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宁委发[2009]72号 签发人:邢正军
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批分类推进团的
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青春燎原计划",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实施"青春燎原计划"中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团苏委发[2009]30号)和《共青团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团宁委发[2009]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团省委统一要求,我市于2009,2010,2011年分别选取30%,2012年选取剩余10%的基层团组织作为实施单位,分4年10个类别,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2009年度确定的实施单位涉及企业,街道(社区),农村,机关事业,学校,新社会组织,新商业模式,互联网团建,青年自组织团建,区域化团建等10个类别611家单位.其中选取20家作为省级实施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选取94家作为市级实施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10个类别的试点工作推进的具体方案见相关附件.
二,工作原则
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始终坚持和把握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突破的原则,尊重基层的原则和改革创新的原则,力求做到措施扎实,由点及面,整体推进.
三,推进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底前)
各级团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团的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从各级各类团组织中选取30%作为2009年度实施单位.实施单位要根据基层团组织现状,做好推进工作的规划部署,初步确定推进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计划步骤.
2,整体推进阶段(2009年8月—2010年5月)
各实施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推进方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新思路,推进措施及预期目标,努力抓好自身及所属基层团组织的团建工作.
3,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6月)
团市委将对各级实施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全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选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并优先纳入各类评奖表彰推荐范围.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是团省委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发挥统筹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积极研究推进工作的方向和思路,探索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团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团委负责全区(县)推进实施工作和相关试点实施单位的总体协调,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团市委负责对全市推进工作的总体协调,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
2,加强工作指导.分批分类推进工作要与团干部派驻指导,团干部挂职锻炼,团干部挂钩联系,团组织结对共建等工作紧密结合,驻点干部,挂职团干部和挂钩联系干部要将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区(县)团委要通过举办交流座谈,现场观摩,实地考察,邀请各级团代表作为试点工作指导员等有效手段,明确努力方向,确保基层团建的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并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实现"团组织覆盖全体青年,共青团工作影响全体青年"的目标.团市委负责对有关基层团建的政策解答,促进各实施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各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提炼,推广品牌特色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运用各类团属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加大工作支持.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对实施工作给予一定的资源支持.团市委将对各市级实施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对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优先纳入团中央和团省委各类评奖表彰推荐范围.
4,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各试点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形成阶段性总结后报团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织部电话:83630960,邮箱:zzb84541314@163.com.团市委将定期对各级团组织实施情况和各省,市级实施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2009年度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2,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省级实施单位名单
3,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市级实施单位名单
4,企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5,城市社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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