2.2.3岗位资格的最低要求
2.2.3.1项目经理
(1)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担任过至少一次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及车站装修工程项目经理。
2.2.3.2项目总工程师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至少一次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及车站装修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职务。
2.2.3.3项目专职安全负责人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主任证书,且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 人员任职经验。
2.2.3.4专业工程师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各专业应至少有一人担任过至少一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及车站装修工程的专业工程师职务。
2.2.3.5测量工程师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
2.2.3.6造价工程师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2.3.7安全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3年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 人员任职经验。
2.2.3.8质量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经职业培训合格且持有相应专业质量员证书,或持有初级及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至少担任过一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或车站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职务。
2.2.3.9施工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经职业培训合格且持有相应专业的施工员证书。
(3)至少担任过一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或车站装修工程的施工员职务。
2.2.3.10机械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经职业培训合格且持有机械员证书。
(3)具有3年及以上机械 人员任职经验。
2.2.3.11材料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经职业培训合格且持有材料员证书。
(3)具有3年及以上材料 人员任职经验。
2.2.3.12资料员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经职业培训合格且持有资料员证书。
(3)具有3年及以上资料员任职经验。
2.3 监理工程师及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对工程的管理
2.3.1监理工程师
2.3.1.1监理工程师与承包方的关系
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对本标段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承包商应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控制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和地盘协调等方面的 ,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开展工程协调活动。
2.3.1.2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1)施工准备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方项目 组织构架以及主要项目 人员的资格、分包单位资格(如果有),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业主批准;
(2)参与业主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监 审意见落实情况,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3)组织土建承包商向本标段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组织土建承包商向本标段承包商移交测量控制点。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工程开工报告,具备开工条件时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
2)工程质量控制
(1)检查承包商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审查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调整、补充或修改。
(2)审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施工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按设计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承包商的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或国家工程质量建设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并撤离施工现场。
(3)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巡视和检查,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方限期整改,并验证其整改结果。
(4)当工程施工存在重大问题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下达工程暂停命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承包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验证并下达复工令后才能恢复施工。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本标段承包商报送的 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发交工证书。对工程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商整改并监督整改结果。
3)工程进度控制
(1)审批本标段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本标段承包商编制的年、季、月、周的施工进度计划。
(2)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本标段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
(3)监理工程师将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4)投资控制
(1)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期中支付申请文件,会同业主审核批准后签发;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涉及工程费用、工期、技术标准的方案变更、设计变更资料并报业主审核批准后签发变更令。
(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议,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5)缺陷责任期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商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 责任归属,对非本标段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将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批准。
(3)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3.2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
(1)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受业主委托,对甲供设备、材料供货商提供货物和服务全部过程进行监理,组织安排设计联络、工厂检查、工厂检验、工厂验收、工地交接;检查、监 方履行供货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 情况。
(2)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向供货商提供与其他相关专业的技术接 件,确认设计联络会议成果和卖方的深化设计方案 。
(3)审核供货商提交的支付申请,审查供货合同变更、设计变更。
2.4 施工条件
2.4.1 施工场地
2.4.1.1本标段承包商进场前,监理工程师在业主主持下,组织土建承包商向本标段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及施工场地范围内必须保存的树木、广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并签署移交文件。
2.4.1.2本标段承包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上述树木、广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完整性负全部 ,不得随意砍伐、拆除、移动及损坏,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承包商负全部责任。
2.4.1.3施工场地移交前,本标段承包商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核查土建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件情况;当现场预留、预埋情况与本标段的设计文件不一致时,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批准后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施整改,整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1.4移交后的施工场地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理并承担 。本工程结束后,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拆除 范围内的施工临时设施,凿除地面硬化及临时变压器基础,清除现场垃圾,恢复场地后方可撤场。
2.4.1.5土建承包商可将车站主体与附属结构分批向本标段承包商进行移交,但车站主体站厅、站台层应整体移交,并满足以下条件:
(1)站内结构板、梁、柱施工完毕,模板已拆除,胀模、露筋等缺陷处理完毕;
(2)土建风道、电缆夹层全部施工完毕,并且风道、夹层内的垃圾、杂物、积水清理完毕;废水、污水泵房及风亭、出入口集水坑施工完毕,垃圾、杂物、淤泥已清理完毕;
(3)管道穿楼板孔洞的挡水坎施工完毕,楼梯结构施工完毕;
(4)结构渗漏水缺陷处理完毕。
(5)结构工程的单位工程通过质量验收。
2.4.2 测量控制点
2.4.2.1在施工场地移交同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向本标段承包商提供工程范围测区内有关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和中线控制桩点等基本数据的测量资料,并在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2.4.2.2本标段承包商在收到基本数据测量资料后应进行复核验算和复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其所需的施工测量工作。在其后的施工过程中,本标段承包商有 保护这些基准点不被破坏。
2.4.2.3本标段承包商应进行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相关测量工作,测量内容包括:车站中心线基标点、每侧站台5个基准点、车站各层墙面及柱面1m线、每台扶梯及无机房电梯安装位置附近墙或柱1m线。测量结果供自动扶梯承包商、电梯承包商、人防设备(车站内)承包商、消防设备承包商、屏蔽门/安全门设备供货商商、钢结构工程承包商使用,测量工作应根据上述各承包商进场的需要分批进行。本标段承包商完成测量工作后,由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本标段承包商将测量结果和测量资料分别移交给上述各承包商。本标段承包商对测量的准确性负完全 。
2.4.3 临时用地
2.4.3.1 业主计划向本标段承包商提供每站1000㎡左右地面场地,用作项目材料临时存放及现场临时设施用地。业主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保留对临时场地进行调整的权利,本标段承包商应服从业主对临设用地的调拨。
2.4.3.2 本标段承包商用于施工的临时建筑由本标段承包商自行建造,本标段承包商应在实施前5天向监理工程师及政府 部门报送临时设施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2.4.3.3 本标段承包商的临时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本标段承包商不得在场地范围内建筑与本工程无关的临时房屋。
(2)本工程的施工围蔽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按不同的场地条件将围墙砌筑的基础及构造方案上报业主。
(3)临时房屋建筑应采用拼装式结构房,应设有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工程师值班宿舍、业主办公室、会议室等,按不少于下表要求的设施:
序号
房间名称
数量
(间)
规模
设施最低配置要求
备注
1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站
30㎡
1台3P空调器,有线宽带网络
2
监理工程师值班宿舍
3/站
15㎡
1台1P空调器,有线宽带网络
3
业主办公室
1/标段
15㎡
1套办公桌、椅,1台1P空调器,有线宽带网络
4
会议室
1/标段
45㎡
2台3P空调器,1台投影仪
5
承包商办公室
4/标段
60㎡
满足工程需要的 机、传真件、复印件、打印机、宽带网络等办公设施硬件。
6
承包商值班宿舍
4/站
15㎡
7
监控室
1/标段
25㎡
1台1P空调器,视频监控系统的电脑主机和显示系统、记录系统硬件设备
(4)在临时场地内应至少设置1处卫生间,卫生间应设有抽水马桶并与市政管网相连通;如无市政 ,本标段承包商应租用环保型卫生间,卫生间内需保持清洁和空气流通。
(5)在临时场地内应具备洗车条件。在临时场地内应设排水系统,确保场区内的施工及生活污水、雨水等能顺利的疏排。
(6)临时场地内必须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临时场地内不得搭建职工临时宿舍。
2.4.3.4 本标段承包商需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东府[2009]85号)文件要求,向政府财政部门缴纳复垦保证金,标准为25元/㎡。承包商在进场前,必须办理用地移交手续,并向业主提交用地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如下:
用地 承诺书(参考样板)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我项目部借用位于 的场地,面积 平方米,作为 用地,在土地借用期间,我单位承诺如下:
1.遵守东莞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故意制造噪音,不扰民;保证场地整洁干净,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场内消防措施及安全 ;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我方人员的管理,遵纪守法,与周边住户和谐相处。
2.使用期间,有关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场地内水费、电费、治安费及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等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
3.自觉接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或有关部门的监 查。如发生或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一切均由我方负
4.使用土地期满后,在退回场地时需清理场地的施工设施、生活、建筑垃圾等,恢复原土地标高,符合退地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办理退场手续.如果不符合退地要求,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有权在 工程款中 (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不符合退地要求的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及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2.4.3.5本标段承包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在业主规定的时间撤出临时场地,并负 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所有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原标高(用地初始状况)平整场地,原状恢复原用地性质。
2.4.3.6临时用地移交给原用地单位前,本标段承包商必须按以下标准施工,否则由本标段承包商返工并承担经济 :
(1)道路用地:回填道路时,须每30cm松土一层,分层压实回填,各层密实度须按市政道路回填要求,达到95%以上。
(2)水利用地:疏通因施工影响引起的江河床淤积,恢复堤围。
(3)农耕用地、绿化及林业用地:清理有碍树木植物生长的地下临时施工建、构筑物,按照原用地标高低1米的标准平整场地,并由业主安排组织回填50cm回填土和50cm种植土。农耕用地还须清疏耕地自流排灌水沟(河涌)。
2.4.3.7在承包商向原用地单位退还临时用地时,若原用地单位对用地的临时施工设施及场地标高有其他要求时,由原用地单位与承包商协商设施保留及场地恢复事宜,业主协调;由此引起的用地性质及场地标高等问题,由原用地单位自行解决。
2.4.3.8本标段承包商须在工程完工退地前1个月书面报告业主,业主须书面通知原用地单位;因工程尚未竣工而延长借地期限的,本标段承包商须在借地期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办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
2.4.4 临时用电、用水
2.4.4.1在临时用地移交的同时,由业主主持、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承包商向本标段承包商移交临时用电、临时用水设施,办理移交手续。临时用电设施的接口在总配电箱的出线端子处,临时用水设施的接口在水表井内。本标段现有临时用电设施如下:
(1)东莞火车站:500KVA变压器1座(含总配电箱)
(2)茶山站:630KVA变压器1座(含总配电箱)
(3)榴花公园站:500KVA变压器1座(含总配电箱)
2.4.4.2本标段承包商应自行与政府供电 部门沟通,办理与土建承包商的临时用电设施的权属变更手续,并承担办理变更手续的费用。自接收临时用电、用水设施之日起,本标段承包商承担对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保障其安全运行,并承担其费用。
2.4.4.3本标段承包商必须向进入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的其他承包商、供货商提供临时施工电源和水源的接口,并按不同承包商设置各自独立的回路和控制装置、计量装置。其他承包商、供货商应按照计量结果向本标段承包商按时缴纳费用,并分摊线路损耗。本标段承包商可向其他承包商按照用电、用水费用金额另行收取最多不超过5%的管理费用。
2.4.4.4车站设备单机、单系统调试用电一般采用临时用电进行,由本标段承包商承担用电费用;对于临时用电无法满足调试要求的大型设备,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可以在永久用电送电后利用永久用电电源进行调试,投标人应在投标书调试方案中给予说明,并在施工时采取可靠措施保障用电安全,不得对永久用电设备、线路以及进入工地的人员造成损害。本标段承包商不得将永久用电回路接入临时用电回路用于除大型设备调试之外的其他用途。
2.4.4.5当车站临时用水无法满足空调水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管路冲洗和试压时,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可以利用已完工的永久给水系统水源;永久供水系统一经开通,本标段承包商必须在退场前按水表计量交纳水费。
2.4.4.6本标段承包商在完工交验前,必须拆除站内临时用电、用水设施;本标段承包商在退场前,须按要求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报停手续。
2.4.5 施工 用车
2.4.5.1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工程 验收完成的时间内,本标段承包商负 标段 人员(不少于7人)去工地工作的交通问题,具体方案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2.4.5.2承包商负 述用车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司机费用、汽车及使用时产生的各项费用)。
2.5 施工图纸
除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有关部分执行外,本标段承包商应履行下列施工图纸 职责:
2.5.1业主在本工程合同签定之后按期向承包商提供经业主审查盖章的施工设计图一式十份(其中三份由承包商保存作为 图的编制图)。
2.5.2承包商在接到施工图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细致、系统阅读图纸,并核实设计在技术上的合理性以及实施中的可行性,查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对图纸的质疑应在设计技术交底会上提出,并要求设计单位逐一澄清。
2.5.3在承包商 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主持召开设计技术交底会,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参加。
2.5.4承包商须根据施工图,在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下,编写“单项施工工艺方案”在实施前十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由技术负 向施工人员交底,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图施工,若需更改设计,应填写“设计变更建议书”送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变更文件后方能在施工中相应变更。
2.5.5在本合同工程验收之前,承包商须按业主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 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竣工图三份,移交给业主。竣工图描述与安装实物相符, 图须加盖 图章,本工程技术负 签名。
2.6 业主供应的设备和材料
2.6.1 一般要求
(1)本章第1节中“表1.5-1”、“表1.5-2”中所列的甲供设备和材料由业主提供,除表中有特别说明及本章第1节中1.6条~1.8条中阐述的工程接 已明确由其他承包商、供货商负责施工的之外,其余均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安装。
(2)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属于业主财产,承包商不得用于本标段工程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任何情况下承包商不得藏匿、转移、变卖、故意损毁业主提供的任何设备、材料,否则业主有权在对承包商的验工计价款中 重新购置该批设备、材料费用的5~10倍金额的工程款。
(3)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提交一份本标段的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总体供货计划,并且在投入使用前60天提交一份详细的需求计划;上述计划应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以及业主委托的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
(4)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在到达工地3日前,由车站设备集成服务商通知本标段承包商,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卸车场地,设备材料供货商负 车落地。本标段承包商应积极配合供货商的车辆进场、货物卸车工作,并办理接收手续。
(5)承包商对业主供应设备、材料的现场保管、二次搬运等工作的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2业主供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开箱检验
(1)由设备集成服务商组织,在工地交货现场进行,本标段承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供货商 参加,并作好开箱检验记录。未经上述各方共同开箱验收的设备材料,本标段承包商不得擅自开箱投入施工,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标段承包商应对设备包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零配件数量及外观、备件数量及外观以及随机文件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如发现不符、遗缺或损伤,应当场提出。
(3)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产品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各主要部件及设备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等。
(4) 如对开箱检验无异议,上述各方代表应在开箱检验纪录上签字确认。此后设备及其配件由本标段承包商接管;备件及随机文件由业主接管,并根据施工需要提交部分随机文件给安装承包商。
(5) 对本合同施工所需使用的供货商提供的专用工具,业主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向安装承包商提供,但业主将酌情收取租金和押金。
(6)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从到达现场卸车落地移交本标段承包商开始,均由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存储、保护、管理;开箱检验后,设备、材料管理的全部 由本标段承包商承担。
2.6.3业主供应设备、材料的损耗
(1)业主供应的所有设备均不提供损耗量,本标段承包商因自身原因造成业主供应的设备在工地内存储、二次搬运、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丢失、变形、变质、损毁时,由承包商负 担修复或重新采购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2)业主供应的天花、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不锈钢制品由供货商负责提供一定的合理施工损耗量,当合理施工损耗量超过限定的损耗量时,由承包商负责承担重新采购的一切费用。承包应与甲供材料供货商密切配合,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损耗。甲供材料的损耗率见下表:
表2.5-1 甲供材料的损耗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备注
1
LED灯具
无
不提供损耗
2
不锈钢栏杆的夹层玻璃部件
3%
仅限于栏杆夹层玻璃部件
3
铝合金天花、铝单板
2%
含龙骨
4
墙面玻璃面板、柱面玻璃面板、灯箱玻璃面板
3%
不含墙柱面龙骨及配件
5
花岗石板材、踢脚
3%
不含干挂石材龙骨及配件
6
贴附式导向标示
1%
(3)本标段承包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甲供设备、材料在工地内存储、二次搬运、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丢失或因本标段承包商处置不当而引起甲供设备、材料发生变形、变质、损毁时,不得计入本节所述的合理施工损耗量,并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担重新采购的费用。
2.7 承包商的施工机械及检测设备、仪器
2.7.1承包商的施工机械
(1)本标段承包商应自行配置类型齐全、配套完整、状态完好的施工设备、机具,用于本工程施工,并能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2)承包商在使用和操作施工设备、机具时,应不使邻近的结构物、公用设施、业主财产和其他承包商财产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受到损伤。
(3)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设备、机具在进场前,承包商应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并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场。进场的施工设备、机具得到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机械的正常使用。
2.7.2承包商的检验设备、仪器
(1)承包商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工程特点以及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备满足需求的检测设备、仪器。检查设备、仪器在进场后,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包商的检验设备、仪器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标识其校准状态并保持清晰, 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方可用于施工检测,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
(3)承包商应对检验设备、仪器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器完好状态;设备、仪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
(4)在发现检测设备、仪器失准是,应重新评价已测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8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
2.8.1关键材料的管理
2.8.1.1关键材料是指本标段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对工程质量、外观和使用功能影响重大或使用数量较大、运营中易损或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工程材料。
2.8.1.2关键材料的范围
(1)装修专业材料:设备区及公共区卫生间瓷砖、设备区铝合金天花板、防静电地板、阻燃中密度纤维板、轻钢龙骨纤维水泥板、乳胶漆、防霉防潮涂料、环氧自流平、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锁及门五金、防火封堵材料。
(2)通风空调专业材料:保温棉及保温管壳、水系统阀门、风阀、风 橡胶软接头、不锈钢伸缩节、不锈钢软管。
(3)给排水及消防专业材料:卫生器具及五金配件、衬塑钢管、内外涂塑环氧复合钢管、HDPE双壁波纹管、水管阀门、不锈钢金属软管、橡胶软接头、不锈钢伸缩节。
(4)动力照明专业材料: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线、电缆桥架、密集型母线槽、线槽、面板开关及插座、设备区照明灯具。
(5)设备监控系统(BAS)材料:电缆、电线。
(6)其他材料:综合支吊架。
2.8.1.3为 工程建设质量、便于运营维护,对承包商采购的关键材料实行申报制度,承包商在投标时需申明拟采用的各种关键材料的品牌(仅列1个)。本标段承包商在实施采购前,如果投标时申明的品牌产品已停产,或其生产厂家供货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本工程工期要求,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更换其他的技术性能指标不低于原申报品牌的其他厂商产品,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时应提供投标时申明的品牌已停产的厂商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该品牌厂家供货能力不足的厂商自我申明资料。
2.8.2对钢筋、混凝土及防水材料供应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及防水材料选用应遵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及轨道公司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时 。
2.8.3样品确认
2.8.3.1承包商采购的下列材料,在实施采购前应先提供样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共同对材料样品的规格、样式、颜色等参数进行确认:
(1)瓷砖及踢脚线;
(2)公共区卫生间照明灯具;
(3)防静电地板;
(4)设备区铝合金天花;
(5)门五金产品。
2.8.3.2经各方 后的材料样品应封存,由承包商负 善保管。
2.8.4材料检验
2.8.4.1本标段承包商对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含构配件)应按照国家和部颁现行规范实施检验。承包商在本标段工程中应遵守《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条款做好本工程的材料试验和检验的配合工作。
2.8.4.2承包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整个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类建筑材料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 进行取样送检,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检验机构必须是有检验资质和检验能力的第三方。经检验判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由本标段承包商自行清理出场并承担损失及后果,不得要求业主额外增加支付费用。
2.8.4.3 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规定,并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如承包商在主体工程中使用无质量证明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立即停止施工,拆除已安装的未经检验的材料,待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始施工,其检验所需费用及拆除、停工引起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2.8.4.4当政府质量监 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对本标段承包商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时,本标段承包商应按照要求无偿提供材料的样品或试件,并为他们进行监 查提供必要的条件。
2.8.4.5承包商采购的需确认样品的材料在进场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照经 的样品对材料进行查验。与样品不一致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2.9 施工组织设计
2.9.1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批准。
2.9.2承包商可将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到达可实施的深度,其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项目组织方案;
(3)施工总体部署及进度计划;
(4)施工技术方案;
(5)调试方案;
(6)质量计划;
(7)包括轨行区安全施工在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8)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方案;
(9)劳动力、施工设备机具、工程材料、资金等资源配置计划;
(10)工程接 理;
(11)车站地盘管理;
(12)运营培训计划;
(13)缺陷责任期 。
2.9.3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影响项目实施的外界条件、承包商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并重新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2.10 进度计划
2.10.1本“技术条件”第1节1.3.2条设立的关键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完成,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 关键工期的工程完成。业主在执行工程建设总体计划的过程中,可根据工程进展的需求,适时调整关键工期目标,承包商应采取积极的措施,相应调整施工组织安排,配合业主完成进度计划目标。
2.10.2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审批下达的工程计划,在项目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后执行。
2.10.3承包商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反馈统计信息,接受业主的计划管理考核;对出现的进度偏差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合理、适用的纠偏措施,确保关键工期目标和总体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2.11 安全生产
2.10.1承包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广东省、东莞市现行安全生产 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配备安全 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11.2项目开始施工前,承包商应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向东莞市安全监 构报送书面备案资料。
2.1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商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办法》,报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11.4承包商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规定提取并保证专款专用,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按计划投入使用,承包商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 。
2.10.5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2.11.6承包商应当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施工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11.7承包商应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承包商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 期进行整改。
2.11.8承包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的预防措施和纠 施。承包商应对施工场地内的“四 、“五临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其防护功能;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面及与其他承包商共用的通道处设置临时照明设施,并保持其 使用功能;对于空气流通不畅的施工作业区域及与其他承包商共用的通道处,应设置临时通风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功能。
2.11.9承包商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区域、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场所和办公区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 求和《安全色》(GB2893-2008)、《安全标志》(GB2894-2008)标准规定的疏散通道,并保持在任何情况下通道畅通。
2.11.10 承包商当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制、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临时用电设施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前不得投入使用。
2.11.11承包商应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施工机具、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
2.11.12道路开挖施工前,承包商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探明地下 ,并对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2.11.13承包商应根据施工期间的自然气候特征结合施工场地的地形,做好出入口、风亭等处的防雨防洪措施,并配置应急防洪排水设施、材料,预防其他地段的洪水沿区间隧道流入地下车站, 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的安全。
2.11.14承包商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紧急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排除险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按事故的性质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事故。救援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承包商应应积极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1.15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
(1)承包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第1.4条《东莞市轨道交通门禁系统设置要求》的规定,在本标段施工工地内设置门禁系统。
(2)承包商应在本标段临时场地出入口、各车站出入 车站站台层公共区两端和高风亭作业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前端设备采用红外摄像机(用于门禁监控、周界监控)和红外半球摄像机(用于监控室)。承包商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与业主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相兼容,并在工地监控室预留接入条件。
(3)承包商负责建设、维护本标段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2.12 文明施工
2.12.1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有关文明施工的条款和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场地总平面布局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根据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2.12.2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场地须采用实体墙围蔽或双面彩钢板围蔽(加砖砌护脚),办公区场地须采用实体墙围蔽;施工区与办公区场地在一起的采用实体墙围蔽。围墙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不得在围墙面、围护设施面和施工现场书写或悬挂商业性的 广告、标语。
2.12.3大门 设保卫室,保卫人员要对出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大门口(含工地所有车辆出入口)应设洗车台和沉淀池,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进入车站的出入 应安排保卫人员24小时值守。
2.12.4施工现场门口右侧要张挂施工铭牌及“七牌一图”(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主要人员、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牌和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办公区会议室的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质量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12.5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仓库)统一采用新型装配式轻质防火板房,外墙四周应设 或明沟,以利排水。承包商如设有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东莞市有关建筑工地厨房卫生要求的规定并申办“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2.12.6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废弃物,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并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
2.13 轨行区管理
2.13.1 轨行区包括下列范围:
(1)距车站站台边缘0.5米的范围(含上空);
(2)区间距离轨道中心线3.0米范围(含上空)。
2.13.2 承包商进入轨行区施工时,必须服从业主轨行区调度室的指挥和 ,承包商应在每个区间指派一名有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 理轨行区施工计划、调度、现场安全管理。
2.13.3轨行区施工必须按照业主的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执行计划审批制度不得无计划进入线路区间、车站轨行区。作业结束后撤离全部人员和施工机具、材料、垃圾,并上报计划落实情况。
2.13.4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项目工程师许可,不得在轨行区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2.13.5进入轨行区的任何人员,应穿着反光 轨行区作业时,在距离作业区域两端50米处,应设置红色闪光灯,并派驻看护人员警戒。
2.13.6承包商使用的轨道运输平板小车和移动式梯车必须设置有制动装置,车辆停放时,在轮下双边设置制动铁鞋防止溜车。
2.13.7 承包商应在站台层靠轨行区一侧设置固定的、连续的防护栏杆,并有专人值守。未经轨行区调度室批准不得翻越栏杆进入轨行区。除非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轨行区防护栏杆设置后不得移动、拆除。
2.14 工程质量
2.14.1承包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广东省、东莞市现行工程质量 规定,成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配置专业质量 人员。
2.14.2项目开始施工前,承包商应协助业主办理工程质量监 续,向东莞市质量监督机构报送书面备案资料。
2.14.3施工前承包商应参加图纸会审会议,接受设计交底,办理交桩手续。
2.14.4施工试验、测量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试验及测量结果有效。施工前承包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批准;开工前应对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交底。
2.14.5在每个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按要求填报“工程开工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批后才能开工。开工申请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交桩贯通测量与施工放线复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施,材料、机具和劳动力配备,质量 体系及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分部工程第一次开工前,承包商也必须送“工程开工报告”,附上该分部工程实施性方案,驻地监理工程师参照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要求予以审批,并报业主备案。
2.14.6承包商应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类型的工程质量检查;承包商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2.14.7对于各分部工程中的关键工序施工应按照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执行样板工序验收程序,样板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工序施工。样板工序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电缆桥架安装,公共区灯具安装;
(2)风管制作安装,风管保温,冷冻水管安装及保温,组合风阀安装,冷水机房设备管安装;
(3)区间消防管道安装,压力排水管道安装;
(4)公共区天花吊顶、公共区墙面、公共区地面装修,防静电地板铺装,公共区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墙体砌筑。
2.14.8业主拟安排本标段的茶山站作为全线公共区装修施工的样板站,引导其他车站按照样板站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接 理方案实施公共区装修工程。样板站公共区装修施工的样板应包含车站站厅层、站台层公共区的天花、墙柱面(含广告灯箱)、地面(含不锈钢栏杆)装修施工内容。本标段承包商应为样板站施工提前做好充分的技术、材料、劳力准备,考虑此项工作可能带来额外的费用支出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2.14.9隐蔽工程施工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上道工序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隐蔽和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14.10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必须进行性能检验或交接试验的项目,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性能检验或交接试验。性能试验或交接试验的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系统调试、综合效能的测试与调整。
(2)低压电气装置的交接试验;1KV及以下配线工程交接验收;
(3)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4)建筑物饰面砖现场拉拔试验;
(5)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2.14.11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承包商应及时通知业主,由承包商会同监理、设计单位和业主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并报市质量监督机构;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导致的检测费用和补救措施费用或报废、返工费用全部由事故 单位承担。
2.15 信息化管理要求
2.15.1承包商应建立信息 体系,配备熟悉工程管理业务、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信息 工作,及时、准确地获取并向监理工程师、业主及相关方传递各类工程资料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工程信息,并接受业主的定期考核。
2.15.2承包商应在项目实施之前,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业主对于工程信息的管理规定,制定项目信息 计划,并定期检查其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计划调整。
2.15.3承包商必须配备完善的 机、网络、传真、电话等通讯设备,以及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的硬件、软件及技术力量,确保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渠道畅通、内容准确和实效性。
2.16 成品、半成品保护
2.16.1本标段承包商对施工场地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有保 ,因本标段承包商 不善造成车站内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污染、遗失,本标段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 。
2.16.2在施工中,由于本标段承包商原因造成其他承包商的成品、半成品受损。 由本标段承包商承担责任;因其他承包商造成本标段承包商的成品、半成品受损其,由责任方承担 ,但本标段承包商如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6.3本标段承包商在进行任何与其他承包商的设备、管线有直接联系的安装、调试活动前三天,应书面知会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各方。 以便其作好防护和保管工作。因本标段承包商不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本标段承包商予以赔偿。
2.16.4本标段承包商应根据材料、设备的特点和防火、防潮要求,以及其他承包商施工顺序安排,做好对自身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和维护。
2.16.5所有设备房、管理用房在 房门及锁具安装之前,均应设置钢质或木质临时房门及锁具。临时门应牢固、全封闭,具备防鼠功能。临时房门及门锁由本标段承包商负 供和 ,无人施工时,应及时锁闭。
2.17 地盘 及综合协调
2.17.1本工程项目各车站实行地盘 模式,本标段承包商办理车站场地接收手续之后即是车站地盘管理的承办人,负责对进入车站现场施工的其它承包人进行工程协调和 。地盘管理及协调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标段承包商不再向其它承包人收取额外的地盘 及协调费用。
2.17.2地盘 及综合协调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工作:
(1)办理其他承包商进场、退场手续,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设施接
(2)各专业工程总体进度控制及工序作业时间安排;
(3) 协调分配施工区域场地及临时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办理设备房移交手续;
(4)协调各专业设备安装空间布置;
(5)协调各专业 敷设路由布置、共用支吊架;协调各专业 预留孔洞、沟槽接 协调各专业接地装置连接;
(6)提供临时运输通道;
(7)成品、半成品保护;
(8)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包括安全设施拆除、移动、恢复,场地垃圾清运和场地卫生保洁,应急预案演练等;
(9)安全保卫管理。
2.17.3承包商在项目开工之前,应根据合同要求和业主的管理规定,制定本标段的地盘 办法,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18 关键设备房移交
2.18.1关键设备房是指由本标段承包商施工完毕相应安装、装修施工内容之后移交给其他承包商进行后续施工的以下设备房间:
(1)供电专业设备房
(2)通信、信号专业设备房
(3)气瓶间
(4)屏蔽门设备房
(5)扶梯三角机房
2.18.2关键设备房移交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的主持,本标段承包商、设备房接收方、业主工程师 参加,经各方确认符合接收条件后本标段承包商向接收方移交房门钥匙,通过照相或录像保存移交状态的证据,然后各方签认移交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和业主工程师代表备案。
2.18.3关键设备房移交给其他承包商之后,设备房的 权属于接收方。如本标段承包商需要进入该房间时或在该设备房外墙面实施开孔作业时,需经监理工程师及接收方的同意,并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2.18.4关键设备房移交之前,本标段承包商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房砌筑、抹灰完成,并完成墙体顶部封堵。
(2)有本标段承包商负责完成的房间内墙面、地面暗敷管线施工完成;房间内接地系统敷设完成;墙面预留孔洞施工完成。
(3)房间内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管线、设备安装完成;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完成,并用临时电开通照明。
(4)吊顶、墙面、地面装修完成,有防静电地板的房间完成地板安装。
(5)临时门窗安装完毕,房间垃圾清理完毕。
2.18.5本标段承包商实施关键设备房内的装修施工前,应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与该房间的接收方书面确认墙面预留孔洞、天花板预留孔、防静电地板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后方可施工。如接收方需要本标段承包商暂缓施工2.18.4款中部分施工内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工程师的批准,并且必须保证暂缓施工内容所需的设备、管线安装施工空间;具备后续施工条件后,接收方书面通知并经监理工程师 ,由本标段承包商完成剩余施工内容。
2.18.6关键设备房移交之后的房内成品、半成品保护由接收方负责;如接收方在已完成装修施工的墙面、天花板、防静电地板上重新凿槽、开孔,则由接收方负 施封堵及修补工作并承担费用,本标段承包商应予以配合。
2.19 工程验收及移交
2.19.1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项目验收。
2.19.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文件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5)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6)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经共同确认。
2.19.3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验收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2.19.4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在承包商自检的基础上进行。
2.19.5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按照验收标准、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遮盖力工程技术资料,填写验收申请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2.19.6单位工程验收前,承包商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安全 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前检查,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资料和工程实体检查合格后,组织单位工程验前检查。
2.19.7承包商对单位工程验前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提交工程技术资料和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2.19.8单位工程验收完成且承包商对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工程实体有承包商移交给业主,业主委托运营管理部门提前进驻车站,熟悉运营环境。承包商应在工程 通过验收后,向业主和政府 部门移交工程 。
2.19.10承包商应配合业主进行消防、规划、环保、人防、卫生、安全、节能各类专项验收工作。
2.20 临时
2.20.1在工程实体移交给业主之后至工程正式移交给运营 部门之前,承包商 业主负责履行对工程进行临时管理的职责。
2.20.2承包商在对已完工程进行临时管理期间,应 机电设备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巡检、配合调试、维修保养及事故抢修工作。
2.20.3承包商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临时 工作,建立临时管理工作制度,明 位 。工作机构的成员应由参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物资 人员组成,并配置足够的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技术工人。临时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配置数量
备注
1
临时 负责人
1人/标段
由本标段项目经理担任
2
技术负
1人/标段
由本标段项目总工程师担任
3
专业工程师
1人/专业
必须是参加本标段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4
安全员
1人/车站
必须是参加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 的专职安全员
5
保安员
2人/出入口
未开通的出入 封闭,可不设值守保安员
6
材料员
1人/标段
必须是参加本标段工程项目材料 的人员
7
技术工人
4人/车站
必须是参加本标段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人
2.20.4临时 期间,承包商应继续履行地盘管理和综合协调 。
2.21 配合联合调试
2.21.1联合调试是指从单系统调试完成之时至试运营开始这段时间需完成的所有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应列出详细的联合调试支持服务内容及计划安排。
2.21.2联合调试的准备工作
(1)在单系统调试完成之前一个月内,承包人应编制联合调试方案,报业主批准。
(2)承包人应设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 合调试过程中的指挥、调度、协调、值班、巡视及事故抢修等工作。本标段工程项目的技术负 、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联合调试工作,在联合调试工作完成之前,承包商不得更换上述人员。承包商应将参加联合调试工作的机构及人员名单报业主备案。
(3)参加联合调试的值班、巡视及事故抢修等作业人员,需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承包人应制定值班、交接班、巡视及检修等各项规章制度,报业主备案。
2.21.3联合调试支持服务的实施要求
(1)联合调试过程中,调度、值班、巡视、抢修等工作的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服从业主运营单位的管理。
(2)在联合调试过程中,承包人应加强值班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以消除施工和调试过程中遗留的安全隐患。
(3)联合调试期间内要进行预防性的维护,在维护进度安排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定的维护任务,以保证综合调试的进度和质量。
(4)联合调试期间内,当发生故障时,应尽快进行抢修,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失去的功能;抢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应承担。
(5)联合调试期间内,承包人要特别加强全面巡视工作,遇有雾、大风、雷雨天后,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6)在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系统进行联合调试过程中,承包人应对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安排全力予以配合和支持, 联调的质量和效率。
2.22 培训
2.22.1承包商应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内容负责培训业主委托的运营人员,培训的教材和资料为操作、维修和安装手册,并对主要和关键工序的操作制作成影像资料,以供业主运营部门长期使用。承包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关于培训教程在内的详细的培训计划。
2.22.2业主拟在每标段安排3名运营人员参与承包商相应专业的施工作业过程,实行全程跟班学习。承包人应给予严格管理和悉心指导, 其全面掌握有关的基本技能。
2.22.3业主委托的运营操作和维护人员分专业参与调试的全过程,承包人应在调试前对其进行理论培训,在调试中对其进行实作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设备及系统调试的各项技术要求和基本技能。
2.22.4承包商应对于跟班学习的运营人员、参加调试培训的运营操作和维护人员分阶段进行测验和考试,测试其受训效果,测验和考试的结果应得到业主项目工程师的确认;承包商负责测验和考试的所有工作安排和费用。承包商应在培训 开始前1个月向业主的项目工程师提交一份测验和考试计划,经业主审批后实施。
2.22.5承包商应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及一定教学经验的人员来开展培训教学,并在培训计划中陈述相关教员的资格和资历。在培训过程中如果业主的项目工程师认定承包商的教员不能胜任培训工作,可要求承包商更换培训教员,承包商应立即更换。
2.23 试运营
2.23.1本工程试运营后,施工承包人须安排10名专业运营维护配合人员(通风空调、低压配电、给排水、弱电、屏蔽门专业各2 人)配合业主委托的运营单位进行运营维护,运营维护配合时间为六个月。
2.23.2运营维护配合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在运营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程指导相关人员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对运营维护人员理论和实作的实地培训,保证设备的 使用。配合人员还需协助处理运营过程中潜在或突发的问题,以保证运营良好有序。
2.23.3承包人安排的专业运营维护配合人员应是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全过程的参与者,各专业其中至少有1人为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对本项目工程相关系统原理、操作与维修熟悉,有调试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配合运营维护技术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对运营维护配合工作做出必要的计划安排。
2.24 缺陷 期管理
2.24.1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期间,直到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对所有的故障和设 陷进行调整,并采用所有必要的纠正措施。
2.24.2缺陷 期内,承包人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前来观察系统运作情况,对由于安装不良引起的缺陷应负 补。
2.24.3缺陷 期内业主在任何时间内发现本合同工程有缺陷,可要求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在收到业主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员到现场免费修复,否则业主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4.4缺陷 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工的工程(如果有)。
2.24.5缺陷通知期限维护要求
(1)装修和绿化景观工程:承包商应在1小时内给予回应,1小时内 故障临时修复至可供 行车;完全修复时间按故障性质由业主 。
(2)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商应在1小时内给予回应,24小时内 故障临时修复至可供 行车。
2.23.6承包商须于每 护服务完成后,即时提交一式两份的服务报告给业主作记录。此服务报告内容须包括但不止于:故障召唤时间、回应时间、到达时间、故障原因、跟进处理行动及修复时间等。
第3节 工程实施应遵循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3.1 通用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3.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0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
3.1.2设计规范
GB 50157-2003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 50116-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T 17216-2012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要求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T 2887-2011 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9361-2011 机场地安全要求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T 98-201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GB 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局部修改)
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局部修改)
GB 50555-2010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用水卫生标准
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16275-2008 城市轨道交通照明
GB/T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3.1.3工程施工项目 规范、规程
GB/T 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 规范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 规范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 理规范
CJJ/T 117-200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 管理规范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放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J 343-2010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JG 5099-1998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
JGJ 130-2011 建筑施工 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202-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88-20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GB 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JGJ 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2893-2008 安全色
JGJ/T 292-20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3.2 工程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2.1各专业施工通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 50299-1999(2003年版)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55-2012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028-2011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3.2.2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局部修订)
GB 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JGJ 145-2004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范
GB 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JGJ 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SJ/T 31469-2002 防静电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ECS 196-2006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CG/T 60001-2007 天然石材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JGJ 113-200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技程
JGJ/T 139-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CECS 154-200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JGJ 1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00 外墙饰面砖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 17-2008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9-2003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 105-2011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
JGJ 110-2008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
标准图集(详见招标施工设计图纸)
3.2.3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 151-2003 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10-2006 埋地聚乙烯钢肋复合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37-2008 给水钢塑复合压力 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59-2009 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应用技术规程
CJJ 101-2004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 127-2009 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9-2010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155-2011 建筑给水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165-2011 建筑排水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标准图集(详见招标施工设计图纸)
3.2.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GB 50274-2010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2010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T 4272-2008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 150.1-201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870-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JGJ 141-2004 通风管道施工技术规程
标准图集(详见招标施工设计图纸)
3.2.5低压配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17-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9-1992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DL/T 475-2006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T 28026.1-2011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
标准图集(详见招标施工设计图纸)
3.2.6设备监控专业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图集(详见招标施工设计图纸)
3.2.7屏蔽门设备安装专业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CJJ 183-2012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
3.3 工程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技术标准
3.3.1 通用的技术标准
(1)金属牌号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16474-2011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2)金属覆层
GB/T 1839-2008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检验方法
GB/T 4957-2003 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
GB/T 13825-2008 金属覆盖层 黑色金属材料热镀锌层单位面积质量称量法
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9355-2003 钢铁结构耐腐蚀防护 锌和铝覆盖层 指南
GB/T 20017-2005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重量法和化学分析法评述
(3)型钢、钢板、钢带、钢管
GB/T 706-2008 热轧型钢
GB/T 3524-2005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
GB/T 3274-200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 912-200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5213-2008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GB/T 2518-2008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6725-2008 冷弯型钢
GB/T 13790-2008 搪瓷用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GB/T 6728-2002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8162 2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3094-2012 冷拔异型钢管
GB/T 13793-2008 直缝电焊钢管
GB/T 3091-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13295-2008 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 242-2007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4-2008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2007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4)五金
JG 160-2004 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
GB/T 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 第1部分 技术规范
GB/T 17116.2-1997 管道支吊架 第2部分 管道连接部件
GB/T 17116.3-1997 管道支吊架 第3部分 中间连接件和建筑结构连接件
GB/T 5267.3-2008 紧固件 热浸镀锌层
GB/T 9113-2010 整体钢制管法兰
GB/T 9119-2010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5)建筑材料性能
GB 8624-200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GB 23864-2009 防火封堵材料
GA 161-1997 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3.2 建筑装修工程材料技术标准
(1)不锈钢
GB/T 3280-2007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4237-2007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JG/T 73-99 不锈钢建筑型材
JG/T 3030-1995 建筑装饰用不锈钢焊接管材
YB/T 5363-2006 装饰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4975-2012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铝合金
GB/T 3880-2006.1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3880-2006.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3880-2006.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GB 5237.2-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GB 5237.4-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T 6892-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3)钢筋、混凝土、砂浆、砌体
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1499.3-2010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GB 13788-2008 冷轧带肋钢筋
GB/T 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
GB/T 14685-2011 建设用碎石卵石
GB/T 14902-2003 预拌混凝土
JC 1024-2007 墙体饰面砂浆
JC/T 984-2005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GB 11945-1999 蒸压灰砂砖
JC/T 637-2009 蒸压灰砂多孔砖
(4)玻璃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T 15764-2008 平板玻璃术语
GB 15763.1-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5763.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 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 1006-2006 釉面钢化及釉面半钢化玻璃
JG/T 138-2010 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
JC/T 512-93 汽车安全玻璃包装
JC/T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风压试验方法
GB/T 12513-2006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 5137.3-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 、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5)石材
GB/T 13890-2008 天然石材术语
GB/T 18601-2009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JC 830.1-2005 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第1部分 :干挂饰面石材
JC 830.2-2005 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第2部分:金属挂件
(6)陶瓷
GB/T 4100-2006 陶瓷砖
GB 6952-2005 卫生陶瓷
JC/T 694-2008 卫生陶瓷包装
JC/T 932-2003 卫生洁具排水配件
CJ/T 194-200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CJ 164-2002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7)搪瓷钢板
JG/T 234-2008 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
(8)吊顶、龙骨
GB/T 23444-2009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
JC/T 1059-2007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
GB/T 23443-2009 建筑装饰用铝单板
QB 1561-1992 金属吊顶
GB/T 11981-2008 建筑用轻钢龙骨
JC/T 558-2007 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
GA 533-2005 垂壁
(9)粘接、密封、涂料
GB/T 14682-2006 建筑密封材料术语
GB/T 14683-2003 硅酮建筑密封胶
JC/T 485-2007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GB/T 23261-2009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
GB 16776-200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JC 887-2001 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
JCT 547-2005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GB/T 9268-2008 乳胶漆耐冻融性的测定
JC/T 423-91 水溶性内墙涂料
GB/T 9755-2001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JC/T 894-2001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C 474-2008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CECS 154-200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10)无机建材
JC/T 564.1-2008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第1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
GB/T 11718-2009 中密度纤维板
(11)门窗、栏杆、地板
GB 12955-2008 防火门
QB/T 1136-1991 钢质防护门
QB/T 1137-91 卷门
GA 93-2004 防火门闭门器
JG/T 268-2010 建筑用闭门器
QB/T 2698-2005 闭门器
GB 14102-2005 防火卷帘
GA 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 603-2006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1556-2008 锁具通用安全技术条件
GB 7276-1987 合页通用技术条件
GB 16809-2008 防火窗
GB/T 20909-2007 钢门窗
HJ 459-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门和钢质门
JG 3002.3-92 住宅楼梯 栏杆、扶手
SJ/T 1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12)标志
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3-2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0001.10-200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
GB/T 16903.1-2008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GB/T 18574-2008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
3.3.3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材料技术标准
(1)管材、管件
GB/T 12777-2008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525-2010 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
CJ/T 208-2005 可曲挠橡胶接头
CJ/T 137-2008 给水衬塑可锻铸铁管件
CECS 151-2003 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T 120-2000 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CJ/T 136-2007 给水衬塑复合钢管
CJ/T 183-2008 钢塑复合压力管
GB/T 5836.1-2006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U)管材
GB/T 5836.2-2006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GB/T 19472.1-2004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2)阀门、井盖
GB/T 23858-2009 检查井盖
GB/T 8464-2008 铁制和铜制螺纹连接阀门
GB/T 12220-1989 通用阀门 标志
GB/T 12232-2005 通用阀门 法兰连接铁制闸阀
GB/T 12238-2008 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
GB/T 16662-2008 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器材术语
(3)消防产品
GA 139-2009 灭火器箱
GB 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 8181-2005 消防水枪
GB 6246-2011 消防水带
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GB 4452-2011 室外消火栓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制无缝瓶体的要求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 27898.1-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A 480.1-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 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A 480.2-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GA 480.3-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 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GA 480.5-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 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3.3.4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技术标准
GB/T 13350-2008 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
GB/T 17795-2008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JB/T 7228-1994 风量调节阀
GB 15930-2007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JB/T 6416-1992 风口 型式与基本参数
JG/T 14-2010 通风空调风口
GB 150.1-201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870-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 4272-2008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 14294-2008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9232-2003 风机盘管机组
GB/T 15335-2006 风筒漏风率和风阻的测定方法
3.3.5 电气工程、设备监控系统材料技术标准
(1)电线管、接线盒
JG/T 3053-1998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GB/T 20041.1-2005 电气安装用导 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20041.22-2009 电缆 用导 统 第22部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GB 20041.23-2009 电缆 用导 统 第23部分:柔性导 统的特殊要求
GB 20041.24-2009 电缆 用导 统 第24部分:埋入地下的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GB 1746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746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2部分:连接盒与外壳的特殊要求
GB 17466.2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3部分:地面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要求
GB 17466.2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4部分:住宅保护装置和类似电源功耗装置的外 特殊要求
(2)电缆、电线
GA 306.1-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阻燃电缆
GA 306.2-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2部分:耐火电缆
GB/T 2952.1-2008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952.2-2008 电缆外护层 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
GB/T 2952.3-2008 电缆外护层 第3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
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JB/T10438-2004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和电缆
JB/T 10436-2004 电线电缆用可交联阻燃聚烯烃料
GB/T 6995.1-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6995.2-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标准颜色
GB/T 6995.3-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 6995.4-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4部分: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 6995.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JB/T 8137.1-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1部分:一般规定
JB/T 8137.2-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2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
JB/T 8137.3-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3部分: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
JB/T 8137.4-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4部分:型钢复合结构交货盘
(3)桥架、线槽
QB/T 1453-2003 电缆桥架
JB/T 10216-2000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
CECS 170-2004 低压母线槽选用、安装及验收规程
JB/T 9662-2011 密集绝缘母线干线系统
GB/T 23639-2009 节能耐腐蚀钢制电缆桥架
GA 479-2004 耐火电缆槽盒
(4)灯具
GB 7000.1-2007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A 54-199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14044-2008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6843-2008 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GB 17896-2012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8489-2008 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 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T 10682-2010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5144-2009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T 17262-2011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8504-2001 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性能要求
GB 1312-2007 荧光灯管灯座和启动器座
第4节 建筑装修工程技术要求
4.1 本专业工程内容简介
4.1.1设备区建筑及装修
包括但不限于车站设备房及 用房、风道及区间风井、变电所、泵房、联络通道的下列工程:
4.1.1.1砌筑工程
(1)设备区隔墙砌块砌体;
(2)墙体预留孔洞封堵。
4.1.1.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设备基础制作;
(2)环控机房地面排水沟、清洗槽;
(3)现浇圈梁、过梁;
(4)现浇构造柱。
4.1.1.3金属结构工程
(1)集水坑钢梯制作安装;
(2)人孔检修盖板制作安装;
(3)风孔、孔洞及污水泵房护栏安装;
(4)楼梯栏杆、轨行区及护栏安装;
(5)截水沟盖板制作安装。
4.1.1.4墙、地面防水
(1)卫生间、冷水机房、环控机房等有水房间的地面、墙面防水层;
(2)离壁沟防水处理。
4.1.1.5吊顶工程
(1)天棚涂料;
(2)铝合金天花;
(3)抹灰顶棚。
4.1.1.6墙面工程
(1)墙面涂料;
(2)墙面水泥砂浆;
(3)墙面瓷砖;
(4)离壁墙。
4.1.1.7地面工程
(1)水泥砂浆地面;
(2)瓷砖地面;
(3)环氧自流平;
(4)防静电地板;
(5)踢脚线。
4.1.1.8卫生间
(1)成品隔断;
(2)浴厕配件。
4.1.1.9门窗工程
(1)防火门、卷帘门安装;
(2)门五金安装;
(3)门禁系统锁具及五金安装;
(4)防火窗。
4.1.1.10导向标识
(1)设备区门牌、标识安装。
4.1.1.11其他
(1)垂直电梯井侧壁及基坑、自动扶梯基坑抹灰、喷涂。
(2)车站防火封堵;
(3)其他临时封堵;
(4)沉降缝。
4.1.2车站公共区装修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 道,站厅层,站台层公共区下列内容(不含商业开发区):
4.1.2.1吊顶工程
(1)天棚、设备管线防霉防潮涂料;
(2)铝合金天花;
(3)挡烟垂壁。
4.1.2.2墙、柱面工程
(1)墙、柱面干挂玻璃;
(2)柱面干挂搪瓷钢板、花岗石;
(3)扶梯洞 面铝单板。;
4.1.2.3地面工程
(1)地面花岗石、伸缩缝、沉降缝、踢脚线;
(2)楼梯踢步、踏步、止灰带;
(3)地面设备检修盖板、水沟盖板、门槛盖板;
(4)地面盲道瓷砖。
4.1.2.4栏杆工程
(1)楼梯栏杆安装;
(2)分区栏杆安装;
(3)防护栏杆安装;
(4)排队、分流栏杆安装。
4.1.2.5服务设施安装
(1)客服中心;
(2)监察亭;
(3)座椅;
(4)垃圾桶;
(5)临时售票亭;
(6)商铺。
4.1.2.6设备收口处理
(1)自动扶梯与墙面收口;
(2)自动售票机、充值机与墙面收
4.1.3车站轨行区装修
(1)轨行区涂料。
4.1.4地面附属建筑装修
(1)出入口外墙面;
(2)风亭外墙、百叶;
(3)冷却塔;
(4)垂直电梯地面亭;
(5)地面绿化;
(6)广场地面。
4.1.5广告灯箱安装
(1)车站广告灯箱安装;
(2)区间广告灯箱安装。
4.1.6导向标识安装
(1)站内导向标识;
(2)站外导向标识。
4.1.7土建遗留问题整改
4.2 承包商供应的材料技术要求
4.2.1一般要求
(1)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均为不燃材料。
(2)所有用于本工程材料均要求防火、防潮、防蚀、防滑、耐久、无毒、环保、无异味、防静电吸尘,放射性指标满足国家有关规定便于施工、维修和清洁。各材料必须要有有关部门对各项理化指标的验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单位质量检查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3)除不锈钢外。所有钢构件均需做热镀锌防锈处理。凡外露的钢构件材料进行切割、焊接加工时,均须做倒角、 和防锈处理。
(4)材料颜色以设计确认厂家提供的材料颜色为准。
(5)所有构、配件连接件(包括预埋件)的规格,均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等使用要求。
(6)本工程中所有金属构、配件,均应在安装前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锈、防蚀处理。
(7)本工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墙体的材料,砌筑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图纸要求。
(8)钢材加工和连接处,在加工和施工中除要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9)砌体和钢筋混凝土工程,除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0)本工程中除设计指明外,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构件均不低于C20。
(11)本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包括放射性检验),并需提供质量检查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必要时,在加工和安装中由产品生产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12)本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执行标准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13)本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14)本工程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1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16)天花体系天花吊顶为组合式金属吊顶体系,充分考虑设备及管线的检修需要,检修单元块可开启,其它单元块可单独自由拆卸。天花的可自由拆卸体系要求双人可完成拆装过程,同时应保证安全可靠,要求抗震,防止脱落。
(17)因设备 原因,天花吊杆无条件与结构板连接固定的,如有跨线要求应增设槽钢转换吊架引接天花吊杆,具体位置应根据现场情况 。
(18)天花吊顶体系的设计以基本模数组合为主。如因现场情况导致安装方式变化,须由装修承包商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安装方案,提交设计确认后,方可施工,但天花模数的尺寸不变。
(19)天花吊顶吊杆长度超过1500mm时,应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增设反向支撑。
(20)地面铺贴600mm×600mm×10mm瓷砖,铺贴以密缝为主,伸缩缝位置结合瓷砖模数设置。出入口通道梯段以外地面及踏步均采用防滑处理。铺装时,遇需拼剪切割。切割后的单块板块不得小于300mm。
(21)凡将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一切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设计批准的合格材料,承包商在这些材料的定购或自采加工之前,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必须对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
(22)凡本要求未就某些材料的质量要求作出说明时,则该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3)没有监理工程师、设 事先同意,不得采取任何代用材料。
(24)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料源及送检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被批准合格,也不应妨碍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采用这类材料。
(25)承包商应对自行采购和业主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程设备,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本规定,选定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手段、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未经检验和未经验证合格的物资不得投入使用;
(26)所有外购(含进 材料运抵现场时,都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证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
(27)各材料涉及到的结构部分,均应经注册结构工程师验算,确定设计合理,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安全系数、荷载或是拉拔力数据 文件;同时经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部门现场测试符合要求,提交监理和设 '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8)实物样板:每个标段按业主要求选出一个站做为实物样板段装修,由承包人提供实物样板并安装车站及区间主要材料,待业主、监理、设计审查、 后方可批量生产、施工。样板尺寸及排列方式详见设计要求。实物样板段的具体设置由业主确定,业主有保留更换同等价位材料品种、颜色、花色等权利。
(29)本技术要求若有不完善之处,请参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规范,如本技术要求与国标存在冲突,装修施工承包单位应向业主提出,其解释权在业主。
(30)当规范和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图、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时,原则上应执行较高标准。
4.2.2高强度耐 质地面砖
1)使用部位
走道及部分设备用房及 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茶水间及清扫间地面、楼梯踏步、楼梯踢步等地面,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要求。
2)规格
(1)走道及部分设备用房及管理用房地面:600mm×600mm,厚10mm
(2)卫生间、茶水间及清扫间地面:300mm×300mm,厚10mm
(3)楼梯踏步:600mm×300mm,厚10mm
(4)楼梯踢步:600mm×150mm,厚10mm
3)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砖体要求为10mm厚通体微粉瓷质砖,亚光砖要求采用表面施耐 ,有良好的光泽,自然、细腻、温润。
(3)要求满足地铁地空间使用对强度、耐 耐污等性能的高要求。
(4)外观要求以灰色为主调,质感柔和、光泽自然、触感细腻温润;
瓷质砖色彩、图案和肌理等外观能满足设计效果的要求。
(5)防滑地砖的防滑系数应不小于0.5。
4)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建筑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A类装饰材料要求
《陶瓷砖》GB/T4100附录G
《陶瓷砖试验方法》GB/T3810
(2)检验项目表
检测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尺寸偏差
厚度/%
±5
GB/T 3810.2
边长/%
±0.5
GB/T 3810.2
平整度
中心弯曲度/%
±0.4
GB/T 3810.2
翘曲度/%
±0.4
GB/T 3810.2
边弯度/%
±0.4
GB/T 3810.2
边直度/%
±0.3
GB/T 3810.2
直角度/%
±0.5
GB/T 3810.2
吸水率/%
平均值≤0.5%单值≤0.6%
GB/T 3810.3
破坏强度/N
厚度≥7.5mm平均值应≥1300N
GB/T 3810.4
断裂模数
平均值
≥35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单值
≥32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表面质量
至少95%的砖其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GB/T 3810.2
抗热震性
见《陶瓷砖》GB/T4100-2006 附录Q
GB/T 3810.9
抗冻性
经试验无裂纹或剥落
GB/T 3810.12
GB/T 3810
光泽度
±5(哑光砖)
GB/T 3810
GB/T
防滑系数
≥0.5
GB/T 3810
耐
5级
GB/T 3810.7
耐化学腐蚀性
不低于GB级
GB/T 3810.13
耐污染
不低于3级
GB/T 3810.14
放射性
A类
GB6566
5)应选用马可波罗、钻石、环球、东鹏、蒙娜丽莎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3墙面瓷砖
1)使用部位
走道及部分设备用房及 用房、卫生间、茶水间、清扫间等墙面,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要求。
2)规格要求:
(1)走道墙裙:1200mm×600mm,厚12mm。
(2)部分设备用房及 用房踢脚线:600mm×100mm,厚8mm;做5mm倒角。
(3)卫生间、茶水间、清扫间等墙面:600mm×300mm,厚8mm。
3)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瓷砖颜色公共区卫生间米黄色,设备区专卫、茶水间、墙裙为白色。
(3)瓷砖色彩、图案和肌理等外观能满足设计效果的要求,产品质量为优等品。
(4)湿贴瓷砖应采用素水泥内掺专用粘贴剂粘贴。
4)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建筑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中A类装饰材料要求。
《陶瓷砖》(GB/T 4100-2006附录G)。
《陶瓷砖试验方法》 GB/T3810
(2)检验项目表
检 验 项 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尺寸偏差
边长/%
±5
GB/T 3810.2
厚度/%
±0.5
GB/T 3810.2
平整度
中心弯曲度/%
±0.5
GB/T 3810.2
翘曲度/%
±0.5
GB/T 3810.2
边弯度/%
±0.5
GB/T 3810.2
边直度/%
±0.5
GB/T 3810.2
直角度/%
±0.6
GB/T 3810.2
表面质量/N
至少95%的砖其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GB/T 3810.2
吸水率/%
平均值
≤0.5%
GB/T 3810.3
最大值
≤0.6%
GB/T 3810.3
破坏强度
厚度≥7.5mm时平均值应≥1300N
GB/T 3810.4
断裂模数
平均值
≥35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单值
≥32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耐污染
不低于3级
GB/T 3810.14
放射性
A类
GB6566
抗热震性
见《陶瓷砖》 GB/T4100-2006 附录Q
GB/T 3810.9
抗冻性
经试验无裂纹或剥落
GB/T 3810.12
光泽度
≥55(抛光砖)
GB/T 3810
耐
5级
GB/T 3810.7
抗冲击性
报告平均恢复系数
GB/T 3810.5
化学腐蚀
不低于GB级
GB/T 3810.13
莫氏硬度
≥6级
GB/T 3810
5)应选用马可波罗、钻石、环球、东鹏、蒙娜丽莎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4防静电环氧自流平
1)使用部位
车站设备区及区间变电所地面、照明配电室等,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要求。
2)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无毒无味、无污染、环保型产品、防潮、防霉、防菌。
(3)平整光亮、较耐化学腐蚀、附着力强,柔韧性好,耐冲击,使用寿命长。
(4)满足地铁地空间使用对强度、耐 耐污、防尘、便清洁、维护方便等性能的高要求。
(5)防静电且防静电效力持久。
(6)涂料中有害物含量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GB18581-2009中的要求。
(7)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的要求,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
(8)底层涂料应符合下表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1
容器中的状态
搅拌后无硬块,呈现均匀状态
目测
2
固体含量/%≥
50
GB/T 1725
3
干燥时间/h
表干≤
6
GB/T 1728
实干≤
24
4
7d拉伸粘贴强度/MPa≥
2.0
GB/T 17671
5
表面电阻、体积电阻Ω
<1X106
GB/T 1410
(9)地面涂料应符合下表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1
容器中的状态
搅拌后无硬块,呈现均匀状态
目测
2
涂膜外观
平整、无折皱、针孔、气 缺陷
目测
3
固体含量/%≥
95
GB/T 1725
4
流动度/mm≥
140
JC/T 985
5
干燥时间/h
表干≤
8
GB/T 1728
实干≤
24
6
7d抗压强度/MPa≥
60
GB/T 17671
7
7d拉伸粘贴强度/MPa≥
2.0
GB/T 17671
8
邵氏强度(D型)≥
70
GB/T 2411
9
抗冲击性,Ф60mm,1000克的钢球
涂膜无裂纹,无剥落
JCT 1015
10
耐 /g≤
0.15
JC/T 985
11
表面电阻、体积电阻Ω
5X104 <1X106
GB/T 1410
12
耐化学性
15%的NaOH溶液
涂膜完整;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变色
GB/T 9265
10%的HCI溶液
120#溶剂汽油
3)检测标准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2)《环氧树脂地面图层材料》(JCT 1015-2006)。
(3)《防静电地坪涂料通用标准》(SJ/T11294-2003)。
(4)SJ/T 11159-1998地板覆盖层和装配地板静电性能的试验方法。
4)应选用多乐士(Dulux)、派斯(PRIZM)、佐敦(JOTUN)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5防静电架空地板
1)使用部位
车站控制室、通信、信号、屏蔽门等设备用房,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要求。
2)规格及组成部分
(1)四周支承式架空活动地板,标准尺寸600mm×600mm,活动地板完成面距基底面(楼板完成及找平基面)高≥300mm。
(2)其余非标准及特殊砖材详见设计要求。
(3)四周支承式架空活动地板包括:基板;支撑;横梁;缓冲垫及所有安装附件,面板为10mm厚浅灰色瓷质防滑地砖。
(4)通风板的通风率为25%。
3)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防静电地板的质量应符合《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10796-2001的规定。
(3)活动地板的品种和规格选择600X600防静电钢质架空活动地板,面层采用10mm厚浅灰色瓷质防滑地砖。
(4)总体参数
a)防火等级:A级,
b)踩踏噪音:优于30dB,
c)板面耐 10以上,
D)规格:600mm×600mm,整板的厚度不小于40mm。
(5)地板外观要求
a)地板应组装精细,接缝整齐严密,粘接牢固,不开胶,板面覆盖层应柔光、耐污、不打滑、无明显可见的色差、起泡及疵点。金属表面防锈层牢固,采用镀锌处理的应有金属光泽、无疵点,采用喷塑处理塑层应柔光、无明显可见的色差,起泡及疵点。
b)面板防滑地砖要求采用表面施耐 ,有良好的光泽,自然、细腻、温润。
c)面板应符合本节“4.2.2、高强耐 质地面砖”中的技术要求。
d)所有材料外观良好,无变形,没有容易造成手部受伤的毛 毛刺、尖角在,零配件中不能有妨碍组装的缺陷。
(6)材质要求
a)基板:厚度不小于30mm的发泡水泥材料,需具有防火A级和防潮特性。
b)底板:厚度不小于0.5mm的 钢板,并经过防氧化处理。
c)面板:厚度不小于10mm的瓷质防滑地砖面板。并具有防火、导静电、耐 特性。
d)周边封闭材料:厚度不小于0.5mm,不大于1mm的复合材料,并具有防火,导静电等特性。
(7)配件要求:
a)竖支撑架:上支撑面直径不小于100mm,金属厚度不小于3mm,并配置不小于1.8mm厚的限位垫盖,用以导静电,缓冲降噪。
b)竖支撑架的高度可调整,最大可调整高度不小于600mm。
c)下支撑架:采用直径不小于100mm的凸形金属座,金属厚度不小于3mm,并具有固定孔。
d)横支撑梁:应采用II型支撑梁,金属材料厚度不小于1mm,并配有II型PVC限位垫套,用以导静电,缓冲降噪。
e)竖支撑架与横支撑梁的连接工艺必须采用螺丝紧固,支架系统所有金属材料并须作防氧化处理。
4)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求。
SJT1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4237-2007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50222-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SJ/T10796-2001 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50174-2008 电子 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2887-2000 电子 机场地通用规范
SJ/T 11159-1998 地板覆盖层和装配地板静电性能的试验方法
GB/T4100-2006 陶瓷砖(附录G)
(2)陶瓷防静电贴面板检验项目表
检测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尺寸偏差
厚度/%
±5
GB/T 3810.2
边长/%
±0.5
GB/T 3810.2
平整度
中心弯曲度/%
±0.4
GB/T 3810.2
翘曲度/%
±0.4
GB/T 3810.2
边弯度/%
±0.4
GB/T 3810.2
边直度/%
±0.3
GB/T 3810.2
直角度/%
±0.5
GB/T 3810.2
吸水率/%
平均值≤0.5%单值≤0.6%
GB/T 3810.3
破坏强度/N
厚度≥7.5mm平均值应≥1300N
GB/T 3810.4
断裂模数
平均值
≥35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单值
≥32MPa,破坏强度≥3000N时不要求
GB/T 3810.4
表面质量
至少 95%的砖其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GB/T 3810.2
抗热震性
见《陶瓷砖》GB/T4100-2006附录Q
GB/T 3810.9
抗冻性
经试验无裂纹或剥落
GB/T 3810.12
GB/T 3810
光泽度
±5(哑光砖)
GB/T 3810
防滑系数
≥0.5
GB/T 3810
耐
5级
GB/T 3810.7
耐化学腐蚀性
不低于GB级
GB/T 3810.13
耐污染
不低于3级
GB/T 3810.14
放射性
A 类
GB6566
(3)地板的机械性能符合下表规定:
承重类型
均布荷载(N/m2)
集中荷载(N)
挠度
检验方法
Z(承重型)
33000
5560
中心集中荷载为5560N时,挠度≤2mm
SJT10796-2001
(4)地板耐冲击性能
地板冲击性能试验后,地板板面永久变形应小于或等于1.5 mm,不能有破损。检验方法:按SJT10796-2001中7.4.5的检验方法。
(5)可调支撑的允许使用荷载
可调支撑的允许使用荷载应大于20kN。检验方法:按SJT10796-2001中7.5的检验方法。
5)应选用沈飞、科华、汇安、华东环球、汇亚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6铝合金天花
4.2.6.1使用部位
车站设备区部分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卫生间等,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要求。
4.2.6.2材料规格要求及描述
(1)标准板尺寸:600mm×600mm×1.5mm厚,表面做白色静电聚酯粉末喷涂。
(2)非标板尺寸和要求:尺寸详见设计要求,板厚不小于1.5mm,表面做白色静电聚酯粉末喷涂
(3)要求吊顶每块板材必须都能单独方便拆卸或开启;在有防风措施时也能单独方便拆卸或开启。
(4)吊顶结构体系的设计由各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善,要求结构体系完善合理,安全稳固,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结构体系应保证自身吊顶体系自重的荷载强度要求;
b)保证接 备在吊顶体系上的承重,如风口、广播喇叭、灯具等;
c)应保证吊顶体系在维护时产生的有效荷载;
d)应保证在地铁运行环境中动荷载的强度要求;
d)吊顶结构体系必须保证且不仅仅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同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保证。
(5)吊顶体系应方便施工及运营维护要求,检修口的结构形式,要求充分满足检修的功能需要。
(6)附加龙骨和要求:由各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善,钢材龙骨表面需热浸镀。
后表面做黑色静电聚酯粉末喷涂。
(7)附件和要求:挂钩、各种固定件及螺栓等钢附件表面热浸镀锌后表面做黑色静电聚酯粉末喷涂。
(8)吊顶材料及龙骨系统必须满足相关国家防火和环保要求。
(9)吊顶材料规格尺寸最终依据设计图纸要求 。
(10)金属吊顶颜色、质感及图案均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
(11)吊顶板进行开孔、裁切等后必须进行收边收 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4.2.6.3材料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金属吊顶采用铝金属牌号为3000系列或比其性能更优异的板材,并符合国标GB/T 3190和GB/T 3880的要求。
(3)金属吊顶应符合JC/T 1059《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的规定,同时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规定,当有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4)金属板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铝合金基材厚度偏差
按标准要求
GB/T3880.3用螺旋测微器检查
外观质量
外观应整洁、图案清晰、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擦伤和毛刺;表面不得有明显压痕、印痕和凹凸等痕迹;目视无明显色差,涂层不得有露底和明显流挂、气泡、橘皮等缺陷。涂层不得有漏涂或穿透涂层厚度的损伤。
目视检查??
吊顶板尺寸偏差
边长偏差
-1mm~0mm
JC/T 1059用卷尺检查
折边高度偏差
±0.3mm
JC/T 1059用游标卡尺检查
金属条板形尺寸偏差
宽度偏差
±0.75mm
JC/T 1059用游标卡尺检查
折边高度偏差
±0.5mm
JC/T 1059用游标卡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2mm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角度偏差
0.5°
GB/T 23443用万能角度尺检查
孔距偏差
0.2mm
用游标卡尺检查
(5)金属板涂层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无明确要求的项目应达到JC/T 1059-2007《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标准。
表1-2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涂层厚度
聚酯:平均膜厚≥25
≥60~120μm(粉末喷涂)
(液体喷涂)平均≥30μm,最小局部膜厚≥25μm
GB/T 4957
颜色和色差
无明显可察觉的色差
白色ΔE≤1.0NBS
其他颜色ΔE≤1.5NBS
GB/T 11186.2
GB/T 11186.3
光泽
20±4
GB/T 9754
(6)吊杆采用Ф10mm钢吊杆,表面热浸镀锌。钢件表面热浸镀锌,锌层平均厚度不低于90微米,质量满足《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02)标准。
(7)所有材料外观良好,无变形,没有容易造成手部受伤的毛 毛刺、尖角存在,零配件中不能有妨碍组装的缺陷。
(8)金属吊顶的整体材料燃烧性能符合《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的A2级标准。
(9)金属吊顶与挂件的力学性要求在满足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等要求下,最低不能小于1200N。
(10)所有螺栓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符合GB/T 13912-2002规定。
(11)零配件中不能有妨碍组装的缺陷。
4.2.6.4应选用金霸、广灏、基普、康纳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7离壁墙
4.2.7.1使用部位
车站主体结构侧墙,具体详见各站设计要求。
4.2.7.2组成部分
(1)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a)外形为矩形板体,标准规格尺寸为:1220mm×2440mm×9.0mm,
b)其余非标准及特殊板材详见设计要求。
(2)离壁墙龙骨及龙骨配件
墙板安装用龙骨、固定块、调节块、锚固件、不锈钢螺栓、自攻螺丝等,龙骨、固定块、调节块采用热轧型钢及钢板制作,表面热镀锌处理,所有连接件均采用镀锌件或不锈钢件。具体详见各站设计要求。
4.2.7.3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墙体材料应具有安全、适用、经济、节能、环保、高强抗震、抗冲击、耐久性、防火、隔热保温、隔音、防水防潮等性能特点
(3)生产企业选用的所有骨料,胶凝材料,增强材料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应使用性能稳定,对人体无害及对环境无污染的原材料来生产。
(4)墙体质量轻、强度好,板材强度高,物理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条板安装固定牢固,墙体节点及板材接缝等部位无裂缝产生。
(5)所有材料防火等级符合《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的A级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6)所有材料必须出具不含石棉的抽样检测报告。
(7)所有材料放射性符合GB6566标准中规定的A类装修材料无放射性要求。
(8)所有材料必须达到检测依据JC/T564.1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要求。
(9)要求产品耐冲击、耐腐蚀;耐热、防水防渗透。
(10)要求满足地铁地空间使用对强度、耐 耐污等性能的高要求。
4.2.7.4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a)JC/T564.1-2008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第1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
b)GB-T5464-1999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c)GB/T 7019 《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
检测项目表
检测项目
检测指标
检测方法
外观质量
面
不得有裂纹、分层、脱皮、砂光面不得有未砂部分
GB/T 7019
背面
砂光板未砂面积小于总面积的5%
掉角
长度方向≤20mm,宽度方向≤10mm,且一张板≤1个
掉边
掉边深度≤5mm
尺寸允许 偏差
长度
±3mm
GB/T 7019
宽度
±3mm
GB/T 7019
厚度
±0.4mm
GB/T 7019
形状偏差
边缘直线度
≤3mm
钢直尺测量
对角线差
≤5mm
钢卷尺测量
表面平整度
≤2mm
千分尺测量
厚度不均匀度
≤4%
GB/T 7019
密度(g/cm3)
0.95<D≤1.20
GB/T 7019
含水率(%)
≤10
GB/T 7019
抗折强度(MPa)
≥8
GB/T 7019
热收缩率(%)
≤5
JC/T564.1
导热系数,W/(m·k)
≤0.29
GB/T 10294
湿胀率(%)
≤0.25
GB/T 7019
不燃性
A级
GB/T5464
不透水性
-
GB/T 7019
抗冻性
-
GB/T 7019
4.2.7.5应选用新元素、松本、居 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的其他优质产品。
4.2.8防霉防潮涂料
4.2.8.1使用部位
车站公共区3米线以上部分、轨行区墙面及吊顶、车站内垂直电梯井侧及基坑、吊顶上部综合管线(包括风管等),具体详见车站施工招标图设计。
4.2.8.2规格要求
吊顶3米线以上、轨行区墙面及吊顶防潮防霉涂料颜色为黑色,哑光面处理;车站内垂直电梯井侧及基坑为灰色,哑光面处理;具体颜色按设计要求。
4.2.8.3技术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本涂料为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3)防潮防霉性能好。
(4)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相关要求,水性涂料无污染。
(5)施工工艺:表面采用大拉毛纹路的滚筒辊涂。
(6)要求有良好的附着力。
(7)具备一定的弹性,防止墙体轻微开裂,增强防水性能。
(8)涂料必须满足相关国家防火要求,具备一定的阻燃效果且材料燃烧应低烟。
(9)具有无毒无污染,易涂刷、涂膜坚硬耐刷洗等特点。
(10)无刺激性气味,适应地下铁环境,耐候性好、不易变色、粉化或脱落。
(11)涂料中有害物含量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9中的要求。
(12)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0标准的要求,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
4.2.8.4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
(1)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a)《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
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c)《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
d)《漆膜耐霉菌测定法》GB/T 1741,
e)《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T 1740。
(2)防潮防霉涂料检测项目和技术指标见下表(按优等品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容器中状态
无硬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
GB/T 9755
施工性
刷涂二道无障碍
GB/T 9755
涂膜外观
涂膜均匀,无针孔和流挂
目视
干燥时间(表干)
≤2h
GB/T 1728
对比率
0.93
GB/T 9755
耐水性
96h无异常
GB/T 1733
耐碱性
48h无异常
GB/T 9265
耐洗刷性/次
≥2000次
GB/T 9266
低温稳定性(-5℃三次循环)
不变质
GB/T 9755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
600h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
GB/T 1865
粉化,级≤
1
GB/T 1766
变色,级≤
2
GB/T 1766
耐沾污性/%
15
GB/T 9755
涂层耐温变性(5次循环)
无异常
JG/T 25
4.2.8.5应选用都彭、深国彩、晨阳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9乳胶漆
4.2.9.1使用部位
车站设备区及区间部分设备用房及管理用房、走道、消防疏 道墙面及顶面、公共区银行等位的墙面、设备区离壁墙饰面等,具体详见车站施工招标图设计。
4.2.9.2组成部分
(1)腻子:使用的腻子一定要与基层和涂层相当,不可使用普通低强度不耐水的内墙腻子,须使用水性弹性抗裂墙体装修腻子。
(2)水性抗碱改性丙烯酸封闭底漆。
(3)米白色改性纯丙烯酸共聚物内墙乳胶漆面漆。
4.2.9.2技术要求
(1)乳胶漆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优于GB/T9756-2009标准。
(2)无毒无味,环保型产品,不含苯、汞、铅等有害物。
(3)施工简易方便,遮盖力强,流平性好,易于涂刷均匀。白度佳,色彩亮丽,色泽柔和。漆膜细腻、防潮、防霉、抗藻、杀菌、防病。
(4)附着力强,可用水及清洁剂清洗表面污渍,耐水洗擦性好,持久耐用。
(5)乳胶漆应无毒、无味、无挥发性有害气体,采用先进工艺精制而成,对人体安全无害,不污染空气,属于环保涂料。
(6)安全性:不含铅、镉、铬及其他有害物质,重金属总含量≤500mg/kg。
(7)环保性:甲醛及其甲醛的聚合物,含量≤100mg/kg。
(8)挥发有机物、卤化物或芳香类碳氢化合物等含量≤250g/L。
(9)内墙底漆产品应符合下表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按优等品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在容器中状态
搅拌混合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GB/T9756-2009
施工性
刷涂无障碍
GB/T9756-2009
涂膜外观
GB/T9756-2009
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
不变质
GB/T9268-2008
干燥时间(表干)/h≤
2
GB/T1728-1979
耐碱性(24h)
无异常
GB/T9265
抗泛碱性(48h)
无异常
GB/T9268-2008
(10)内墙面漆产品应符合下表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按优等品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在容器中状态
搅拌混合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GB/T9756-2009
施工性
刷涂二道无障碍
GB/T9756-2009
涂膜外观
GB/T9756-2009
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
不变质
GB/T9268-2008
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0.95
GB/T9756-2009
干燥时间(表干)/h≤
2
GB/T1728-1979
耐碱性(24h)
无异常
GB/T9265
耐洗刷性/次
不小于5000
GB/T9266
4.2.9.3检验标准
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1)GB/T 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2)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5)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6)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7)GB/T 9265 建筑涂料 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8)GB/T 9266 建筑涂料 涂层耐洗刷性的测定
(9)GB/T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10) 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11) GB 9268-2008-T 乳胶漆耐冻融性的测定
4.2.9.4应选用多乐士(Dulux)、佐敦(JOTUN)、派斯(PRIZM)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10卫生间隔断
4.2.10.1使用部位:车站公共卫生间、员工专用卫生间。
4.2.10.2型号及规格描述:
(1)材质:阻燃型中密度纤维板,五金配件。
(2)隔间尺寸:标准尺寸为1200mm×900mm,具体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4.2.10.3、技术要求
(1)所有材料放射性符合GB6566标准中规定的A类装修材料无放射性要求。
(2)要求产品耐冲击、耐腐蚀、防潮、防水防渗透。
(3)要求满足地铁地空间使用对强度、耐 耐污等性能的高要求。
(4)所有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经表面镀锌、喷涂的构件,在现场安装时,不得再进行焊接、切割、打磨、开孔等加工。
4.2.10.4检验标准
(1)材料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条例及规范,包括(不限于此):
《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200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
(2)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板材厚度
18mm
用钢直尺检查
厚度偏差
±0.3mm
GB/T19367-2009
边长偏差
±2.0mm
GB/T19367-2009
垂直度
<2.0mm
GB/T19367-2009
密度g/m??
0.65~0.80(允许偏差为±10%)
GB/T17657
板内密度偏差
±10%
GB/T17657
含水率
3.0~13.0%
GB/T17657
外观质量
分层、鼓泡或灰化
-
不允许
目测
局部松软
单个面积≤2000mm2
3个
板边缺损
宽度≤10mm
允许
油污斑点或异物
单个面积≤40mm2
1个
压痕
-
允许
物理性能
静曲强度MPa
22
弹性模量MPa
2000
内结合强度MPa
0.45
吸水厚度膨胀率%
7.0
循环试验后内结合强度度MPa
0.25
甲醛释放量
气候箱法mg/m??
0.124
防火等级
B级
GB8624-2006
(3)五金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材质
拉丝不锈钢或锌铝合金
门锁
镶嵌式安装,门锁外表面与门扇表面在同一平面。
铰链
加强型尼龙中轴。铰链嵌在门的上下两端,与门板在同一平面。铰链可自动回归,并在90度内任意调整开启角度。
外观质量
表面整洁、无裂纹、腐蚀和气 缺陷
目视检查
4.2.10.4阻燃型中密度纤维板应选用盛大、火盾、安瑞 品或相当于同等 的其他优质产品。
4.2.11门、窗
4.2.11.1防火观察窗
1)使用部位
车站设备区控制室。
2)规格要求
(1)尺寸规格详见车站施工招标图设计。
(2)防火玻璃必须为单片防火玻璃,厚度12mm。
3)技术要求
(1)应具有良好的透光、防火、隔烟、强度高等特点。
(2)产品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认定的合格证,并符合当地的消防验收标准。
(3)材料配件、连接件、密封胶的耐火等级需≥1.5h。
4)采用规范及标准
(1)材料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条例及规范,包括(不限于此):
a)GB 15763.1—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b)GB 11614-1999 浮法玻璃,
c)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钢化玻璃,
d)GB 12513-90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e)GB/T 2680-1994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5)技术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尺寸、厚度允许偏差
长度或宽度L(L≤1000)
±3
用钢直尺检查
长度或宽度L(1000
长度或宽度L(L>2000)
±4
厚度
±0.3
用千分尺检查
外观质量
爆边
不允许存在
GB 15763.1
划伤
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4条
0.5mm>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1条
结石、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耐火性能
耐火极限等级为1.5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1.50h
GB/T 12513
弯曲度
弓形弯曲度不应超过0.3%,波形弯曲度不应超过0.2%
GB 15763.2
可见光透射比
允许偏差最大值±3%
GB/T 2680
抗冲击性能
试验后玻璃不破碎
GB 15763.2
碎片状态
每块试验样品在50mmX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应不低于40块允许有少量长条碎片存在,但其长度不得超过75mm,且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玻璃边缘形成的夹角不得大于45??
GB 15763.2
4.2.11.2铝合金窗
4.2.11.2.1使用部位
车站紧急出入口、区间变电所、区间风井等,具体详见各站设计图纸。
4.2.11.2.2主要材料品种:
(1)除注明外均采用80B系列推拉浇铸式铝合金窗;所有窗户铝型材表面均采用深色氟碳喷涂35um厚;
(2)玻璃:6+12+6浮法中空玻璃;
(4)密封材料:奎酮胶;
(5)五金件、附件、紧固件;
(6)25X25X0.6mm不锈钢管防盗网,孔洞大小为100mm;
(7)窗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见GB/T 8479-2003附录A。
4.2.11.2.3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1)规格要求:
(1)各站窗洞口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2)门窗所处尺寸均为洞 寸,门窗订货前必须核实数量、规格、尺寸、型号无误后方可下料制作。
(3)窗户立樘框料由承包商根据当地风压及分隔尺寸经计算后确定。
(4)窗户玻璃单块>1.5㎡,采用钢化玻璃。
2)材料要求
(1)铝型材
所有窗户铝型材表面均采用深色氟碳喷涂35um厚;
(2)玻璃:
a)厚度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及检验方法
厚度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6
±0.25
千分尺测量
b)尺寸偏差,长1500mm以内(含1500mm)不得超过 mm,长超过1500mm不得超过士4mm。
c)尺寸偏斜,长1000mm,不得超过 mm。
d)弯曲度不得超过0.3%。
e)边部凸出或残缺部分不得超过3mm, 一片玻璃只许有一个缺角, 沿原角等分线测量不得超过5mm。
f)可见光总透过率不得低于表3-22的规定及检验方法。
厚度(mm)
可见光总透过率
检验方法
6
84
GB268
注:玻璃表面不允许有擦不掉的白雾状或棕黄色的附着物。
g)外观质量应符合表的分等要求及检验方法
缺陷种类
说明
指标
检验方法
波筋
不产生变形的最大入射角
60°
GB4871-1995
气泡
长度1mm一下的
集中的不允许有
GB4871-1995
长度大于1mm的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6mm,6
GB4871-1995
划伤
宽≤0.1mm每平方米允许条数
≤50mm,3
GB4871-1995
宽>0.1mm每平方米允许条数
不许有
GB4871-1995
砂粒
非破坏性的,直径0.5~2mm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不许有
GB4871-1995
疙瘩
非破坏性的疙瘩及范围直径不大于3mm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不许有
GB4871-1995
线道
可以看到的每片玻璃允许条数
不许有
GB4871-1995
麻点
表面呈现的集中麻点
不许有
GB4871-1995
稀疏的麻点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10
GB4871-1995
h)玻璃不允许有裂 在。
i)玻璃厚度、面积应经计算 , 方法按JGJ113规定。
(3)密封材料:
a)密封材料应按功能要求、 密封材料特性、型材特点选用。
b)外观: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无气泡、结块、凝胶、结皮,无不易分 析出物。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样品相符。双组分密封剂两个组分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别。
c)物理学性能
产品物理学性能必须符合下表要求及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1
下垂度
垂直放置/mm
≤3
≤30
GB/T13477.5-2003
水平放置
不变形
不变形
2
挤出性a/s
≤10
GB/T13477.3-2003
3
适用期b/mm
≥20
GB16776-2005
4
表千时间/h
≤3
GB/T13477.5-2003
5
硬度/Shore A
20- 60
GB/T531-1999
6
拉伸粘结性
拉伸粘结强度/MPa
23℃
≥0.60
GB/T13477.8-2003
90℃
≥0.45
-30℃
≥0.45
浸水后
≥0.45
水一紫外线光照后
≥0.45
粘结破坏面积/%
水一紫外线光照后
≥0.45
23℃时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
≥0.45100
GB16776-2005
7
热老化
热失重/%
≥0.100
GB16776-2005
龟裂
无
粉化
无
a 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
b 仅适用于双组分产品。
(4)五金件、附件、紧固件
a)五金件、附件、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
b)窗用五金件、附件安装位置正确、齐全、牢固、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 无噪声、承受反复运动的附件、五金件应便于更换。
c)外观质量要求: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他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3)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门窗立樘框料有承包商根据当地风压及分隔尺寸经计算后确定。
5)门窗应配齐优质五金配件,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施工。
6)本工程窗料的大小由生产制造厂家根据产品性能重新核算复核确定,由生产厂家根据当地风压 框料及玻璃厚度,并对门窗的安全、气密、美观及保温性能负责。外窗在制作及安装上应使其雨水渗透性及空气渗透性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4.2.11.2.4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按表3-25的规定及检验方法单位为毫米
项目
尺寸范围
偏差值
检验方法
窗框槽口高度
宽度
≤2000
±2.0
卡尺
>2000
±2.5
窗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2000
≤2.0
钢卷尺
>2000
≤3.0
窗框对角线尺寸之差
≤2000
≤2.5
钢卷尺
>2000
≤3.5
窗框与窗扇搭接宽度
±1.0
卡尺
同一平面高低差
≤0.3
卡尺
装配间隙
≤0.2
塞尺
4.2.11.2.5玻璃与槽 合
中空玻璃与玻璃槽 配合。符合GBT8479-2003铝合金窗的规定。
4.2.11.2.6性能要求
建筑外窗性能分级:抗风压性能为6,气密性能为6,水密性能为5,保温性能为7,隔声性能为4,采光性能为5。
4.2.11.2.7启闭力
启闭力应不大于50N。
4.2.11.2.8反复启闭性能
反复启闭应不少于1万次,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2.11.2.9性能试验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检验方法
抗风压性能
GB/T7106
水密性能
GB/T7108
气密性能
GB/T7107
保温性能
GB/T8484
空气声隔声性能
GB/T8485
采光性能
GB/T11976
启闭力
GB/T9158-1988中的第6.1条
反复启闭性能
GB/T3892(原GB9304)(适用于推拉窗)
GB/T3886(原GB9298)(适用于执手)
GB/T3888(原GB9300)(适用于滑撑)
4.2.11.2.10采用规范与标准
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条例及规范。
4.2.11.3防火卷帘门
1)使用部位
车站出入 亭、公共区银行、商铺等,具体详见车站施工招标图设计。
2)材料技术要求
(1)本项目工程防火卷帘门为钢质防火卷帘。
(2)钢质防火卷帘门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认定的合格证。
卷帘起闭、运行的平均噪音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卷门机功率W(kw)
平均噪音(dB)
W≤0.4
≤50
0.4<W≤1.5
≤60
W>1.5
≤70
(3)导轨
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洞口宽度B(mm)
每端嵌入最小长度(mm)
B<3000
45
3000≤B<5000
50
5000≤B<9000
60
(4)具有防烟功能的导轨必须有防烟装置,使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隔烟装置与卷帘表面紧密贴合,贴合面不得小于80% 。
(5)导轨的滑动面应光滑平直,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1.5mm,全长直线度不得超过0.12%,不允许有扭曲、凹凸、毛刺等。
(6)应选用龙电、蓝盾、天盾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3)技术指标及检测标准
(1)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耐火极限
防烟性能
参透量
耐风压强度
电动启闭速度
技术指标
≥3h
20pail寸
≤0.2m3/m2>.min
>784.5pa
2 ~9m/min
执行GB14102-2005《防火卷帘标准》
(2)钢质复合防火卷帘门帘片材料:单层1.0mm(0.8 mm)、双层2.0mm(1.6 mm)(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连续热镀锌钢带弯成型,帘片厚度22mm,内部填充珍岩棉或硅酸铝。
(3)箱罩材料:单层1.0mm(0.8 mm)(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热镀锌钢板。要求包箱高度不低于500mm。包箱龙骨架采用40×40角钢,具有作业人员进入包箱内承重力
(4)轨道材料:单层1.5mm(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热镀锌钢板。
底梁材料:单层1.5.0mm双层3.0mm(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热镀锌钢板。
(5)电机:应选用性能可靠的优质电机,并提供检验报告。
(6)颜色:镀锌板本色。
(7)控制类型:电动/手动,电机运行速度:5米/分钟;工作温度:-20℃~+60℃。
(8)控制:双面按钮,按钮离地高度1.5米。
(9)电源电压/功率:交流380V/配置电机功率必须满足门体荷载要求。
(10)防火控制/消防联动:有/有。
(11)帘片:燃烧试验达到的质量等级为:B1,门体抗风载荷≥56kg/m2,帘片结构为一次扎制成型,板面平直度好,外观无脱色、划痕等缺陷,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1.5mm。全长直线度不得超过0.12%。
(12)帘板串接后咬合转动灵活,不脱口,横向无窜动,窜动量≤2mm。
(13)帘板强度:强度类别及代号(120)。
(14)帘面漏烟量:在压差20Pa时,漏烟量≤0.20(在标准状态下)。
耐火性能:防火卷帘≥3.00h,试件背火面未出现持续达10s或10s以上火焰,面垫未着火。
(15)当火灾发生时:烟的浓度或温度达到一定温度时,报警器发出信号,并启动控制系统,卷帘自动下降关闭。根据需要,卷帘可实现二步降功能,即火灾发生时,发出警报后,卷帘一步降到控制高度(勇于疏散走道和出 下降至1.5时,停留2分钟左右,时间可自行调节),以便人员和重要物资和资料的逃生、转移,到时卷帘再迅速下降关闭。防火卷帘也可由消防控制中心集中联动控制或由熔断装置控制关闭。当已关闭的卷帘需打开时,若电源已切断时,可用手动装置开启;有电源时,可启用按钮开关开启。
(16)帘板、导轨、门 卷轴等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较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17)相对运动件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必须清理毛刺。
(18)构件或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19)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平整,不允许有夹 漏焊等现象。
(20)检验标准:
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条例及规范,包括(不限于此):
a)GB14102-2005《防火卷帘》,
b)GB??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
b)GB7633-2008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4.2.11.4普通钢质门、钢质甲级隔热防火门(A类)
4.2.11.4.1一般要求
(1)所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3)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 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4)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5)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6)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7)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
(8)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9)应选用龙电、蓝盾、天盾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11.4.2、普通钢质门
(1)门框材料: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冷轧板),厚度不小于1.5mm(1.2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2002标准。门框为一次折弯成型,门框要有平整的凹槽。用于安装气密压条。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2)门扇材料: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0.8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2002标准。门扇必须与门框相匹配,门扇厚度50mm(45mm)、门扇内以框架结构及加强筋作内龙骨加固门扇。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3)内龙骨:内龙骨应采用不小于1.2mm厚镀锌钢板(冷轧板),表面镀锌处理,达到GB/T13912-2002标准。
(4)纵向内龙骨的间距应不超过300mm。
(5)内填充材料:珍珠岩门芯板(蜂巢纸)。
(6)盖缝板:盖缝板与门扇连接牢固,不防碍门扇的 启闭。
(7)外观质量:外观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均匀、平整、光滑;没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表面无焊点外露,内部焊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没有假焊、烧穿、漏焊、夹 疏松等现象。表面平整无焊点,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泽度为60度,色号RAL7001(色样经设计和 )。
(8)灵活性: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9)可靠性:在进行500次启闭实验后,不应有松动、脱落、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10)普通钢质门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并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门框连接方式等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对预留洞口尺寸对应设计门洞现场实测,设计门洞与实测门洞误差时,可按实测门洞尺寸制作安装门体。
(11)安装必须牢固、要求门框埋入垫层30-50mm外开门门框以外墙面平凸出墙面5mm.内开门门框以内墙平凸出墙面5mm。
(12)安装位置正确、其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面等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其门扇 侧面垂直度不大于1.5mm;门扇与地面缝隙不大于8.0mm(按国家防火门标准执行)。
4.2.11.4.3不锈钢/钢质甲级隔热防火门(A类)
(1)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2)防火门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认定的合格证。
(3)门框材料:采用不锈钢304#,表面发纹处理/镀锌钢板/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厚度不小于1.5mm。2.4结构:门框为一次折弯成型,门框要有平整的凹槽。 用于安装防火气密压条。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除不锈钢材料外)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4)门扇材料:采用不锈钢/镀锌钢板/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门扇必须与门框相匹配,门扇厚度50mm。门扇内以框架结构及加强筋作内龙骨加固门扇,门扇内填实防火材料。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除不锈钢材料外)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5)内龙骨应采用不锈钢/镀锌铁板,不小于1.2mm厚不锈钢/镀锌钢板,纵向内龙骨的间距应不超过300mm。
(6)内填充材料:珍珠岩门芯板。
(7)盖缝板与门扇连接牢固,不防碍门扇的 启闭。
(8)防火膨胀条: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嵌装防火膨胀条。门框槽 双扇门中缝应设膨胀防火密封条,以保证启闭灵活性和火灾时门缝的阻火完整性。性能符合GB16807的规定。
(9)灵活性: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10)可靠性:在进行500次启闭实验后,不应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11)耐火性能:隔热性:A1.5h(甲级):≥1.5h,耐火完整性:A1.5h(甲级):≥1.5h,试件背火面未出现持续达10S或10S以上火焰,棉垫未着火。
(12)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外观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均匀、平整、光滑;没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表面无焊点外露,内部焊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没有假焊、烧穿、漏焊、夹 疏松等现象。不锈钢板表面发纹处理,表面平滑,纹理均匀清晰,光泽明亮,无变形,无局部光晕等瑕疵。表面平整无焊点,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泽度为60度,色号RAL7001(色样经设计和 )。不锈钢拉丝板原色。
(1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其熔融温度应不低于950℃。
(14)疏 道的防火门不需配置门锁和插销(通道锁或逃生装置)。
(15)防火门不设亮窗
(16)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安装前,供应商应派专人常驻现场,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并与施工承包商作好配合协调工作,一但具备条件,应及时进行安装。
(17)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采用预留洞 安装,并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门框连接方式等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对预留洞口尺寸对应设计门洞现场实测,设计门洞与实测门洞误差时,可按实测门洞尺寸制作安装门体。
(18)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安装必须牢固、要求门框埋入垫层30-50mm外开门门框以外墙面平凸出墙面5mm.内开门门框以内墙平凸出墙面5mm。
(19)安装位置正确、其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面等符合设计要求。
(20)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其门扇 侧面垂直度不大于1.5mm;门扇与地面缝隙不大于8.0mm(按国家防火门标准执行)。
(21)不锈钢/钢质甲级防火门安装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安装质量应优良,经现场监理和业主代表以及装修施工承包商等共同检查、验收并填写记录签认后纳入该工程的技术 。
4.2.11.4.3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
(1)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2)防火门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认定的合格证。
(3)钢质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应采用耐久、不易变形的材料,外形应平整光滑,门扇应能开启180度;
(4)钢质防火密闭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甲级;
(5)钢质防火密闭门允许压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应不低于1200Pa
(6)钢质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具有隔音功能,隔音量不大于35dB。
(7)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要求在承受风压下,泄漏量不大于1.0%。按设计要求应一定的风压承受的风压,且在风压情况下门能够开启,同时在有压和无压的情况下,均不得变形和改变性能
(8)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门扇与门框贴合面均设有密闭橡胶条。
(9)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门关闭后应有良好隔 果,门内外的 率级噪声差值大于35dB(不包括突发性噪声)。
(10)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门框材料: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2002标准。门框结构为一次折弯成型,门框要有平整的凹槽。用于安装防火气密压条。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11)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门扇材料:应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 -2002标准。门扇结构必须与门框相匹配。门扇内以框架结构及加强筋作内龙骨加固门扇,门扇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填实。填充材料的密度≥120千克/立方米。(达到GB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达到GB/T20285-2006规定产烟毒危险分级ZA2级要求)。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门框安装合页的位置加厚至10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门体结构根据抗压1200Pa设计,厂方提供相关的 书。
(12)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内龙骨应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不小于1.2mm厚镀锌钢板。
(13)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盖缝板:盖缝板与门扇连接牢固,不防碍门扇的正常启闭。
(14)钢质防火密闭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嵌装防火膨胀条。性能符合GB16807的规定。
(15)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设下门槛:采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不小于1.5mm。
(16)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外观质量:外观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均匀、平整、光滑;没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表面无焊点外露,内部焊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没有假焊、烧穿、漏焊、夹 疏松等现象。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泽度为60度,色号RL7001(色样经设计和 )。
(17)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灵活性: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18)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可靠性:在进行500次启闭实验后,不应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19)钢质防火密闭门耐火性能:耐火隔热性:A1.5h(甲级):≥1.5h,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升≤140℃,最高温升≤180℃。耐火完整性:A1.5h(甲级):≥1.5h,试件背火面未出现持续达10s或10s以上火焰,棉垫未着火。
(20)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密闭性能:静压在1000Pa的条件下,漏风率≤1%。
(21)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并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门框连接方式等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对预留洞口尺寸对应设计门洞现场实测,设计门洞与实测门洞误差时,可按实测门洞尺寸制作安装门体。
(22)钢质防火密闭门/普通钢质密闭门安装必须牢固、安装位置正确、其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面等符合设计要求。下门槛埋入地坪面垫层,开启方向根据风压决定, 内开、负压外开。
4.2.11.4.4、钢质防火防盗门
(1)门框材料: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2.0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2002标准。门框为一次折弯成型,门框要有平整的凹槽。用于安装气密压条。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2)门扇材料:应采用(宝钢/武钢/鞍钢等大型钢厂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钢板平整度及其它参数符合GB/T13912-2002标准。门扇必须与门框相匹配,门扇厚度不小于50mm。门扇内以框架结构及加强筋作内龙骨加固门扇,填充物不得用蜂窝纸。用于安装配件钻孔的部位需预先做好补强。补强的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3)内龙骨应采用宝钢不小于1.2mm厚镀锌钢板,表面热浸镀锌处理,达到GB/T13912-2002标准。纵向内龙骨的间距应不超过300mm。
(4)内填充材料:防火珍珠岩门芯板。
(5)盖缝板:盖缝板与门扇连接牢固,不防碍门扇的 启闭。
(6)锁具:采用防盗锁,符合防盗门标准。
(7)门槛:采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不小于1.5mm。
(8)外观质量外观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均匀、平整、光滑;没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表面无焊点外露,内部焊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没有假焊、烧穿、漏焊、夹 疏松等现象。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泽度为60度,色号RL7001(色样经设计和 )。
(9)灵活性: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10)可靠性:在进行500次启闭实验后,不应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11)防盗门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并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门框连接方式等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对预留洞口尺寸对应设计门洞现场实测,设计门洞与实测门洞误差时,可按实测门洞尺寸制作安装门体,
(12)安装必须牢固、安装位置正确、其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面等符合设计要求。下门槛埋入地坪面垫层,开启方向根据风压决定, 内开。
4.2.11.4.5尺寸极限偏差
门扇、门框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及检验方法
名称
项 目
极限偏差
检验方法
门扇
高度 H
±2
钢卷尺测量
宽度 W
±2
钢卷尺测量
厚度 T
+2~-1
游标卡尺测量
门框
内裁 度H′
±3
钢卷尺测量
内裁 度W′
±2
钢卷尺测量
侧壁宽度T′
±2
游标卡尺测量
4.2.11.4.6形位公差
门扇、门框形位公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及检验方法
名称
项 目
极限偏差
检验方法
门扇
扭曲度 D
≤3mm
GB12955-2008
厚度 T
≤5mm
GB12955-2008
宽度方向弯曲度 B1
<2‰
GB12955-2008
高度方向弯曲度 B2
<2‰
GB12955-2008
门框
内裁 对角线长度差|L1′-L2′|
≤3mm
钢卷尺测量
4.2.11.4.7五金对门扇的要求
(1)门扇厚度:50mm,
(2)门扇高度:1500-2300mm,
(3)门扇净宽度:单门750-900mm,双门1500-1800mm,
(4)门扇材质:金属门,
(5)说明:门体尺寸仅供参考,门体加工前应与五金设备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以 门五金件的开孔尺寸及安装使用。
4.2.11.3.8五金对门框的要求
(1)钢质门
垂直臂安装方式如(图一)所示,门框建议尺寸如(图二)所示,钢质门体内部预留加强衬板要求如(图三)所示。
图一
图二
图三
说明:门框尺寸供参考,如有特殊要求,可向五金设备供应商咨询。
4.2.11.4.9对门体预留龙骨或衬板的要求
在门锁、过线器、顺位器等设备的安装位置,门体(门扇、门框)应在安装位置预留足够强度的龙骨或衬板。具体的预留龙骨或衬板尺寸见四、主要设备对门体的具体要求。
4.2.11.4.10主要设备对门体的具体要求
(1)机电一体锁(含隐藏式过线器)
a)钢质门
门锁的开孔及安装,对于门厂在生产加工门体时,应在安装位置预留足够强度的龙骨或衬板。具体的预留龙骨或衬板尺寸可根据门锁尺寸大小进行预留,为便于生产加工,可以采用下图示尺寸作为通用尺寸以供参考。
门扇厚度:标准厚度为50mm,对于非标门厚在订货时须特别注明;
门锁适用门厚范围:54-50mm;
锁体尺寸:长154,宽113,厚25mm;
锁体安装位置:建议把手中心线距离地面1000mm左右;
门体过线:在锁体位置沿门扇水平方向通长内留一直径15-20mm过线管/槽。
注意:门扇内部预留的龙骨及衬板应避免使用带有木节的龙骨及衬板。
b)金属(防火)门
金属(防火)门型对于锁体的开孔及安装要求与钢质门要求相同。在门锁安装位置处,门扇及门框内部应预留好3mm厚的镀锌加强钢板。门厂在生产门体时,应在门扇和门框及镀锌加强钢板上开好孔及相应螺丝孔。
隐藏式过线器的安装:
门框厚度C:50mm
门框、门扇侧边强度应该保证过线器安装牢固。
说明:门框尺寸供参考,如有特殊要求,可向五金设备供应商咨询。
(2)闭门器
a)闭门器采用拉门侧安装方式。
b)对于外开门(指人在室内往外推门),闭门器安装在室外。对于内开门(指人在室内往内拉门),闭门器安装在室内。
c)闭门器采用拉门侧安装方式,要求门扇与门框平齐,如下图示。
(3)顺位器
a)顺位器只适用于双扇门。
b)门框厚度D:不少于50mm
c)门框内部应预留好3mm厚的镀锌加强钢板以便安装顺位器。
(4)合页
每门扇按四个合页 ,如门扇尺寸与一、对门扇要求不符,则合页使用数量视门体具体尺寸而定。
(5)插销
插销分上、下插销,保证插销安装后不影响门扇的正常开启关闭,门扇与门框之间要求保证一定的空隙,门扇底边与地面至少留有6mm空隙。
4.2.11.4.11采用规范与标准
材料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条例及规范。
4.2.11.5 隧道区间联络通道疏散门
4.2.11.5.1材料定义
(1)防火门等级为A类隔热防火门,代号A1.5(甲级),耐火极限不小于1.5h。
(2)防火门不镶玻璃,不带亮窗。根据门洞尺寸,一樘防火门门扇数量为单扇或两扇,详见车站设计图纸。
(3)区间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防火门以冷轧钢板/不锈钢板作门框,门扇面板,以冷轧薄钢板作骨架,在门扇内部填充不然材料。
(4)区间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防火门以冷轧钢板/不锈钢板作门框,门扇面板,以冷轧薄钢板作骨架,在门扇内部填充不然材料。
4.2.11.5.2一般要求
(1)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2)防火门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认定的合格证。
(3)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4)所有附件的材料必须是防锈的或做过防锈处理的。焊点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5)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6)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 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GB/T 20285-2006 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ZA2级要求。
(7)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8)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9)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 检验达到GB/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
(10)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
(11)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
(12)应选用龙电、蓝盾、天盾产品或相当于同等 $ 其他优质产品。
4.2.11.5.3材料技术要求
(1)防火门所有技术指标必须同时符合GB 12955-2008及本技术要求规定,本部分的门必须保证可以进入区间安装前可以将门框、门扇和所有的五金配件安装完成,并且门框可以完全固定、不变形。
(2)门框才用双层钢板制作,表层采用不少于2mm厚钢板制作,内层采用不少于5mm槽钢;双层门框必须完全粘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安装五金处加固不得少于5mm,门框四周边必须设密封条,铰链边用内镶式门框,并且保证门扇镶入门框不得少于12mm,门扇面板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安装逃生装置和天地插销的位置加固不少于3mm,门框、门扇安装天地铰链的位置加厚至10mm加固件面积不少于五金件的两倍。
(3)门厚度要求:门厚度为不小于50mm,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
(4)门扇内必须采用不然性材料填充,填充材料的密度≥120kg/m3。
(5)安装在防火门上的锁、插销等五金备件其熔融温度不低于950℃,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6)双扇门间必须有带盖缝板。
(7)在闭门状态下,门扇应与门框贴合,其塔接量不得小于10mm,测量部位在门扇两侧和一个上侧的终点处,读数取最大值准确至1mm,门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上侧缝隙不得大于3mm,双扇门中间缝隙不得大于4mm,测量部位均在扇两侧或上侧或双扇门的终点处,读数准 1mm。
(8)外观质量
a)焊接牢固,焊点连续分布均匀。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现象外表面塞焊部位应打 整。
b)钢制门表面静电粉末喷涂应符合GB 12955-2008中5.2.2喷涂要求,面漆颜色为PANTONE Cool Gray 2 C。
c)门框、门扇表面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
(9)尺寸与形位公差
a)尺寸极限偏差
门扇、门框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及检验方法
名称
项 目
极限偏差
检验方法
门扇
高度 H
±2
钢卷尺测量
宽度 W
±2
钢卷尺测量
厚度 T
+2 -1
游标卡尺测量
门框
内裁 度H′
±3
钢卷尺测量
内裁 度W′
±2
钢卷尺测量
侧壁宽度T′
±2
游标卡尺测量
a)形位公差
门扇、门框形位公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及检验方法
名称
项 目
极限偏差
检验方法
门扇
扭曲度 D
≤3 mm
GB12955-2008
厚度 T
≤5 mm
GB12955-2008
宽度方向弯曲度 B1
<2 ‰
GB12955-2008
高度方向弯曲度 B2
<2 ‰
GB12955-2008
门框
内裁 对角线长度差|L1′-L2′|
≤3 mm
钢卷尺测量
(10)所有防火门必须装设闭门器,闭门器符合QB/T 2698-2005、GA 93-2004规定。
(11)面向轨行区的防火门要求能够抗风压3500Pa,应采用天地门轴,上、中、下明装插销式逃生锁。门锁应采用推杠开启方式。
(12)以上说明未详尽处,详见各站设计要求。
4.2.11.5.4门上五金及备件技术要求
1)天地轴
所有区间联络通道门必须使用承重型门轴。
(1)天地轴应为具备5年以上制造商直接质量担保的优质门轴,由制造商直接出具质量保证承诺。
(2)产品符合美国标准ANSI/BHMA A156.4 一级门轴要求,承重超过270公斤。
(3)产品需通过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 10C防火认证,必须出示认证报告。
(4)产品必须符合GB1295-2008中国国家标准《防火门》中的五金配件关于防火五金的要求,通过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火型式测试,必须出示认证报告。
(5)天地轴采用钢制偏心天地轴,无左右手向之分,适用于防火门。
(6)门轴饰面为拉丝不锈钢(美国标准ANSI饰面 :630或US32D)。
2)闭门器
(1)所有区间联络通道门必须安装重型闭门器。闭门器应为具备10年以上制造商质量担保的优质闭门器,有制造商直接出具质量保证承诺。
(2)产品必须通过美国标准ANSI/BHMA A156.4 一级闭门器认证,美国国家标准认证产品型录(ANSI/BHMA 2012CERTIFIED PRODUCTS DIRECTORY)在列,必须出示认证报告。
(3)产品必须符合GB1295-2008中国国家标准《防火门》中的五金配件关于防火闭门装置的要求,通过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火型式测试,必须出示认证报告。
(4)美国标准一级闭门器,使用寿命需超过200万次。闭门器力度ANSI 1~6级可调节。
(5)闭门器为折臂型,表面安装,配备平行臂安装板,无左右门开向之分。高强度铸铁缸体,内部为全液压式结构,齿轮运转,整体锻钢活塞。
(6)闭门器应具备独立的开门缓冲调节功能、关门速度和闭锁速度和备选延迟调节功能。
(7)闭门器表面处理达到ANSI一级标准48小时以上耐腐蚀盐雾测试,饰面为银色静电喷涂(美国标准ANSI饰面 :689)。
3)逃生推扛装置
所有区间紧急疏 、逃生门应安装高强度逃生装置。
(1)逃生装置应为具备5年以上制造商直接质量担保的逃生装置,有制造商直接出具质量保证承诺。
(2)产品须通过欧洲标准EN 1125逃生装置认证,必须出示认证报告。
(3)产品需满足触动任何一点即可开启逃生装置的特点,装置为下压式推扛结构,表面光滑,无任何外露螺丝。
(4)逃生装置采用上、中、下明装插销四点锁定式,设备无左右门开向之分。
(5)逃生装置饰面为拉丝不锈钢。
4)小五金
(1)区间联络通道疏散门背面需配备固定式U型拉手板,表面安装。
(2)拉手板材质为拉丝不锈钢。
5)材料要求
外观禁止有发黑、暴漆、起泡、色泽不均等现象抗污性、表面附着力、表面硬度均符合标准检验方法。由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6)五金安装技术要求
除了特殊指定或某些控制要求以及由设计师 的以外,五金的安装均可参照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定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4J631上所阐述的规范操作。按照制造商的指导和推荐安装各五金件。无论是内部还是表面安装的五金件。如需切割或配合,需在门表面油漆或整饰,拆除、存储、重安装及进行表面保护处理才能进行。并且,在底漆完成之后才可以安装五金件。设置水平线或垂直线以 正确的安装位置。为 '安装和操作,如果有必要可调整加固底板。
4.2.11.5.5门体荧光条件技术要求
(1)在门扇双侧粘贴荧光 办法来观测门体发生故障预警,即门体闭合锁定时,荧光条与车灯光平行无夹角,不反光;而在门体开启状态下,门扇外漏灯光有夹角,荧光条反光可提示可提示维保人员和行车司机发现区间联络通道疏散门故障。
(2)门扇内外两面在距地面1.5m处均粘贴荧光条,长度与门等度,高度300mm,且粘贴牢靠、无起泡、不脱落。
4.2.11.5.6门的安装
(1)承包商按门的技术要求将货物整体生产,且五金在工厂安装调试完成后送达项目现场,送货时应采用适合的包装以确保送达现场的材料完好无损。
(2)安装前承包商必须将本项目中包括的的门扇、门框和所有的五金配件组成的组合体送达现场并通知业主、设计院和监理单位验收 。
(3)材料验收 后承包商开始在区间以外合适的地方开始安装,将门框、门扇和五金配件安装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交由业主和监理验收。
(4)承包商必须在进入区间安装前进入安装现场确认门的洞口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马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派人整改;完成后,承包商必须先将用来固定门框的预埋加固件预先完成安装,每两个加固件的距离不得大于500mm,并通知业主、设计院和监理单位验收。
(5)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开始将整体的门运输至区间安装位置,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保护,以保证完好的门运输至现场。
(6)运至区间现场后承包商将门与预先做好的加固件焊接连接,焊接完成后承包商必须在24小时内将门框用标准比例的砂浆混凝土填实门框,并将天地铰链的下铰链位置填实填平。
(7)完成后通知业主、业主和设计单位验收。
4.2.11.5.7检验标准
(1)GB 12955-2008 防火门
(2)GA 93-2004 防火闭门器
(3)GB/T 708-1988 冷轧钢板和钢带
(4)GB/T 716-1991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5)ANSI/BHMA A156 美国五金标准
(6)EN1125 欧洲逃生出口装置标准
(7)ANSI/BHMA A156.4 美国闭门器标准
(8)ANSI/BHMA A156.4 美国门轴标准
(9)ANSI/BHMA A156.16 美国辅助小五金标准
(10)美国保险商实验室防火标准
4.2.11.5.8型式检验
(1)防火门按照《防火门》(GB 12955-2008)之第5章“要求”、第6章“试验方法”的规定,对第7章“检验规则”7.2条“型式检验”7.2.4 “判定准则”之表6 “检验项目”的内容进行型式检验。
(2)防火观察窗防火玻璃应按照《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1-2009)之第6章“要求”、第7章“试验方法”的规定,对第6章规定的“单片防火玻璃”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进行型式检验。
(3)铝合金窗应按照《铝合金窗》(GB/T 8479-2003)之第6章“要求”、第7章“检验与试验方法”的规定,对第8章“检验规则”8.2条“型式检验”之表14“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的内容进行型式检验。
4.2.12 门五金
4.2.12.1门五金配件技术要求
1)门五金配置
序号
品名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防火单开门五金配置
1
合页
3/4
片
1.门高≥2400㎜=4片;门高<2400㎜=3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等
插芯门锁
1
把
闭门器
1
台
二、防火仔母门五金配置
2
合页
6/8
片
1.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等
插芯门锁
1
把
闭门器
1
台
虚设执手
1
副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顺位器
1
套
防尘筒
1
只
三、防火双开门五金配置
3
合页
6/8
片
1.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等。
插芯门锁
1
把
闭门器
2
台
虚设执手
1
副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顺位器
1
套
防尘筒
1
只
四、普通钢质单开门五金配置
4
合页
3/4
片
1.门高≥2400㎜=4片;门高<2400㎜=3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
3.门止只针对内开门
插芯门锁
1
把
门止
1
只
五、普通钢质仔母门五金配置
5
合页
6/8
片
1.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等
3.门止只针对内开门
插芯门锁
1
把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顺位器
1
套
防尘筒
1
只
门止
1
只
六、普通钢质双开门五金配置
6
合页
6/8
片
1.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隐藏式安装等
3.门止只针对内开门
插芯门锁
1
把
虚设执手
1
副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顺位器
1
套
防尘筒
1
只
门止
2
只
七、管道井单开门五金配置
7
合页
3/4
片
门高≥2400㎜=4片;门高<2400㎜=3片
固舌锁
1
把
暗拉环
1
台
八、管道井双开门五金配置
8
合页
6/8
片
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固舌锁
1
把
暗拉环
2
副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防尘筒
1
只
九、消防疏 道单开门五金配置
9
合页
3/4
片
1.门高≥2400㎜=4片;门高<2400㎜=3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隐藏式安装等
3.门止只针对内开门
4、通道锁:门的任何一侧转动执手可使斜舌缩回,无方舌与锁芯,消防疏 道门专用
闭门器
1
台
通道锁
1
把
逃生装置
1
套
门止
1
只
十、消防疏 道双开门五金配置
10
合页
6/8
片
1.门高≥2400㎜=8片;门高<2400㎜=6片
2.闭门器须根据现场安装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如垂直安装、门框安装、滑轨式安装、隐藏式安装等
3.门止只针对内开门
4、通道锁:门的任何一侧转动执手可使斜舌缩回,无方舌与锁芯,消防疏 道门专用
闭门器
2
台
虚设执手
1
副
自动插销
1
只
手动插销
1
只
明装顺位器
1
套
通道锁
1
把
逃生装置
1
套
防尘筒
1
只
门止
2
只
注:设置门禁的门顺序器及闭门器由安防专业提供。
本工程之全部室内、室外铁门、不锈钢门、木门、玻璃门等门用五金配件之供料及安装规定。门用五金所需之范围于图样及五金表中说明。包括所有未特别指明,但为完成工作所必需之项目,品质与表面装修须与其它工作相配合,五金应附合适之 ,以使工作完整。防火门需紧急逃生装置者(门上之卷标须注明“本防火门须附防火逃生装置”),出 生装置上须附UL防火标志,小五金厂家质保2年,锁具厂家质保3年,逃生装置厂家质保3年,闭门器厂家质保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