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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贵州省城市道路机动车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州省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经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共同制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查询网址:http://www.gzjjzd.gov.en
    http://www.gzbxxh.com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贵州省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
    快速处理办法(试 行)
    第一条 为保障我省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省各市、州、地所在地城市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三条 发生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 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立即撤离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再进行协商。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 安全。
    第四条 适用本办法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按下列规定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承担全部 : (一)与 行驶的机动车追尾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的车辆相撞的;
    (四)未按规范停车导致车辆滑行碰撞其它车辆的;
    (五)机动车开关车门时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事故的;
    (六)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方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
    (七)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 遇红灯继续通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驾驶机动车越过道路中心线或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车辆因自身原因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方当事人有其它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而另一方没有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有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方负全部责任。
    双方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不符合前款规定,或同时具有前款规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第五条 发生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时,双方车辆已在本省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 ,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贵州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第六条 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全 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 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定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一)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按照交强险的规定进行赔付。 (二)一方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定损。交强险限额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 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 比例承担赔偿。
    第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由于市政、道路设施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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