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
100强培育企业评选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法定 人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
填表说明
本申报书共53个填表项,1~51由申报单位填写,52由推荐单位填写,53由评审小组填写。每个表项不能为空,若无相关填写内容,填写“无”。
有关项内容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企业名称,必须与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8. 上市情况中,准上市是指已经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核准,但还没正式上市。公司填写时就提供证监会给予的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
14~28. 指标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布置201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中的电软统企2表。
14~28. 近三年财 况,“近三年”指申报当年前面三年,不包含填表时的当年。
14~28. 增长率指三年的平均增长率,计算公式:增长率 =(当期数-上上期数)÷ 上上期数。
16~18、23. 该项根据业务情况填报,不涉及的不填写。
37.获得相关标准资格认证,指国内外通行的比较权威的认证,如ISO9000系列标准、ISO20000、CMMI、计算机信息系统资质认证等。
50.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在此栏中列出,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 证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 近3年会计报表;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核心发明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复印件;
研发机构认定相关证书
科学技术奖励证书
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等资格证书;
其他反映企业 或技术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批准文件等
51.请抄写以下内容:“经认真研究《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和认定实施方案(试行)》,本司符合方案规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培育企业认定申报范围和条件,同意申报,并对本申报表以上填写的内容进行了审核,据我所知,其内容真实有效。”
52.地市经信部门的推荐意见要写出推荐的具体理由,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字样。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联系地址
邮 编
网址
3.主要人员
联系情况
姓名
手机/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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